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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放小说
Tracy0328
第八章变天了
我跟她进了船仓,里面放满了一堆一堆的东西,几乎连放脚的地方也没有,看来他们准备地十分急促,所有的物资还没有来得及搬进货仓,就胡乱的扔在入口处。我边走边观察,发现主要是潜水设备、大型仪器、食物、绳子,其中氧气瓶又占了大多数。
我们穿过这些货物,到了连通着机械室的后仓,这里横七竖八的摆着几张板床,上面铺着已经油得发黑的毯子。其中一张床上坐着一个有点发福和秃顶的中年人,满脸油光发亮的,看见我进来,很神经质地站起来和我握手,说道:“幸会,幸会,鄙姓张。”
我对这人第一印象不好,不过出于礼貌,我还是和他握了一下,他那一双手倒是非常有力,看样子以前也从事过体力劳动。
宁小姐向我介绍说:“张先生是我们公司特别请来的顾问,是专门研究明朝地宫的专家,这次主要负责这个海底地宫的分析。”
我对正统的考古界并无太多兴趣,也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不过看他面露得意之色,只好说道:“久仰。”
那秃头很夸张地摆了摆手,说道:“专家不敢当,大家研究研究而已,只不过我运气比较好,碰巧发表了几篇论文,小小成就,不提也罢。”
我从来没见人这样说话的,都不知道怎么接他的话,只好说道:“您过谦了。”
他很吃这一套,又用力地握了握我的手,问我:“不知道吴先生这次是作为什么身份被请来的?恕我直言,似乎吴先生研究的学科比较冷门,或者是我孤陋寡闻了,我还从来没在考古杂志上见到过吴先生的大号。”
这几句话分明是想贬低我,也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心的,我这个人脾气不好,听到这些几乎要发作,可一想到自己才上船不久,环境还不熟悉,只好压住火气,没好气地说道:“我专攻挖土的。”
我的语气已经很不善了,可他竟然没听出来,哦了一声:“您是建筑师?难怪,原来不是我们一个圈子内的,不过我们也算是半个同行,你盖活人的房子,我研究死人的房子,我们还是有交集的嘛。”
我一听哭笑不得了,看来这人说话虽然不靠谱,但是也不算那种阳奉阴违的人,拍了拍他说道:“我不是建筑师,我是挖掘工人,你研究的死人房子,要我先挖出来才行。”
说了这话我就有点后悔,我本来还没答应他们要亲自下斗去,现在那边的情况不明,凡事还要等我实际看了再说,想着又补充道:“不过到时候挖不挖,还要看情况,如果情况不允许,想挖都挖不了。”
他没听出我的弦外之音,还一个劲地给我递名片,说什么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以后去北方有什么事情可以找他帮忙,我看他和我见面不到两分钟就搞得十几年交情一样,估计再聊下去就要去结拜了,忙岔开话题,向那女人打听出事海域的情况。
那个女的相当干练,她把几个事情一列,我就知道了个大概。
原来三叔当时也无法确定那个海底墓穴具体方位,他只找出了四个有可能的区域,一个一个去找,后来肯定是给他们找到了,但是失踪船的最后一次报告比较简短,并没有提到他们最后确认的海域是哪一个,所以现在我们也得一个一个找过来。
他们的计划是从离得最近的一个仙女礁开始找起,然后到永兴岛补给一些物资,再到七连屿附近的其他三个海域去,中途停留不超过半个小时。至于寻找的办法,西沙的海水非常清澈,光线好的情况下目视入水可达三十多米深,而且海地水流活动平凡,没有流动性很强的海沙,所以几天前的盗洞,应该不会被掩盖住。
这艘船的渔老大本身对于那几片海域也非常熟悉,我们这些外行人在水面上看的水底都是一个样子的,但是在他们眼里每片水域的水底都有自己的特色,只要海底发生一些地势的变化,他就能看出来。
我从那个女人的谈话中发现,她对于水底的这三个人仍旧生存有着很大的信心,不知道这种盲目的信心是从哪里来的,当然,我也希望承她贵言,三叔在海斗中一切平安。
那张秃头看我和那女人谈得投机,把他一个人撂在一边,大概有点不爽,自顾自睡觉去了,我看这个人年纪已经到中年,脾气还像小孩子一样,不由好笑,真是一百年不死都有新闻,不知道相处下去会不会融洽。
想着,船一震,后面的渔老大起锚开船了,船的晃动开始剧烈起来,因为是老旧的船,不仅仅是左右的摇晃,还有一种不规则的前后摇摆,好像置身在摇篮里一样。我十几个小时的舟车劳顿,被这么一晃,倦意袭来,就打起了哈欠。那女人十分知趣,就让我自己好好休息,我也老实不客气,的确是累了,躺下就睡着了。
我醒过来的时候,船已经行驶到海中央,我透过窗向外面望去,发现才一个囫囵觉的工夫,已经变天了,整个大海好像一下子变成墨绿色一样,太阳消失在大片的乌云里,光线透过那些云块的缝隙照射下来,在天上形成了一幅巨大的金丝版画,同时也在海面上撒下一片金鳞,上下交相辉映,十分壮观。
不过好景不长,乌云很快便连成一体,挡住了所有的阳光,大海一下子变成了骇人的黑色,海浪翻滚起来,船随浪摆,当我们在浪谷的时候,海水是在船舷的上面,就像即将被巨浪吞食一样,非常恐怖。
我看到船夫们紧张地跑来跑去,加固着固定物资的网绳,虽然非常急促,但是船老大的脸上并没有畏惧的神情。
我在城市里待惯了,看到这情景只觉得兴奋异常,想去甲板帮忙,上去之后才知道根本不是想的那样,在现在这种情况要在甲板上站稳脚跟,不是反应快就可以,你必须对海浪和船非常熟悉,知道这次倾斜之后下次倾斜是在什么时候,事先做好准备。我显然没有这么高的水平,走了几步后,不得不抱住一块突出的铁环。
这个时候,有几个船员好像看见了什么东西,开始叫起来,我听不懂闽南话,顺着他们的手指看去,隐隐约约看到船的左侧,高起的海浪后面,好像有什么东西。
因为距离比较远,看不太清楚,只觉有可能是一艘船,这个时候那个女人从我身后走过,我就问她这些人在叫唤什么?
她身上头发湿湿的,被风吹得乱甩,仔细听了一下说:“他们好像看到一艘船。”
船老大走到我们身边,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说:“那边好像有艘船出了事故,按照规定,我们必须要过去看看。”
这样做当然无可厚非,那女人点点头,船老大对他那些伙计用本地话很快发布了一系列指令,马上船就一个满舵转了方向,向左边开去。
风浪中的海就像丘陵,每一个浪头都是一座山,而我们的船迎着浪头冲了过去,尔后破浪而过,每破一次船上的人就洗一次海水浴,全身湿了不知道多少次,我从来没有感觉这么亢奋过,忍不住都想号叫起来。
我们一连翻过十几个浪头,终于可以看清楚那东西的大概轮廓了。
这个时候,我就听到船老大惊恐地大叫了一声,随即好几个船员都惊慌了起来,我忙问那女人又出了什么事情,她一听之下突然脸色大变,一把抓住我的手说:“千万别回头看,那是条鬼船!”
第九章鬼船
我看到所有的人都慌张地把头转过去,不去看那只破船,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这种形势不明了的情况下,我也不敢自作主张,忙学他们的样子背过身子,那女的发抖着对我说:“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要转头过去。就算有什么东西碰你,你也要当不知道。”
我一听,冷汗就下来了,问:“你别吓唬我,这里会有什么东西碰我?”
她白了我一眼,轻声说:“你不信都没用,等一下就知道了,现在快把头转过去!”
我看她说得这么邪,又看到其他船员那种惶恐的样子,好像不是在吓唬我,轻声问:“你总得告诉我,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那女做了个不要说话的手势,说:“闭嘴,这是冤死鬼来索命来了。”
她越这样说,我越觉得害怕,脖子不由自主的就想转过去看看,忙捏了自己大腿一把,把那脖子上的肌肉绷得就像打了石膏一样。
那船在风浪里摇得很厉害,船上的甲板还在吱吱作响,听上去快散架了,我手抓住船舷上的两个铁环,屁股死死顶住,但是上半身还是不停的在晃动,偏偏脖子又不能动,我就像一个不倒翁一样晃来晃去,有几次几乎被甩得要脱手了。
这个时候,我已经可以听到那所谓鬼船上传来的声音,咯吱咯吱的,好像是有人在甲板上走。我身上已经全被海水打湿了,加上自己的冷汗,非常不舒服,忍不住轻声问那个女人:“怎么好像有人在甲板上走,你刚才有没有看错。”
那女人很害怕,努了努嘴巴,我顺她嘴巴看去,原来船仓的玻璃上,清晰地映出了身后的情况。一艘和我们规模差不多的渔船,在我们的身后摇曳,离我们越来越近,我看得也越来越清楚,很快我就看见,那船上面有一层白色的棉花一样的海锈,看厚度,肯定在海里泡过几十年以上了。真想不通这样的船怎么还可能浮在海面上,而且上面还亮着个灯。
那些小说里出现的幽灵船,都是那种非常破败的,但是基本上还是能航行的船,但是这一艘肯定已经完全报废了,看样子就像从海底开上来的一样。我脑子转得很快,回忆了一下我看过的关于幽灵船的报道,好像都没有提到这种样子的船。
那船越开越近,我隐约觉得苗头不对,轻声说:“小姐,好像不是办法,那鬼船看样子打算撞过来啊。你要不叫渔老大开足马力溜吧?”
那女的也有点害怕,头发全贴在脸上,也没想到去拨一下,她说:“要逃的时候渔老大自己会逃,我们两艘吨位差不多,它撞过来也不怕。你拉紧了可别掉下去。”
她那说话的语气,我也听不出是在提醒我还是在讽刺我,说:“就怕他等一下跳船跑了,你可拿他没办法。”
“你少在这里挑拨离间,这渔船就是他们渔民的命,他死也不会离开船的。”那女的有点火起来,“你要是废话再多我就把你推下去!”
我一听这么凶,也不好再说话,集中注意力看着那玻璃上的鬼船,我估计以它的速度,撞击的时候也不会造成多大的震动(后来知道这是sb想法),心里渐渐平静下来。
那船越来越近,我可以清晰地看到,船上什么东西都没有,我本来还以为会看到一些恐怖的景象,不由松了口气,那船靠得很快,几乎就要贴到我们的船了,我眼睛一闭,一咬牙,准备硬顶一下那撞击。
这是一个瞬间,突然,后面的声音就消失了,我等了有十几秒,估计就算它想撞十次都撞完了,可是还没有什么动静传过来,不由奇怪,这个时候,我又听到那甲板咯吱咯吱的声音从背后传出来,我心里有点发慌,偷偷眯开一只眼睛,去看船仓的玻璃,那只鬼船已经并排和我们靠在了一起,我的背后什么都没有。
我松了口气,看了看边上,只见我旁边那个女的和我一样看着那船仓的玻璃,已经吓得呆住了,我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对劲,仔细一看,只见她的肩膀上,搭着两只干枯的手。
第十章枯手
那两只干枯的手,显然是人的手,已经收缩成枯柴状,贴在那的女的身上,这样的情景,就算看着,也觉得毛骨悚然,我不知道那女的现在是什么感觉,只觉得我的背上不停地冒冷汗。
那两只手也没有进一步的行动,只是无力地垂在那里,好像是她衣服上的装饰一样,我想看看那手是从哪里伸出来的,顺着手臂望上去,但是她的头发太乱了,蓬松开来,看不清楚。
女的显然已经非常恐惧,浑身抖得厉害,如果是普通的女人,恐怕早就已经晕过去了,我看她的身子发软,估计也已经到了极限。
那船老大背对着我们跪着,一边磕头一边不知道念了什么,我听不懂他们当地的方言,但是也可以猜出来,他可能在进行某种仪式,估计是在求妈祖保佑。他念了几声,就拿出两个奇怪的半圆木片,往甲板上扔,好像是在求签一样,他扔了一次,看了看结果,又叩了几个头,拿起来再投。我看到他浑身开始发起抖了,大概问出来的结果不太理想。
我对这种一向是不相信的,但是看到船老大这么虔诚的样子,心里有点担心,这些人非常讲究这一套东西,如果那些求签的结果说我是一个恶鬼,估计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把我扔到海里去。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那个女的惊呼一声,整个人突然往后一缩,也不知道是没抓稳还是被那鬼手拖了一下,竟然一下子就翻进鬼船里,这下子不得了,那鬼船一下子就漂了开去。我一看不好,也不管什么回头不回头了,转身就想跳过去救她,那船老大从后面冲过来一把把我抱住,说:“没办法了!掉到鬼船里已经救不回来了,不要去送死!”
那船老大力气很大,我甩不开他,其他那些人不知道着了什么魔一样,竟然还是不敢转过头去,我心里只骂,这个时候,那个张秃头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扯起船上的锚,用力一甩,把锚甩到鬼船上,钩住了船舷。那鬼船游得飞快,一下子就把锚缆拉成直线,我们的船一震,硬生生被扯了过去。
那个船老大吓得魂不附体,抽出把刀就去砍那缆绳,被那张秃一拳打翻在地上,其他船员毛了,一个个扑了上来,那张秃竟然拔出一把手枪,一把把船老大架住,大叫:“别动,不然我杀了他!”
那几个船员没见过这种场面,这一嗓子竟然没人敢上来了,那张秃又对我说道:“小吴,我已经把他们控制住了,你快去救人!”
我张大嘴巴,怀疑自己有没有听错,这么惊涛骇浪,难道要我游过去?他还想当然地瞪了我一眼,指了指那根缆绳,吼道:“快去!年轻人要勇敢点!”
我摇摇头,这太可笑了,我体育本来是就弱项,游泳过去基本上就是送死,如果爬那根缆绳,估计就算我爬得到也是剩下一口气,还怎么救人。
这个时候,我听到那个女的在鬼船上尖叫起来,她拼命想爬到那根缆绳上面,但是好像被什么东西拖住了一样,没办法前进,只好用两只手死死抓住船舷,朝我大叫:“吴先生!救救我!”
我听得心头一晃,猛拍了自己一个巴掌,大骂:“吴邪啊吴邪,你他娘的还是不是男人!”
这一巴掌我也不知道是把自己拍醒了还是拍懵了,突然就血气上涌,一咬牙大叫:“死就死了!”
我深吸一口气,先拿起一边的游泳眼镜带上,然后脱掉鞋子,走到船舷边上,笨拙地抓住那根绷得很紧的缆绳,只见前面是惊涛骇浪,那绳子还不时淹到水里去。
那根缆绳大概就十二米长,结实程度绝对够,如果手脚快一点,也不是很危险,主要的麻烦还是在绳子上被浪打下去,想到这里,我的心里也稍微活动了一下。
我从小到大从来没遇到这么要下决心的事情,在那船舷上屁股拱来拱去好久,才慢慢爬出去第一步,我按照记忆里电视上那些特种兵的方法,倒挂在绳上,四肢并用,一边爬一边祈祷,可还没等我张开嘴巴,突然一个浪头过来,直接把我淹到水里去了,等我探头出来的时候脸都憋绿了,不过这样一下子,我也对这海浪的力气有了一个了解,心里豁然,估计爬到那边应该没问题。
就这样我在有浪打过来的时候就不动,等出水就爬几步,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已经很靠近那艘鬼船了,这个时候,一个巨大的浪打过来,我整个沉到了水下,这一下子,我几乎被压到了一米多深,人都有点被拍蒙掉了,我憋住呼吸睁开眼睛一看,突然看到了一幅奇特的景象,只见那艘鬼船的船底,有一根长满海锈的链条,很长,离奇的是,那链条末端,有一块奇怪的东西,在很深的水底,看不清楚。
我吐出口气正准备仔细看一看,突然那缆绳一抬,我就出了水了,这一下我在浪尖上,往下一看,看见那个女的面朝上,正在用一个奇怪的姿势往鬼船的船仓里爬,我一看就吓呆了,拖着她前进的,不是她自己的手,而是那两只干枯的鬼手。
我看她一动也不动,好像失去了知觉,别无选择,只好手脚一发力,爬了过去,然后一个翻身摔进鬼船里,倒在甲板上。
八爪鱼走四方
爱的伤疤
几年前的一个炎炎夏日,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南部,有个小男孩为贪图凉快,决定去自家房子后面一个形成已久的深水潭中游泳。
因为迫不及待地想投入到清凉的水中,他飞快地从后门跑了出去,边跑边脱掉鞋子,袜子和衬衣,把它们随手抛在了身后。他一头扎进了水里,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游往潭中心的同时,一只美洲鳄也正在朝岸边游来。
小男孩的母亲当时在屋子里透过窗子向外看着,发现那只美洲鳄正向她的孩子步步逼近。她极度惊恐起来,一边迅速奔向水潭,一边声嘶力竭地朝自己的孩子呼喊着。
听到她的呼喊,小男孩才猛然意识到了危险,立即掉头向岸边的母亲游去。可这时已经无济于事。他的手勉强刚够到他的母亲,鳄鱼也已经接触到了他。
母亲在岸上拼命地拽紧儿子的手臂,而此时美洲鳄也死死地咬住孩子的腿不放。为了争夺小男孩,母亲和鳄鱼之间俨然展开了一场让人难以置信的拔河较量。美洲鳄的力气显然要比母亲强大得多,但是母亲挽救儿子的坚定信念让她无论如何也绝不放手。就在这万分危急的关头,一位农夫恰巧驾车经过,一听到孩子母亲的尖叫便飞速从卡车上跳下,瞄准鳄鱼并开枪将其射杀。
值得庆幸的是,经过在医院数周的抢救治疗,小男孩居然存活了下来。鳄鱼凶残的袭击在他的腿上刻下了触目惊心的伤痕。不仅如此,他的双臂上也留下了深深的抓痕,那是在生死关头母亲为了牢牢抓住挚爱的儿子,以至于手指甲都掐入了儿子的肉中所留下的。
事后,这位死里逃生的小男孩接受了一位报社记者的采访。当记者问他是否愿意让大家看看他身上的伤疤时,小男孩挽起了自己的裤腿,腿上深深的疤痕暴露无遗。紧接着,他满脸自豪地告诉记者,“大家还是看看我的手臂吧,我的手臂上也有好多伤疤呢。这是妈妈不放开我,在救我的时候留下的。”
看了这个小男孩的故事后,人们都能感同身受。其实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伤疤。只不过并不是被鳄鱼咬的,或任何如此戏剧性事件所造成,而是过往的痛苦经历所留下的。那些伤疤是如此难看,让人深感懊悔。但是,我的朋友,你可曾想过有些伤口是一些不想放弃你的人造成的。在你挣扎的过程中,那些爱你的人为了拉住你,才在你身上留下了这些伤疤。
在人生之路上,有时我们会愚蠢地步入危险的境地,全然不知前方是什么情况。生活的水潭危机四伏--而我们总忘了潜在的敌人在伺机而动。当较量开始的时候--如果你的手臂上有爱的伤疤,你应该心怀感激,因为在你的生命中有人不曾也永远不会放弃你。
Some years ago on a hot summer day in south Florida a little boy decided to go for a swim in the old swimming hole behind his house.
In a hurry to dive into the cool water, he ran out the back door, leaving behind shoes, socks, and shirt as he went. He flew into the water, not realizing that as he swam toward the middle of the lake, an alligator was swimming toward the shore. His mother - in the house was looking out the window - saw the two as they got closer and closer together. In utter fear, she ran toward the water, yelling to her son as loudly as she could.
Hearing her voice, the little boy became alarmed and made a U-turn to swim to his mother. It was too late. Just as he reached her, the alligator reached him.
From the dock, the mother grabbed her little boy by the arms just as the alligator snatched his legs. That began an incredible tug-of-war between the two. The alligator was much stronger than the mother, but the mother was much too passionate to let go. A farmer happened to drive by, heard her screams, raced from his truck, took aim and shot the alligator.
Remarkably, after weeks and weeks in the hospital, the little boy survived. His legs were extremely scarred by the vicious attack of the animal and, on his arms, were deep scratches where his mother‘s fingernails dug into his flesh in her effort to hang on to the son she loved.
The newspaper reporter who interviewed the boy after the trauma, asked if he would show him his scars. The boy lifted his pant legs. And then, with obvious pride, he said to the reporter, ‘;But look at my arms.I have great scars on my arms, too. I have them because my mom wouldn‘t let go.‘;
You and I can identify with that little boy. We have scars, too. No, not from an alligator, or anything quite so dramatic. But, the scars of a painful past. Some of those scars are unsightly and have caused us deep regret.
