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是微型小说吗
misswendy
原贴:什么是微型小说
流浪远方的夜猫
我还是不建议你写微小说,高考作文主要考查你的用词是否优美,结构是否清晰。其次是字体是否工整。而微小说表达主题不是很清晰,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看法,如果碰上赏识你的老师,有可能会获得高分,如果监考老师那天心情不好,懒得揣摩,或者因为个人喜好不喜欢微小说,那你就完了。所以。。你懂得 如果你底子不是很好的话,老师很难理解你的立意,还是把基础打好 多背一些精彩的段落或者句子,厚积而薄发!祝你高考顺利 加油
流星雨蝶
微型小说,又名小小说、袖珍小说、一分钟小说、一滴泉小说、超短篇小说或百字小说等。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散文之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
原贴:什么是微型小说?
markkid
不同的考题,要求是不同的,大部分高考作文题没有对小说文体的限制,允许写微型小说。
高考作文的一般要求:
1立意自定
2文体自选(或除诗歌外)
3题目自拟
4不得套作,不要抄袭
5不少于800字
6内容要健康积极向上,迎合社会主流舆论
男人三十五
开放在乳房上的玫瑰花
男人发现女人乳房上开着一朵玫瑰花是在洞房花烛夜后的第二天。那时女人正蹲在水龙头边洗衣服,男人站在一旁放水。男人一低头无意中看见了女人一颤一颤很有韵律的丰满的乳房上盛开着一朵粉红色的玫瑰花,那花就开放在乳头的一侧,火辣辣的,十分抢眼。男人起初以为看花了眼,趁女人不注意,男人将手迅速插进女人的脖子下,很温柔地摸了一下,证实是真的。
男人问女人咋回事,女人羞涩地告诉男人:“那是玫瑰痣,一下生就带下来的,如果你不喜欢,我就去医院打掉”,男人急忙说:“喜欢,喜欢,我从小就喜欢玫瑰花”。男人知道,激光可以打掉任何疤痕和痣子。
就是从那天起,男人对女人更加喜欢和爱怜。晚上在床上的时候,男人常常动情地摸着那朵玫瑰花。有时孩子般地趴在女人雪白的乳房上闻闻,闻着闻着,男人真地闻出一股淡淡的甜甜的玫瑰花的香味。男人陶醉了,男人觉得自己好幸福。在男人的眼里,女人就像那朵玫瑰花一样美丽。
因为想念那朵玫瑰花,当职员的男人一下班就往家里跑,他对那朵玫瑰花已经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男人想让女人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男人发誓一定要有所作为,决不让女人吃半点苦,受半点委屈。而每天每夜欣赏抚摸那朵玫瑰花成了男人回家的必修课。
男人在单位更加勤奋工作,因为工作成绩突出很快得到了领导的赏识,男人被提拔为科长。当了科长的男人虽然应酬很多,但男人总是想出各种办法推辞。时间一长,人们对男人的各种借口开始怀疑。渐渐的,单位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男人其实是恋老婆。单位一把手开玩笑说,老婆使了什么魔法,让你这么痴迷?何时让我一睹庐山真面目。
后来,领导还真见了男人的女人。领导觉得男人的女人不是非常漂亮,但隐隐透出一股很特别的感觉。到底是什么感觉,领导也说不清。直到有一天,领导听人说,男人的女人的乳房上开放着一朵粉红色的玫瑰花,这才恍然大悟。
出于好奇,领导不止一次想象着那朵开放在乳房上的玫瑰花该有多么美丽。想着想着,甚至产生了要抚摸一下的冲动。领导想,科长好福气。领导的脑子里因为有了那朵玫瑰花,晚上对自己的女人便用狠劲,他恨自己的女人为什么没有那么一朵好看的玫瑰花。领导的心思男人其实早就看出来了,但男人不说。
男人单位的三把手调走了,空出一个令人眼晃的位子。男人想得到这个位子。男人使出了浑身解数,但领导就是不松口。男人找了个借口让女人独自见了领导。第二天,男人就坐上了三把手的交椅。
当了三把手的男人第二天就领着女人去了一趟医院,回来女人乳房上那朵的玫瑰花就不见了踪影。并且从那夜起,男人和女人分床隔壁而眠。
男人不久成了单位的领导。每当夜深人静,男人孤零零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的时候,男人就怀念那朵玫瑰花,怀念那朵开放在隔壁女人雪一样白的乳房上的那朵粉红色的玫瑰花。想着想着,男人仿佛又闻到那股淡淡的花香,男人怎么也弄不明白,那花香里居然有一丝淡淡的苦味。
男人从此患上了失眠症。
原贴:微型小说
忧郁的乌鸦
纳喊是鲁迅第一部小说集1923年发行的吧...成为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之作.
总共包括
:狂人日记,孔乙已,药,明天,一件小事,风波,阿Q正传.
鲁迅是中国人民的骄傲...
不过我感觉他写的小说很恐怖..可能纰漏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病态..表一在淋漓尽致..
刘小宝
永远的蝴蝶--------那时候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火。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白色风衣的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
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点头,把信交给她。
“谁教我们只带来一把小伞哪。”她微笑着说,一面撑起伞,准备过马路去帮我寄信。从她伞骨渗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眼镜玻璃上。
随着一阵尖锐的刹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地,飘落在湿冷的街面,好像一只夜晚的蝴蝶。
虽然是春天,好像已是深秋了。
她只是过马路去帮我寄信。这简单的动作,却要教我终生难忘了。我缓缓睁开眼,茫然站在骑楼下,眼里裹着滚烫的泪水。世上所有的车子都停下来。人潮涌向马路中央。没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这时她只离我五公尺,竟是那么遥远。更大的雨点溅在我的眼镜上,溅到我的生命里来。
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大,却是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
“妈:我打算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原贴:微型小说
jyxmv囡囡
只要不偏离主题就好,前几年不是有人写文言文,还有的写的跟小说似的,只要文笔好,感情真挚,文体是没什么,但也要能吸引阅卷老师,才能得高分。自己文笔不好的话,文体再新鲜,也没用了。
Elizabeth626
微型小说又名小小说,超短篇小说,一分钟小说。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散文之 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
原贴:微型小说
尛-贝
1.误会:
早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方,有一对年轻人结婚,婚后生育,他的太太因难产而死,遗下一孩子。
他忙生活,又忙于看家,因没有人帮忙看孩子,就训练一只狗,那狗聪明听话,能照顾小孩,咬着奶瓶喂奶给孩子喝,抚养孩子。
有一天,主人出门去了,叫它照顾孩子。
他到了别的乡村,因遇大雪,当日不能回来。第二天才赶回家,狗立即闻声出来迎接主人。他把房门开一看,到处是血,抬头一望,床上也是血,孩子不见了,狗在身边,满口也是血,主人发现这种情形,以为狗性发作,把孩子吃掉了,大怒之下,拿起刀来向着狗头一劈,把狗杀死了。
之后,忽然听到孩子的声音,又见他从床下爬了出来,于是抱起孩子;虽然身上有血,但并未受伤。
他很奇怪,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再看看狗身,腿上的肉没有了,旁边有一只狼,口里还咬着狗的肉;狗救了小主人,却被主人误杀了,这真是天下最令人惊奇的误会。
注:误会的事,是人往往在不了解、无理智、无耐心、缺少思考、未能多方体谅对方,反省自己,感情极为冲动的情况之下所发生。
误会一开始,即一直只想到对方的千错万错;因此,会使误会越陷越深,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人对无知的动物小狗发生误会,尚且会有如此可怕严重的后果,这样人与人之间的误会,则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
2.钉子:
有一个男孩有着很坏的脾气,于是他的父亲就给了他一袋钉子;并且告诉他,每当他发脾气的时候就钉一根钉子在后院的围篱上。
第一天,这个男孩钉下了37根钉子。慢慢地每天钉下的数量减少了。他发现控制自己的脾气要比钉下那些钉子来得容易些。
终于有一天这个男孩再也不会失去耐性乱发脾气,他告诉他的父亲这件事,父亲告诉他,现在开始每当他能控制自己的脾气的时候,就拔出一根钉子。
一天天地过去了,最后男孩告诉他的父亲,他终于把所有钉子都拔出来了。
父亲握着他的手来到后院说:你做得很好,我的好孩子。但是看看那些围篱上的洞,这些围篱将永远不能回复成从前。你生气的时候说的话将像这些钉子一样留下疤痕。如果你拿刀子捅别人一刀,不管你说了多少次对不起,那个伤口将永远存在。话语的伤痛就像真实的伤痛一样令人无法承受。
注:人与人之间常常因为一些彼此无法释怀的坚持,而造成永远的伤害。如果我们都能从自己做起,开始宽容地看待他人,相信你(你)一定能收到许多意想不到的结果....帮别人开启一扇窗,也就是让自己看到更完整的天空....
