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有着圆满的结局,但因为他们错过的五年时间和破镜重圆,从而让部分读者会有些意难平的感觉。在言情小说中,男女主错过个三五年真的很常见,但因为题材的不同,事情发生在这俩人身上确实让人有些心疼。
好在最后的结局非常好,他们重逢后好甜。虽然在磕着糖,但看结局时不知是不舍还是感动,终归是有些泪目,通篇读下来真的既美好又戳心。【摘要】
晋江木苏里的小说《某某》的大结局是什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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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然fash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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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是晋江文学城作者木苏里所著的网络小说。小说于2019年8月7日开始连载,2019年12月15日正文完结,全文共112章。2020年1月27日新增网络番外。2020年8月实体书出版。
简介:
十七岁少年,轻狂奔跑,仲夏荒原。
他们发着光,也流着汗。
他们无坚不摧,也无所不能。
烈日骄阳,并肩穿行。
长风吹过,野草连天。
盛望转到附中的第一天,就和江添“不打不相识”。
最让他感到魔幻的是,江添当晚就被认证为他哥。
在盛望捍卫面子和领土的过程中,一段嚣张恣意的人生就此开启,两人也从一开始的不对付到后来的惺惺相惜。
本以为这段时光只是生命中短暂的一程,直到他们成为了彼此不可或缺的某某……
andreawang
1.异界大冒险+转角遇到神 (第一部+第二部)经典强推!!! 女主....我没话说!挺完美!
2.家有刁夫 女主人公原来是杀手虽然挺冷情但穿越后只钟情于男主角一人 感情上没什么大波折但情节跌宕起伏 经典的 大爱啊!
3.恶魔法则..这个不算是女主 但很经典
4.蓝度..这个也不算是女主 但是魔法太炫了 挺好看的
5.邪瞳 写得还不错吧 但是我是没什么太大感觉 但是也许你会喜欢
6.军师王妃..女扮男装的 结局挺感动的
除了第六篇和第二篇是穿越到古代的其余的都是魔法的 去看看吧挺不错的我都看过了~~网上都可以下下来的免费的~~ 纯手打啊~~看着好就让我入选吧~~~~~
猛小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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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是晋江文学城作者木苏里所著的网络小说。小说于2019年8月7日开始连载,2019年12月15日正文完结,全文共112章。2020年1月27日新增网络番外。2020年8月实体书出版。
yy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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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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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教授,你的龟!
作者:醉白虾
简介:【双向饲养·超甜互宠·学渣逆袭】
【不小心穿成乌龟的美人受和高冷傲娇的天才教授攻,困在南极科考站被迫同居、相依为命的有趣故事。
养企鹅,看极光,还吃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高考前,纪凡老做怪梦,
梦里成了慢腾腾的巴西龟。
白茫茫的极地科考所,
一人一龟被困数月。
高冷英俊的科研君想要自杀,却被他救下。
从此,纪凡每晚穿成男神心爱的小乌龟。
而白天,他书包里则多了一只总是不高兴的人型电子宠物……
从南极回来后,傅教授病得不轻。
一位坚定的无神论者,
居然在办公室立了个香台。
学生A:挂科狂魔信教了?上帝?佛祖?关公?
学生B:好像是……龟仙人?
纪凡:???
温吞努力美人受 X 高冷傲娇天才攻
【一句话总结,就是一个小学渣为了泡自己的龟毛饲主逆袭名校的升级流小暖文~】
御尘修
修真(或修仙)门派,叫宗门还是叫门派是没什么区别的,相对于修真世家和王朝权势,更具凝聚力;与世俗的江湖帮会比起来,修仙门派的起名,更具仙风飘渺和气势,结合起来就是十六个字:
宗门教派 宫殿楼阁 轩府寺观 山谷洞庄
宗:天衍宗、玄天剑宗、万佛宗、天魔宗等
门:神意门、风清门、灵兽门、神农门等
教:玄阴教、天师教、云烟教、玄冥教等
派:合欢派、仙霞派、隐神派、天心派等
...
宫:玉女宫、飘渺宫、无极宫、天道宫等
殿:凌云殿、诛神殿、天煞殿、潜龙殿等
楼:衔月楼、心意楼、归一楼、玄武楼等
阁:玄宝阁、无心阁、鉴宝阁、天涯阁等
...
轩:碧云轩、灵宝轩、紫金轩、凤仪轩等
府:赤血府、浩天府、镇魔府、天策府等
寺:灵门寺、金顶寺、法华寺、天恩寺等
观:伏龙观、凌宵观、白云观、清风道观等
...
山:龙虎山、剑侍山、灵剑山、照阳山等
谷:黄枫谷、万妖谷、落日谷、寒风谷等
洞:灵寂洞、九黎洞、丹霞洞、神隐洞等
庄:百花山庄、风云庄、傲剑山庄、碧霞庄等
...
宗门教派的管理架构:
太上长老、宗主(掌门)、长龙、护法、执事
核心弟子(亲传弟子)、内门弟子、外门弟子
...
f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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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是晋江文学城作者木苏里所著的网络小说。小说于2019年8月7日开始连载,2019年12月15日正文完结,全文共112章。2020年1月27日新增网络番外。2020年8月实体书出版。
简介:
十七岁少年,轻狂奔跑,仲夏荒原。
他们发着光,也流着汗。
他们无坚不摧,也无所不能。
烈日骄阳,并肩穿行。
长风吹过,野草连天。
盛望转到附中的第一天,就和江添“不打不相识”。
最让他感到魔幻的是,江添当晚就被认证为他哥。
在盛望捍卫面子和领土的过程中,一段嚣张恣意的人生就此开启,两人也从一开始的不对付到后来的惺惺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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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是晋江文学城作者木苏里所著的网络小说。小说于2019年8月7日开始连载,2019年12月15日正文完结,全文共112章。2020年1月27日新增网络番外。2020年8月实体书出版。
緗遇笒泩
空虚寂寞欲火烧,看AV,上黄网,意淫撸管自慰全都有,肾虚慢前、痛经妇科、尿频尿急、脱发耳鸣、神衰、抑郁、焦虑、强迫、社恐话凄凉。初生牛犊少年狂,怎么最爽怎么来,自找苦吃乐其中,症状肆虐方生悔。因邪淫,费时光,一无所成愧父母,咬牙上蓝翔。网吧宿舍梦一场,找工作,富士康。年年岁岁工作忙,钱包不见长,一体检,亚健康,人不像人,鬼不鬼,身体病怏怏,所有积蓄送医院。十年生死两茫茫,美好生活在哪里,放眼望去前途暗,两手空空一身病,只恨当初淫心重,不知女色本是空,欲火皆由妄想来,可怜后悔已无及,暗自流泪徒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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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烈建议读一读寿康宝鉴这本书
4. 强烈建议收听YY语音【大悲拔苦公益讲堂】
堂堂七尺男儿躯
心包宇宙量太虚
壮志凌云气自宏
俯仰无愧君子行
心犹慈忍痛苍生
意念正道不自轻
双肩能担天下业
一言能为万世行
大鹏展翅九霄外
不鸣则已一鸣惊
何为欲色自伤身
回头不复堕迷情
一:由于看色情片是直观的性刺激,其间你的阴茎一直处于充血勃起状态,决定阴茎勃起硬度的是PC肌,位于蛋蛋和EXIT之间,常时间的勃起会使PC肌处于疲惫状态,久而久之就会使YJ疲软,达不到理想的硬度。二:色情片的内容繁多,甚至有违家庭社会伦理的内容。为毒害他国青少年身心健康进行文化渗透,诱使青少年犯罪,就值得警惕!三:经常看色情片会使人对“鱼水之欢”的激情和新鲜感下降,严重者和伴侣“嗨咻”时会产生力不从心或厌恶情绪(色情片的女主角都很漂亮),所以一定要远离色情片!看黄片的危害?为何有一种想看的心理?如果你是未成年人,则要坚决远离这些东西。由于青春的发育,对于男女之间的事情都比较好奇,一旦你接触了,处于一种本能,它就会像毒品一样吸引你,从而影响你的学习和成长,而且往往这些H片都伴随暴力,更会影响你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成年人看色情片可能引发四大危害不少人可能认为看色情录像可提高性生活的情趣,但如经常看色情录像,可能给双方的心理和相互关系造成某种损害,这是因为色情录像带来的信息骗了他们。A。色情录像会使人沉迷于性的梦幻。性梦和性幻想是人类的正常性心理活动,不大可能主观和能动地去寻求。而色情录像所诱发的性梦幻则不同,往往最具体、最形象化、最容易使人误以为是一种美。长期迷失于性梦幻中,会对个人心理和夫妻感情产生深远的不良作用。B。色情录像传播谬误的性信息。色情录像不是科教片,内容是为了赚钱,会夸大或扭曲人类的性行为,必然会散布种种错误或荒谬的性信息。C。色情录像会使人把对方物体化。色情录像是通过剥夺语言交流来剥夺人类的情感交流,沉迷于色情录像的夫妻,会逐渐把对方看做性工具,忽视或淡忘了双方的感情交流,把对方仅仅视为性交的对象,是对婚内爱情的最严重破坏。D。色情录像会误导夫妻的性偏爱。在具体的性行为和具体性动作方面,人人都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偏爱,夫妻性生活协调是在互相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共同寻找一种双方都觉得合适、满意的具体方式。性偏爱是一个人的自尊与人格的体现。而SQ录像中的种种技巧是忽略了感情因素的盲目效仿,只会让对方反感。
看色情片,上色情网站的危害比色情更大!原因有:1,接触黄色信息比自己刻意色情更容易发生,前者只要输入网站就可以看到,后者必须是在自己受到强大诱惑的情况下才能发生。2,接触黄色信息更容易上瘾,色情后往往心情非常低落。而上黄网后心里不会那么难受,如果过后不破戒,反而觉得自己定力强,于是为下一次上H网提供了心理上的条件。3,上黄网的最终归宿往往是破戒,如果上黄上瘾,那么必然导致破戒!4,戒除黄网比戒除手淫更难,就如同戒除意淫比戒除手淫更难一样,意淫发展的最后结果就是手淫,而黄网可以让意淫在短时间内无比强大。5,上黄网和导致的意淫让生殖系统长期充血,之后再手淫往往时间要么比较短,要么手淫后很累,比正常情况下的色情累很多。主要应注意一个问题少男破精不易早,早则伤精。耗元气。西医的不惜精观点是错误的,青少年,看色情片难免会有性冲动、射精的现象。这是会消耗青少年的很多能量。多则会,没精神,眼花,耳鸣,腰痛等很多身体能量(元气)不足的证状,元气不足到一定程度时,身体的自保功能就会开始内闲九窍(上七窍,下二窍)导致身体出现一些问题。人体的元气也就象一个工厂的电能,如电量不足时,办法就是把一部份耗电设备停用。当然你的身体不会马上就坏到一点都不用能的程度,(也是因为你的元气不会被耗的一点都没有)但是人体器官工作时会有点吃力的。人的能量肾精(元气)是有限的,要把这些能量用在长身体,学习,强体魄之上,而少用在大量生产精子,意淫之上。只有这样你的身体才会更健康,头脑更聪明(肾生精,主髓通脑)人生才会更成功。色情片都是邪乱胡来的,不看色情片你的人生也不会有什么遗憾!
米线儿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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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 37sw
chachaxiong10
naqionglan
白衣小黑酱
校园耽美小说,还是很感人的,温暖的盛望和外表冷淡的江添,江添个人感觉是个压抑型人格,被小太阳盛望一点点融化,很暖心,但是写的会有一点点虐,因为他们是重组家庭的兄弟,所以家庭的压力很大,被迫分开了七年,终于还是在一起了!个人感觉江添应该更勇敢一些!好歹暗度陈仓也行啊,就这样晾着盛望,感觉盛望那么多年都不快乐
原贴:某某是什么类型小说?
南有乔木。
0张小鱼0
墨爺
港湾````
youyou
氤氲晨雾
在填报高考志愿之际,浙大重新处分努某某,舆论压力并不是主要原因,更多的是想挽回万千学子的心,让自己还能招录到优秀的生源。
事情发生在4月17日,浙大学生努某某因犯强奸罪,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执行。
经过三个月的讨论,在7月17日,浙江大学官网发布文件称,经研究决定,浙江大学给予“2016级学生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处理结果公布后,一时间炸开了锅,对于浙大对这名“证据确凿”的强奸犯的处罚十分不满,只用留校察看来作为惩罚,简直是仁义至极,影响十分恶劣。
舆论压力最高期,浙大失声这一处罚决定引来无数网友的口诛笔伐,在网络上掀起强烈的谴责狂风,网友们对浙大的处理结果十分不满。
大家认为浙大作为高等学府,就是在有意纵容犯罪,给全国的大学生开了犯强奸罪只需“留校察看”处分的先例。
而且浙江大学在处罚通知中以努某某是少数民族、且是初犯、来自贫困地区等理由作为处罚依据完全站不住脚,更是引来无数唾沫。
所以,浙大在7月中旬就已经陷入舆论的漩涡,成为众矢之的,如果浙大是因为舆论的压力而改变对努某某的处罚,那么在当时就该快速响应,及时调整。
可是浙大并不没有这么做,而是像旁观者一样静静地看着网友们的舆论一点点消失,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商家反应速度,当事人逍遥自在反而是一些商家看到了商机,纷纷推出浙大版的“留校察看”纪念衫,成功调侃了这所985院校。
在看看当事人努某某,非但没有任何悔意,反而是在朋友圈发出数条状态,包括“我快乐回来了”,一片“歌舞升平、岁月静好”的样子,俨然是一副胜利者的姿态来俯瞰整个滑稽的事件。
时至今日,只是为了挽回名声,招录学生罢了事情经过2个星期后的今天,浙大才想起来公布对努某某的重新审判,相信来自舆论压力的成份很小。
其主要原因是担心努某某事件影响了浙大的名声,想挽回自己的形象和名声,担心失去优秀的生源。
这是在舆论压力之下更深层次的影响,是潜移默化中对一所大学认知的改变。
看一看给外国留学生分配中国学生作伴的山大,就能够感受到这种发自内心的排斥对学校的招生和名声的双重打击是多么严重。
长此以往,那些高分的考生就不再把类似院校作为自己的首选,更多的是备胎。而这又是一个无限循环,招录不到优秀生源,就没有太多的突出表现,就会在高校竞争中处于劣势,全国排名就会下滑。
结语浙大一向以严格治学闻名,是万千学子心仪的一所985国家重点院校,一直深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赏。
但是在努某某的处罚上的确是有欠思考,过于儿戏。
而且,无论是少数民族的身份、还是他是否是初犯以及来自贫困地区这一特点,都不应该成为“从轻处罚”的借口。
当然,此次浙大能够“回头是岸”,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分,也算是知错能改的典范,希望其它院校能够引以为戒!
欢迎关注@职言者也 点评实事,知无不言,给你最客观的观点分析…!
