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型小说作文1000字左右
anhua
《堂吉诃德》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绅,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取名叫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识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小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伤的骑士,把酒囊当作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为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读《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读,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本质就是为自己的目标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在现实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的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当时西班牙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习俗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质,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意义。相隔四个世纪,仍感动着每一位读者。
《堂吉诃德》中出现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地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走向衰亡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原贴:读书笔记1000字左右
lyyao
原贴:1000字左右科幻小说
crissy熊熊
读书
灯,灯光依旧亮着,不能熄灭。几只小虫围绕着灯光。对于那些小虫来说,一切发出耀眼光芒的东西都是它们的理想乐园,也是它们的神明。简单的崇拜,以致奋不顾身。如果可以我倒很想做一只小小的飞虫,每个夜间飞向最吸引我的某个光源。在那里玩乐,在哪里祈祷,在那里奔向另一个世界。
从遥远的梦幻回到现实,摆在我面前的还是堆积如山的资料与星罗满布的习题。熬过今夜,就能从书中逃回到这个世界。在书海里漫游,达到幻灭的程度,才能从书中抽出思绪,让呆滞的大脑休息片刻。
我,我不明白。在现在这个年代,怎么还能说只要读好书,就会发财。这种想法让我感觉好呆。难道只要读好了书,就一定能发财吗?那全世界的人都会去读书的,我相信。
爱我的爸爸,疼我的妈妈,也不知道你们是不是真的对我好。我说了那么多,你们都明白了吗?我不是要反抗什么,只是要你们看,我不满的地方。别只是以自我为中心展开思想,你们认为的一切都是对的吗?你们所想到的都是最好的吗?别再互相争吵,似乎和文革那会一样,谁没有心机,就会被铲。难道不觉得累吗?我觉得好累、好累……
我读,我会读书,会读好书,但那不是被逼出来的,那样会让我感觉想吐,好想哭。我怕,怕什么,怕老是背书,怕别人说我好白痴。你,你们,只会说“你要第一,没第一也要上班里前十名。制定好计划,编排好剧本,我成为里面的主角儿。我想告诉你,我就快要发羊颠疯。
不是每个人都会读书,读书不厉害也不一定就会输,我并不是想要说我会读书不在乎。我只希望你们能够清楚,我不是你们的玩偶,请别为我编织自己的人生。
哦哦
卧雪牛
读书是一件快乐享受的事,人们一般总是把它当作一件雅事、正事来做,但在生活中它其实是一种偷懒和贪图享受的行为。书是生活赐予我们的珍品,世上凡于人有好处的事,无不困苦艰难,比如良药是苦的,工作是累的,想获取某些生活的利益就要付出相应的劳动。唯有读书,不仅有益、有趣,更简便易行,使它成为人类所有的行为中最值得赞美的事。 我所说的读书是一种闲情逸致式的,是把读书仅仅作为一种爱好来谈的。爱好的前提,第一是要有兴趣,第二是要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凡爱好者必从兴趣中来,无论什么爱好,兴趣都是第一位的,它可以开发创造力和提供持之以恒的动力。至于时间嘛,绝对没有空闲时间的人是没有的,如果推托没有时间,可能是缺乏心情,更主要的恐怕还是没有足够的兴趣。 读书的好处如长知识、培养学问之类在此一概不谈,只说读书的乐趣和享受。一个人能够有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读自己喜欢的书,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快意的乐事。人们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有愧悔的事发生,只有读书一事是极少有这种情形的,除非因忘记时间而误了别的事,但那样首先应该责备的也是自己,而并不关书的事。 一个惯常节俭的人,在花钱上不免时常痛惜,虽然在购书时一样也会谨小慎微,却从不会因买下一本书而后悔。书架上的任何一本书都不会令人感到不值,而且时间越是久远越会觉出它们的宝贵。幸好,如今这年代,买书对于我们来说,还并不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虽然常常下不了决心去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但以书的价值来说,那书价实在是太过便宜了。比如一本五元钱的书,只要能在其中得到一个道理、获取一条有益的知识,可携带并享用终生,就已经很值了,何况一本书中又何止一两个道理和教益呢!好吃的东西,吃完就没了,再华丽的衣服,也有穿坏的时候(往往有时候不等到穿坏就已经过时了),但我们从书中所得到的乐趣却是充实的、长久的,还是可以重复多次的。可以说花钱买书是这世上最划算的一种消费(只可惜人不能只靠读书而活着)。 每次,在读了一段书后,你都会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免不了要伸臂舒胸吐口长气,读书的疲劳是因为你有所收获。书令我们振奋,积极乐观,而又兴趣盎然,最恰当的则正如培根说的:“阅读使人充实”。读书的乐趣不仅限于看书,有时候常常令人忍不住要与人畅谈读书的感受,或者要提起笔来直抒胸臆,实在都更是一种莫大的乐趣。不止一次有人问我:“你写那些东西有什么用啊?”或者:“如果你不想发表,干脆就不要写了!”我只好笑笑,敷衍两句,因为这正是读书的至乐,是很难说清楚、也不必对外人说的啊! 有一种书读起来令人爱不释手,非要一口气读完不可,若因时间或事务所拌,不得连篇累牍痛快地读下去,则连续几天里,思里念里都是它的影子,好像掉了魂儿一样,好比是对恋人一样的想念。捧在手里阅读时的专注和欣悦之情也像是对着亲密的爱人一样。