3.且慢下手:
大多数的同仁都很兴奋,因为单位里调来一位新主管,据说是个能人,专门被派来整顿业务;可是日一天天过去,新主管却毫无作为,每天彬彬有礼进办公室,便躲在里面难得出门,那些本来紧张得要死的坏份子,现在反而更猖獗了。
他那里是个能人嘛!根本是个老好人,比以前的主管更容易唬!
四个月过去,就在真正努力为新主管感到失望时,新主管却发威了--坏份子一律开革,能人则获得晋升。下手之快,断事之准,与四月表现保守的他,简直像是全然换个人。
年终聚餐时,新主管在酒过三巡之后致词:「相信大家对我新到任期间的表现,和后来的大刀阔斧,一定感到不解,现在听我说个故事,各位就明白了:「我有位朋友,买了栋带着大院的房子,他一搬进去,就将那院子全面整顿,杂草树一律清除,改种自己新买的花卉,某日原先的屋主往访,进门大吃一惊的问:『那最名贵的牡丹哪里去了?』我这位朋友才发现,他竟然把牡丹当草给铲了。
后来他又买了一栋房子,虽然院子更是杂乱,他却是按兵不动,果然冬天以为是杂树的植物,春天里开了繁花;春天以为是野草的,夏天里成了锦蔟;半年都没有动静的小树,秋天居然红了叶。直到暮秋,它才真正认清哪些是无用的植物,而大力铲除,并使所有珍贵的草木得以保存。」说到这儿,主管举起杯来:「让我敬在座的每一位,因为如果这办公室是个花园,你们就都是其间的珍木,珍木不可能一年到头开花结果,只有经过长期的观察才认得出啊!
4.宽大:
这是一个来自越战归来的士兵的故事。他从旧金山打电话给他的父母,告诉他们:「爸妈,我回来了,可是我有个不情之请。我想带一个朋友同我一起回家。」「当然好啊!」他们回答「我们会很高兴见到的。」
不过儿子又继续下去「可是有件事我想先告诉你们,他在越战里受了重伤,少了一条胳臂和一只脚,他现在走投无路,我想请他回来和我们一起生活。」
「儿子,我很遗撼,不过或许我们可以帮他找个安身之处。」父亲又接着说「儿子,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像他这样残障的人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很大的负担。我们还有自己的生活要过,不能就让他这样破坏了。我建议你先回家然后忘了他,他会找到自己的一片天空的。」就在此时儿子挂上了电话,他的父母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
几天后,这对父母接到了来自旧金山警局的电话,告诉他们亲爱的儿子已经坠楼身亡了。警方相信这只是单纯的自杀案件。于是他们伤心欲绝地飞往旧金山,并在警方带领之下到停尸间去辨认儿子的遗体。
那的确是他们的儿子没错,但惊讶的是儿子居然,只有一条胳臂和一条腿。
故事中的父母就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要去喜爱面貌姣好或谈吐风趣的人很容易,但是要喜欢那些造成我们不便和不快的人却太难了。我们总是宁愿和那些不如我们健康,美丽或聪明的人保持距离。
然而感谢上帝,有些人却不会对我们如此残酷。他们会无怨无悔地爱我们,不论我们多么糟总是愿意接纳我们。今晚在你入睡之前,向上帝祷告请他赐给你力量去接纳他人,不论他们是怎么样的人;请他帮助我们了解那些不同于我们的人。
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种神奇的东西称为「友情」,你不知道它究竟是如何发生何时发生,但你却知道它总会带给我们特殊的礼物。
你也会了解友情是上帝给我们最珍贵的赠与!朋友就像是稀奇的宝物。他们带来欢笑,激励我们成功。他们倾听我们内心的话,与我们分享每一句赞美。他们的心房永远为我们而敞开。现在就告诉你的朋友你有多在乎他们。
试想:朋友,您一路看下来之后;一定有很深的感触吧。那么,在对别人有所决定与判断之前,首先,请想想这是否是一个「误会」,然后,请考虑您是否一定要钉下这个「钉子」,如果可以的话,请「且慢下手」。
因为,当您对别人「宽大」之时,即是对您自己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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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离婚对我们来说,是最明智的选择,反正也没小孩的拖累。我说出离婚这两个字后的第三天,我们就去街道把这事给办了。
她是我大学同学,我们谈了三年恋爱,在一起又过了三年。
只是有一个问题,离婚之后,在她还没找到新住所之前,我们还得住一起。
自己想想都觉得搞笑,谈恋爱的时候,我们特纯洁,虽然彼此之间不止于牵手拥抱,但是同居这样的事情,压根没敢尝试过。没想到现在离婚了,倒赶了趟新潮。
一室一厅的房子,两个不再是夫妻的男女住在一起,特别别扭。
第一个晚上,我拿了一套卧具铺在沙发上。
第一夜,睡得真舒坦!没有人在耳边唠叨的夜晚,真美!只是,如果我们家的沙发是布沙发就好了,这个木头沙发让我在清晨醒来的时候,脖子有点酸。
到了洗手间的门口,听见里面有哗啦啦的水声。这个臭女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养成的坏习惯,晚上睡觉前洗澡,早上起床后还要洗澡。算了算了,反正也已经习惯了。我顺手拉门就进去。
我刚掀起马桶准备方便,没想到她竟然“哇”地一声狂叫了起来。
大清早的,也不至于见鬼了啊,叫什么叫?吓得我尿都憋了回去。
“你没见我在洗澡吗?你是不是男人啊?有男人在女人洗澡的时候进来解手的吗?”她掀开浴帘,一只手用浴巾裹着身体,一只手指着我的鼻子就开始训斥。
“你叫什么叫啊?咱们之间不是还隔着浴帘吗?我能看到你什么啊?又不是第一次你洗澡的时候我进来解手,至于这么夸张吗?再说了,就你那身体,我都看了三年了,闭上眼睛都知道是什么样子了,值得我偷窥吗?”
“你……”她气得说不出话来。裹着浴巾就跑出浴室,就听到卧室的门“砰”的一声。
泼妇!就你这臭脾气,看以后还有谁敢要你!
解完手,我去卧室,我今天上班要穿的衣服还挂在橱子里呢。这死女人,竟然将卧室的门给锁上了。我敲了半天门,里面总算回了一句,我在穿衣服!