你来时的路
毫无质疑,肯定是迫于舆论的压力才重新做出的决定,但也是基于努某某的违纪违规事实!
4月17日,努某某被判处缓刑1年6个月。6月8日,浙大对努某某做出“留校察看”的决定。7月14日,浙大在校网站发出公布,然后迅速在网上掀起了舆论狂潮。
几乎所有的声音都是在质疑,谁做的决定?有何依据?对强奸犯这么宽大?少数民族就吃香?是保护人才吗?是初犯吗?努某家里有矿背后有人?甚至网上开始怀念原校长郑强教授了!
一连串的反对声音,才让浙大在7月21日不得不做出回应:宣布立即启动后续调查!
时隔半个月,浙大终于又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决定!
从这个时间表上可以出,这个重新做出的决定就是迫于舆论压力,但更多的是基于事实。如果网络上反映的情况是假的,那么浙大是不会做出变更处理结果的决定,这关乎一个学校的权威和尊严。
很舒服的是,大家反映的情况是真的。学校成立了学业、经济、作风等调查组,察看了相关文书和视频材料,向数十位师生,含若干举报人,了解情况。查了努某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的事实。
具体是哪些事实,通报里没有说,但无外乎网上所说,成绩倒数第三,爱逛夜店,有多名女友,生活奢侈不检点,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关系等等。
学生都知道的事情,只有老师被蒙在鼓里,不能说老师不尽职,只能说处理太草率、不严谨,因此这次的舆论事件,对浙大也是警醒!
卡哇①楠楠
网络的力量是强大的,没有无数国人的正义呼吁,不会有今天这个结果,浙大原来在网上说第一次强奸,态度好,简直就是法盲,人民的力量是强大的,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浙大的风气该整治了,做了那么多恶的人,学校原来就没有发现吗?对罪犯如此包容,恶人会越来越多,让国人愤怒,浙大让国人失望,没有国民的正义之声,没有国民的压力,你就纵容犯罪分子吗?浩然正气为什么在你们这届领导中体现不出来呢?
可可太妃
前一段时间,浙江大学对努某某的处理结果出来后网上一片哗然。
几乎所有的声音都认为,浙江大学对努某的处理太轻了,努某的低劣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形象,学校如果不予以严惩,就有包庇迁就之嫌,就会严重损害浙江大学的声望。
时过不久,浙江大学重新对努某事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这一次的处理结果是开除学籍。
这当然与强大的舆论压力有直接的关系。
2019年2月22日凌晨,浙大学生努某某趁被害人醉酒之际,将其带至校外自己的出租房内,先是强行抚摸被害人的隐私部位,后意图与之发生性关系,被害人不停反抗并声称要报警,努某某因害怕对方报警而停止继续犯罪。
2020年7月14日,浙江大学发布一则通告,称该校这名2016级学生努某某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学校对其作出“留校察看”处分。
这一次的处理结果,使努某非但没有悔过自忏,反而得意忘形,张扬无度,频频的发布朋友圈:“我快乐回来了!”
浙江大学的处理通报发出后,舆论一片哗然,几乎全部是一边倒的指责和质疑。
强大的舆论压力几乎一直都没有停息,除了讨论努某某事件本身以外,浙江大学的招生视频,学校的官方网站,社交平台等等都受到网友的指责和谩骂。
这足以说明,广大网友关于浙江大学对努某某的处理结果非常不满,这已经对学校声誉,甚至学校招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让百年老校、名牌大学颜面扫地。
强大的舆论压力一浪高过一浪,负面消息对浙江大学的冲击非常大,迫使这个大学不得不再次对诺没时间进行重新调查和处理。
不管怎么说,浙江大学能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能够重新对努某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能够将之前的留校查看处理结果改为开除学籍,这本身就是值得点赞的事情,这才是百年老校,名牌大学该有的态度。
名校就该有名校的形象,名校就该有铁的纪律,不能因为一个学渣而损毁了学校的声誉和名望。
zhaocha1
2020年7月31日深夜,浙大校务委员会作出开除努xx的处分,纠正了7月21日的“留校察看”的处分。为什么仅十天,就更改了?是迫于舆论的压力吗?还是浙大知错就改?抑或是舆论的压力?
对于这两份处分结果,浙大都给予了充分的理由,而且解释的有条有理,但仔细琢磨,耐人寻味。第一条处分,理由充分,第二条处分,同样充分。这是自相矛盾的解释!特别是第二次处分中说,经过调查,努xx存在多项违规违纪行为。试问,那努xx的这些行为第一次处分时你们没调查没掌握?这岂不轻率?
且不论这两次处分孰重孰轻,有一点让人怀疑,浙大重新开除努xx,有迫于舆论之嫌!
语潇
不管学校是不是迫于舆论压力,只要学校想通就好,支持浙江大学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分!事情起因:
2019年2月22日凌晨,浙大学生努某某趁被害人醉酒之际,将其带至校外自己的出租房内,先是强行抚摸被害人的隐私部位,后意图与之发生性关系,被害人不停反抗并声称要报警,努某某因害怕对方报警而停止继续犯罪。
2020年7月14日,浙江大学发布一则通告,称该校这名2016级学生努某某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学校对其作出“留校察看”处分。消息一出,舆论哗然,网友们纷纷质疑学校处分过轻。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几乎在同一时间,哈工大计算机专业两名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因在选修课考试中找人替考、作弊,被学校开除!国科大研究生季子越在境外社交平台发表一系列不当言论,被学校开除!
想想哈工大和国科大的处分,浙江大学的处分尴尬不?当浙大第一次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时,努某某非但毫无悔意,反而连发多条朋友圈,“我快乐回来了!”歌舞升平、岁月静好,俨然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事情经过:2020年7月21日,因努某某被处以留校察看处分引发网络关注,学校发布了一份情况通报,指出学校之所以作出“留校察看”处分,是根据司法部门认定的犯罪终止、具有自首情节给出的。当然,根据学校相关条例规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和缓刑的学生,学校可以在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两项中选择其中一项。很显然,学校选择了最轻的处分。
根据多家媒体的报道,实际上,学校作出留校察看处分,也是参考了努某某所在学院,院领导讨论出来的部分意见,大体意思是,念其初犯,来自贫困地区,是少数民族等,本着教育挽救的角度才做出的决定。随着事情的发酵,网上曝出很多关于努某某生活作风、人品、学业等方面存在很大问题,浙江大学高度重视,立刻重启后续调查。
事情结果:2020年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学官方发布最新的情况通报,称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努某某确实存在多项违纪违规的情况,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分!
总结:努某某被开除学籍,有人说学校是迫于舆论压力的改变,也有人说是学校知错就改。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得不说,浙江大学的办事效率还挺高,能够对网民、学生以及当事人的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最后,希望浙江大学谨记,修德第一,修业第二。道德有缺陷的学生,就算他有再多优点,也不值得宽容!
看完的朋友,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的评论区留言!
刚波啊
浙江大学对于努某某处以开除学籍的处分。相信是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要知道,在之前是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的处分。
当初努某某的事件在网上曝光后,很多网友都对浙江大学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并且还拿出了哈工大两名学子因作弊而被开除的事件对比,浙江大学的名声一落再落。
当初浙江大学以努某某是少数民族,初犯,家里是贫困地区等理由说出为何对努某某处理留校察看。
试问少数民族就能够纵容犯罪吗?国家对少数民族有政策的扶持,但不代表说犯罪不追究责任。初犯是说以后他还有机会再犯下一次再做决定?家里是贫困地区,难道他家里是贫困的吗,有多少知道他的人都说他经常前往ktv消费,而且消费水平还不低,他家是贫困地区的不代表他家贫困,而且贫困也不是包容犯罪的理由。
法院已经判决了努某某犯强奸罪已经是事实,根据法律,判处了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半,可缓刑。这也已经是法院根据努某某是少数民族的身份而做到的宽容了。
但是浙江大学作为一所重点大学,校风都显得如此不正,如何让广大家长和学子放心,而且现在正值高考后的考生择校时期,已经有很多家长都在考虑让不让子女前往浙江大学就读了。这样浙江大学的压力自然是很大的。而浙江大学的压力就是对努某某“留校察看”的这个决定引发了广大网友的不满。
圣骑士_李
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浙大深夜发布公告,宣布开除努某某学籍。这才是一所百年名校应有的作为,也算亡羊补牢了。
但回过头来看此事,如果没有网络舆情的压力,事情可能不会迎来如此大的转机。民众能在网络发声是这个时代的幸运,但如果都要靠网络发声那就是一种悲哀了,这一点很值得我们深思。
7月20日晚,一条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的文章出现在网络之上,瞬间引爆了全网舆论,因为对于强奸犯,浙大的这个决定真的太过颠覆三观了。在不求是的情况下创了新,浙大校训表示非常尴尬。
虽然当时浙江大学给出了理由:努某某是初犯且悔罪意愿强烈,而且来自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因此学校酌情从轻对他的违纪处分。
这是很无厘头的理由,对做恶者酌情从轻处理,那么又该如何给受害者交代呢。所以,当此事出现在公众面前后,迅速引燃了舆论讨伐。于是浙大表示再次调查。
于此同时,随着事件的发酵,越来越多的被骚扰女生选择不再沉默,纷纷揭露努某某的恶行,而努某某名校学渣,社会人渣的人设被坐实。
终于在7月31日晚间,浙大公布了对努某的最新处罚——开除学籍,对学校来说这是最高级别的处罚了,算是勉强挽回了浙大的名声。
观海点评:努某某事件最终在浙大的这份开除学籍的声明中落下帷幕,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却有很多,特别是纵观近期的热门事件几乎都是经网络发酵之后才会引起重视,得到解决,当然还有发酵之后还馊了的,比如恨国女许可馨事件,值得深思。最后还是希望将来能越来越公平公正公开,社会和谐发展。
u571
对这个问题,我有几点认识:
笫一,浙大对这件事情是慎重的,尤其是第一次处分下来引起舆论发酵后,校方真正引起了高度重视和特别关注。在较短十几天时间内,迅速重新作出了处分决定,这种知错纠错精神,还是值得称道。第二,浙大笫一次对努某的处分,虽可以理解,但是十分草率的,也是错误的。说理解是:院领导意见不统一,考虑到努某是初犯又未造成后果;是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是少数民族;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所以作出了“留校察看”的决定;说草率是,在没有了解清楚努某品行不端,多次图谋强奸的全部事实的情况下,在主张以同情为主的指导思想下,就作出“留校察看”处分,无疑是偏颇的,后来舆论压顶,也证明这个决定是错误的。第三,浙大对努其重新处理“开除学籍”,迫于舆论压力是事实,这是不可否认的,也是后来启动重新调查的直接动因,但最根本的还得益于:校方领导灵魂有触动,观念有更新,态度有转变,这是对努某重新作出“开除学藉”处分的根本原因。这表明,社会舆论重要,领导转变思想观念更重要,观念一变,法治意识一强,所有盲点都会找准,所有堵点都能打通。第四,努某涉嫌强奸案,让我们大学需反思这么两点:一是大学要把育德树人始终放在第一位,辅导员须对个学生的品行进行跟踪问效,尤其要防止和杜绝努某这类败德事件在校园再次发生;二是当今社会必须高度重视网友和社会舆论,要善于借助网络平台来尽快解决问题。对舆论要多疏勿堵,知错即改,以便更好地维护自我形象,不要等“风波”闹大了,再来收拾就晚了。浙大算是“亡羊补牢,未为迟也”,这方面的教训要好好汲取。小甜梨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做开除学籍的处理,想必很多人都是支持的,学校也对为何做这种处理做出了公开的声明,通过声明我们可以看出,学校对努某某做了重新的调查,也证明了网友们的举报基本都属实,他上学期间确实做了很多违规的事情,尤其是被留校察看以后,依然没有收敛,所以基于对学校规定认真的态度,就重新决定“开除学籍”的处罚。
至于说是不是迫于舆论的压力,我认为多多少少也是有一定关系的,因为学校做出的公告上标明,事件的起因是7月20日学校的努某某引发网络关注,如果没有网络的关注,想必学校还是不会做出这样的判决,所以说,迫于舆论压力,也是有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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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举报的努某某所作所为,看来很多都坐实了努某某事件发生以后,很多“当事人”出来举报他,一些女生当年迫于压力不敢说,如今也出来声明自己曾经被努某某欺负过。
这种情况下,学校只需要联系一下当事人,就能确定事情的真假。
过程咱们肯定是不会知道了,但结局就是努某某被开除学籍,由此看来,很多“传闻”应该都是真的,学校认真调查以后,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浙江大学这次“弥补”很到位浙江大学之前因为努某某事件深受舆论漩涡之中,这次重新对努某某进行调查,真的是非常认真且合乎规定。
首先是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从经济,学业,作风等角度对努某某展开了调查,询问了很多当事人,甚至一些举报人,而且都做出了书面的记录,主要就是为了了解当年努某某的为人处事合不合格。
其次,调查小组提前对努某某做出了通知,并就本人要求开了一个听证会,听证会上也是争得了本人的同意,公开对努某某的调查进行的宣读,其中很多事情,努某某也都承认了。
最后,在努某某本身的参与下,不知道是视频参与还是直接到了现场,反正是努某某全程对自己的调查没有意义,可见努某某也对当年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了一些后悔,因此他主动的认了错,对调查结果也没有异议。
学业才是学生应该努力做的事很多人都说,大学是半个社会,虽然言过其实,但也有一定的根据,到我认为,不管怎么 说,大学还是学校,而学生就应当以学业为主。
努某某的事情告诉我们,学生不好好学习,违反了学校的规定,即便毕业了,学校也依然有权利开除学籍,所以说,大学生也要以学业为主,切莫被花花世界迷惑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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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吧小鸡腿
浙大的第一次决定是让人失望的和不齿的。
第一,即便是缓刑也是犯罪行为,也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第二,事后调查他曾猥亵二十多个女孩,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惯犯。
第三事后判处缓刑之后,并没有看到他的悔罪,却有更加高调嚣张的表演!
如此嚣张的罪犯,如果还依然容留在校园,会给浙大或者浙大所在的城市的女孩造成怎样的危险?
其他学校,因学生找人替考,被学校立刻果断开除相比,浙大已经没有是非观可言!
学生找人替考是违反校规的行为,但依然被学校毫不留情的开除,这是严肃校规!这是学校坚持和坚守的底线!
反观浙大,强奸犯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此严重违法犯罪的行为竟然给予的处罚,像没有处罚一样!
对违法犯罪行为如此的轻描淡写,那么浙大对违反校规是否就可以不予理会或者不予处理?
换句话说,浙大是否可以看成是一个没有校规的学校?
没有校规,是否可以看做是没有是非观?没有是非观念的学校,知道它后果的严重性吗?
蓬佩奥身边那个华裔汉奸就是很好的例证!他正在挑唆和出谋划策美国如何攻击中国!对于那些没有国家观念和胸怀的无德之人,学识越高越反动!对国家越有危险!