当然这样的书是不多的,且总以少年时多能遇到,因为它需要一种涉世不深的真挚情怀,就像友谊,最纯真的都是少年时结下的。 年轻时往往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书,兴趣却来得比任何时期都要大,也更广泛,这时应该多读各种书籍,既可以增加见识,又能于其中发现自己的喜好。不同年龄、职业、身份,对书的种类和兴趣不尽相同,读书的兴趣与个人的素质和性格又有着密切的关系,有时又因心情的不同而发生各种变化。但不论是谁,无论怎样,读书都是一件绝妙的赏心乐事。 有那么一种好书、好文章,或者先闻其名,或者先探得一鳞半爪,往往忍着,先不马上就看,一定要找个最安心舒适的环境,在自己的小屋里,顶好是躺在床上,夜深人静时,才肯拿出来慢慢品味,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一块美味,舍不得就吃,每次只肯舔一舔——当然,这样的孩子,现在大概不会有了。美味不可多得,亦不可轻啖,象猪八戒一样吞吃人参果,实在可以说是暴殄天物。 有时候要买一本心慕已久的好书,书肆地摊上的货色是绝不考虑的,——这大概类似于娶妻必要名门大户一样,是虚荣心在作怪吧。必要于各大书店间反复查访比对各种不同的版本——如今社会上各种出版社的书如雨后春笋又如过江之鲫,可谓多如牛毛而又良莠不齐,如此繁荣鼎盛的局面虽说是件好事,只可惜要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却并不容易。 一般来讲,老版本总是好的,但现在已大多绝迹,也是嘛,社会要前进,不能总是一成不变,只可惜很多变化总是越变越不如意。有名的大出版社也不大靠得住了,只后悔早前几年没有多买些书,可叹那年头好书遍地,随便买一本也一定是好的,而那时自己却还不懂书。眼下是盗版横行,各行各业都是粗制滥造加上唯利是图。去书店看看,满架都是学生的课外书,所有的名著也尽是少儿版、学生版,为什么?学生的钱最好赚,这是潮流。读书本是风雅事,岂能如其他商业一样火爆,现在的社会不免常常令人惊异。 总觉得自己想买的、该看的书浩如烟海不计其数,但几番书店逛下来,却往往一无所获。应该说,借书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不喜欢把书借人,自然也不爱向别人借书,何况对于那种好书,要看就一定要看自己的,如果自己尚未购得,则宁可不看,此种心理不知是出于一种什么动机,但实情如此。这些年来,看过的好书,书还留在书架上,看书的感觉则珍藏在心里,虽然不多,却视为自己最可宝贵的财富。 有些书比较浅白,看过后留下一点印象,然后就可以抛诸脑后了;有的书内容丰富,收获良多,隔一段时间,往往要再看二遍、三遍,每一次又会有新的收获。文学书读起来的兴趣最大,它能丰富人的情感;古典和理学的书教益较大,但要细细咀嚼,而且要有丰富的人生经验才能读出兴味,读起来很慢,还要反复读。当你觉得一本书重读起来,很多内容又象是新的一样时,可能是以前没有读透,也可能是你的思想已经发生了变化。所以不仅好书要常常重读,更有不多的几部书是可以伴读一生的。 在一般人而言,即使是现在,买书也是一件“奢侈”的事,除非绝对必要,读书总是现实生活以外的“闲”事,是无用的闲情逸致或只是烂漫主义者的爱好,其实,读书是人生中一件不可忽视的大事,这不仅仅是对读书人而言,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一件事对人的益处比书来的更大。家有藏书万卷或有机会能尽兴地读到自己喜欢的书固然很好,但对于读书人来说,最值得欣慰的一件事是:这世上有那么多新奇有趣的书是终生读之不完,也享用不尽的! 家贫买不起书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有书可读却没有那份心情和兴致,如古人所说:“少年牙齿坚强,却因家贫不得食,及至老年,齿脱腹果,满桌珍馐,却又无力享用了,实为可叹。”又如某君所说:“储书逾万卷,还望子孙贤。” 喜欢读书是一种性情,先天后天的不知,天下间喜欢读书的人很多,但真能解得其中真味的怕没有几个,人生的知己更是可遇不可求的事。书可以说是你的人生第一知己,不仅唾手可得,而且无人能及。
自助游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泰戈尔一生共写有50多部诗集,12部中长篇小说,108篇短篇小说,20个剧本。虽然他的创作具有多方面的成就,但他是通过诗歌而扬名世界的,早期的诗歌题材丰富,形式多样,风格清新优美,1913年,宗教抒情诗集《吉檀迦利》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是东方人第一次获此殊荣。后期的政治诗密切配合现实斗争,为他赢得了“爱国诗人”的称号,他深深地植根于民族艺术的土壤,大胆吸收外国的诗歌营养,开辟了印度诗歌的新天地,人们尊称他为“诗圣”。
早期的故事诗大多来源于宗教传说和民间故事,宗教传说包括佛教、印度教、锡克教的故事等,作者对这些故事进行了艺术加工和再创造。中期的《吉檀迦利》是泰戈尔最著名的一部诗集,“吉檀迦利”是“献诗”的意思,即献给神的诗,诗集的主题是敬仰神,渴求与神的结合。颂神诗的形式在印度古已有之,但泰戈尔的这部诗集,它的内容与现实是紧密结合的,表达了诗人对人生理想的探索和追求。晚期的政治抒情诗,逐渐改变了以前的改良主义情调和神秘主义色彩,表现出鲜明的政治倾向性。生辰集第10首被认为是泰戈尔一生创作的纪念碑,泰戈尔在这首诗中提出的中心问题是诗人与劳动人民的关系问题,他以此为标准总结评价了自己一生的创作。
读了《泰戈尔诗选》,仿佛带我们走近泰戈尔,他的精神是那般深邃,那般丰赡,又那么细腻,一章章诗篇,或小巧玲珑,或灿烂辉宏。泰戈尔用他的哲学和世界给了世人许多智慧,许多启迪。 轻轻地翻,闲闲地逡巡。蓦然间,便会有一篇篇地美文闯入你的眼帘。
“毒蛇/处处吐出剧毒的气息,/讲的是温文尔雅的和平,/听起来活像是嘲弄。/因此,在我去世之前,/让我对各处正在准备/向恶魔作战的人们,/致以我生平最后的敬礼。”---- 泰戈尔这样写着,他笔峰犀利,讽刺尖刻而辛辣地砰击了在中欧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希物勒。全诗慷慨激昂,包含了爱国主义的深切情怀以及国际人道主义精神。让我们真切感受到诗人反法西斯,反帝国主义的,反殖民统治的正义感。他遇见到二战的即将到来,追求和平与光明,热情鼓舞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而不懈奋斗。-----这是泰戈尔作品“金刚怒目”的一面。 当然诗人也有自己“光风霁月”的一面。
泰戈尔的诗,没有普希金的雄健壮阔,没有海湿的甜蜜梦幻,没有拜伦的气悍心魂,也没有雪莱的浪漫如风。他的诗是优美的画,无声无息,水乳交融。他艺术的魅力和思想的广阔,不是一般人可以达到的境界。作为诗人,同时又是小说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的泰戈尔。他的每一首诗,都燃放着炽热的精神火花,照亮读者的心。让世俗世界中,这些奔波与功利、名望,甚至被嫉妒与金钱附身了的人们,心臻得以触脱和净化。“光风霁月”,“金刚怒目”,泰戈尔的诗篇如春潮泻地,生机勃勃,充满活力。 虽然诗人的一身经历了许多坎坷与痛楚,但他的哲学和思想是光辉的,是快乐的,是博爱的。常常品茗泰戈尔的诗,走近泰戈尔,我们会更智慧。心里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读完《泰戈尔诗选》,受益非浅!
