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自己要描述一个怎样的人物,怎么样的情节,然后按照你的意思去写,并不是写到那了,再来想
小说开篇为什么很难写
[作品]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描写的是发生在1951年的真人真事。出身显赫的巴亚多·圣·罗曼来到加勒比海沿岸的一个小镇,爱上了出身平庸的安赫拉·维卡略。这个在“金钱上游泳”的富翁为新娘买下了镇上最豪华的房子...
八月远走。
每一届,我都要跟学生一起聊聊《百年孤独》,尤其是开头,其实称它为最经典的开头也不为过。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是这么理解的:
首先,也是被人说得最多的一点,就是这个开头外在形式上的特点。
我们且看这个开头: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个开头是明显的倒叙式,从多年以后说起,这个在小说的写法上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最特别的是,它的时空上的来回穿梭。读者打开书,看到这一句,在阅读心理上是往多年之后去的,然后下一句又赶紧往回奔,这种体验还是比较奇妙的。因为这种写法当时比较特别,所以给人印象很深。但后来模仿的作家多了,读来也不觉得什么了。
可是,大多数作家模仿的只是这种外在的形,没有得到真正的精髓。
那真正的精髓是什么呢?
就是第二点,这个一句话的开头,击中了小说这种文体的核心:塑造了一个经典的人物形象。
奥雷连诺上校,家族中的叛逆者,一辈子都在反对政府,最终以叛国罪被送上断头台。这种性格不是莫名奇妙凭空出现的。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父亲带他和哥哥去吉普赛人的帐篷看冰块,冰块对这些孩子来说是个神秘的存在,哥哥们不敢靠近,他却勇敢地上去摸了一把。就是这个参观冰块的下午,初显了他性格里冒险的一面,这是他一生的性格底色。
一句话,勾连了一个人一生的始终,突出了这个人的形象,俭省,而又力度,堪称巨笔如椽。
kakareika
漂亮的脸孔是给别人看的,而有智慧的头脑才是给自己利用的
《百年孤独》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其中所传达的理念和哲理,确实堪称得上是一个时代的标志,也是经典中的传承,塑造的内含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无论是从开篇还是从内容的整体来看,都是非常具有价值的,就比如中国的四大名著,之所以能够被世人铭记,是因为所传达的内涵是无可取代的,无论是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延伸的史学价值,涉及的园林艺术,餐饮艺术等文化的拓展。
《百年孤独》成书较早,中间所涉及的人物关系极为复杂,而且关系网也很紧密,其实和中国的《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作者马尔克斯在创作的时候就加入了自己的灵魂见解。
该书读起来还是比较枯燥的,除非是下定了决心要好好研读,否则在开始之后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中,很难坚持从一而终的耐心去读完,主要是这本书想要传达的理念和观点也是比较隐晦的。
生命中有过的所有灿烂,终将要用寂寞来偿还。人生终将是一场单人的旅行,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
其中引用的话是摘自《百年孤独》,这在很多角度阐述的理念,其实是发人深省的,能够映射和传达很多东西,看似是第一人称的角度看世界,但是事实上却是在以上帝的视角看世界的变化和对人性的探索。
《百年孤独》还完全和《红楼梦》是不同的,出发点和角度不同,所以在观众和读者查阅的时候很容易会忽略很多人物关系,最终导致越读越乱,甚至放弃了,虽然经典,但是也需要有与之匹配的智慧和审美才能够驾驭。
以上仅为个人原创观点,希望有所帮助,部分配图来自网络。
囚牛
什么皇帝,什么开国,然后国泰民安,这是前言
然后如果是穿越的,就介绍一下怎么死的,然后开始描写一下少儿时光。然后什么家破人亡,然后复仇之路啊,然后中间跳跳跳。直接写主角成为少年或者少女什么的事
原贴:古代玄幻小说开篇怎么写
藯蓝づ枫叶
《百年孤独》的开篇是这样的: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不仅是开篇,小说里多次使用这样的叙述方式:
几个月以后,奥雷里亚诺第二在临终时将会想起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样子,那时在二等车厢里的她为了听清费尔南达最后的叮咛,想把满是灰尘的车窗摇下却没有做到。这种站在未来回忆过去,将不同时态和空间用一个句子串联起来的叙述方式是马尔克斯独创的。上世纪80年代《百年孤独》刚刚进入中国时,曾引发大量的模仿,因而也就有了《百年孤独》的开篇是经典这一说法。
《百年孤独》的主题是孤独、命运和荒谬,所以马尔克斯才选择用魔幻现实的风格来表达,这与卡夫卡是一脉相承的,都是在现实里面表现魔幻,而不是在魔幻里表现现实。《变形记》和《百年孤独》里的人物,并没有脱离物理学和生物学上的意义,但又让变成虫子和美女升天这种事情真实发生。读者匪夷所思的同时却又完全能够接受,因为只要是个正常接受教育的现代人,从小就都被浸泡在各种童话、神话故事里,早就司空见惯了。
《百年孤独》里,命运主题与孤独是互为因果的。小说开篇就让梅尔基亚德斯出场,就是那个通晓诺查丹玛斯预言的吉普赛智者,交代他与羊皮卷的关系,然后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后代不断去破译羊皮卷,最后由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在一瞬间完成,连仔细阅读的时间都没有就揭晓了谜底。
小说先给出了预言,再让书里的人物去演绎这个预言,这个过程中有的顺从(所有的阿尔卡蒂奥和所有的奥雷里亚诺)有的抗争(乌尔苏拉和桑塔索菲亚),最后谁也逃不过宿命,分毫不差地执行了预言,预言变成了结局。全书其实就是再现梅尔基亚德斯羊皮卷。
这是大结构。具体到每一章的小结构也是这种叙事方式。奥雷里亚诺一出场时作者就交待说他一生中发动了32次起义,32次都失败了。与17个女人生了17私生子,都被暗杀了。躲过了14次伏击和一次枪决。然后再叙述那些起义是怎么进行的,17个私生子是怎么一一被人追杀,最后一个年长的私生子拖到了最后小说快结束时才被杀掉,而那时家族中的晚辈连听都没听过他。还有那次枪决的详情等。
这种预言(说结果)-发生的过程(顺从或抗争)-预言实现(谜底揭晓)的循环,成就了马尔克斯独特的叙事方式,因而使《百年孤独》成为不朽的伟大经典。
阳光刺心的灼热
shmily_
您好谢邀!《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著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这本书描绘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里融入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宗教典故等神秘元素,现实与虚幻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壮丽的想象世界。
书中开头这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彻见底,河床里的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的巨蛋。这是《百年孤独》的经典开场白,短短几十个字,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这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作者将三种时空概念融合得如此精炼、自然,可见马尔克斯功底之深。接下来是典型的倒叙结构,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悬念,让人不得不读下去,并能让读者一瞬间经历了多种时空转换,顿生人生沧桑之历史感,至此一生繁华落幕,句式中,现在时、将来时、过去时、将来过去时等不同的时态结构全在这一刻同现脑海,这是一种人生的终结体验。
《百年孤独》不断回溯的时间线显然打破了史学式叙事的线性时间模式,显示出优秀的文学性。正是因为这种文学性的时间叙事,在不断回溯的过程中,又不断补充、或者修正内容、或者提出与之前相悖的说法,比如利用不同人物之口,对同样一件过去的事有完全不同的描述,此处又体现了史学式叙述的优越性。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化身,他们都需要和自己的心理孤独奋战。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开头告诉我们,面对死亡,人最容易走进死亡记忆深处,人生过程中那些看似平常的事物和经历在远处熠熠闪光,正是这些事物和经历,组成了荒诞不羁的人生之梦。加西亚.马尔克斯从“冰块”开始把人们带进了梦幻人生和魔幻之旅。他的文章开篇是这样,结尾也是这样,被无数小说家效仿。故,其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谢谢!祝您生活愉快!
helena闪闪闪
1.理清思路.明确知道你要写一个什么体裁及题材的小说.
2.明确你自己究竟想要写出怎样的风格.(这一点我觉得很重要.每一个作家都有自己独特不一样的风格.确认你自己喜欢什么样的风格,自己适合什么样的风格很重要.