算了,反正离婚了,让让她吧。
半小时后她才出来,倒是衣着光鲜唇红肤白。可惜,她临出门时狠狠瞪了我一眼,破坏了她的形象。因为这半小时,我上班第一次迟到。
下班后,我在大街上胡乱溜达着消磨时间,虽然无聊,但是总比看她那张脸要好。就这样呆到九点,我在街角吃了碗面,回家。
我进家门,她老人家竟然在客厅里坐着。看见我进来,脸上竟然还带着微笑。我迟疑地在她面前坐下,天!她竟然给我沏了一杯茶。
她葫芦里卖什么药?我想到了一个词:笑里藏刀。
“今天呢,我仔细想了一下,咱们现在不是夫妻了,虽然我现在是借你的房子住一个月,但是我想,为了避免这一个月出现不必要的尴尬和误会,我们还是约法三章比较好。”说着,她温柔地拿起一张纸在我面前晃了晃。“你看看,要是没什么意见,那么就签一个字,咱们一人一份。”
我拿起纸看了看。
第一条:在一方使用洗手间的时候,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
第二条,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接触对方的身体;
……
我数了数,大小竟然有二十六条之多。
“没意见,那么就请签字。”她竟然连钢笔都准备好了。
我本来想冲她发火的,但是想想也没必要。反正最多也就一个月的时间,忍忍也就过去了。我冷眼看了看她,拿起钢笔就挥下我的大名。
“对了,作为你签字的回报,在我们共同生活的期间,我还继续给你做饭吃。”
有了这个条约,这日子可就真拘束。刚开始那几天,感觉做什么都被束缚着。并且,我还继续在外面晃悠着找地方吃饭。哼,以为做饭给我吃,我就会感恩?美去吧你!我一个月不吃你的饭,看我会不会饿死!唉,话是这么说,只是每次晃悠着的时候,闻到别人家的饭菜香,心里也还是十分羡慕。
一个星期相安无事。
二
一天我进门的时候,她刚好准备出去。
“出去?”我装着随口问了声,其实我不喜欢她这么晚出去还喷了香水。“是啊,阿铃说今晚介绍一个朋友给我认识。你看看我今天刚买的衣服,还不错吧?”她站在镜子前仔细端详着自己。
“是啊,是不错,钓傻帽最适合了。”傻子都听出我说的不是好话。
“你!”她的脸上又开始浮现厌恶我的表情了。只是,转而她又假惺惺地浅笑盈盈。
“是啊,反正我现在是单身了,就算是钓傻帽,我也有这个权利啊,总会有珍惜我的人出现的。你也老大不小了,也该考虑考虑自己的幸福了。”她眉毛吊着看我,向我示威啊?
“那我祝你今晚吊到一个大傻子!要是人家送你一个别墅,也借咱住两天。”“哟,说话怎么这么酸啊?你不会是看我出去吃醋吧?”她哈哈笑了起来。
“走吧走吧,别站那碍我的眼!”我随手就给她拉开了门。她斜着眼睛瞧着我,走了出去。出门的时候,还对我“哼”了一下。我“砰”地关上了门。
没有碍眼的人在了,我开始看球赛。只是心里怎么这么烦?难道我真吃醋了吗?哈哈,我开始笑我自己,怎么这么胡想?可是我主动提出离婚的啊!
大概过了两个小时,她就回来了。而且,在我面前走过的时候,我看到了她脸色很差。她直接回卧室睡觉了,竟然连澡都没出来洗。
她心情不好地回来,我竟然心情好了。嘿嘿,活该你出去,我也乐颠颠地睡下来。
半夜,我被她的一声尖叫吓醒。刚想起来看看什么情况,就见她穿着睡衣冲了出来,跳到沙发上搂着我的脖子直发抖。“怎么了?”我拍拍她的背问。“蟑螂……”她一说这两个字我就明白了。这个女人虽然对我很凶悍,但是天生害怕小动物,什么蟑螂、老鼠、猫、狗等等,每出现一次她都尖叫半天,害我一直想弄一个小狗回来养养都不成。
“乖,别怕。”我像往常一样安慰她,进房间给她消灭去。房间里四下找了半天,没发现蟑螂的影子,只得回来。
我一坐上沙发,她又将我的脖子搂住。“打死了吗?”她脸上被吓出眼泪,不过在夜晚黯淡的光线下,却有梨花带雨一枝春的感觉。“好了,被我打死了。别怕,你回去睡觉吧,明天大家都上班呢。”我骗了她。因为我知道我不说打死而说没找到的话,肯定会被她逼着再找下去。那么我的觉也算是不要指望睡了。“我害怕,我不回去睡。”
“你忘记我们离婚了。而且,你也破坏了我们的约法三章中的第二条。你首先接触我的身体了。”我语气冷淡,哼,叫你晚上出去钓傻子,看到蟑螂才想起我。她听到我这话,呆了一下,咬着嘴唇说了声“对不起”后,跑回了房间。又是“砰”地一声关门声。
我呆坐半晌,突然给自己一个大嘴巴。
我睡在沙发上,但是一点困意都没有。隐约中,房间里传来她哭泣的声音。进去还是不进去?我有点犹豫,我又给自己一个大嘴巴,是男人就进去!
我打开房间的门,看到她伏在被子里哭。我坐到床边,拉开被子,轻声地问她怎么了?说实话,我看到她满脸的泪水,心里真是好心疼。
“你进来做什么?我们不是离婚了吗?我不希罕你来关心我!给我出去,出去!”她冲我歇斯底里地叫,拿起枕头砸我。“对不起,刚才是我说错话了,原谅我好吗?”我不管她到底是因为什么,我还是坚持将她抱在怀里,轻轻吻她脸上的泪。她不再对我咆哮了,用力抱着我的脖子,开始没完没了地哭。
终于,她一边哭一边说今晚因为什么而不开心了。原来,她那个破姐妹阿铃给她介绍的人竟然是一个台湾老头子,坐下来没多久就开始动手动脚。阿铃竟然还劝她,反正你是离过婚的人了,将就着跟了这个老头子算了。“我离婚了,是不是就比别人矮一截?我们为什么要离婚?”她一边哭着问我,一边掐着我的脖子。
我没有办法回答她的问题,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答案。虽然脖子被她掐得好痛,但是掐就掐吧,反正又掐不死我,以后不住一起了,想被她掐都没机会了。
终于我们都累了,彼此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我还抱着她,她还搂着我的脖子。
我不敢动,怕自己惊了她的梦,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两个人在一起时间越久,清晨醒来就越没有感觉。想想从前的日子,我们几乎都是在匆忙中醒来,一边彼此抱怨着对方,一边收拾东西赶着上班。我们之间,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到底因为什么?
她也醒了。
醒来后,她忽然意识到什么,松开了抱我脖子的手,脸上有一抹羞涩,“早!”
我也慌忙松开抱她的手,赶忙下床。
“昨夜……”
“昨夜没什么,快起来洗漱吧,要不上班快迟到了。”
有了这一晚之后,我感觉我们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下班的时候,我在路边看到有卖海棠糕的,想起这是她家乡的特产,随手就买了点。只是买完之后,我不知道自己是现在就回家,还是像从前一样晃悠着消磨时间。
“先生啊,这个东西新鲜的时候最好吃,时间长了,就不好吃了。”找钱时,小贩特地关照我。
我硬着头皮回到了家,她在做饭。
“嗯……嗯,我给你买了海棠糕。下班时候,刚好看到的。”我对着在厨房里忙碌的她支支吾吾地解释着。
她很开心地走了出来,拿起一块就吃了起来。“去洗手吧,饭菜都好了。”
面对桌子上的饭菜,我心里酸酸的。
数数日子,我在外面混饭吃已经有二十多天了。她做的菜,真香。
“吃吧。”
我拿起了碗筷。
……
“慢慢吃,别噎着。来,喝碗汤。”她给我盛了一碗汤。
“这个菜挺新鲜的,吃一块。”她给我夹了一筷子。
“你最近瘦得很厉害,以后别在外面吃了,又贵又没营养,还是回家来吃吧。”
……
吃完了饭,我抢着收拾。
“算了,结婚这么久了,也没见你收拾过,还是我来吧。”
“我……”
“没事,我也收拾习惯了。你去看电视吧,我一会就收拾好了。”
我给自己沏了一杯茶,又给她沏了一杯。
她洗刷完毕,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我赶紧将沏好的水端了过去。“你想看什么节目?”我拿着遥控器问她。
“你今天怎么这么客气啊?客气得我都不习惯了。”她咯咯地笑了起来。
我不好意思地摸摸我的头。“我以前,很坏吗?”