Chelsie
第一篇:四 味 书 屋 世界在这一瞬间失去色彩,世界在这一秒种淹没音符。当年华撒落了一地的花瓣,唯有你,跨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飞过了现实与梦想的差距。没有了国界,没有了季节,你,让世界插上羽翼! 读书,在绚烂的春天。没有人会否认春天的温暖和浪漫。读你,就像读一个五彩的春天,“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当百花齐艳,百鸟争春,在书的海洋里,我寻找甜美的神秘,当一本秦文君的《男生贾里》握在手里,我想没有人会拒绝它的甜蜜,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波澜万丈的人生,但它却让你情不自禁地和书中的人物一起笑,一起哭、一起走过甜蜜的青春才华。读一本书,就像读一个温暖的春天,让温暖照亮你的心窝! 读书,在热情的夏天,没有人会否认夏天的火热和激情,读你,就你读一个激情的夏天“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原来,夏天也可以有这样的景致。当一本郭敬明的1995至2005夏至未至握在手上,没有人会拒绝它的热量。手心有了温度,眼神有了潮湿,浮草开出了伶仃的花,寂寞推开了沉重的门,和主人公一起走过十里花海,然后就是一望无际的沙漠。灼热的泪无声地划过脸庞,读一本书,就像读一个热情的夏天,让热情燃烧你的心窝! 读你,在悲凉的秋天。没有人会否认秋天的苍凉与希翼。读你,就像读一个希翼的秋天,“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看着保尔悲惨的遭遇,认为一切都有了尽头,而你却告诉我们有一种力量叫坚强,它能让一切腐朽变为神奇,让人即使在悲凉的秋天也能看到生命的活力。读你,就像读一个希望的秋天,让希望填满你的心窝! 读你,在寒冷的冬天。没有人会否认冬天的寒冷与肃穆。读你,就像读一个肃穆的冬天,“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然而,你却告诉我们,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你告诉我们,有一种力量叫坚持,所以寂寞的山谷里,野百合也有春天。读《轮椅上的梦》,你教会我们,即使身处严寒,只要永不言弃,我也能活出真精彩!读你,就像读一个坚持的冬天,让坚持捧暖你的心窝! 读书,在四季,四季,在读书!你是那蜿蜒曼妙的古爵城堡,埋藏着这世上最闪亮的星星,你是我心中最深邃的美丽,让我的人生之路永不迷茫!
第二篇:
网友推荐答案
我爱读书
从小,我就喜爱读书;如今,读书更是我的一大嗜好。读书真棒!这是我内心的真切感受。
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当你读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
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的更快。课堂上的本本厚书写满了难题,记满了深奥,我喜欢读,因为它使我学到很多,人世间的书写满了艰辛,记满了沧桑,我更爱读,因为它使我了解到更多……
当我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使我的大脑日益充实。课间,我喜欢和同学为了某道数学题和同学争的面红耳赤,对了,成功的喜欢让我笑,错了,失败使我得到经验。学习是艰苦的,可我乐意,因为读书是享受,我爱读书。
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书琳琅满目。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岳飞将军的壮志未酬鸣不平,为阿Q的悲惨遭遇而叹息,又为共产党横渡长江打垮国民党而喝彩。甚至金庸老先生的武侠小说,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都让我流连忘返。我喜欢它们,因为在这里,我可以学到课本上没有的东西。
书是收获希望的土地,我要辛勤耕耘,以获得更多的粮食。
我爱读书,因为课堂的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课外的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生的品读,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我爱读书!
心如镜
小孩子的星球
“小主人,快起床,局部宇宙爆炸将在四小时内开始!包括我们这里!”这是我的电子和平鸽在叫我。“啊!”我显得有些惊慌失措。因为即使走最近路线,乘我的超光速飞碟也只能在四个半小时之后飞出这片地区。就算现在赶紧准备,也来不及了!
宇宙大爆炸开始了。我们的地球在这片区域的边境,所以,我被甩出了这片区域,落在了一个叫做“孩子星球”的水蓝色星球上。
我住在一位好心人的家里。时间长了,我发现,这个星球上的全体居民都是孩子,他们都永远长不大。这些孩子来自各个星球。虽然是孩子,但是样样都不比大人差。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把“孩子星球”建设得处处都达到了现代化的水平。
“孩子星球”的工业非常发达。星球上有成百上千家工厂,有纺织系统的,有食品工业系统的……工厂里全都是自动化的,仅靠几台电脑和几个智能机器人控制。例如,“孩子星球纺织厂”,这里的纺织小工人们再也不用像过去那样在几台机器中间来来回回地检查了,代替他们的是一个个智能机器人。一旦有了故障,机器人会简单而又迅速地处理一下,如果故障太大,智能机器人处理不了,它就会发出“嘟嘟嘟”的急促尖叫,提醒小工人马上去处理。
“孩子星球学校”的课程十分有趣。学校里的孩子们在玩儿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学到了许多知识。例如“孩子星球学校”的语文阅读课,一个班的同学同时阅读一篇文章,之后根据文章内容制作动画。每个同学再把文章读一遍,录下来,根据文章的意思插到相应动画中。再调整一个适当的语速。同学们都做完自己的动画时,机器人老师轮流放映每一个同学的动画。同学们在观看动画成品的同时,许多同学都已经能把课文倒背如流了。这里的同学都很爱学习,成绩也都很好。从这里出来的学生,个个才高八斗,都是受重用的人才。
“孩子星球”上的蔬菜和庄稼长得令人吃惊。走进农田,放眼望去,只见一片片蔬菜和庄稼的“森林”展现在你的面前。向日葵高得像一棵小树,葵花盘大得似雨伞。麦粒儿大得像一颗颗红枣,柿子大得像南瓜。如果把柿子挂在商店的门口,有些人很可能误以为它是灯笼呢。在这里,时令蔬菜应有尽有。这里农田里的果实为什么这么大呢?原来,这是利用失重条件种植的,再加上没有狂风暴雨的袭击,阳光充足,养分适中,植物可以充分生长,所以果实才大得惊人。
“孩子星球”上虽然没有大人,但是孩子们照样把星球建设得富饶、发达。理所当然,我希望大家都来“孩子星球”上参观、访问,长一长你们的见识。
lyichao
我爱读书
从小,我就喜爱读书;如今,读书更是我的一大嗜好。读书真棒!这是我内心的真切感受。
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当你读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
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的更快。课堂上的本本厚书写满了难题,记满了深奥,我喜欢读,因为它使我学到很多,人世间的书写满了艰辛,记满了沧桑,我更爱读,因为它使我了解到更多……
当我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使我的大脑日益充实。课间,我喜欢和同学为了某道数学题和同学争的面红耳赤,对了,成功的喜欢让我笑,错了,失败使我得到经验。学习是艰苦的,可我乐意,因为读书是享受,我爱读书。
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书琳琅满目。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岳飞将军的壮志未酬鸣不平,为阿Q的悲惨遭遇而叹息,又为共产党横渡长江打垮国民党而喝彩。甚至金庸老先生的武侠小说,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都让我流连忘返。我喜欢它们,因为在这里,我可以学到课本上没有的东西。
书是收获希望的土地,我要辛勤耕耘,以获得更多的粮食。
我爱读书,因为课堂的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课外的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生的品读,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我爱读书!