But, some wounds, my friend, are because God has refused to let go. In the midst of your struggle, He‘s been there holding on to you.
The Scripture teaches that God loves you.
If you have Christ in your life, you have become a child of God.
He wants to protect you and provide for you in everyway.
But sometimes we foolishly wade into dangerous situations. The swimming hole of life is filled with peril - and we forget that the enemy is waiting to attack. That‘s when the tug-of-war begins - and if you have the scars of His love on your arms be very, very grateful.
He did not - and will not - let you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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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浙大深夜发布公告,宣布开除努某某学籍。这才是一所百年名校应有的作为,也算亡羊补牢了。
但回过头来看此事,如果没有网络舆情的压力,事情可能不会迎来如此大的转机。民众能在网络发声是这个时代的幸运,但如果都要靠网络发声那就是一种悲哀了,这一点很值得我们深思。
7月20日晚,一条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的文章出现在网络之上,瞬间引爆了全网舆论,因为对于强奸犯,浙大的这个决定真的太过颠覆三观了。在不求是的情况下创了新,浙大校训表示非常尴尬。
虽然当时浙江大学给出了理由:努某某是初犯且悔罪意愿强烈,而且来自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因此学校酌情从轻对他的违纪处分。
这是很无厘头的理由,对做恶者酌情从轻处理,那么又该如何给受害者交代呢。所以,当此事出现在公众面前后,迅速引燃了舆论讨伐。于是浙大表示再次调查。
于此同时,随着事件的发酵,越来越多的被骚扰女生选择不再沉默,纷纷揭露努某某的恶行,而努某某名校学渣,社会人渣的人设被坐实。
终于在7月31日晚间,浙大公布了对努某的最新处罚——开除学籍,对学校来说这是最高级别的处罚了,算是勉强挽回了浙大的名声。
观海点评:努某某事件最终在浙大的这份开除学籍的声明中落下帷幕,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却有很多,特别是纵观近期的热门事件几乎都是经网络发酵之后才会引起重视,得到解决,当然还有发酵之后还馊了的,比如恨国女许可馨事件,值得深思。最后还是希望将来能越来越公平公正公开,社会和谐发展。
你来时的路
毫无质疑,肯定是迫于舆论的压力才重新做出的决定,但也是基于努某某的违纪违规事实!
4月17日,努某某被判处缓刑1年6个月。6月8日,浙大对努某某做出“留校察看”的决定。7月14日,浙大在校网站发出公布,然后迅速在网上掀起了舆论狂潮。
几乎所有的声音都是在质疑,谁做的决定?有何依据?对强奸犯这么宽大?少数民族就吃香?是保护人才吗?是初犯吗?努某家里有矿背后有人?甚至网上开始怀念原校长郑强教授了!
一连串的反对声音,才让浙大在7月21日不得不做出回应:宣布立即启动后续调查!
时隔半个月,浙大终于又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决定!
从这个时间表上可以出,这个重新做出的决定就是迫于舆论压力,但更多的是基于事实。如果网络上反映的情况是假的,那么浙大是不会做出变更处理结果的决定,这关乎一个学校的权威和尊严。
很舒服的是,大家反映的情况是真的。学校成立了学业、经济、作风等调查组,察看了相关文书和视频材料,向数十位师生,含若干举报人,了解情况。查了努某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的事实。
具体是哪些事实,通报里没有说,但无外乎网上所说,成绩倒数第三,爱逛夜店,有多名女友,生活奢侈不检点,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关系等等。
学生都知道的事情,只有老师被蒙在鼓里,不能说老师不尽职,只能说处理太草率、不严谨,因此这次的舆论事件,对浙大也是警醒!
氤氲晨雾
在填报高考志愿之际,浙大重新处分努某某,舆论压力并不是主要原因,更多的是想挽回万千学子的心,让自己还能招录到优秀的生源。
事情发生在4月17日,浙大学生努某某因犯强奸罪,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执行。
经过三个月的讨论,在7月17日,浙江大学官网发布文件称,经研究决定,浙江大学给予“2016级学生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处理结果公布后,一时间炸开了锅,对于浙大对这名“证据确凿”的强奸犯的处罚十分不满,只用留校察看来作为惩罚,简直是仁义至极,影响十分恶劣。
舆论压力最高期,浙大失声这一处罚决定引来无数网友的口诛笔伐,在网络上掀起强烈的谴责狂风,网友们对浙大的处理结果十分不满。
大家认为浙大作为高等学府,就是在有意纵容犯罪,给全国的大学生开了犯强奸罪只需“留校察看”处分的先例。
而且浙江大学在处罚通知中以努某某是少数民族、且是初犯、来自贫困地区等理由作为处罚依据完全站不住脚,更是引来无数唾沫。
所以,浙大在7月中旬就已经陷入舆论的漩涡,成为众矢之的,如果浙大是因为舆论的压力而改变对努某某的处罚,那么在当时就该快速响应,及时调整。
可是浙大并不没有这么做,而是像旁观者一样静静地看着网友们的舆论一点点消失,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商家反应速度,当事人逍遥自在反而是一些商家看到了商机,纷纷推出浙大版的“留校察看”纪念衫,成功调侃了这所985院校。
在看看当事人努某某,非但没有任何悔意,反而是在朋友圈发出数条状态,包括“我快乐回来了”,一片“歌舞升平、岁月静好”的样子,俨然是一副胜利者的姿态来俯瞰整个滑稽的事件。
时至今日,只是为了挽回名声,招录学生罢了事情经过2个星期后的今天,浙大才想起来公布对努某某的重新审判,相信来自舆论压力的成份很小。
其主要原因是担心努某某事件影响了浙大的名声,想挽回自己的形象和名声,担心失去优秀的生源。
这是在舆论压力之下更深层次的影响,是潜移默化中对一所大学认知的改变。
看一看给外国留学生分配中国学生作伴的山大,就能够感受到这种发自内心的排斥对学校的招生和名声的双重打击是多么严重。
长此以往,那些高分的考生就不再把类似院校作为自己的首选,更多的是备胎。而这又是一个无限循环,招录不到优秀生源,就没有太多的突出表现,就会在高校竞争中处于劣势,全国排名就会下滑。
结语浙大一向以严格治学闻名,是万千学子心仪的一所985国家重点院校,一直深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赏。
但是在努某某的处罚上的确是有欠思考,过于儿戏。
而且,无论是少数民族的身份、还是他是否是初犯以及来自贫困地区这一特点,都不应该成为“从轻处罚”的借口。
当然,此次浙大能够“回头是岸”,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分,也算是知错能改的典范,希望其它院校能够引以为戒!
欢迎关注@职言者也 点评实事,知无不言,给你最客观的观点分析…!
zhaocha1
2020年7月31日深夜,浙大校务委员会作出开除努xx的处分,纠正了7月21日的“留校察看”的处分。为什么仅十天,就更改了?是迫于舆论的压力吗?还是浙大知错就改?抑或是舆论的压力?
对于这两份处分结果,浙大都给予了充分的理由,而且解释的有条有理,但仔细琢磨,耐人寻味。第一条处分,理由充分,第二条处分,同样充分。这是自相矛盾的解释!特别是第二次处分中说,经过调查,努xx存在多项违规违纪行为。试问,那努xx的这些行为第一次处分时你们没调查没掌握?这岂不轻率?
且不论这两次处分孰重孰轻,有一点让人怀疑,浙大重新开除努xx,有迫于舆论之嫌!
语潇
不管学校是不是迫于舆论压力,只要学校想通就好,支持浙江大学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分!事情起因:
2019年2月22日凌晨,浙大学生努某某趁被害人醉酒之际,将其带至校外自己的出租房内,先是强行抚摸被害人的隐私部位,后意图与之发生性关系,被害人不停反抗并声称要报警,努某某因害怕对方报警而停止继续犯罪。
2020年7月14日,浙江大学发布一则通告,称该校这名2016级学生努某某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学校对其作出“留校察看”处分。消息一出,舆论哗然,网友们纷纷质疑学校处分过轻。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几乎在同一时间,哈工大计算机专业两名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因在选修课考试中找人替考、作弊,被学校开除!国科大研究生季子越在境外社交平台发表一系列不当言论,被学校开除!
想想哈工大和国科大的处分,浙江大学的处分尴尬不?当浙大第一次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时,努某某非但毫无悔意,反而连发多条朋友圈,“我快乐回来了!”歌舞升平、岁月静好,俨然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事情经过:2020年7月21日,因努某某被处以留校察看处分引发网络关注,学校发布了一份情况通报,指出学校之所以作出“留校察看”处分,是根据司法部门认定的犯罪终止、具有自首情节给出的。当然,根据学校相关条例规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和缓刑的学生,学校可以在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两项中选择其中一项。很显然,学校选择了最轻的处分。
根据多家媒体的报道,实际上,学校作出留校察看处分,也是参考了努某某所在学院,院领导讨论出来的部分意见,大体意思是,念其初犯,来自贫困地区,是少数民族等,本着教育挽救的角度才做出的决定。随着事情的发酵,网上曝出很多关于努某某生活作风、人品、学业等方面存在很大问题,浙江大学高度重视,立刻重启后续调查。
事情结果:2020年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学官方发布最新的情况通报,称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努某某确实存在多项违纪违规的情况,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分!
总结:努某某被开除学籍,有人说学校是迫于舆论压力的改变,也有人说是学校知错就改。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得不说,浙江大学的办事效率还挺高,能够对网民、学生以及当事人的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最后,希望浙江大学谨记,修德第一,修业第二。道德有缺陷的学生,就算他有再多优点,也不值得宽容!
看完的朋友,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的评论区留言!
刚波啊
浙江大学对于努某某处以开除学籍的处分。相信是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要知道,在之前是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的处分。
当初努某某的事件在网上曝光后,很多网友都对浙江大学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并且还拿出了哈工大两名学子因作弊而被开除的事件对比,浙江大学的名声一落再落。
当初浙江大学以努某某是少数民族,初犯,家里是贫困地区等理由说出为何对努某某处理留校察看。
试问少数民族就能够纵容犯罪吗?国家对少数民族有政策的扶持,但不代表说犯罪不追究责任。初犯是说以后他还有机会再犯下一次再做决定?家里是贫困地区,难道他家里是贫困的吗,有多少知道他的人都说他经常前往ktv消费,而且消费水平还不低,他家是贫困地区的不代表他家贫困,而且贫困也不是包容犯罪的理由。
法院已经判决了努某某犯强奸罪已经是事实,根据法律,判处了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半,可缓刑。这也已经是法院根据努某某是少数民族的身份而做到的宽容了。
但是浙江大学作为一所重点大学,校风都显得如此不正,如何让广大家长和学子放心,而且现在正值高考后的考生择校时期,已经有很多家长都在考虑让不让子女前往浙江大学就读了。这样浙江大学的压力自然是很大的。而浙江大学的压力就是对努某某“留校察看”的这个决定引发了广大网友的不满。
可可太妃
前一段时间,浙江大学对努某某的处理结果出来后网上一片哗然。
几乎所有的声音都认为,浙江大学对努某的处理太轻了,努某的低劣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形象,学校如果不予以严惩,就有包庇迁就之嫌,就会严重损害浙江大学的声望。
时过不久,浙江大学重新对努某事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这一次的处理结果是开除学籍。
这当然与强大的舆论压力有直接的关系。
2019年2月22日凌晨,浙大学生努某某趁被害人醉酒之际,将其带至校外自己的出租房内,先是强行抚摸被害人的隐私部位,后意图与之发生性关系,被害人不停反抗并声称要报警,努某某因害怕对方报警而停止继续犯罪。
2020年7月14日,浙江大学发布一则通告,称该校这名2016级学生努某某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学校对其作出“留校察看”处分。
这一次的处理结果,使努某非但没有悔过自忏,反而得意忘形,张扬无度,频频的发布朋友圈:“我快乐回来了!”
浙江大学的处理通报发出后,舆论一片哗然,几乎全部是一边倒的指责和质疑。
强大的舆论压力几乎一直都没有停息,除了讨论努某某事件本身以外,浙江大学的招生视频,学校的官方网站,社交平台等等都受到网友的指责和谩骂。
这足以说明,广大网友关于浙江大学对努某某的处理结果非常不满,这已经对学校声誉,甚至学校招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让百年老校、名牌大学颜面扫地。
强大的舆论压力一浪高过一浪,负面消息对浙江大学的冲击非常大,迫使这个大学不得不再次对诺没时间进行重新调查和处理。
不管怎么说,浙江大学能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能够重新对努某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能够将之前的留校查看处理结果改为开除学籍,这本身就是值得点赞的事情,这才是百年老校,名牌大学该有的态度。
名校就该有名校的形象,名校就该有铁的纪律,不能因为一个学渣而损毁了学校的声誉和名望。
卡哇①楠楠
网络的力量是强大的,没有无数国人的正义呼吁,不会有今天这个结果,浙大原来在网上说第一次强奸,态度好,简直就是法盲,人民的力量是强大的,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浙大的风气该整治了,做了那么多恶的人,学校原来就没有发现吗?对罪犯如此包容,恶人会越来越多,让国人愤怒,浙大让国人失望,没有国民的正义之声,没有国民的压力,你就纵容犯罪分子吗?浩然正气为什么在你们这届领导中体现不出来呢?
u571
对这个问题,我有几点认识:
笫一,浙大对这件事情是慎重的,尤其是第一次处分下来引起舆论发酵后,校方真正引起了高度重视和特别关注。在较短十几天时间内,迅速重新作出了处分决定,这种知错纠错精神,还是值得称道。第二,浙大笫一次对努某的处分,虽可以理解,但是十分草率的,也是错误的。说理解是:院领导意见不统一,考虑到努某是初犯又未造成后果;是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是少数民族;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所以作出了“留校察看”的决定;说草率是,在没有了解清楚努某品行不端,多次图谋强奸的全部事实的情况下,在主张以同情为主的指导思想下,就作出“留校察看”处分,无疑是偏颇的,后来舆论压顶,也证明这个决定是错误的。第三,浙大对努其重新处理“开除学籍”,迫于舆论压力是事实,这是不可否认的,也是后来启动重新调查的直接动因,但最根本的还得益于:校方领导灵魂有触动,观念有更新,态度有转变,这是对努某重新作出“开除学藉”处分的根本原因。这表明,社会舆论重要,领导转变思想观念更重要,观念一变,法治意识一强,所有盲点都会找准,所有堵点都能打通。第四,努某涉嫌强奸案,让我们大学需反思这么两点:一是大学要把育德树人始终放在第一位,辅导员须对个学生的品行进行跟踪问效,尤其要防止和杜绝努某这类败德事件在校园再次发生;二是当今社会必须高度重视网友和社会舆论,要善于借助网络平台来尽快解决问题。对舆论要多疏勿堵,知错即改,以便更好地维护自我形象,不要等“风波”闹大了,再来收拾就晚了。浙大算是“亡羊补牢,未为迟也”,这方面的教训要好好汲取。燃烧吧小鸡腿
浙大的第一次决定是让人失望的和不齿的。
第一,即便是缓刑也是犯罪行为,也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第二,事后调查他曾猥亵二十多个女孩,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惯犯。
第三事后判处缓刑之后,并没有看到他的悔罪,却有更加高调嚣张的表演!
如此嚣张的罪犯,如果还依然容留在校园,会给浙大或者浙大所在的城市的女孩造成怎样的危险?
其他学校,因学生找人替考,被学校立刻果断开除相比,浙大已经没有是非观可言!
学生找人替考是违反校规的行为,但依然被学校毫不留情的开除,这是严肃校规!这是学校坚持和坚守的底线!
反观浙大,强奸犯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此严重违法犯罪的行为竟然给予的处罚,像没有处罚一样!
对违法犯罪行为如此的轻描淡写,那么浙大对违反校规是否就可以不予理会或者不予处理?
换句话说,浙大是否可以看成是一个没有校规的学校?
没有校规,是否可以看做是没有是非观?没有是非观念的学校,知道它后果的严重性吗?
蓬佩奥身边那个华裔汉奸就是很好的例证!他正在挑唆和出谋划策美国如何攻击中国!对于那些没有国家观念和胸怀的无德之人,学识越高越反动!对国家越有危险!
浙大难道不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浙大容留强奸犯的行为实在是让人们所不齿!
即便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第二次做出开除决定,浙大没有在第一次做出正确的决定,还是让人对浙大有些遗憾!