浙大难道不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浙大容留强奸犯的行为实在是让人们所不齿!
即便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第二次做出开除决定,浙大没有在第一次做出正确的决定,还是让人对浙大有些遗憾!
杀破狼
第一,我们先回顾一下事情的大概经过,看看这位来自浙江大学的努某某都干了什么!2019年2月,他将一个女孩灌醉后,将其带至校外自己的出租房内,欲强行和其发生关系,因被害人不停反抗并声称要报警,努某某因害怕停止了犯罪行为,其实就是强奸未遂!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努某某到派出所自首!2020年4月17日,经法院审理判决努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随后,7月17日,浙大发布通告,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给予努某留校察看处分。
第二,但事情很快再起波澜,浙江大学的这份“疼爱”和“不忍心”,并没有让努某心存感激,重新做人!7月21日,努某被处分后依然在朋友圈晒自拍、发布旅游动态,被曝光后引发网友的热议,随后他的一些生活细节和黑历史也被扒了出来,而曝光这些信息很多都是被努某猥亵的女孩,“经常挂科,成绩差,喜欢摄影,大三就在外租房,之前还曾强迫小学妹发生关系,经常去酒吧检人等”,因此浙江大学对于这样学生仅仅给与留校察看的处分,也引起了很大争议,正值高考招生季,浙江大学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第三,浙大悬崖勒马,及时止损,百年名校的眼里容不得这样的败类!浙江大学面对网络舆论的压力,迅速成立专项调查小组,梳理网络举报,并向很多了解努某的师生了解情况,经过取证,核实,审议等流程,于7月31日深夜发布通告,宣布对努某给与开除学籍的处分。
事情的整个经过就是这样,很明显,浙江大学是在舆论的压力面前低了头,或者说在舆论的压力下,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决定。在这里有几句话想对浙江大学说,对于这件事,其实很多网友最生气,最关心的并不是你们是否开除他,我们真正担忧的是,浙江大学作这样的国内一流学府,差点做出一件毁三观的事情!强奸是罪犯,跟违纪是两码事,二者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是不一样的。说实话,对于努某这样的人,应该去看守所或者劳改中心好好改造,而不是留在浙江大学里享受国内领先的高等教育,对于努某这样的人,留校察看,就是在浪费公共资源,对于努某这样的人,即便他的学问,学识,学历再高,归根结底对于我们的社会还是一种危害和风险。所以,应该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要不然他永远不知道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你们觉得呢?
多囖加菲喵
题主问,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是迫于舆论压力吗?
老警坚定地回答:是的!如果没有舆论的质疑和监督,该事件将会石沉大海。
感谢互联网的强大:《平安经》作者刚被免职,浙大努某某又被开除学籍近日,一本平安经火了。
如果该书是出自一个市井小民之手,将会引来数不清的批评和嘲弄,甚至会送给这位写书小民一个“神经病”的称呼。
该书能顺利出版并在网上高价大卖,得益于众多马屁精的指鹿为马和疯狂吹捧,更是一群奴颜媚骨者对权力垂涎攀附的恶果。
同样一本书,却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原因就是作者的一般和不一般。而不一般的作者副厅长刚刚被免职。
还真是“双喜临门,同喜同贺。”
昨天深夜,浙大在宣布重新调查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过去十天后,终于公布了最新的调查处理结果: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从留校察看改为开除学籍。
同样都是“四个字”的处分名称,却在互联网上引发了一场狂风暴雨般的声讨浪潮。
从两个事件的处理结果看,我们应该感谢互联网的强大,它使得原来很多社会中的阴暗角落,被拉回到阳光下晒一晒。
浙大的重新处理决定,完全是在强大负面舆情的压力下,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如果这么说不够准确,或者说冤枉了浙大认真处理努某某的诚意。
那么就必须问一问:如果没有互联网的持续监督,浙大会主动改变原来的决定吗?
这个问题,不用任何人回答,因为答案不言自明,每个人的心里都明镜一样清楚。
自2018年以来,浙大对三名作弊学生、一名盗窃千元学生、两名吸食毒品学生都作出了留校察看处理。
如果说,上述处理尚能勉强通过,而对犯强奸罪的努某某也是同样的处理,就未免让人对浙大的“处罚标尺”感到疑惑不解,这个处罚的尺度也太宽泛了。
再看看同样是名校的哈工大,对于两名考试中作弊的学生,果断作出开除学籍处分。
而我们的名校浙大,不但对作弊的、偷东西的、瘾君子一律留校察看,还对强奸犯也作出同样处理,难道非要等学生杀了人、判了死刑才开除学籍吗?
浙大,你可长点心吧!
七步成殇
无论浙江大学时幡然醒悟也好,迫于压力也罢。大学原本就是一个教书育人纯洁的地方,不应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巢、不应该成为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天堂、更不应该成为人人自危的险地。
袒护了犯罪分子、容忍了犯罪事实,受害者的情绪谁来平息,受害者的权益谁来维护?受害者心中有不平,受害者心中有委屈,自然就是法制“公平、公正”的被践踏。
我们对于犯罪分子的每一次袒护、对于犯罪事实的每一次忍让,就是在腐蚀这个社会的价值观体系,也是在制造这个社会的矛盾和混乱,更是对法制社会的一次次挑衅与蔑视。
我们渴望自己的社会是一个公平、公义的法制社会,我们期盼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公民。这就需要我们切切实实的践行着依法治国、以法治国的理念。
老百姓呼唤的是公平、老百姓期待的是公义。执法部门和有关部门每一次对犯罪分子给犯罪事实的不公平对待,就是在自毁长城,制造隐患。
浙江大学最后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改变,对于此点,我们还是要给予肯定的。毕竟对于这样一个有着侵犯二十多人事实,同时又是成绩极差的学渣的庇护,无异于对其他品行良好学生的侮辱。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你们觉得呢?
zetawei
不管浙江大学如何解释,但对努某某的处分是进行了第二次更改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没有舆论的发酵,那么事件也就过去了,所以更改的原因与舆论的压力是有直接的关系的。
第一次的处罚决定2019年2月,努某某将一个女孩灌醉后,将其带至校外自己的出租房内,欲强行和其发生关系,因被害人不停反抗并声称要报警,努某某因害怕停止了犯罪行为,其实就是强奸未遂!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努某某到派出所自首!2020年4月17日,经法院审理判决努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随后,7月17日,浙大发布通告,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给予努某留校察看处分。
引发的舆论反响事件公布后,很快在网上发酵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近期以来,接连发生了许可馨、季子越等大学生发布辱国言论,激起了全民的义愤,对大学生教育、以及大学生思想素质等方面的强烈关注,并且对大学生的违规现象都处于一种零容忍的敏感期。恰逢哈工大学生作弊事件被学校开除,人们对学校的处理意见和态度也空前的关注。浙江大学对努某某的处理结果相比其他事件明显较轻。在加上当事人努某某不知收敛,也引发人们对他的以前的种种行为人肉并曝光,一些劣迹老底被翻出,全网更是一片讨伐。
浙大重新调查并更改了处罚决定浙江大学面对网络舆论的压力,迅速成立专项调查小组,梳理网络举报,并向很多了解努某的师生了解情况,经过取证,核实,审议等流程,于7月31日深夜发布通告,宣布对努某给与开除学籍的处分。
总结通过两次不同的处罚决定,浙江大学无疑已经承认了在整个事件处理的过程中存在失误。特别是对努某的第一次处罚过于轻易,其本意是想通过轻描淡写的方式淡化事件,避免事件扩大化,给自己造成不良影响,但事与愿违,弄巧成拙。浙大低估了网络舆论的力量和人们对大学生的关注度。不过,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相信处罚重新调整后,会获得人们的支持和谅解。
孟丽君bao
浙江大学能重新处分努某某,开除其学籍,肯定与舆论的力量有关。
7月21日,浙大对这个道德败坏的努某某的处分只是留校察看,这让嫉恶如仇的广大网友觉得浙大太包庇这个人了。
因为比努某某事件早不了几天的哈工大两位毕业生,因考试作弊,被治校严谨的哈工大毫不犹豫地开除。
两所大学都是国内有名的学府,一所对道德有瑕疵的毫不留情,一所对道德极端败坏却是包庇维护。一时网上群情激愤,质疑浙大这种做法太有失民心,太让人失望。
再加上现在是高考填报志愿期间。浙大因为努某某事件,让很多优秀考生及家长从心底不愿意去这所包庇强奸犯的学校读书,浙大因此失去了很多优秀学子。
各种原因,引起浙大高层反思自己对努某某的处分真的太轻,于是才有了开除学籍”的重新处罚。
不管怎样,像努某某这样道德败坏,素质低下之人,被开除学籍,真的是大快人心,让网友拍手称快!
结束语: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肯定与舆论的力量有关。当浙大“留校察看”处分出来时,网友直呼处分太轻。再加上现在是高考填报志愿期间,浙大因为努某某,已经让很多优秀学生对其校风产生怀疑。这一系列现象,让浙大高层重新对努某某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以挽回声誉。洋妮麻麻
留校察看处分引发民愤
浙大在校生努某某犯强奸罪,被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7月17日,浙大通报学生奴某某留校察看处分。
浙大校规上明确规定,有缓刑情节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学校遵循校规,依据处理,本无可厚非,但是强奸罪是重罪,浙大在选择轻重的天平上,选择了从轻处理。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哈工大计算机专业的大四学生,在两门选修课考试当中找人替考,被开除。国科大学生季子越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被取消学籍。
相比之下,大家都在心里觉得哈工大替考比浙大努某的强奸罪要轻,但是却觉得哈工大干的漂亮,老牌学校,治校严谨,从不改变。开除作弊者并非小题大做,只有让学生为这种作弊的不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他才会为自己负责。德育永远在智育的前面。
浙大留校察看12个月,到期还能申请解除,重罪轻罚,对于触碰品德这跟高压线的奴某,引发网民和各界的广泛议论和不满,纷纷要求浙大向哈工大、国科大学习,不要砸了百年老校的牌子。
学校启动后续调查,开除学籍
7月21日,浙大发表通告声称,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问题,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后续调查,表示学校以育人为本。致力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绝不姑息。
努某多次挂科,128人排名126位,多次出入酒吧。被处分之后,连发多条朋友圈,一副歌舞升平,岁月静好,胜利者的姿态。自己有女朋友的情况下还去骚扰别的女生,人品掉渣一地。
内部人士称,23日,浙江大学工作人员致电努某某的多位同学、室友,询问相关情况。校方已经联系努某某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进一步了解情况。
校方还针对努某某被指多次骚扰女生一事进行调查。在调查取证中,态度诚恳的向涉嫌女生进行保密。校方对努某某消费记录进行调查。
浙江大学认真负责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这么详细认真的调查,对受害人尊重,对努某也是尊重的,负起了教书育人的职责。
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学发布通报:经浙江大学校务会决定,给予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这个处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支持。
学校应该加强德育
近期季子越的辱国言论、哈工大学生的替考、浙大奴某的强奸罪,都让我们深深的反思这些智商一等一的学生,怎么屡屡触碰社会底线,触碰人们的心理底线。
不是因为他们缺智,而是缺德。道德是引导人们追求良善的好老师,对于人的思维发展有着引导的作用,是一种无形的自我约束,要求我们善良,怀着感恩。一个丧失道德的人,精神是空虚的。
道德是为人处事和成人成事的底线,现在各种思潮融为一体,文化环境也在发生变化,不健康的思想在影响着一些学生的思维,改变他们的行为。学校和家长应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一个人的道德,影响着他的价值趋向。
教育是一盏点亮人心的明灯,容不得歪风邪气的侵袭。
结语:浙江大学对于外界舆论高度重视,对该名学生展开后续调查。最终决定开除学籍决定,并且因此开始修订校规,教书育人、风清气正,值得点赞。
KingS
该来的始终是要来的,躲都躲不了。浙大昨天的深夜发布声明,宣布开除强奸犯努某某的学籍。尽管这只是亡羊补牢,但我们也应该为浙大的及时清醒,选择担当而感到欣慰。
努某某被开除学籍是不是浙江大学迫于舆论的压力呢?这是不言自明的事情。因为在事情发生之初的时候,浙江大学那可是念念有词,说的头头是道,我们这样做不是纵容,也不是包庇,我们只是按照校规在正常处理。
一个强奸犯,怎么能就这样轻轻地放过呢?当时有大学,就是因为替考,两个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就被开除了学籍。努某某这已经是犯罪了,还可以不开除学籍,这是什么样的骚操作呢?——简直就是颠倒三观。浙江大学当时给出的理由是:努某某是初犯且悔罪意愿强烈,而且来自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因此,学校酌情从轻对他的违纪处分。
这样的理由简直有些无厘头。是初犯就能够减轻处罚,那杀人犯里有多少是初犯呢?我们减轻处罚了吗?绝无可能。认罪态度较好;什么认罪态度较好,处理结果公布的当天晚上,他就和博士生女友快活地庆祝,并且还到处炫耀着;什么来自贫困地区,他其实就不是什么贫困地区的学生,他的微博里到处都是晒他的奢侈的生活;而毕业生就减轻处罚更是站不住脚的理由……
一时之间舆情汹汹。面对着潮水一般涌来的网络舆论,浙江大学感受到了说不出来的压力,只得表态,将重新考虑对努某某的处理问题。
随着时间的发酵,越来越多的女孩不再沉默,而是在网络上纷纷揭露努某某丑陋的嘴脸。一个又一个的女孩站出来,让努某某的画皮一点一点地被揭开,他再也不能在网络上嚣张了。
就是因为努某某事件,让浙大这个百年名校蒙羞,许多人都公开拿浙大调侃,而众多的浙大校友也纷纷建言必须要严惩努某某,回复浙大的名誉。
在这样的现实困境之下,浙大终于在7月31日的晚间公布了对努某某的最新处罚——开除学籍。
努某某的事件终于在广大网友的关注下落下了帷幕。尽管过程有些曲折,但是总算让事情有了一个让众人信服的结果。
只是这样的事件在一开始就能够作出公正公平的处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波折呢?有人怀疑是不是努某某的身后有着某种背景的存在,才让浙大不得不从轻处理,而现在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反转,是因为舆论的压力之下,浙大不能不公正地处理,不然不能平息民愤。这种说法,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看看许可馨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她可是到了今天,将近140天了,她还是逍遥法外,我们连她一根毫毛都动不了她。
尽管社会上还是有一些不公平的事存在。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每一个人心里有一杆秤,胸怀一腔热血,那么就能做到蚍蜉撼大树,让那些丑恶发抖,并最终被铲除。最后,还是希望社会能公正公平,国家能和谐发展,人民能幸福美好。
summerjane
早上一醒来,就看到了这个消息,浙大在7月31日晚上对努某某做出了重新处分,把原来的“留校察看”处分改为了“开除学籍”。浙大第一次做出“留校察看”的处分是在7月17日,这次是在7月31日,半个月时间,两个处分的力度显然大有不同。
前一个处分对于努某某那可是轻描淡写,法院是在2020年4月17日做出判决努某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半。当时浙大并没有动静,而是在7月17日发的通告,给予了努某“”留校察看”的处理意见。
努某今年是大四,大四毕业季大部分是在六月份,其实在努某受到“留校察看”的处理决定的时候,很大可能已经拿到了毕业证书了。然后再发的这个“留校察看”还有什么意义,和没有处罚没什么区别。
大家对比哈工大的两名学生因为选修学科替考作弊,就双双被开除。如果按照浙大这样的处罚力度来看,哈工大的两名学生就不该被开除,怎么也得给他们个补考的机会吧。
浙大的处理意见出来后,立刻引起了网友们的议论,并且这次旗帜非常鲜明,意见非常的统一,浙大处理的太轻微了,这个努某触犯了法律都不开除,不对这种学生严厉惩处,就是对这种犯罪的纵容。堂堂高校,不会连这点道理也不懂吧。
其实不是不懂,而是方方面面考虑的太多,才难以下处罚的决断。可是这样瞻前顾后,唯唯诺诺的样子,也是激起了网友们的不满。对于一个已经被法院认定为犯罪的学生,学校居然都不开除,浙大的校规还真是叫人们“刮目相看”。
不过幸好浙大及时作出了调整,这次是网络的正能量取得了胜利,舆论监督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浙大作为百年的名校更应该爱惜自己的荣誉,不要为了维护一个罪犯而自毁声誉。浙大这次曝光出来,吸毒的学生“留校察看”,偷窃的学生“开除学籍”,这次反强奸罪的“留校察看”,那么能不能一碗水端平,能不能不看人下菜碟。制度就是制度,不能因为某个人就徇私枉法,凌驾在制度之上。
堂堂高等学府如果这样操作,你们将来培养出来 的精英会是什么样子的?还有对法纪法规的敬畏吗?一个人不管是多高的学问,遵纪守法是作为一个公民必须的责任,谁给了他超越规章制度 的特权。其实这次网友对于努某的情况都心知肚明。才一致反对浙大的处理。好在浙大及时作出了正确的决定,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一个培养人才的地方,更应该注重品德方面的培养,修德比修业更为重要。大家对于这个问题怎么看?欢迎留言分享您的观点。
时雨MOON
首先是舆论的压力,其实浙江大学前期的处理结果草率、有失公允,颠覆了人们的“三观”!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8月1日浙江大学发布通告,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网友们得到此结果,纷纷用“迟到的正义”、“喜大普奔”来形容。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在这个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任何违背基本做事逻辑,任何有失公允的行为,都要接受普罗大众的质疑、监督。
我来谈谈此事的看法。
一、 整个事件的简单梳理整个事件由7月21日浙江大学的一则通报引起。7月21日浙江大学发出一则本校学生努某某受留校察看处分的通报。通报中说: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努XX(浙江大学学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6月8日,浙江大学说鉴于司法部门认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会议表决决定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
网友们都被此通报惊呆了,一个被判处一年半的强奸犯(缓刑),居然没有被开除!后来根据网友爆料,现在努某某已经顺利从学校毕业,找了一家公司开始上班了,并且他还多次在微信朋友圈里展示自己的女友,时常出入酒吧撩妹,一点没有犯过错,有悔改之意。
努某某肆无忌惮的行为,浙江大学轻描淡写的处分,让广大网友和老百姓非常愤怒,网上抗议如潮,浙江大学迫于舆论压力,重新启动对努某某的调查程序。今天(8月1日)浙江大学发布通告,开除努某某学籍。
事情最终正本清源,但是通过此事,值得我们反思和领悟的地方很多!