馬龍
和未来的少年对话
夜阑人静,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挂在墙上的钟“嘀嗒嘀嗒”地在走。忽然,一个声音轻轻悠悠地响起来:“21世纪的小朋友,21世纪的小朋友,请答话……”连续不断的声音就像鬼魂一般在屋中飘来飘去。我的心猛地一缩,这,这是什么人在说话呢?是小偷?是幽灵?我蹑手蹑脚地在房间里来回寻找声音是从那儿传出来的;我强迫自己激动的情绪稳定下来,用心去倾听……倾听。“噢!我的天啊!钟在发光?没错……可那并不是钟呀!那分明是我在电视上看过的群星灿烂的浩瀚的宇宙啊?我不禁暗自吃惊。披着淡淡的月光,我轻轻搬来一个小板凳,站上去,靠近发光体了……近了,更近了。我如痴如醉地看着墙上的发光图像,真美啊!我的手不由自主地抬了起来,触摸到它们了。“啊!那图像竟然变成了我的身体……”我还没来得及想,我就被吸进了图像中。
“怎么,这儿不是宇宙了呢?”我惊叹着,看着周围有许多花花绿绿的隧道。正看着,”轰“的一声巨响,我的面前出现了一个怪物:绿莹莹的身子,身上长满了像仙人掌般的硬刺,大大的黑眼珠,身上长着一双薄膜小型翅膀。我一看,差点没晕过去。它一步步向我走来,咧开了它那张大嘴,黑色的尖牙令人生畏。它要吃掉我吗?抑或是像科幻小说里一样把我带回它们的星球里作标本……我越想越怕,脚不住地颤抖,一步步向后退缩。“站好,小朋友,我不会伤害你们的。”它的语言竟是汉语,没错,是和我们一样的。它的声音是那么和蔼可亲,像一股暖流进入我的心里。“你是谁呀?”我仍心有余悸。“我是4099年的人类!什么?它竟也是人类!?我难以置信,使劲揉了揉眼睛。“你是21世纪的人类吧!”“是的。但是你说你是人类,为什么长相这般……不,是这个模样呢?”“唉!这都是因为恶劣的环境造成的。为了适应那暴虐无常的天气,我们只好利用科学技术将自己进行改造、变形……你看一下晶体屏幕就明白了!”话音刚落,我们身旁的隧道变了,显现在眼前的是一个茂密的原始大森林,有几只只是在图片上才看得到的始祖鸟在古藤盘绕的参天大树上叫着。到处都是那么美,高山绿树,碧水蓝天,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接着,屏幕又变了,一片天昏地暗的景象映入眼帘:“冲啊!杀啊……”一阵排山倒海的喊杀声响起;随后,一大群留着长辫子的中国古代军人举着老式步枪冲杀而来;黑色的烟火弥漫着整个战场。瞬间,屏幕又变了:一潭快要枯竭的黑水,旁边是几座连绵起伏的光秃秃的山峦;山峦旁边十几座化学工厂“咕噜噜”地吐出黑烟。接着,屏幕上突然呈现一派飞沙走石的现象,到处都是沙漠,没有仙人掌。只有四五个像刚才那位自称“美人”的怪物,在怪物们周围是几座奇形古怪的建筑物。这景象颇有点像撒哈拉沙漠。突然间,屏幕没有了,我又回到了隧道。眼前的那只怪物对我说:“小朋友,你现在明白一切了吧!就是因为我们的祖祖辈辈都随意破坏环境,才变成这样子的,你一定回去要告诉人们爱护环境啊!……"
接着,我又回到了房间。望着窗外的月色,我暗暗下了决心:对!一
nannantaotao
真没想到
童年就像五味瓶,酸、甜、苦、辣我们都会品尝到。现在回想起来,有一件事至今都令我难以忘怀,“真没想到,真没想到……”
记得那天是星期六,我高兴地背着书包去少年宫培训。当老师对我们说,这堂课要进行一次简单的小测试时,我的心弦又突然绷的紧紧的。随着铃声一响,一张张试卷传到了我们每个同学手中。我拿起试卷迅速地浏览了一遍,哈!果然简单!于是,我抓起笔,“刷刷刷”以风一般的速度完成了。我向四周看了看,瞧,他们还沉浸在题海之中冥思苦想呢。我刚刚紧张的心情早就抛九霄云外去了。心想,这次100分非我莫属啦!检查?在那时我根本没想过,交卷了,数十分钟后,老师批好了,开始发卷:“……张璐阳,86”。啊!86?不会吧?我半信半疑地走上讲台拿起卷子。顿时,我的脑袋像是被铁锤猛砸了一下,变得一片空白。脸“刷”地一下变成了红苹果,眼眶里一股热流在涌动,鼻子酸酸的。
真没想到,我竟然只考了86分!我慢慢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呆呆地望着这一张无情的试卷,就犹如一把锋利的尖刀捅进了我的心。我坐在位子上觉得浑身不舒服,好像有许多双眼睛在盯着我,不是安慰,不是鼓励,而是嘲笑:“真没想到,她竟只考了86分!”想到这里,我难受极了,恨不得找个地洞躲进去。
“ 叮铃铃……”下课铃声终于响。别的同学都快速地奔跑过去,向爸爸、妈妈报告自己的喜讯。而我能向爸爸、妈妈报告什么呢?唉!真没想到,真没想到~~~
董小兔
没有去过长城,但能感触于那一种雄伟;没有去过大海,却能体验那一种汹涌。阅读,是一种奇妙的旅行,能让你感受到别样的风景。
最好是在阴雨天,在那种浓云密布风雨欲来之时,择一部杜工部诗集于阳台之上,摇头晃脑,大声朗诵,俄尔风起云涌,大雨瓢泼,莫怕,有杜甫之“安得广厦千万间”为你遮雨。此时,谁不会为之而异常激动?生命瞬间洄游到了那个将倾的唐朝。
若是阳春三月,风和日丽,也不赖,一本柳河东诗集马上把你带到了那个“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的京城圣地。看着“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条,”的风情万种,看着“万紫千红总是春”的繁华似锦,心已醉了。难道不够美吗?
