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三部曲作者:高建武
主角温如筠白衣渡江,孤身犯险,忍辱负重,中间颇多曲折,归来时身中奇毒,时日无多,其深爱的女人叶浣莲因一些事对其误会很深,正在尼姑庵修行,这是他俩最后一次会面,当然还有一个小女孩陪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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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三部曲作者:高建武
主角温如筠白衣渡江,孤身犯险,忍辱负重,中间颇多曲折,归来时身中奇毒,时日无多,其深爱的女人叶浣莲因一些事对其误会很深,正在尼姑庵修行,这是他俩最后一次会面,当然还有一个小女孩陪着他
浅。夏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邪恶,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逼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 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处女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强奸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原贴:哥特小说为什么会流行.
小火车况且况且
哥特小说18世纪流行于英国的一种小说。它描写恐怖、暴力,以及对中世纪的向往。恶梦——恐怖与梦幻结为一体故事通常发生在一个哥特式的建筑,尤其是阴暗、荒凉的古堡之中。最早的一部哥特小说是1764年出版的贺拉斯·华尔浦尔的奥特朗堡,它对当时的浪漫主义文学运动起了推动作用,同时也影响了19世纪初期英国小说家瓦尔特·司各特的历史小说,因此在英国的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其他流行的哥特小说有安娜·拉德克利夫的尤道拂的神秘事迹和马修·格雷戈里·刘易斯的僧人等。前者经常被作为典型的哥特小说,小说情节恐怖、阴森,富于神秘气氛。僧人也非常流行,它的作者获得了“僧人”刘易斯的绰号。它的特点在于恐怖和心理分析相结合。因此,对后来的美国文学尤其是霍桑和爱伦·坡发生了影响。同时,也影响了20世纪的超现实主义文学运动。
原贴:哥特小说的代表作有哪些?
theNeighborhood
文学作品
从18世纪末以来的一些文学作品,因为具有共同的基调与文体而被归类于“哥特小说”。例如:华尔普(Walpole)的奥特朗托城堡(The Castle of Otranto)、安·拉得克里夫(Ann Radcliff)的《奥多芙的神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路易斯(Lewis)的《僧侣》(The Monk),当然还有玛丽·雪莱(Mary Shelley)的《科学怪人》(Frankenstein)。这些作品戮力于处理残酷的激情与超自然的恐怖主题,而小说的背景通常建构于荒凉的古堡或者幽深的修道院,主角(通常是稚嫩的少男少女)身陷于无以摆脱的魔性爱欲,和(通常是阳性的)施虐者展开一段以死亡为终结的际遇……在这些小说中包含的情欲/性别(sexual/gender)的关系,古怪地纠缠于神圣与魔鬼的角力;极度的情色高潮来自于破灭(也就是仪式的“完成”)的那一刻。象征父权的宗教系统与企图超越的的黑暗(阴性)力量,在某种不可明说的层面,其实隐讳而酷异地分享著“爱欲交配死亡”的快感模式。在当代的恐怖小说阵营中,像安妮·莱斯(Anne Rice)的作品吸血鬼纪事(The Vampire Chronicles)就流露出男同性恋情欲与父性机制的复杂互动。
哥特式小说家
这一时期许多哥特式小说家不断涌现,不仅哥特文学是对人类自身黑色阴暗面的展示,也是对当时社会正统思维模式的一种挑战,是一种恐怖,神秘色彩的混合体。哥特小说中比较典型的角色是吸血鬼,例如布来恩·斯托克的德古拉伯爵(Dracula),还有埃德加·艾伦(Edgar Allan)诗集中的描写。斯托克笔下对吸血鬼化身的描述同以往比较走入了对立的角度。(当代作家安妮·莱斯(Anne Rice)的《夜访吸血鬼》(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和布莱特(Poppy Z. Brite)的勾魂时分(Lost Souls)等作品也是斯托克式的延续。)到了20世纪的70年代,朋克作为一种亚文化侵入了主流文化的领域。原始的朋克来自于暴力和强大的颠覆。而原名为“华沙”(Warsaw)的“快乐分裂”(Joy Division)的出现,无疑将这场充满了破坏欲望和无政府主义的朋克运动带进了后朋克(Post-Punk)时代。 不过以上只是一种类型,历史上还有许多更好的作品。
原贴:谁有世界哥特文学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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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娜約了麥當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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