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一般认为,篇幅在几千到两万多字的小说会被划归短篇小说。在它的特色中有所谓三一律——一人一地一时,也就是减少角色、缩小舞台、短化故事中流动的时间。另外,虽然它们时常惜墨如金,但一般认为短篇小说仍应符合小说的原始定义、也就是对细节有足够的刻划,绝非长篇故事的节略或纲要。中篇小说一般认为,篇幅在三万字至十万字之间的小说,也有少数十几万字也算是中篇而不算做长篇。一般认为是较容易成功的小说。因为对初涉创作领域的人而言,写作长篇易陷入多数的情节造成凌乱难收的困境,而写作短篇不是转折太少而单调、就是转折太多却显得拥挤。这时考虑将原本的构想改成中篇是一个广受推荐的建议。长篇小说一般认为,长篇小说字数过少算为长篇那确实也不恰当。长篇小说反映的事情很多,内容很丰富,字数过少很难成为长篇(除非少数内容极为丰富的)。而长篇小说字数最为不定,字数差距最大。有十几万字的(这算是长篇小说字数的底线了),更有上百万字甚至几百万字的长篇小说。如此长篇小说还可分为小长篇(一般的在十几万到三十万字间),中长篇(一般的是五六十万字),大长篇(一般要在八十万字以上),超长篇(一般的要达到一百五十万字)巨长篇(往往是几百万字数的,像二百多万字,三百多万字甚至过五百万字的)。如果作者打算表现人生中常见的错综复杂关系,则必须使用这么大的篇幅。通常就算是笔调轻松的长篇小说,也会有一个内里的严肃主题,否则很容易陷入无组织或是零乱。初涉者在写作长篇时最需注意全局对主题的呼应、结构的严密性、以及避免重复矛盾或缺漏。
三千字数小说算短篇吗
[作品]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
本书收录了茨威格文学创作中晚期的作品,分别是《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拍卖行里的奇遇》《月光巷》《日内瓦湖畔的插曲》《看不见的收藏》。《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讲述一位英国老太太的回忆,因一...
影子溪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即使喝下奈何桥边那碗遗忘前世的孟婆汤,
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去找到你。
——题记
一
在新婚之夜,我突然问了丁宇这样一个问题:“阿宇,我们总有一天会老去,直至死亡。如果可以让你选择,你希望自己最终的归宿在哪里?
话甫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大喜的日子问这样的问题,太煞风景了。
果然,丁宇沉默了。
我正想出言挽回时,丁宇却开口了。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这样,即使要喝下奈何桥边的孟婆汤,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找到你。”
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神色。然而,丁宇的话中所透出的认真与坚决,却让我感觉到一股巨大的震撼冲击着灵魂。
是的,那时,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丁宇是个性格很温柔的男人。我不知是否因为这样的性格阻碍了他,至今仍然在一家公司里当着一名普通的职员。当初结婚时,很多朋友都不理解我为何会选择他,毕竟,他一个月的薪水仅及我的四分之一。然而我始终执着的认为那颗温柔的心能抚平我每日的辛劳。
结婚大半年了,我们始终住在公司的一栋三层楼的小公寓里。虽然只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可我们都没有怨言,用丁宇的话说:“房子和面包总有一天会有的。”尽管我也想住进一栋漂亮的房子中,但这个物价颇高的城市让我只想先安排好每日的生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感觉到了一种悲哀。我曾经相信平淡才是爱的真实内涵,可日复一日的相同生活模式,让我开始心生厌倦。柴米油盐取代了浪漫激情,婚姻开始呈现的乏味让我对它未来的走向逐渐迷茫起来。
我多么希望丁宇也能感觉到,或者这样,他会做一些改变。但丁宇却似浑然不觉,每日如常。丁宇的文笔不错,还发表过一些小文章,所以,下班后总喜欢伏在桌上写写画画的。我想让他能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却总未见成效。长久下来积累的对婚姻的迷惘和悲哀让我的心逐渐麻木和封闭起来,再也感觉不到一丝丁
宇的爱。
许勇就是这个时候闯进了我的生活中。
公司搞了一次晚会,我独坐在舞池边品着红酒,百无聊奈之际,一个中年男人邀请我跳支舞。
晚上已经有很多人来向我发出过邀请,但都被我以各种理由婉拒了。然而面前这个男人,似乎举手投足间都散发出中年男性,特别是那种事业成功者特有的魅力,让我无法拒绝。
乐曲声中我和他轻轻拥舞在人群中。迷幻的灯光让我一时间有些晕眩。他在我耳边轻声说到:“陈冉!对吗?企划部的。”
我小吃了一惊,抬眼望着他。这个男人个子不是很高,大概只有1米76左右,然而那股气势却让我不得不去仰视他。
“很奇怪是吗?如果连手下员工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还怎么混啊!”他轻佻的语气却使我心中一紧,疑惑下,我张口就问:“你是……”
恰在这时,一支舞曲结束了。他拥着我,附耳轻言:“我叫许勇。你是今天唯一一个和我共舞的女性。”说完,翩然离去,只留下我愣在那里。
这个男人,就是我们公司的副总?而我,竞是今晚舞会中唯一和他共舞的人?
一丝虚荣的满足悄悄爬上了我的心头。
回到家里已是凌晨,推开家门,丁宇仍然在伏案疾书。见我回来,丁宇把书稿都收了,然后从厨房端了一碗面出来。
“老婆,累了吧?这碗是你最吃的……”
“鸡蛋肉丝面,对吗?”我打断了他的话。丁宇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结婚这么久,他还是像刚恋爱那会一样,经常用这个动作来表示他的不知所措。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打断了他的话,但今天总觉得自己像做了贼似的,脱口又说:“你除了会写写字,下个鸡蛋面,你还能做什么呀?”
丁宇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我有些愧疚地望着他手中那碗兀自热气腾腾的面,轻声道:“对不起,宇,我可能是太累了。”
丁宇也把表情放松了,柔声问我:“那,要不就早点休息?”
“嗯。”我点了点头。
晚上睡觉时我头一回背对着丁宇,当他自后抱住我时,我轻轻地挣了一下。
丁宇的手臂一僵,缩了回去。
我没有说话,黑暗中,脑海里一直出现着许勇那浑厚而潇洒的身形。
二
平淡的日子有持续了一个星期。
这天正好是周末。刚下班,许勇给我打来电话。我一点都不惊讶他是如何知道我的手机号码的,毕竟,他是我的上司。
到家时丁宇兴致盎扬地说两人一起去湖滨公园,因为从今天起免费对游人开放。我歉然说道晚上同事约着一起聚会。看得出丁宇很失望,但转而他有笑说玩开心点。
皇伦饭店是本市一座很有名的四星饭店。能在这里经常出入的人非富即贵。刚到门口,就看见一身藏青色西服的许勇立在那里。
我随着许勇步入大堂时,被眼前的华贵震住了。迎面正中央是一个彩色喷泉,喷泉背后的一个小圆台上,一位优雅的女琴师正弹奏着舒缓的乐曲,两边的餐桌上,尽是一些衣着高档时尚的男女。
下意识望了一眼自己那已是退出流行的着装,我不禁暗生惭羞。
我们在大堂一株棕榈树后的空位上坐下。这个地方视线很隐蔽,坐着可以窥见整个大堂而从外面却不容易看到里面。
几杯红酒下肚,我逐渐放松了自己。许勇端着杯子,含笑问道:“知道我那天为什么只请你跳舞吗?”
我不解。
因为你独自坐那的样子打动了我。“我更是不解了。公司里美女如云,我想自己并算不上最出色的。
“我挺羡慕你的丈夫。如果我有一位这样美丽的妻子,是不会让她在这样的青春里把双手变粗糙的”。
许勇话中的意思让我有些慌乱。这样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对你说着这种暗示性的话语,让我突然有了一丝害怕。至于到底在怕什么,在那一刻我自己也不明白。
我几乎是有些挣扎地说道:“不,许总。我丈夫是个很称职的男人。”
许勇竟然笑了出来:“你在自欺欺人!一个在幸福中的女人,是不该有你那样无助而茫然的眼神!它让你美丽的双眼失去了应有的神采!”
在当时,这番话重重击中了我的心事,我像一个孩子般伏在桌上哭了出来。半年多来的迷惘,被这个男人轻易的揭开了。
钢琴乐的旋绕中,许勇的手抚上了我的头发,耳畔,是许勇温柔的诉说:“小冉,让我来给你的生活重新注入光彩,好吗?”