summerjane
早上一醒来,就看到了这个消息,浙大在7月31日晚上对努某某做出了重新处分,把原来的“留校察看”处分改为了“开除学籍”。浙大第一次做出“留校察看”的处分是在7月17日,这次是在7月31日,半个月时间,两个处分的力度显然大有不同。
前一个处分对于努某某那可是轻描淡写,法院是在2020年4月17日做出判决努某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半。当时浙大并没有动静,而是在7月17日发的通告,给予了努某“”留校察看”的处理意见。
努某今年是大四,大四毕业季大部分是在六月份,其实在努某受到“留校察看”的处理决定的时候,很大可能已经拿到了毕业证书了。然后再发的这个“留校察看”还有什么意义,和没有处罚没什么区别。
大家对比哈工大的两名学生因为选修学科替考作弊,就双双被开除。如果按照浙大这样的处罚力度来看,哈工大的两名学生就不该被开除,怎么也得给他们个补考的机会吧。
浙大的处理意见出来后,立刻引起了网友们的议论,并且这次旗帜非常鲜明,意见非常的统一,浙大处理的太轻微了,这个努某触犯了法律都不开除,不对这种学生严厉惩处,就是对这种犯罪的纵容。堂堂高校,不会连这点道理也不懂吧。
其实不是不懂,而是方方面面考虑的太多,才难以下处罚的决断。可是这样瞻前顾后,唯唯诺诺的样子,也是激起了网友们的不满。对于一个已经被法院认定为犯罪的学生,学校居然都不开除,浙大的校规还真是叫人们“刮目相看”。
不过幸好浙大及时作出了调整,这次是网络的正能量取得了胜利,舆论监督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浙大作为百年的名校更应该爱惜自己的荣誉,不要为了维护一个罪犯而自毁声誉。浙大这次曝光出来,吸毒的学生“留校察看”,偷窃的学生“开除学籍”,这次反强奸罪的“留校察看”,那么能不能一碗水端平,能不能不看人下菜碟。制度就是制度,不能因为某个人就徇私枉法,凌驾在制度之上。
堂堂高等学府如果这样操作,你们将来培养出来 的精英会是什么样子的?还有对法纪法规的敬畏吗?一个人不管是多高的学问,遵纪守法是作为一个公民必须的责任,谁给了他超越规章制度 的特权。其实这次网友对于努某的情况都心知肚明。才一致反对浙大的处理。好在浙大及时作出了正确的决定,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一个培养人才的地方,更应该注重品德方面的培养,修德比修业更为重要。大家对于这个问题怎么看?欢迎留言分享您的观点。
KingS
该来的始终是要来的,躲都躲不了。浙大昨天的深夜发布声明,宣布开除强奸犯努某某的学籍。尽管这只是亡羊补牢,但我们也应该为浙大的及时清醒,选择担当而感到欣慰。
努某某被开除学籍是不是浙江大学迫于舆论的压力呢?这是不言自明的事情。因为在事情发生之初的时候,浙江大学那可是念念有词,说的头头是道,我们这样做不是纵容,也不是包庇,我们只是按照校规在正常处理。
一个强奸犯,怎么能就这样轻轻地放过呢?当时有大学,就是因为替考,两个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就被开除了学籍。努某某这已经是犯罪了,还可以不开除学籍,这是什么样的骚操作呢?——简直就是颠倒三观。浙江大学当时给出的理由是:努某某是初犯且悔罪意愿强烈,而且来自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因此,学校酌情从轻对他的违纪处分。
这样的理由简直有些无厘头。是初犯就能够减轻处罚,那杀人犯里有多少是初犯呢?我们减轻处罚了吗?绝无可能。认罪态度较好;什么认罪态度较好,处理结果公布的当天晚上,他就和博士生女友快活地庆祝,并且还到处炫耀着;什么来自贫困地区,他其实就不是什么贫困地区的学生,他的微博里到处都是晒他的奢侈的生活;而毕业生就减轻处罚更是站不住脚的理由……
一时之间舆情汹汹。面对着潮水一般涌来的网络舆论,浙江大学感受到了说不出来的压力,只得表态,将重新考虑对努某某的处理问题。
随着时间的发酵,越来越多的女孩不再沉默,而是在网络上纷纷揭露努某某丑陋的嘴脸。一个又一个的女孩站出来,让努某某的画皮一点一点地被揭开,他再也不能在网络上嚣张了。
就是因为努某某事件,让浙大这个百年名校蒙羞,许多人都公开拿浙大调侃,而众多的浙大校友也纷纷建言必须要严惩努某某,回复浙大的名誉。
在这样的现实困境之下,浙大终于在7月31日的晚间公布了对努某某的最新处罚——开除学籍。
努某某的事件终于在广大网友的关注下落下了帷幕。尽管过程有些曲折,但是总算让事情有了一个让众人信服的结果。
只是这样的事件在一开始就能够作出公正公平的处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波折呢?有人怀疑是不是努某某的身后有着某种背景的存在,才让浙大不得不从轻处理,而现在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反转,是因为舆论的压力之下,浙大不能不公正地处理,不然不能平息民愤。这种说法,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看看许可馨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她可是到了今天,将近140天了,她还是逍遥法外,我们连她一根毫毛都动不了她。
尽管社会上还是有一些不公平的事存在。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每一个人心里有一杆秤,胸怀一腔热血,那么就能做到蚍蜉撼大树,让那些丑恶发抖,并最终被铲除。最后,还是希望社会能公正公平,国家能和谐发展,人民能幸福美好。
洋妮麻麻
留校察看处分引发民愤
浙大在校生努某某犯强奸罪,被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7月17日,浙大通报学生奴某某留校察看处分。
浙大校规上明确规定,有缓刑情节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学校遵循校规,依据处理,本无可厚非,但是强奸罪是重罪,浙大在选择轻重的天平上,选择了从轻处理。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哈工大计算机专业的大四学生,在两门选修课考试当中找人替考,被开除。国科大学生季子越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被取消学籍。
相比之下,大家都在心里觉得哈工大替考比浙大努某的强奸罪要轻,但是却觉得哈工大干的漂亮,老牌学校,治校严谨,从不改变。开除作弊者并非小题大做,只有让学生为这种作弊的不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他才会为自己负责。德育永远在智育的前面。
浙大留校察看12个月,到期还能申请解除,重罪轻罚,对于触碰品德这跟高压线的奴某,引发网民和各界的广泛议论和不满,纷纷要求浙大向哈工大、国科大学习,不要砸了百年老校的牌子。
学校启动后续调查,开除学籍
7月21日,浙大发表通告声称,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问题,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后续调查,表示学校以育人为本。致力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绝不姑息。
努某多次挂科,128人排名126位,多次出入酒吧。被处分之后,连发多条朋友圈,一副歌舞升平,岁月静好,胜利者的姿态。自己有女朋友的情况下还去骚扰别的女生,人品掉渣一地。
内部人士称,23日,浙江大学工作人员致电努某某的多位同学、室友,询问相关情况。校方已经联系努某某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进一步了解情况。
校方还针对努某某被指多次骚扰女生一事进行调查。在调查取证中,态度诚恳的向涉嫌女生进行保密。校方对努某某消费记录进行调查。
浙江大学认真负责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这么详细认真的调查,对受害人尊重,对努某也是尊重的,负起了教书育人的职责。
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学发布通报:经浙江大学校务会决定,给予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这个处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支持。
学校应该加强德育
近期季子越的辱国言论、哈工大学生的替考、浙大奴某的强奸罪,都让我们深深的反思这些智商一等一的学生,怎么屡屡触碰社会底线,触碰人们的心理底线。
不是因为他们缺智,而是缺德。道德是引导人们追求良善的好老师,对于人的思维发展有着引导的作用,是一种无形的自我约束,要求我们善良,怀着感恩。一个丧失道德的人,精神是空虚的。
道德是为人处事和成人成事的底线,现在各种思潮融为一体,文化环境也在发生变化,不健康的思想在影响着一些学生的思维,改变他们的行为。学校和家长应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一个人的道德,影响着他的价值趋向。
教育是一盏点亮人心的明灯,容不得歪风邪气的侵袭。
结语:浙江大学对于外界舆论高度重视,对该名学生展开后续调查。最终决定开除学籍决定,并且因此开始修订校规,教书育人、风清气正,值得点赞。
小甜梨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做开除学籍的处理,想必很多人都是支持的,学校也对为何做这种处理做出了公开的声明,通过声明我们可以看出,学校对努某某做了重新的调查,也证明了网友们的举报基本都属实,他上学期间确实做了很多违规的事情,尤其是被留校察看以后,依然没有收敛,所以基于对学校规定认真的态度,就重新决定“开除学籍”的处罚。
至于说是不是迫于舆论的压力,我认为多多少少也是有一定关系的,因为学校做出的公告上标明,事件的起因是7月20日学校的努某某引发网络关注,如果没有网络的关注,想必学校还是不会做出这样的判决,所以说,迫于舆论压力,也是有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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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举报的努某某所作所为,看来很多都坐实了努某某事件发生以后,很多“当事人”出来举报他,一些女生当年迫于压力不敢说,如今也出来声明自己曾经被努某某欺负过。
这种情况下,学校只需要联系一下当事人,就能确定事情的真假。
过程咱们肯定是不会知道了,但结局就是努某某被开除学籍,由此看来,很多“传闻”应该都是真的,学校认真调查以后,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浙江大学这次“弥补”很到位浙江大学之前因为努某某事件深受舆论漩涡之中,这次重新对努某某进行调查,真的是非常认真且合乎规定。
首先是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从经济,学业,作风等角度对努某某展开了调查,询问了很多当事人,甚至一些举报人,而且都做出了书面的记录,主要就是为了了解当年努某某的为人处事合不合格。
其次,调查小组提前对努某某做出了通知,并就本人要求开了一个听证会,听证会上也是争得了本人的同意,公开对努某某的调查进行的宣读,其中很多事情,努某某也都承认了。
最后,在努某某本身的参与下,不知道是视频参与还是直接到了现场,反正是努某某全程对自己的调查没有意义,可见努某某也对当年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了一些后悔,因此他主动的认了错,对调查结果也没有异议。
学业才是学生应该努力做的事很多人都说,大学是半个社会,虽然言过其实,但也有一定的根据,到我认为,不管怎么 说,大学还是学校,而学生就应当以学业为主。
努某某的事情告诉我们,学生不好好学习,违反了学校的规定,即便毕业了,学校也依然有权利开除学籍,所以说,大学生也要以学业为主,切莫被花花世界迷惑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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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狼
第一,我们先回顾一下事情的大概经过,看看这位来自浙江大学的努某某都干了什么!2019年2月,他将一个女孩灌醉后,将其带至校外自己的出租房内,欲强行和其发生关系,因被害人不停反抗并声称要报警,努某某因害怕停止了犯罪行为,其实就是强奸未遂!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努某某到派出所自首!2020年4月17日,经法院审理判决努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随后,7月17日,浙大发布通告,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给予努某留校察看处分。
第二,但事情很快再起波澜,浙江大学的这份“疼爱”和“不忍心”,并没有让努某心存感激,重新做人!7月21日,努某被处分后依然在朋友圈晒自拍、发布旅游动态,被曝光后引发网友的热议,随后他的一些生活细节和黑历史也被扒了出来,而曝光这些信息很多都是被努某猥亵的女孩,“经常挂科,成绩差,喜欢摄影,大三就在外租房,之前还曾强迫小学妹发生关系,经常去酒吧检人等”,因此浙江大学对于这样学生仅仅给与留校察看的处分,也引起了很大争议,正值高考招生季,浙江大学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第三,浙大悬崖勒马,及时止损,百年名校的眼里容不得这样的败类!浙江大学面对网络舆论的压力,迅速成立专项调查小组,梳理网络举报,并向很多了解努某的师生了解情况,经过取证,核实,审议等流程,于7月31日深夜发布通告,宣布对努某给与开除学籍的处分。
事情的整个经过就是这样,很明显,浙江大学是在舆论的压力面前低了头,或者说在舆论的压力下,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决定。在这里有几句话想对浙江大学说,对于这件事,其实很多网友最生气,最关心的并不是你们是否开除他,我们真正担忧的是,浙江大学作这样的国内一流学府,差点做出一件毁三观的事情!强奸是罪犯,跟违纪是两码事,二者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是不一样的。说实话,对于努某这样的人,应该去看守所或者劳改中心好好改造,而不是留在浙江大学里享受国内领先的高等教育,对于努某这样的人,留校察看,就是在浪费公共资源,对于努某这样的人,即便他的学问,学识,学历再高,归根结底对于我们的社会还是一种危害和风险。所以,应该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要不然他永远不知道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你们觉得呢?
多囖加菲喵
题主问,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是迫于舆论压力吗?
老警坚定地回答:是的!如果没有舆论的质疑和监督,该事件将会石沉大海。
感谢互联网的强大:《平安经》作者刚被免职,浙大努某某又被开除学籍近日,一本平安经火了。
如果该书是出自一个市井小民之手,将会引来数不清的批评和嘲弄,甚至会送给这位写书小民一个“神经病”的称呼。
该书能顺利出版并在网上高价大卖,得益于众多马屁精的指鹿为马和疯狂吹捧,更是一群奴颜媚骨者对权力垂涎攀附的恶果。
同样一本书,却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原因就是作者的一般和不一般。而不一般的作者副厅长刚刚被免职。
还真是“双喜临门,同喜同贺。”
昨天深夜,浙大在宣布重新调查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过去十天后,终于公布了最新的调查处理结果: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从留校察看改为开除学籍。
同样都是“四个字”的处分名称,却在互联网上引发了一场狂风暴雨般的声讨浪潮。
从两个事件的处理结果看,我们应该感谢互联网的强大,它使得原来很多社会中的阴暗角落,被拉回到阳光下晒一晒。
浙大的重新处理决定,完全是在强大负面舆情的压力下,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如果这么说不够准确,或者说冤枉了浙大认真处理努某某的诚意。
那么就必须问一问:如果没有互联网的持续监督,浙大会主动改变原来的决定吗?
这个问题,不用任何人回答,因为答案不言自明,每个人的心里都明镜一样清楚。
自2018年以来,浙大对三名作弊学生、一名盗窃千元学生、两名吸食毒品学生都作出了留校察看处理。
如果说,上述处理尚能勉强通过,而对犯强奸罪的努某某也是同样的处理,就未免让人对浙大的“处罚标尺”感到疑惑不解,这个处罚的尺度也太宽泛了。
再看看同样是名校的哈工大,对于两名考试中作弊的学生,果断作出开除学籍处分。
而我们的名校浙大,不但对作弊的、偷东西的、瘾君子一律留校察看,还对强奸犯也作出同样处理,难道非要等学生杀了人、判了死刑才开除学籍吗?
浙大,你可长点心吧!
七步成殇
无论浙江大学时幡然醒悟也好,迫于压力也罢。大学原本就是一个教书育人纯洁的地方,不应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巢、不应该成为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天堂、更不应该成为人人自危的险地。
袒护了犯罪分子、容忍了犯罪事实,受害者的情绪谁来平息,受害者的权益谁来维护?受害者心中有不平,受害者心中有委屈,自然就是法制“公平、公正”的被践踏。
我们对于犯罪分子的每一次袒护、对于犯罪事实的每一次忍让,就是在腐蚀这个社会的价值观体系,也是在制造这个社会的矛盾和混乱,更是对法制社会的一次次挑衅与蔑视。
我们渴望自己的社会是一个公平、公义的法制社会,我们期盼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公民。这就需要我们切切实实的践行着依法治国、以法治国的理念。
老百姓呼唤的是公平、老百姓期待的是公义。执法部门和有关部门每一次对犯罪分子给犯罪事实的不公平对待,就是在自毁长城,制造隐患。
浙江大学最后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改变,对于此点,我们还是要给予肯定的。毕竟对于这样一个有着侵犯二十多人事实,同时又是成绩极差的学渣的庇护,无异于对其他品行良好学生的侮辱。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你们觉得呢?
zetawei
不管浙江大学如何解释,但对努某某的处分是进行了第二次更改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没有舆论的发酵,那么事件也就过去了,所以更改的原因与舆论的压力是有直接的关系的。
第一次的处罚决定2019年2月,努某某将一个女孩灌醉后,将其带至校外自己的出租房内,欲强行和其发生关系,因被害人不停反抗并声称要报警,努某某因害怕停止了犯罪行为,其实就是强奸未遂!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努某某到派出所自首!2020年4月17日,经法院审理判决努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随后,7月17日,浙大发布通告,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给予努某留校察看处分。
引发的舆论反响事件公布后,很快在网上发酵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近期以来,接连发生了许可馨、季子越等大学生发布辱国言论,激起了全民的义愤,对大学生教育、以及大学生思想素质等方面的强烈关注,并且对大学生的违规现象都处于一种零容忍的敏感期。恰逢哈工大学生作弊事件被学校开除,人们对学校的处理意见和态度也空前的关注。浙江大学对努某某的处理结果相比其他事件明显较轻。在加上当事人努某某不知收敛,也引发人们对他的以前的种种行为人肉并曝光,一些劣迹老底被翻出,全网更是一片讨伐。
浙大重新调查并更改了处罚决定浙江大学面对网络舆论的压力,迅速成立专项调查小组,梳理网络举报,并向很多了解努某的师生了解情况,经过取证,核实,审议等流程,于7月31日深夜发布通告,宣布对努某给与开除学籍的处分。
总结通过两次不同的处罚决定,浙江大学无疑已经承认了在整个事件处理的过程中存在失误。特别是对努某的第一次处罚过于轻易,其本意是想通过轻描淡写的方式淡化事件,避免事件扩大化,给自己造成不良影响,但事与愿违,弄巧成拙。浙大低估了网络舆论的力量和人们对大学生的关注度。不过,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相信处罚重新调整后,会获得人们的支持和谅解。
孟丽君bao
浙江大学能重新处分努某某,开除其学籍,肯定与舆论的力量有关。
7月21日,浙大对这个道德败坏的努某某的处分只是留校察看,这让嫉恶如仇的广大网友觉得浙大太包庇这个人了。
因为比努某某事件早不了几天的哈工大两位毕业生,因考试作弊,被治校严谨的哈工大毫不犹豫地开除。
两所大学都是国内有名的学府,一所对道德有瑕疵的毫不留情,一所对道德极端败坏却是包庇维护。一时网上群情激愤,质疑浙大这种做法太有失民心,太让人失望。
再加上现在是高考填报志愿期间。浙大因为努某某事件,让很多优秀考生及家长从心底不愿意去这所包庇强奸犯的学校读书,浙大因此失去了很多优秀学子。
各种原因,引起浙大高层反思自己对努某某的处分真的太轻,于是才有了开除学籍”的重新处罚。
不管怎样,像努某某这样道德败坏,素质低下之人,被开除学籍,真的是大快人心,让网友拍手称快!
结束语: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肯定与舆论的力量有关。当浙大“留校察看”处分出来时,网友直呼处分太轻。再加上现在是高考填报志愿期间,浙大因为努某某,已经让很多优秀学生对其校风产生怀疑。这一系列现象,让浙大高层重新对努某某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以挽回声誉。ebonair
浙江大学因为处理学生努某某,被推上风尖浪口,迟到的开除学籍还是来了。
努某某涉嫌强奸,被判缓刑,浙江大学在没有认真调查结果的情况下,草率的做出处理决定,对努某某留校察看,给出的处理理由反而让浙江大学名声扫地,在舆论的压力下,浙江大学不得不决定重新调查努某某。
如果说浙江大学一开始的处理结果有问题,到不如说努某某面对处理结果的嚣张,本应该老老实实的接受,结果努某某面对处理结果,依然发朋友圈炫耀,没有一点悔改的意思,努某某自己给自己挖的坑,开除学籍也是咎由自取。
浙江大学一开始的处理结果,应该说是浙江大学有顾虑,除了努某某是少数民族外,更多的是浙江大学,希望把事情的危害成度最低化,保持浙江大学的正面形象,结果几乎同时出现在哈工大作弊被开除的学生,让浙江大学不能不重新面对努某某。
对于一个大学,能容忍一个涉嫌强奸的学生,保留学籍,留校察看,对于其他犯过错的同学是否公平。
对于努某某从留校察看到开除学籍,舆论压力确实让浙江大学,重新认识如何正确对待学生的违法行为。
说到底浙江大学为了浙江大学的外在形象,在处理努某某上更多的选择了,维护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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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7月31日深夜发文,开除违规学生努某某,绝对有迫于舆论的压力的成分,更是为了挽回学校的声誉,以便招录优秀的学生,确保浙大在高校中的地位!
梳理一下努某某事件:
2019年2月22日,努某某把受害人带到自己校外的出租屋,先是抚摸醉酒状态的受害人隐私部位,然后意欲强奸,在对方强烈反抗下没有得逞。
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因努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执行。
7月17日,浙江大学官网发布文件称,经研究决定,浙江大学给予“2016级学生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浙大做出这样的处理意见,基于以下原因:1、努某某属于少数民族2、努某某从贫困地区走出来的3、初犯4、本着教育挽救的出发点。
7月20日,努某某“留校察看”的处理引起网上关注!
恰逢之前,哈工大两名学生因考试舞弊被开除了学籍,而浙大的处理消息一出,成了鲜明的对比,人们顿时炸开了祸,一时间舆论哗然,质疑声不断,浙大在人们心目中的美好形象大打折扣!更有商家看准商机,出产印有“留校察看”字样的衬衫,很是买好!
而每年的这个时候,正是高校招录学生之际,新生会怎么看待浙大?特别是优秀的新生会不会像以前那样热衷于浙大?这的确是个未知数!浙大面临着挑战,如何抉择?
7月31日,浙大深夜发文,对努某某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意见!
由此可见,对努某某做出重新处分“开除学籍”,的确有迫于舆论压力的成分,但也并非完全如此,毕竟浙大还是比较有名气的高等学府,浙大一贯作风还是比较公正务实的,也是能够知错就改的!
浙大对努某某的开除学籍处理,顺应了民心,确实有亡羊补牢的功效,这也是一所学校应该具有的严谨公正态度!希望浙大引以为戒,创办人民满意的高校!
时雨MOON
首先是舆论的压力,其实浙江大学前期的处理结果草率、有失公允,颠覆了人们的“三观”!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8月1日浙江大学发布通告,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网友们得到此结果,纷纷用“迟到的正义”、“喜大普奔”来形容。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在这个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任何违背基本做事逻辑,任何有失公允的行为,都要接受普罗大众的质疑、监督。
我来谈谈此事的看法。
一、 整个事件的简单梳理整个事件由7月21日浙江大学的一则通报引起。7月21日浙江大学发出一则本校学生努某某受留校察看处分的通报。通报中说: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努XX(浙江大学学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6月8日,浙江大学说鉴于司法部门认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会议表决决定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
网友们都被此通报惊呆了,一个被判处一年半的强奸犯(缓刑),居然没有被开除!后来根据网友爆料,现在努某某已经顺利从学校毕业,找了一家公司开始上班了,并且他还多次在微信朋友圈里展示自己的女友,时常出入酒吧撩妹,一点没有犯过错,有悔改之意。
努某某肆无忌惮的行为,浙江大学轻描淡写的处分,让广大网友和老百姓非常愤怒,网上抗议如潮,浙江大学迫于舆论压力,重新启动对努某某的调查程序。今天(8月1日)浙江大学发布通告,开除努某某学籍。
事情最终正本清源,但是通过此事,值得我们反思和领悟的地方很多!
当今社会是一个网络高度发达的社会。信息通畅,根据统计我国活跃的网民有9.04亿人,互联网传播的速度惊人,只要是不合理的事情被网络发现,被网友们爆料,会在极短的时间内传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看看最近几天被网友们发现的例子吧。吉林省平安经事件: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写作奇葩的《平安经》,整本书基本就是将名词进行归类,然后在每一个名词后面加上“平安”二字,结集成书。包括“眼平安,耳平安,鼻平安”、“1岁平安、2岁平安、3岁平安”等内容。居然售价299元/本。最终被网友们揪出来热议,昨天7月31日《平安经》的贺电被吉林省委免职。网友戏称:平安经也不能保平安啊。
我们要为互联网舆论监督点个大大的赞,这种监督是朴素民意的体现,这种舆论压力会促使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对打击腐败、治理懒政不作为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
浙江大学是我国的名校,居然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其实根据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书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努某某犯罪事实非常详实、证据确凿,可以说是实打实地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实打实地进行了违法犯罪。而7月21日浙江大学轻描淡写的处理,真是猪油蒙住了脑子!