3.你需要什么样的写作手法.你说你很难开头.我不知道你是想怎样开头.举例:时间上来说.你是否会倒叙开头?或中间穿插其它时间片段?.....这些都和前两点有关.建议你自己先想清楚以上两点.相信你觉得开头很难下笔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加油.写作是一个需要持之以恒的工作.希望你坚持下去.不断构思.一定会写出很棒的作品.
细河翠影
因为马尔克斯开创了一个新的写法:将过去、现在、未来融合在一起,消解了时间的界限,把马孔多百年的历史交融在一起,真正符合了《百年孤独》这个主题。所以马尔克斯说:写着一句话比写整本书还难。
我们在传统的小说中,是绝对看不到这种写法的,一般作家只会用一个时态,如“她曾经..”“他将会”。
在写作课上,老师也会让我们模仿这种写法。不止学生模仿,还有很多大作家也模仿。
我们在阅读中会无数次碰到中国作家“重复”《百年孤独》的开篇:“多年后,站在行刑队面前的时候,布恩迪亚上校想必会记起父亲领他去看冰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比如说莫言的《檀香刑》:“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俺更想不到,这个半年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公爹,竟然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比如说陈忠实的《白鹿原》:“白嘉轩后来最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中娶过七房女人。”
甚至比如说郭敬明的《幻城》:“很多年以后,我站在竖立着一块炼泅石的海岸,面朝大海,面朝我的王国,面朝臣服于我的子民,面朝凡世起伏的喧嚣,面朝天空的霰雪鸟,泪流满面。”
马尔克斯用一种精妙的手法,在一句话之内将时间在过去和未来之间拉扯,而这拉扯更是生与死间的对话,使文字沾染上一种奇幻的魔力。
飞絮如雪
这本书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里融入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宗教典故等神秘元素,现实与虚幻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壮丽的想象世界。
《百年孤独》的开篇一直被公认为经典,甚至被称为伟大的开头,那么它到底经典在哪里?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它的开头吧。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
这是《百年孤独》的经典开场白,被无数小说家效仿。有书君选取的是范晔翻译的版本,译本有很多种,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找来比较一下不同。
开头的第一句话,短短42个字,却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这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将三种时空概念融合得如此精炼、自然,有书君还没有在其他作者身上见过,可见马尔克斯功底之深。
接下来是典型的倒叙结构,但是其功力不在于新颖的倒叙结构,而是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悬念,让人不得不读下去。主人公开篇就面临死刑,是什么导致他必须面对死亡?父亲带主人公去见识冰块,冰块是否有什么象征意义?这些问题作者都没有直接交代,我们只能去书中寻找。而最后一句“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突然把人拉入了神秘、魔幻的空间。
其实,这样的开头在写作中极富挑战性和冒险性,就像是一场足球赛,解说员一上来就告诉了观众本场比赛的结果。已经知道了结果,看下去的兴趣就会大减,一旦写得不好,很容易就会让读者失去读下去的欲望,但显然马尔克斯做得很好。
如果读了开头戛然而止,你对这段文字除了好奇还有怎样的思考,在有书君看来,人在死亡前到底会想起什么?马尔克斯在这段文字中回答了这个问题。
面对死亡,当然有对死亡的恐惧和对生命的留恋。但是恐怕更多的是对人生旅程的追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开头告诉我们,面对死亡,人最容易走进自己的记忆深处,人生过程中那些看似平常的事物和经历在远处熠熠闪光。正是这些事物和经历,组成了荒诞不羁的人生之梦。加西亚·马尔克斯从“冰块”开始把人们带进了梦幻人生和魔幻之旅。
c大美淘淘
马尔克思因为《百年孤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瑞典文学院认为,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即围绕着马孔多的世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
《百年孤独》一面世就震惊了文坛,作品里融入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宗教典故等神秘元素,现实与虚幻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壮丽的想象世界。它的开篇更是被公认为是小说作品的经典开篇之一。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这是《百年孤独》开篇的一段话,它包含着现在、未来和过去三个时间概念,将整个时间轴同时展现了出来,开创了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以现在的感知,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事情。
同时又给读者留下了悬念,主人公为什么会面对行刑队?他会死吗?
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刻他为什么会去回忆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
冰块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那个遥远的下午发生了什么?
这些问题我们只能去书中寻找。
而最后一句“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又突然把人拉入了神秘、魔幻的空间。
马尔克斯的这一写法引起无数作家的模仿,莫言、余华、苏童、格非、陈忠实、韩少功等作家的写法,或多或少都受到过马尔克斯的影响。
Knocker-up
人生有三件事,是杨明辉绝不能忍受的,头型不酷,女友不靓,以及,大清早被迫从被窝里剥离出来。
如果这时,不成形状的被窝再舒服一点点,倔强持续的手机铃声再难听一点点,隔窗洒入的阳光再明亮一点点,关键是,杨明辉闭着眼睛在枕头边胡乱摸索的手,准头再准那么一点点,你就会看到,一只崭新的手机,在初夏的清早,划着优美的弧线,越窗而出......
天秤兔
《百年孤独》开篇的第一句话“许多年之后”,讲的是未来时间发生的事情,有一个事件发生,有一个上校将被执行死刑,这是小说的一种预叙的手法。但小说第一句的真正叙事动机是引出童年见识冰块的情节,叙述的又是过去的事情。所以我们可以感受到叙事者有个讲故事的“现在”时刻,而这个“现在”时刻是一种虚拟性的“现在”。
因此,这个开篇之所以精彩绝伦,是因为作者选择了一个不确定的现在,既能指向未来,又能回溯过去,一下子就把时间的三个维度都包容在小说的第一句话中了。这并不是玩弄叙事技巧,而是服务于《百年孤独》的主题。只有这样一个开头,才能显示出小说中写的马孔多小镇以及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沧桑感,甚至写出整个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纵深感和连绵感。有研究者专门指出这是一种“既可以顾后,又能瞻前的循环往返的叙事形式。”
《百年孤独》引进中国后,马尔克斯的这种叙事技巧震撼了无数作家,也引起无数作家的模仿,在中国,莫言、余华、苏童、格非、陈忠实、韩少功等作家,或多或少都受到马尔克斯的影响。
举2个例子,大家看一下,能不能读出一些马尔克斯的影子。
余华难逃劫数:直到很久以后,沙子依然能够清晰地回忆起那天上午东山敲开他房门时的情景。东山当初的形象使躺在被窝里的沙子大吃一惊。那是因为沙子透过东山红彤彤的神采看到了一种灰暗的灾难。他隐约看到东山的形象被摧毁后的凄惨。
莫言《红高粱》: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大家可以自己找找。马尔克斯的这一经典开头不仅影响了中国的作家,也影响了世界上无数的作家,他的魔幻现实主义让无数作者不断提起,重复模仿还乐此不疲。
唐僧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20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像史前的巨蛋。”
这是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经典开场白,其伟大之处在于他创造了一种近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
克提斯的馒头卷
因为短篇小说字数有限,文笔不好的话便很难出色地将故事内容展开
短篇小说要求语言精练、短小精悍,内容上也有很大的要求
其实长篇小说也有难处,但多数人还是觉得短篇难写
bilinyun
在5年前,本人就很有幸买过这篇巨著来品读,《百年孤独》被誉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开篇短短42个字,却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3种时空概念,读者一瞬间经历了多种时空转换,顿生人生沧桑之历史感。至此一生繁华落幕,在终点处蓦然闪现遥远孩童时代的情景,句式中,现在时、将来时、过去时、将来过去时等各种不同的时态结构全在这一刻同现脑海,这是一种人生的终极体验。