仿佛有一道旋涡将我吸了进去,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那晚,我没有回家。
一个男人,点燃了我的激情,将我带入了那所——失乐园。
三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我过的如同贵族一般富奢。我总是挽着许勇,如同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出入各种高级社交沙龙中。这一切都是那样的真实,我却依旧恍惚如梦。
那晚我没有回家,丁宇并没有过多的追问。后来去了公司同事才告诉我说丁宇电话都打到她们那里了。我知道丁宇已经明白我向他撒了谎,可是他为什么没有揭穿呢?不过我和许勇的关系是很隐秘的,而那些高级社交活动又是丁宇难以涉足的。
可丁宇却比以前有了变化,回到家中只是写东西,如果我不问他什么他也免开金口。他的飘忽不定让我更生厌烦,莫名的,两人进入了冷战。
丁宇每日开始独自做饭,而我则和许勇在外面把日本料理法国大菜吃了个转。只是在一次回家时,看见凌乱的厨房和桌上几根火腿肠时,我的心中忽然有了一丝愧疚。
这天,我和许勇在一家商场里闲逛。这里面都是一些高档时装,可以说是专为许勇这类人设的。我想自己应该不在这类人中,但是原始的虚荣却被满足了。
我漫不经心浏览着两边衣架上价格高昂的服装时,许勇的脚步突然停了。我奇怪地望了他一眼,他却没有看我,只是说道:“那个男人一直在看着你。”
我顺势看去,身子一下子僵了,钉在了原地。
丁宇。
我一阵慌乱。这种以他的能力买不了的东西的地方是他从不涉足的,我做梦都没有了到他竟然会出现在眼前。
丁宇的眼神和复杂,仿佛很多东西铰在一起,那眼神,没来由让我心一痛。我抛开许勇,奔向丁宇:“丁宇,你听我说……”
丁宇转身跑了。
我顿在那里,紧咬着下唇,望着他消失的方向,一动也不动。
许勇走过来,搂着我轻笑:“好了,别看了,我送你回家!”我斜了他一眼,心里恨他还能笑的出来。就在那一瞬,我生出了一丝疲倦和后悔。我没有回答,任由他将我送到家门口。
家中,丁宇正在狠命吸着一支又一支香烟。灯光中,屋里弥漫着黄昏的呛人的烟雾。只这一会时间,丁宇竟憔悴的似乎有些苍老了。
我凝视着那张从相恋至今已五年的熟悉面容,眼眶有些湿润了。
丁宇又狠一口烟,掐灭了烟火:“小冉,既然回来了就早点睡吧。”
他的语气冷静的大出乎我的意料。我涌起一股不安,问道:“你……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他摇了摇头,露出一丝无奈而凄然的笑容出来:“不用了。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要好。”我咬了咬嘴唇,轻声道:“阿宇,我……”
丁宇摆了摆手打断了我的话,“小冉,别说了。我是真的不想听了,你和他的事,我其实早知道了。”我顿时望着他,却看见嘴角那丝苦涩:“别忘了,我的好多同学都混得比我好。我一直不相信他们说的,今天却亲眼看见。你和他在一起那种快乐的样子,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了。”
丁宇又点燃一支烟,深吸了一口,声音已有些哽咽:“小冉,我很愧疚。”
我哭了了;原来,他并非心中没有想法。我说:“阿宇,我们重新开始吧,好吗?”
丁宇只吸着烟,冷冷地望着我。那苍白的面容令我不敢逼视。
他的沉默,给了我清晰的答复。
四
一周后,我和丁宇把结婚证书换成了离婚证书。
走出法院的大门,我一时有些晕眩,仿佛一切都不是真的。
天气晴朗,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异样的味道。压的厚重的乌云似乎沉甸甸地压在了心上。
我们都没有说话。还是丁宇先开口:“走吧,回去把东西收拾一下,等他来接你。”
我听了无话,全身却空荡荡的,有种很强烈的失落。我想哭,是一种突然间的情绪。直到现在,这一切恍然如梦,而我竟不知身在何方。
回到那共同生活过的屋里,我便收拾着自己的衣物。我想把存折给丁宇留下,却被他拒绝了。
外面,响起了急促的喇叭声。
许勇来了。
我步到门口,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双眼。这屋里曾那样熟悉的味道将从此陌生,而我的心情却纷乱如麻,不知从何整理。
忽然,丁宇叫住我,递给我一个盒子。我询问的看者他,没有接。他的表情又现出了往日那种急促:“这……这是送给你的。就算是个纪念吧!”
“谢谢!”我想打开,被他止住了。
“别看了,走了再看吧。或者,永远别打开了。”
我又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望了一眼窗外,天气阴沉的可怕。虽然才下午五点多,却已然如黑夜降临。
悬挂的电灯莫名的摇晃起来,接着便熄灭了数秒钟。我无缘无故打了个寒噤。
屋外喇叭声又响起了。
灯又灭了。
忽明忽暗几次后,灯泡挣扎着送来一次光明之后,彻底灭了。就在那一霎,我竟看见了丁宇脸颊上垂落的眼泪。
房屋剧烈的抖动起来。
一切是那么突如其来。
仅仅是沉默了几秒,屋外便如炸锅般,人声鼎沸,各种杂乱无章将我的惊恐推上了极致。
天花板上的墙皮簌簌地掉了下来。房屋的抖动更剧烈了。
我感到世界末日的来临。
一双有力的臂膀紧紧抱住我,低沉而镇定的声音响在耳边:“小冉,别怕,我保护你出去,然后赶紧坐他的车走!”
就在说话的同时,屋外依稀传来汽车发动声。丁宇护着我,摸索着打开门,我大声叫道:“许勇!许勇!”
没有人回答。
房屋的抖动让我已经站立不住了,许勇竟然不顾我而先行逃生更让我全身冰冷,满心都是被欺骗的绝望。
“喀喇”一生巨响,几乎同一时间,我被丁宇用力推到一边。黑暗中,一个重物压在了我的腿上,剧痛下的我大叫了起来。接着便听到丁宇闷哼的一声。
我的恐惧支配了所有的思维,开始语无伦次:“那个混蛋!竟然先跑掉了!混蛋!”骂了半晌又一阵剧痛袭来,反而让我从歇斯底里中清醒了过来。我试探着开始呼唤丁宇。
黑暗中,丁宇的声音清晰地传来:“我没事。小冉,你有没有怎么样?”
“我的腿被砸着了,动都动不了。”我的声音里已有了哭腔,“那个xxx蛋,居然先逃掉了,混帐东西!”
丁宇没有回答,半天,叹了一口气:“现在别说这些没有用的话了。好歹我总陪着你啊。”顿了顿,他有些无奈: “看来得等到明天才有人救我们出去,我的腿也被压住了。”
这种地狱般的恐怖经历我从未有过,疼痛和恐惧让我已经无法正常思考了。
我觉得自己已经快崩溃了。
“小冉,丁宇叫我的时候声音中仿佛有一点笑意:”还记得咱们结婚时,你问我的问题吗?“
“……”
“你忘了?再好好想想啊。就是新婚之夜的时候。”丁宇的语气还是那么沉稳,我的心竟也安定了不少。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在这种危急时候提到这件事,但我还是老实回答了。
“你说,明天的报纸上会不会登一则新闻,题目……题目就是……地震中夫妻徇情双亡?”丁宇的声线颤抖着。我一慌,焦急地问道:“丁宇,你没事吧?”在这无边无尽的黑暗中,只有他才能让我觉得安心。
“我……我真的没事,你……还担心我吗?……咳咳……”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是长久的悄无声息。情急之下,我拼命挣扎着身子,腿上的剧痛瞬间冲击着大脑,我一下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悠然醒了过来。睁开眼,仍然是一片黑暗。恐惧如同一只巨大的魔掌抓住我的身躯,我极度无助地大声呼唤着丁宇。
良久,才听到丁宇微弱的声音:“小冉,我在……在这里,你……你还好吧?”
我终于痛哭出来:“阿宇,我……我怕……”
“别哭,别哭啊!”丁宇有些慌张,“我……我会陪着你,你别……别哭……”听着他强做镇定的安慰我,我的心仿佛被撕了一个大口。
“真的,别哭了。我……我以前不是说过,不管多……多危险,我都会在……在你身边……”丁宇的气息越来越急促。
“阿宇,你别吓我,别吓我!呜……”我泣不成声。
丁宇没有回答。
我慌了,心头狂跳。
“咳……咳……小冉,我……好想……睡……”
我的泪水如泉涌般不止:“不要,阿宇,你要坚持住,千万别睡着!”
“呵……呵,我……我不睡…我要陪……陪着你……到天亮……”丁宇的气息微弱地似在空起中飘荡。
一团火在我胸中燃烧起来,脑海中不断出现以前我们相恋时和结婚后的场景。虽然总是那么平淡,但现在我才发觉这种平淡竟是那么真实和宝贵。我一直在自我悲哀,却不明白自己所追求的幸福就孕育在这些平凡中。而我,直到这生死交关之时才发觉。
“小冉……我……好冷……,看来……我没办法……陪你了……”丁宇竟然还在自责!
“不!”我用尽力气大叫:“我不许!阿宇,你说你要一直陪我的,我再也不会离开你,我想和你过完这辈子!你答应我啊!”
黑暗中,是无尽的沉默。冰冷的空气里溢满了死亡的气息。
“对……对不起,小冉,我……我失信了……”
巨大的悔恨疯狂地噬咬着我的心,那种钻入骨髓的痛楚让我无出发泄,泪水却无法停止。我这才知道,这个用生命来拯救我的男人,是那样深沉地爱着我。然而,他的爱竟是用生命才让我真正明白!