浙大重新调查并最终开除努某某的学籍,除了迫于舆论的压力外,还有其他因素吗?我想还有两个因素:
1、浙大还有浙江大学的形象问题。
自从努某某事件在网络上发酵以来,人们对浙江大学的好感急剧下降,网友们几乎一面倒地在质问浙江大学的处理方式,怀疑背后的暗箱操作。甚至网上也出现了浙江大学不适合女生去读的言论。浙大再不尊重网络的声音,再不反思并重新调查努某某事件,浙大这所百年名校的名声就可能被毁于一旦。
如果浙大能够在第一次通报中就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的话,也就不会被网友们骂成狗了,重新更改对努某某的处分结果,总会给人一种不爽快的感觉。
不过总的来说,浙大此番推翻了“努某某留校察看的处分”,重新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还不算太晚!
2、浙大第一次处理太草率,经不起推敲。
舆论的力量也让浙大认识到了前面处理方式的不妥,赶紧亡羊补牢!浙大的通报称:“学校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对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取证。现已查实,努某某存在多项违纪违规行为。校学生奖惩委员会根据新查证的事实,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提出给予努某某重新处分的建议。”
这就看出,浙大先前对努某某事件的处理是多么的草率,竟然没有仔细认真地核实!同时浙大决定启动对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校内规定的评估修订程序,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学校管理,为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提供坚实保障。这些足以说明浙大也意识到先前对努某某事件处理的草率之处。
后记:
大学是立德育人的地方,对法律要心存敬畏;无论任何人违纪违规,无论来自哪里,什么出身,都应该一视同仁,严肃处理。网络的力量是无穷大的,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海水和火焰s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
1.肯定是迫于舆论压力首先这件事肯定是迫于舆论压力的,不然浙大在第一次做出决定后就不会在成立调查组调查的,没有人民的监督,我想这件事有可能就这么算了,网络力量的强大,是谁都低于不了的,没有无数国人正义的呼吁,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的。其实大家看看浙大第一次是怎么说的:此学生是第一次强奸,而且认错态度好,所以给予留校查看的处分。但是,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就知道,这就是犯罪,在法律面前没有好坏,没有态度,犯罪就是犯罪。所以由于舆论压力,才有了今天的“开除学籍”。
老祖宗告诉我们,成才先成人,如果连一个做人都不会,那么这个人有再高的智商也是无济于事,根本不能位社会做出贡献,相反到头来可能会危害社会,我们的大学不能再一味追求成绩,而要以身作则好好教育孩子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让孩子从小就收到良好的品德教育,法制教育,这往往比培养一个人才更有用,因为大多数人只是普通人,人才只是少数,育人先育德,亘古不变的道理。
造假惟
浙大:一把好牌打的稀烂,暴露出来的问题有待解决:为努某开绿灯者?怎么处理?
从浙大对强奸未遂的浙大毕业生努某"留校察看,从轻处理"到“开除学籍,严惩不贷”,结果反转,大快人心,正义的得到了伸张。
我们在拍手称快时,也不得不深思:Why?
无论浙大这份关于努某的处理公告是出于舆论压力?还是自纠?浙大之前的牌已经打烂了。
另据网上流传的一份相关截图显示:学院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该生违纪处分意见,考虑到努某某是初犯,且已强烈悔改,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以及其来自民族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等情况,学院从教育挽救民族学生出发,提请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
也正是这份提议的通过,且浙大也发了公告
什么毕业生?什么初犯?什么民族贫困地区?什么挽救民族学生?
看起来顺理成章的说辞,其实都是逃脱处罚的借口。
也就是这般无理挑3分理的“从轻处理”,引发网友热议,觉得浙大这般处理公告有失公允,也违背了“育人为本”的教学理念。
而今浙大自纠错误,重新处理了努某“开除学籍”这则通告,也仅提了努某的处理意见,却对之前的“从轻处理”的开拓罪责的行为没有处理意见?
是谁在为努某打掩护,开绿灯,从轻处理?
这些人是出于什么目的来和稀泥的呢?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还是真如网上说的那样努某身份显赫?
这样的蛀虫如果不除去,浙大的未来可以看到了。
lulu914
一个涉嫌强奸未遂的人,结果却只被留校查案,浙江大学起初的说明是为了照顾民族学生,为了给这个民族学生一次机会。可是,我们并不是不给他机会,最缓刑期间这名学生依旧出入夜店酒吧,依旧与女学生厮混,还领取了奖助学金,每天发布吃喝玩乐的消息。这是一个服刑的人该有点样子?这就是所谓的给一次机会?这恐怕是一种纵然犯罪点行为。
时至今日,处分都已经下了,一些人还不敢提真名,动辄以努某某或者努某代称,我们连这点自信都没有了吗?这名强奸未遂女生的学生叫努尔特·巴特尔,案件的主要经过如下:
2019年的2月22日,浙江大学学生努尔特·巴特尔趁着女生醉酒之际,把对方带到了出租屋,然后做出了不雅举动,还试图强行与女生发生某些关系,不过该女生反抗并称要报警,努尔特巴特尔害怕女生报警中止。
从法理上来说,巴特尔已经触犯刑法,强奸未遂虽然未遂但也是重罪,校方却以保护民族学生,给民族学生一次机会为由,只给与留下察看处分。在学校里,什么情况才会留校察看?就是课程考试、期末考试夹带小抄,或者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的,这属于违纪。而巴特尔已经违法犯罪,用校园管理条例代替法律执行?这真是头一次见。
这一决定出来后,自然遭到了全国网友点质疑议论,不少网友纷纷开除这名学生,对浙大不痛不痒的处分表示不满。近日,浙大又重新作出决定,对这名学生开除学籍,也就是开除的处分。
如果最10年前、20年前,没有网络、没有自媒体爆料,此事也许真会不了了之,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件荒诞的事情发生。所以,此次浙江大学重新作出处分,肯定是迫于舆论压力所致,但绝不如此简单,主要有三点:
一、巴特尔的行为违法属实,留校察看的确处理过轻
二、此事影响学校形象,影响社会公平正义遭到质疑
三、社会主义之下人人平等,不能搞特殊照顾和对待
第一点:巴特尔的行为已经是违法犯罪,所以浙江大学点学生管理条例没有权力作出与犯罪行为本身不相符的决定,所以作出的错误决定就要重新更正;第二:此事严重影响学校形象,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对学校招生、录取不利,早更正、早处理是对点;第三,现代社会讲究人人平等,照顾民族学生一说让网友无法认同和接受,因此需要有一个合理点答复。
正是基于这几点原因,此次才重新进行更正,将这名学生开除。开除犯法学生,确保社会公平正义,这才是明智之举。但浙大受损的百年声誉,还能因此挽回吗?
话题: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
我认为浙大这种姿态是在“妥协”,向舆论压力妥协,更重要的是,向未来的生源妥协。
一、事件前后始末。
学生犯了那么大的事儿,一个留校察看的处分就完事了?群众自然是不满意的,因为在其他学校类似的案例,学校的处罚都是很严厉的比如哈工大、国科大。
据悉,这个开除怒某某学籍的决定,是在7月31日周五晚上发出的。其中的深意不得而知,但似乎已经晚了一步,会不会造成原本已经选择浙大志愿的学生,重新作出抉择的呢?
所以对于“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这个话题,咱们可能要从两个方面来评价了。
二、迫于舆论压力。
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百年浙大,自然是很爱惜羽毛的,不能因为一个怒某某的违法犯罪而落一个校纪不严损害学校形象的口实。但调查事情真相是需要事件的,在第一次处分留校察看的定性上,浙大也许是正确的的,因为根据浙大的校规,弹性很大有更多的可操作性空间,这和其他学校的校规不同,在其他学校发生这样的事情,那是肯定要被开除学籍的。
至于这次的开除学籍到底是迫于舆论压力,还是“现已查实,努某某存在多项违纪违规行为。”我认为都有其中的因素,一是群众的舆论监督能力太强大了,二是确实发现了怒某某的其他更多违纪违规行为,都不可饶恕的行为。借坡下驴,顺应民意,不是更好么?而且这是在向正义妥协。
三、挽回学生生源。
我认为也有这方面的考量,毕竟学校还要后续开展招生工作,如果任由怒某某事假继续发酵,对后续的生源有很大的影响。毕竟,现在网络那么发达,很多的高中毕业生和其家长都会知道这件事情,如果浙大的态度还是留校察看,会让不少填报浙大志愿的学生和家长重新考虑,要不要去浙大上学。
那么,向正义妥协就没有什么可说的,顺应民意了,给大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学生和其家长也可以放心地去浙大报道,开启大学校园生活。
四、浙大表达修改校纪校规。
在决定中,“据悉,学校下一步将启动对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校内规定的评估修订程序,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学校管理,为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提供坚实保障”。
看来,浙大也认识到,诸如“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这种规定是有很大的弹性的,会出现很多认为操控处分的可能性。就像怒某某事件,就有学校校学生奖惩委员会委员认为怒某某有很多可以减轻处分的条件。
那么建议修改为直接开除学籍就好,向其他学校看齐。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我的认为就是以上两点,一是迫于舆论压力,再个就是担心后续生源的问题。你认为呢?
唱唱反调
事件发生后,个人认为,浙大的处理自是遵照学校的规定执行的,作为一个局外人,没有深入调查,怎敢轻意去评判,切不可用舆论之势影响事件的公正处理。可是,剧情却来了个180大翻转,处理决定被变更,这,就让人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这可关乎一个人前途命运的事啊,就是这般草率就决定了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自古常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严格依规办事就行了,为什么总会时不时有不正常的现象出现呢?一次保留学籍,一次开除学籍,前后两次不同通报,不知依的是什么法,依的是什么规。不论怎么说,先后两次总有一次在打脸,总有一次有人在违规-----。
有人说,舆论绑架了“法”。
如果没有“法”外施恩的事,严格遵照“法”,坚持“法”运转就行了,又何来引发网上热炒?又何来在民愤之后变更处分决定?
看似是一件不大的事件,背后却隐藏着大的隐忧,这是对“法”的无情践踏,丧失的是“法”的权威,丧失的是拳拳民意。
推进以法治国进程中,任重而道远。出现此类问题也是必然,只要经过剧烈的碰撞,才能触动问题的本质,才能得以改进,才能推动创新、完善。
不管怎么说?罪恶的人总算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算与全国人民有了一个交待,也许这是最好的结果吧。
最后,个人认为,是在网友有力地推动下,促使浙大改变了初衷,重新发布处分决定,再一次舆论完胜。同时,也给其他院校、行业敲响了警钟,严格以法办法才是“正道”。
叫我了言
对!是舆论的压力!对于浙江大学,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大学也是社会,而且是个令人羡慕的殿堂,必须带头遵纪守法,引领社会正能量。努某某,一个被判刑的强jf,怎能逍遥法外,继续混迹于堂堂的浙大殿堂?一人败坏一校的名声,带坏社会风气,早该享受开除学籍的待遇了。而浙大领导开个会,发个文件就把努某某留在校园里,试问谁敢与之同班同学,将来取得浙大毕业文凭,甚至可能成为浙大教师教授,谁敢与之同事,将来很可能再犯几次强j等犯罪行为,谁给他买单?
纵观努某某的一贯表现,差强人意,犯错而不知悔改,身在浙大学堂,心在游戏人间,三观不正,必须得到惩罚,开除学籍在于治病救人,在于法律处罚,他自己酿的苦酒他自己咽下去,怨不得他人。将来的努某某,改正错误可能成为社会有用之才,自暴自弃只能自绝于社会,成为人渣甚至罪犯。
开除学籍的努某某,希望好自为之!
绵羊国之瓜
昨晚,浙江大学对努某某的处分进行了重新认定,基于新证据,最终给出了大家期盼的“开除学籍”处分,同时,浙江大学也对此前工作上的不足表示的道歉。这个处理结果,其实真经在一周前就想到了(见之前回答),个人觉得,这件事算是圆满了。
不过,很多人仍然想借着这件事踩浙大几脚。在新闻后面的留言中,很多人都说:浙大不是诚心的,而是迫于舆论压力,如果没有这么大的舆论压力,努某某恐怕就逃过此劫了。
这样的想法我认为没有必要。人无完人,校无完校,如果犯错批,改错也批,道歉也批,那究竟想要浙大怎样?
首先,浙大的整个处理过程是合规的,不管是之前的处理还是这次的处理。学校可能有一些不为人知的考虑,但也都是在规则范围内的。浙大处分学生所采用取证、核实、审议、告知的流程,其实是值得很多学校学习的。
其次,浙大的解释是能自圆其说的。此前的处分,是因为对努某某了解不够,对此浙大也做出了反省,表示今后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应该更深入了解。实际上,一个学生做的事,如果没有人举报或者提供线索,学校也很难知道。像努某某骚扰女学生的事,当事人不站出来,学校根本没法了解。
最后,就算浙大是迫于舆论压力,这件事也不是坏事,这说明社会舆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面对主流声音,谁也没法逃避,只能选择去应对。如果浙大在真的大的舆论压力仍然执迷不悟,那才叫可怕呢。
最后还要说得是,是否相信浙大是大家的权利,是否选择报考浙大也是大家的权利。但这件事,已经没有继续讨论的价值了。
gaoya
如果没有网络,人们根本就不会知道浙江大学学生努某某这件事情,更不会对此产生任何的评论。就这个决定来说,不会产生任何的反响。
这件事情被捅到了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然后改变了处罚,所以,舆论促使了这次处罚的更改。
有人说,这是浙江大学根据校规校纪做出的处罚,与网络没有任何关系,舆论不会影响处罚结果。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通过自我反省和自我纠错的功能达到更改处罚,这仅仅是一种美好的设想,没有人轻易推翻自己做出的决定,因为推翻决定就意味着上一次做出的决定是错误的,这种决定轻则脸面扫地重则自己受到牵连,没有人愿意做出这样的决定。
所以,这一次处罚的更改就是网络的狂欢的结果。网络监督再一次展示了它的獠牙!我认为做出这样的决定大快人心,也是浙江大学维护自身名誉的正确之举。
努某某身为大学生,道德败坏,2019年2月,将一喝醉酒的女大学生带到自己的出租房,欲行不轨,遭到对方的激烈反抗,没有得逞。对方报警后,才投案自首。被判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但即使没有实刑,依然是有案在身了。浙江大学对努某某作出了“留校察看”的决定。通报一处,舆论哗然,已经被判刑的学生,竟然没有被开除,而相同时期,哈工大一名已经获得腾讯offer的学生,因为找人替考,被开除学籍,同样是大学生,受到的处罚天壤之别。
然后陆续爆出这个努某某的劣迹,浙江大学最终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罚。
仔细看了一下浙江大学作出处罚的处罚条例,我认为本身浙江大学的校规校纪规定有一定的问题。
弹性太大,差别极大的两种处罚结果竟然并列在了一起。比方说:处罚努某某的依据是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这一条款这样规定: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无论是从力度还是从后果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两项处罚怎么能够并列呢?所以,我认为校规校纪处罚方法的不完善,造成了这样一种结果。
弹性太大,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都适用,这也为浙江大学的纠错提供了空间和说辞!
倏忽而过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
笔者直接亮出个人看法: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既不是迫于舆论压力,也不是知错就改,而是实事求是。笔者这样说的具体理由有三:
首先、起初浙大对于努某某作出“留校察看”的处分决定,也是有理有据的,并没有偏袒他的的任何意思。今年4月17日,浙大学生努某某因犯强奸罪、且有自首和中止表现,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7月17日,浙江大学官网发布党委学生工作部的文件称,2016级学生努某某因强奸罪获刑,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 项的规定,浙大经研究决定,“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学校的这一处理结论在网上传出后,立即引发了学生和网友的舆论哗然,不少知情人都置疑浙大处理的太轻了;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情况,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
其次、现在浙大对努某某重新界定出来的处理结果,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是基于进一步的调查。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的规定,比如学生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笔者这里特别想说明的是,“可以”两个字,而不是“必须”,也就是说浙大结合努某某的犯罪事实,予以从轻处分“留校察看”,是有法律依据的。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学官方发布最新的情况通报,称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努某某确实存在多项违纪违规的情况,对努某某原来的处理结果进行重新界定,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分。我们并不能说浙大这是知错就改,而是进一步调查后的新结论!
再者、网友的舆论监督让努某某的品行不端无所遁形,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恰当处分,浙大对努某某的“两次”处理结果无可非议。7月21日,浙大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处分通报后,网络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线索,也有相关当事人来校反映情况;学校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班子,受理来信来访,梳理网络举报,分成学业、经济、作风等小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现已查实“努某某确实存在多项被举报的违纪违规情况”。浙大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同意重启处分程序。听证会上,被处分人努某某对违纪事实无异议,听证委员会认为事实清楚、依据明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对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关于“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决定开除学籍,是否是迫于舆论压力”的问题,可以显而易见,是认真和负责对待的结果,跟“迫于舆论压力”没什么关系,更不存在偏袒的情况,一切都是调查取证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结果;当然了,社会舆论监督在这个过程中,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笔者为学生和网友日趋增强的法治意识和守规观念点赞!
Misa_Chan
迫于舆论压力只是一个层面,还有另外三个层面让浙大重新判定此次事件。
1.哈工大学生替考被开除,浙大学生犯强奸罪留校察看?
哈工大计算机专业的大四学生在两门课程中找人替考,被哈工大直接开除。国防科技大学季子越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被直接开除。浙江大学努某因犯强奸罪,被留校察看。
试问:别人大学作弊都开除,你浙大学生犯了强奸罪,直接留校察看?毕竟留校察看可以申请解除处分,也就是说有和没有的区别并不大。哪怕每个学校校规不同,但强奸这项重罪,可不是你一个留校察看可以定论的!
别人家大学雷厉风行,犯了错误直接开除!浙大拖拖拉拉,还等着留校察看,让强奸犯自行悔改?从开始罪行属实判定留校察看,到如今开除学籍,整整用了10天时间。
不知是真在做调查,还是在商讨利益得失?毕竟强奸已经定罪,一个开除还用一等再等?
2.浙大这块金字招牌
浙江大学坐落在最有发展前景的杭州,其本身更是一本类院校,更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和985的重点大学之一。像我们熟知的郑强,褚健,孙杨等都是从这所大学毕业。
其文化氛围和历史底蕴已经给这座学校足够的门面,更别提所育之人更是行业翘楚。所以为了浙大这块招牌,也要进行深重决断(开除)
所以从根本来讲,刚开始的留校察看,是给强奸犯一个改错的机会?
3.高考结束,临近填报志愿才做出决定
试问大家:您愿意将自己的孩子送到一个学生有强奸前科并且还没有被开除的学校吗?我想您是不愿意的。所以浙大的此举,大概率是为了招生。这就像犯了错误的人承担错误,别人还愿意跟他一起玩一样。
从7月21到7月31号,整整十天的时间,拖拖拉拉才开始调查取证。试问:强奸属实,嫌犯伏法,还在这拖拖拉拉搞调查取证?一个开除岂不是大快人心?
最有意思的是,浙大还写上了“无论来自哪里,无论什么出身,都将一视同仁,严肃处理。”那么这个所谓的严肃处理,就是从刚开始的留校察看到如今迫于压力的开除学籍?
说到这,我必须要说一点,犯了错误可以有改正的机会,也可以重新做人!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人丑心不丑!!
黑猪部落
正义必定会降临!
浙江大学对因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并缓刑的学生努某某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不得不说是迫于舆论的压力,而且是舆论监督的成功案例。
前段时间浙江大学学生努某某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学校研究决定对其“留校察看处分”,引起轩然大波。
有网友说: 以后无论如何就上浙大了,犯了严重错都不用开除学籍,不用负责,这样的大学,绝无仅有,只此一家。浙大个“好”大学!
