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风烟,逝水河畔,流年似水,日月星辰,天青涯,执剑,灯影
希望能帮到你
本文vip章节为千字6塔豆。我那说不出的秘密,同凉生的一样,是无时无尽的忧伤。 她叫姜生,他叫凉生。她以为他是哥哥,他以为她是妹妹。惨淡的家境和生存的压力让妹妹姜生彻底地依赖与信任哥哥凉生,并不...
天行者
Section 1:网游文
扮猪吃狐狸(俩腹黑)
当大神遇到大神(男主是原来比较花,女主冷淡但其实小灵魂已经在蹦跶~)
当妖女遇到大神(觉得有点混乱,没看完整)
风轻云笑(美人与冰山的故事)
流月寒星
陌上花开为君顾(女主是个刺客)
你不是大神,你太小人
秋天,快来呀!
盛世蔷薇 (网游,有点像微微一笑很倾城,女主都是美丽强大的。当然,不及微微啦~)
天上掉下俩大神
天上红绯 (女主强大,也是美人一枚)
网游里的那点事儿(女主也是大美女,男主虽很厉害,可是气场没有微微里的大神强)
网游之江湖如画(和上边一样,都有关于校园)
网游之没事找找虐(男主现实中喜欢女主,可是女主却怕他!但是后来女主发现自己的心)
网游之螃蟹横行
微微一笑很倾城(网游的经典文啦,大神和微微绝配啊!大爱~)
姻差阳错(挺好的,有关于校园)
在那桃花乱开的地方
站住!举起手来!(是网游里的那点事儿的继续,里边的另外一对。)
Section 2:个人推荐的其他
爱情施工队(里边不仅讲的是爱情,还有亲情。女主的哥哥很令我心疼呐。就是男主不够有气场)
白昼的星光
初礼(文笔淡淡的)
灯火阑珊 - 猴面包树
多多益善之完全古代(搞笑)
何以笙箫默(顾漫,经典就是,但是本人不是太喜欢,因为有些淡淡的忧愁呐
杉杉来吃(腹黑大老板PK狗腿小职员,小白文,顾漫。微微中游戏:梦游江湖的老板)
花开淡墨痕(高干文,冷静智慧女主、清冷沉稳深情男主。额~有一小小短……成人的片段。总的来讲,不错)
君子一诺
青青陌上桑(陆观澜的文笔都不错啦,建议多看几遍。我刚开始看觉得淡淡忧愁,看不下去,第二遍看就深深吸引了)
向莎翁致敬
心如素简
暮然回首
拿什么整死你——我的爱人(一小小短……成人片段,主角两个的感情到比较后边才发现)
哪部言情不狗血(一般般)
你的味蕾,我的爱情(女主角离婚后,遇到一个比前夫更强大的男主,而且痴情)
剩女启示录
我和我的经济适用男(很实在啦)
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文笔很欣赏,每个标题也有创意,男女主角很好,喜欢~)
你的天涯,我的海角(笙离的文我都喜欢……嘿~)
时擦(文章名字有创意,内容有些淡淡的伤感,曾经的暗恋最终现在甜蜜)
淑女本色(比较慢热,到后边一段温馨)
满身风雨你从海上来(= =没看完……)
请许我尘埃落定 (同上……)
兔子压倒窝边草(青梅竹马)
纯属意外(强大的未婚先孕的小两口,家庭很温馨)
我在回忆里等你(文笔不错,但是辛夷坞的文感觉有点忧伤)
致我们终将腐朽的青春
续杯咖啡
杏花春雨(桩桩,一大家子人,都市文)
原贴:唯美纯爱小说
lu.