当今社会是一个网络高度发达的社会。信息通畅,根据统计我国活跃的网民有9.04亿人,互联网传播的速度惊人,只要是不合理的事情被网络发现,被网友们爆料,会在极短的时间内传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看看最近几天被网友们发现的例子吧。吉林省平安经事件: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写作奇葩的《平安经》,整本书基本就是将名词进行归类,然后在每一个名词后面加上“平安”二字,结集成书。包括“眼平安,耳平安,鼻平安”、“1岁平安、2岁平安、3岁平安”等内容。居然售价299元/本。最终被网友们揪出来热议,昨天7月31日《平安经》的贺电被吉林省委免职。网友戏称:平安经也不能保平安啊。
我们要为互联网舆论监督点个大大的赞,这种监督是朴素民意的体现,这种舆论压力会促使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对打击腐败、治理懒政不作为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
浙江大学是我国的名校,居然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其实根据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书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努某某犯罪事实非常详实、证据确凿,可以说是实打实地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实打实地进行了违法犯罪。而7月21日浙江大学轻描淡写的处理,真是猪油蒙住了脑子!
浙大重新调查并最终开除努某某的学籍,除了迫于舆论的压力外,还有其他因素吗?我想还有两个因素:
1、浙大还有浙江大学的形象问题。
自从努某某事件在网络上发酵以来,人们对浙江大学的好感急剧下降,网友们几乎一面倒地在质问浙江大学的处理方式,怀疑背后的暗箱操作。甚至网上也出现了浙江大学不适合女生去读的言论。浙大再不尊重网络的声音,再不反思并重新调查努某某事件,浙大这所百年名校的名声就可能被毁于一旦。
如果浙大能够在第一次通报中就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的话,也就不会被网友们骂成狗了,重新更改对努某某的处分结果,总会给人一种不爽快的感觉。
不过总的来说,浙大此番推翻了“努某某留校察看的处分”,重新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还不算太晚!
2、浙大第一次处理太草率,经不起推敲。
舆论的力量也让浙大认识到了前面处理方式的不妥,赶紧亡羊补牢!浙大的通报称:“学校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对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取证。现已查实,努某某存在多项违纪违规行为。校学生奖惩委员会根据新查证的事实,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提出给予努某某重新处分的建议。”
这就看出,浙大先前对努某某事件的处理是多么的草率,竟然没有仔细认真地核实!同时浙大决定启动对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校内规定的评估修订程序,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学校管理,为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提供坚实保障。这些足以说明浙大也意识到先前对努某某事件处理的草率之处。
后记:
大学是立德育人的地方,对法律要心存敬畏;无论任何人违纪违规,无论来自哪里,什么出身,都应该一视同仁,严肃处理。网络的力量是无穷大的,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海水和火焰s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
1.肯定是迫于舆论压力首先这件事肯定是迫于舆论压力的,不然浙大在第一次做出决定后就不会在成立调查组调查的,没有人民的监督,我想这件事有可能就这么算了,网络力量的强大,是谁都低于不了的,没有无数国人正义的呼吁,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的。其实大家看看浙大第一次是怎么说的:此学生是第一次强奸,而且认错态度好,所以给予留校查看的处分。但是,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就知道,这就是犯罪,在法律面前没有好坏,没有态度,犯罪就是犯罪。所以由于舆论压力,才有了今天的“开除学籍”。
老祖宗告诉我们,成才先成人,如果连一个做人都不会,那么这个人有再高的智商也是无济于事,根本不能位社会做出贡献,相反到头来可能会危害社会,我们的大学不能再一味追求成绩,而要以身作则好好教育孩子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让孩子从小就收到良好的品德教育,法制教育,这往往比培养一个人才更有用,因为大多数人只是普通人,人才只是少数,育人先育德,亘古不变的道理。
造假惟
浙大:一把好牌打的稀烂,暴露出来的问题有待解决:为努某开绿灯者?怎么处理?
从浙大对强奸未遂的浙大毕业生努某"留校察看,从轻处理"到“开除学籍,严惩不贷”,结果反转,大快人心,正义的得到了伸张。
我们在拍手称快时,也不得不深思:Why?
无论浙大这份关于努某的处理公告是出于舆论压力?还是自纠?浙大之前的牌已经打烂了。
另据网上流传的一份相关截图显示:学院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该生违纪处分意见,考虑到努某某是初犯,且已强烈悔改,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以及其来自民族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等情况,学院从教育挽救民族学生出发,提请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
也正是这份提议的通过,且浙大也发了公告
什么毕业生?什么初犯?什么民族贫困地区?什么挽救民族学生?
看起来顺理成章的说辞,其实都是逃脱处罚的借口。
也就是这般无理挑3分理的“从轻处理”,引发网友热议,觉得浙大这般处理公告有失公允,也违背了“育人为本”的教学理念。
而今浙大自纠错误,重新处理了努某“开除学籍”这则通告,也仅提了努某的处理意见,却对之前的“从轻处理”的开拓罪责的行为没有处理意见?
是谁在为努某打掩护,开绿灯,从轻处理?
这些人是出于什么目的来和稀泥的呢?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还是真如网上说的那样努某身份显赫?
这样的蛀虫如果不除去,浙大的未来可以看到了。
lulu914
一个涉嫌强奸未遂的人,结果却只被留校查案,浙江大学起初的说明是为了照顾民族学生,为了给这个民族学生一次机会。可是,我们并不是不给他机会,最缓刑期间这名学生依旧出入夜店酒吧,依旧与女学生厮混,还领取了奖助学金,每天发布吃喝玩乐的消息。这是一个服刑的人该有点样子?这就是所谓的给一次机会?这恐怕是一种纵然犯罪点行为。
时至今日,处分都已经下了,一些人还不敢提真名,动辄以努某某或者努某代称,我们连这点自信都没有了吗?这名强奸未遂女生的学生叫努尔特·巴特尔,案件的主要经过如下:
2019年的2月22日,浙江大学学生努尔特·巴特尔趁着女生醉酒之际,把对方带到了出租屋,然后做出了不雅举动,还试图强行与女生发生某些关系,不过该女生反抗并称要报警,努尔特巴特尔害怕女生报警中止。
从法理上来说,巴特尔已经触犯刑法,强奸未遂虽然未遂但也是重罪,校方却以保护民族学生,给民族学生一次机会为由,只给与留下察看处分。在学校里,什么情况才会留校察看?就是课程考试、期末考试夹带小抄,或者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的,这属于违纪。而巴特尔已经违法犯罪,用校园管理条例代替法律执行?这真是头一次见。
这一决定出来后,自然遭到了全国网友点质疑议论,不少网友纷纷开除这名学生,对浙大不痛不痒的处分表示不满。近日,浙大又重新作出决定,对这名学生开除学籍,也就是开除的处分。
如果最10年前、20年前,没有网络、没有自媒体爆料,此事也许真会不了了之,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件荒诞的事情发生。所以,此次浙江大学重新作出处分,肯定是迫于舆论压力所致,但绝不如此简单,主要有三点:
一、巴特尔的行为违法属实,留校察看的确处理过轻
二、此事影响学校形象,影响社会公平正义遭到质疑
三、社会主义之下人人平等,不能搞特殊照顾和对待
第一点:巴特尔的行为已经是违法犯罪,所以浙江大学点学生管理条例没有权力作出与犯罪行为本身不相符的决定,所以作出的错误决定就要重新更正;第二:此事严重影响学校形象,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对学校招生、录取不利,早更正、早处理是对点;第三,现代社会讲究人人平等,照顾民族学生一说让网友无法认同和接受,因此需要有一个合理点答复。
正是基于这几点原因,此次才重新进行更正,将这名学生开除。开除犯法学生,确保社会公平正义,这才是明智之举。但浙大受损的百年声誉,还能因此挽回吗?
话题: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
我认为浙大这种姿态是在“妥协”,向舆论压力妥协,更重要的是,向未来的生源妥协。
一、事件前后始末。
学生犯了那么大的事儿,一个留校察看的处分就完事了?群众自然是不满意的,因为在其他学校类似的案例,学校的处罚都是很严厉的比如哈工大、国科大。
据悉,这个开除怒某某学籍的决定,是在7月31日周五晚上发出的。其中的深意不得而知,但似乎已经晚了一步,会不会造成原本已经选择浙大志愿的学生,重新作出抉择的呢?
所以对于“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这个话题,咱们可能要从两个方面来评价了。
二、迫于舆论压力。
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百年浙大,自然是很爱惜羽毛的,不能因为一个怒某某的违法犯罪而落一个校纪不严损害学校形象的口实。但调查事情真相是需要事件的,在第一次处分留校察看的定性上,浙大也许是正确的的,因为根据浙大的校规,弹性很大有更多的可操作性空间,这和其他学校的校规不同,在其他学校发生这样的事情,那是肯定要被开除学籍的。
至于这次的开除学籍到底是迫于舆论压力,还是“现已查实,努某某存在多项违纪违规行为。”我认为都有其中的因素,一是群众的舆论监督能力太强大了,二是确实发现了怒某某的其他更多违纪违规行为,都不可饶恕的行为。借坡下驴,顺应民意,不是更好么?而且这是在向正义妥协。
三、挽回学生生源。
我认为也有这方面的考量,毕竟学校还要后续开展招生工作,如果任由怒某某事假继续发酵,对后续的生源有很大的影响。毕竟,现在网络那么发达,很多的高中毕业生和其家长都会知道这件事情,如果浙大的态度还是留校察看,会让不少填报浙大志愿的学生和家长重新考虑,要不要去浙大上学。
那么,向正义妥协就没有什么可说的,顺应民意了,给大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学生和其家长也可以放心地去浙大报道,开启大学校园生活。
四、浙大表达修改校纪校规。
在决定中,“据悉,学校下一步将启动对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校内规定的评估修订程序,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学校管理,为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提供坚实保障”。
看来,浙大也认识到,诸如“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这种规定是有很大的弹性的,会出现很多认为操控处分的可能性。就像怒某某事件,就有学校校学生奖惩委员会委员认为怒某某有很多可以减轻处分的条件。
那么建议修改为直接开除学籍就好,向其他学校看齐。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我的认为就是以上两点,一是迫于舆论压力,再个就是担心后续生源的问题。你认为呢?
。
浙大7月31日深夜发文,开除违规学生努某某,绝对有迫于舆论的压力的成分,更是为了挽回学校的声誉,以便招录优秀的学生,确保浙大在高校中的地位!
梳理一下努某某事件:
2019年2月22日,努某某把受害人带到自己校外的出租屋,先是抚摸醉酒状态的受害人隐私部位,然后意欲强奸,在对方强烈反抗下没有得逞。
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因努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执行。
7月17日,浙江大学官网发布文件称,经研究决定,浙江大学给予“2016级学生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浙大做出这样的处理意见,基于以下原因:1、努某某属于少数民族2、努某某从贫困地区走出来的3、初犯4、本着教育挽救的出发点。
7月20日,努某某“留校察看”的处理引起网上关注!
恰逢之前,哈工大两名学生因考试舞弊被开除了学籍,而浙大的处理消息一出,成了鲜明的对比,人们顿时炸开了祸,一时间舆论哗然,质疑声不断,浙大在人们心目中的美好形象大打折扣!更有商家看准商机,出产印有“留校察看”字样的衬衫,很是买好!