期间,强奸犯努某某丝毫不受影响,公开在朋友圈和女友大秀恩爱,晒各种生活动态,亳无悔改之意,引起了巨大的舆论声浪。
7月21日,浙大重启调查,绝不姑息。经过10天的调查,在7月31日深夜,给予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尘埃落定,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互联网传播的正能量,让浙大的两份有理有据的处分结果略显尴尬又耐人寻味。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浙大是全国排名前列的顶尖高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是培养优秀学生的地方,不是犯罪分子的温床。学生犯了罪或犯了错,学校最该做的事情就是及时纠正,作出相应的惩罚,犯了错误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只有彻查,不避重就轻,让真相水落石出,才能引以为鉴。
哟_兔爷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肯定是迫于舆论压力。如果没有网络舆论质疑原来的决定,浙江大学就用不着重新研究处理了。
哈工大两名学生,因为选修科目替考而被开除学籍。努某某是强奸犯罪,竟然是留校察看。替考和强奸犯罪,孰轻孰重很明显,但在处理上,浙江大学明显过轻。
浙江大学第一次对努某某的处理通报称,他是学生干部,并且是初犯,有“强烈的”悔恨意识,又是来自“贫困地区”,最终学校决定对其做出留校察看一年的决定。
实际上,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因此,浙大给予努尔特·巴特尔的留校察看似乎也是有理有据的。
关键是广大群众不理解这个处理决定,在他们看来,大学怎么能容忍这么可恶的行为呢?即使你按规章制度办事了,也不同意。
得知处理决定的努某某喜出望外,在朋友圈表现出开心愉快的样子。
恰在此时,舆论大哗,质疑声此起彼伏。浙江大学迅速表态说,已经立即启动后续调查,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绝不姑息。
如果没有这些舆论质疑的声音,“后续”是不需要的。
网络的力量巨大,在这样舆论的压力下,浙江大学给自己了一个缓冲。
终于,在高考过后,大学录取之前,浙江大学给出了意料之中的处理意见。
作为一所名校,浙江大学确实应该严肃校纪,不能允许害群之马污了学校的名。
同时,我们一直不否认浙江大学的优秀,我们也祝福浙江大学越来越好。
weixiang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这事,我觉得本不该发生的。
努某某在学期间,犯強奸未遂,被判刑罚一年半,缓刑一年半,入刑事实确凿,浙大作出“留校察看”处分,舆论哗然,各种推测纷陈,但集中一点,大家认为浙大的这一处分偏袒明显,丢失了应有的公平正义,作为国内优秀大学,如此处理,有失水准,使人大跌眼镜。
舆论哗然来自于大学对于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案例的不同处分的对比。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而被法律判刑的犯罪却“留校察看”,孰轻孰重,参照太強,有违常识,难怪人们推测纷陈。浙大当初真不该对努某某案例作出“留校察看”这种明显的偏袒性处分,若当初浙江依法依规秉公处理,也就不会有后续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的作为了。
浙大对努某某处分的改变,與情压力可能起了一定的作用。在信息发达的今天,在全社会要求公平正义的呼声中,如果作出有违公平正义的事,只会自毁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浙大改变对努某某的处分,值得反省,希望这种不该发生的事不要再发生。
恋恋玮柏
让浙大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的努某某终于被开除了!
这是7月31日23点40分,浙大通过官微发布的消息,看来努某某被浙大开除学籍是确凿无疑了。
努某某何许人也?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2016级的本科生,系少数民族学生,因来自贫困地区而拿过学校补助,据说还是学生会干部。
努某某今年已经毕业,入职杭州的一家房产公司。
在2019年2月22日将醉酒女子带至出租房内图谋不轨,被女子拒绝后中止犯罪行为。后女子报警,最终被判强奸罪,判处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努某某爆红的原因源于一则通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浙江大学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17条第3款:
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对努某某作出了如下处分决定:
学校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浙江大学作出的这份处分决定在网上引发了热炒,网友纷纷指责浙江大学偏袒照顾这个努某某,很多网友开始吐槽甚至恶搞浙大的招生宣传片。
在这种强大的舆论大潮中,浙江大学随后发布公告,将重启对努某某的调查,也算是使了一招缓兵之计。
网友为何对浙大的处理不服气?有网友列举出同时期内哈工大对2名考试舞弊的学生做出开除学籍的决定,讽刺浙大对违纪学生的姑息纵容。
对这一种说法,我不赞成。因为在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对考试舞弊的学生也要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
也就是说,考试舞弊在两所学校的校规校纪中处罚结果都是开除学籍的。
那么为什么还有网友不服气呢?
我觉得很多知情网友努某某的表现是很不满的:
家庭贫困却玩着无人机;却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吸烟喝酒,喜好摄影;侵犯学妹20多人;在法院判决后,他高调晒出和博士女朋友的毕业照:“载歌载舞,欢声笑语”等。也就是说,努某某的实际表现与法院判决书上的“念其初犯”四个字是不相符的。因此才引起众怒。
我认为浙江大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留校察看的决定也无可厚非的。
浙江大学重启对努某某的调查取证工作在强大的舆论攻势下,浙大成立专项工作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对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取证。
仔细查阅有关文书和视频材料,向数十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并多次与当事人当面了解、核实,对有关线索进行多方取证、核实、审议。
经过一周多的调查取证,浙大终于在7月31日深夜发布了对努某某的重新作出的处分决定——
浙江大学召开校务会议审议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处分事宜,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我觉得,浙江大学在对待努某某这个问题上还是比较谨慎、合乎规范的。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和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努某某作出留校察看的处分也是恰当的;
网友们又提供了关于努某某其他方面的违法线索,浙大为了慎重起见,重启调查,经最终核查属实,然后再按照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对努某某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理,非常正确,前后不存在矛盾。
对这件事,你觉得浙大是碍于舆论压力而重启调查的吗?欢迎留言、评论。
我是朗月寒雪,感谢阅读,欢迎关注,一起聊教育。
chris115
的确,加重处理肯定跟舆论的压力有关系,也正因为有舆论的压力和发酵,努某某更加过分的做法才会暴露出来。
1、努某某犯的是强奸罪,是重罪里面的一类。由于努某某有自首情节,又加之自身有犯罪中止的情节。故可以判缓刑。从法律上来说,是从轻的一类判决。努某某在被侦察期间肯定也会用经济赔偿求得女方受害人的谅解。综合起来,努某某最后可以判处缓刑。
2、那么,单独从这件事来说,在法院的判决上是可以给从轻的,而学校对于一个强奸犯有没有可以从轻,或者说给他机会的可能呢?学校本着给人机会,本着这个努某某是少数民族,考上浙大不容易的原则,给了他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
3、可网友并不答应,因为努某某在网络上根本就没有悔改的意思。反之看到学校的处理结果之后,他得意忘形,发表了很多庆祝的言辞。言语之间,学校是被他忽悠了。而网友还扒出很多努某某之前的行为,早就发生过多次猥亵女孩儿的行为,只不过没有被报警。
现在,浙大肯定是看到了很多网友的爆料,也看到了努某某在网络上的态度,更加通过网络从新认识了这个隐藏很深的少数民族困难户。看起来,他在学校领导和老师面前,是装成了另一个人。不管他是用什么方法,总之,他表面上是浙大里面的困难户。可在实际生活中,他却是一个花花公子,身边有女朋友,还要去撩其他女孩儿,还要去外面宾馆酒店开房。
显然,浙大在知道其本来面目之后,果断的采取了新的处理方法。开除了他的学籍。努某某处心积虑,骗取学校的信任,就在犯罪的情况下还得到了校方的原谅。可学校方面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现在通过网民的举报和爆料,全面的了解了这个人渣。那么,采取更严厉的处理方案,也是一种亡羊补牢的方式,并不晚。
大学生,尤其是浙大这种重点中的重点大学,其培养出来的人才,应该是德艺双优的。至于像努某某这样混在大学里的罪犯,人渣。一旦确认,就要及时清理出去。当初,虽然错误的决定给他机会,现在做出正确的决定也还不算晚。
浙大应该感谢网络的力量。也更应该感谢网络给了浙大一个改错的机会,没有铸成大错。试想如果这个罪犯,用自己可怜的嘴脸骗过了学校,顺利的毕业,并且参加工作,成为国家的栋梁。到那个时候再犯罪,可就是严重的事情了。浙大的脸也丢得更大啦!
慕月薇涵
对于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我觉得社会舆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相信,如果没有社会舆论的监督,没有群众铺天盖地的指责和声讨,是不会做出更正的。虽然可能是迫不得已做出的决定,但是浙江大学知错就改,没有一条道走到黑,也是应该鼓励表扬一下的。
一方面努某某事件发生在高考报名之际,对于一名被刑事处分的学生,学校仅仅轻描淡写地给了一个“留校察看一年”的处理,这和哈工大因为考试作弊直接开除学生的严格要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此一来,负面影响很大,如果不及时改正可能会影响一些优秀学生因此不报考浙大,这对浙大来说无疑损失是巨大的。
另一方面,对于努某某如此不疼不痒的处理也是对法律的蔑视,对受害女生的一种伤害。这是一起有失公允的处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努某某是否少数民族,是否困难学生,都应当一视同仁,法律都给了他应有的惩罚,学校却还要讲些情面,不舍得开除,对坏人的仁慈和纵容就是对好人最大的不公。
社会舆论的监督给浙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他们不得不重新对待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如今已经进行了更正,也是需要很大勇气的,浙大还是那个浙大,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图片来源网络,如侵权联系删除)
岛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多少有点迫于舆论压力,毕竟浙江大学是名校,是好多学子向往的学校,出了这么一件丑事,让浙江大学名誉扫地,影响的确不小,学校也害怕把事情搞大,最怕陷入在舆论的漩涡中,你吃处理的还是比较果断的。
自己要毁掉人生一点也没有办法,努某某是少数民族已经有所照顾,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既然触犯了法律,做了违背良心的事,违纪违法的事,那就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开除学籍是正确的选择,不能有仁慈,不能有原谅,因为影响太恶劣了。
不要认为自己学历高,有特权搞特殊化,就由着性子胡作非为,做违纪违法之事,利用各种时机威逼利诱,对女生进行强奸,这是法不能忍的,这是法制的社会,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杀杀这种歪风邪气,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结语浙江大学行动非常果断,对努某某进行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学校虽然多少有点迫于舆论压力,还是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能够深得人心,至少也为学校挽回点损失和名誉。
朋友们,请问你对此是如何看待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艾尔芬
我认为浙大对努某某做出开出学籍的处分并非迫于舆论压力,而是依据制度进行的客观公正处理。应该说,此前浙大对努某某做出的留校查看决定存在不客观、不公正的行为,只是在舆论的作用下,浙大重新进行了自我审视,发现之前的处理太过轻率和不足,所以才有现在的重新处分一说。
大家如果看过浙大发布的开出努某学籍的决定一文就该明白了,当初的留校察看的做法也是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出的决定,只不过当初的做法是因为浙大没有充分调查取证而做出的片面决定,或者说决策部门参与的过程不充分,没有引起学校的重视,所以轻率行事而已。
可能浙大当初以为做出这种决定并不会外传到社会上,但没想到这件事偏偏传得沸沸扬扬,闹得满城皆知,这是浙大当初么有想到的事,为了挽回面子,也为了给大家展现一种浙大公正的态度,所以浙大才进行了重新查证的工作,然后依规对努某某重新做出了开出学籍的决定,从而以正视听。
非但如此,浙大还表示,学校下一步将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评估修订,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学校管理,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可见努某某不管怎么宣判,都离不开制度的处理,只是当初浙大没有按制度最初最合理的决定而已,但这并不是说开除的制度就不存在,事实上一直都存在着,是浙大没处理好而已。
因此,无论浙大最终对努某某做出何种决定处分,都体现的是浙大对制度的贯彻执行,所以不能认为是浙大迫于舆论压力才做出了改正。如果说是迫于舆论压力,那么就意味着浙大本身没有开出学生的决定,而是一种临时的做法,但这显然不是,因为浙大对学生的管理制度里面早就有开除的规定,只是浙大没按规定执行而已。
所以舆论对浙大重新做出更加合理的决策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并不是主导作用,关键还是浙大能够认识到自身的管理不足,并且愿意做出改正。说句题外话,如果浙大坚持对努某某执行留校察看的做法,外界再怎么闹腾,只要浙大不松口,大家又能奈其何呢?所以,浙大重新做出的决定并不是迫于舆论压力,而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做法,勇于正视自己的不足而已。
雁南飞
现如今,网络舆论已然可以大过某些部门的决策,甚至可以改写己成定局的事情,这是好事,因为某些事件的判罚结果不够公正公平或者轻描淡写,起不到惩戒和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对于受害者来说心理、身体的双重打击难以抚平。
浙大努某某事件最终以取消当事人学籍而结束,比起之前的留校察看要好太多了,起码让努某某因此而付出一生的代价,这是值得的,也是对社会、对受害者最公正的交代。而这一切,应该感谢网络舆论,感谢广大网友不遗余力的坚持,事件才得以保持高热度,才能够引起浙大以及其他权威部门的重视。
在此之前,顶替上大学事件也是多亏了媒体和网络舆论,否则早就石沉大海了,在我们感到欣慰的同时,相关单位是否应该自省,不是迫于压力,会有如此重视吗?会有不断加码的处理措施吗?是不是每一次发生类似案件,都需要网民的呼声才能有一个相对公平的判罚?
学校虽不是执法部门,但针对类似恶性事件,理应有鲜明的、公正的态度,因为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也是宣扬正能量的源头,严格依法处理类似事件,即是对自己、对全校师生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Maravich
先讨论是不是,再说如何看待。
浙大是否是因为网络舆论才开除的努某某?
确实如此。先梳理一遍时间线。从网上流传出的信息显示,qj案是发生在去年,也就是19年的2月份,经过受害人报案、侦查、审理等一系列流程后,检察院将努某刑事拘留,并根据充分证据,依法对努某做出了刑事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半。(缓刑适用于减轻处罚,相当于给努某一年半的观察期,如果期间内没有再犯法,就完全不需要坐牢)
虽然法院判了缓刑,但毕竟涉及了刑事案件,在2020年7月17日,浙大也紧接着对努某做出了留校察看的处分。
哇靠!qj了一个女学生,既然既不用坐牢,甚至学校都能不开除?浙大作为一个国内前三,世界顶流的高等学府,竟然如此放纵一个qj犯?套用一句罗翔老师的说法,天变地变,道义不变!这个处理结果,很明显不符合广大人民心中朴素的正义感!!!
于是,这个事情被媒体桶开报道后,立马激在微博上如同一个轰雷!引起了公愤和舆论发酵,上了好几次微博热搜,也迅速在知乎B站等其他平台引起了诸多争议!时值高考前后,迫于舆论压力,在7月21日,浙大紧急地给出了一个公关危机回应,表态会重新启动后续调查,绝不姑息。
作为全民关注的热点事件,终于,在2020年7月31日(也就是今天),很多人收到了趣头条和百度的新闻推送,浙大给出了他全新的处理结果,给予努某开除学籍处分!
看到这里,答案其实已经很明显了,浙大确实是迫于舆论压力,才开启的重新调查,并最终给出了开除的处分。
那么,如何看待这个事件的处理结果呢?
浙大微博对此处理结果开启了屏蔽评论和精选(呕…)但欲盖弥彰,从趣头条等微博媒体上的各类高赞评论,我们还是可以一窥广大民意对这个新处理结果的态度。
“”呵呵,没有舆论角度他还是留校察看。”
“终于开除了!大快人心!”
“浙大早点这么做也不至于被骂!”
“之前给他留校处分的人追责了么?”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一个迟到的正义。而这个正义是舆论监督换来的胜利。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正义,正义也不会降临到每一个人的头上。但我们渴望正义,有罪必罚,符合我们心中最朴素的正义感。
每个人的力量和声音是有限的,但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为不公,发出自己的一份声音,为正义贡献出一份力量。正是因为有微博、有b站、有知乎每个关注这个事件的人们,最终汇聚成了一股追问正义的强大力量!迫使浙大作出了改变。
我们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正义,也在不断地追寻正义,虽然这个追寻是渐进的,但是我们永远不灰心,不疲倦,我们尽力而为。
最起码,从努某的最终处理结果上看,我们距离心中正义,又近了一步。不是么?
听禹轩
毫无疑问,浙江大学因为对努某某事件的处分不当,又恰好碰到哈工大因为学生作弊就将学生开除学籍,两者形成非常鲜明的对比,以至于浙江大学承受非常大的舆论压力,为了堵住悠悠之口,浙江大学撤销原有处分,重新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在这件事情的发酵过程当中,网络大众以及媒体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否则浙江大学不可能这么快更改对于努某某的处理结果,从之前浙江大学给出的解释来看,因为努某某是少数民族、学生干部、大四学生且为初犯,就从轻处罚,丝毫没有站在受害人的角度考虑,也低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受到社会舆论压力的攻击也是必然的结果。
那浙江大学经历此次事件后,学校名声以及这一届招生是否会受到影响呢?我觉得完全不会,毕竟浙大的实力还是摆在那里的,当然具体的可以参考山东大学事件。
浙江大学在这件事情的整个处理过程当中,虽然前期没有做好,但好在最后还是给了大众一个比较好的交代,这比起很久以前苏州许某某事件到现在都没有后续,浙江大学的做法还算好的了。
你认为呢?
dorisko
从7月17日的“留校察看”处分,到7月31日深夜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舆情压力必然是有直接影响的,起到了强有力的监管,如果说压力,那么其实应该反思教育情怀和学校的三观,必须正能量。
首先,知错能改,说明态度还是积极向上的,尤其是浙大将举一反三,重新认真评估并修订完善浙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反思的态度值得肯定,不点赞。
一所大学,也是一个小社会,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学生行为,改进学校管理惩戒,有法可依,依法治校!
7月31日深夜,浙大发布官号发布消息,浙江大学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并通报相关的情况。
从通报情况来看,显然第一次决定比较随意,没有经过广泛的了解和调查。
对于一个已经触犯道德底线,以及实质犯罪确凿的本校学生,过于偏袒。引发广泛讨论,一所双一流高校,处理事情的态度,反映其调性,作为肩负培养栋梁之才的高校,需要重视立德树人,对于损害学校形象的学生必然要严肃需要严肃处理,这才是正能量输出。
教育需要风清云正!有反思才会有成长,正义的处分虽然晚了点,但最终还是来了。
这点上来看,态度是值得肯定的,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立场坚定,你认为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粉红猪粉绿猪
关于浙江大学对努某的的重新处罚,是否迫于舆论压力:
第一、之前浙大第一次对努某的处罚时候,就回答过,个人认为合规,但不合理。
第二、分析浙大处罚,得先回顾下努某犯罪过程,根据网上曝光出来的判决书照片显示(小编不能判断那份判决书的真伪,也不清楚那份判决书怎么传到网上的,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网上搜搜看),努某属于犯罪中止,啥叫犯罪中止?大白话讲,就是,努某本来准备强奸别人,但是,在实施性行为之前,主动(主观上)停止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因此,从结果上,努某并未与那女生发生性行为。当时,浙大就对其做出了留校查看的处分。注意,浙大内部规章制度本身就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学生,可以开除。注意,用词是可以,不是必须。
第三、第一次处罚结束后,后续又有其他女生继续向浙大举报努某,浙大最终做出对努某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四、分析上述2次行为,抛开浙大来看。无论学校、还是单位上,假设一个人第一次犯了重大错误,学校或者单位,顶住社会上的舆论压力,处于宽容的角度,对其做出了一个不是很严重的处分。可是,后续,这个行为人后续又持续爆出很多坑爹的事情出来,经查实后,我想,大多少学校或者单位都会做出严厉的处分。
综上,个人觉得,浙大做出第一次处分结果之前,应该未预料到会引起社会上如此大的舆论反应。而后,努某又持续被曝光更多负面新闻,浙大查实后,将其开除,显得顺理成章。
最后,总结下,假设舆论能够左右一个机构的决策时,当舆论导向正确时候,也许可能督促机构改正之前做的不合理的地方。但是,假设舆论被错误引导,那么,当机构顶不住舆论压力,根据舆论做出一个对被处罚人不利的决定时,那么,这样一种处罚实际上是不公平的。
因此,舆论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了,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用的不好,也有可能给行为人带来许多不利的后果。
dudususu
大快人心!昨天深夜,浙大宣布开除犯了强奸罪的努某某,至于浙大是不是迫于舆论压力才决定的,我觉得是,但也不完全是!
一、大快人心,浙大对努某某处以开除学籍的处分!
就在昨天深夜,浙大宣布对努某某以开除学籍的处分,至此努某某事件可以说是基本结束了,因为努某某在浙大处分上,算是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从7月20日,浙大在网上宣布对努某某以留校察看的处分后,瞬间“浙大对犯强奸罪学生留校察看”等相关信息传遍网络,一下子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众多网友纷纷指责浙大对努某某处分的不公平,面对舆论的压力,于是浙大立刻开始了新一轮调查,最终在7月31日深夜,重新宣布对努某某以开除学籍的处分。
二、不可否认,舆论确实给了浙大很大的压力!2次明显表现!
第一次:自从7月20日努某某事件曝光后,网友们普遍认为,浙大对犯了强奸罪的努某某以留校察看的处分是过于“纵容”的,这是非常的不合理,于是众多网友纷纷谴责浙大,以表示对浙大的不满!
于是,浙大方面立刻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对努某某事件进行深入的调查,这是舆论给浙大第1次压力的表现。
第二次:随着全国各地高考成绩的公布,考生们也开始了选择高校志愿,于是最近,浙大也发布了新的高校宣传片,不过可能令浙大也没想到的是,浙大宣传片彻底被网友们攻陷了,弹幕上全部是“恶心!”等等字样。
这就是舆论给浙大的第二次压力,而且对于“浙大宣传片被攻陷”的事件,多数网友也表示“支持!”或者“做得好!”等态度,足以见得网友对浙大有多么的不满!