如下:
1、瑶影未眠
2、忽夏忧愁
3、在灰烬里等你
4、樱海之恋
5、十一夜蔷薇
6、九星雨
7、逃不过悲伤
8、山河梦
9、盛夏半颗心
10、《等不到天亮等时光》
11、无限透明的蓝
12、泪水的守候
13、末代狼王
14、布格斯女王
15、慕容若玉
16、忆年情殇
17、梦玄天
原贴:好听的小说名字 唯美
仰望星空gc
《八分钟的温暖》
(是谁在弥漫雾气的玻璃上写下名字,笑着说“很般配”。 是谁追在公车外一遍遍大喊:“我不同意分手!绝对不同意!永远都不同意!” 又是谁在衬衣胸口绣你的名字,贴着心脏跳动,和着呼吸起伏。 翻开《八分钟的温暖》,仿佛有人贴着我的耳朵呢喃,温软的气息让眼角发烫。 这便是青春,这便是我们一生中最好最好的时光。)
《再见,冥王星》
(单影,一个平凡的成绩中下的高二女生,一个孤独的认为自己的命运与被踢出九大行星的冥王星相连的女孩,一朵炎炎夏日悄悄开在墙角的小白花。 被老师嫌弃,被同学排挤,被父母忽视,连唯一的朋友韩迦绫也一直利用她,直到有一天她走进一个男生的视线——穿着再普通不过的裙装校服,像自然光下用DV摄成的一段失色的映画,孤单又压抑,让他的心瞬间崩陷一块。 时光静静流逝,男生和女生,平淡却心酸地度过那些温暖或黑暗的日子。 帅气的、聪明的、受欢迎的少年。 平庸的、愚钝的、遭孤立的少女。 喜欢的心情终于有一天在距离面前悲哀地灰飞烟灭。女生提出与男生分手,男生出国留学,女生经过努力意外考上一类本科。 两年的时光,女生几乎以为自己获得了重生,神奇地长高,成为别人眼中大眼睛、长腿长发、有点冷傲的美女,却一刻无法忘记从前的自己,不能够忘记那个跟她说“我在乎的”、听得见她内心哭泣、给过她温柔关怀的美丽少年。要如何才能原谅自己,没有与他一同走向未来? 最后的最后,单影拼命赶往机场,去告诉那个回国又匆匆离去的男生,三年后,请一定一定回来…… 冥王星并不孤单,如果你相信它有唯一的卫星卡戎与它相恋。)
还有3年K班那,都是夏茗悠的,个人觉得感觉写的很不错。
郭敬明:《夏至未至》香樟与香樟的故事,什么样?在一抬头一低头的罅隙里有人低声说了话。于是一切就变得很微妙。眼神有了温度手心有了潮湿。那些天空里匆忙盛开的夏天,阳光有了最繁盛的拔节。她从他身边匆忙地跑过,于是浮草开出了伶仃的花;他在她背后安静地等候,于是落日关上了沉重的门;他和他在四季里变得越来越沉默,过去的黄昏以及未曾来临的清晨。她和她在夏天里走得越来越缓慢,拉过的双手牵了没有拉过的双手。有些旋律其实从来没被歌唱过。
明哓溪:《会有天使替我爱你》小米因为死去男友的心脏移植给了另外一个男孩而转学来到了他所在的学校,这个男孩——尹堂曜同明晓溪所有小说中的男主角一样,高大英俊,家境优越,帅且酷……小米用尽一切办法去接近尹堂曜,替他写作业、跑1500米……终于,尹堂曜接受了小米并开始同她交往,但有一天,小米突然发现,他死去男友的心脏其实并没有移植到尹堂曜的身上……而尹堂曜也发现了小米接近他的真实目的……
曾炜《一光年的距离有多远》你就是那颗最最耀眼的大星星,整个夜空因为有你,才会那么明亮,那么美丽。而我,我就是你身边那颗不会有人注意的小星星,那样平凡,那样黯谈。可是,即使是最不起眼的小星星,它也有梦想,它也有希望。它期待着有一天,大星星会注意到它,会把自己的光芒照耀到它的身上。因为,毕竟,它们之间的距离是那么,那么的接近,只有---一光年而已。
美嘉:恋空—哀伤恋物语,这部作品根据作者美嘉的亲身经历写成。细腻的感情、日常的语言、一通电话、一封简讯引发的喜怒哀乐,作者出色地发挥出了手机小说的独特魅力,在她的故事里,有著大人们并不了解的中学生们的战场般的生活。恋爱、朋友、家庭、种种,主角的各种烦恼引发出读者们的共鸣,同时也带给人们面对困难的勇气。
片山恭一:在世界中心呼唤爱2004年。34岁的松本朔太郎收到高中老师寄来的明信片,将他封闭且逃避了17年的记忆带回到17岁的那个夏天。1987年。高中时代的朔和亚纪的恋爱非常甜蜜,对两人来说快乐的瞬间感觉就像永远一样。自从亚纪得了不治之症后,两人的命运发生了急转弯。虽然亚纪在努力对抗病魔,但现实毕竟是残酷的,在朔要带亚纪去澳大利亚乌鲁鲁的时候,亚纪却在机场晕倒了。虽然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失去亚纪让朔太郎对于人生、爱情产生了永久的失落感……17年后,正在寻找记忆出口的朔太郎在大学同学小林温柔的安慰下,终于找到了走出迷宫的钥匙,并亲手送走了一直弥留在自己心中的亚纪。
夏茗悠:八分钟温暖你听说过么?