无尽的悲伤中丁宇似乎在自言自语,只是声气却是极其微弱。
“如果……有一天……将……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你的怀中,即使……即使……喝下……孟婆汤,我……我来生……还是……还是会……找到……”
任凭我如何大声呼唤,却再也听不到丁宇的任何声音。撕心裂肺的悔恨让我彻底崩溃了。
冰凉透骨的寂暗里,只有我无止无尽的悲伤。
不知过了多少个小时,我终于被人从残垣断壁中救了出来。
眼前,是我这一生永远也不可能忘记的画面。
一面坍塌的墙死死压住了丁宇的大半个身子,只有左手臂和头还在外面。在丁宇的身下,一大滩血渍早已变成褐色。丁宇的脸庞仍对着我躺倒的方向,挂着笑容,似乎正准备继续安抚我的恐惧。苍白如雕刻的脸上,是一双永远也睁不开了的双眼。
我的胸口犹如被万斤重锤击中,一下子扑到他的旁边,抱着他的头,用尽了全身的气力嘶喊道:“丁宇——”
声音划开了废墟,却换不回永远沉睡的丁宇。
周围的救护人员无不潸然泪下。
五
一个月后,当许勇手持鲜花出现在医院时,被我当面把花仍到了他的脸上。病床边,是一叠散落的文稿,是丁宇在工作之余写的一本我爱我妻,里面,记述着我们自相恋以来所有的生活点滴。
我没有骂许勇,我不想让他卑劣的灵魂侮辱到我怀中的丁宇。
是的,我怀中的丁宇的——骨灰盒。
他说过,我的怀里是他最后的归宿。
我要他下辈子还能找到我。
泪水一滴一滴掉落在黑色的盒子上。那里面,是我一生唯一的记忆
天朗
1.短篇小说:字数以五千至一万五千字为原则。
2.中篇小说:字数以三万至七万字为原则。
其二:
中长篇小说一般没有明确的字数规定,
但作为严格的出版部门,一般以字数在8万以上,作为长篇小说,
2万—6万字或4万—8万字或者更低一些称为中篇小说。
微型小说,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
叶落花
长篇小说:它的首要特点是能容纳广阔丰富的社会生活,能反映人生的 重大题材,能正 反面地、纵向地反映整整一个历史时期;其次是,它容纳的人物多,各个阶级,各个阶层, 各个性格,男女老幼,上下左右,都能在其宏观的舞台上尽情表演;其三,它可以以一个主 要 矛盾为主线,也可以由几个主要矛盾交叉纠葛,情节十分复杂,线索重重叠叠,能多侧面、 多角度地展示五彩缤纷、风云变幻的大世界;其四是它可以为一个单纯的主题服务,也可 以包含多个主题、副主题,就如昆仑山脉的胸怀和大西洋的辽阔。众所周知的古典小说三 国演义、《红楼梦》,俄罗斯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 以及中国当代作家古华的《芙蓉镇》、莫应丰的《将军吟》,均属此类。长篇小说,一般在10万字以上。�
中篇小说:它的特点是,反映社会生活的容量比长篇小说要少,但比短篇小说要多,介乎这两者之间。但它还是有较大的舞台,较多的人物,较复杂的矛盾,较频繁的纠葛, 用来雕塑一个或几个主要角色,以展示社会中某一段重大事件,揭示生活某一发人深省的问题 ,它的结构当然不能象长篇小说那样枝叶繁多,但也不是短篇小说那样单纯集中。如果长篇 是海,它就是内陆的江河,尽管它不能象海那样一望无际,但它一泻千里,还是非常宏伟壮 观 的。如鲁迅的《阿Q正传》、韩少功的《爸爸爸》、方方的《风景》,均属此类。中篇小说 ,一般在两万字以上。�
短篇小说:它的特点是生活容量比中篇小说小,人物比中篇少,情节比中篇单纯,主题也较单一,但它常常截取生活中的一个富有代表性的横断面,人物集中,情节集中,结构严谨,叙述简练,能以小见大,借一斑而窥全貌,既能塑造血肉丰满的典型人物,又能迅速地揭示现实中的本质,如果戈里的《装在套子里的人》、马烽的三年早知道、何士光的种包谷的老人,均属此类。短篇小说,一般在2万字以下。
吟生 妳柞伴
简单摘录:
关于
的字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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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
1.
:字数以五千至一万五千字为原则。
2.
:字数以三万至七万字为原则。
其二:
中
一般没有明确的字数规定,
但作为严格的出版部门,一般以字数在8万以上,作为
,
2万—6万字或4万—8万字或者更低一些称为中篇小
窗边的小呆呆
比短篇更短的小
说完全符合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中忙碌的人们的阅读习惯,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人们为这类的小说赋予一个新名词和新定义。例如极短篇、精短小说、超短篇小说、微信息小说、一分钟小说、一袋烟小说、袖珍小说、焦点小说、瞳孔小说、拇指小说、迷你小说等,族繁不及备载,连专门的文学研究者也很难如数家珍分叙其定义,一般人更容易混淆,故总论之。一般认为小小说的篇幅应在两千字以下。因为题材常是生活经验的片段,因此可以是有头无尾、有尾无头、甚至无头无尾。高潮放在结尾,高潮一出马上完结,营造余音绕梁的意境。由于比短篇更短,字句也需要更加精练,题材能见微知著者为佳。一个意外的结局虽然能吸引眼球,但文章短还是要有伏笔呼应,甚至比起给予读者意外、应该更重视能否带给读者感动。
2.短篇小说(几千至三万字)
一般认为,篇幅在几千到两万多字的小说会被划归短篇小说。在它的特色中有所谓三一律:一人一地一时,也就是减少角色、缩小舞台、短化故事中流动的时间。另外,虽然它们时常惜墨如金,但一般认为短篇小说仍应符合小说的原始定义、也就是对细节有足够的刻划,绝非长篇故事的节略或纲要。所有小说基础,其发展初期并无长短之分,随时代而区分。今短篇小说多要求文笔洗练,且受西洋三一定律一时一地一物观念影响,使其更生动详实但也限制其发展。
3.中篇小说(三万至六万字)
一般认为,篇幅在三万字至六万字之间的小说。也有少数十几万字也被算作中篇而不归于长篇,这取决于文章内容的丰富度。其容量大小、篇幅长短、人物多寡、情节繁简等均介于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之间,通常只是截取主人公一个时期或某一段生活的典型事件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某个方面,故事情节完整。线索比较单一,矛盾斗争不如长篇小说复杂,人物较少。所以,相比于长篇,中篇小说比较容易把握,也更容易成功。因为对于初涉创作领域的人而言,写作长篇易陷入多数的情节造成凌乱难收的困境,而写作短篇不是转折太少而单调、就是转折太多却显得拥挤。这时考虑将原本的构想修改中篇是一个广受推荐的建议。
4.长篇小说(六万字或十万字以上)
樱桃小叶子
关于中篇小说的字数界定
其一:
1.短篇小说:字数以五千至一万五千字为原则。
2.中篇小说:字数以三万至七万字为原则。
其二:
中长篇小说一般没有明确的字数规定,
但作为严格的出版部门,一般以字数在8万以上,作为长篇小说,
2万—6万字或4万—8万字或者更低一些称为中篇小说,
Daylight
连载长篇字数在20万字以内,一般长篇8-12万字,中篇3-6万,短篇1-3万 补充: 短篇小说 平均篇幅在万言左右的小说会被划归短篇小说。在它的特色中有所谓三一律——一人一地一时,也就是减少角色、缩小舞台、短化故事中流动的时间。另外,虽然它们时常惜墨如金,但一般认为短篇小说仍应符合小说的原始定义、也就是对细节有足够的刻划,绝非长篇故事的节略或纲要。
中篇小说 平均字数三至四万字的小说,一般认为是较容易成功的小说。因为对初涉创作领域的人而言,写作长篇易陷入多数的情节造成凌乱难收的困境,而写作短篇不是转折太少而单调、就是转折太多却显得拥挤。这时考虑将原本的构想改成中篇是一个广受推荐的建议。
长篇小说 字数在六万字以上会被划归长篇小说。如果作者打算表现人生中常见的错综复杂关系,则必须使用这么大的篇幅。通常就算是笔调轻松的长篇小说,也会有一个内里的严肃主题,否则很容易陷入无组织或是零乱。初涉者在写作长篇时最需注意全局对主题的呼应、结构的严密性、以及避免重复矛盾或缺漏。 补充: 小小说(微型小说):1500以内 、 小Ⅲ 的感言: 这个,内个。。
yiqiejiechen
an宁丫丫
1.微型小说(数百至几千字)
比短篇更短的小
说完全符合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中忙碌的人们的阅读习惯,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人们为这类的小说赋予一个新名词和新定义。例如极短篇、精短小说、超短篇小说、微信息小说、一分钟小说、一袋烟小说、袖珍小说、焦点小说、瞳孔小说、拇指小说、迷你小说等,族繁不及备载,连专门的文学研究者也很难如数家珍分叙其定义,一般人更容易混淆,故总论之。一般认为小小说的篇幅应在两千字以下。因为题材常是生活经验的片段,因此可以是有头无尾、有尾无头、甚至无头无尾。高潮放在结尾,高潮一出马上完结,营造余音绕梁的意境。由于比短篇更短,字句也需要更加精练,题材能见微知著者为佳。一个意外的结局虽然能吸引眼球,但文章短还是要有伏笔呼应,甚至比起给予读者意外、应该更重视能否带给读者感动。
2.短篇小说(几千至三万字)
一般认为,篇幅在几千到两万多字的小说会被划归短篇小说。在它的特色中有所谓三一律:一人一地一时,也就是减少角色、缩小舞台、短化故事中流动的时间。另外,虽然它们时常惜墨如金,但一般认为短篇小说仍应符合小说的原始定义、也就是对细节有足够的刻划,绝非长篇故事的节略或纲要。所有小说基础,其发展初期并无长短之分,随时代而区分。今短篇小说多要求文笔洗练,且受西洋三一定律一时一地一物观念影响,使其更生动详实但也限制其发展。
3.中篇小说(三万至六万字)