三、网友以舆论为压力,浙大以事实为根据!
“舆论”就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可以维护公平正义,用的不好也可以危害公平正义!
这一次“舆论”绝对是用的非常好的,或者用的非常典型的,网友们发现浙大处分的问题,浙大自己经过近10天的仔细调查和讨论,才决定重新处分努某某的。
就在浙大宣布对努某某以留校察看的处分后,网友们不断爆料关于努某某的问题:
1、无悔改之心:网友们发现,努某某被法院判刑和学校处分后,还在发朋友圈、晒女友照、秀恩爱等等,根本就不像是一个被法院判强奸罪的模样。
2、荒废学业:据知情网友爆料,努某某学习态度非常不好,经常抄袭、旷课、作弊等等,在120多人的专业里,他就是倒数的存在。
3、曾下药猥琐过20多名女生:努某某事件曝光后,有些受害者也主动站了出来,指认努某某曾猥琐过她们,而且有网友透露,努某某经常去酒店,曾经下药猥琐过20多名女网友。
如此之后,浙大方面才在舆论压力下开始对努某某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如果没有舆论压力,可能浙大就会真正的犯了打错,对强奸犯的留校察看,而且还是浙大这种百年名声,非常可能影响以后其他高校对于类似的事情的处罚,而且还是不好的一方面,那时浙大就是错上加错了。
虽然舆论确实给了浙大很大的压力,但是浙大对于努某某处以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也是在浙大进过近10天的调查决定的,而且在这里的舆论,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的,所以不必过于纠结!我支持浙大的决定!Enid
浙江大学对犯有强奸罪的努某某的处理更正,是还事实以本来面目,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不管你是多有名的高校,这是必须的。
浙江大学在舆论监督的压力下,知耻而后勇,对于这一点还是应该肯定的,但并不值得高兴。
如果没有汹涌的社会舆论的监督和压力,努某某会受到开除处理吗?可以肯定,大概率的不会,即使是不得已迫于压力,浙大采取了补救措施,但是否就心服口服亦不大好说……
一个学生,道德品质都到了强奸女性的程度,开除属于最轻的惩戒,怎么就因为少数什么的,就可以华丽转身成为铁帽子王了?
毛病都是惯出来的,处理人的问题大家都高喊: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却总是大棒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无原则的做好人合稀泥,这又怎么得了?!
浙江大学的努某某所犯令人不耻的罪行,于情于理于法于公于私,开除是不存在任何争议的,学生本人及其家人亦不敢有不服,公众的气也会顺,为什么就总是人为地制造出不公平呢?
这其中有太多的东西值得反思总结,
今后再也不希望在我们的生活中看到类似的,如此低级的毫无原则的事例!
xiayutian微
菜鸟来谈谈,欢迎大家关注
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件事总算有一个令大家都满意的结果了。这个事情出来以后,社会的整体舆论都是比较大的,原因是犯了刑事案件,只是一个简单的留校察看的处分,确实大家都不满意。所以,今天后续结果来了,是开除学籍。不仅仅是这么简单,随后还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这个才是比较正常的一个处理方式了。在招生的这个关键时间点,还是脑回路要清楚一些,要不然就有些麻烦了。
一、作奸犯科者,必须严惩不贷学校是育人的场所,这个最基础的功能不能丢的。其次才是受业解惑和学习的场所,一旦走偏路,那以后再想挺起腰杆子可就难了。其实,题主这个问法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吧,就是迫于社会的舆论压力,不得不在思考再三,这个事件冷却下来以后,给了一个比较合理的处置方式。作奸犯科的人,绝对是不能姑息的。更何况是这种有前科的人了,一定要让他知道疼,直接处理掉,作为一名学生,最起码的道德底线都没有,有什么资格当学生。所以,最终的开除学籍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菜鸟坚决支持这一做法。
二、把好育人的功能,不能有浑水摸鱼者确实,学校的责任还是比较重大的,不能放松对每一个学生的教育。如果走偏了路,进入社会也是一个祸害。尤其是那些有才无德的废品,一定要注意培养。后天如果能够改正过来,那学校的功用就能体现出来,就能很好的发挥其作用了。这次的时间其实给很多学校敲响了警钟,一旦有这种作奸犯科的,要毫不犹豫的处理掉,不能让这颗定时炸弹存在于同学们当中,尤其是那种有前科的败类,一定要果断出手。你要知道,对他们的仁慈,就是对别的同学不负责任。可能菜鸟将这个话说的有点重,但还是希望能够引起重视。发挥好高校的育人作用,培养合格的人才。
琳琳是我妈妈
这肯定是舆论的又一次胜利,这也是一种悲哀——为什么舆论的介入才能让事件发生转变?
努某某是浙江大学2016级土木工程专业学生。2019年2月22日凌晨,努某某趁本校女生醉酒之际,将其带到出租屋内欲行不轨。遭到被害人强烈反抗,并在被害人声称报警的情况下,才终止了犯罪行为。努某某属于强奸未遂,案发后主动投案,法院给予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刑事处罚。
7月21日,浙江大学对努某某做出了留校察看的处分。公告一出,迅速引发网络热议,质疑声普遍集中在努某某因家庭条件、MZ学生身份获利上。网友将哈工大四名学生作弊、替考,以及国科大季子越发表不当言论,两所高校均做出了开除学籍处理进行对比。相比较而言,浙大对刑事犯罪的努某某留校察看显然“量刑过轻”。
随后,网友扒出了努某某的很多信息。努某某生活糜烂腐化,品德败坏,曾经多次猥亵该校女生。努某某的成绩在全系128名学生中,仅仅排在第126名。努某某喜欢摄影,利用摄影诱骗小学妹和他发生关系,经常出入酒吧等场所。在浙大做出留校察看处分后,努某某毫无悔意,在朋友圈连发多条动态,并称“我的快乐又回来了”。
努某某的这些行为,和一名学生的形象相去甚远,即使以社会人来判断,努某某也绝对算不上“好人”。浙大将这样的学生留校察看,无疑是对本校其他学生极不负责任的做法。
努某某事件引来了多家媒体的报道,胡锡进也因此发表了看法。面对舆论的质疑,浙大以及一些“法律专家”一开始还认为对努某某的处罚很合理。努某某马上面临毕业,浙大以及法律专家认为对努某某的处罚是从“人性化”角度出发。但是,像这样的学生,让他顺利完成学业,流入社会,无疑是对整个社会的不负责。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浙大于7月31日作出了开除努某某学籍的决定。虽然这是一个令人满意,也公平公正的结果。但却让人深思——如果没有舆论的介入,努某某最终会以浙大毕业生的身份流入社会,浙大到底是要为社会培养什么样的人才?为什么这类事件总是需要舆论的介入才会出现更公平公正的结果?
舆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其实有很多事舆论也无能为力。
justdoneit
很显然的,浙大开除努某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
浙江大学之前对于努某的处罚决定书都已经公告,所以并不是舆情发酵之后解释的“处罚决定正在研究中”。
因为那是业已形成文件的处罚决定,理论上来讲,没有特殊情况出现,是不会再变更的。
舆情发酵之后,不断有人出来检举努某的无耻、不良行为,而且也从侧面证实,那不是一个边区贫困生,而是一个天天花天酒地、到处围猎女生的浪荡公子哥儿,被浙江大学提供特殊照顾和保护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一天两天了。
浙大迫于努某劣迹的不断曝光和全社会的网络舆论压力,不得不澄清“处罚决定正在研究中”。当然,结果不负众望,努某最终被开除学籍。
这件属于情节轻微的强奸未遂案件,在校方内部纪律处理后为什么会引起轩然大波和社会舆论强烈不满?
那是因为,这触及了普世大众追求的最起码的公平原则。边区、贫困学生可以作为被资助、被宽容的理由,但不能作为刑事犯罪的情况下还继续网开一面的理由。
通过这次浙大的努某事件,再次印证了媒体监督对社会公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为高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树立了一个应有的处理标准。让好好读书的学生有一个安全、平静的学习环境,让混学历、为非作歹的害群之马有所收敛、有所警醒。
❤小心童鞋❤
当然是迫于舆论!但浙大是不可能承认这一点的。大家注意了没有? 学校可没有认错!!!
处罚决定中没有半个字承认之前的处罚决定有错误或不妥。
7月21日,学校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处分事件发出情况通报以后,网络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线索,也有相关当事人来校反映情况。学校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班子,受理来信来访,梳理网络举报,分成学业、经济、作风等小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上面说的理由是因为“网络出现了新的举报和线索”,看来,倘若没有这些“新的举报和线索”,浙大是不可能重启处罚的!
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浙大怎么可能自己打自己脸?
就凭你们几个键盘侠们在网上叽叽歪歪评头论足,想让我堂堂浙大认错?门都没有!
找个借口重新处理,满足了公众舆论的诉求,又不太丢颜面,浙大高明着呢!
胖男
事件回顾:
2020年4月17日,经法院审理判决努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7月17日,浙大发布通告,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给予努某留校察看处分。
2020年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学官方发布最新的情况通报,称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努某某确实存在多项违纪违规的情况,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分!
我认为由“留校察看”到“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不得不佩服网络的力量是巨大的。下面我从以下几点分享一下对这一事件的看法。
一、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同样是名牌大学,哈工大的两名学生由于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浙江大学的对努某某的处分是留校察看,两个处理公告一对比,让人感觉差距太大了。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而触碰法律却没有被开除,在网络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如果没有对比的话,在网络上没有形成这么大的反响,浙江大学的对努某的留校察看处分也许也会保留,不会再进一步深入调查,再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
二、对努某某开除学籍,维护了名牌大学的形象。从7月17日的留校察看处分到7月31日的开除学籍处分,中间经历了十几天的时间。这段时间正好是一个比较关键的时期,全国高考考生填报志愿,各个大学正努力宣传自己,招收优秀生源。浙江大学对卢某某的重新处分开除学籍还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学校的声誉。
三、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前一段时间许可馨事件、季子越事件反映出大学在爱国主义教育方面以及引领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方面有待提高。
总之,我认为舆论压力是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的主要原因。前后两次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都是依据校规作出,可见其校规的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在处理公告中还看到浙江大学下一步启动学校校规的修该改,可以说此次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浙大校规制度的发展。purple_i
个人觉得是的.。
不得不的,自始至终整个事件透着诡异。其一,从努某某事件发生到全面发酵,浙大的态度一直另人费解。既然事实成立,如此“失德”之人为何要袒护?以保护“少数民族”的由头从轻处罚未免有失偏颇,谁家孩子不是孩子?莫不是有值得浙大忌惮的力量存在。
浙江大学
其二,事情发酵后,才有其他受害者站出来举报其罪证,这说明怒某某是“惯犯”啊。惯犯是什么概念,是一直存在这样的准犯罪行为。那为什么之前没人敢举报?为什么校纪国法没能约束住怒某某?是怒某某隐藏得太好,还是有其他不可道哉的原因?
努某某的开除通知
其三,浙大容忍学生服刑后再完成学业?这让人脑洞大开。初次看到报道,以为只是因为耍流氓造成的行政拘留,后来看到判决书才发现居然已经判了刑。判了刑的人还能留校读书,这是什么情况?这说明浙大的包容心大么?
努某某的判决书
其四,到目前为止,未见努某某的认错或者认罪说明,这说明其主观上还存在侥幸心理,根本没有认识到错误在哪里。这样的学生浙大还有必要保护吗?
努某某
所以,个人认为,浙大确实是承受不了社会舆论的压力,而不得不开除“强奸犯”的。
seebal
由“留校察看”变成“开除学籍”被判缓刑的少数民族学生。肯定是迫于舆论的压力!
被沸沸扬扬的舆论劈天盖地地讨论的浙大“留校察看”学生努某某的事件,给高校管理敲响了警钟!
事情的经过:浙大学生努某某强行带女同学到其租住地,强行抚摸该女同学的私密处,并且准备强行发生关系。在女同学的强烈反对下,被迫放弃。
后来,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缓刑1.5年。
浙江大学以努某某是需要照顾的少数民族学生,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的处分。
可是,事情在网络上被闹翻了天:以上的这些网友们怎么说的都有,而且,都有一定的道理,同时,也是很好理解的。
此时此刻,浙大似乎真的看到了广大网友们的观点,同时,也似乎真的意识到考虑和处理这件事情时的不周全,于是,在2020年7月31日决定并公布了改原来的“留校察看”为“开除学籍”的处罚措施。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网友们依然还是不依不饶,而且,似乎真的是句句在理!看看下面我摘录的几个网友说的吧,是不是非常有道理呢?
结语:
不顾及广大老百姓的眼光而轻易做出的决定,完全有可能遭到大家的一致反对的!
海绵Paper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主要是因为迫于舆论的巨大压力!即便如此,这样的结果,是我们想看到的结果,必须为浙大点赞!
7月21日,浙大一条关于对本校毕业生努某某的处理决定,引爆舆论场:
【事情起因】努××,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浙大处分】经研究决定,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从轻发落理由】①努某某有强烈的悔罪表现;
②努某某面临毕业;
③努某某是少数民族学生。
于此同时,哈工大开除了两个即将毕业因考试违纪的学生,中科大开除了因在网上发表辱华言论的季子越。而浙大努某某涉嫌违法,已被司法机关判刑。一个罪犯学生,浙大只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个名校大学生,三起事件,处理结果天差地别。网友们对此异常愤怒,留言区一片声讨:
①对罪犯努某某处理太轻啦!
②不能因为努某某是少数民族学生 ,就践踏法律的公平正义。
③浙大应该向哈工大学习!
④浙大应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事件后续】之后,网友们还爆料了努某某平时的学习成绩和不轨行为:努某某在校学习期间,不思学习,成绩很差,有失名校学生的学业水准。努某某,个人感情生活随便,流氓成性。
更有被努某某强奸未遂的女孩网上发文讲诉事情经过:努某某网約酒吧蹦迪。两女孩前往赴约。期间努某某举止轻浮,动手动脚,满口喷粪,言语轻佻……两女孩见势不妙,想脱身,被努某某拦住去路。幸亏门口保安大哥相助,才得以逃脱。
【最终裁定】据澎湃新闻报道,浙大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然后进行调查取证,根据努某某在学校的一贯恶劣表现,最终做出裁决:
31日,浙江大学召开校务会议审议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处分事宜,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总结从留校察看处分到开除学籍,这一路走来,浙大曾经遭到舆论攻势,但是最终顺应民意,对努某某做出正确的裁定。让我们看到了浙大“求是”校训提倡的精神!
正如环球时报胡主编所说:这件事是“互联网舆论场推动的,是网上舆论监督的最新成功例子。”
希望浙大以此为戒:加强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强化爱国主义教育。育才先立德,正人先正己。真正为国家培养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材!
小布布布
浙江大学对强奸犯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 ,全国人民拍手称快,纷纷表示支持!
浙大一反常态对努某某处分,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
<一>全国人民的與论压力,自从浙大公开努某某处分后,网民们表示不解。为什么浙大会对一个强奸犯会网开一面?为什么不是像哈工大的处理方式?简直太轻了,因力努某某的所作所为,实在令人难以接受。浙大一直对外声称:少数民族,贫困户,初犯,有悔之意。可努某某呢?在外租房、频繁去KTV、夜店消费,况且据悉多次骚扰女性行为,在缓刑期间也不例外!
全国网民一直很愤慨,声讨浙大绚私舞弊,这样的“惜才”方式只会毁了浙大百年名校!
<二>浙大的招生有关系,如果这样袒护一个强奸犯,那么会失去好的生源选择浙大。得不偿失,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总之,浙大这一次终于回归正轨,迟到的正义终于来临,希望浙大以后端正校风校纪!
哈哈丽雅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我认为不是。在7月31日深夜,“浙大发布”官方微信号发布浙大就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的通报里已经说明“网络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线索,也有相关当事人来校反映情况”。可见浙江大学开除努某某并不是因为之前的“强奸罪”。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虽然不能服众,但符合浙江大学的规定。现在开除是因为努某某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属于二次处罚,不属于翻供。
【通报简要】
【时间】2020年7月31日深夜。
【主角】浙江大学 努某某(浙江大学学 生)。
【事由】因犯强奸罪被留校察看的努某某,被网友和来信举报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浙大对举报线索已经查实。
【结果】浙大校务会决定对努某某开除学籍。
【反思】浙大承认在处理努某某强奸事件时,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值得反思的地方。需要完善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浙江大学开除努某某,是网友成全了浙大】
上次浙江大学对努某某留校察看的原因是:努某某被判一年六个月的缓刑,基于犯罪中止,自首情节,来自贫困地区少数民族。来自少数民族就能就轻处罚,显然群众对此十分不满。少数民族可以给政策倾斜,但违法犯罪全体公民都应该平等对待。
上次的处理结果公布后,浙大就被骂的狗血淋头,但浙大始终顶住了压力,因为无论如何浙大的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确实规定被判缓刑的可以留校察看也可以开除学籍。规定在前违规在后,有处理依据支撑。所以即使网友热议后,浙大发现自己的处理有问题,也坚持不开除努某某的学籍。改了脸上更挂不住,那不是直接承认错误了吗,一个学校的处理决定怎么可能因网友随便骂几句就改变,公信力何在。
随着网友提供了努某某其他很多违规违纪行为的证据,浙大正好有一个台阶下,何不顺水推舟,正式开除努某某学籍。一方面可以满足网友的心声,顺应民意;另一方面努某某确实不止犯罪还有各种劣迹行为,继续留在浙大,会对浙大名声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对于努某某其实经过这次风波,即使浙大没有开除自己,自己也没有颜面再留在浙大了。
所以浙大此时做出开除努某某的决定对各方都好。
【结语】
努某某强奸事件经过持续的发酵后,今天无疑终于是划上了一个句号。对于努某某而言尽管自己有各种不是,但持续的遭网络攻击其实也不好受;对于浙江大学来说终于能给广大群众一个交代。同时也承认之前的工作存在问题,管理、校规需要完善。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希望浙大以此为教训,继续立德树人,培养国家需要的人才。
alexi2012
当然是迫于舆论压力无疑。
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各位网友积极参与并推动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性。
如果没有网络舆论的介入,浙江大学努某某这个事,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将会以第一次“留校察看”的处分终结。
因为很显然,在浙大的校规中,给予触犯刑法学生的处分是留校察看以上(包括留校察看和开除两个选项),学校已经做出了决定(即留校察看),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外力介入,学校是没有去修正这个结果的动力的。
然而让浙大没有想到的是,这件事居然在网络上掀起了这么大的风波,连多家重磅官媒都转发了相关报道,就连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也在与美帝斗争的百忙中抽出空来,关注了此事
这就把浙大架在二梁上下不来了。
这个脸绝对丢不起。
而且,现在正值高考招生季,各个学校树立正面形象都来不及,这倒好,口碑一下跌到谷底,再不有所行动,要是影响招生可就划不来了。
毕竟,在B站上的浙大招生宣传片都成这样了:
于是乎,浙大只好亡羊补牢。按照学校的第二次通报,学校做了很多工作,多方调查啦,听证会啦,等等。
当然,这并不是人们关心的,人们想要的,是一个能接受的结果。
还好,浙大给了:开除!
再次重申,如果没有广大网友的参与,绝对不会是这个结果,所以,这次,要感谢键盘侠们。
蓝风波波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我觉得可能有这方面的原因,但也不全是,还有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学校在自纠,毕竟一开始的处罚“留校查看”,有点太不把强奸犯当回事了,这就不是轻,这是太轻的处罚了,而现在开除学籍,可能也是想在广大网友面前挽回一点颜面。
不知道浙江大学一开始的处分是怎么就下出来的,一个成年人,还是强奸犯,学校给这的处分竟然是留校查看,这还是学校吗?这还是教书育人的神圣地方吗?如果再有别的学生犯错,还怎么去处理?处理轻了,根本就没什么作用,如果你处理重了,那么学生们会认为强奸犯都能留校察看,凭什么这样对我们?所以浙江大学一开始的处分有点太随便了,
现在将努某某开除学籍,一是迫于舆论压力,二是为了以后方便管理其他的学生,三是为了挽回自己曾经丢去的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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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浙大不希望那些高分考生在网络上刷到全是关于此事件的讨论信息,而且是负面的对浙大很不利的言论,影响有多大,浙大输不起,没有优质生源,高校排名没有影响?