“坏?没人说你坏啊,只是你比较懒罢了。现在咱们都离婚了,你却忘了自己的衣服要自己洗。你也不想想,每天的干净衣服,是谁给你洗的?以后,自己要学会照顾自己啊!”
“离婚……是的,我们离婚了。”我默然不再言语。
她也陷入沉默。
那晚,我们坐在一起看了三个小时的电视,没有说话,没有换台,只是我不记得自己看了什么。
原贴:求微型小说
cynthia
早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方,有一对年轻人结婚,婚后生育,他的太太因难产而死,遗下一孩子。
他忙生活,又忙于看家,因没有人帮忙看孩子,就训练一只狗,那狗聪明听话,能照顾小孩,咬着奶瓶喂奶给孩子喝,抚养孩子。
有一天,主人出门去了,叫它照顾孩子。
他到了别的乡村,因遇大雪,当日不能回来。第二天才赶回家,狗立即闻声出来迎接主人。他把房门开一看,到处是血,抬头一望,床上也是血,孩子不见了,狗在身边,满口也是血,主人发现这种情形,以为狗性发作,把孩子吃掉了,大怒之下,拿起刀来向着狗头一劈,把狗杀死了。
之后,忽然听到孩子的声音,又见他从床下爬了出来,于是抱起孩子;虽然身上有血,但并未受伤。
他很奇怪,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再看看狗身,腿上的肉没有了,旁边有一只狼,口里还咬着狗的肉;狗救了小主人,却被主人误杀了,这真是天下最令人惊奇的误会。
注:误会的事,是人往往在不了解、无理智、无耐心、缺少思考、未能多方体谅对方,反省自己,感情极为冲动的情况之下所发生。
误会一开始,即一直只想到对方的千错万错;因此,会使误会越陷越深,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人对无知的动物小狗发生误会,尚且会有如此可怕严重的后果,这样人与人之间的误会,则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
原贴:求微型小说
wlyyo0
误会:
早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方,有一对年轻人结婚,婚后生育,他的太太因难产而死,遗下一孩子。
他忙生活,又忙于看家,因没有人帮忙看孩子,就训练一只狗,那狗聪明听话,能照顾小孩,咬着奶瓶喂奶给孩子喝,抚养孩子。
有一天,主人出门去了,叫它照顾孩子。
他到了别的乡村,因遇大雪,当日不能回来。第二天才赶回家,狗立即闻声出来迎接主人。他把房门开一看,到处是血,抬头一望,床上也是血,孩子不见了,狗在身边,满口也是血,主人发现这种情形,以为狗性发作,把孩子吃掉了,大怒之下,拿起刀来向着狗头一劈,把狗杀死了。
之后,忽然听到孩子的声音,又见他从床下爬了出来,于是抱起孩子;虽然身上有血,但并未受伤。
他很奇怪,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再看看狗身,腿上的肉没有了,旁边有一只狼,口里还咬着狗的肉;狗救了小主人,却被主人误杀了,这真是天下最令人惊奇的误会。
注:误会的事,是人往往在不了解、无理智、无耐心、缺少思考、未能多方体谅对方,反省自己,感情极为冲动的情况之下所发生。
误会一开始,即一直只想到对方的千错万错;因此,会使误会越陷越深,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人对无知的动物小狗发生误会,尚且会有如此可怕严重的后果,这样人与人之间的误会,则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
原贴:求微型小说
yaodaofei
微型小说又名小小说,超短篇小说,一分钟小说。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散文之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阿·托尔斯泰认为:“小小说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校。”(《论文学》)
日本作家星新一指出:“很久以前就存在着类似超短篇小说的作品。……但是,超短篇小说 这个名字的正式出现,是源于美国。”多数人推崇美国作家欧·亨利(1862—1910) 是创始人。他的近三百篇作品,情节生动,笔调幽默。其中《麦琪的礼物》脍炙人口。可以 这么说,超短篇小说具有立意新颖、情节严谨、结局新奇三要素。即在1500字以内,要概 括出普通小说应具有的一切。也可以说,微型小说是一种敏感,从一个点、一个画面、一个 对比、一声赞叹、一瞬间之中,捕捉住了小说——一种智慧、一种美、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 一种新鲜的思想。
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追求的目标是四个字:微、新、密、奇。
一、微。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因此,构思和行文时必须注意字句的 凝炼,不允许作品中有赘词冗句。如马克·吐温的丈夫支出帐本中的一页。全文只有七行字,却具有长篇小说的全部情节。
二、新。指的是立意新颖,风格清新。星新一写作一分钟小说,就极力追求“新”。他写道: “有些评论家把我的小说与美国的超短篇小说(Short-Short)混为一谈,这是不妥当的。 我是受了美国超短篇小说的影响。但是没有完全依靠,而是发挥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技巧。 我的小说强调一个‘新’字,给读者以新题材、新知识,甚至让他们感到惊讶!”(星新一一 分钟小说选)为此,他常常借助于童话、寓言、科幻、推理等手法,通过非现实的题材或 现实题材的非现实笔法,反映他在现实生活中的独特的感觉,表现清新的主题,如他的保 修。 当然,微型小说的立意和其它形式的小说作品一样,有时并不是一眼能看出的,有时主题并 非一个,是多元化的,这都是可以的。例如美国著名科幻作家弗里蒂克·布朗写的一篇被称 为世界上最短的科学幻想小说:“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 声……”就写得十分别致而耐人寻味。
三、密。指的是结构严密。微型小说的作者在结构上,应力求时间、场所、人物都尽可 能地压缩、集中,使作品结构简练、精巧,如同微雕工艺品那样。因此,特别要在选材、剪 裁和布局上下功夫。
四、奇。指的是结尾要新奇巧妙,出人意料。微型小说的特点多半在于一个“奇”字。 中外作家的许多优秀作品就常在结尾处使人拍案叫绝。如邵宝健的永远的门的结尾就出 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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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无定法——关于微型小说
曾经一时兴起写了一篇小说,结果被批为无病呻吟且缺乏小说基本要素。我不会编故事,但对这个没有小说基本要素之类的说法还是不服气。
所谓小说的基本要素不外乎人物、情节、环境。小说的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小说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物活动的特定环境。小说要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是最传统也是最老套的要求。
说到这里我不禁暗暗好笑,想起网络上流传的一个笑话“贵族”与“爱情”。
大学文科教授让每位同学写一篇短篇小说,要求小说中必须有“贵族”和“爱情”两个基本要素。
几天后,学生们相继完成了作业。
当教授看了楚峰头同学的小说后,非常无奈,因为两个要素都存在,小说内容是:“公主怀孕了。”教授只好让他再添加一些“幻想”要素。
过了几天,楚峰头又把他的“大作”交给了教授:“织女星座的公主怀孕了。”
教授看后非常生气,遂又令他在加一些“神秘”要素。
这回,楚峰头的小说变成了:“织女星座的公主怀孕了,是谁干的呢?”
教授实在忍受不了了,他使出了最后一招儿,那就是让楚峰头再增加“宗教”要素。
几天后,当教授带着胜利的微笑,看了楚峰头的小说后,竟把它撕了个粉碎。
“织女星座的公主怀孕了,OhMyGod!是谁干的呢?”