百年孤独不断回溯的时间线显然打破了史学式叙事的线性时间模式,显示出优秀的文学性。但正是因为这种文学性的时间叙事,在不断回溯的过程中,又不断补充、或者修正内容、或者提出与之前相悖的说法,比如利用不同人物之口,对同样一件过去的事有完全不同的描述,此处又体现了史学式叙事的优越性。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化身,他们都需要和自己的心理孤独奋战,孤独到只有不停的去做事来发泄,孤独到在所有的事情发生时,他们都是自己来抉择。
总之,这本书很值得一读,也是世界文学经典,需要仔细品读,慢慢消化吸收。
时光是影子的眼
04年一位妹子在我生日的时候给了我一本百年孤独,脑短路还收下了。——多大仇多大恨啊,当年只有英文版,她是拜托他舅舅在国外买的英文版。我当年也是一学痴,开始了坐马桶一手英文原版一手文曲星,这样猜着读的生活一发而不可收拾。百年孤独完了之后,红与黑,基督山伯爵……原版比译本有味道多了,于是又复习了一次百年孤独。不知道那妹子知道这些后怎么想。
heamd
短篇小说要求文字凝练,叙述简洁明了,
因为字数所限,要求故事性强,不能用华丽和复杂的文辞大段抒情增加美感
而长篇小说其实也很难写,譬如醉玲珑,文章67万字,字字珠玑,有条不紊地叙述,结构清晰,不拖沓,不小白。而绾青丝也不错,从内容上,但是,很明显的,第二部不甚冗长无聊,全文只宜消遣,不适合收藏。
长篇小说是构架和人物的性格表现至关重要
小说两者,长短篇都各有深难,写小说的人不易呀
lipeihao
怎么说呢。我不知道别人的想法,就我自己而言来谈谈这个问题。
百年孤独是公认的经典,我觉得它的魅力就是创造了一个非同一般的世界。那里的人在和外界接触之前,不会死,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生活。它就像一个世外桃源一样。这个世界的领导者可以说就是这个延续了百年孤独基因的家族。家族的兴盛就是这个世界的兴盛,家族的破灭就是这个世界的毁灭。它以小见大,以一家之得失反应了一个世界的巨变。就这点来说我觉得很厉害。
再说百年孤独里不知道为什么,读的时候,觉得它每一个字都有很深重的孤独气息。我记得我是用了一个中午把它读完的。读完以后被书里那种日益浓重的孤独气息深深感染。
不光是作为主角的百年家族还是那些故事里穿插的小人物,每一个形象都深刻饱满。
而且强烈的魔幻色彩非常吸引人。
我觉得这些大概就是原因吧。
萧逸
恰遇到颇想言说的题目,看过众位答友的解读心生佩服。笔者也略说一二,供题主参考。
时间维度这一点有些答友已提到,只是想再多说些。《百年孤独》的第一句话给人印象深刻,成为经典,正在于它隐含的时间维度。按马尔克斯自己的说法,这部作品他构思了15年,但一直不知该如何写第一句话。他称,写第一句话比整部作品还要费时,因为第一句话有可能成为全书的基础,决定着整部作品的风格与结构,甚至它的长短。很多作品因为一个精彩的开头而成为经典,例如卡夫卡的《变形记》,狄更斯的《双城记》。马尔克斯在一次旅途中突然获得感悟:原来,“我”应该像外祖母讲故事那样来叙述这部历史。
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连诺上校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句话不仅展开小说的初始情节,而且容纳了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间维度。任何一个作家在写作时都会设定一个时间作为“现在”,这个“现在”不必是具体的某个时间,可以是一种虚拟的“现在”。“许多年以后”是未来,作者在讲未来会发生的事情,是预叙手法。又讲童年回忆,是过去,在讲过去那个遥远的下午的事情。这一句话一下子把时间三维度包含进去,短短的字数与深刻时空转换之间形成张力,产生生命体悟的深刻内涵,给人已星辰物换的沧桑感。同时这句话服务于《百年孤独》的总主题。先言“未来”,回溯“过去”,隐含“现在”,这形成一时间循环,封闭圆圈。
时间循环现代时间观念是不可逆的直线型,由过去指向未来,充满着乐观主义与现代理性,是进步的观念。而开篇第一句话确是循环的时间观,史前社会的特点是时间的循环,如此便消解了紧张的快步的一味向前的维度,将读者带到缓慢的回味的生命周期的循环维度。这样循环的时间,表达了对一个持久的深处记忆渴望再现的希望。中国人自原始便有着“天人合一”的生命体悟,顺应四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春夏秋冬,轮回养息。这种古老积淀而充满宇宙生命观的时间轮转,使得中国人对《百年孤独》的第一句话更为敏感,更为多思。对于生命醇厚的追求,只有在对过去的回味,对未来的远望,对现下的观审如此时间循环中得以实现,而单向度的时间会削弱生命的厚度。
诚如答友所言,中国诗词中有很多时空转移,以今思古的句子,如李商隐的《锦瑟》,李煜的《虞美人》,纳兰容若的浣溪沙•谁念西风独自凉等等。中国人温和中庸的审美心态,更偏喜“哀而不伤”的事物,更爱对生命留恋怅惘的回味,因而对《百年孤独》首句更多感叹。
以上个人观点望对题主有所帮助,欢迎各位答友补充,若觉此文读后有所获益,还望不吝点赞。感谢阅读!
hellen1027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著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这本书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里融入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宗教典故等神秘元素,现实与虚幻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壮丽的想象世界。
先看百年这句:“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这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将三种时空概念融合得如此精炼、自然,有书君还没有在其他作者身上见过,可见马尔克斯功底之深。先看百年这句:“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读者一瞬间经历了多种时空转换,顿生人生沧桑之历史感。至此一生繁华落幕,在终点处蓦然闪现遥远孩童时代的情景,句式中,现在时、将来时、过去时、将来过去时等各种不同的时态结构全在这一刻同现脑海,这是一种人生的终极体验。
百年孤独不断回溯的时间线显然打破了史学式叙事的线性时间模式,显示出优秀的文学性。但正是因为这种文学性的时间叙事,在不断回溯的过程中,又不断补充、或者修正内容、或者提出与之前相悖的说法,比如利用不同人物之口,对同样一件过去的事有完全不同的描述,此处又体现了史学式叙事的优越性。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化身,他们都需要和自己的心理孤独奋战,孤独到只有不停的去做事来发泄,孤独到在所有的事情发生时,他们都是自己来抉择。
但是很多人都觉得这本书很难读,因为书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晦涩难懂的隐喻。不吹不黑,其实不是这本书很难读懂,而是你没有那种沉静专注的读书状态。读这本书需要花很多精力,不亚于读懂《红楼梦》或者《战争与和平》这样的经典,你必须深入进去,紧随书中人物的命运。一切都充满了宿命论的味道,一切都是非如此不可。小说开篇是这样,结尾也是这样。这个故事只能这样叙述,这个家族和马孔多的历史只能这样延续,就像整个拉丁美洲过去一百年的历史,是偶然,也是必然。
雨萱儿
《百年孤独》这一本书,被很多人称为公认的经典。
这一本书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所创作的一个长篇小说,至今都被很多人奉为经典。
这一部小说有一些偏神话色彩,是描写了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历史,在这个小镇上,有许多人形形色色,有着不同的一个人生。
这是一个非常安逸的小镇,它与外界最初是隔离的,里面的人并不知道外面还有一个更大的世界,也不愿意走出来,还是因为一次意外的发现。
因为故事的一个女主人在寻找自己儿子的时候,带回来外面世界的人,从此这个小镇就更加的精彩了。
因为时常有外面的人到这个小镇上贩卖自己的货物,也教会了他们不同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了解了更先进的现代化的设备。
但是正如同《百年孤独》这个书名一样,看似繁华的小镇上,大多数人的身上却有着不一样的孤独。
其中有这样一段话:老吉普赛人打算留在镇上,但他的确一度死去,但是难以忍受孤独又重返人世。
有一个人是老吉普赛人,他叫梅尔基亚德斯,他最初是来到这个镇子上面贩卖物品,后来老去的时候打算长期的留在镇子上面。
我们读这一本书的时候,其实并非是书里面有多少轰轰烈烈的情节,而是在平淡的时候,我们感受到书里面的自己。
我们经历过岁月之后,似乎才明白孤独是我们人生最终的一个归宿,所有人都会在孤独中老去,都会在孤独中死去。
在这无限奔波忙碌的一生中,我们希望自己的灵魂有一个牺牲之处,而《百年孤独》这本书也让我们或多或少的找到了自己孤独的影子。
*千本桜*
小说故事顺序较多,倒序也不少。顺序很不容易让读者读下去;而倒序容易让读者一下就能读进去。但倒序终归要回到顺序。《百年孤独》只用一句话就从倒序回到顺序。这就是它的高妙之处。记不清主人公的名字,就用“上校”。原文是:
上校被押到刑场时,就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里的上校就是指现在,现在,上校在干嘛?上校正被人押到刑场,马上就要被执行枪决。作者没有接着描述执行枪决,而是把笔锋一转,作者就让上校回到了幼年。怎样回到幼年?作者就用了一句话:父亲带我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个开篇既很快把倒序转换为顺序,又留下一个上校生与死的悬念。
周卷卷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会有这样的想法。在我看来《百年孤独》只是一部很一般的小说而己,而且并不适合中国人来阅读。大多数人都只是人云亦云,都是因为它是一部获奖小说。人们读小说最终的目标是获得心灵的认同和安宁,使得内心不狐独。如果读了它反而让人有恐惧和孤独感,那么我们且不是自寻烦恼,又有什么意义呢?