而每年的这个时候,正是高校招录学生之际,新生会怎么看待浙大?特别是优秀的新生会不会像以前那样热衷于浙大?这的确是个未知数!浙大面临着挑战,如何抉择?
7月31日,浙大深夜发文,对努某某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意见!
由此可见,对努某某做出重新处分“开除学籍”,的确有迫于舆论压力的成分,但也并非完全如此,毕竟浙大还是比较有名气的高等学府,浙大一贯作风还是比较公正务实的,也是能够知错就改的!
浙大对努某某的开除学籍处理,顺应了民心,确实有亡羊补牢的功效,这也是一所学校应该具有的严谨公正态度!希望浙大引以为戒,创办人民满意的高校!
ebonair
浙江大学因为处理学生努某某,被推上风尖浪口,迟到的开除学籍还是来了。
努某某涉嫌强奸,被判缓刑,浙江大学在没有认真调查结果的情况下,草率的做出处理决定,对努某某留校察看,给出的处理理由反而让浙江大学名声扫地,在舆论的压力下,浙江大学不得不决定重新调查努某某。
如果说浙江大学一开始的处理结果有问题,到不如说努某某面对处理结果的嚣张,本应该老老实实的接受,结果努某某面对处理结果,依然发朋友圈炫耀,没有一点悔改的意思,努某某自己给自己挖的坑,开除学籍也是咎由自取。
浙江大学一开始的处理结果,应该说是浙江大学有顾虑,除了努某某是少数民族外,更多的是浙江大学,希望把事情的危害成度最低化,保持浙江大学的正面形象,结果几乎同时出现在哈工大作弊被开除的学生,让浙江大学不能不重新面对努某某。
对于一个大学,能容忍一个涉嫌强奸的学生,保留学籍,留校察看,对于其他犯过错的同学是否公平。
对于努某某从留校察看到开除学籍,舆论压力确实让浙江大学,重新认识如何正确对待学生的违法行为。
说到底浙江大学为了浙江大学的外在形象,在处理努某某上更多的选择了,维护浙江大学。
chris115
的确,加重处理肯定跟舆论的压力有关系,也正因为有舆论的压力和发酵,努某某更加过分的做法才会暴露出来。
1、努某某犯的是强奸罪,是重罪里面的一类。由于努某某有自首情节,又加之自身有犯罪中止的情节。故可以判缓刑。从法律上来说,是从轻的一类判决。努某某在被侦察期间肯定也会用经济赔偿求得女方受害人的谅解。综合起来,努某某最后可以判处缓刑。
2、那么,单独从这件事来说,在法院的判决上是可以给从轻的,而学校对于一个强奸犯有没有可以从轻,或者说给他机会的可能呢?学校本着给人机会,本着这个努某某是少数民族,考上浙大不容易的原则,给了他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
3、可网友并不答应,因为努某某在网络上根本就没有悔改的意思。反之看到学校的处理结果之后,他得意忘形,发表了很多庆祝的言辞。言语之间,学校是被他忽悠了。而网友还扒出很多努某某之前的行为,早就发生过多次猥亵女孩儿的行为,只不过没有被报警。
现在,浙大肯定是看到了很多网友的爆料,也看到了努某某在网络上的态度,更加通过网络从新认识了这个隐藏很深的少数民族困难户。看起来,他在学校领导和老师面前,是装成了另一个人。不管他是用什么方法,总之,他表面上是浙大里面的困难户。可在实际生活中,他却是一个花花公子,身边有女朋友,还要去撩其他女孩儿,还要去外面宾馆酒店开房。
显然,浙大在知道其本来面目之后,果断的采取了新的处理方法。开除了他的学籍。努某某处心积虑,骗取学校的信任,就在犯罪的情况下还得到了校方的原谅。可学校方面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现在通过网民的举报和爆料,全面的了解了这个人渣。那么,采取更严厉的处理方案,也是一种亡羊补牢的方式,并不晚。
大学生,尤其是浙大这种重点中的重点大学,其培养出来的人才,应该是德艺双优的。至于像努某某这样混在大学里的罪犯,人渣。一旦确认,就要及时清理出去。当初,虽然错误的决定给他机会,现在做出正确的决定也还不算晚。
浙大应该感谢网络的力量。也更应该感谢网络给了浙大一个改错的机会,没有铸成大错。试想如果这个罪犯,用自己可怜的嘴脸骗过了学校,顺利的毕业,并且参加工作,成为国家的栋梁。到那个时候再犯罪,可就是严重的事情了。浙大的脸也丢得更大啦!
恋恋玮柏
让浙大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的努某某终于被开除了!
这是7月31日23点40分,浙大通过官微发布的消息,看来努某某被浙大开除学籍是确凿无疑了。
努某某何许人也?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2016级的本科生,系少数民族学生,因来自贫困地区而拿过学校补助,据说还是学生会干部。
努某某今年已经毕业,入职杭州的一家房产公司。
在2019年2月22日将醉酒女子带至出租房内图谋不轨,被女子拒绝后中止犯罪行为。后女子报警,最终被判强奸罪,判处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努某某爆红的原因源于一则通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浙江大学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17条第3款:
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对努某某作出了如下处分决定:
学校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浙江大学作出的这份处分决定在网上引发了热炒,网友纷纷指责浙江大学偏袒照顾这个努某某,很多网友开始吐槽甚至恶搞浙大的招生宣传片。
在这种强大的舆论大潮中,浙江大学随后发布公告,将重启对努某某的调查,也算是使了一招缓兵之计。
网友为何对浙大的处理不服气?有网友列举出同时期内哈工大对2名考试舞弊的学生做出开除学籍的决定,讽刺浙大对违纪学生的姑息纵容。
对这一种说法,我不赞成。因为在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对考试舞弊的学生也要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
也就是说,考试舞弊在两所学校的校规校纪中处罚结果都是开除学籍的。
那么为什么还有网友不服气呢?
我觉得很多知情网友努某某的表现是很不满的:
家庭贫困却玩着无人机;却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吸烟喝酒,喜好摄影;侵犯学妹20多人;在法院判决后,他高调晒出和博士女朋友的毕业照:“载歌载舞,欢声笑语”等。也就是说,努某某的实际表现与法院判决书上的“念其初犯”四个字是不相符的。因此才引起众怒。
我认为浙江大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留校察看的决定也无可厚非的。
浙江大学重启对努某某的调查取证工作在强大的舆论攻势下,浙大成立专项工作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对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取证。
仔细查阅有关文书和视频材料,向数十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并多次与当事人当面了解、核实,对有关线索进行多方取证、核实、审议。
经过一周多的调查取证,浙大终于在7月31日深夜发布了对努某某的重新作出的处分决定——
浙江大学召开校务会议审议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处分事宜,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我觉得,浙江大学在对待努某某这个问题上还是比较谨慎、合乎规范的。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和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努某某作出留校察看的处分也是恰当的;
网友们又提供了关于努某某其他方面的违法线索,浙大为了慎重起见,重启调查,经最终核查属实,然后再按照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对努某某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理,非常正确,前后不存在矛盾。
对这件事,你觉得浙大是碍于舆论压力而重启调查的吗?欢迎留言、评论。
我是朗月寒雪,感谢阅读,欢迎关注,一起聊教育。
weixiang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这事,我觉得本不该发生的。
努某某在学期间,犯強奸未遂,被判刑罚一年半,缓刑一年半,入刑事实确凿,浙大作出“留校察看”处分,舆论哗然,各种推测纷陈,但集中一点,大家认为浙大的这一处分偏袒明显,丢失了应有的公平正义,作为国内优秀大学,如此处理,有失水准,使人大跌眼镜。
舆论哗然来自于大学对于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案例的不同处分的对比。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而被法律判刑的犯罪却“留校察看”,孰轻孰重,参照太強,有违常识,难怪人们推测纷陈。浙大当初真不该对努某某案例作出“留校察看”这种明显的偏袒性处分,若当初浙江依法依规秉公处理,也就不会有后续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的作为了。
浙大对努某某处分的改变,與情压力可能起了一定的作用。在信息发达的今天,在全社会要求公平正义的呼声中,如果作出有违公平正义的事,只会自毁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浙大改变对努某某的处分,值得反省,希望这种不该发生的事不要再发生。
哟_兔爷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肯定是迫于舆论压力。如果没有网络舆论质疑原来的决定,浙江大学就用不着重新研究处理了。
哈工大两名学生,因为选修科目替考而被开除学籍。努某某是强奸犯罪,竟然是留校察看。替考和强奸犯罪,孰轻孰重很明显,但在处理上,浙江大学明显过轻。
浙江大学第一次对努某某的处理通报称,他是学生干部,并且是初犯,有“强烈的”悔恨意识,又是来自“贫困地区”,最终学校决定对其做出留校察看一年的决定。
实际上,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因此,浙大给予努尔特·巴特尔的留校察看似乎也是有理有据的。
关键是广大群众不理解这个处理决定,在他们看来,大学怎么能容忍这么可恶的行为呢?即使你按规章制度办事了,也不同意。
得知处理决定的努某某喜出望外,在朋友圈表现出开心愉快的样子。
恰在此时,舆论大哗,质疑声此起彼伏。浙江大学迅速表态说,已经立即启动后续调查,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绝不姑息。
如果没有这些舆论质疑的声音,“后续”是不需要的。
网络的力量巨大,在这样舆论的压力下,浙江大学给自己了一个缓冲。
终于,在高考过后,大学录取之前,浙江大学给出了意料之中的处理意见。
作为一所名校,浙江大学确实应该严肃校纪,不能允许害群之马污了学校的名。
同时,我们一直不否认浙江大学的优秀,我们也祝福浙江大学越来越好。
黑猪部落
正义必定会降临!
浙江大学对因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并缓刑的学生努某某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不得不说是迫于舆论的压力,而且是舆论监督的成功案例。
前段时间浙江大学学生努某某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学校研究决定对其“留校察看处分”,引起轩然大波。
有网友说: 以后无论如何就上浙大了,犯了严重错都不用开除学籍,不用负责,这样的大学,绝无仅有,只此一家。浙大个“好”大学!
期间,强奸犯努某某丝毫不受影响,公开在朋友圈和女友大秀恩爱,晒各种生活动态,亳无悔改之意,引起了巨大的舆论声浪。
7月21日,浙大重启调查,绝不姑息。经过10天的调查,在7月31日深夜,给予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尘埃落定,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互联网传播的正能量,让浙大的两份有理有据的处分结果略显尴尬又耐人寻味。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浙大是全国排名前列的顶尖高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是培养优秀学生的地方,不是犯罪分子的温床。学生犯了罪或犯了错,学校最该做的事情就是及时纠正,作出相应的惩罚,犯了错误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只有彻查,不避重就轻,让真相水落石出,才能引以为鉴。
gaoya
如果没有网络,人们根本就不会知道浙江大学学生努某某这件事情,更不会对此产生任何的评论。就这个决定来说,不会产生任何的反响。
这件事情被捅到了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然后改变了处罚,所以,舆论促使了这次处罚的更改。
有人说,这是浙江大学根据校规校纪做出的处罚,与网络没有任何关系,舆论不会影响处罚结果。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通过自我反省和自我纠错的功能达到更改处罚,这仅仅是一种美好的设想,没有人轻易推翻自己做出的决定,因为推翻决定就意味着上一次做出的决定是错误的,这种决定轻则脸面扫地重则自己受到牵连,没有人愿意做出这样的决定。
所以,这一次处罚的更改就是网络的狂欢的结果。网络监督再一次展示了它的獠牙!我认为做出这样的决定大快人心,也是浙江大学维护自身名誉的正确之举。
努某某身为大学生,道德败坏,2019年2月,将一喝醉酒的女大学生带到自己的出租房,欲行不轨,遭到对方的激烈反抗,没有得逞。对方报警后,才投案自首。被判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但即使没有实刑,依然是有案在身了。浙江大学对努某某作出了“留校察看”的决定。通报一处,舆论哗然,已经被判刑的学生,竟然没有被开除,而相同时期,哈工大一名已经获得腾讯offer的学生,因为找人替考,被开除学籍,同样是大学生,受到的处罚天壤之别。
然后陆续爆出这个努某某的劣迹,浙江大学最终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罚。
仔细看了一下浙江大学作出处罚的处罚条例,我认为本身浙江大学的校规校纪规定有一定的问题。
弹性太大,差别极大的两种处罚结果竟然并列在了一起。比方说:处罚努某某的依据是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这一条款这样规定: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无论是从力度还是从后果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两项处罚怎么能够并列呢?所以,我认为校规校纪处罚方法的不完善,造成了这样一种结果。
弹性太大,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都适用,这也为浙江大学的纠错提供了空间和说辞!
倏忽而过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
笔者直接亮出个人看法: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既不是迫于舆论压力,也不是知错就改,而是实事求是。笔者这样说的具体理由有三:
首先、起初浙大对于努某某作出“留校察看”的处分决定,也是有理有据的,并没有偏袒他的的任何意思。今年4月17日,浙大学生努某某因犯强奸罪、且有自首和中止表现,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7月17日,浙江大学官网发布党委学生工作部的文件称,2016级学生努某某因强奸罪获刑,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 项的规定,浙大经研究决定,“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学校的这一处理结论在网上传出后,立即引发了学生和网友的舆论哗然,不少知情人都置疑浙大处理的太轻了;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情况,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
其次、现在浙大对努某某重新界定出来的处理结果,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是基于进一步的调查。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的规定,比如学生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笔者这里特别想说明的是,“可以”两个字,而不是“必须”,也就是说浙大结合努某某的犯罪事实,予以从轻处分“留校察看”,是有法律依据的。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学官方发布最新的情况通报,称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努某某确实存在多项违纪违规的情况,对努某某原来的处理结果进行重新界定,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分。我们并不能说浙大这是知错就改,而是进一步调查后的新结论!
再者、网友的舆论监督让努某某的品行不端无所遁形,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恰当处分,浙大对努某某的“两次”处理结果无可非议。7月21日,浙大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处分通报后,网络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线索,也有相关当事人来校反映情况;学校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班子,受理来信来访,梳理网络举报,分成学业、经济、作风等小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现已查实“努某某确实存在多项被举报的违纪违规情况”。浙大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同意重启处分程序。听证会上,被处分人努某某对违纪事实无异议,听证委员会认为事实清楚、依据明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对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关于“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决定开除学籍,是否是迫于舆论压力”的问题,可以显而易见,是认真和负责对待的结果,跟“迫于舆论压力”没什么关系,更不存在偏袒的情况,一切都是调查取证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结果;当然了,社会舆论监督在这个过程中,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笔者为学生和网友日趋增强的法治意识和守规观念点赞!
Misa_Chan
迫于舆论压力只是一个层面,还有另外三个层面让浙大重新判定此次事件。
1.哈工大学生替考被开除,浙大学生犯强奸罪留校察看?