如果太阳此刻熄灭光芒,地球上的人要八分钟后才会知道。
太阳熄灭光芒后的这八分钟,其实和往常一样温暖。
所有人都不会察觉它的虚幻。
总有一天,一切都会成为过往。
转身回望,彼此朝相反的方向走出的距离那么漫长。但心中不再有激烈的情感,只是用温柔的语言描摹悲伤,用暖色的眼瞳注视过往。肆意的青春伴随甜蜜的忧伤,在心底的角落轻轻地哼唱。
还能想起吗,是什么时候开始在心里说出那句话?
——呐,我喜欢你。
乐小米:《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凉生与姜生是一对同父异母的亲兄妹。惨淡的家境和生存的压力让妹妹姜生彻底的依赖与信任哥哥凉生,并不知不觉堕入了违背伦理道德的情感漩涡中。面对这样的爱情,作者的笔触是那么清丽、淡然,还夹着自嘲与绝望,甚至姜生觉得自己的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笑话……
这是人世间所有人都渴望的爱情,纯粹、无悔、纤尘不染,作者冷静得让人心碎的文字缔造出的是一种令人百转千回的华丽绝望,没有俗不可耐的言情密语,没有哗众取宠的香艳描述,只有百感交集的震撼,和延绵不尽的无奈。
可爱淘:《哆来咪发唆》拥有天使般歌喉的乐队主唱成隐葵,看似坚强却曾经惨遭朋友背叛的天才柔道少女云净媛,这样两个不相干的人,却发生了一段深情动人的爱情故事。一次偶然的邂逅让隐葵和净媛结下了恶缘,可出乎意料的,净媛对单纯透明的隐葵产生了好感,隐葵最好的朋友西苑正好又是净媛以前的朋友……而他们三人,究竟将怎样维持这段纠缠不清的友情和爱情呢?所有的旋律都要亲自体会才能感受深刻,所以请大家锁定焦距,一起体验可爱淘的情感三重奏!
可爱淘:《局外人》小说始终弥漫着层层的迷雾和浪漫的忧伤。家破人亡、奋力讨生活的流浪儿韩雪理和狂放不羁且帅到无止境的两兄弟——江天空与江尹湛,竟然阴错阳差地纠缠在一起,从此开始了一段离奇、曲折的爱情三角架故事。18岁的雪理突然被天空和尹湛的父亲收养,从而加入了一个奇怪的家庭——永远一张扑克脸、看似冷漠的天空,为什么总在危难时刻救助自己?永远一副无赖相、整天跟自己吵架的尹湛为什么会在深夜哭泣,不敢独处?收养自己的爷爷为什么总是对这哥俩十分冷酷?自己编的歌,尹湛怎么会唱?爷爷为什么总对自己支支吾吾?天空相册里的女孩为什么每张脸都被烧黑了……一个又一个的迷,将雪理排斥在这个家庭之外。善良、纯朴的她能否照亮这家人谁也不愿触及的黑暗一角呢?
《最后一个夏天》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可以让你感受到真实的回忆。
像是两个互相吸引的球体,彼此吸引围绕,直到其中的一颗偏离了轨道,那么故事的发展就开始朝着不可思议的方向跨去。
一段不能说出的秘密,纠缠出几个人之间温情悲伤的故事。
所有的爱与恨,所有的情与伤,所有的过往和回忆,都慢慢化作了突如其来的大雨,淋湿了我们遥远而美好的回忆。
白色风车性格内向、有些胆小的女生木渐浅原本过着自己的生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她遇见了与她个性迥异的女生芭蕾。她们同样的年龄,却由于性格的不同,注定了相异却又相似的人生。
芭蕾是学校里的大姐大,她骄傲、跋扈、任性,但是她却喜欢和木渐浅做朋友。事实上,一开始,芭蕾不过是想捉弄木讷自卑的木渐浅,可是木渐浅却不止一次在她最尴尬、最危急的时候帮助她,因为木渐浅一直把她当成最好的朋友
桃子夏初吻的左脸颊Siva,若干年后,如果将时光电影一幕一幕重新回放,或许我不会相信在图书馆里陌路相遇的你,或许我不会去喜欢半是明媚半是危险的你,或许我不会诋毁那个用毁灭的方式来庇护我的长辈,或许我不会违抗捕魂者的话去插手谢落微的案件,或许我不会一意孤行去往那个隐匿在雪山里的未知世界。
Siva,我真想你。是你,用最残忍的温情,将我一步一步推往这个浩瀚隐秘,没有爱的帝国。
还要走多久,我们才能不悲伤你相信地久天长吗?