JimCracker2010
细节是为人物个性服务的,所以不管些什么小说,先在心里塑造一个鲜明、完整、立体的形象是很重要的。然后尽量围绕人物的个性写吧,简练一点为好,没关系的废言就不要写了。
至于斟酌字句什么的就需要积累了,多多看看高手的作品,学习那种看似随意一两笔就能勾勒出一个鲜明的形象的能力吧。没什么技巧可言的,多积累。
PS:在下也是个半吊子,只会说理论,实践完全不行^^
原贴:小说细节很难写
白、菜
我说不出来大道理,看了3遍,还是记不住人名!但是就如有朋友说的,相同的人么,重复的人名就是隐喻!还有就是看进去以后真的很畅快!然后就有一种悲凉感!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历史都是在重复!
xiaohae
经与典
百年一参悟,百年一孤独。
《百年孤独》这本书,已然对得起它的这个名字。为何会成为经典?因为名符其实。
何为经典?
历久弥新,愈陈愈香;
淡纯如水,回甘无穷;
触动灵魂,冥引悟道。
越猛热激烈的,越短暂;越静冷平淡的,越长久。这适用于一切。
经者,精也;典者,浓缩凝炼也。
百岁而见是为典,
千年之遇乃为经。
真正的经典,从来不是看有多少思想能够读懂它,而是看它能够触动和唤醒多少思想的灵魂,不是一个时代,而是世世代代。
灵魂被触动的最明显的表现,起鸡皮疙瘩,似乎可能发烧也在内。
天性不变,人性亦不变。
lena_宝妈
“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奥尔良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都说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杰作,因此魔幻就是其显著特点。如是我见——
魔幻之一。这种将来过去时的时态叙述,是一种站在未来角度回忆过去的叙述法。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间概念的东西巧妙地并置于读者面前,以时间换空间,变成了一种高超的“同一时间不同空间的并置”。此为一种时空魔幻。
魔幻之二。这种魔幻性的时间叙事,在不断回溯回放的故事与事件中,不断添加补充、甚至修正修改乃至提出与之前完全相悖的说法(如利用不同人物之口,对同一件事的完全不同的描述),让读者试图在迷宫中努力寻找出口而不得,只能跟着迷宫的路径继续探索。这是情节的魔幻。
魔幻之三。开篇就借以一个隐藏在故事背后的、平静而略显天真的,充满梦幻感的八岁儿童的口吻,轻松地将读者带入到一个”化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真的故事之中。一种童话般的口吻与一个沧桑的故事,一种童真的希望与某种百年的孤独,构成一种整体的叙述魔幻。
魔幻从精彩的开篇就开始了,所以不服不行。《百年孤独》文采斐然,彪炳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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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柒
看过一篇文章,说因为它的开头打破了时间的顺序,在现在回忆的基点上从未来写到过去。仿佛把时间的轴掰成了一个圈。而这个圈就是这篇文章所想表现的。重复,不断的重复,退化,被遗忘,正如南美洲的孤独。
阿福哒
【一句话答案】乱序群像剧你说棒不棒?
《百年孤独》的开篇被称为世界上最优秀的小说开头,最突出的原因就是时间线了吧?芝加哥大学的余国藩教授在历史、虚构与中国叙事文学之阅读中认为“传统诗人只能局限自己于一种故事的说法,史家却能取材于各种矛盾的说法以便探索事实和真相”,中国的文学常常有拟史的倾向,而《红楼梦》不断强调“大荒”、“无稽”、“无朝代年纪可考”,正是为了与这种传统的“史学模式”相抗衡。
用这种方法和眼光来看《百年孤独》的开头,百又显示出了比红的又一层超越,显示出文学和史学的双重超越。
( 《百年孤独》中的炼金鱼)
百年孤独不断回溯的时间线显然打破了史学式叙事的线性时间模式,显示出优秀的文学性。但正是因为这种文学性的时间叙事,在不断回溯的过程中,又不断补充、或者修正内容、或者提出与之前相悖的说法,比如利用不同人物之口,对同样一件过去的事有完全不同的描述,此处又体现了史学式叙事的优越性,即各种说法相互排斥,一种说法在否认前人的基础上前进,推动叙事。并且完成了历史只不过是叙事的新历史主义式证明,后现代性十足非常时髦了。
(《百年孤独》人物关系表送上)
杨早讲史,不一样的回答Chander-煇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 马尔克斯的经典著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这本书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里融入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宗教典故等神秘元素,现实与虚幻巧妙的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壮丽的想像世界。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化身,他们都需要和自己的心理孤独奋战,孤独到只有不停的做事来发泄,孤独到在所有的故事发生时,他们都是自己决择。
但是很多人都觉得这本书很难懂,因为书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晦涩难懂的隐喻。你必须沉静专注的进入读书状态,紧随书中的人物命运,一切充满了宿命的味道,一切都是非如此不可。这个故事只能这样叙述,就像整个拉丁美洲过去一百年的历史,是偶然也是必然。
Fung
我有靠谱回答,哈哈。
因为在《百年孤独》引进之前,我国主流小说写作方法,都是严格的依照着时间先后顺序来写的。
常规步骤就是:起因、经过、结果。
就连破案类的小说,故事,案例,都是以一个案件开头,然后机构人员前往调查,透过层层剖析,找到谁是凶手,然后查询出凶手为什么杀人,最后将重点落在如何惩处凶手上面。
而对于过程,总是轻飘飘的带过的,并没有给予多少的浓墨重彩。
因为在官本位的时代,官员就是法律,清官就是依法办事的人,贪官污吏就是看钱办事的人。
而《百年孤独》引进到来后,大家看到了什么?
原来书还能这样写?
还能先说经过,再来开头,再说结果。
这对国内的写作风格来说是个很大的发现,以前有人去做过,但没有做成功,或者没有出名。如今《百年孤独》这部诺贝尔大名鼎鼎的书籍,用这种方式开头,无疑表明这是个成功的方式,成为经典自然就是应该的了。
因为,它开创了一个魔幻现实主义的时代,也确认了一个成功开篇的风格。
索尼
万事开头难,只有有了一个好的开头就相当于成功了一半了。《百年孤独》第一章第一段的第一句话:“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就是文学巨著《百年孤独》的开头,这句话被称为伟大的一句话,许多作家模仿了马尔克斯这样的写法——倒叙。
作者运用典型的故事倒叙的手法,并抛出了一个悬念,那一句“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把人吸入了一个绝妙的时空里,成为诱惑我们读下去的动力。
开头虽然简短,但里面蕴含的大道理可是不失乏味。 开头的第一句话,寥寥的仅四十二个字,确包含了很多的概念,包括过去,现在,未来三种不同空间不同时间的时空概念。能完美的把它们结合在一起,而且并不显得空洞,这就体现出了作者的功底至深了。
全篇倒叙,在现代悬疑小说中的运用已经是很普遍了。可能也是因为现代悬疑小说本身的需要吧。
前面要先写某个人死了,然后不知道凶手是谁,然后再倒叙回去慢慢的追溯到凶手的动机。 这样的全篇倒叙就成了现代悬疑小说的备受宠爱的手段。
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百年孤独》这本书,相信大家都比较熟悉了,俗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这本书有多伟大就不多讲了,单是开篇就非常经典了。
具体讲开篇
1.首先说一下,那位上校为什么要站在行刑队面前,站在行刑队面前还有另外一种译法,就是面对行刑队。
一个人面对行刑队的话也就是说他需要被处以死刑了。他为什么要被处以死刑呢?