一般认为,篇幅在三万字至六万字之间的小说。也有少数十几万字也被算作中篇而不归于长篇,这取决于文章内容的丰富度。其容量大小、篇幅长短、人物多寡、情节繁简等均介于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之间,通常只是截取主人公一个时期或某一段生活的典型事件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某个方面,故事情节完整。线索比较单一,矛盾斗争不如长篇小说复杂,人物较少。所以,相比于长篇,中篇小说比较容易把握,也更容易成功。因为对于初涉创作领域的人而言,写作长篇易陷入多数的情节造成凌乱难收的困境,而写作短篇不是转折太少而单调、就是转折太多却显得拥挤。这时考虑将原本的构想修改中篇是一个广受推荐的建议。
4.长篇小说(六万字或十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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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中、短篇小说是以篇幅的区分的,但是文学理论界却从来没有严格而统一的标准。以字数来说,长篇小说一般在几十万字以上,多的达几百万字;中篇小说则几万字到十几万字不等,有的达二十几万字;短篇小说则从几千字到几万字,长的也会达到十几万字。所以单纯从字数来说,比较长的中篇小说接近于长篇小说,而比较长的短篇小说则又接近于中篇小说,界限非常模糊。要较好地区别三者,不仅要从字数上去区别,还要结合小说容量的大小、人物是否众多、故事情节是否错综复杂、对社会背景和自然环境描写是否详细等方面来考虑,长篇小说对这些方面的要求最严格,短篇小说相对来说在这些方面的信息量最少,中篇小说介于两者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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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多少,是区别长篇、中篇、短篇、微型小说的一个因素,但不是惟一的因素。人们通常把一千字之内的小说称为微型小说一千字到一万字的小说称为短篇小说,一万字到十万字的小说称为中篇小说,十万字以上的称为长篇小说。这只是就字数而言的,其实,长、中、短篇小说的区别,主要是由作品反映生活的范围、作品的容量来决定的。长篇小说容量最大,最广阔,篇幅也比较长,具有比较复杂的结构,它一般是通过比较多的人物和纷繁的事件来表现社会生活的,如《红楼梦》。中篇小说反映生活的范围虽不像长篇那样广阔,但也能反映出一定广度的生活面,它的人物的多寡、情节的繁简介于长篇与短篇之间,如《人到中年》。短篇小说的特点是紧凑、短小精悍,它往往只写了一个或很少几个人物,描写了生活的一个片断或插曲。短篇小说所反映的生活虽不及长篇、中篇广阔,但也同样是完整的,有些还具有深刻、丰富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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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长篇字数在20万字以内,一般长篇8-12万字,中篇3-6万,短篇1-3万 补充: 短篇小说 平均篇幅在万言左右的小说会被划归短篇小说。在它的特色中有所谓三一律——一人一地一时,也就是减少角色、缩小舞台、短化故事中流动的时间。另外,虽然它们时常惜墨如金,但一般认为短篇小说仍应符合小说的原始定义、也就是对细节有足够的刻划,绝非长篇故事的节略或纲要。
中篇小说 平均字数三至四万字的小说,一般认为是较容易成功的小说。因为对初涉创作领域的人而言,写作长篇易陷入多数的情节造成凌乱难收的困境,而写作短篇不是转折太少而单调、就是转折太多却显得拥挤。这时考虑将原本的构想改成中篇是一个广受推荐的建议。
长篇小说 字数在六万字以上会被划归长篇小说。如果作者打算表现人生中常见的错综复杂关系,则必须使用这么大的篇幅。通常就算是笔调轻松的长篇小说,也会有一个内里的严肃主题,否则很容易陷入无组织或是零乱。初涉者在写作长篇时最需注意全局对主题的呼应、结构的严密性、以及避免重复矛盾或缺漏。 补充: 小小说(微型小说):1500以内
从百度中搜索到的,并非本人答案
加勒比海船长
小说的分类 小说按其篇幅长短分为长篇、短篇和
中篇。长篇小说指篇幅长、描写错综复杂的事件和众多
的人物,反映比较广阔的社会历史画面的作品。关于长
篇小说的特点,别林斯基指出:“也许,长篇小说更适
合于诗情地表现生活吧。的确,它的容量,它的界限,是
广阔无边的;它比戏剧更不矜持,更不苛刻,因为它吸
引人的不是局部和片断,而是整体,包容着这样的细节,
这样的琐事,分开看时似乎是不足道的,但和整体联系
起来看,在作品的全体性上看时,却有着深刻的意义和
无边的诗意;……长篇小说的形式和条件,用来诗情地
表现一个从其对社会生活的关系中所看到的人,是更为
方便的,我以为它的异常的成功,它的无条件的支配权
的秘密,便在这里。”(论俄国中篇小说和果戈理君
的中篇小说,别林斯基选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
社,1958年版)短篇小说指篇幅短,描写不多的人物,比
较单纯的故事情节,反映生活的某一纵切面或横断面,以
突出刻画一两个人物性格的作品。关于短篇小说的特点,
鲁迅指出:“在巍峨灿烂的巨大的纪念碑底的文学之旁,
短篇小说也依然有着存在的充足的权利。不但巨细高底,
相依为命,也譬如身入大伽蓝中,但见全体非常宏丽,眩
人眼睛,令观者心神飞越,而细看一雕阑一画础,虽然
细小,所得却更为分明,再以此推及全体,感受遂愈加
切实,因此那些终于为人所注重了。”(〈近代世界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中篇小说指介乎长篇与短
篇之间,描写若干人物和不太复杂的故事情节,具有比
短篇更有深度和广度而生活容量又不及长篇的作品。其
字数一般多在 3万字到10万字之间。不过在短的中篇和
长的短篇之间、长的中篇和短的长篇之间,并没有绝对
的界限。
转载!
DANDAN1225
短篇小说一般认为,篇幅在几千到两万多字的小说会被划归短篇小说。在它的特色中有所谓三一律——一人一地一时,也就是减少角色、缩小舞台、短化故事中流动的时间。另外,虽然它们时常惜墨如金,但一般认为短篇小说仍应符合小说的原始定义、也就是对细节有足够的刻划,绝非长篇故事的节略或纲要。中篇小说一般认为,篇幅在三万字至十万字之间的小说,也有少数十几万字也算是中篇而不算做长篇。一般认为是较容易成功的小说。因为对初涉创作领域的人而言,写作长篇易陷入多数的情节造成凌乱难收的困境,而写作短篇不是转折太少而单调、就是转折太多却显得拥挤。这时考虑将原本的构想改成中篇是一个广受推荐的建议。长篇小说一般认为,长篇小说字数过少算为长篇那确实也不恰当。长篇小说反映的事情很多,内容很丰富,字数过少很难成为长篇(除非少数内容极为丰富的)。而长篇小说字数最为不定,字数差距最大。有十几万字的(这算是长篇小说字数的底线了),更有上百万字甚至几百万字的长篇小说。如此长篇小说还可分为小长篇(一般的在十几万到三十万字间),中长篇(一般的是五六十万字),大长篇(一般要在八十万字以上),超长篇(一般的要达到一百五十万字)巨长篇(往往是几百万字数的,像二百多万字,三百多万字甚至过五百万字的)。如果作者打算表现人生中常见的错综复杂关系,则必须使用这么大的篇幅。通常就算是笔调轻松的长篇小说,也会有一个内里的严肃主题,否则很容易陷入无组织或是零乱。初涉者在写作长篇时最需注意全局对主题的呼应、结构的严密性、以及避免重复矛盾或缺漏。
Mikami Miki
yifei
灯火通宵
爱嘟嘟ADD
澄子团长
hermit的wowo
正好我这里有两本,也确实不错。
一,《套中人》
这本书是契科夫短篇小说集,里面一共收录了22篇短篇小说。
契诃夫是俄国小说家,戏剧家,他和莫泊桑,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代表作有《变色龙》,《套中人》《万卡》,一个官员之死等,列夫托尔斯泰曾给他高度评价,称他为“语无伦次的艺术家”。
他的这本短篇小说集里面的短篇小说都是很出名的,每个小说都带走讽刺批判性,内容深刻,角度新颖,比如迟来的花朵,一个官员之死,《变色龙》等。迟来的花朵描写了一位破落贵族家庭的小姐的爱情悲剧,故事,极其深刻真实的反映了19世纪末俄国社会大变动的生活现实。
比如还有一个官员之死和《变色龙》不仅仅是讽刺小说,也还是写实之作,前者写了庶务官在看戏时打了一个喷嚏,吐沫星子溅到了一位大官的秃头上,从而大难临头似的惶惶不可终日,最后一命呜呼,后者是勾勒了阿谀权贵,见风使舵,的沙皇鹰犬的丑恶嘴脸。
契诃夫的作品说实话有很大的突出特点值得我们去阅读,他的作品真实,朴素,幽默。并且他的故事取材都是来自于生活,然而以小见大,画龙点睛,描写的反映的却是社会大问题。故事内容深邃,深刻,入木三分,不仅让读者豁然开朗,也让每个人回味无穷。
二,《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这本书是由韩寒监制的一本故事集,里面收录了24篇小故事,都是由不同的作家或者业务作家写的。
说实话这本故事集里面的故事都是相当不错的文章,我是基本把这个看完了。尤其里面的《一个人的北京》,北方的盛宴,地铁里的武士,老男人,扫雪记,一个歌手的情书。故事本身就是源自于生活,读起来亲切,温柔,语句温柔有思想。但是故事有的显得悲伤,淡淡的忧伤,有的显得深入骨髓。
一共就这些文章。
【建议】:挑一些里面适合自己胃口的文章读一读,因为可能不是所有的你都喜欢。虽然说这些小故事不是大作家所写,没有什么特别深邃的内涵,但是这些特别有助于自己的文采的提升和写作能力的提升。并且里面的文章排版比较好,适合快速阅读。
这本书很大的特色就是可读性高。还有配图,排版编辑的特别棒。
我是大脸毛
读啊!
