想多了 是一直母狼想培养一只狼王
狼总全部小说
糖罐儿
《狼》
——[清]蒲松龄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xū,忽然)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狼)少却;及走,(狼)又从之。屠思狼所欲肉者,不如悬诸树而(明)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拂晓)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疑虑徘徊)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价值)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遭遇)之,是可笑也。
译文:
从前,有个屠夫卖肉回来,天色已经晚了。就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不断的窥视着屠夫带着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夫走了好几里路。屠夫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在狼的面前晃了晃,想把狼吓跑。狼看见了屠刀,一开始被吓了一下,往后退了几步,可是等到屠夫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于是屠夫就想,狼想要的是我买的肉,(并不是要伤害我),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就够不着了)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于是屠夫就把肉挂在钩子上,垫起脚尖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就这样,狼就停下来不再跟着屠夫了。屠夫就(安全地)回家了。第二天拂晓,屠夫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远远的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一个吊死在树上的人,于是感到非常害怕。(屠夫因为害怕)焦虑的在(树)的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树上悬挂着的)是一条死狼。(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查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刮肉的钩子已经刺穿了狼的下颚,那个形状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一张狼皮价值十几两黄金呢。于是由于屠夫的到了这张狼皮,发了一笔小财。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译文:
有个屠户天晚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骨头。路上遇到两只狼,紧随着走了很远。
屠户害怕了,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又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停下了,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跟上来。骨头已经扔完了,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屠户很窘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看见野地里有一个打麦场,场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
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屠户正要上路,转到柴草堆后面一看,只见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想要钻过去从背后对屠户进行攻击。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把狼杀死。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砍死,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流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译文:
有一个屠夫,晚间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地窝棚,他就跑进去藏在里面。恶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屠夫急忙抓住它,不让它抽出去。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到一寸长的小刀子,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极力吹了一会儿,觉得狼不怎么动弹了,才用带子扎上了吹气口。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活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回弯儿,张着大嘴无法闭上,就把它背回去了。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
三个故事都出在屠夫身上;可见屠夫的残忍,杀狼还是可用的。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Ianazhang
到目前为止,起点中文网排名第一的小说是《盘龙》,《盘龙》是点击榜第一,点击率第一,月票榜第一,周榜第一,收藏榜第一,仅推荐榜第二。
当然还有另一部小说,直追《盘龙》的, 那就是《从零开始》,它是推荐榜第一的,其它的就是点击榜第二,月票榜第二,周榜第二。
原贴:起点中文网总排名第一小说
PhilipLi_YQ
本文写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和大灰狼黑桑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有一天,黑桑出去找食物,在鬼谷里,不幸被野猪撞死了,之后,紫岚一个人生活着。她怀孕妇了,营养不良,只吃老鼠、草兔。她用智慧进入马鹿群,带了一只小鹿,吃了它。结果,白狗冲来和她战斗,可在这时,她生小狼了。小狼们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一天,黑仔捕食松鼠,被老鹰捉了吃掉。蓝魂儿被捕兽夹捉了,被紫岚一口咬死。双毛在和狼王洛戛争夺狼王位,又因为害怕被咬死了。媚媚和卡鲁鲁结了婚,把紫岚赶出了洞……
vivian歪
原文:
狼
作者:蒲松龄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
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译文:
一个屠夫傍晚回家,担子里面的肉已经卖完,只有剩下的骨头。路上遇见两只狼,紧跟着走了很远。屠夫害怕了,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
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他。屠夫又把骨头扔给狼,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下了,可是前面得到骨头的狼又赶到了。骨头已经扔完了。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夫。
屠夫非常困窘急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屠夫看见田野里有一个打麦场,打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夫于是跑过去靠在柴草堆的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瞪着眼睛朝着屠夫。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屠夫的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夫突然跳起,用刀砍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
屠夫刚想要走,转身看见柴草堆的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打算要钻洞进去,来攻击屠夫的后面。
身子已经钻进去了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夫从狼的后面砍断了狼的大腿,也把狼杀死了。屠夫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这种方式来诱惑敌方。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给人们增加笑料罢了。
扩展资料:
《狼》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
蒲松龄(1640年6月5日-1715年2月25日),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济南府淄川(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清代杰出文学家,优秀短篇小说家。
中国清初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作者。除《聊斋志异》外,蒲松龄还有大量诗文、戏剧、俚曲以及有关农业、医药方面的著述存世,总近200万言。蒲松龄生前,《聊斋志异》刊行后,遂风行天下。在其后一个时期里,仿效之作丛出,造成了志怪传奇类小说的再度繁荣。
许多篇章不断被改编为戏曲、电影、电视剧,影响是深远的。《聊斋志异》还很早便走向了世界,蒲松龄为中国、为世界创造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对待妇女,蒲松龄是很尊重的。《聊斋志异》中的女性形象,大都美丽、善良、聪慧、侠义、多才、能干,不亚于须眉男子。《红楼梦》更进一步认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见了女儿很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这显然是对男尊女卑社会的有力打击。总之,蒲松龄和曹雪芹都要求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解放妇女,蒲松龄比曹雪芹更多地保留着封建伦理观念,曹雪芹在蒲松龄思想的基础上,使《红楼梦》更多地闪烁着民主主义思想的光辉。
吴敬梓的《儒林外史》则继承了《聊斋志异》对科举制度的批判精神,并有了新的发展。其他白话小说如李汝珍的《镜花缘》晚清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在妇女、揭露社会现实等问题上,都受到了《聊斋志异》的影响。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青青老于
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狼王,可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鬼谷中。紫岚为黑桑生了5只小狼仔,第一只在出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被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是蓝魂儿,三儿子是双毛,女儿是媚媚。因为黑仔很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非常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就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从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最终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显得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后来强壮的狼卡鲁鲁和媚媚生了5只狼仔,但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sylviezhan
蟹总已经完本的小说《刺鲸》、《烈途》、《0852》、重生之我的男友变成了喵等。
1、《0852》:糙汉甜文,男主很糙,在你冷的时候,恰好我能给你温暖。男主非善类,前期对女主不是撩,是各种死缠烂打和耍流氓。
2、重生之我的男友变成了喵:唐翘(四声)无意中得知继父害死母亲,幼稚如她,在知晓真相后险些遭继父强-暴,选择以自杀方式来结束一切。却没成想让她重回两年前,开启不一样的人生,有幸认识一个叫季峰的‘老男人’。
季峰认为这辈子最悲催的事是和唐翘成了邻居,更悲催的是他居然和那丫头的肥猫通灵了,几番挣扎后他决定先收了这个小丫头。
原贴:蟹总的全部小说有哪些?