是因为这位上校参与了叛国的战争,与政府作对。与政府作对了,自然也就被戴上叛国贼的罪名,遭遇死刑。这就是为什么这个上校面对行刑队的原因。
2.还有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什么面对着行刑队时候会想到父亲带自己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其实那个下午也正是上校上了人生中启蒙的一刻。父亲带他去看到了冰块融化,使他对整个世界有了自己更为深刻的理解,他渴望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神奇的世界,就像冰块可以融化,旧世界也可以被重新塑造。
当他因为叛国战争被送上断头台时,自然而然地想起自己的初衷,其实是一种既留恋又抱怨的心理了。
自始至终,他都是孤独的,没有人能理解他的想法,在他们看来,他只是一个杀人如麻的战争狂。
这就是《百年孤独》的孤独。
对此你怎么看呢? 感谢你的阅读!
不想停下来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著作,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以描写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为主线,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
《百年孤独》的开篇内容为:“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
开篇第一句话,短短几十个字,就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将三种时空概念融合得如此精炼、自然。
接着采用典型的倒叙结构,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悬念,使读者不得不读下去。主人公开篇就面临死刑,是什么导致他必须面对死亡?父亲带主人公去见识冰块,冰块是否有什么象征意义?这些问题作者都没有直接交代,读者只能在去书中寻找。最后一句“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突然把人拉入了神秘、魔幻的空间。
马尔克斯的写作手法也受到了众多作家的模仿。
陈忠实的《白鹿原》:白嘉轩后来最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中娶过七房女人。
余华的难逃劫数:直到很久以后,沙子依然能够清晰地回忆起那天上午东山敲开他房门时的情景。东山当初的形象使躺在被窝里的沙子大吃一惊。那是因为沙子透过东山红彤彤的神采看到了一种灰暗的灾难。他隐约看到东山的形象被摧毁后的凄惨。
莫言的《红高粱》: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
晓旋
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博恩蒂亚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段话来自于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开篇,被很多人奉为经典,包括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老师。仅仅40多个字,一句话表达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这种时空概念构造出了一个新的世界,在一个不确定的现在,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是一种几乎全所未有的跨时空叙事,这种方式重新定义了时间。
没着落
百年孤独,打开书看了三页,再也看不动了!
至于内容有多么经典,也无从得知,但我知道一个经典的开头一定会将人牢牢的吸引,或是勾起个人的各种心理好奇。
然后让读者有兴趣继续看下去,再长的鸿篇巨制,到头来也还是一本故事书,基于现实的艺术加工,故事就要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所以我觉得这是一本需要准备好十万分的耐心和信心才能看完的书,如果看一本书需要这样准备,我一定不会再咬牙坚持。
先把书吹到经典的地位,人们为了提高B格而阅读,不管看懂没看懂,依然要说句果然经典。
这样的循环实在恶心,若是一本真正的经典,应当像四大名著那样,不尽生动有趣,还会给读者以人生的启发!
也许我是中国人的原因,不太能接受外国经典!
Liu、
一直觉得真正的经典,是适合所有人群,所有年龄段,任何时候,都能让你感受到新的东西的。最早读百年是初中的时候,最近一次是去年,每次都觉得有不同。然后会有一点艰难,每一次阅读他,都像爬山,要真的很用心才能读下去。这或许是名著和快消网文的区别?
经常的情景是这样的:
要说为什么读这本书吧,好像没有很强去找这本书来读,只是在家里的好几本书中看到了这本书,就拿着来读。
本来以为这本书按照以往的我原来看书的时间是一个礼拜读完的,可是这本书我却花了三个礼拜,而且还读的蛮吃力的,可能跟每个看过这本书的人一样,这本书的人名太长太复杂太重复了,很难分的清谁是谁。还有这本书在前面一部分写的比较幻想,有种让我置身于古希腊里人的生活场景一样。书中的人物刻画的都很有个性,书中有很多情感方面还是很直接的,属于直观的表达人物想要做的想法,而且情感比较乱,不,是很乱,非常乱。他们之间的感情很冲动在于当时,但是有的冲动却还能维持很久。
要我说喜欢书中的一个人物吧,这个人当之无愧是第一代乌尔苏拉,她的坚强,坚持,坚毅,永远充满干劲,是她让这个家族有带领到黄金时期。我很佩服她,但同时我也可怜她,她一直为家里操劳着,辛苦着,累着,到老了以后很怜悯。虽然书中有五分之四的部分都有她的身影,她也一直不停的劳作,她还是孤独着的,她的孤独很多时候都是她一个人,她心中的苦心中的累不知道像谁诉说,她的喜怒哀乐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化身,他们都需要和自己的心理孤独奋战,孤独到只有不停的去做事来发泄,孤独到在所有的事情发生时,他们都是自己来抉择。所以我才想到这本书,为什么是叫百年孤独了,这本书里的所有人,整个家族7代都是孤独传承者。这是我个人看到这本书所感悟,仅代表我自己。很欢迎有看过这本书的人,可以和我一起探讨一下。可能等我下一次看这本书又会有新的感悟
carollai
短篇小说要一下抓住读者的心,对你的文笔框架内容人物的设计要求独到,让人看了有眼前一亮的感觉,马上知道你独特在哪了。
长篇要求就相对少点,你可以增加一些不着痕迹的废话,甚至采取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的写法,而且有的东西就像是废话或扩句练习,很没意思。
我一般喜欢精炼概括的短片,看的太长容易打瞌睡。
千秋子
如果你用英语思维来理解这句话:
很多年之后,当奥雷良诺上校被行刑的时候,他一定会想起多年以前看冰的那个下午。
首先,这句话说的是未来之事,是预言未来。在这种情况下,结合文本,就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宿命论,人无法违抗命运。
其次,这里用的是小说视角中的上帝视角,也就意味着从开票,奥雷良诺一家人最后分崩离析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所以,它才会那么经典。
我是读了很多小说,会读小说的青女,请关注我,带你了解小说故事之外的世界。
connie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著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这本书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里融入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宗教典故等神秘元素,现实与虚幻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壮丽的想象世界。
《百年孤独》的开篇一直被公认为经典,甚至被称为伟大的开头,那么它到底经典在哪里?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它的开头吧。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
这是《百年孤独》的经典开场白,被无数小说家效仿。有书君选取的是范晔翻译的版本,译本有很多种,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找来比较一下不同。
开头的第一句话,短短42个字,却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这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将三种时空概念融合得如此精炼、自然,有书君还没有在其他作者身上见过,可见马尔克斯功底之深。
接下来是典型的倒叙结构,但是其功力不在于新颖的倒叙结构,而是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悬念,让人不得不读下去。主人公开篇就面临死刑,是什么导致他必须面对死亡?父亲带主人公去见识冰块,冰块是否有什么象征意义?这些问题作者都没有直接交代,我们只能去书中寻找。而最后一句“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突然把人拉入了神秘、魔幻的空间。
其实,这样的开头在写作中极富挑战性和冒险性,就像是一场足球赛,解说员一上来就告诉了观众本场比赛的结果。已经知道了结果,看下去的兴趣就会大减,一旦写得不好,很容易就会让读者失去读下去的欲望,但显然马尔克斯做得很好。
如果读了开头戛然而止,你对这段文字除了好奇还有怎样的思考,在有书君看来,人在死亡前到底会想起什么?马尔克斯在这段文字中回答了这个问题。
面对死亡,当然有对死亡的恐惧和对生命的留恋。但是恐怕更多的是对人生旅程的追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开头告诉我们,面对死亡,人最容易走进自己的记忆深处,人生过程中那些看似平常的事物和经历在远处熠熠闪光。正是这些事物和经历,组成了荒诞不羁的人生之梦。加西亚·马尔克斯从“冰块”开始把人们带进了梦幻人生和魔幻之旅。
马尔克斯的这一写法引起无数作家的模仿,在中国,莫言、余华、苏童、格非、陈忠实、韩少功等作家的写法,或多或少都受到马尔克斯的影响。
有书君举几个例子,大家看一下,能不能读出一些马尔克斯的影子。
陈忠实《白鹿原》:白嘉轩后来最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中娶过七房女人。