你也许会说,这些的确美,但难道就只有这些风花雪月春华秋实吗?怎么会?读书之乐不止在于人生中美丽的风光,更在于人间悲喜剧。
一丝寂寞,一丝惆怅,虽没那种秉烛而读的情趣,然而于静夜之中,万物寂寥之时,慢慢翻开那一部《红楼梦》,感叹那“乃艳同悲,千红一哭”的故事。怎么能不感动,不怅然有所失?不知不觉中,生命早已溶化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淡淡的空气。
尔后,再来一本名古垂今的《三国演义》,浮现有眼前的,便是另一番景象。狼烟四起,群雄并立。关云长杯酒之间斩了华雄;曹孟德举手之间灭了袁绍;周公瑾谈笑之间档橹灰飞烟灭;诸葛亮悲愤而成《出师表》……这一幕一幕的群臣相斗诸侯相争的表演,让人心弦紧绷。生命一下子和那个动荡的年代融合了。
著有“山东第一”的鲁迅,尖锐的笔尖,每每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每每读到中国近代那段屈辱的历史时,我只能大呼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鲁迅,另一个还是鲁迅。
有人曾说:你不能增加生命的长度,但你可以改变生命的宽度,你不能改变生命的宽度,但你却可以改变生命的深度,不知不觉中,读书使我的生命变宽变深。他让我知道何为酸甜苦辣,却何为人处事。读书?怎不是一种乐趣?我问自己,人为什么要读书?如果没有书,世界将会怎样?
回望巍巍中华五千年,有多少文人墨客对书籍情有独钟,对于读书,他们又有多么热烈的情怀:还记得那一声“为中华崛起而读书”吗?这一声呼喊留给后代几多震撼,几多警觉?!因此,无论从民族进步还是人人发展的角度来说,都应该提倡读书。
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的更快。
我爱读书,书可以开阔我的视野。俗话说:“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读书可以使我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茫茫宇宙的无限神奇。
我爱读书,因为书还能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雷锋日记》让我明白奉献的一生最美丽;《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使我明白人活着的真正的意义。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善良,什么是丑恶。当白雪公主逃脱了恶毒的皇后的诡计之后,我禁不住大声叫好;当看到小狮子王辛巴通过自己勇敢的拼搏重获王位的时候,我快乐无比;当福尔摩斯巧妙地揭穿骗局时,我悬着的心才渐渐平静……
我爱读书,因为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分清美丑,明辨是非。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是啊,读一本好书使我们可以从圣贤和智者的叮咛中顿悟人生的真谛,从伟人的人生记录中感悟崇高的境界和高尚的情怀,从科学家奋斗的文字里体会攀登的艰辛和执着,从英雄可歌可泣的故事中找到他们同命运搏击的坚强意志。
游你游我
橘子
老马把那个橘子捧在手上,橘子不是特别好看,有些斑斑点点,但熟透了,黄澄澄的。不一会,老马的心里又发起怵来,他又把橘子放到面前的桌子上,点燃了第八根烟。
老马是个四十一岁的老实男人,有一个上初中的女儿。家里条件不是很富裕,但也过得去,三口之家住着一个七十几平米的老式住房。
今天下午老马他们单位要装修,所以中午提前下班,几个同事中午一起去下馆子,其实只是在一家很小的大排档点了几个小菜。老马平时不爱喝酒,可在哥们儿面前,谁愿意做那个“不喝酒的男人”?于是他们闹闹哄哄的,干了好几杯,啤的。
回家的路上,几个人半醒半醉,走到了离老马家很近的一条小路上,路上吵吵闹闹的,老马他们凑到人群中看,原来有一个老奶奶摔在了地上,旁边是她的自行车,自行车上有一根挑了两个布袋的扁担,一个个橘子不停的从袋子里滚出来,她应该是个买橘子的。这条路中间有一个小桥,弧度不大,但桥和路相连,所以自行车上了桥如果不踩稳,很容易滑下桥,再摔在路上。这个老人肯定也是从桥上摔下来的,她躺在地上痛苦不堪,可能是哪里摔骨折了。
周围围观的人很多,但没有人上去扶的。老马想,如多有其他人先去帮忙,那我也去吧,现在社会太危险了,还是不要做那个倒霉鬼吧,再说刚才不是听旁边的人说有人已经打120了吗。这时,老马的一个同事凑到他耳旁说:“看,那边有人在捡橘子唉,反正等会会有人来救这个老太太,要不咱也捡两个橘子醒醒酒?”“这……不好吧”老马皱皱眉,“有点对不起老太太吧。”同事笑了一声,说:“几个小橘子算什么啊?再说别人都捡了,就差咱们这几个?我可跟哥几个儿都说了,只要你也答应,咱就一人捡俩回家了。”老马扭头看看,果真,几个人围在袋子旁边捡橘子,里面有青年人,中年人,甚至还有几个“埋头苦干”的老年人。老马动摇了,那一个个橘子真的挺诱惑他的,橘子的酸甜可口和他心里的信念、原则做着斗争。一两个橘子确实算不上什么,老太太马上要被送去医院了,橘子也一定会被路人捡光,要不,自己也捡一个?