哈工大计算机专业的大四学生在两门课程中找人替考,被哈工大直接开除。国防科技大学季子越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被直接开除。浙江大学努某因犯强奸罪,被留校察看。
试问:别人大学作弊都开除,你浙大学生犯了强奸罪,直接留校察看?毕竟留校察看可以申请解除处分,也就是说有和没有的区别并不大。哪怕每个学校校规不同,但强奸这项重罪,可不是你一个留校察看可以定论的!
别人家大学雷厉风行,犯了错误直接开除!浙大拖拖拉拉,还等着留校察看,让强奸犯自行悔改?从开始罪行属实判定留校察看,到如今开除学籍,整整用了10天时间。
不知是真在做调查,还是在商讨利益得失?毕竟强奸已经定罪,一个开除还用一等再等?
2.浙大这块金字招牌
浙江大学坐落在最有发展前景的杭州,其本身更是一本类院校,更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和985的重点大学之一。像我们熟知的郑强,褚健,孙杨等都是从这所大学毕业。
其文化氛围和历史底蕴已经给这座学校足够的门面,更别提所育之人更是行业翘楚。所以为了浙大这块招牌,也要进行深重决断(开除)
所以从根本来讲,刚开始的留校察看,是给强奸犯一个改错的机会?
3.高考结束,临近填报志愿才做出决定
试问大家:您愿意将自己的孩子送到一个学生有强奸前科并且还没有被开除的学校吗?我想您是不愿意的。所以浙大的此举,大概率是为了招生。这就像犯了错误的人承担错误,别人还愿意跟他一起玩一样。
从7月21到7月31号,整整十天的时间,拖拖拉拉才开始调查取证。试问:强奸属实,嫌犯伏法,还在这拖拖拉拉搞调查取证?一个开除岂不是大快人心?
最有意思的是,浙大还写上了“无论来自哪里,无论什么出身,都将一视同仁,严肃处理。”那么这个所谓的严肃处理,就是从刚开始的留校察看到如今迫于压力的开除学籍?
说到这,我必须要说一点,犯了错误可以有改正的机会,也可以重新做人!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人丑心不丑!!
慕月薇涵
对于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我觉得社会舆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相信,如果没有社会舆论的监督,没有群众铺天盖地的指责和声讨,是不会做出更正的。虽然可能是迫不得已做出的决定,但是浙江大学知错就改,没有一条道走到黑,也是应该鼓励表扬一下的。
一方面努某某事件发生在高考报名之际,对于一名被刑事处分的学生,学校仅仅轻描淡写地给了一个“留校察看一年”的处理,这和哈工大因为考试作弊直接开除学生的严格要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此一来,负面影响很大,如果不及时改正可能会影响一些优秀学生因此不报考浙大,这对浙大来说无疑损失是巨大的。
另一方面,对于努某某如此不疼不痒的处理也是对法律的蔑视,对受害女生的一种伤害。这是一起有失公允的处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努某某是否少数民族,是否困难学生,都应当一视同仁,法律都给了他应有的惩罚,学校却还要讲些情面,不舍得开除,对坏人的仁慈和纵容就是对好人最大的不公。
社会舆论的监督给浙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他们不得不重新对待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如今已经进行了更正,也是需要很大勇气的,浙大还是那个浙大,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图片来源网络,如侵权联系删除)
岛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多少有点迫于舆论压力,毕竟浙江大学是名校,是好多学子向往的学校,出了这么一件丑事,让浙江大学名誉扫地,影响的确不小,学校也害怕把事情搞大,最怕陷入在舆论的漩涡中,你吃处理的还是比较果断的。
自己要毁掉人生一点也没有办法,努某某是少数民族已经有所照顾,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既然触犯了法律,做了违背良心的事,违纪违法的事,那就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开除学籍是正确的选择,不能有仁慈,不能有原谅,因为影响太恶劣了。
不要认为自己学历高,有特权搞特殊化,就由着性子胡作非为,做违纪违法之事,利用各种时机威逼利诱,对女生进行强奸,这是法不能忍的,这是法制的社会,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杀杀这种歪风邪气,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结语浙江大学行动非常果断,对努某某进行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学校虽然多少有点迫于舆论压力,还是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能够深得人心,至少也为学校挽回点损失和名誉。
朋友们,请问你对此是如何看待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绵羊国之瓜
昨晚,浙江大学对努某某的处分进行了重新认定,基于新证据,最终给出了大家期盼的“开除学籍”处分,同时,浙江大学也对此前工作上的不足表示的道歉。这个处理结果,其实真经在一周前就想到了(见之前回答),个人觉得,这件事算是圆满了。
不过,很多人仍然想借着这件事踩浙大几脚。在新闻后面的留言中,很多人都说:浙大不是诚心的,而是迫于舆论压力,如果没有这么大的舆论压力,努某某恐怕就逃过此劫了。
这样的想法我认为没有必要。人无完人,校无完校,如果犯错批,改错也批,道歉也批,那究竟想要浙大怎样?
首先,浙大的整个处理过程是合规的,不管是之前的处理还是这次的处理。学校可能有一些不为人知的考虑,但也都是在规则范围内的。浙大处分学生所采用取证、核实、审议、告知的流程,其实是值得很多学校学习的。
其次,浙大的解释是能自圆其说的。此前的处分,是因为对努某某了解不够,对此浙大也做出了反省,表示今后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应该更深入了解。实际上,一个学生做的事,如果没有人举报或者提供线索,学校也很难知道。像努某某骚扰女学生的事,当事人不站出来,学校根本没法了解。
最后,就算浙大是迫于舆论压力,这件事也不是坏事,这说明社会舆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面对主流声音,谁也没法逃避,只能选择去应对。如果浙大在真的大的舆论压力仍然执迷不悟,那才叫可怕呢。
最后还要说得是,是否相信浙大是大家的权利,是否选择报考浙大也是大家的权利。但这件事,已经没有继续讨论的价值了。
叫我了言
对!是舆论的压力!对于浙江大学,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大学也是社会,而且是个令人羡慕的殿堂,必须带头遵纪守法,引领社会正能量。努某某,一个被判刑的强jf,怎能逍遥法外,继续混迹于堂堂的浙大殿堂?一人败坏一校的名声,带坏社会风气,早该享受开除学籍的待遇了。而浙大领导开个会,发个文件就把努某某留在校园里,试问谁敢与之同班同学,将来取得浙大毕业文凭,甚至可能成为浙大教师教授,谁敢与之同事,将来很可能再犯几次强j等犯罪行为,谁给他买单?
纵观努某某的一贯表现,差强人意,犯错而不知悔改,身在浙大学堂,心在游戏人间,三观不正,必须得到惩罚,开除学籍在于治病救人,在于法律处罚,他自己酿的苦酒他自己咽下去,怨不得他人。将来的努某某,改正错误可能成为社会有用之才,自暴自弃只能自绝于社会,成为人渣甚至罪犯。
开除学籍的努某某,希望好自为之!
唱唱反调
事件发生后,个人认为,浙大的处理自是遵照学校的规定执行的,作为一个局外人,没有深入调查,怎敢轻意去评判,切不可用舆论之势影响事件的公正处理。可是,剧情却来了个180大翻转,处理决定被变更,这,就让人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这可关乎一个人前途命运的事啊,就是这般草率就决定了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自古常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严格依规办事就行了,为什么总会时不时有不正常的现象出现呢?一次保留学籍,一次开除学籍,前后两次不同通报,不知依的是什么法,依的是什么规。不论怎么说,先后两次总有一次在打脸,总有一次有人在违规-----。
有人说,舆论绑架了“法”。
如果没有“法”外施恩的事,严格遵照“法”,坚持“法”运转就行了,又何来引发网上热炒?又何来在民愤之后变更处分决定?
看似是一件不大的事件,背后却隐藏着大的隐忧,这是对“法”的无情践踏,丧失的是“法”的权威,丧失的是拳拳民意。
推进以法治国进程中,任重而道远。出现此类问题也是必然,只要经过剧烈的碰撞,才能触动问题的本质,才能得以改进,才能推动创新、完善。
不管怎么说?罪恶的人总算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算与全国人民有了一个交待,也许这是最好的结果吧。
最后,个人认为,是在网友有力地推动下,促使浙大改变了初衷,重新发布处分决定,再一次舆论完胜。同时,也给其他院校、行业敲响了警钟,严格以法办法才是“正道”。
Maravich
先讨论是不是,再说如何看待。
浙大是否是因为网络舆论才开除的努某某?
确实如此。先梳理一遍时间线。从网上流传出的信息显示,qj案是发生在去年,也就是19年的2月份,经过受害人报案、侦查、审理等一系列流程后,检察院将努某刑事拘留,并根据充分证据,依法对努某做出了刑事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半。(缓刑适用于减轻处罚,相当于给努某一年半的观察期,如果期间内没有再犯法,就完全不需要坐牢)
虽然法院判了缓刑,但毕竟涉及了刑事案件,在2020年7月17日,浙大也紧接着对努某做出了留校察看的处分。
哇靠!qj了一个女学生,既然既不用坐牢,甚至学校都能不开除?浙大作为一个国内前三,世界顶流的高等学府,竟然如此放纵一个qj犯?套用一句罗翔老师的说法,天变地变,道义不变!这个处理结果,很明显不符合广大人民心中朴素的正义感!!!
于是,这个事情被媒体桶开报道后,立马激在微博上如同一个轰雷!引起了公愤和舆论发酵,上了好几次微博热搜,也迅速在知乎B站等其他平台引起了诸多争议!时值高考前后,迫于舆论压力,在7月21日,浙大紧急地给出了一个公关危机回应,表态会重新启动后续调查,绝不姑息。
作为全民关注的热点事件,终于,在2020年7月31日(也就是今天),很多人收到了趣头条和百度的新闻推送,浙大给出了他全新的处理结果,给予努某开除学籍处分!
看到这里,答案其实已经很明显了,浙大确实是迫于舆论压力,才开启的重新调查,并最终给出了开除的处分。
那么,如何看待这个事件的处理结果呢?
浙大微博对此处理结果开启了屏蔽评论和精选(呕…)但欲盖弥彰,从趣头条等微博媒体上的各类高赞评论,我们还是可以一窥广大民意对这个新处理结果的态度。
“”呵呵,没有舆论角度他还是留校察看。”
“终于开除了!大快人心!”
“浙大早点这么做也不至于被骂!”
“之前给他留校处分的人追责了么?”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一个迟到的正义。而这个正义是舆论监督换来的胜利。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正义,正义也不会降临到每一个人的头上。但我们渴望正义,有罪必罚,符合我们心中最朴素的正义感。
每个人的力量和声音是有限的,但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为不公,发出自己的一份声音,为正义贡献出一份力量。正是因为有微博、有b站、有知乎每个关注这个事件的人们,最终汇聚成了一股追问正义的强大力量!迫使浙大作出了改变。
我们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正义,也在不断地追寻正义,虽然这个追寻是渐进的,但是我们永远不灰心,不疲倦,我们尽力而为。
最起码,从努某的最终处理结果上看,我们距离心中正义,又近了一步。不是么?
听禹轩
毫无疑问,浙江大学因为对努某某事件的处分不当,又恰好碰到哈工大因为学生作弊就将学生开除学籍,两者形成非常鲜明的对比,以至于浙江大学承受非常大的舆论压力,为了堵住悠悠之口,浙江大学撤销原有处分,重新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在这件事情的发酵过程当中,网络大众以及媒体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否则浙江大学不可能这么快更改对于努某某的处理结果,从之前浙江大学给出的解释来看,因为努某某是少数民族、学生干部、大四学生且为初犯,就从轻处罚,丝毫没有站在受害人的角度考虑,也低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受到社会舆论压力的攻击也是必然的结果。
那浙江大学经历此次事件后,学校名声以及这一届招生是否会受到影响呢?我觉得完全不会,毕竟浙大的实力还是摆在那里的,当然具体的可以参考山东大学事件。
浙江大学在这件事情的整个处理过程当中,虽然前期没有做好,但好在最后还是给了大众一个比较好的交代,这比起很久以前苏州许某某事件到现在都没有后续,浙江大学的做法还算好的了。
你认为呢?
dorisko
从7月17日的“留校察看”处分,到7月31日深夜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舆情压力必然是有直接影响的,起到了强有力的监管,如果说压力,那么其实应该反思教育情怀和学校的三观,必须正能量。
首先,知错能改,说明态度还是积极向上的,尤其是浙大将举一反三,重新认真评估并修订完善浙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反思的态度值得肯定,不点赞。
一所大学,也是一个小社会,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学生行为,改进学校管理惩戒,有法可依,依法治校!
7月31日深夜,浙大发布官号发布消息,浙江大学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并通报相关的情况。
从通报情况来看,显然第一次决定比较随意,没有经过广泛的了解和调查。
对于一个已经触犯道德底线,以及实质犯罪确凿的本校学生,过于偏袒。引发广泛讨论,一所双一流高校,处理事情的态度,反映其调性,作为肩负培养栋梁之才的高校,需要重视立德树人,对于损害学校形象的学生必然要严肃需要严肃处理,这才是正能量输出。
教育需要风清云正!有反思才会有成长,正义的处分虽然晚了点,但最终还是来了。
这点上来看,态度是值得肯定的,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立场坚定,你认为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粉红猪粉绿猪
关于浙江大学对努某的的重新处罚,是否迫于舆论压力:
第一、之前浙大第一次对努某的处罚时候,就回答过,个人认为合规,但不合理。
第二、分析浙大处罚,得先回顾下努某犯罪过程,根据网上曝光出来的判决书照片显示(小编不能判断那份判决书的真伪,也不清楚那份判决书怎么传到网上的,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网上搜搜看),努某属于犯罪中止,啥叫犯罪中止?大白话讲,就是,努某本来准备强奸别人,但是,在实施性行为之前,主动(主观上)停止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因此,从结果上,努某并未与那女生发生性行为。当时,浙大就对其做出了留校查看的处分。注意,浙大内部规章制度本身就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学生,可以开除。注意,用词是可以,不是必须。
第三、第一次处罚结束后,后续又有其他女生继续向浙大举报努某,浙大最终做出对努某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四、分析上述2次行为,抛开浙大来看。无论学校、还是单位上,假设一个人第一次犯了重大错误,学校或者单位,顶住社会上的舆论压力,处于宽容的角度,对其做出了一个不是很严重的处分。可是,后续,这个行为人后续又持续爆出很多坑爹的事情出来,经查实后,我想,大多少学校或者单位都会做出严厉的处分。
综上,个人觉得,浙大做出第一次处分结果之前,应该未预料到会引起社会上如此大的舆论反应。而后,努某又持续被曝光更多负面新闻,浙大查实后,将其开除,显得顺理成章。
最后,总结下,假设舆论能够左右一个机构的决策时,当舆论导向正确时候,也许可能督促机构改正之前做的不合理的地方。但是,假设舆论被错误引导,那么,当机构顶不住舆论压力,根据舆论做出一个对被处罚人不利的决定时,那么,这样一种处罚实际上是不公平的。
因此,舆论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了,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用的不好,也有可能给行为人带来许多不利的后果。
dudususu
大快人心!昨天深夜,浙大宣布开除犯了强奸罪的努某某,至于浙大是不是迫于舆论压力才决定的,我觉得是,但也不完全是!