余华难逃劫数:直到很久以后,沙子依然能够清晰地回忆起那天上午东山敲开他房门时的情景。东山当初的形象使躺在被窝里的沙子大吃一惊。那是因为沙子透过东山红彤彤的神采看到了一种灰暗的灾难。他隐约看到东山的形象被摧毁后的凄惨。
莫言《红高粱》: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莫言的《檀香刑》,余华的《兄弟》、苏童的《1934年的逃亡》,韩少功的日夜书,甚至郭敬明的《幻城》等等,这些书的开头都带着明显的《百年孤独》的开篇的影子。
包括马尔克斯自己,这样经典的写法还体现在他的其他作品中,《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纯真的艾伦蒂拉与残忍的祖母这两本他自己的作品又重现了这一写法。
马尔克斯的这一经典开头影响了世界上无数的作家,他的魔幻现实主义让无数作者不断提起,重复模仿还乐此不疲。对中国新时期文学创作来说,没有哪一部作品像《百年孤独》一样,有那么大的影响。
arcan
一是风格
魔幻现实主义可不只是个噱头而已。
文章一开篇就用极其宏大的笔法,把拉丁美洲的荒芜和神秘描绘地淋漓尽致。
在他的笔下,这片被世界孤立百年的土地,东边是无尽的海洋,陆地充满了藤蔓沼泽。开拓的道路上,植物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长。
他们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开拓土地,建立村落马孔多。以最初的一百多户人家为起点,并不断繁衍发展。
他们的家族如何迈入新世纪、这个村落如何变得繁华。
从一开始的泥沼,到马匹、再到铁路、火车、总督、香蕉公司。
——你不知道文明是怎样开始,那么,看一看马尔克斯笔下的世界,他用他的理解,构建了一个魔幻,却又不脱离现实之外的孤独大陆。
这是一部拉丁美洲的史诗。
而在人类历史上,也从有过这样的一种笔法。
二是格局马尔克斯是一个相当厉害的故事创造者。
中国有上下五千年。
但是你想一想,有谁能够用一页纸的描述,就讲清楚炎黄故事、夏商周、春秋两汉?
《百年孤独》做到了。
它要讲的,也不单单是一个时代,它要讲的,是整个文明。
炎黄的故事,马尔克斯可以隐喻成一个村落之间的小冲突,甚至两个人物之间的冲突。
宗教故事、神话传说。他可以从纷扰的故事中提炼出其中的核心,并把它融入到自己的故事中去。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小说中看到的各种人物行为,咋一看莫名其妙,但细读下来却感觉“好像又很有道理。”
如果可以做到,一口气将《百年孤独》读完,你就可以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醍醐灌顶”,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一本篇幅不长的小说,真正做到浓缩了整个拉丁文明的内涵。
小橘纸
我不是学文学毕业的,但刚好最近看了这本书,还把我的一些理解录成了一个视频,有兴趣可以看看。
可能有很多人会从文学性上去谈这部作品,罗列出各种优点。例如天马行空的想像、巧妙的写作手法(先告知结果再阐述故事)、对社会的隐喻、庞大的故事与人物结构、历史事件的代入等等。
但做为一个普通人来看这本书,就觉得它非常有趣,有内容,有情感。看了让我上瘾,看完让我会思考回味很久。我觉得这才是让它广受欢迎的一个方面。
LWQQQQQQQ
Wise people see wisdom, and benevolent people see benevolence. If you read the book, you will find that the whole book mentions facing the firing squad at least several times.
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如果你们读完这本书,就会发现整本书中至少几次提到面对行刑队。
We think the opening paragraph is very classic, mainly because it gives readers a hint to explain the source of the protagonist's life.
我们认为开篇这段很经典,主要是因为开篇给读者们埋下一个暗示,交代主人公一生的命运源头因由。
Through the mouth of the protagonist, he told the author's attachment to his hometown and his worry about the fate of the family.
借主人公之口,讲述了作者对故乡的眷恋,和对家庭命运的担忧。
It also tells all of the readers that the cause of the change in the fate of this family is also the change that they must be involved in the progress of the world.
开篇也是告诉所有的读者们,这个家族的命运变化的起因,也是在世界进步中它们必然被牵扯到的变化。
In my opinion, there are no crooked roads in life, and there are no flowers that will not fade in the world.
在我看来,人间没有不弯曲的路,世上没有不谢败的花。
We all know that the road to happiness and success will not be smooth and broad, and the realization of our dreams will not be so easy.
我们都知道,通往幸福和成功的道路不会平坦宽阔,实现自己的梦想也不会轻而易举地一帆风顺。
My dear friends, nine out of ten things in life are unpleasant, but these bad things are temporary. Flowers bloom and fade, tides rise and fall, and everything will come to an end.
亲爱的朋友们,人生不如意的事情十有八九,但是这些糟糕的事情都是暂时的。花开花谢,潮起潮落,一切都会有终结的。
Anyway, we think that effort itself is a great thing that will make people feel at ease.
不管怎么样,我们认为付出努力本身就是一件会让人觉得内心平和的事情。
If we are lucky enough to succeed in the end, we will enjoy what we get.
如果我们最后幸运地成功了,我们会心安理得地享受自己努力获得的一切。
Even if we fail miserably in the end, we can put down all the things in the past peacefully and continue to move forward bravely. Good luck to all of us! Best wishes!
即使最后我们不幸地失败了,我们也能够心平气和地放下过去所有的事情,然后勇敢地继续努力前行。祝我们大家都能够人生好运!好好生活加油,最美好的祝福!
村口那头驴
1982年,瑞典文学院认为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即围绕着马孔多的世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因而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开篇这一句的经典感,来自于它把“未来-现在-过去”三种时间态合在一块、拉过来、拉过去、、现在的上校、在许多年以后的未来、回忆着遥远的过去很小的时候、、过去-现在-未来,合在一句话里,读者一瞬间经历了多种时空转换,顿生人生沧桑之历史感。至此一生繁华落幕,在终点处蓦然闪现遥远孩童时代的情景,句式中,现在时、将来时、过去时、将来过去时等各种不同的时态结构全在这一刻同现脑海,这是一种人生的终极体验。
这部书的写作特点很鲜明,也很抓人,叙事描写很见功力,看似不经心的娓娓道来,实则暗流汹涌,充分显示出作者的文字功力和驾驭长篇大作的能力。
这种古老积淀而充满宇宙生命观的时间轮转,使得中国人对《百年孤独》的第一句话更为敏感,更为多思。对于生命醇厚的追求,只有在对过去的回味,对未来的远望,对现下的观审如此时间循环中得以实现,而单向度的时间会削弱生命的厚度。
anakinhao
加西亚,马尔克斯活着的时候就被称为世界文坛宗主!他死后就没人干挑战这一地位,他的写作技巧被许多大文豪模仿,比如国内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就《百年孤独》这本书而言,多于看不下去的觉得很苦恼,往往记不住人名字,对于能看下的人来说,并且深入体会就会发现这本书是相当的牛逼!书中有许多耐人寻味的名句,比如;我努力培养你的良好品德,到头来你却活的像猪一样!孤独已为她筛选记忆!等、总之这是一本人生必读的书。
林爪爪爱厚多士
我是爱阅读爱分享的元气女孩,一枚95后的在读硕士,点击“关注”不迷路哦,每天为你分享个人精进干货和生活随笔~
生命中所有的灿烂,终要寂寞偿还。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才发现,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如是说:“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穷。”
也正是《百年孤独》这一部纵跨百年、充满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的煌煌巨著,奠定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世界级文学大师的地位。
这部20世纪屈指可数的经典文学巨著,融入神了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现实与虚幻,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
当你面对如此一部史诗性的文学巨著,翻开书你会看到一代代人物错综复杂的关系,甚至还有一些有着相似名字的不同人物,对于初读者来说,《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情节千头万绪实属正常,读第一遍尚且还未能读懂。
笔者建议大家放松自己的心情去读它,不要去纠结这个人物是上一章节里的谁,不妨试着去随意翻翻,不求甚解又有何不可?