中考考场里那个瘦高瘦高的男生,用周杰伦的CD表白,亮晶晶的眼睛星星一般让人沉迷。从高中到大学,从东北到北京,荆盈以为温暖的手掌会永远紧扣在一起,直到白发苍苍。可生命里加入了越来越多的人,爱情变得惶惑而疲惫。
心里明白,是因为这段感情太纯粹,纯粹到难以承受半点猜疑和误会。太浓的爱亦变成伤害,或许平平淡淡才是福,如果是另一个男人,那个问“从你十五岁开始,我等着你长大,你现在长大了吗”的男人,那个说“我不在乎你多久能爱上我,我能等”的男人,人生会不会轻松一些?
小时候喜欢畅想未来,当七年时光成为弹指间的过往,却发现生活已经是另一番模样。
陪我跳舞吧,Lolita第一天去启盛学院报到,柯梦琦就见到了让她惊讶不已的戏码——一男一女当众接吻。由此,她与校园风云人物程宇杰结下了不解之缘。程宇杰帅气迷人,却神秘而忧郁,仿佛心中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如同一块不能融化的冰。然而,柯梦琦却喜欢上了冷酷、忧郁的程宇杰。但是程宇杰已经有了女朋友——林芳菲,尽管他们的恋情还处于地下状态,但柯梦琦最终还是知道了。
方氏集团大少爷方文旭在被女友林芳菲抛弃,极度颓废、委靡不振的时候,遇到了柯梦琦。他被柯梦琦开朗乐观的生活态度感染了,产生了好感,并对柯梦琦展开了疯狂的攻势。
如果是永别,就祝你永远幸福大学新鲜人杜辰通过“漂流”活动认识了来学校进修的高魏,两人一见倾心,从此杜辰便掉入了爱情的天罗地网中。
高魏有一个比他年长又强势的女朋友,每当与女朋友的感情发生问题时,他总会想到杜辰。但杜辰是他心目中的完美女生,所以他觉得她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以至于让杜辰认为他从来没爱过自己,在遗憾和难过中与高魏的好朋友谈起了恋爱……
《尾戒》或许你曾经因为受过伤,便不再相信爱了,但我亲爱的女孩,请相信,只要怀着一颗执着的心,我们最终都会遇上生命中的唯一,任时光匆匆流去,他会守护在你的身边,不离不弃。
写《尾戒》的时候,我常常会哭,你们看《尾戒》的时候,也有可能会哭。那种感动的热泪,是你们给我是最好的礼物。
颠覆你能想象的所有命中注定:如果有一天,你爱的人、爱你的人,都不在了,你会怎样?2009没有煽情,只有心动。
线偶她是别人手中的线偶,她在自己的世界里演绎着别人的故事。
宁静的校园暗流涌动,现实的线偶剧即将上演——
破旧的木偶被提着线操纵,玻璃的眼球表情空洞。
究竟——
是谁操纵了谁的生活?
又是谁主宰了谁的命运?
你的幸福,我在对面要过多少天后,我才能忘记你呢?要过多少天后,你才会记起我呢?
我和你,注视,却只能是擦肩而过。这是对我曾经犯下错误的惩罚。
所以,现在我每天能做的,就是隔着一幢大楼默默地注视着你,
想象幸福,从未离开。
已经放开的手,要怎样才能再牵到一起?已经丢掉的你,还能不能重新找回来?谁能告诉我,爱情真的可以起死回生?
心,好像被抽走一块,那是给你的留白。显示时间的钟表,是一个巨大的圆,可在转身告别之后,我依然期待,和你在圆的尽头重逢。
我曾遇见,最后的双子星少年继《空夏》引领纯爱小说狂潮之后,2009年初蒋雅楠谱写一曲最洁白的“有关爱与友情的宇宙童话”,倾力铸造华语纯爱小说唯美典范。
萧又其是在十八岁的时候,遇到另一个双子座的少年,苏子年。他快乐热烈,他却忧郁微凉。他们都是双子座,却是那么的不一样。他是另一个,未曾见过的,完全不一样的自己。萧又其、苏子年、颜咫遥、明日葵,交织在这四个年轻人的生活中的,是彼此说不清道不明的有关友情和爱情的微妙情绪。夹杂着纷乱的心机和不忍回首的过往,猝不及防地击中你尚且纯稚单薄的心脏。下一场夜天光完美上演之前,究竟谁会挽着谁的手,共赏一曲宇宙尘埃中的地老天荒?