相对来说,短篇由于篇幅短,读的时候不需要太多心理建设什么的(现在许多人对大部头长篇小说望而生畏),比较快捷。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短篇小说的容量小,其实内涵也超级丰富。
推荐一些我读过的一些比较好的短篇小说。因为我记性比较差,就列作者名了。排名没什么绝对先后,记起谁来了就列谁。
1.[阿根廷]博尔赫斯
小径分叉的花园《永生》死亡与指南针环形废墟刀疤《阿莱夫》等。
他的小说初看会觉得有点难,看进去了之后就会非常佩服,十分简洁,这个简洁指的是小说没有多余的部分。总的来说,内容跟哲学,宗教这些都脱不开关系,这点乔伊斯的也一样,或者说,大多西方作家都会在这里头找主题,这跟他们的文化有关系。
2[美国]福克纳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干旱的九月等
福克纳是个业内人士推崇,普通人认都不认识的大宗师,他长篇当然不错,短篇也很厉害。他的主题比较深沉,扎实。关于人性,现实,种族问题。短篇小说的技巧不是很现代,不比长篇那么有阅读难度。
3.[奥地利]卡夫卡
《在流放地》地洞《饥饿艺术家》《乡村医生》《判决》《变形记》等
对他除了喜欢就是佩服,他挖掘的不限于人性中的社会属性部分,而是更为深远的内宇宙。荒谬的不仅仅是社会给与当事人的反馈,更是来自自身的荒诞。我的理解是,更强调人的“个人”属性。
4.[美国]海明威
《乞力马扎罗的雪》麦康伯的短促幸福生活大双心河《杀手》《白象似的群山》最后一方平静地桥边的老人《老人与海》等
这位不用过多介绍了,私以为短篇胜过长篇。语言简洁干脆利落。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对话,啰嗦,口语,重复,看似什么都没说,却什么都说了。
5.[奥地利]茨威格
他的描写简直了!尤其心理的层层推进,太厉害了,细腻又动人。
6.[哥伦比亚]马尔克斯
巨翅老人漂亮的溺水者一场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礼拜二午睡时刻》等
我觉得马尔克斯去竞争下“几大短篇小说之王”是绝对没问题的,一点也不因为长篇的出色而失色。
7.[日本]芥川龙之介
我之所以还蛮喜欢他的,源自于他对人性那么犀利又凛冽的堪破。我始终觉得,日本作家都有种禁 欲式的孤独感。
8.[墨西哥]胡安鲁尔福
佩德罗巴拉莫等
这位大概比福克纳更不为人所知,但是他带给魔幻现实主义作家的影响却不容小觑。马尔克斯就受过他的影响。另外,此篇就阅读难度,在魔幻现实主义作品里算难的。
9.[中国]沈从文
《边城》三三丈夫等
沈老的语言,意境没得说,美死了。纯粹又剔透。我觉得是中西文化结合的最好的作家完全了无痕迹。
10.[中国]萧红
再来个中国的吧。不要被她的生活经历误导了,论作品,灵气逼人。如果再活的久一点,成就真不知会跑到那种高度去。她既有女性的细腻,又有穿透现实本质的敏锐,所以她的作品有时代问题的展示和思索,却不会因为题材的时代性被历史所淘汰。
暂时列这些,书单肯定不全,也有我的个人喜好在里头,还有些我没读过,没底气列进来,比如科塔萨尔的《南方高速》我只读了一篇,觉得很不错,可是一篇太少了,不好列。
xiaopingzi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刻在脑海
————————正文—————————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01
陈曦战战兢兢地站在高一(一)班门口,护住胸前的记分册,深呼吸一口气。
一群转着篮球的男生从她面前走过,不正经地吹了声口哨:“哟,小学妹。”
陈曦紧张得双手冷汗涔涔,她推开面前的门,放学后的教室里没剩几个人。
有一对男生和女生在吵架,女生不耐烦地扯面前的男生:“沈朝云,你给我下来。”
叫沈朝云的男生坐在窗沿边上,一只胳膊夹着扫帚,低头玩PSP,不正经地笑起来:“朱落同学,你把我扯下来,要是砸到你,算是谁投怀送抱啊?”
陈曦抬起头,正好看到他的脸。阳光落在他的脸上,是金光闪闪的英俊。
他亚麻色的头发长过了耳朵,没穿校服,戴了耳钉……陈曦目不暇接,这人把校规从头顶违反到了脚趾,也是颇费了一番心血。
陈曦有些怕他,但还是努力挺直腰杆,敲了敲门。奈何下手太轻,根本没有人听到。
朱落还在一旁说:“沈朝云,你到底要不要做值日了?待会儿检查的人要来了。”
“初中部那帮小鬼啊——”
男生话还没说完,抬起头,终于看到了站在教室门口的陈曦。他挑挑眉:“说曹操曹操到,小鬼。”
陈曦涨红了一张脸,结结巴巴地说:“检、检查卫生。”
陈曦就读的实验外国语学校有一条奇怪的规定——
从初一到高一,每周会选一个值日班级,负责全校的卫生,包括打扫公共区域和对各个班级打分。陈曦作为一个典型的高分低能儿,100米都跑不动,于是只能被分配了做卫生考评。
而此时这间教室,国际部高一(一)班,在全校都是赫赫有名的。
国际部,传说中金主云集的妖魔之地。顾名思义,这里的学生都不用参加高考,大部分人只打算随便混毕业,再去国外镀个金回来继承家业。
这帮人张扬跋扈,肆意妄为,连老师也管不住。所以听说陈曦负责国际部的时候,众人纷纷朝她投去了同情的目光。
坐在窗台上的男生似笑非笑地打量陈曦:“小孩,你过来。”
陈曦低着头,唯唯诺诺地走过去,快到他面前的时候,被过道上的椅子绊倒,整个人往地上一摔。陈曦心里“咯噔”一声,想,完蛋了。
千钧一发的那一刻,突然有双手伸过来,大力将陈曦给拽过去。等陈曦再回过神,就看到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而她正被他搂在胸前。
沈朝云乐不可支:“哦,原来这才叫投怀送抱。”
陈曦羞愧难当,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他哈哈 大笑,放开陈曦,抽走她怀中的记分册,扬眉看向陈曦。陈熙嗫嚅道:“一个垃圾扣0.5分,10分满分,你们教室有太多垃圾了,都扣到顶了。”
他颇为赞同地点点头,拍了拍陈熙,把胳膊下夹着的扫帚递给陈熙,努努嘴巴:“小孩,乖,接住。”
陈曦呆头呆脑地握住扫帚,不明所以地看着他。沈朝云双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把她像机器人一样转了一百八十度:“小孩,看到那边的糖纸了吗?”
陈曦同手同脚地走过去,默默地把教室扫了一圈。
半个小时以后,陈曦倒完垃圾走到沈朝云面前。他巡视四周,吹了一个不得了的口哨,笑眯眯地对陈熙说:“小孩,做得不错嘛。你看,现在还有垃圾吗?”
陈曦木讷地摇摇头。
“就是嘛,”沈朝云弯起一双桃花眼笑,“没有的话,为什么还要扣分呢?”
他一边说,一边侧过身,从讲台上拿了一支笔,稳稳当当且认认真真地放在陈曦的手心里。陈曦想了想,觉得他说得很对,于是老老实实地把“-10”给划掉。
朱落在一旁恨铁不成钢:“你别欺负人家小孩。”
沈朝云剑眉扬起:“哦?小孩,你说,我欺负你了吗?”
陈曦十分单纯地摇摇头。
沈朝云得意扬扬地冲朱落扮了个鬼脸,朱落拿脚踹她,两个人打闹起来。
陈曦垂下眼帘,转身离开教室。
第二天,陈曦又拿着记分册站在高一(一)班门口,把校服的褶皱压了又压。沈朝云还同昨日一样,坐在窗沿边上,冲她钩钩手:“哟,小孩,今天挺早的。”
陈曦走到他面前,默默接过他手中的扫帚。朱落正好买了两瓶珍珠奶茶回来,看到这幅情景,直用奶茶砸他的头:“净知道欺负人家小朋友。”
第三天,陈曦仍出现在高一(一)班的教室门口,可是没有看到沈朝云。她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失落,垂下眼睛。突然,一双手自她的头顶盖下,陈曦呆呆地回过头,就看到沈朝云流利地转动着篮球,挑挑眉毛:“小孩,你找我?”
朱落站在他身后,对沈朝云翻了个白眼:“脸可真大。”
陈曦不说话,指了指地上的垃圾。沈朝云弯下腰捡起纸团,展开来,冲着教室里喊:“老猪,你今天的数学是不是要考满分啊。”
“嘿,沈少,你料事如神啊。”
“啧,”沈朝云举起纸团,“答案都搁这儿写着了。”
第四天,陈曦刚走到楼梯口,就看到他站在出口逆光的位置,一下一下地转着篮球。
“哟,小孩,”沈朝云眯起眼睛笑,“你来了。”
第五天,也是陈曦做值日的最后一日,遇上高一(一)班的体育课,教室里一个人影都没有。陈曦默默走到后门,拿起扫帚。过了一会儿,学生们从运动场归来,站在教室门口,各个面面相觑,望着田螺姑娘的背影,怀疑是自己走错了教室。
沈大少爷吊儿郎当地走上楼,看到所有人都围在门口,不明所以地望了一眼。大家起哄:“沈朝云,你家小朋友找你。”
“噗——”沈朝云一口可乐喷了出来。
“让一让。”沈大少举着可乐,人群自动给他让出一条道。他咳嗽了一声,走到陈熙面前。陈熙低着头在认真扫地,一头撞上男生的胸膛。她揉着脸蛋抬起头,正对上一张似笑非笑的眼睛。
陈曦嗫嚅着解释:“反正你也不让我扣分。”
“小孩,”沈朝云乐得直不起腰,伸手捂着眼睛笑。他的手指白皙修长,让陈熙一时挪不开目光。他说,“你真是太逗了。”
沈朝云又弯下腰,眼睛与她平视,问她:“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陈曦。”
“哦,”他眯起眼睛,“晨曦,真是个好名字。”
陈曦鼓起这辈子最大的勇气问:“你呢?”