不过,这本小说想表达的,或许我在这里可以试着为你梳理~
笔者总结三点如下:
(1)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布恩迪亚经历了从淳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入侵后的西方思潮的侵蚀,再到一切归于平静后的绝望、堕落,正是哥伦比亚,甚至是整个拉丁美洲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的再现。
(2)美洲反殖民战争的缩影:主人公“奥雷连诺上校发动了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遭到了失败。而上校在否定与自我否定,空虚与迷惘中失去了信仰和精神支柱。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碌碌无为的数年岁月。
(3)狭隘思想的沉重包袱:作家马尔克斯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形象丰满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所有人都显得很寂寞,用自己的方式想尽办法排遣寂寞,事实上仍是延续自己的寂寞。寂寞是造化对群居者的诅咒,孤独才是寂寞的唯一出口。”
可见,尽管小说中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也就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
在这个魔幻故事的百年中,涉及的人物多达七代,人物繁多,人物的名字都很长,而且多有雷同,布恩迪亚家族给新生儿起名,总是翻来覆去地“炒冷饭”。
要么叫他们“奥雷里亚诺”要么就是“何赛·阿尔卡蒂奥”,这里的阅读难度有可能是作者有意为之。
“原来时间也会失误和出现意外,并因此迸裂,在某个房间里留下永恒的片段。”
小说里有一个先知叫梅尔基亚德斯,他不仅为这个家族带来了文化、外来文明以及古老巫术,也在最开始就写下了这个家族的命运和结局“羊皮卷”。
早在布恩迪亚家族第一代兄妹乱伦逃离原故土后,经历了瘟疫、洪灾、战乱。
从这里多多少少可以看到亚当和夏娃的影子,仿佛是因偷食禁果被贬逐,为了智慧和欲望带来的快乐,而放弃了永生,并终生为欲望折磨和奔波。
这个神秘的家族有一个不可思议的诅咒:近亲结婚会生着长有猪尾巴的孩子。
尽管这个家族一直在努力躲避这个诅咒,但最终还是应验在后代身上。
书中这个奇怪的诅咒并不是空穴来风,它的原型很有可能是来自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悲剧:
“俄狄浦斯生父忒拜王拉伊奥斯从神谕中得知他长大后将会杀父娶母,因而用铁丝穿其脚踵,令一仆人把婴儿抛到荒郊野外。仆人怜惜他,把他送给科林斯的一个牧羊人。
科林斯国王因为没有儿子便收养了他。成年后,俄狄浦斯从神那里得知自己命中注定要杀父娶母时,他为躲避神示的厄运降临,就逃离了科林斯,因为他以为科林斯国王和王后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可俄狄浦斯万万没想到正是这种刻意的躲避加速了他人生悲剧的步伐。他朝忒拜城走去,在逃离的路上俄狄浦斯受到了一伙路人的凌辱,一怒之下杀了四个人,其中就有他微服私访的亲生父亲。
不久后俄狄浦斯以其聪明才智被忒拜人民拥戴为王,并娶了前国王的王后——他的生母为妻,还和她生育了两个孩子。
后来,受俄狄浦斯统治的国家不断有灾祸与瘟疫,在寻找灾难肆虐的原因时,国王俄狄浦斯向神祇请示,最后在先知提瑞西阿斯的揭示下,俄狄浦斯才知道他是拉伊俄斯的儿子,终究应验了他之前杀父娶母的不幸命运。”
读完以后会觉得很狗血,但是客观来看,俄狄浦斯悲剧其实表现了偶然和必然的复杂关系,命运的“无常”、“无奈”都是人类无法去掌控的。
归根到底,不管是家族的诅咒还是俄狄浦斯悲剧,都阐述了西方神话中命运主宰一切的观点:我命由天不由我。
所以,当家族的最后一个人在破解了“羊皮卷”之后,也明白了这是家族的宿命,这个家族百年来一直努力在摆脱被诅咒的宿命,最后发现跟命运对抗失败,即使垂死挣扎也无法摆脱宿命,仿佛一个闭合的轮回,从原点最后又回到原点。
百年孤独终究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
“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
小说中的男人们被权力欲和性爱困扰一生,男人天生心中充满熊熊燃烧的躁动和不安;
而女人们则被繁重的家务和爱情困扰一生,女人天生善于感性和妒忌,而那些没有被这些七情六欲拖累的人,又都早早撒手离世。
反观社会,这不也是大部分人的现状吗?
话说人类最初在炼金术中寻找知识,后来又在大航海中寻找财富,也正是大航海时代联通了全世界,不仅带来了知识、文明、科技、新思想,也让全球的政治体系和格局发生巨大的变化,读者在书中也不难发现这些情境。
所以人类自古从蛮荒到文明,从信仰上帝宗教到发展科技革命,人的本质和天性上并没太大的改变。
不是在渴求真理中两极分化,就是在追求情欲中飞蛾扑火,或者在排除异己的无数战争上消耗生命;
抑或是在反抗命运中悲哀绝望地呼天抢地,要么在反抗强权中不惜流血、以命相争,人类史上这种不屈服的精神不得不让人慨叹又心生悲悯。
马尔克斯仿佛给你生生泼下一盆冷水,你才发现,最后大家都不过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各自黯然离去罢了。
所有人的一生只是孤独的旅程,众生芸芸,粉墨登场,皆只为完成一个早已写好的大剧本,最后的结果本身并没有意义,真正有意义的是那些转瞬即逝的过程。
比如:
“有时两人会一直默默坐到傍晚,面对着面,彼此凝视,在静谧中相爱,并不比当初在癫狂中相爱减色。”
其实书中有很多值得回味的金句,只不过单独摘出来,反而觉得失去了它的原汁原味,放在原著里面你才能深味其中的意蕴。
这就好比是一幅美丽的风景水彩画,我小心翼翼地把画上的小姑娘剪下来欣赏,怎么看都没有原来整体的美。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马尔克斯对他笔下布恩迪亚家族的这份“孤独”,却又赋予了深刻的同情和怜悯。
他认为,这些人之所以孤独,就是因为缺乏爱。“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
事实上,孤独,是马尔克斯创作的永恒主题,他笔下所有小说的主人公,都是无限孤独的。这大概是因为,马尔克斯将孤独当作了一个生活在现代世界的个体,必然要经历的悲剧性命运吧。
《百年孤独》打破了我所幻想的美好,却又重新构建了一个丰盛的世界。
第一次邂逅它的时候,我读高一,当时觉得结局实在不可思议,兜兜转转还是躲不过命运的诅咒,结局的“长猪尾巴的男孩”让我印象深刻;
时隔8年,今天第二遍拜读这本小说,心中早已知道它的结局,读来却觉得悲凉,大概就是“年少不识愁滋味”吧,这一次《百年孤独》把一句话深深地刻进我的心里:
What matters in life is not what happens to you but what you remember and how you remember it.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合上书,仿佛看见时间的洪流在滚滚向前,这一刻,我希望我记住在读研期间这本《百年孤独》的阅读体验,于是写下这篇文章来铭记它带给我的心流。
既然人生来就是孤独的,那么,人的孤独不是因为寂寞,而是出于内心的精神需求,无关结果,只关过程。
既然孤独没有答案,那就让结局被风吹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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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开篇无敌类小说?