可见这个所谓要素的说法根本不是评价文章的标准。小说贵在出新,特别是微型小说。但是出新不仅仅是情节的出乎意料,最重要的应该是选材及个性化的情感。而且个性化的范围应该在陌生化的新奇感之内,不应是晦涩难懂。几千年的文明发展,无论怎样翻新总也脱不了一般的情节框架。无论是无意识的认同还是有意识的反叛,总归是基于同一种心理状态。挖空心思编来的文章不过是一时的技巧之作,算个游戏罢了,而且通常是大家都觉得实在是太有意思了,然后有意思,然后有意思,然后……就没了。
为何见书欲喜,见书欲悲,见书以为然?精品的著作总是心血之凝,哪怕作者以为是游戏之作,但其实是在放松的状态下体现出的真实自我。现在一般人学写小说似乎有这个毛病,比小说家更讲究什么要素的具备,其实那倒可以算做练习的必要,对于小说创作本身是没什么作用的。怕的就是连评价者也以这样的观点去看。就象时下里似乎人人都可以学画水墨画,大众的参与评价的标准却反促水墨画趋向式微,道理是一样的。
一般说来长篇小说的字数都在20万以上,短篇小说的字数在几千字到三万字以内,中篇小说的字数大约在在三五万字到十万字之间,微型小说或者叫小小说、掌篇小说、一分钟小说,字数一般在二千字以内。我看网上基本上是微型小说。
至于微型小说特点,我不妨偷别人的话来加以说明:
(一)以微知著,以近知远。人物少,情节简单。但小而精,微而妙,以少胜多,以微观反映宏观。现实感强,迅速轻便,充满生活气息,但要写出艺术境界的“远”,使人联类无穷。
(二)博采众长,不拘一格。广泛吸取其它文章和艺术体裁的长处,可以称为“模糊小说”。
(三)取材精确,镜头小说。微型小说写的是面上的一点,这个点是运动展开的,可以称作影视中的“镜头”。一般短篇小说中的倒叙和补叙,在微型小说中要成为瞬间镜头的描写和串连,以免冗长叙述和说明。
(四)写特殊点,重情绪化。微型小说人物描写的特点是,写主要人物的性格的某一侧面,或写主要人物的情绪心态。
如此来看,小说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东西,似乎大多数人对此都有些误解。第一个特点是其很明显的见微知著。或者说带有中国自古以来的微言大义的痕迹,和寓言有相似之处。就是简单的爱情故事也可以表现人与人之间的鸿沟,哪怕是阿佛洛狄特的魔法也无法弥补深壑。这样一个简单的爱与不爱的故事才能升华到整个人类的意义,而不仅仅是风花雪夜。信任不仅是情人间的事,也是在这个社会中生存的一个基石吧!但情绪化心理描述的倾向很难让一般读者理解和接受,这又涉及到微型小说的第二个特点,即体裁的模糊性。
有意识地淡化情节,类似于散文化的叙述,大概这就是别人觉得有些小说中缺乏要素的原因吧!但情绪化的描写恰恰是微型小说的发展趋向。如不被理解的冷漠,用一种混乱的意识流来表达,幻觉与现实的重叠,恰好能够表现失去理智的思维状态。但是过于晦涩,组织零乱,这也是这种小说不被理解的原因之一。
大多数人还是遵循着经典的思路,甚至抱着猎奇、寻求刺激的心理来看。艺术一旦成了大家都喜欢的东西就开始没落了,尽管小说也曾经是那么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但谁知道今天不被人理解的东西会不会成为明天的经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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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小说,又名小小说、袖珍小说、一分钟小说、一滴泉小说、超短篇小说或百字小说等。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散文之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阿·托尔斯泰认为:"小小说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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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吃麦丽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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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因此,构思和行文时必须注意字句的 凝炼,不允许作品中有赘词冗句。如马克·吐温的丈夫支出帐本中的一页。全文只有七 行字,却具有长篇小说的全部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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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布鲁德·克里斯蒂安森
两个同龄的年轻人同时受雇于一家店铺,并且拿同样的薪水。
可是叫阿诺德的小伙子青云直上,而那个叫布鲁诺的仍在原地踏步。对此他很不满意老板的不公正待遇。 终于有一天他到老板那儿发牢骚了。老板一边耐心地听着他的抱怨,一边在心里盘算着怎样向他解释清楚他和阿诺德之间的差别。
“布鲁诺先生,”老板开口说话了,“您到集市上去一下,看看今天早上有什么卖的。 ”
布鲁诺从集市上回来向老板汇报说,今早到现在集市上只有一个农民拉了一车土豆在卖。
“有多少?”老板问,
布鲁诺赶快戴上帽子又跑到集上,然后回来告诉老板一共有40袋土豆。
“价格是多少?”
布鲁诺又第三次跑到集市上问来了价钱。
“好吧,”老板对他说,“现在请你坐在这把椅子上一句话也不要说,看看别人怎么说。”
老板让人叫来阿诺德,也叫他到集市看看有什么卖的。
阿诺德很快就从集市上回来了,并汇报说到现在为止只有一个农民在卖土豆,一共是40袋,价格是多少多少;土豆质量很不错,他带回来一个让老板看看。 这个农民一个钟头以后还会弄来几箱西红柿,据他看价格非常公道。昨天他们铺子的西红柿卖得很快,库存已经不多了。他想这么便宜的西红柿老板肯定会要进一些的,所以他不仅带回了一个西红柿样品,而且把那个农民也带来了,他现在正在外面等回话呢。
此时,老板转向布鲁诺,说:“现在您肯定知道为什么阿诺德的薪水比您高了吧?”。
自由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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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因此,构思和行文时必须注意字句的 凝炼,不允许作品中有赘词冗句。如马克·吐温的丈夫支出帐本中的一页。全文只有七 行字,却具有长篇小说的全部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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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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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w-守恒
逃逃在罗马
sanweyu
我读最早先生的文章就是这篇,笔者在《狂人日记》中,整理出了5句最富有深意的话,这5句话可以说是字字犀利,剑指人心最深处,非常值得一看!如下:
1、从来如此,便对么?
2、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
3、一说破他们的隐情,那就满脸都变成青色了。
4、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很多年。
5、救救孩子……
采玉流莲
读过。文章见于高中语文。它横空出世为后来推翻封建主义这座大山蓄积动力。
只是,此后若干年,没有哪个学术团队来做一件事,那就是将腐朽、没落的封建残余从传统文化里剥离开来。导致今天继承传统文化的同时,继承了封建残余。这是作者所不情愿看到的,也是革命者的领袖所不愿见到的。
未来的知识界,还要有杰出人才来做这件事。这就看他们有没有正确立场,正确的历史观和宇宙观。这是清除传统文化糟粕所要秉承的态度。
不是说,一提到弘扬传统的儒家文化,就把孔老二抬出来供着。孔老二开“有教无类”先河,他又是个看不起劳动人民的鼻祖。北大有个王某某,传承了祖师爷的衣钵,踩着农民为乐事,忘记了祖宗八代都是稼穑行家。
一声霹雳解放了。男女平权后,妇女地位提高了。终结了男权社会欺压女权的历史,总不至于从此开启女权至上,欺压男权的征程吧?