老马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手上就莫名的出现了一个橘子,也许是同事递过来的,也许是自己夹在人群中捡的,总之,可能那段时间他想的太多,犹豫太多,以致究竟是怎么拿的橘子,就全记不清了。
握着橘子回到家,老马赶紧把它放在桌上,女儿还没放学,妻子还没下班,家里特别安静,老马坐在桌子旁,点燃了一支又一支烟,酒似乎完全醒了。老马皱紧了眉头,想着,这事我做的真不道德,不去帮助人就算了,居然还乘人之危,趁火打劫的拿人家的橘子,这,这算不算是偷啊,不,都算是抢了吧。这样来的橘子,我怎么敢吃呢?那个老人看来已经年纪不小了,碰上这样的事已经很倒霉了,还损失了这么多的橘子,就不说来之不易的财产的损失,老人的心里得有多难过啊,而我,也是那些无耻的,没有道德的害人者之一!
老马闭上了眼睛,想要摆脱那罪恶的橘子,可眼前还是一遍遍的浮现起老人摔倒时的场景,他居然看到,捡橘子的人群中,有一个熟悉的面孔——是他的女儿,老马冲上去,想要阻止她,可她无所谓的笑了笑,指了指老马的手,老马的手中,是那个黄澄澄的橘子,一旁的老奶奶,正在痛苦的求助。
“不!不!”老马捂着脑袋,他再也受不了了,他抓起橘子,跑到窗边,用尽全身力气将橘子扔下楼。扔罢,老马的心里好受多了,霎地,他听见了一声尖叫,不好,老马将头探出窗户,他看到,他看到有一个人倒在了血泊里。
旁边,是那个已沾上鲜血的,黄澄澄的橘子。
我是在用生命发这篇文啊,你要用的话麻烦说下用途成么?好吧,求采纳
原贴:1000字左右的小说
kid_gogo
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yaodaofei
微型小说又名小小说,超短篇小说,一分钟小说。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散文之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阿·托尔斯泰认为:“小小说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校。”(《论文学》)
日本作家星新一指出:“很久以前就存在着类似超短篇小说的作品。……但是,超短篇小说 这个名字的正式出现,是源于美国。”多数人推崇美国作家欧·亨利(1862—1910) 是创始人。他的近三百篇作品,情节生动,笔调幽默。其中《麦琪的礼物》脍炙人口。可以 这么说,超短篇小说具有立意新颖、情节严谨、结局新奇三要素。即在1500字以内,要概 括出普通小说应具有的一切。也可以说,微型小说是一种敏感,从一个点、一个画面、一个 对比、一声赞叹、一瞬间之中,捕捉住了小说——一种智慧、一种美、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 一种新鲜的思想。
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追求的目标是四个字:微、新、密、奇。
一、微。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因此,构思和行文时必须注意字句的 凝炼,不允许作品中有赘词冗句。如马克·吐温的丈夫支出帐本中的一页。全文只有七行字,却具有长篇小说的全部情节。
二、新。指的是立意新颖,风格清新。星新一写作一分钟小说,就极力追求“新”。他写道: “有些评论家把我的小说与美国的超短篇小说(Short-Short)混为一谈,这是不妥当的。 我是受了美国超短篇小说的影响。但是没有完全依靠,而是发挥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技巧。 我的小说强调一个‘新’字,给读者以新题材、新知识,甚至让他们感到惊讶!”(星新一一 分钟小说选)为此,他常常借助于童话、寓言、科幻、推理等手法,通过非现实的题材或 现实题材的非现实笔法,反映他在现实生活中的独特的感觉,表现清新的主题,如他的保 修。 当然,微型小说的立意和其它形式的小说作品一样,有时并不是一眼能看出的,有时主题并 非一个,是多元化的,这都是可以的。例如美国著名科幻作家弗里蒂克·布朗写的一篇被称 为世界上最短的科学幻想小说:“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 声……”就写得十分别致而耐人寻味。
三、密。指的是结构严密。微型小说的作者在结构上,应力求时间、场所、人物都尽可 能地压缩、集中,使作品结构简练、精巧,如同微雕工艺品那样。因此,特别要在选材、剪 裁和布局上下功夫。
四、奇。指的是结尾要新奇巧妙,出人意料。微型小说的特点多半在于一个“奇”字。 中外作家的许多优秀作品就常在结尾处使人拍案叫绝。如邵宝健的永远的门的结尾就出 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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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无定法——关于微型小说
曾经一时兴起写了一篇小说,结果被批为无病呻吟且缺乏小说基本要素。我不会编故事,但对这个没有小说基本要素之类的说法还是不服气。
所谓小说的基本要素不外乎人物、情节、环境。小说的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小说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物活动的特定环境。小说要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是最传统也是最老套的要求。
说到这里我不禁暗暗好笑,想起网络上流传的一个笑话“贵族”与“爱情”。
大学文科教授让每位同学写一篇短篇小说,要求小说中必须有“贵族”和“爱情”两个基本要素。
几天后,学生们相继完成了作业。
当教授看了楚峰头同学的小说后,非常无奈,因为两个要素都存在,小说内容是:“公主怀孕了。”教授只好让他再添加一些“幻想”要素。
过了几天,楚峰头又把他的“大作”交给了教授:“织女星座的公主怀孕了。”
教授看后非常生气,遂又令他在加一些“神秘”要素。
这回,楚峰头的小说变成了:“织女星座的公主怀孕了,是谁干的呢?”
教授实在忍受不了了,他使出了最后一招儿,那就是让楚峰头再增加“宗教”要素。
几天后,当教授带着胜利的微笑,看了楚峰头的小说后,竟把它撕了个粉碎。
“织女星座的公主怀孕了,OhMyGod!是谁干的呢?”