其实他早就知道了。
他弯起眼睛笑,似是桃花盛开,说:“沈朝云。”
很多年后,她独自在异国他乡求学。波士顿大雪肆虐,一个人走在冰天雪地里,她突然想到那个火烧云漫天的黄昏,他笑着说,我叫沈朝云。
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02
检查周结束以后,陈曦又回到了过去死水微澜的生活,所有时间都献给了数学竞赛班,永远都是独来独往。
大部分时候她都是如此孤独,有时候看着同龄的女孩不务正业地翻阅时尚杂志,她在她们身边徘徊,鼓起勇气跟她们打招呼,大家却只是冷淡地点点头,然后转身继续热火朝天地讨论。
“她不知道这些的啦。”
“你好好学习就够啦。”
一直到有一天早晨,陈曦生理痛,比平时晚了十分钟出门,意外地在校门口的早餐店遇见了沈朝云和朱落。是朱落先跟她打招呼的:“小学妹,过来这边坐。”
她坐在沈朝云身边,低头小口喝粥,男生夹起桌子上的油条,掰成一小节一小节的泡在豆浆里,推到她面前:“小孩,多吃点才能长得高。”
然后又是奶黄包、豆沙包,在她的碗里堆成一座山。陈曦哭丧着一张脸转过头去看他,只见他挑挑眉毛:“还有什么想吃的?”
陈曦摇摇头,把脸埋进碗里,本着不浪费粮食的原则,把它们吃得干干净净。
从那天起,陈曦会站在家门口多背十分钟的英语单词再出门。于是朱落每天都会很惊喜地大声叫她:“呀,学妹,真巧,又碰到你了。”
陈曦跟着沈朝云吃了一个月的早餐,活生生把自己的饭量撑大了三倍。每天早上她都埋头安静地啃包子,竖起耳朵听他和朱落聊天,不懂的就悄悄举手提问。久而久之,班里女生们聊的话题,她竟然也能说上一两句了。
人胖了一点,精神反而好了一些,连前排的男生都转过头去,盯着陈曦的脸:“陈曦,我觉得你变好看了,也比以前爱笑了。”
偏偏这句话说得太大声,全班同学都听到了,放学后所有人都起哄,将陈曦推到男生跟前,还叫她嫂子。
突然听到一个笑吟吟的女声:“小学妹,是要给谁做媳妇呢?”
陈曦转过头,就看到站在门口的沈朝云和朱落。朱落笑着指了指手臂上戴着的值周徽章,陈曦在心中算了算,是该轮到高中部做值周班了。她像是做坏事被抓到的小孩,偷偷看了沈朝云一眼,却看见他面无表情,侧过头和朱落说话,看也没有看自己一眼。
班里的同学们还在挤眉弄眼起着哄,陈曦情绪低落,垂下头。偏偏前桌男生还嬉皮笑脸地凑过来,若无其事地问;“喂,小矮子,想什么呢?”
一只手伸过来,陈曦以为是前桌的男生,忽地爆发了,甩开他的手:“不要叫我小矮子!”
全班安静下来,陈曦抬起头,就看到手悬在半空,一脸错愕的沈朝云。
那天以后,陈曦又恢复了过去的作息,每天第一个到教室,打扫卫生,趴在桌子上开始写试卷。偶尔眼睛酸痛,她取下眼镜,忍不住用手轻揉,越揉越痛。
初中部和高中部的时间表几乎没有重叠,再想起来的时候,陈曦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过沈朝云。
再后来有一天,陈熙把课本落在图书馆,折回去拿的路上抄了小道。经过音乐教室外的花园时,听到前面有人说话,陈曦停下脚步,突然听到沈朝云的声音,他说:“抱歉。”
女孩的声音带着哭腔:“那你会喜欢什么模样的女孩?”
他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喜欢一个人,她什么模样我都喜欢。”
“是朱落吗?”
音乐教室忽地响起钢琴的声音,惊起树上的飞鸟一群。沈朝云像是有感应似的,猛然回过头,正看到站在草丛边,不知道该往哪里躲闪的陈曦。
他勾起嘴角笑起来:“小朋友。”
距离上一次见到他,已经过去了四十五天,她每一天都认真地划掉日历,此时他吊儿郎当地靠在墙边,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陈曦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久久说不出一句话。
却看见他弯腰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说:“小矮子,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哟。”
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她低下头,看见地上两人重叠的影子,眼眶瞬间通红。
“哭什么,”沈朝云一瞬间手忙脚乱,无奈地说,“我又没欺负你。”
耳边响起的,是刚才那个女生带着哭腔的追问:“是朱落吗?”
他笑得漫不经心:“是啊。”
第二天早上,陈曦像往常一样来到教室,拉开窗帘,清晨微弱的阳光照进来。她刚刚拿起扫帚,突然听到门口传来轻轻的“咚咚”声。
陈曦抬起头,看到靠在门边的朱落扬了扬手中的牛奶和面包:“小学妹,早上好啊。”
她旁边站着一脸不情愿的沈朝云,看到陈曦,他只是眯着眼睛打了个哈欠。
“早上好啊,小矮子。”
没什么意义的一幕,她却记了许多年。
03
时间过得飞快。
等再轮到陈熙的班级做值日时,班主任放心地将高一的记分册交给了她:“你是我见的第一个没有被国际部那帮浑小子气哭的学生,前途不可限量啊。”
正好遇到沈朝云和朱落都被叫去了办公室,陈熙在高一(一)班门口没见到他们,心中说不出是庆幸还是失落。
庆幸的是不用见到他们嬉戏打闹的场面,那失落的又是什么呢?
国际部一共六个班,等陈曦上到高二那层楼时,基本上已经没人了。
陈曦认真地数了数地上的纸团,在记分册上写好。
“喂,”突然,一道恶劣的男声响起,“你在干什么?”
陈曦回过头,手中的记分册被几个高大的男生夺走,看了看上面的扣分:“呸,长得丑还这么嚣张,我最讨厌你这种乖乖女了,成天到晚一副受委屈的样子。”
陈曦被人一推,撞到墙边,看着他们把记分册撕得粉碎。陈曦张嘴正准备说什么,一个红色塑料水桶就稳稳当当地扣在为首的男生头上。众人回过头去,沈朝云若有似无地拍了拍手:“不好意思,手滑了。”
沈朝云双手插进衣兜里,一副讨打的模样,指着对面的男生掰起了手指头:“一个垃圾扣一分对吧?我帮你数数,1、2、3、4、5……啧,才5分啊。”
为首的男生扬起拳头,作势要狠狠地揍沈朝云,一旁的人忍辱把他拦下:“你看清楚了,这可是沈朝云。”
男生咬牙切齿:“不过是有个好爹嘛,嘚瑟什么!沈朝云,我和你没完!”
沈朝云似笑非笑:“使不得,我从来不和男生藕断丝连。”
等处理完那群高二的混混,沈朝云走到陈熙面前,努努嘴:“你不知道国际部妖魔横行吗?”
陈熙低头嗫嚅:“谢谢你。”
他说:“怕什么,你面前就是最可怖的那一只。小矮子,我为你开道。”
第二年夏天,陈曦参加全国奥数竞赛。考试结束,她才刚走出考场,就听到远处一道惊雷,抬起头才发现下雨了。
大雨滂沱,噼里啪啦不顾一切地往地上砸。周围接考生的家长一批接着一批,陈曦将书包顶在头上就准备往雨里冲刺。突然撞上一个胸膛,陈曦一边道歉一边抬起头,就对上一双硫璃色似笑非笑的眼。
他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周围雾气朦胧,整个世界安静下来,雨声也渐渐走远,只听到他叫她:“小矮子。”
陈曦跟在沈朝云身边,载她回家的公交车一辆辆飞驰而过。他问她:“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陈曦摇摇头,对上他的眼睛,又赶紧点点头:“有,有的。”
然后她目光流离,好不容易用余光看到一旁便利店门口贴着的一张水族馆的海报。她走到海报旁边,胆怯地开口:“我可以去看水母吗?”
他笑起来,两眼弯弯:“好啊。”
因为是下雨,水族馆的生意冷清得可怜。买了票走进去,水母馆就在最近的一个位置。眼看只有一两步就能走到,沈朝云的手机忽地响了。
陈曦转过头,看到他接起电话:“喂,朱大小姐。”
那一刻,陈曦心中像是有某种预感,她站在距离水母馆只有几步路的地方,看了看前方,又看了看停下来的沈朝云。
挂断电话,沈朝云满怀歉意地看着陈曦,跟她解释:“抱歉,落落生病了,在发大小姐脾气,我得去给她送药。”
陈曦点点头,看着渐渐放晴的天空:“你看,雨停了。”
沈朝云往回走了两步,忽地想起什么,回过头,笑着问:“你要和我一起去吗?落落很喜欢你,看见你应该会很开心。”
陈曦一直都知道朱落和沈朝云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可真到了她的家里,才真正意识到,所谓的青梅竹马,是指,过去十七年的时光里,他们一直一直在一起。
朱落的卧室里有一整面照片墙,陈曦一张一张看过去。她看到六七岁的沈朝云站在迪士尼乐园不耐烦地吐舌头;看到朱落十二岁的生日宴上,沈朝云给她弹钢琴;看到十五六岁的时候,两个人穿着相同的篮球服站在烈日下,对着镜头比了一个“V”。
这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你不得不眼睁睁看着这个人的过去,看着那些你从未参与的时光,他是怎样和另一个人度过的。
他正和朱落在一旁说着斗嘴的话,从对方过去的病史吵到三岁尿被子的好笑事。陈曦站在一旁,无比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人。
他对她好,也只是因为朱落喜欢。每天拉着她不放的人是朱落,来教室里给她送早餐的人是朱落,逛街的时候顺手给她买一条漂亮手链的人也是朱落。
她只是,他喜欢的朱落喜欢的一个小妹妹。
朱落笑着叫她:“小学妹,在想什么呢?”