“救救孩子”仍然是不变的话题。孩子是民族的未来,他们精神健康,民族未来就健康。而给与他们精神健康的,就是干净的民族传统文化。
tauly
鲁迅的作品几乎能看到的都看了,缘于对鲁迅的崇拜。因为我也想做标枪,但错过了那个年代。现代的中国,也有不公,但全都是人民内部矛盾,不必要太强悍,然后标枪的作用就逐渐式微。随着年龄增,年少的锋芒也逐渐的钝了。所以看问题的角度也有了改变,但对鲁迅的锋芒,依然像旗一样的扛着。
《狂人日记》是鲁迅发表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时上第一篇白话小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鲁迅先生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独白的方式把他所想表达的内容发挥的淋漓尽致。它主要描写一个迫害逛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融合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端和迫害。
W_稀物
“吃人”,“从来如此,便对吗”,这样的字眼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里。
初次阅读《狂人日记》是在去年夏天,当时是以一种好奇的心态,因为在高中课本的介绍中,《狂人日记》的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白话小说,如此丰碑性的文章却没有出现在教学课本当中,这不禁引起了我的好奇。
文章故事一开始便展现了这个迫害妄想症的狂人形象,他以发疯似的内心怀疑和癫狂的言语警惕着身边的人,在他的眼里,那些邻居和亲戚是“吃人”的恶鬼。
“从来如此,便对吗?”这是狂人对历史的彻底怀疑,对中国历史文化的理性思考,在“吃人”这个事件的发生看来,在历史的长河里应该是始终存在的,同时也是对“吃人”本质的无情的批判。
“你们立即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容不下吃人的人”,他作为被吃者亦吃忍者从害怕和警惕逐渐发展到对吃人者的呐喊。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在这里,他开始反省,将自我癫狂的意识上升至理性的思考。
最后,“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这是一个绝望的极限的狂人对未来的一种希望。正是这种绝望和希望的交织,更加突出了鲁迅先生对封建制度的揭露和家庭制度的批判。
在当时社会环境下,启蒙文化的流行,激起了一些新青年对传统文化的质疑,《狂人日记》正代表着鲁迅先生独特的思想,表现了他对传统中国文化的反思,暗示了一个事实:个人自我觉醒不能代表启蒙时代的到来。文章也深化了个人与当时社会斗争的生存状态。
《狂人日记》具有超出文学性的宽广,具有明确的启蒙意思,在当今时代仍能发挥其作用。以“从来如此,便对吗?”的思考反思我们当今社会,那种“吃人”的悲哀还存在吗?
mouseppxiao
鲁迅先生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我们都比较熟悉,最近又重读一遍。
只有了解了这篇小说整体结构,我们才能更清晰地看清它的意义,并进而体验到狂人说的那些话。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发疯就是某种意义的觉醒小说的第一节写的是“狂人”开始发疯时的表现。
首先是对周围世界的陌生感: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月亮与平时也大不一样了,似乎格外的亮;“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
被迫害的精神患者对外界会产生一种莫名的畏惧感。
“然而须十分小心”,便是这种因畏惧情绪支配下发生的心理反应。“赵家的狗”看了他两眼,在平时原本是不会介意的,这时也令他有些悚然。
“我怕得有理。”怕就是另一种觉醒,是在用不同的视角看待世界。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
周围世界的陌生感,莫名的畏惧感和由畏惧情绪产生的敏感多疑,正是一个所谓狂人精神病患者对世界的觉醒性畏惧。
狂人病情发展正是对现实残酷的逐步认识小说接着写“狂人”的病情发展过程,同时也是病人认识现实的深化过程。
从描写便能得到证实,发病是在晚上,故家里人还没有发现他的精神有了异常,第二天早上他还能自由出门。
只是到街上人发现了他的精神病变之后,才传到家中,派陈老五把他拉回了家,关了起来。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中国传统封建文化,在几千年的历史上,已经形成了以一套自我价值标准。发展到后期几乎到易之而食的程度!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五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它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猛烈抨击“吃人”的封建礼教的小说。
简单从一个角度疏理,沒有大篇幅展开,欢迎讨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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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sen
《狂人日记》是中国第一部白话小说,它在中国文学史上有立足之地是因为鲁迅先生指出了封建社会“人吃人”的丑态。狂人不是一个疯子,而是一个觉醒者,他发现了封建礼教这种吃人的制度陋习,他对这个世界超前的觉悟,让他成为了一个特例的狂人。正如屈原“举世皆混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狂人的对几千年来封建礼教的觉醒,在众人眼中就是一种疯的表现。而鲁迅先生则以这种人道主义的精神,用一个“疯子”来揭露世事丑态
猪茜
我认为《狂人日记》是意识流小说的第一范式!
尽管当下对鲁迅及其文学作品说三道四的议论不少,但我认为,鲁迅先生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奠基石地位是不可动摇的。《狂人日记》是中国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也是不可否认不可替代的。
了解这篇小说的创作背景没有比读鲁迅呐喊自序更直接更深刻的。他在经历了家道中落,给父亲买药,在日本求学过程中的遭遇,尤其看到日俄战争电影中国民的麻木,意识到拯救国家必须从唤醒国民的精神入手。他写道:“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有了这种历史担当又经历了彷徨时期,直至在新青年发表了这篇小说,鲁迅向着黑暗统治发出狂人般的呐喊,向着吃人的封建礼教投去战士的标枪。
至于《狂人日记》小说写法,以往都称其为中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先驱。其实,我认为,《狂人日记》是典型的意识流小说。这篇小说先于西方意识流小说思潮,而笔法却与意识流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也是先生伟大高明之处。
意识流小说是20世纪初兴起于西方的小说类作品,认为人的意识活动是以思想流、主观生活之流、意识流的方法进行的,人的意识是由理性的自觉的意识和无逻辑、非理性的潜意识所构成,认为人的过去的意识会浮现出来与现在的意识交织在一起 ,会重新组织人的时间感,形成一种在主观感觉中具有直接现实性的时间感。
《狂人日记》打破传统小说按故事情节发生的先后时间次序或是按情节之间的逻辑联系而形成的单一的、直线发展的结构,而是随着“狂人”的意识活动,通过自由联想来组织故事。在时间、空间跳跃、多变。以“吃人”为事件中心,通过触发物的引发、“狂人”的意识活动不断地向四面八方发射。
《狂人日记》通过几篇日记直接揭示“狂人”的看似疯癫的心理意识。而这种笔法恰恰符合鲁迅对于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无情揭露。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他没有如托尔斯泰那样不惜在文学作品中大段大段的议论,成了小说的“硬伤”,而是将泰山压顶的封建礼教,用狂人日记的形式巧妙地“四两拨千斤”地扯下它的道貌岸然的伪装,揭示出其“吃人”的本质。
《狂人日记》作为意识流小说的中国第一范式,我在这里是第一次提出。以前有没有这种提法,我没做过研究,我想这里没有篇幅过多论述,希望这作为自己及各家的文学理论研究的一个课题吧。
Gloria M
读过!
高中学的是文科,语文老师经常要求我们多读书,读好书,一则增加个人名著阅读量,二也有助于发散思维,利于写作。当时我便买了好些名人作品集。其中便有鲁迅先生的《呐喊》。
拿到《呐喊》集,首先看的并不是《狂人日记》,而是《孔乙己》、《药》等语文课本中有节选章节的小说,当时拿到《呐喊》集就爱不释手,可以说除了在睡觉就是在读书。但是相对于这些熟悉的小说,反而是从没看过的《狂人日记》更令我印象深刻。
一开始读《狂人日记》,就是被这个超级吸引人的名字勾住,在十五六岁意气风发的年岁,“狂人”这个词显得特别有魅力。但是在读完一遍后整个人都不知所云,只是感觉正处于一个太阳落山后的深秋黄昏,周围一切都是朦朦胧胧、灰暗无色的小村庄,无风却奇冷无比,这种冷不是寒风吹的冷,而是从泥土地里钻出来的冷意顺着脚底板直达内心深处,仿佛要冻住整个人的灵魂。这种寒意吓的我赶快丢开小说集。
初生牛犊不怕虎,被《狂人日记》的寒意吓到后我并没有放弃,心中的好奇促使我再次翻开小说。这一次没有第一次的随意,我慢慢读细细品,把自己当做小说主人公。通过主人公的眼,我看到了周围人对他的忌惮,也感受到主人公内心的恐惧与担忧,这是怎样的一个社会,逼得主人公看到纯真可爱的孩童也会幻想这个孩子会害他啊,连亲人都吃,这种扭曲的社会还要存在多久?这种腐朽的封建制度到底什么时候能推翻?