小左左
小说《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蒂亚家族一百年的兴衰史,一部奇书,一个奇幻的世界,也让我明白了魔幻现实主义的伟大之处。它是一部史诗作品,让每个读者都会感到迷惘困惑,却又是那么意蕴深刻。正如作者马尔克斯所说,“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一切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实现注定要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百年孤独》这部小说所象征的正是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与现实,对马贡多和布恩蒂亚家族百年轮回的描写,也是对拉丁美洲历史的深刻反思与批判。
《百年孤独》的叙事自始至终都在营造迷幻气氛,而且有两大象征主题贯穿其中——那就是轮回与孤独,时间的轮回与人们的孤独紧紧地纠缠在一起。
在孤独中轮回,在轮回的孤独中又走向毁灭。
马尔克斯是一位具有强烈现代意识的作家,他站在现代人的高度去审视拉丁美洲的历史与现实。纵观人类万千年来的发展史,我们人类不正是在进行着与前人同样的与命运的抗争,也同样陷在抗争—惩罚的轮回重复之中,只是面临的问题不同而已。在现代人看来,所谓“命运”不再是什么不可知的神秘力量,而是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社会关系,是利益与矛盾的结合体,它使人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斗争。尽管马尔克斯说《百年孤独》的写作只是为他“童年时代所经受的全部体验寻找一个完美无暇的文学归宿”,但纵观整部作品,无不体现着他对拉美民族精神和心理的发掘与批判,以及对人类原始意识和情感经验的体悟,充分表达了他对民族和人类命运深深的关切和痛苦的思考。
路上的小狗狗
加西亚·马尔克斯代表作,魔幻现实主义经典,翻开《百年孤独》这本书,开篇写的就是下面这段话。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是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
一个即将被枪毙的人回忆过去,马孔多的历史通过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回忆被展现在读者面前。给人的感受就像创世纪之初的伊甸园,那种纯净和广阔,一切都蕴含在即将发生之中。马尔克斯寥寥几句话就抓住了我的好奇心,读到这里你没有办法不继续读下去,因为随之而来的吉卜赛人和布恩迪亚家族先祖开拓创业的故事,充满了一种魔幻又虚无的力量。
用三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书,谈一下阅读这本书的经验和感受。为了防止被书中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名字绕晕,首先准备好一张白纸准备记录人物关系图。只要捋清楚了书中的人物关系图,这本书真正阅读起来很顺利。
小说一开始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面对行刑队时开始回忆过去的马孔多,势必要引入他在面对行刑队之前发生的事,以及他在面对行刑队之后发生的事。实际上作为布恩迪亚家族中的第二代人,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算是戏份最多的一位主角,而且属于他的故事也最为传奇。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个承前启后的人物,马尔克斯讲故事,一开始就跳过了按照时间延续的过程,跳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无法逃脱的命运上。布恩迪亚家族中的每一位成员,都充满了一种宿命论的味道,他们的命运已经被那位神秘的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用梵文写在羊皮卷上了。这个古老家族的历史以及马孔多的历史,其实隐喻了拉丁美洲一百多年来的历史。
《百年孤独》深受余华、莫言那一代人的推崇,莫言更是因为模仿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而获得201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由此你就知道马尔克斯和他的作品《百年孤独》有多么伟大。
但是很多人都觉得这本书很难读,因为书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晦涩难懂的隐喻。不吹不黑,其实不是这本书很难读懂,而是你没有那种沉静专注的读书状态。读这本书需要花很多精力,不亚于读懂《红楼梦》或者《战争与和平》这样的经典,你必须深入进去,紧随书中人物的命运。马尔克斯的故事把控能力很好,小说其实并没有很多插叙倒序一类的技术性叙述,基本上都是按照时间发展来推动,只要搞清楚书中的人物关系,这本书讲述的内容一目了然。
1982年,瑞典文学院认为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即围绕着马孔多的世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因而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不仅开篇就很经典,结束也很经典。家族的最后一位成员奥雷里亚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在马孔多即将被飓风带走的时候。
“他再次跳读去寻索自己死亡的日期和情形,但没等看到最后一行便已经明白自己不会再走出这间房间,因为可以预料这座镜子之城——或蜃景之城——将在他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被飓风卷走,从世人记忆中根除,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一切都充满了宿命论的味道,一切都是非如此不可。小说开篇是这样,结尾也是这样。这个故事只能这样叙述,这个家族和马孔多的历史只能这样延续,就像整个拉丁美洲过去一百年的历史,是偶然,也是必然。
几乎很少有文学作品能够做到如《百年孤独》一般宏大经典,能够与之比拟的,在中国恐怕也只有《红楼梦》了。读完《百年孤独》再去读其他的文学小说,你会觉得其他书实在太过于平淡无奇,这也是为什么不建议大学之前阅读这本书的原因,没有广泛的阅读积累作为基础,你的阅读范围几乎就会被这本书限制死了。读完这本书,不妨趁热打铁再去阅读一下马尔克斯的另一本经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是一刀,关注博书,博览群书。重拾阅读习惯,为生活埋下小小的信仰!
Amybaby110
网络小说开篇写法技巧
开头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开头的三万字。一般来说三万字是一个审美倦怠期,如果你不能在这三万字里抓住读者的心,那么你就失败了。有一个好的开头就相当于一本书成功了一半。怎么样才能写好一本书的开头呢?总结起来最重要的有三点:一、讲故事的方法;二、鲜明的人物;三、抓人的情节。先说讲故事的方法吧,要讲故事首先就要有通顺的文字,这方面大家一般都没问题。当然了,有些人有思维跳跃很厉害,一句话还没写完,就跳到另外一句话去了,不知道忙着干啥去,有尿急的感觉,文字看起来就怪怪的,感觉一顿一顿的不通顺。建议写稿之前,先去个厕所。还有些人表述有问题,写了半天也没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让人看起来混乱,感觉格外地不舒服。一般看起来不舒服的文字,读者就自然而然地放弃了。哪怕缺少修饰,哪怕写得小白一点,也要把文写通顺了,这是基本功的问题。再说叙述方式,首先要搞明白,我们是要讲故事,不是写散文。所谓故事,就是要有人物,要有情节,要有矛盾冲突。不管用什么方式讲述故事,都要有一条清晰的脉络。循序渐进也好,倒叙插叙也好,要明确自己朝着什么方向去写:要写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呢,你就顺着男女主的感情起伏写;要写一个人的奋斗史呢,你就顺着主角的发展成长写。有一条引领方向的明确主线,才不会偏离写作的中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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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ngme
因为《百年孤独》确实非常的经典,马尔克斯也是个伟大的作家。
把现实描写的那么魔幻,就像不是发生在地球上的事情,像是人类在观察另外一种生物的特殊生活场景。那么的震撼,不可思议、荒诞有趣。
但是悲哀的是,现实远比描写的还要荒诞,可爱,看到最后,就会发现,其实我们就是那些被观察的生物,我们的生活就是这么荒诞。
这时候才发现,故事不只是有趣,还有莫名的悲伤,悲伤中无奈的自娱自乐,魔幻的不是文学作品,而是人们生活的实实在在的世界。
作者是只借神来之笔,妙手偶得,描写下了我们生存的样子。如同一面镜子,反映了人类社会的现实,但又没人愿意承认镜子里的就是自己,所以把镜子里看到的说成是魔幻现实。
不想神化作者,但马尔克斯的确是用上帝视角描写了魔幻的现实,警醒着人们。不禁又想起了我国的一位伟大文学家曹雪芹的金句:“真作假时假亦真,假作真时真亦假”,“一把辛酸泪,满纸荒唐言”。
虫子ADAD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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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以后,当…”
你只要知道这么地一句话在许多的文学作品中被当作文章的开始,你完全可以理解第一个写出这句式的人是多么地有才,他几乎统治了几百年的文学起笔式…
文明的土匪
因为他关注了人世间的困惑!打通了人鬼神之间的关联,体现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所能和不能,首次用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描述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暝暝之中把人的一些能感觉到却又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呈现出来了!以前的文学作品这种类型很少,不是浪漫就是现实主义,而马尔萨斯使这两类型之外,创造了新的文体和表现方式,当然可以被东西方一致推选为经典了。
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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