陈曦回过头去,看到坐在一起的两个人,又看到床头摆着厚厚的一本英文单词书,这才想起来,他们是国际部的学生,总有一天是要离开的。
04
升入高三以后,就连沈朝云这样吊儿郎当的差生也开始变得忙碌起来。
每天早上再在早餐店碰面,陈曦吃着热气腾腾的小笼包,听到他和朱落说着SAT、托福、文书之类的事,一句话也插不上嘴。
来年四月,学校公告栏上贴满了国际部的录取情况。用不着他们来告诉自己,陈曦已经看到,美国东海岸的一所大学,他和朱落的名字紧紧地挨在一起。
他和朱落离开的那天,陈曦在清晨起床,带着头一天夜里买回来插在花瓶里的姜花,坐最早一班机场大巴去送他们。
她坐在大厅的椅子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排队过安检的队伍。等啊等,等了很久,头一点一点地往下沉,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她坐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大厅里坐了一个梦,梦里他穿着白色短袖,他摘了一朵姜花,恶作剧一样放在她的头顶。他说,小矮子,多喝点牛奶,等我回来的时候,再带你去水母馆。
她还没来得及长大,他却已经要走了。
等她忽地被身边的人说话惊醒,抬起头,看到已经是晚上七点。
她一直等到机场末班车,也没能看到他。想必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错过了,她没有看到他,他也没有看到她。
陈曦心里难过,低下头看着自己手中的花,觉得很土气。现在早已不流行这样老土的送别方式了,她想了想,将花留在了机场的座位上。
“等下一次吧,”陈曦想,“等他回来的时候。”
这日天空下着小雨,灰蒙蒙的,一阵劲风刮起,路边的指示牌被吹得东倒西歪。陈熙独自坐在机场大巴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一动不动地凝视天空,一架不知去往何处的飞机驶入云层。陈熙想,自己已经在梦里跟他说了再见。
沈朝云去美国以后,生活过得如陈曦的想象一般精彩。
他去了许多地方旅行,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给陈曦写明信片。没有任何留言,只眉飞色舞地写上自己的名字,沈朝云。
分了文理班以后,陈曦和新同桌的关系日益变好。对方偶尔经过收发室会帮她取信,笑嘻嘻地说:“小陈曦,你的朝云哥哥。”
陈曦一脸严肃地纠正她:“他叫沈朝云没错,但他不是我的朝云哥哥。”
每次和沈朝云的明信片一同寄来的,总伴着朱落的礼物。她了解陈曦,不会送太贵重的东西,都是些冰箱贴、地图一类的小玩意儿,漂洋过海的邮费比东西本身要贵上许多。
陈曦偶尔会趴在栏杆上,看着远方的天空,在心中偷偷想象他们在异国他乡的生活。
他们还会吵架吗?会想念学校门口的早餐店吗?还会有许多女生喜欢他吗?她生病的时候,他还是会第一时间赶到吧。
去过水族馆吗?有遇见过什么危险的事情吗?学业还顺利吗?
还有,你……什么时候回来?
高三的时候,她参加竞赛得了全国第一,被保送去重点大学。陈曦心中喜悦,想要与人分享,于是自己用姜花做了一张小卡片,密密麻麻写满了字,然后才发现竟然不知要寄往何处。
陈曦呆呆地看着手中的贺卡,风干的姜花,用塑料膜过一次封,隔绝了空气,似乎就能永恒。
第二天一大早,她第一个来到学校,像往常一样把教室打扫干净。这个习惯似乎从来没有变过,但再不会有人不正经地靠在教室门口,举着刚出炉的早餐,叫她小矮子。
陈曦找到老师,放弃了保送资格。老师点点头表示理解:“我也同意,你的成绩,只要发挥稳定,考清华、北大没问题。”
“不了,老师,”陈曦轻声说,“我想去美国。”
还是一如既往地收到他的明信片,还是简简单单留下“沈朝云”三个字,等到了又一年的春天,陈曦收到了录取通知书。老天总不会太遂人意,他在东海岸,她在西海岸,但总归是近了好多。他的身影在她的前头,若隐若现。
毕业那天,她坐在校门口的早餐店,头一回这样奢侈,将所有菜品都点了一遍。刚刚炸好的油条端上来,她认真地将它们分成一截一截的。
老板也难得闲下来,在耳边和她说话。他说铺面越来越贵,可是来吃饭的都是学生,他不舍得涨价。不过可能这方小小的门面也撑不了多久了。
“你呢,小妹妹,以后要去哪里?”
她?陈曦低下头,认认真真地将碗里的豆浆喝干净。她想,自己要去找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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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等到了美国,陈曦挤着时间去打工,一直到第一年圣诞节,她才终于凑够机票和住宿费。她去到商场,想要给他和朱落带礼物,从天明逛到日落,却还是一无所获。
看着橱窗里琳琅满目的商品,陈曦才恍然想起,自己离他的生活已经好远好远了,根本不知道他需要什么、喜欢什么,无论送他什么都像是无关紧要的。
他可是沈朝云,他什么都不缺。
于是她只好带着她那不起眼的、满腹的思念,独自去找他。那一年寒假,她没有能见到沈朝云,她在他就读的大学附近住了一个星期,走遍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都没能遇到他。
她这才想到,他那么爱玩的一个人,自己放假,他自然也放假,早不知道去了哪里。
陈曦苦笑,回去以后继续上学、打工,过三点一线的生活。拜托国内的同桌回学校看明信片,对方似是知道她已经毕业,没有再寄去一张。
从来不曾想过,大千世界,要失去一个人竟是这样容易。
明明是应该觉得失望的时候,陈曦却无关紧要地想起另一件事。她第一次见到沈朝云,并不是因为学校的学生检查。
那是在她刚刚入学的时候,第一次考试,考了年级第一名。她兴高采烈地走到教室门口,还没来得及推开教室的门,突然听到里面有人说话——
“长那么丑,成绩再不好点让人家怎么活下去?”
“一看就是书呆子,这种女生真的会有人喜欢吗?”
那时候她才十几岁,尚不知人的恶意有多大。她静静地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不知不觉走到教学楼背后的小花园里。她看着四下无人,坐在长椅上才敢小声地哭出来。
但才刚哭了两声,对面长椅上一个原本躺着的少年坐忽地起身,凶神恶煞地瞪她:“小孩!哭什么哭!”
陈曦被吓了一跳,一时间真的忘了哭。四目相对,她看到一张英俊的脸,再慌忙挪开视线,男生却笑了起来。
他说:“姜花开了。”
陈曦低下头,看到郁郁葱葱的草丛里,星星点点开着不起眼的白色花朵。不够鲜艳,不够美丽,但它自顾自地开着,让人羡慕。
原来这就是姜花啊。
后来,她总是在学校看到他,一呼百应的天之骄子,却早已忘了她。再后来,她抱着记分册,战战兢兢地走到他面前,他乐不可支地笑,说“原来这才叫投怀送抱”。
早在那之前很久很久,她就记着他,想着他,念着他。
然而他就像是一阵风、一场雨、一朵云,朝辞暮别,在她的生命中短暂停留,然后去了更遥远的地方。
第二年暑假,陈曦留在美国上summer school,最后一个周末又飞去东海岸。他还没开学,又是一场空。
就这样,还没等她找到他,他就已经毕业了。
于是她彻底失去了他的消息。
再然后呢?