合上小说集,我再次被鲁迅先生勇于直面悠久封建礼教的胆气和勇气折服,这个勇士,不,这个战士,化笔为剑,直指敌人的痛点,又准又狠!
以上就是我读《狂人日记》的经过。
盛夏de果冻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短篇小说。它发表在1918年5月15日出版的《新青年》杂志四卷五号上,后收入《呐喊》中。
小说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著名的彻底反封建的新文学作品。
小说发表时,正值“五·四”运动前夜。由于辛亥革命的半途而废,革命的一些基本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反而暴露得更加明显了。广大的农民依然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封建阶级依然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特别是帝国主义侵略的加剧,使社会的各种矛盾更加复杂尖锐。在这种形势下,鲁迅以他锐敏的思想和犀利的笔触,对封建制度及其上层建筑表示了彻底的反抗。小说《狂人日记》是投向封建礼教的一颗重磅炸弹,也是向世人提供的一副清醒剂。
芬芬di
鲁迅小说《狂人日记》,1918年5月发表于《新青年》,是中国新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它被公认为五四新文学创造的起点,如一颗耀眼的星星腾空而起,并将永远照耀文坛!
《狂人日记》成功地创作了一个性格鲜明的狂人形象。狂人尽管语无伦次,情绪烦躁,精神失常,实际上却是一个颇有思想和个性的先知先觉者!
狂人思维敏捷,具有五四时代的怀疑与否定精神。“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他喜欢思考、研究问题;不相信“从来如此,便对”,他不轻信,不盲从,好独立思考,寻根究底。
狂人具有清醒的认识。这是他怀疑传统,独立思考的结果。他判断封建社会与骗人礼教的本质是“吃人”。这一结论代表了“五四”一代人对封建社会及其“文明”最清醒的认识。他们不肯明吃,而是“布满了罗网”,逼人自残,以逃脱“杀人的罪名”;他们劝人安分:“不要乱想,静静的养!”其实就是“养肥了,他们自然可以多吃”。
狂人具有不屈的反抗斗争精神。他对“吃人”者总是表现出主动出击的姿态,或“伸出两个拳头”,或“放声大笑,充满了义勇和正气”,令“吃人”者都“失了色”。
狂人决非悲观主义者,他向往美好的未来。他警告“吃人”者:“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他渴望将来的人是没有“吃人”心思的真的人。他饱含着对美好未来的希望,他向世人呼救,希望有一条变革吃人社会的有效途径。
《狂人日记》主题深刻《狂人日记》通过一个精神病患者内心的感受和活动,一针见血地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给人们以振聋发聩之感!
“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一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封建社会礼教是一张巨大的“吃”罗网,那么久居其间的人们就不免受到被“吃”的命运。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
清醒的狂人终于认识到自己也被礼教毒害,因而成了无意的吃人者。
作品从现实到历史,从他人到自我,从被“吃”到“吃”人,对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作了鞭辟入里的揭露!死心眼儿的Jerry
感谢您的提问,我读过这篇小说。今天又重新温故了一遍。下面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相关背景知识:《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第一部白话文小说,首发于《新青年》,目的是促进新文化运动的进行。鲁迅希望它能够打破青年人的思想笼子。当时,新文化运动提倡民主和科学。经过辛亥革命,知识分子认识到了国民缺乏民主共和意识,他们还被封建思想和腐朽落后的传统意识束缚着。因此,必须展开一场思想运动来唤醒“沉睡”的国民。而《狂人日记》创作的直接起因是鲁迅阅读通鉴后的感悟——“中国人尚是食人民族”。
二、透析狂人的精神世界
狂人在小序中被描述为一个患有迫害症的精神病患者。在日记中,他有丰富的精神世界,他的意识不断流动,他一直在思考。他的精神认识呈现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害怕、疑惑
狂人走在街上时,感受到周围人个个不怀好意。他们脸色奇怪,眼神凶狠,偷偷摸摸地议论着他。无论是赵贵翁,还是路人,甚至是孩子,眼里都闪着凶光。在狂人眼中,他人的神态、动作都透着危险,预示着将要来到的迫害。他充满疑惑,也有些害怕,尽管他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仇恨和摩擦。第二阶段:从怀疑他们要吃人到确定他们要吃人
不明所以的狂人陷入思考,仔细琢磨周围人的表情和语言,终于通过语言得知,对他人话语进行了自我化的理解并且深信不疑。在狂人的心中,他们说出的“咬”和佃户煎炒恶人的心肝都是准备吃他的信号。为了更加证实自己的想法,他翻开历史,查找到许多吃人的例子。第三个阶段:“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狂人开始怀疑自己的家人,大哥的语言和神情竟然和外面的人一样。大哥也合伙准备吃他。第四个阶段:“从来如此,便对吗?”
吃人的事古来有之,易牙蒸子、割股疗亲、易子而食……这本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而这吃人的习惯延续了几千年。但是,从来如此,便对吗?第五阶段:自己未尝没有吃过人
狂人想到自己死去的妹妹,想到吃人的大哥,想到大哥未尝没在自己的饭菜里放上几片妹子的肉。狂人一直在思考。在空间上,从周围的人到家人再到自己;在时间上,从历史到现在。吃人的事情一直在发生。人人生活在一个吃人的社会里。人人害怕被吃,人人又吃别人。
三、关于狂人的结局:日记中的狂人并不是是一个患迫害症的精神病患者,而是鲁迅笔下的一个受到迫害的精神战士。狂人产生于常人,他是常人世界的一个觉醒者,他看到了常人世界虚伪的、不堪一击的仁义道德;看到他们封建制度之下的根深蒂固的奴性;看到他们如何既是受害者,又变成加害者;看到他们将“吃人”的行径粉饰得合情合理。因此,常人世界的秩序陷入不稳定,他们对他又怕又凶。然而最后,这个狂人重新回到一个正常世界的时候,他不“发狂”了,他和其他人一样,重新回到这个封建秩序之中,奔赴某地做官,成为愚昧中的一员。鲁迅在《野草》中说:“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当愚昧的百姓自甘在熟睡中闷死时,当他们吃着沾着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时,一切呐喊都失声了,一句句利刃一样的话语也彷徨……面对当时的社会环境,鲁迅是忧虑的、愤怒的、无奈的……
四、现代的我们如何理解鲁迅笔下的“仁义道德”?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阅读小说的时候,要联系当时的背景和社会状况,不能单单把这段拎出来然后大肆批判中国的传统文化。此外,这里的仁义道德并非全指儒家礼教,不可一概而论。而仅仅指传统文化中陈腐的陋习,即传统文化中的糟粕部分,例如:
“三纲”思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从而衍生出愚忠、愚孝、对女性的禁锢。关于寡妇守节,不能再嫁;“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关于愚孝的郭巨埋儿的故事:郭巨父亲早年亡故。弟弟们分完家产后,郭巨拿着自己分到的钱和母亲居住在客店中。家里非常贫穷,后来他妻子生下男孩,郭巨担心母亲日后吃不饱就打算将自己的儿子埋掉。呼兰河传中,小团圆的媳妇,刚进门的时候,多么水灵灵的充满灵气和生命力的姑娘。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被虐待生病了。婆婆不给看医生,反而请来跳大神的——“跳大神又来了,给小团圆媳妇洗澡,洗热水澡。将水烧的滚烫,直接扔进去洗,昏了弄醒再洗,一共洗了三次,小团圆媳妇就死了。”现代,面对传统文化,我们应该做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正确看待中国传统文化。
纪念《狂人日记》
simpleban
《狂人日记》是鲁迅1918年发表的第一篇白话短篇小说,也是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这篇小说发表的时机比较特殊,正值“五四”运动的前夜。由于辛亥革命的半途而废,特别是帝国主义侵略的加剧,我国社会的各种矛盾更加复杂尖锐,一触即发。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鲁迅以他锐敏的思想和犀利的笔触,对封建制度及其上层建筑表现了彻底的反抗,成就了《狂人日记》——这篇我国文学史不可取代的里程碑!