2019年2月22日凌晨,浙大学生努某某趁被害人醉酒之际,将其带至校外自己的出租房内,先是强行抚摸被害人的隐私部位,后意图与之发生性关系,被害人不停反抗并声称要报警,努某某因害怕对方报警而停止继续犯罪。
法院量刑2020年7月14日,浙江大学发布一则通告,称该校这名2016级学生努某某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对于法院的判刑,网友们没有任何质疑,因为法院判刑不会考虑所谓的少数名族、初犯或者家庭贫困等因素,而是基于事实,按依法判刑,任何人胆敢以身试法,不管他是啥身份、有啥背景,都逃不脱法律公正的审判!
学校初期处理:学校对于这样的事件处理似乎网友们并不买账,学校仅仅做了“留校察看”的处分,不痛不痒,这似乎完全没有考虑受害者的心理,同时,也让我们对高等教育有了质疑,到底是学业重要还是一个人的德更重要呢?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罚,这样的人可能将来成为一个高级知识犯罪分子!而浙大处理的依据居然是考虑了民族、初犯、家庭贫穷等因素,其实在高考录取的时候已经从政策给予了一些照顾!
我们看看努某某时候所发的朋友圈,他似乎觉得他是胜利者:
连发多条朋友圈,“我快乐回来了!”歌舞升平、岁月静好”这是有悔改之意嘛?或许有,但值得怀疑!
更重要的是,浙大的处理意见是否遵循了学校对违纪学生处理的相关条例?难不成在制定大学学生行为规则和处罚规则的时候会有几个版本?分民族、分家庭成分、分初犯还是多次违规?
如此处理不得不让人感觉毫无任何任何依据或者避重就轻的感觉,或者并不是综合讨论的结果,可能就是某个人“领导”的意见以讨论的形式形成最后结论!
换个觉得来考虑,学校可能考虑到努某某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所以学校的层面没必要重处,本着教育为目的给努某某继续学习的机会!
这样看似乎浙大的处理也没有大的问题,可是网友并不买账,各种质疑的声音、口诛笔伐铺天盖地指向了浙大,浙大坐不住了!
网络压力、网络举报等等导致第二个处理版本来了:开除学籍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网友们一方面对学校的处理不满意,觉得太过草率,强奸罪对于学校校规校纪来说是非常严重的,应该开除!
差不多同时期其他大学处理就完全不一样,哈工大计算机专业两名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因在选修课考试中找人替考、作弊,被学校开除!
前期国科大研究生季子越在境外社交平台发表一系列不当言论,学校调查后,立即对其做出开除的决定!
总之,虽然目前浙大对前期的处理做了修正,也算及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至于是不是网络的力量,我想应该有一部分,但不应该是决定性因素,正值填报志愿关键时刻,考生如果也不认可学校最初的处理意见,会不会对学校的价值观更或者女学生会不会考虑安全性呢?学校的名誉和需要优质生源是必须保证的,我想这才是重点!
个人理解,切勿当真,欢迎留言交流你的观点!
月蓝雪
浙江大学经过研究,终于对努某某重新做出了处分决定:开除努某某的学籍,这处分虽然来得迟了点,但是可谓是大快人心。
浙江大学原来对努某某的处理其实没有违反校规,但是却不足以平民愤。恰好在这件事情发生以前,哈工大刚刚处理两个考试作弊的学生,比起考试作弊,强奸未遂从性质和影响上肯定更为严重,于是,浙江大学重新处理了努某某。
1.迫于舆论压力。
浙江大学这次修改对努某某的处理,肯定与外界压力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为之前的处理考虑到努某某来自少数民族地区,属于贫困学生,再加之是初犯,浙江大学本着教育学生为目的,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所以从轻处理。
但是,网上爆出此人并非初犯,有多名女生被他非礼、亵渎,而他也并不贫困,更让人气愤的是他在受到留校察看的处分那天,还在蹦迪,还发与女朋友恩爱的朋友圈,同时又与多名女生交往,成绩差,如此等等,让浙江大学的处理实在难以服众。迫于压力,浙江大学只能重新调查,做出处理。
2.整顿校风校纪的必要。
浙江大学作为全国名校,必须有着良好的校风校纪,再加上事发时正值高考之后,如果不处理好,必定会影响浙江大学的声誉,对新一年的招生工作必定会有影响,特别是家有丫头的一定会慎重报考。
因为如果对努某某不严肃处理,难保不出现第二个、第三个努某某,这让家长如何放心把孩子送到浙江大学呢?男孩怕学坏,女孩怕不安全。浙江大学赌不起,他不能为了保全一个学生,而输掉新学年招生。
结束语:一所学校的校风校纪对学校非常重要,作为大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不给学校添乱,也不给自己人生添乱,否则“偷鸡不成蚀把米”,到最后,没有谁能保全你,也没有人能替你的错误买单。
Ζou‘S
浙江大学努某某因强奸罪,于2020年4月被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此后浙江大学针对缓刑结果,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但是,后来又曝出努某某在校期间曾经对多名女性有猥亵行为,学校在经过调查之后再次更改了处分决定,最终决定开除努某某。
今天我们就来针对这一事件深入的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肯定的一点,那就是这一次浙江大学对于此次学生犯罪行为给予的处分基本来说还是比较恰当的。
首先在第一次处分的时候,其基于的事实是努某某因强奸犯罪被判缓刑,按照浙大的处分规定,给予缓刑的学生是可以保留学籍留校察看的。所以第一次对该生的处分是合理的。当然当时确实存在许多来自社会的声音,要求开除该生。
但是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在努某某一系列事件曝光出来之后,浙江大学基于后续的事实进而加重处分,并且按照程序进行了听证,最终对其作出了开除的处理。所以整体来看,并非是因为媒体舆论的压力促使浙大改变处理决定,当然媒体舆论在曝出努某某后续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当中确实起到了社会大监督的作用。
对此,笔者认为,学校对于学生的处分和法院的审理判决都必须秉持客观公正,而不应当受到权力和舆论的裹挟。被权力胁迫,那是明目张胆的徇私枉法,被舆论胁迫,同样是在压力面前丧失了公平正义。
社会舆论发挥监督作用是积极的,但是同样我们也要看到网络中存在的暴力裹挟现象,在真相未明的情况下,一些人武断的、片面的就下结论,进而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这样的现象同样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应该允许的!一切都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努某某能够考上浙江大学,可见其学习成绩是非常的出类拔萃。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成绩优异的大学生竟然在道德水准、价值理念、法治思维层面却存在着极大的缺陷。
因为高考,使得我们凡是能够跨进大学门槛的学生都具备极强的学习能力,但是为什么偏偏这些做人最基础的东西恰恰没有学到呢?
不得不说,我们的教育确实培养出了很多人才,但是在“教书”的过程中是不是忘记了“育人”呢?
孩子的成长第一位是家庭环境,第二位的就是学校的学习环境,而主导学习环境的就是孩子的任课老师。我们的老师是不是在片面的强调升学率?是不是因为学生成绩好,就放松了对其个人人格、品格的塑造?甚至于一些老师自己就把一些扭曲的价值观、人生观传递给了我们的孩子?
比如说,类似方方这样的大学教授,就甘受敌对势力利用,公然发表诋毁国家的言论;比如说有的老师自己作风不正,在校内搞婚外情,或者猥亵、强奸女学生,这样的事情对我们的孩子难道没有负面影响吗?
所以,对于我们教师队伍的管理依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实事求是的讲,现在的教师实际上是一个压力大、风险大、收入低的高危职业,每天面临着巨大的教学压力,在管学生的层面重了不是轻了也不是,除了国内的知名学者教授而实际上大部分的教师工资却并不高。
在这样的情况下,教师队伍的管理就很值得我们思考了!
如果不能提高教师待遇,人家凭什么要操那个心?如果没有高的利益驱动,凭什么高素质人才愿意到这个行业里来?第三,没有教师职业的荣誉归属,人家怎么会有事业的成就感?
所以第一步,国家真的应该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尤其要提高教师待遇。
接下来便是严格管理,既然给了你高待遇,给了你高荣誉,让你在社会上享有盛誉,那么对你就要从严管理!为人师表,就必须要发挥表率作用,一旦有任何毁坏教师声誉的行为,就必须要剥夺你的待遇、荣誉、地位!
重奖与重罚并重,净化教师队伍,让教师既要教书又要育人,让我们的学生能够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图/来源于网络
文/华夏问长安
ocermeng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
这之中肯定有一部分迫于舆论的压力,要不是舆论监督努某某不可能这么快被重新处分,但最主要的原因应该还是浙大知错就改,毫不姑息的态度。我们应该对浙大宽容些,给浙大点赞!
一、犯罪学生劣迹斑斑,浙大处理引发争议近日浙江大学发布了一则关于对一位犯罪学生的留校察看处分处理意见,将浙大推上了舆论的风口,并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根据网上的资料,我们发现是一位姓努的2016级学生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这位当事人在校期间成绩处在末流,该系146位学生成绩中,他排144位。此外他挂科、缺考、作弊雨露均沾,至今线性代数没有通过,但却仍然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待遇。
让人最为愤怒的是,他的人品有极大的问题,他多次试图猥亵女性,这次更是因为涉嫌强奸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但这位自称忏悔的努某某,仍然在缓刑期间发布多次游玩朋友圈没有看出丝毫悔改的意愿。而本次当事人涉嫌强奸,浙江大学对其的处罚却比作弊学生更轻,这让社会普遍对这一意见产生了巨大的质疑。
二、舆情压力和社会责任的叠加,让浙大悬崖勒马不过可能是注意到了舆情舆论,或者是自身的社会担当,浙大很快就发现这样的处分可能并不妥善,所以立即就发布了再次审查的消息。
昨天晚上浙大校务会议决定,给予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学校称自从留校处分发布后,网络就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线索,也有相关当事人来校反映情况。学校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班子,受理来信来访,梳理网络举报,分成学业、经济、作风等小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各调查组仔细查阅了有关文书和视频材料,向数十位师生(含若干举报人)了解情况,并多次与当事人当面了解、核实,对有关线索进行多方取证、核实、审议,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处理程序合法合规,既体现公平公正又维护个人权利。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特权浙大从回应质疑到重新处分只花了半个月的事件,可以说这一次的悬崖勒马还是非常及时的。
浙大在通告中也称,浙江大学是一所具有优良校风学风的学校。一贯以来,他们十分重视维护立德树人、团结向上的育人氛围,但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无论来自哪里,什么出身,都一视同仁,严肃处理。个别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浙江大学的形象,但不会损害他们严肃校纪的坚定决心。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浙江大学的办学工作,共同营造更加安定美好的校园环境。
这也告诉我们,大学校园绝对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会面临法律和学校的惩罚,我们也希望浙大以此次事件为契机,继续完善学生管理,让自己的学生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
浙大从回应质疑到重新处分只花了半个月的事件,能够在不合理的事情上及时地知错就改,还是体现了一所985双一流名校的社会担当。
sanjizi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我觉得是舆论压力占据了大部分的因素的,如果没有媒体的舆论压力,重新修改决定的几率是非常小的。
首先,事件反常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此事是在十多天的时候发生的,当时的浙江大学的这个处罚决定非常反常,正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一个强奸犯被判刑期后,学校给的决定竟然是留校察看,对比学生作弊所给的处罚来看,这个决定是非常轻的,试想一个犯错误大的比犯错误小的所受到的惩罚竟然小,这不符合常理,所以这个决定被迅速传播,引起了全国上下的一片热议。
然后,事件发酵让舆论矛头直指浙大。大家热议之后把矛头直指浙江大学,认为浙江大学有包庇罪犯之嫌,“三人成虎”,一两个人去说这件事情不会引起注意,但是很多人去说你的时候,搁在谁的身上谁都会压力倍增,除非这个人脸皮厚的和城墙一样,什么都不要了,浙江大学能否牺牲这么大的代价去保努某吗?我想这是不可能的。
接着,形势发展让浙江大学压力倍增。浙江大学进行了调查,经过十多天才回应,在这十多天里面,舆论对浙江大学有着各种各样的评论,但是大多都是对其不利的,而这个时期正是高考结束,填报志愿的时候,如果再不发出回应的话,对招生有很大的影响,毕竟这件事情影响太恶劣了,对以后浙大的发展不利
最后,浙大深夜发文更正决定消除影响。浙江大学为了避免夜长梦多的局面,加上网上爆料的多半属实,所以连夜发表决定,更改对努某的处罚,开除其学籍,并承认错误,为的就是消除影响。而这些事情的贯穿都有舆论的监督,舆论的监督就是其迅速改正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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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妈
浙江大学学生努某,在校外与人就餐时,见对方一位女性酒醉的情况下,将其带至自己校外的出租屋,对其动手动脚,并触碰该女生的隐私部位,当该女生做出反抗,声称要报警后,努某做贼心虚,放弃了继续犯罪。该女生最终报警,杭州西湖区法院最终审理宣判,努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执行一年六个月。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作为努某母校的浙江大学,在对处理这件事情上的表现确实令人失望。作为国内排名前几位的名牌大学,在处理强奸犯努某问题时,竟然是留校察看一年,一年之后努某表现好可以申请解除该处理,既能顺利毕业,又能拿到学位证,还什么都不影响,天底下哪有这么样的好事。
而与此同时,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一名毕业生在已经找到工作的情况下,找人代考被学校发现,学校将两位学生做开除处理。浙江大学犯强奸罪而留校察看一年处理,哈尔冰工业大学考试代考被开除学籍,两厢比较起来,浙江大学对于努某的处理显然是过于放纵了,如此处理绝对,只考虑到努某的自身利益,受害女生的利益谁来保护。
就如题目所说,浙江大学此次重新对努某做出处理决定,就是在强大舆论的压力下重新做出的处理决定。浙江大学第一处理通报发布以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从民间到大学机构,从普通人到名人,这其中还包括浙江大学的校友们,大多数人都不理解作为国内的名牌大学的浙江大学,为何能够做出如此低智商的处理决定,如果努某犯下的是一般错误,处于对努某的保护和照顾,因为他是来自民族贫困地区的学生,社会各界理应给予更多的关照。但是努某触犯的不仅仅是校规,更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而且他的这种行为对社会有非常大的危害性,强奸罪,出自一位名牌大学的学生,怎么听都r让人感觉不可思议,而学校的留校察看一年的处理决定更是让人一头雾水,这种行为不是在保护学生,而是在保护犯罪。
浙江大学经过此次努某的处理事件,对其形象已经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一座名牌大学不仅仅要向学生们传授高精尖的专业知识,更要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道德观。而且此时又正逢高考的录取时间段,在强大舆论的压力下,浙江大学于7月31日晚发布对努某的最新处理决定,决定开除努某学籍。这个最终结果一公布,立即引起了网络上的各方关注,大家对于浙江大学知错能改的做法点赞。
但是,从浙江大学的这个通报中,我们依旧能感受到这份通报的不情愿色彩,之所以这么说,通报内容虽然对处理努某的决定过程进行了描述,但是我认为该通报中缺少的是浙江大学对于上一次处理决定的错误的反思,也就是说浙江大学起码在这份通报中要阐明一下学校对于上一次做出的处理决定的抱歉,但是通篇通报中只字未提这个事情,为什么对一个犯强奸罪的学生如此从轻处理的缘由没有说清楚,这是不是显露出一些不情愿的色彩呢?
作为国内的知名高校,对学生们的关爱和包容是应该的,但是关爱和包容是有一个标准、一个度的,超过标准和度依旧采取如此包容态度,我认为这就是不负责任,不仅仅是对学生不负责任,对学校自身也不负责任,对整个社会更是不负责任,这不是一个高校该犯的错误。同时,对于个人来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改正错误就是好同志,对于一个高校也是如此,要敢于正视自己的错误,而不是躲避,敢于承担责任,才能更加受社会各界,尤其是那些高考学子的欢迎,才能得到更多的尊重。
昕昕小鱼
俗话说得好:正义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努某某重新处分被开除学籍,这是一件对法律敬畏、对道德约束的一种认可,因此我觉得浙江大学的做的不错。那么浙江大学对努某某的处罚是出自于自身的决策,还是舆论压力呢?下面我就说说我的几个观点。
贫困地区走出来的高材生
浙江大学是中国的顶尖学府,是国家重点985、211大学,如果对中国大学综合实力进行排名,那么浙大能位列前五。努某某作为偏远贫困地区的学子,凭借自己的努力考入浙大,这证明他在读书期间花费了很多功夫,其学习能力也颇为不错。换言之,努某某在当地也属于高材生。
可是努某某进入大学后,不务正业,多门考试都存在挂科的现象,甚至在2019年2月份的一个晚上把醉酒女孩带入自己的出租房,强行接触了女孩的隐私部位,并且试图发生关系,因为女孩发声呼救并声称报警,因此努某某中止了犯罪行为。
努某某的惩罚以及努某某嚣张的态度
事情发生后,官方认为努某某犯罪中止,有自首情节,因此对努某某作出了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行一年六个月的惩罚。
而浙江大学经过讨论对努某某作出留校查看的处分,用浙大的话讲:努某某系初犯,因他是偏远地区的学子,又是少数民族,本着教育的出发点,这才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的处分。
事后努某某并没有反思,在其社交平台,努某某发出了一些胜利者姿态的言论,这在当地有不好的影响。
事情曝光,舆论哗然
该事经曝光后,很多网友都义愤填膺。有的网友认为努某某的行为违法法律,仅留校察看,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有的网友表示哈尔滨的两个大学生因为考试作弊就开除学籍,而努某某的问题比这两个学生严重多了,更应该开除;有的网友认为,堂堂的浙江大学,竟然作出如此不严谨的决定,这对浙大的形象有负面影响。
在这一系列的舆论压力下,浙江大学于2050年7月31日作出决定开除努某某学籍,众网友拍手称快。
总结:虽然过程比较曲折,但努某某最终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也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局。遗憾的是浙大作出这番决定确实是在舆论压力下实行的,所以有不少网友对浙大心生不满。难道郑强教授离开浙大后,浙大就变了吗?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安里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为“开除学籍”,有迫于舆论压力的成分,但又不单单是这样。
努某某是2019年二月犯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六个月。学校也是依照“ 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和缓刑的学生,学校可以处以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 ”的校规,参考努某有犯罪终止和自首的情节,加上他来自于贫困地区,又是少数民族,本着“治病救人”的目的,不想毁了努某某的前途,所以给了留校察看的处分,这本身应该没有问题。
但问题是:
①网友们发现了同样是高校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的不公平。因为哈工大两名学子因作弊而被开除,努某某犯罪却被留校察看,评判的尺度差别有点大。
②在努某某处理结果公布后,一些了解或者与努某某有交往的网友相继爆料了努某某的许多不良言行(经常挂科、骚扰女性等等),努某某的真实面目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如果这样的学生出自浙大这样的名校,简直就是给大学抹黑。
基于以上考虑,为了彰显公平、维护浙大的名声,并且惩前毖后,浙江大学将7月21日对努某某“留校察看”的处分,在十天之后,也就是7月31日重新处分为“开除学籍”。这既是大家舆论监督的结果,也显示了浙江大学有错必究的决心和态度,符合大家的期盼,这就更没问题了。
浙江大学是很多优秀学子向往的学校,它的所作所为必将长期的受到公众的监督,公开、公正、透明的处事作风将会使大学越办越好。
onlysmily
确实如此。昨天深夜浙大决定给予犯强奸罪的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至此前段时间在网上炒的沸沸扬扬的事告一段落了。
今年4月17号,浙大学生努某某因为犯强奸罪,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1年半。7月14号,浙江大学根据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然后这个处理结果就放在他们浙大的校内网上了,然后有一个同学就看到了学院内部发布发布的这个消息,随手就给他放到了网上,顿时引起轩然大波。
尤其是有网友发了哈尔滨工业大学有两个学生因为作弊被学校开除了的图片两厢对比就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讨论和质疑,作弊被直接开除而强奸只是留校察看。
7月20号,注意到了网上的讨论和质疑之声浙大开始开会研究,那么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更多的关于努某某的情况被网友不断地给挖了出来,比如说他的成绩在班上是倒数,再比如说有更多的受害女生站了出来,主动指证努某某是曾经如何如何骚扰自己,那现在浙大的后续调查结果已经出来了,这个结果应该说是合乎公众期待的。那在事件当中网友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广大网友的质疑和讨论,把这个事从一个校园内部事件变成了一个社会公共话题。
换一个角度来想,假如当初那个网友他没有注意到校内网上这个消息了,或者他注意到了,他没有把它放到网上,又或者放到网上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了,那这个事是不是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过去了,一个强奸犯就这样被保留学籍了。所以浙大选择在深夜发布这样的处理决定,看得出来作大师想尽快的平息事件,淡化影响,减少讨论。这个心情当然是可以理解,但是要想不被人说闲话,你就得自己行的端做的正。所以怎么样避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这是最重要的。对此你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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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予以“开除学籍”的处分,很大程度上是迫于舆论的压力。
此前,努某某趁被害人酒醉之际,将其带到出租房内,企图对女生进行侵犯,幸好女生不断反抗并且呼喊报警,努某某恶劣意图未能实现,并且因为害怕才停止了犯罪。
事后,努某某因其罪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而根据学校相关条例规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和缓刑的学生,学校有两种选择:
1、留校察看。2、开除学籍。
浙江大学刚开始选择的是留校察看,选择了最轻的一种处罚。而就是这种不痛不痒的处罚引发了社会的广泛热议。
一个被判了刑的罪犯,并且还是对女性实施不良犯罪的人,居然还可以堂而皇之地留在校园内,这让很多学生和网友都能以理解。
当初,浙江大学认为努某某是初犯,并且来自贫困地区,还是少数民族,所以给予较轻的处罚。
可是努某某也根本不是初犯,很多女生都曾被努某某欺负过,只是当时不敢说,这次曝光之后都出来发表了声明。
而且,努某某也根本不是贫困生,虽然他拿过助学金,但是他的成绩是一塌糊涂,并且还经常混迹于酒吧等声色场所,玩得起摄影这样烧钱的娱乐爱好。
并且,努某某的朋友圈发的都是夜夜笙歌的视频和图片,这样的人都是贫困生,那可能这个世界的穷人就太多了。
再根据同学和老实评价,努某某的成绩也相当差,都是排在最后几名。
姑且不论努某某的家世,就拿他的行为来说事,校园本应是一片净土,如果继续让努某某呆在校园,那么学生的安全谁来保障?