一、大快人心,浙大对努某某处以开除学籍的处分!
就在昨天深夜,浙大宣布对努某某以开除学籍的处分,至此努某某事件可以说是基本结束了,因为努某某在浙大处分上,算是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从7月20日,浙大在网上宣布对努某某以留校察看的处分后,瞬间“浙大对犯强奸罪学生留校察看”等相关信息传遍网络,一下子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众多网友纷纷指责浙大对努某某处分的不公平,面对舆论的压力,于是浙大立刻开始了新一轮调查,最终在7月31日深夜,重新宣布对努某某以开除学籍的处分。
二、不可否认,舆论确实给了浙大很大的压力!2次明显表现!
第一次:自从7月20日努某某事件曝光后,网友们普遍认为,浙大对犯了强奸罪的努某某以留校察看的处分是过于“纵容”的,这是非常的不合理,于是众多网友纷纷谴责浙大,以表示对浙大的不满!
于是,浙大方面立刻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对努某某事件进行深入的调查,这是舆论给浙大第1次压力的表现。
第二次:随着全国各地高考成绩的公布,考生们也开始了选择高校志愿,于是最近,浙大也发布了新的高校宣传片,不过可能令浙大也没想到的是,浙大宣传片彻底被网友们攻陷了,弹幕上全部是“恶心!”等等字样。
这就是舆论给浙大的第二次压力,而且对于“浙大宣传片被攻陷”的事件,多数网友也表示“支持!”或者“做得好!”等态度,足以见得网友对浙大有多么的不满!
三、网友以舆论为压力,浙大以事实为根据!
“舆论”就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可以维护公平正义,用的不好也可以危害公平正义!
这一次“舆论”绝对是用的非常好的,或者用的非常典型的,网友们发现浙大处分的问题,浙大自己经过近10天的仔细调查和讨论,才决定重新处分努某某的。
就在浙大宣布对努某某以留校察看的处分后,网友们不断爆料关于努某某的问题:
1、无悔改之心:网友们发现,努某某被法院判刑和学校处分后,还在发朋友圈、晒女友照、秀恩爱等等,根本就不像是一个被法院判强奸罪的模样。
2、荒废学业:据知情网友爆料,努某某学习态度非常不好,经常抄袭、旷课、作弊等等,在120多人的专业里,他就是倒数的存在。
3、曾下药猥琐过20多名女生:努某某事件曝光后,有些受害者也主动站了出来,指认努某某曾猥琐过她们,而且有网友透露,努某某经常去酒店,曾经下药猥琐过20多名女网友。
如此之后,浙大方面才在舆论压力下开始对努某某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如果没有舆论压力,可能浙大就会真正的犯了打错,对强奸犯的留校察看,而且还是浙大这种百年名声,非常可能影响以后其他高校对于类似的事情的处罚,而且还是不好的一方面,那时浙大就是错上加错了。
虽然舆论确实给了浙大很大的压力,但是浙大对于努某某处以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也是在浙大进过近10天的调查决定的,而且在这里的舆论,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的,所以不必过于纠结!我支持浙大的决定!雁南飞
现如今,网络舆论已然可以大过某些部门的决策,甚至可以改写己成定局的事情,这是好事,因为某些事件的判罚结果不够公正公平或者轻描淡写,起不到惩戒和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对于受害者来说心理、身体的双重打击难以抚平。
浙大努某某事件最终以取消当事人学籍而结束,比起之前的留校察看要好太多了,起码让努某某因此而付出一生的代价,这是值得的,也是对社会、对受害者最公正的交代。而这一切,应该感谢网络舆论,感谢广大网友不遗余力的坚持,事件才得以保持高热度,才能够引起浙大以及其他权威部门的重视。
在此之前,顶替上大学事件也是多亏了媒体和网络舆论,否则早就石沉大海了,在我们感到欣慰的同时,相关单位是否应该自省,不是迫于压力,会有如此重视吗?会有不断加码的处理措施吗?是不是每一次发生类似案件,都需要网民的呼声才能有一个相对公平的判罚?
学校虽不是执法部门,但针对类似恶性事件,理应有鲜明的、公正的态度,因为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也是宣扬正能量的源头,严格依法处理类似事件,即是对自己、对全校师生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艾尔芬
我认为浙大对努某某做出开出学籍的处分并非迫于舆论压力,而是依据制度进行的客观公正处理。应该说,此前浙大对努某某做出的留校查看决定存在不客观、不公正的行为,只是在舆论的作用下,浙大重新进行了自我审视,发现之前的处理太过轻率和不足,所以才有现在的重新处分一说。
大家如果看过浙大发布的开出努某学籍的决定一文就该明白了,当初的留校察看的做法也是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出的决定,只不过当初的做法是因为浙大没有充分调查取证而做出的片面决定,或者说决策部门参与的过程不充分,没有引起学校的重视,所以轻率行事而已。
可能浙大当初以为做出这种决定并不会外传到社会上,但没想到这件事偏偏传得沸沸扬扬,闹得满城皆知,这是浙大当初么有想到的事,为了挽回面子,也为了给大家展现一种浙大公正的态度,所以浙大才进行了重新查证的工作,然后依规对努某某重新做出了开出学籍的决定,从而以正视听。
非但如此,浙大还表示,学校下一步将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评估修订,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学校管理,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可见努某某不管怎么宣判,都离不开制度的处理,只是当初浙大没有按制度最初最合理的决定而已,但这并不是说开除的制度就不存在,事实上一直都存在着,是浙大没处理好而已。
因此,无论浙大最终对努某某做出何种决定处分,都体现的是浙大对制度的贯彻执行,所以不能认为是浙大迫于舆论压力才做出了改正。如果说是迫于舆论压力,那么就意味着浙大本身没有开出学生的决定,而是一种临时的做法,但这显然不是,因为浙大对学生的管理制度里面早就有开除的规定,只是浙大没按规定执行而已。
所以舆论对浙大重新做出更加合理的决策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并不是主导作用,关键还是浙大能够认识到自身的管理不足,并且愿意做出改正。说句题外话,如果浙大坚持对努某某执行留校察看的做法,外界再怎么闹腾,只要浙大不松口,大家又能奈其何呢?所以,浙大重新做出的决定并不是迫于舆论压力,而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做法,勇于正视自己的不足而已。
胖男
事件回顾:
2020年4月17日,经法院审理判决努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7月17日,浙大发布通告,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给予努某留校察看处分。
2020年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学官方发布最新的情况通报,称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努某某确实存在多项违纪违规的情况,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分!
我认为由“留校察看”到“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不得不佩服网络的力量是巨大的。下面我从以下几点分享一下对这一事件的看法。
一、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同样是名牌大学,哈工大的两名学生由于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浙江大学的对努某某的处分是留校察看,两个处理公告一对比,让人感觉差距太大了。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而触碰法律却没有被开除,在网络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如果没有对比的话,在网络上没有形成这么大的反响,浙江大学的对努某的留校察看处分也许也会保留,不会再进一步深入调查,再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
二、对努某某开除学籍,维护了名牌大学的形象。从7月17日的留校察看处分到7月31日的开除学籍处分,中间经历了十几天的时间。这段时间正好是一个比较关键的时期,全国高考考生填报志愿,各个大学正努力宣传自己,招收优秀生源。浙江大学对卢某某的重新处分开除学籍还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学校的声誉。
三、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前一段时间许可馨事件、季子越事件反映出大学在爱国主义教育方面以及引领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方面有待提高。
总之,我认为舆论压力是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的主要原因。前后两次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都是依据校规作出,可见其校规的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在处理公告中还看到浙江大学下一步启动学校校规的修该改,可以说此次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浙大校规制度的发展。❤小心童鞋❤
当然是迫于舆论!但浙大是不可能承认这一点的。大家注意了没有? 学校可没有认错!!!
处罚决定中没有半个字承认之前的处罚决定有错误或不妥。
7月21日,学校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处分事件发出情况通报以后,网络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线索,也有相关当事人来校反映情况。学校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班子,受理来信来访,梳理网络举报,分成学业、经济、作风等小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上面说的理由是因为“网络出现了新的举报和线索”,看来,倘若没有这些“新的举报和线索”,浙大是不可能重启处罚的!
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浙大怎么可能自己打自己脸?
就凭你们几个键盘侠们在网上叽叽歪歪评头论足,想让我堂堂浙大认错?门都没有!
找个借口重新处理,满足了公众舆论的诉求,又不太丢颜面,浙大高明着呢!
justdoneit
很显然的,浙大开除努某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
浙江大学之前对于努某的处罚决定书都已经公告,所以并不是舆情发酵之后解释的“处罚决定正在研究中”。
因为那是业已形成文件的处罚决定,理论上来讲,没有特殊情况出现,是不会再变更的。
舆情发酵之后,不断有人出来检举努某的无耻、不良行为,而且也从侧面证实,那不是一个边区贫困生,而是一个天天花天酒地、到处围猎女生的浪荡公子哥儿,被浙江大学提供特殊照顾和保护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一天两天了。
浙大迫于努某劣迹的不断曝光和全社会的网络舆论压力,不得不澄清“处罚决定正在研究中”。当然,结果不负众望,努某最终被开除学籍。
这件属于情节轻微的强奸未遂案件,在校方内部纪律处理后为什么会引起轩然大波和社会舆论强烈不满?
那是因为,这触及了普世大众追求的最起码的公平原则。边区、贫困学生可以作为被资助、被宽容的理由,但不能作为刑事犯罪的情况下还继续网开一面的理由。
通过这次浙大的努某事件,再次印证了媒体监督对社会公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为高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树立了一个应有的处理标准。让好好读书的学生有一个安全、平静的学习环境,让混学历、为非作歹的害群之马有所收敛、有所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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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是的.。
不得不的,自始至终整个事件透着诡异。其一,从努某某事件发生到全面发酵,浙大的态度一直另人费解。既然事实成立,如此“失德”之人为何要袒护?以保护“少数民族”的由头从轻处罚未免有失偏颇,谁家孩子不是孩子?莫不是有值得浙大忌惮的力量存在。
浙江大学
其二,事情发酵后,才有其他受害者站出来举报其罪证,这说明怒某某是“惯犯”啊。惯犯是什么概念,是一直存在这样的准犯罪行为。那为什么之前没人敢举报?为什么校纪国法没能约束住怒某某?是怒某某隐藏得太好,还是有其他不可道哉的原因?
努某某的开除通知
其三,浙大容忍学生服刑后再完成学业?这让人脑洞大开。初次看到报道,以为只是因为耍流氓造成的行政拘留,后来看到判决书才发现居然已经判了刑。判了刑的人还能留校读书,这是什么情况?这说明浙大的包容心大么?
努某某的判决书
其四,到目前为止,未见努某某的认错或者认罪说明,这说明其主观上还存在侥幸心理,根本没有认识到错误在哪里。这样的学生浙大还有必要保护吗?
努某某
所以,个人认为,浙大确实是承受不了社会舆论的压力,而不得不开除“强奸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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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留校察看”变成“开除学籍”被判缓刑的少数民族学生。肯定是迫于舆论的压力!
被沸沸扬扬的舆论劈天盖地地讨论的浙大“留校察看”学生努某某的事件,给高校管理敲响了警钟!
事情的经过:浙大学生努某某强行带女同学到其租住地,强行抚摸该女同学的私密处,并且准备强行发生关系。在女同学的强烈反对下,被迫放弃。
后来,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缓刑1.5年。
浙江大学以努某某是需要照顾的少数民族学生,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的处分。
可是,事情在网络上被闹翻了天:以上的这些网友们怎么说的都有,而且,都有一定的道理,同时,也是很好理解的。
此时此刻,浙大似乎真的看到了广大网友们的观点,同时,也似乎真的意识到考虑和处理这件事情时的不周全,于是,在2020年7月31日决定并公布了改原来的“留校察看”为“开除学籍”的处罚措施。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网友们依然还是不依不饶,而且,似乎真的是句句在理!看看下面我摘录的几个网友说的吧,是不是非常有道理呢?
结语:
不顾及广大老百姓的眼光而轻易做出的决定,完全有可能遭到大家的一致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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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主要是因为迫于舆论的巨大压力!即便如此,这样的结果,是我们想看到的结果,必须为浙大点赞!
7月21日,浙大一条关于对本校毕业生努某某的处理决定,引爆舆论场:
【事情起因】努××,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浙大处分】经研究决定,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从轻发落理由】①努某某有强烈的悔罪表现;
②努某某面临毕业;
③努某某是少数民族学生。
于此同时,哈工大开除了两个即将毕业因考试违纪的学生,中科大开除了因在网上发表辱华言论的季子越。而浙大努某某涉嫌违法,已被司法机关判刑。一个罪犯学生,浙大只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个名校大学生,三起事件,处理结果天差地别。网友们对此异常愤怒,留言区一片声讨:
①对罪犯努某某处理太轻啦!
②不能因为努某某是少数民族学生 ,就践踏法律的公平正义。
③浙大应该向哈工大学习!
④浙大应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事件后续】之后,网友们还爆料了努某某平时的学习成绩和不轨行为:努某某在校学习期间,不思学习,成绩很差,有失名校学生的学业水准。努某某,个人感情生活随便,流氓成性。
更有被努某某强奸未遂的女孩网上发文讲诉事情经过:努某某网約酒吧蹦迪。两女孩前往赴约。期间努某某举止轻浮,动手动脚,满口喷粪,言语轻佻……两女孩见势不妙,想脱身,被努某某拦住去路。幸亏门口保安大哥相助,才得以逃脱。
【最终裁定】据澎湃新闻报道,浙大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然后进行调查取证,根据努某某在学校的一贯恶劣表现,最终做出裁决:
31日,浙江大学召开校务会议审议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处分事宜,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总结从留校察看处分到开除学籍,这一路走来,浙大曾经遭到舆论攻势,但是最终顺应民意,对努某某做出正确的裁定。让我们看到了浙大“求是”校训提倡的精神!
正如环球时报胡主编所说:这件事是“互联网舆论场推动的,是网上舆论监督的最新成功例子。”
希望浙大以此为戒:加强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强化爱国主义教育。育才先立德,正人先正己。真正为国家培养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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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对强奸犯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 ,全国人民拍手称快,纷纷表示支持!
浙大一反常态对努某某处分,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
<一>全国人民的與论压力,自从浙大公开努某某处分后,网民们表示不解。为什么浙大会对一个强奸犯会网开一面?为什么不是像哈工大的处理方式?简直太轻了,因力努某某的所作所为,实在令人难以接受。浙大一直对外声称:少数民族,贫困户,初犯,有悔之意。可努某某呢?在外租房、频繁去KTV、夜店消费,况且据悉多次骚扰女性行为,在缓刑期间也不例外!