她做她的乖乖女,再等了两年,也毕业了。她想要留在这里,最后又申请研究生,继续读书。她想起以前同学嘲笑自己的话,说自己适合读一辈子的书。
再过了两年的夏天,她去纽约做交流活动。在人来人往的时代广场,她突然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猛地转过头去,她看到剪了一头短发的朱落。
她看起来干净利落,再不是当初挥着拳头威胁沈朝云说“小心我揍你哦”的少女了。她的尾指戴着闪亮的钻石戒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陈曦看着那枚戒指,突然不敢上前叫她。
分开不见面的这几年里,他就像是她的指南针,她独自行驶在茫茫的大海上,一直向着有他的地方前进。
可等到真的抵达了终点,反而是她近乡情怯。
陈曦偷偷地跟在朱落身后,看到她买完咖啡,进了书店,拿着牛皮纸袋出来。她站在路边微笑着看手机,突然天空下起雨来。
陈曦从包里拿出雨伞,心一横,走到她面前,在漫天的大雨中开口:“学姐。”
朱落惊讶地抬起头,笑容在瞬间凝结。她愣怔地看着陈曦,过了许久,朱落才勉强笑起来。她说:“小学妹,你已经长这么大了呀。”
陈曦跟着朱落回到住处,陈曦偷偷打量她的房间。写字楼里昂贵的单人间,私人物品却少得可怜。陈曦忽地想起很多年前的夏天,她跟着沈朝云到朱落家中,那时候她的房间里杂乱无章,堆满了女孩喜欢的东西。
这么多年过去了啊。
陈曦端着朱落煮好的生姜茶,两个女孩相对而坐。朱落突然开口:“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也是很多年前的故事了,一个混天混地的大男孩喜欢上成绩优异的小学妹,无法无天了那么多年,第一次感到紧张害羞,连话都不敢跟她说,却又闹别扭乱发脾气。
“于是这个重任只好由我来承担,”朱落微笑着指了指自己,“非要把你和我们拉在一起,周末逛街也要叫上你……其实都是那家伙指使的。看见你不高兴了,天天趴在桌子上散发冷空气。”
明明是让人开心的故事,陈曦却觉得心头沉甸甸的。她想了想,说:“学姐你不要开玩笑,我以前在花园里遇见他,别人跟他表白,问她是不是喜欢你,他说是的。”
朱落还是笑:“从小到大,喜欢沈朝云的女生还少吗?他一直拿我当挡箭牌。那一次,他不知道你在……后来不是负荆请罪,打听到你去考试,特意去接你吗?不过抱歉,后来被我搅黄了。”
不知为何,陈曦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最重要的什么。
她低下头,轻声问:“学姐,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朱落看着她的眼睛,然后她飞快地挪开目光,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张纸,是从旧报纸上剪下来的新闻。八年前的夏天,一架飞往美国的航班失事的新闻。
“他没有和我坐同一班飞机,听说水族馆要在下半年关闭,他临时把航班推迟了一天,说是要去找你。”
陈曦觉得大脑瞬间嗡响,她似是不明白,眨了眨眼睛:“学姐,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朱落顿了顿,拿起书桌上的笔,在白纸上流利地写下一笔,沈朝云,一模一样的字迹。
“这些年,寄给你的明信片,都是我写的。”
一瞬间,天崩地裂。
06
硕士毕业以后,陈曦回到中学母校当老师。
也有说酸话的亲戚,说当初走得风风光光,不是读的美国名牌大学吗,怎么最后也回了故乡,当没几个钱的语文老师。父母和她怄了大半年的气,最后比不过她的倔强,又开始给她张罗着相亲。
有些时候,她觉得自己像是行尸走肉,二十几岁的时候便能一眼看穿自己接下来许多年的人生。
上天下地,她要再去哪里找一个沈朝云?
她回到学校,带的第一届正好是国际部的学生。陈曦站在讲台上,看着台下的学生,巡视一圈以后,目光落在窗边。忽地想起,很多年前,有个男孩坐在那里,一只胳膊夹着扫帚,低头玩PS4。
“校规第一条,”陈曦听到自己的声音说,“不许玩游戏机。”
亚麻色的头发,长过了耳朵,没穿校服,戴了耳钉……记忆中的少年的身影不知何时已渐渐模糊。
“第二条,不许染发;第三条,男生短发不能过耳;第四条,必须穿校服;第五条,不准佩戴饰品……”
突然,十六七岁的沈朝云抬起头笑了笑,比着口型,好像在对她说些什么。阳光落在他的脸上,是金光闪闪的英俊。
“最后一条,”她含着泪光,声音哽咽,“记得感激每一场相逢,说再见的时候,要再用力一点,认真一点。”
大概因为太年轻了,所以那时的她并不能懂得离别的意义。
不懂一声珍重,一声道歉,和骑着自行车的少年,风一般掠过她身边,将帽子扣在她的头顶上,大笑着叫她:小矮子,多喝点牛奶,才能快点长大。
窗边的幻影渐渐消失,声音四散在沉甸甸的云层之下。过了许多年,她才明白,他说的是,我在未来等你。
开学以后的某一天,轮到国际部值日,陈曦按照学号分配检查卫生和打扫公地的组。离开教学楼,有个小女生追上来,通红的一张脸,扭捏地问:“老师,我可不可以也去检查卫生?”
“为什么?”
女生红着脸,扯着公地太热一类的幌子,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陈曦拿起点名册,在检查卫生的组里看到一个男孩的名字。听说和女生是青梅竹马,两个人一见面总吵个不停。
突然,一阵风过,路旁的梧桐树叶飘落。
身旁的学生不明所以:“老师,你在看什么?”
陈曦努力想要微笑,却发现无论如何也挤不出一个笑容。良久以后,她只好就这样让眼泪流下来。
距离最后一次见到他,竟然已有十年。
从此以后,失去他的人生,只会比在一起的时光更长,更长。
那个逐风的少年,那个笑起来两眼弯弯的男生,她宁愿他是爱上别人,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过着幸福的生活。就算再不相见,但只要想起他,她就能咬咬牙继续走下去。
她说:“很多年前,这里有一片花园,到了夏天,会开满姜花。”
她身边的学生涨红了脸,小小声地说:“老师,我知道。姜花的花语是,把回忆留在夏天。”
陈曦一怔,静静地看着那个小女生。
她仿佛透过那个小小的身躯,看到了许多年前的自己。
那时候他说,小朋友,半夜说人坏话,小心半夜鬼敲门哦。
可是这么多年来,她日里说,夜里说,却从未见他入梦来。
她已经不再是小朋友了,她已经长过了他离开的岁数。姜花开了又谢,夏天来了又走。当年约好一起去的水族馆已经闭馆,那些水母最终没能被放回大海,据说已经悉数死亡。
她的青春就要结束了。然后呢?然后她不得不慢慢变老。新的少年和少女们长大了,发生着每一天都会发生的故事,相遇,相爱,然后分开。没能说出口的话,以为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以为还有明天,便一直压在心底,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在这滚滚红尘,好像每一个故事看起来都是那样相似,好像每一段伤心都会如云烟消散。
那个火烧云漫天的夏日午后,他笑着伸出手,拍了拍她的头,说,我是沈朝云。
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朝云。
源自作者:绿亦歌
B.Skywalker
鲁迅先生的文笔和对国民性的透彻挖掘不用多说了吧,尤其是,再小的一件事经他的语言形容后,就会神奇的附带上苦涩、深远又厚重的意味。
呐喊的自序早被收入了课本,但仍然是读过千百遍后仍能感觉到一个渴望救国却报国无门的青年的无助、彷徨以及惶惑。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解,但每个人读过之后却不能不动容。
汪曾祺先生的语言十分浅白,但读来却非常有趣。他的笔下虽然是一个满目疮痍的旧社会,但却奇异的有一种美。
不论是《受戒》中的小和尚明子,还是《大淖记事》中的小锡匠十一子,爱情的来临十分自然,让读者非但不觉得猥琐,反而感受到一种纯洁的、来自于自然的美,从而对那个时代有了另一种理解,让读者隐隐感觉到,也许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吧。
3、张爱玲《倾城之恋》等
张爱玲多写恋爱中的男女,但恋爱不是它作品的主题,反而是为了在恋爱中烘托出人最真实的本性。
倾城之恋就是一场男女之间充满算计的较量,跟爱的倾城没有一点关系,那是爱吗?也许读者读完了还会深表怀疑。
对人物心理的极致揣摩,以及人物心理的真实性与现实意味确实会令读者讶异,张爱玲怎么能如此清楚的洞察人心?
看完后偶尔会感觉后背一凉。
4、奈保尔《米格尔街》
米格尔街是奈保尔早年的代表作,“温暖”是这本书的代名词,但这种温暖笼罩在身为贫民窟的米格尔街上,也就不得不带有与温暖想冲突的贫寒滋味。
米格尔街有流氓地痞、清道夫、诗人乞丐,形形色色,在小孩子的眼里,他们却都是英雄一般的存在。
当孩子渐渐长大,看到这片殖民地上的人民和他们生活的真相,还能如此继续的兴高采烈吗?
北风
十万字马马虎虎也能算个长篇了。
但是,以字数论长短篇并不是特别严谨。短篇小说人物三两个,情节本着一条线索,从发展到结束,就算是完成了。
而长篇,人物就繁多,各条线索交叉进行,人物形象多样,并且各条线索在发展过程中要符合人物性格,也就是说不但情节按照人物性格进行设定,而且性格的形成,要有情节设定做为依托根据。
就据此以上所述,要完成一个立体人物形象就需要不少的篇幅,你即需要说明他的性格,也要说明他性格的演变及来历,而且人的性格又是多样性的。并且一部小说中,主要人物远不止一个。
所以写来写去没几十万字是没法将上述要求完成的。这还不算情节要精彩,语句要华丽,等等因素。
所以说字数及篇幅长短只是文章外在表现,本质并不依此而定。但是没有一定量的字词,又不能将复杂问题叙述清楚明白。所以有时就将字数多少来划分中短长了。
那么十万字能否能将多个人物很好地塑造成功呢?怕是不太容易。如果将人物数量减少点,情节相对平直,没有过多的交叉延展,将之定为中篇也许更合适。
大英fa吱吱喳
小说按字数分类,可以分为:
1.长篇小说,例如四大名著。
4.小小说,字数千把字左右。
10万字介于中篇小说和短篇小说之间,说是中篇小说也可以,短篇小说也行。
legend
cherry511
bluebluefly
CrazyLeona
榴莲霸王妞
╭⌒一抹阳光
论文有一定的书写格式。如果自己的个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的话,整理一下应该是一篇不错的论文。
要是具有参考价值的话,有可以被收录也说不定。
原贴:短篇报道属于论文吗?
老输记
其一:
1.短篇小说:字数以五千至一万五千字为原则。
2.中篇小说:字数以三万至七万字为原则。
其二:
中长篇小说一般没有明确的字数规定,
但作为严格的出版部门,一般以字数在8万以上,作为长篇小说,
2万—6万字或4万—8万字或者更低一些称为中篇小说。
微型小说,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