可见这个所谓要素的说法根本不是评价文章的标准。小说贵在出新,特别是微型小说。但是出新不仅仅是情节的出乎意料,最重要的应该是选材及个性化的情感。而且个性化的范围应该在陌生化的新奇感之内,不应是晦涩难懂。几千年的文明发展,无论怎样翻新总也脱不了一般的情节框架。无论是无意识的认同还是有意识的反叛,总归是基于同一种心理状态。挖空心思编来的文章不过是一时的技巧之作,算个游戏罢了,而且通常是大家都觉得实在是太有意思了,然后有意思,然后有意思,然后……就没了。
为何见书欲喜,见书欲悲,见书以为然?精品的著作总是心血之凝,哪怕作者以为是游戏之作,但其实是在放松的状态下体现出的真实自我。现在一般人学写小说似乎有这个毛病,比小说家更讲究什么要素的具备,其实那倒可以算做练习的必要,对于小说创作本身是没什么作用的。怕的就是连评价者也以这样的观点去看。就象时下里似乎人人都可以学画水墨画,大众的参与评价的标准却反促水墨画趋向式微,道理是一样的。
一般说来长篇小说的字数都在20万以上,短篇小说的字数在几千字到三万字以内,中篇小说的字数大约在在三五万字到十万字之间,微型小说或者叫小小说、掌篇小说、一分钟小说,字数一般在二千字以内。我看网上基本上是微型小说。
至于微型小说特点,我不妨偷别人的话来加以说明:
(一)以微知著,以近知远。人物少,情节简单。但小而精,微而妙,以少胜多,以微观反映宏观。现实感强,迅速轻便,充满生活气息,但要写出艺术境界的“远”,使人联类无穷。
(二)博采众长,不拘一格。广泛吸取其它文章和艺术体裁的长处,可以称为“模糊小说”。
(三)取材精确,镜头小说。微型小说写的是面上的一点,这个点是运动展开的,可以称作影视中的“镜头”。一般短篇小说中的倒叙和补叙,在微型小说中要成为瞬间镜头的描写和串连,以免冗长叙述和说明。
(四)写特殊点,重情绪化。微型小说人物描写的特点是,写主要人物的性格的某一侧面,或写主要人物的情绪心态。
如此来看,小说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东西,似乎大多数人对此都有些误解。第一个特点是其很明显的见微知著。或者说带有中国自古以来的微言大义的痕迹,和寓言有相似之处。就是简单的爱情故事也可以表现人与人之间的鸿沟,哪怕是阿佛洛狄特的魔法也无法弥补深壑。这样一个简单的爱与不爱的故事才能升华到整个人类的意义,而不仅仅是风花雪夜。信任不仅是情人间的事,也是在这个社会中生存的一个基石吧!但情绪化心理描述的倾向很难让一般读者理解和接受,这又涉及到微型小说的第二个特点,即体裁的模糊性。
有意识地淡化情节,类似于散文化的叙述,大概这就是别人觉得有些小说中缺乏要素的原因吧!但情绪化的描写恰恰是微型小说的发展趋向。如不被理解的冷漠,用一种混乱的意识流来表达,幻觉与现实的重叠,恰好能够表现失去理智的思维状态。但是过于晦涩,组织零乱,这也是这种小说不被理解的原因之一。
大多数人还是遵循着经典的思路,甚至抱着猎奇、寻求刺激的心理来看。艺术一旦成了大家都喜欢的东西就开始没落了,尽管小说也曾经是那么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但谁知道今天不被人理解的东西会不会成为明天的经典呢?
原贴:关于微型小说
jiangluck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以下是写作方法:
阅读优秀的作品:这是显而易见的,但立竿见影的方法。如果你不读更多的好作品,你就不知道如何写出更好的作品。优秀的作家都是从阅读别人的佳作开始,接着开始模仿,最后超越他们,形成自己的风格。尽可能的多读名著,在看内容的时候,更要留意文章的问题和写作的技巧。
尽可能多的写:每天都写,如果可能话,每天写几次。你写得多了,也就写得好了。学习如何写作和其他的学问道理是一样的,熟能生巧。写写你自己,写写博客,向出版社投稿。只是写,全情投入的写,练得越多,你的写作水平就提升得越快。
随时随地记下你的灵感:随身带一本小笔记本(纳博科夫身上装满了小卡片),当你对你构思的小说,文章,或是小说里的人物有什么灵感的时候,马上记下来。当你听别人谈话时的只言片语而所有顿悟时,或看到一段散文诗或是一句歌词让你很感动时,都可以马上当他们记下来。灵感总是转瞬即逝,你及时的记录下来,便可以成为你写作的素材。我的习惯是,为我的博客要写的文章列一个清单,不断的补充它。
专门的写作时间:每天找一个没有任何打扰的时间段作为专门的写作时间,让这成为习惯。对我而言,清晨的时间是最佳的,午饭,傍晚,或者深夜的那段时间也可以。无论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把写作当作每天必须完成的任务去做。每天至少写半个小时,当然有一个小时更好。若你同我一样,是一个全职的作家,那么你需要写更多的小时,请你不要担心,这只会让你写得更好。
随便涂鸦:面对整张的白纸,整版的白屏,无从开始,肯定恐怖。你会想:我还是看看邮件或是小憩一会了吧!先生,千万别这样。马上开始写,马上打字,你写什么没有关系,只是让我听到你敲键盘的声音吧。只要你开始写了,什么都好办了。像我的话,我喜欢先敲上我的名字和文章的标题,这应该不难吧,然后再慢慢的展开情节,全身心地融入进去…关键是:开始可以随便写写,随便涂鸦,但是尽快开始写正文。
修改: 你开始构思你的文字,然后试着写,让故事情节展开,最后你需要回过头再看看你都写了什么。这点很重要,很多写手一旦写好就不想修改,已经费时费力地写好了,还要再花时间修改,实在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活。但如果你想写得更好,你就要学会如何修改。好的作品是经过反复的推敲和修改而成的,这会让你的作品从平庸中脱颖而出。看看你写的东东,不仅仅是那些拼写和语法错误,还有那些无意义的词,混乱的结构,和让人搞不懂的句子。修改的目标是:更清晰,更直接,更鲜活。
简明扼要: 这是你在修改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一句句,一段段的修改,把无关主题的统统都删掉。一个短句比一段冗长的废话更具说服力,大白话比晦涩的专业术语更受欢迎。记得:简单就是力量。
富于感染力的句子:在短句中使用富有感染力的动词,当然,并没有要求每一句都是这样,你需要变化。但是,多试试能够吸引人的句子。而且,你没有必要等到你要修改的时候再用,你刚开始写的时候就要考虑这个问题。
获取别人的反馈: 闭门造车不会有任何进步,让别人读读你的文章给你回馈,最好有经验的作家和编辑。他们见多识广,会给你很中肯和有见地的建议。认真的听,即使是一些批评,也接受它,忠言逆耳,这样只会让你写得更好。
是骡子还是马,拉出来溜溜:就你而言,你需要让别人读到你的作品。你的作品不是你想谁看谁就看的,让所有的人都读到你的文章。你就要出版自己的书,发表自己的短篇小说和诗歌,给出版社供稿。如果你已经开始写博客了,恭喜你,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若现在还没有人浏览过,你就需要把它放到流量更大的博客服务网站上去,让读者给你留言,给你提出建议。所有的人都会看你写东西,也许刚开始时会是件伤脑筋的事情,但这是每一位作家成长的必由之路,马上发表你的文字吧。
采用对话式的文体: 很多人的写作都很正式,但是我发现像我们说话一样写作会使文章更流畅(没有叹生词)。这样一来,读者看起来会更舒服。刚开始这么写并不容易,你需要坚持这么做。也许,会带来另一个问题,为了读起来更口语化,你需要打破一些语法规则(就像我的前一句那样)。因为如果生搬硬套语法,会让你的文章看起来很不自然。若没有其他原因,就不要破坏语法规则。你需要知道你在做什么和为什么这样做。
好开头和结尾: 开头和结尾是文章的重点。特别是开头。如果你不能在故事的开始就吸引读者,那他们就很难有耐心把整篇文章读完。所以投入更多的时间去考虑怎么写好开头,读者一旦对你开头感兴趣,他们会想知道得更多...写好开头后,再弄一个精彩的结尾,这会让读者更加期待你的下一篇佳作。
rainyyip
期中,同学们要注意安全,认真完成作业,还有,开学时,带来家长通知书……”天哪,次次都这样,台词都没有变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放假了的歌词:“……同学们都心不在焉/开着小差/数着时间……”再看看手表、挂钟的指针似乎凝固了,真急人。
“好了,就这样,放假了!”“欧!”哈,熬到终点了!抓起书包,箭似的飞出校园,管他什么假期作业,什么期末测试成绩,这一刻都被抛到九霄云外了。自行车疾弛着,驾驶他的人发泄着心里的狂喜。突然,脑子里闪过一个想法,放假除了代表大胆放肆的玩,还代表着什么呢?