全国网民一直很愤慨,声讨浙大绚私舞弊,这样的“惜才”方式只会毁了浙大百年名校!
<二>浙大的招生有关系,如果这样袒护一个强奸犯,那么会失去好的生源选择浙大。得不偿失,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总之,浙大这一次终于回归正轨,迟到的正义终于来临,希望浙大以后端正校风校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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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对努某某“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我认为不是。在7月31日深夜,“浙大发布”官方微信号发布浙大就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的通报里已经说明“网络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线索,也有相关当事人来校反映情况”。可见浙江大学开除努某某并不是因为之前的“强奸罪”。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虽然不能服众,但符合浙江大学的规定。现在开除是因为努某某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属于二次处罚,不属于翻供。
【通报简要】
【时间】2020年7月31日深夜。
【主角】浙江大学 努某某(浙江大学学 生)。
【事由】因犯强奸罪被留校察看的努某某,被网友和来信举报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浙大对举报线索已经查实。
【结果】浙大校务会决定对努某某开除学籍。
【反思】浙大承认在处理努某某强奸事件时,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值得反思的地方。需要完善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浙江大学开除努某某,是网友成全了浙大】
上次浙江大学对努某某留校察看的原因是:努某某被判一年六个月的缓刑,基于犯罪中止,自首情节,来自贫困地区少数民族。来自少数民族就能就轻处罚,显然群众对此十分不满。少数民族可以给政策倾斜,但违法犯罪全体公民都应该平等对待。
上次的处理结果公布后,浙大就被骂的狗血淋头,但浙大始终顶住了压力,因为无论如何浙大的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确实规定被判缓刑的可以留校察看也可以开除学籍。规定在前违规在后,有处理依据支撑。所以即使网友热议后,浙大发现自己的处理有问题,也坚持不开除努某某的学籍。改了脸上更挂不住,那不是直接承认错误了吗,一个学校的处理决定怎么可能因网友随便骂几句就改变,公信力何在。
随着网友提供了努某某其他很多违规违纪行为的证据,浙大正好有一个台阶下,何不顺水推舟,正式开除努某某学籍。一方面可以满足网友的心声,顺应民意;另一方面努某某确实不止犯罪还有各种劣迹行为,继续留在浙大,会对浙大名声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对于努某某其实经过这次风波,即使浙大没有开除自己,自己也没有颜面再留在浙大了。
所以浙大此时做出开除努某某的决定对各方都好。
【结语】
努某某强奸事件经过持续的发酵后,今天无疑终于是划上了一个句号。对于努某某而言尽管自己有各种不是,但持续的遭网络攻击其实也不好受;对于浙江大学来说终于能给广大群众一个交代。同时也承认之前的工作存在问题,管理、校规需要完善。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希望浙大以此为教训,继续立德树人,培养国家需要的人才。
Enid
浙江大学对犯有强奸罪的努某某的处理更正,是还事实以本来面目,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不管你是多有名的高校,这是必须的。
浙江大学在舆论监督的压力下,知耻而后勇,对于这一点还是应该肯定的,但并不值得高兴。
如果没有汹涌的社会舆论的监督和压力,努某某会受到开除处理吗?可以肯定,大概率的不会,即使是不得已迫于压力,浙大采取了补救措施,但是否就心服口服亦不大好说……
一个学生,道德品质都到了强奸女性的程度,开除属于最轻的惩戒,怎么就因为少数什么的,就可以华丽转身成为铁帽子王了?
毛病都是惯出来的,处理人的问题大家都高喊: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却总是大棒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无原则的做好人合稀泥,这又怎么得了?!
浙江大学的努某某所犯令人不耻的罪行,于情于理于法于公于私,开除是不存在任何争议的,学生本人及其家人亦不敢有不服,公众的气也会顺,为什么就总是人为地制造出不公平呢?
这其中有太多的东西值得反思总结,
今后再也不希望在我们的生活中看到类似的,如此低级的毫无原则的事例!
xiayutian微
菜鸟来谈谈,欢迎大家关注
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件事总算有一个令大家都满意的结果了。这个事情出来以后,社会的整体舆论都是比较大的,原因是犯了刑事案件,只是一个简单的留校察看的处分,确实大家都不满意。所以,今天后续结果来了,是开除学籍。不仅仅是这么简单,随后还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这个才是比较正常的一个处理方式了。在招生的这个关键时间点,还是脑回路要清楚一些,要不然就有些麻烦了。
一、作奸犯科者,必须严惩不贷学校是育人的场所,这个最基础的功能不能丢的。其次才是受业解惑和学习的场所,一旦走偏路,那以后再想挺起腰杆子可就难了。其实,题主这个问法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吧,就是迫于社会的舆论压力,不得不在思考再三,这个事件冷却下来以后,给了一个比较合理的处置方式。作奸犯科的人,绝对是不能姑息的。更何况是这种有前科的人了,一定要让他知道疼,直接处理掉,作为一名学生,最起码的道德底线都没有,有什么资格当学生。所以,最终的开除学籍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菜鸟坚决支持这一做法。
二、把好育人的功能,不能有浑水摸鱼者确实,学校的责任还是比较重大的,不能放松对每一个学生的教育。如果走偏了路,进入社会也是一个祸害。尤其是那些有才无德的废品,一定要注意培养。后天如果能够改正过来,那学校的功用就能体现出来,就能很好的发挥其作用了。这次的时间其实给很多学校敲响了警钟,一旦有这种作奸犯科的,要毫不犹豫的处理掉,不能让这颗定时炸弹存在于同学们当中,尤其是那种有前科的败类,一定要果断出手。你要知道,对他们的仁慈,就是对别的同学不负责任。可能菜鸟将这个话说的有点重,但还是希望能够引起重视。发挥好高校的育人作用,培养合格的人才。
琳琳是我妈妈
这肯定是舆论的又一次胜利,这也是一种悲哀——为什么舆论的介入才能让事件发生转变?
努某某是浙江大学2016级土木工程专业学生。2019年2月22日凌晨,努某某趁本校女生醉酒之际,将其带到出租屋内欲行不轨。遭到被害人强烈反抗,并在被害人声称报警的情况下,才终止了犯罪行为。努某某属于强奸未遂,案发后主动投案,法院给予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刑事处罚。
7月21日,浙江大学对努某某做出了留校察看的处分。公告一出,迅速引发网络热议,质疑声普遍集中在努某某因家庭条件、MZ学生身份获利上。网友将哈工大四名学生作弊、替考,以及国科大季子越发表不当言论,两所高校均做出了开除学籍处理进行对比。相比较而言,浙大对刑事犯罪的努某某留校察看显然“量刑过轻”。
随后,网友扒出了努某某的很多信息。努某某生活糜烂腐化,品德败坏,曾经多次猥亵该校女生。努某某的成绩在全系128名学生中,仅仅排在第126名。努某某喜欢摄影,利用摄影诱骗小学妹和他发生关系,经常出入酒吧等场所。在浙大做出留校察看处分后,努某某毫无悔意,在朋友圈连发多条动态,并称“我的快乐又回来了”。
努某某的这些行为,和一名学生的形象相去甚远,即使以社会人来判断,努某某也绝对算不上“好人”。浙大将这样的学生留校察看,无疑是对本校其他学生极不负责任的做法。
努某某事件引来了多家媒体的报道,胡锡进也因此发表了看法。面对舆论的质疑,浙大以及一些“法律专家”一开始还认为对努某某的处罚很合理。努某某马上面临毕业,浙大以及法律专家认为对努某某的处罚是从“人性化”角度出发。但是,像这样的学生,让他顺利完成学业,流入社会,无疑是对整个社会的不负责。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浙大于7月31日作出了开除努某某学籍的决定。虽然这是一个令人满意,也公平公正的结果。但却让人深思——如果没有舆论的介入,努某某最终会以浙大毕业生的身份流入社会,浙大到底是要为社会培养什么样的人才?为什么这类事件总是需要舆论的介入才会出现更公平公正的结果?
舆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其实有很多事舆论也无能为力。
蓝风波波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开除学籍”,是迫于舆论压力吗?我觉得可能有这方面的原因,但也不全是,还有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学校在自纠,毕竟一开始的处罚“留校查看”,有点太不把强奸犯当回事了,这就不是轻,这是太轻的处罚了,而现在开除学籍,可能也是想在广大网友面前挽回一点颜面。
不知道浙江大学一开始的处分是怎么就下出来的,一个成年人,还是强奸犯,学校给这的处分竟然是留校查看,这还是学校吗?这还是教书育人的神圣地方吗?如果再有别的学生犯错,还怎么去处理?处理轻了,根本就没什么作用,如果你处理重了,那么学生们会认为强奸犯都能留校察看,凭什么这样对我们?所以浙江大学一开始的处分有点太随便了,
现在将努某某开除学籍,一是迫于舆论压力,二是为了以后方便管理其他的学生,三是为了挽回自己曾经丢去的颜面。
alexi2012
当然是迫于舆论压力无疑。
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各位网友积极参与并推动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性。
如果没有网络舆论的介入,浙江大学努某某这个事,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将会以第一次“留校察看”的处分终结。
因为很显然,在浙大的校规中,给予触犯刑法学生的处分是留校察看以上(包括留校察看和开除两个选项),学校已经做出了决定(即留校察看),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外力介入,学校是没有去修正这个结果的动力的。
然而让浙大没有想到的是,这件事居然在网络上掀起了这么大的风波,连多家重磅官媒都转发了相关报道,就连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也在与美帝斗争的百忙中抽出空来,关注了此事
这就把浙大架在二梁上下不来了。
这个脸绝对丢不起。
而且,现在正值高考招生季,各个学校树立正面形象都来不及,这倒好,口碑一下跌到谷底,再不有所行动,要是影响招生可就划不来了。
毕竟,在B站上的浙大招生宣传片都成这样了:
于是乎,浙大只好亡羊补牢。按照学校的第二次通报,学校做了很多工作,多方调查啦,听证会啦,等等。
当然,这并不是人们关心的,人们想要的,是一个能接受的结果。
还好,浙大给了:开除!
再次重申,如果没有广大网友的参与,绝对不会是这个结果,所以,这次,要感谢键盘侠们。
拜娅
首先要给浙大肯定的是,他们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对努某某事件重新进行了调查处理,这就说明,浙江大学应该是从舆论当中了解到,他们此前的处理决定是欠妥当的,所以,他们赶在月底之前的最后一天,改变了之前给努某某留校观察处分,直接以开除学籍的方式,重新对努某某做出了处罚。这就说明,浙大已经做到了知错能改。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讲,浙大的这种改变也是迫于舆论压力,这一点,可以从浙大的处分声明当中就能够看出,浙大的处分声明当中就已经提到,7月20日努某某事件引发网络关注后,他们学校立即成立了专项工作组,专门对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取证,并最终查实努某某的违规违纪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不是舆论压力,浙大可能就不会改变此前的处理决定。
之前,浙大以努某某是少数民族,以及家里是贫困地区,且初犯为由,作出的处理决定为留校观察。当这一处理结果公布之后,在网上立刻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与不满,这也将浙江大学一下子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为网友们谴责的对象,也在一定程度上 使得浙大的名声一落再落,有网友质疑称,难道少数民族犯罪就可以从轻处理吗?
还有网友直接扒出努某某此前多次前往KTV消费的事情,这就说明,就算努某某是少数民族,也是贫困县的人,但是,从努某某的消费能力来看,他并不算贫困生,因此,浙江大学以少数民族和贫困县为由,做出留效观察的处理决定 才会让广大网友认为,这是浙江大学有一庇护努某某。要知道,努某某犯强奸罪事实非常清楚,法院已经对他判了刑,可是,浙江大学此前竟然以少数民族,初犯,和贫困县为由,对努某某做出“留校观察”的处理决定,显然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随着这件事情的持续发酵,浙江大学的舆论压力也就越来越大,于是他们从7月22日重新对努某某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并最终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罚决定。综上所述,浙江大学在对处理努某某这件事情上确实受到了舆论压力的影响。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说出自己的看法或补充,大家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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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表示,现已查实,努某某存在多项违纪违规行为。浙大学生奖惩委员会根据新查证的事实,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提出给予努某某重新处分的建议。经浙江大学校务会议慎重审议,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从留校察看到开除学籍,浙江大学重新处分努某,这个很难说跟舆论压力没有关系。恰恰相反,若是没有舆论、媒体、网友的介入,这个事件基本也就是以留校察看结束。另外,自然是本身处分存在问题。当然,从学校通报的情况来看,这是考虑到努某有其他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考虑到这些对其重新处分。
当然,这个事件引发热议了除了本身涉及强奸罪这种恶性犯罪以外,同时浙江大学给出留校察看的理由也是令网友不满意,特别是后面被曝出浙江大学对于处分存在尺度不一等等问题。浙江大学除了重新对努某进行处分以外,还表示将重新修订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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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予以“开除学籍”的处分,很大程度上是迫于舆论的压力。
此前,努某某趁被害人酒醉之际,将其带到出租房内,企图对女生进行侵犯,幸好女生不断反抗并且呼喊报警,努某某恶劣意图未能实现,并且因为害怕才停止了犯罪。
事后,努某某因其罪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而根据学校相关条例规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和缓刑的学生,学校有两种选择:
1、留校察看。2、开除学籍。
浙江大学刚开始选择的是留校察看,选择了最轻的一种处罚。而就是这种不痛不痒的处罚引发了社会的广泛热议。
一个被判了刑的罪犯,并且还是对女性实施不良犯罪的人,居然还可以堂而皇之地留在校园内,这让很多学生和网友都能以理解。
当初,浙江大学认为努某某是初犯,并且来自贫困地区,还是少数民族,所以给予较轻的处罚。
可是努某某也根本不是初犯,很多女生都曾被努某某欺负过,只是当时不敢说,这次曝光之后都出来发表了声明。
而且,努某某也根本不是贫困生,虽然他拿过助学金,但是他的成绩是一塌糊涂,并且还经常混迹于酒吧等声色场所,玩得起摄影这样烧钱的娱乐爱好。
并且,努某某的朋友圈发的都是夜夜笙歌的视频和图片,这样的人都是贫困生,那可能这个世界的穷人就太多了。
再根据同学和老实评价,努某某的成绩也相当差,都是排在最后几名。
姑且不论努某某的家世,就拿他的行为来说事,校园本应是一片净土,如果继续让努某某呆在校园,那么学生的安全谁来保障?
所以,努某某的事情一直让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并且普遍认为浙江大学初始惩罚并不合理,哈工大的学生都因为找同学替考期末考试而被开除,像努某某这样的严重罪行为何还能留校察看。
甚至,很多网友希望曾经在浙江大学任教的郑强教授站出来说话,当然,这次浙江大学改变处罚结果可能就有郑强教授出的一份力。
总的来说,不管浙江大学这次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罚是不是迫于社会舆论,但相信浙江大学的这个做法会让很多人觉得浙江大学还是值得信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