所以,努某某的事情一直让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并且普遍认为浙江大学初始惩罚并不合理,哈工大的学生都因为找同学替考期末考试而被开除,像努某某这样的严重罪行为何还能留校察看。
甚至,很多网友希望曾经在浙江大学任教的郑强教授站出来说话,当然,这次浙江大学改变处罚结果可能就有郑强教授出的一份力。
总的来说,不管浙江大学这次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罚是不是迫于社会舆论,但相信浙江大学的这个做法会让很多人觉得浙江大学还是值得信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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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在深夜零点左右发布对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决定,浙江大学也够拼的了,给人一种时不我待的感觉。
先来梳理一下努某某事件的来龙去脉。
2020年4月,杭州法院判决浙江大学学生努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7月17日,浙江大学对努某某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且在12个月后可以申请解除。曝光后,在网络上引起巨大反响,一时间浙江大学成了众矢之的。
将努某某重新顶格处分“开除学籍”,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几所大学对违规违法学生的处理,让浙大尴尬无比。
近期,哈尔滨工业大学两名大四学生因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起因是该学生已在深圳实习,为了省出回哈尔滨的机票钱,请同学替考期末两门选修课考试。这名学生即将入职深圳某顶级互联网公司,年薪30万元,如果没有了毕业文凭,他就失去了入职机会。
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季子越,因为在外网发表不当言论,尽管他已经公开道歉,仍被学校“清理门户”,将他开除。
而浙江大学努某某所犯强奸罪,是人类罪行中最恶心最无耻的罪行之一。可浙江大学认为努某是初犯,且已强烈悔罪,再加上他是今年毕业生,担心影响他的前程,因此对他从轻发落,来个不痛不痒的留校察看处分。
相对哈工大和中科院大学,浙江大学的这一处理决定明显有“护犊子”之嫌。
二、努某某的作死表现,让浙大无奈“痛下杀手”。
努某某一事被曝光后,他在校时的表现特别是在被叛缓刑后的表现,让人瞠目结舌。
整个大学期间,努某某经常挂科,网上流传的一份成绩单显示,在该专业128人中他排名126,堪称学渣。
他从大三起在外租房,经常出入酒吧,且消费大方,动辄大几千的花钱,但却拿过学校补助。他有女朋友,但有女生揭露他在玩游戏时还在撩妹,曾强迫小学妹发生关系。
某著名媒体曾报道称,努XX受处分一事曝光后,先后有9名女生向该报记者反映称,曾遭其猥亵、骚扰,其中还有发生在努某某缓刑期间。
而在浙江大学发布处分决定的次日,努某某依然在朋友圈晒自拍、发布旅游动态等。
随着努某某的丑陋面目被一层层扒开,浙江大学的老脸终于挂不住了,再不处理他,颜面何在?
三、爱惜百年老校羽毛,浙江大学不能再沉默。
浙江大学有着120年的办学历程。2020年软科中国大学排行榜上,它赫然排行第3位,仅次于清华北大。
有人觉得这起事件会对浙大招生产生影响,其实那是想多了,由于它在高校中的地位在那里摆着,恐怕没几个人能够轻言放弃。
但在公众心目中,大多对浙大“护短”的做法非常失望,确实有损它的社会形象。
将自己百年名校的声誉同一个劣迹斑斑的缓刑强奸犯捆绑在一起,岂不是自毁长城?如果再无动于衷,那只能说是迟钝麻木了,广大公众也会坚决不答应。
舆论压力确实是这次努某某被开除最重要的推手——舆论倒逼浙大重新开始调查,又在提醒它做出新的处罚决定要经得住公众置疑。
围观就是力量。该围观时就得围观,这也是一种社会责任。
您对此事有何看法呢?
风寂沙
当今社会任何个人和集体都不能忽视舆论的压力,从社会发展来看是有积极意义的,所以我认为浙江大学显然是收到了舆论的压力,才重新又审视自己对努某某的判罚是否合理。
事件还原:2019年2月22日凌晨,努某某趁着被害人醉酒,把其带到杭州市西湖区某出租房内,亲吻被害人并抚摸被害人阴部,然后想和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由于被害人极力反对并声称要报警,努某某停止性侵。第二天被害人报警并联系努某某,随后努某某到警察局自首,并叙述了整个案情的经过,警方根据案件情况,努某某停止了性侵且有自首行为,建议法院判处一年零六个月,且可应用于缓刑。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努某某强奸罪,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2020年7月17日浙江大学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给与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处理即日生效,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的处罚一发布,就得到全社会舆论的一片谴责,对于一个强奸犯居然没有被开除学籍,大家都无法想象。随后有媒体爆料,努某某在学校还有其它违纪行为,且有多名女学生受到过努某某的骚扰。
随着社会上舆论压力越来越大,浙江大学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判罚是否合理,那社会上对这件事的舆论导向是不是正确的呢?或者说浙江大学的做法到底对不对呢?
首先是努某某的行为被法院判定为犯罪,且被判处一年六个月的期刑,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给与开除学籍的处分:
1.违反宪法。。。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并受到处罚的。
4.代替他人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通过以上条例可以看出,显然努某某违反了第二条,学校是有理由开除学籍的,最近哈工大两名作弊的大四学生都被学校开除学籍,浙江大学对比一下显然自己在治学管理上有所懈怠。
看来社会舆论显然是有理有据,所以会引起重视,引发社会效应,于是浙江大学重新对努某某在校所有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
7月31日浙江大学校务会议经过慎重讨论,给于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因此浙江大学的这次对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罚是迫于舆论的压力的。
在清迈见小胖
同一所大学,用相同的校规,对同一名学生作出较之前更加严重的处理,如果没有强大的舆论压力,这种类似于自搧耳光的行为谁又能做的出来呢?况且,浙大作为中国高校排名前三的著名高等学府,想让其否定以前的处理决定,又是何等之难。
爱护学生,保护学生,这是任何一所学校都应该也是必须做到的,特别是对那些犯了严重错误的学生,更是要帮其改过自新,给其重新做人的机会。但是,对像努xx这样劣迹斑斑,犯下强奸重罪之徒,除了法律对其惩罚外,作为一名成人的大学生,其所在的大学必须给其最严厉的处理,而不是用各种理由为其开脱以轻处。
努xx的事件告一段落了,在为强大的媒体欢呼的同时,作为教书育人的高校更应该反思,我们为社会要培养什么样的大学生,为什么会发生努xx这一引起全社会关注和愤怒的事件,今后又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再发生。
小巫po的April
千呼万唤始出来,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完全是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如果不是网友们及时把这个事情公之于众,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恐怕这位努同学就要蒙混过关了,当时浙江大学对其留校察看的决定遭受了很多非议,对其学校的声誉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好在浙江大学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再次做出对努某某开学学籍的决定简直是大快人心,极其明智!
哈工大对考试作弊学生直接开除学籍,而浙江大学对强奸犯的处理是留校察看,如此处理焉能服众?哈工大的杨同学已经拿到了腾讯公司的offer,并且人已经在深圳实习,但是学校里还有两门选修科目需要他回来参加考试,于是杨同学耍起了小聪明,考虑到路途遥远来回机票也比较昂贵,便找到黄同学让其帮助替考,后来考试过程中被监考老师发现替考行为,然后报给了校领导,哈工大依据校纪校规很快就做出了对两人作弊考试作出开除学籍的决定,对于学生触犯学校底线的行为毫不手软。
而浙江大学的努同学因为涉嫌强奸罪,被杭州市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期限12个月到期可以申请解除。如果这位努同学的行为发生在哈工大,那可想而知结果必定是开除学籍,令人诧异的是浙江大学对其的处理决定居然是留校察看,有网友甚至调侃浙江大学的处理决定让哈工大的作弊学生情何以堪呢?如此的处理决定焉能服众?
努同学虽是少数民族学生,但是绝不能成为浙江大学对其从轻处理的理由之前浙江大学对努同学处理的时候,考虑到努同学为少数民族同学,念其初犯并且有自首和强烈悔罪行为,遂根据校纪校规对其作出留校察看的处理。其实当时浙江大学作出这样的考量是极其欠缺的,在校纪校规面前所有同学一律平等,岂能因为少数民族就能高人一等,如此想法岂不是沦为别人的笑柄。
其次浙江大学并没有对努同学进行深入的调查,据浙江大学的校友反映努同学并非初犯,曾经有过多次猥亵女同学的行为,只是这些同学碍于面子或者胆小并没有举报他,有同学曾经朵朵校友圈里发布:被这个人渣(努尔特)猥亵或者强奸未遂的姐妹私信我,后悔当时没报警,就这样让事情过去了,在这条留言下面还有别的同学反映自己也曾遭遇过类似的经历,由此可见这位努同学就是一名惯犯,而不是初犯。
结束语:一石激起千层浪,或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或浙江大学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于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学重新对努同学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决定,赢得了广大网友的一致赞扬。就是要对那些违反校纪校规或者触犯刑法的同学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这样才能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才能为祖国培养更多的栋梁之材。
icecream
大概率是,因为两次处理我们完全没有看到浙大的认错,做出错误处罚,只是改变了处理,但浙大并没有认错。
这件事情最大的错误之处就是学校的处理,对于一个强奸犯过于宽大处理了。学校高层肯定是因为其少数民族的身份,怕背上压力所以从轻处理。可是事与愿违,这种处理反而激化了民族矛盾,非但不能维护民族团结,反而加大仇恨。
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是浙大校训中的一层内涵,上次处理我完全看不出领导层对于校训的诠释。求是创新是浙大的校训,而上次事件的处理,让我们见识到对强奸犯的创新处理了。在别的大学作弊都有可能被开除,在浙大竟然包容一名强奸犯。
法院对强奸犯的判处是强奸中止,因为这个在意图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时,遭到被害人反抗,受害人并提出报警。强奸犯中止了犯罪,这也是法院从轻处理的原因,但是这不不能成为浙大纵容强奸犯的根据,这不能洗脱强奸犯人渣的根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浙大第一次处理声明中到其是贫困生还是初犯。就是这样一个贫困生多次出入酒吧,而且在朋友圈各种狂秀。这就是浙大对贫困生的新理解吗?
这个努某某经常带女生去酒吧并且强迫她们发生性关系,这就是所谓的初犯,没有被法院处理的犯罪就不是犯罪吗?
还有一条从挽救民族学生出发,就是这个靠着民族加分50分进入浙大并且成绩垫底的学生吗?
确实中国有两少一宽的政策,但是两少一宽政策出现的背景是八十年代防止“严打”在少数民族地区扩大化提出来的,当时很多少数民族的行为在当地不具有危害性,但是按照现行法律却会被定重罪。这种政策本来是对当时法律不健全的一种完善,但不是息事宁人的依据。
两少一宽不是纵容和妥协,但是在面对少数民族犯罪的时候,大多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完全没有理解两少一宽。
最后再来看浙大的声明,完全看不出任何认错的态度,迫于舆论压力改决定无疑。一个知名高校在做出错误决定之后,要敢于认错。在这个报考志愿的关键期,浙大的种种所为,让我们看不出任何名校该有的风范,反倒是处处维护一个强奸犯。
rpking
浙大的改变说明浙大管理的几个问题:一是缺乏规章制度,没有按规章办事,把处理学生当作儿戏,随意更改;二是缺乏法制意识,强奸不是一般违纪来处分,触及违法应该依法办事,大学生毕竟都是成年人,不是未成年的少年;三是由此上面两个而引发的随意性,这种随意性应该使浙大这一名校的声誉大打折扣。
7月3日晴
浙江开除努某某,舆论给它的压力确实是很大的,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就是因为迫于舆论压力努某某被浙江大学开除了。
毕竟努某某是一个强奸犯,关键还是一个惯犯,这样的人若是不被开除,肯定会给浙江大学造成不好的影响的。
现在又是招生季,浙大不得不谨慎应对这个事情呀!
一开始浙大说努某某是初犯,然后没有给他处分,只是留校观察。这让很多网友觉得感到不爽,这可是一个强奸犯呀。哈工大作弊的学生都被开除学籍了,浙大强奸的没有开除,这一对比,浙大确实有袒护努某的嫌疑。
舆论不满也是情有可原的。
关键是还有很多受害人,站出来发声了,他们用自己的手还行为,证明努某并不是一个初犯,而是一个惯犯,简直就是恶迹满满!
成绩全年级倒数,整体混迹在各大酒吧,这还是所谓的贫困生,这样的学生若是得不到处罚,简直是天理不容呀!
这件事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被越来越多的媒体报道,浙大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问题。
这不是就在昨天夜里,浙大宣布了对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理。
现在可以说努某某这样的害群之马被开除了,对于浙大来说这是一件好事,毕竟最终他们还是没有庇护了努某某。
浙大还是维护了自己的声誉的。
更重要的是,浙大给了关注这个事件的网友和媒体们一个交代。努某某这样的劣迹斑斑的人,就应该被开除学籍,甚至是被判刑。
只有这样才能让图谋不轨的人心有余悸!
总结:努某某得到这样的处罚,也是罪有应得。学生本来是以学业为重,况且还是在浙大这样的高校,若是学生都像努某某一样,这个学上得还有什么意义呢?
再就是希望浙大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一定要考虑道德方面的,先重道德再重才能,只有一个道德三观正的人,才能给社会传递正能量,才能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否则,无德的人即便是才能再大,也只不过是害群之马!
当然了媒体也是好样的,只要有媒体的监督,就会让更多的坏人得到惩罚。还有那个《平安经》的作者,不是也被开除了吗?
可以说这都是舆论的力量,都是媒体的力量!
梦雅
应该说是迫于舆论压力,如果不是网友的热议,浙江大学就不会重新调查努某某,不重新调查,就没有开除一说。
对于浙大开除努某某学籍的决定,很多网友表示赞同,认为浙大知错能改!
虽然这个“开除学籍”迟到了,但它毕竟还是来了。像努某某这样严重违法乱纪的学生不开除不足以平民愤!浙江大学,我们国家的所有正规大学都应该是优秀学生的摇篮,而不应当成为违法乱纪者的乐园!
此前,浙江大学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
对此处理结果,网友们纷纷议论,表示不满意者甚多,并且拿出哈工大两名学子因作弊而被开除的事件对比,认为浙大袒护学生,另外,又有一些网友扒出努某某生活混乱,学习吊儿郎当,性侵多名女生等不雅行为,要求浙大开除努某某学籍。7月21日,浙江大学大学表示对此高度重视,表示立即启动后续调查,一定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浙江大学信守诺言,对网友反应的有关努某某的犯罪事实展开了调查。
7月31日的深夜23时,浙江大学在公众号上发布最新决定,决定给予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处理学生违法违纪的事,对于一所学校来说本应该是很快的,浙江大学却必须比较拖拉,据说法院判决是4月份的事儿,并且明确努某某是触犯刑法,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开除才对。但学校犹豫不决,一直到7月17日才对努某某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要不是广大网友的质疑和要求,努XX这个毒瘤仍然不会除掉,他偷喜的同时会骂浙江大学给予他留校察看处分,然后继续危害社会。浙江大学只有开除他学籍才对。
拜娅
首先要给浙大肯定的是,他们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对努某某事件重新进行了调查处理,这就说明,浙江大学应该是从舆论当中了解到,他们此前的处理决定是欠妥当的,所以,他们赶在月底之前的最后一天,改变了之前给努某某留校观察处分,直接以开除学籍的方式,重新对努某某做出了处罚。这就说明,浙大已经做到了知错能改。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讲,浙大的这种改变也是迫于舆论压力,这一点,可以从浙大的处分声明当中就能够看出,浙大的处分声明当中就已经提到,7月20日努某某事件引发网络关注后,他们学校立即成立了专项工作组,专门对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取证,并最终查实努某某的违规违纪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不是舆论压力,浙大可能就不会改变此前的处理决定。
之前,浙大以努某某是少数民族,以及家里是贫困地区,且初犯为由,作出的处理决定为留校观察。当这一处理结果公布之后,在网上立刻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与不满,这也将浙江大学一下子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为网友们谴责的对象,也在一定程度上 使得浙大的名声一落再落,有网友质疑称,难道少数民族犯罪就可以从轻处理吗?
还有网友直接扒出努某某此前多次前往KTV消费的事情,这就说明,就算努某某是少数民族,也是贫困县的人,但是,从努某某的消费能力来看,他并不算贫困生,因此,浙江大学以少数民族和贫困县为由,做出留效观察的处理决定 才会让广大网友认为,这是浙江大学有一庇护努某某。要知道,努某某犯强奸罪事实非常清楚,法院已经对他判了刑,可是,浙江大学此前竟然以少数民族,初犯,和贫困县为由,对努某某做出“留校观察”的处理决定,显然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随着这件事情的持续发酵,浙江大学的舆论压力也就越来越大,于是他们从7月22日重新对努某某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并最终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罚决定。综上所述,浙江大学在对处理努某某这件事情上确实受到了舆论压力的影响。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说出自己的看法或补充,大家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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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表示,现已查实,努某某存在多项违纪违规行为。浙大学生奖惩委员会根据新查证的事实,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提出给予努某某重新处分的建议。经浙江大学校务会议慎重审议,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从留校察看到开除学籍,浙江大学重新处分努某,这个很难说跟舆论压力没有关系。恰恰相反,若是没有舆论、媒体、网友的介入,这个事件基本也就是以留校察看结束。另外,自然是本身处分存在问题。当然,从学校通报的情况来看,这是考虑到努某有其他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考虑到这些对其重新处分。
当然,这个事件引发热议了除了本身涉及强奸罪这种恶性犯罪以外,同时浙江大学给出留校察看的理由也是令网友不满意,特别是后面被曝出浙江大学对于处分存在尺度不一等等问题。浙江大学除了重新对努某进行处分以外,还表示将重新修订校规。
蓝蝴蝶K
不是。
舆论压力是个偏负面性质的词语,带有媒介审判的行为,如果浙江大学迫于舆论压力,他们早就可以撤销道歉,完全没有必要再用这么长的时间来处理问题。
他自己的官方报道以及我询问过浙大的部分学生来看,事由是多名学生联名举报,努某在缓刑判决后留校察看期间仍然有非常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而多名学生罗列相关证据,通过网络发布,引起大家的重视,转发评论,向外扩散,让民众深入到事件核心,进行监督。
显然根据既有事实来看,浙大的表述为:我们收到了举报,开始进行核查。昨夜的通报表明,事实属实,情况真实,多方考虑,给予处理。
网民们的关注,对于学生提供的基础事实的核查,这一系列的做法实际上是通过网络进行监督。基础事由清晰地呈现出努某不思悔改,屡错屡犯,对自身错误以及处罚熟视无睹,这样的事实让网友们形成统一意见,认定浙江大学的处理有失察查,要再度评估。并在后期监督其处理决定,跟进报道。
所以朋友们,这是舆论监督的胜利,网友们这一次是根据事实来进行的批驳,不是所谓的舆论压力,更不是非理性的表现。浙江大学有失查准,在监督之下做出决定,承认错误,这已经达到了大家的目的,我们的监督已经到位了。这是良性的监督,不是情绪的压力,往后这样良性的监督,需要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