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家,把书包一扔,往沙发上一坐,便变得自由自在,失去了以往的平静,好像变成了另一个我。忽然,老妈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看老妈张口要说话,我便抢先一步:“先写好假期计划。”“你怎么知道?”老妈有些迷茫。“这是您每年必说的内容,我都快背熟了。看,假期作业计划表、作息时间表,写好了。”老妈审视了一遍,放心得给我贴在了书桌上。
我在家还算听话,干什么事都严格按计划来办,只有晚上才有真正的自由时间,上上网、看看电视这都可以了。登陆QQ,再线的人寥寥无几,真不知道这些人干嘛去了。哎!终于有了个人,是我以前的同学。我问他:“假期过的好吗?”她发了个苦脸过来说:“好是假的,我是偷着上网的,作业堆成山,老爸老妈逼我学书法、练琴,干这干那,烦死了……。对不起,我老爸来了,我下了。”我盯着这些灰灰的头像,心留不禁一颤,这假期到底代表什么呢?
想想我的父母,除了作业之外,并不强迫我做什么,老爸说过:“假期是用来放松的,而不是用来下苦功夫的,假期太累,并没有好处。”我是老爸永恒的支持者,所以我的假期一直都是彩色的。假期以来,我常接到同学的电话,说起放假后的事,往往是一肚子苦水。这真的不能不让我想,现在的假期是不是像那QQ头像一样,是灰的呢?
越来越繁重的作业,老师和家长的期望带来了小山似的练习题,而放假的快乐只有在梦中才能找得到。说这样的假期是充实却有些空旷,是轻松又那么的忙碌。
有一次,梦中的我,曾和同学们一起对着天空喊出:“放假了!”那“放假了”究竟代表着什么?它代表着一时的欢乐和数不尽的繁重,我们可能都是些可怜的孩子!
冬瓜籽
老师布置了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我静下心来想,我的理想是什么呢?我不想当科学家,不想当作家,也不想当医生……我的理想既没有老师教导的那样伟大,也不像家长期望的那样辉煌,因此我从未向别人谈起过,说出来总怕别人说我没有鸿鹄之志,又担心让人笑我太过于幻想,但我真的很希望我的理想能实现.
我长大后想有一个自己的图书馆,当一名图书管理员.不为别的,就是渴望能读遍天下的书,同时也希望每个人都热爱书,爱读书,用知识来充实自己的头脑.
我爱读书,书中的精彩片段深深地吸引着我,书中的奥秘常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书中人物的命运又曾让我无数次泪水涟涟……
我爱读书,看到书我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爱不释手.我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不知疲倦地在书的百花园里采集花粉,又像一块海绵,日夜不停地在知识的海洋中吸着.小说教给我做人的道理,诗歌唤起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散文照亮我前进的道路,童话让我辨别真假美丑和善恶-……
我爱读书,一翻开书,我就全身心地投入另一个世界.书就像一个充满智慧的老人不断启迪我,又像是一位真诚的朋友与我面对面地交谈.书给我打开了世界和未来的窗户,让我看到了广阔的天地和未来.
在我的图书馆里各种各样的书籍应有尽有,无论是世人瞩目的名著,清新似水的散文,还是富有哲理的中外诗篇读者在我的图书馆里可以自由的选择、尽情地阅读,在满室的书香中享受心灵的安逸.在这里,没有喧闹的声音,只有轻轻的翻书声.只要你来到这里,总会有所收获.而这,就是我快乐的源泉.
书,是精神的食粮,是引导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给人们带来知识欢乐的朋友.我喜欢看书,因为好书犹如一叶轻舟载着我去遨游那浩瀚无边的知识海洋.我愿让所有人都来分享那份读书的乐趣,从书中有所收获.
这就是我的理想,很平凡的理想,但也是我最向往的生活.
betty_h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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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1000字左右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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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带着门徒彼得远行,路上看到一块小小的马蹄铁,便让彼得捡起来,但彼得懒得弯腰,假装没听见。耶稣没说什么,自己捡起来马蹄铁,路过城镇时到铁匠铺换了三文钱,又用这钱买了18颗樱桃。两人继续前行,经过全是茫茫的荒野,耶稣知道彼得又渴又饿,就让藏于袖中的樱桃掉出一颗,彼得慌忙捡起来吃掉。耶稣边走边丢,彼得也就狼狈不堪地弯了18次腰。
耶稣笑了,对彼得说:“如果当初你弯一次腰,就不会在后来没完没了地弯腰了。小事不干,将来就会在更小的事情上操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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