慕容雨
《老人与海》是一部异常有力、无比简洁的作品,具有一种无可抗拒的美。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于1951年在古巴写的一篇中篇小说,于1952年出版。是海明威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它围绕一位老年古巴渔夫,与一条巨大的马林鱼在离岸很远的湾流中搏斗而展开故事的讲述。它奠定了海明威在世界文学中的突出地位,这篇小说相继获得了1953年美国普利策奖和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
《老人与海》故事的景是在二十世纪中叶的古巴。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配角是一个叫马诺林的小孩。风烛残年的老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但他仍不肯认输,而是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尺,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海里走,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左手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但许多鲨鱼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作为武器。结果,大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终,老人筋疲力尽地拖回一副鱼骨头。他回到家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寻回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残酷的现实。
写作背景:《老人与海》这本小说是根据真人真事写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海明威移居古巴,认识了老渔民格雷戈里奥·富恩特斯。1930年,海明威乘的船在暴风雨中沉没,富恩特斯搭救了海明威。从此,海明威与富恩特斯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经常一起出海捕鱼
smokic
《老人与海》是一部好的外国名著,《老人与海》可算是美国殖民后裔的个人奋斗精神的浓缩物。在美国的文学史上,“可能没有比海明威更懂得生存的尊严来自何处”。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用数量不多的笔墨经典性地途述了老人与海洋、大鱼、饥饿、焦渴作斗争的过程。《老人与海》中的老人,是个真正孤独的个体,而就是这个在汪洋大海中驾一条小船与汹涌波涛、刺眼的阳光、挣扎的大鱼对峙的、似乎转眼就要消失在汪洋大海中的个体身上寄托了人真正的尊严。关于《老人与海》有这么一种观点:老人要永远面临着无休止的挑战和痛苦,以即在这之后的失败,更令人惊心的是,他明知这样的结果却仍然要坚持,为的只是他的尊严,也就是人类共有的尊严,也就是我们生存的意义--正是对海明威在《老人与海》要表现的意图较好的诠释。而杰克伦敦,他于《热爱生命》中叙述了人与荒原恶狼斗争的故事,他的创作意图宏观上跟海明威可以说是殊途同归,他跟海明威同样在对山姆大叔的强悍、精神,毅力进行永恒的赞美,为什么杰克伦敦作品的精神价值却比海明威逊了一筹?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的艺术特色,是极度突了出个体精神与自然界的对比.人的坚持之可贵之处,有谁比海明威更形象更精炼地表现出来了呢?杰克伦敦没有达到海明威同样的艺术高度的原因,可能就在于此。海明威在他的《老人与海》中,昭示了人类精神的极限性超越。老渔夫的心魂似乎永远萦绕在加勒比海的上空。
junfng2013
1、原文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2、作品简介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的著作。(聊斋:书斋名;志:记录;异:奇怪的故事)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聊斋志异》的艺术成就很高。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之巅峰。
3、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年06月05日-1715年02月25日),字留仙,又字剑臣,号柳泉居士,清代著名的小说家、文学家,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他出身没落地主家庭,连续四次参加举人考试而全部落榜。直到72岁赴青州补为贡考。郭沫若先生为蒲氏故居题联,赞蒲氏著作“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老舍也评价过蒲氏“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著有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聊斋志异》一共三则。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八一无聊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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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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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金小Uknowxi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沧海一栗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hooary
halo
另外在本卷(第16卷)的后记中,作者支仓表示,有一些短篇仍未正式发行单行本,因此将会稍微延续一下狼辛的世界,作为短篇集的第17卷预定于今年(2011年)夏天发行。
原贴:报告狼少夫人驾到小说
anniezhou85
抱歉,任何一家小说网站的各种排名榜都不是一本你所认为的优秀小说所反映出来的数据。我个人认为,看书,首先是要选择你喜欢的类型,然后再从类型小说中选择点击数高的,推荐数高的,收藏数高的小说来看,遇到不喜欢的,不要强迫自己继续看下去,果断的换!要知道,只有自己喜欢看下去的书才是好书,各种榜单只是参考而已!如果你没有好书,不妨给我回复,我推荐你几本书!
He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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