想必很多学生朋友都有这样的感受,初读鲁迅的《狂人日记》会非常困惑,不知道作者想表达什么,哪怕老师讲的义愤填膺、慷慨激昂,也无法激起心中的共鸣,印象最深的,大概就是《狂人日记》满篇的“吃人”二字了。但是,当我们经历了社会,再回头去看这篇文章,却会有不一样的认识,感慨也多了起来。
"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选自《狂人日记》)
鲁迅的文字一向犀利,看起来冰凉,毫无温度可言。他借狂人之口,义无反顾地把这个“吃人”的世界撕开,撕碎在我们面前,让我们去接受这个人尽皆知却都不肯承认的现实。这个狂人,实则是站在时代前沿喊出反抗的呼号的那个人。
真正“吃人”的不是别的,正是封建主义所谓的“礼教”。这满纸的“狂言”是对中国封建社会的质疑和拷问。这种封建礼教正是社会苦难的根源。
君君c
读过。
在我很小的时候,看完这本书后,“吃人”两个字,深深的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些朦朦胧胧的认识。
当我长大后,在社会上打滚,每当我委屈时,悲愤时,无奈时,无助时,不解时,就会想起狂人日记,想起那字里行间,想起这生活缝隙中,都密密麻麻的刻着“吃人”。
于是我总能很快调整好心态,继续和生活死怼。
鲁迅先生离开我们好多年,但是我从心里深深记着他,他一直在。
谢谢鲁迅先生,有他的话语伴着我前行,真好。
fay
读过,《狂人日记》,是抽向世界的耳光。
1918年的5月15日,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在《新青年》上发表,好比一枚"核弹"在当时的中国文坛炸响。鲁迅先生一出手就是王炸,就是高峰,就是他为此后的更高峰写的″总提纲"。读鲁迅先生,一开始就是高潮,仿佛空降于泰山之顶,一览众山小。
今天是《狂人日记》的发表日,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先生远去,但我对他的膜拜随着日子的草长莺飞越加强烈。年过半百基于对家国认同的深爱的人,大概都会有这种情愫吧。
不平凡的时代造就不平凡的的人生,在军阀割据的乱世里,才华横溢的先生宛如春秋战国乱世里的诸子百家,成就了一家伟业。
数千年来的鲁迅是无人超越的,仅从《狂人日记》就可以证明。
在1918年的中国,他开篇就说: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怏。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这是古文统治了数千年中国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作者角度刁钻,也唯有这样的角度似能攻击到礼法封建社会的心脏才可剥开麻木灵魂的老茧。"狂人"的视角自然不是″正常人"的经验,这种象征手法构成了小说的灵魂,致使我们面对这些文字时由哀地被他的奇峻冷绝发笑,笑的同时被"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如同铁锤击冲,动弹不得。
"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堪称绝妙,这无疑是狂人的语气,这是超写实的运用,但又是对其的反讽,否定。一个卓然独立,举世浊而我独醒的人物形象跃然而出。这个人物没有具体形貌,但却大象无形,是一个整体的,鲜明的公众化的约定俗成的人物一一一一个疯子。
日记的方式是记录的方式,记录的方式是写实的方式,现实中的荒诞,荒诞中的现实。有人曾把写武汉日记的方大姐同先生作比,简直无知畏。一个不基于家国情怀人的批判就是玩利益,况且是道听途说。二者不在一个维度,怎么比?
《狂人日记》对社会和人性的批判犹如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在世界脸上。现在看来,《狂人日记》的意义已超出对旧中国社会人性的批判,它具有世界意义。先生这样说: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世界历史上不也是写满"吃人"二字吗?黑奴贩卖,种族屠杀,殖民主义,伊拉克,叙利亚中东地区人民的苦难,血泪,无不是资本血盆大口所赐。人吃人的社会现实却被西方精英标榜成民主自由。人类的命运危机早就被"狂人"所言,在深重的危机中,"狂人"被人吃也吃人,人类深陷泥潭却沾沾自喜。
先生的希望在后辈儿孙,"救救孩子"的呐喊被资本装聋,在科技文明高速发展的今天,物质如果没有精神指引,必将万劫不复。
不知"狂人"的耳光能否打醒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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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的沙漏
谢邀!今天是鲁迅先生开辟鸿蒙的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发表一百零二年纪念日,为什么说是“开辟鸿蒙”呢?是因为这之前我国的小说都是文言文,通篇之乎者也,读起来艰涩难懂,是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开辟了白话文小说的先河,点燃了新文化运动的火炬,就凭这一点也值得全国人民的缅怀和纪念!我们读《狂人日记》必须结合时代背景,只有这样,我们才真正理解这一小说的革命性和战斗性内涵。大家知道,辛亥革命虽然赶跑了一个封建皇帝,但封建礼教、封建制度以及封建的文化糟粕依然根深蒂固地控制着国人,特别是由于清朝末年的积贫积弱,外国列强对我国进行了残酷的豆剖瓜分,这个时候的北洋军阀政府却实行了“对外跪舔,对内镇压”的卖国政策,他们满嘴的仁义道德实则包藏祸心,致使中国大地上兵连祸结民不聊生。但可悲的是,麻木愚昧,无一觉醒。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作品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创作的。《狂人日记》是利用一个所谓的疯子的观察记录,暴露和批判封建社会及家庭礼教的虚伪和残暴,同时也暴露国人的麻木和愚昧,这一切相互交织,形成了一个“吃人”的大社会环境,为了“救救孩子”,唤起民众向北洋军阀政府和封建恶势力发起反击。在伟大的五四运动(1919年5月4日)前后,鲁迅先生用犀利的笔锋发表了很多犹如匕首般的小说、杂文,为新文化运动的开展,为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鲁迅先生说:“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国,我的笔要算较为尖刻的,说话有时也不讲情面。但我又知道,人们怎样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无刀无笔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没有这笔,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诉无门的一个;我觉悟了,所以要常用!”鲁迅先生的这段文字,充分展示了一个早期思想家和革命家的无私无畏的战斗精神和忧国忧民的宽广胸怀。
小食
《狂人日记》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这没什么疑问。但最可贵的却是鲁迅对国民性的思索。他敏锐地认识到中国的贫弱是源于文化意识。史书皇皇,无论怎样庄严都掩盖不了“吃”与"被吃"的本质。
而觉醒者却被冠以“狂”名且后来就"痊愈"了,这是何等的悲剧?
自此,鲁迅开始了他的"医心"之旅。
Hank Wu
鲁迅的作品读了很多,基本上《鲁迅全集》里面的,读了约三分之二,十几本书仔细读了八九本,有些太晦涩没有好好读。
在这其中,《狂人日记》和《朝花夕拾》是读的最多的。《朝花夕拾》今天不讨论,今天只讨论《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读了很多遍,有个原因就是篇幅来看并不是很长,但是为什么反复读,是因为每次读对自己而言,都有触动。每次全篇翻读后,内心都会有很多的想法。其实日记本身内容就是一个被兄长和其他人视为有问题的“狂人”,对周边一些事情的观察。其实就是鲁迅自己对当时社会的反思。
里面影响最深的是这句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当然最后一句“救救孩子”,每次也都有触动。
鲁迅写文章,确实很厉害。每次读都有很多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