《空夏》如果我爱你。
一场海啸能不能验证这份爱的真伪?
一次失忆能不能探测这份爱的纯度?
如果我爱你。
你信不信,我会为你排山倒海,破空而来?
生长在海边的女生蔺子凉,在炎热多雨的夏季遇到英俊男子风间树。
他霸道却温柔,幽默却忧郁,他轻松虏获她的心,却像雨季突然来打扰的阵雨,旋即又神秘消失。
从此开始等待漫漫雨季结束?还是寻觅另一颗温暖星球曾斗城?
而隐匿在风间树和夏锦茗背后的,究竟是可怕阴谋,还是难言苦衷?
这个美好却多雨的爱情故事,开始于蔺子凉十七岁的夏天……
要有多勇敢,才能念念不忘裴锦年生动,乐观,开朗,追求一切美好。陈勉出生卑微,坐过牢,后来成为孤儿。为了给锦年幸福,他出外打工,遍尝生活的辛酸,身心俱损。沈觉明家境优渥,才貌俱佳,痴情执着,一直追求和等待锦年。沈觉安深爱陈勉,为他付出自尊和美好前途,默默陪在他身边。
血缘与命运是人力不可为之事,四个人在命运的漩涡里纠结伤痛,爱,婚姻,亲情,每一份都是不可承受之重。本书文字优美洗练,用节制的笔描写汹涌的感情,讲述勇气和现实的矛盾,爱与忘的挣扎,慢慢将读者带入残酷而温柔的命运中无法呼吸。
《恋风恋歌》如果你做过一个梦,你试着想想是不是臆想呢?它会给你带来一些甜蜜的未来,也许它会给你陌生的悲哀。这是关于梦与利用的故事,叛逆和乖巧的两个孩子,花朵带来的甜蜜,呓语带来的奇异。就算以为生生不离的誓言,都只是美梦一场的结局。
萤火之国一个关于成长与迷惘的故事,一个干净而纠结的故事。
从少男少女的心底起步,探索一个如天涯静远的明天。少女的格子裙摆,映亮少年的白色校衫,单车徜徉的年华,流过地铁与巴士的站牌,淹没了那片长满芦苇的田野……生活的平凡,掩不住青春的涌动与憧憬,叛逆和成长抗拒着整个城市的喧嚣,现实却总是会毫不留情地磨练着青春的耐性!所有的残忍、美好、阴谋、背叛、温暖,都会布满那些或明亮或阴霾的脸,在这个不停旋转着的星球上,肆意地盛放着它们痛楚与无奈的迷茫。
木棉花又开顾枫在中学的时候因为碰见了知己绵而深深喜欢上她,但年少的他不懂得表达感情,让绵在失望中离开了他。绵留下的遗憾让顾枫对她念念不忘,一直等着绵的归来。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顾枫暂时忘记爱情的失意,和四个极具天赋的同学共同创建社团并大胆开创“四大媒体”路线,最后问鼎了校园社团最高峰。
然而成功的背后他失去了所有的爱,就像木棉树两次开花一样,一次是珍惜幸福;一次是无归期的等待……
《君空》《君空》系日本畅销手机小说《恋空》姊妹篇。以美嘉男友樱井弘树为叙事主角,依旧围绕爱情、亲情和友情展开,主线讲述弘树自从得知自己罹患癌症后所采取的行动和内心活动,从一开始打算让美嘉陪伴自己抵抗病魔,到后来为了使美嘉获得真正长远的幸福,痛苦地选择放手,选择死后成为天空日夜守望着她——这就是书名的由来。为了让痴心的美嘉死心,他又不得不狠心设计分手方式……作为对《恋空》的补充,书中增加对望和弘两个男生间的珍贵友情的描述,对弘的父母及姐姐的形象塑造也更丰满。本书是美嘉在望的鼓励下,通过向弘的家人、同学、朋友详细询问细节后写成。望当时对她说,鼓起勇气把所有事情写出来,去了解事实真相,不要逃避,总有一天会让写的人和看的人感受到重大意义。
未见萤火虫携呼啸而过的苍凉之风,诠释疯狂而伤感的少年之爱。
景安少女罗小末的父亲是个有钱的商人,罗小末无意中认识了勒祈诺、勒祈言这一对双胞胎兄弟。因为罗小末的继母不能生育,因而她的父亲收养了勒祈诺这个学习成绩优异、性格乖巧的孩子为养子,希望勒祈诺日后接手他的生意。而勒祈诺在临走之前却和勒祈言换了身份……
在时间的流逝中,罗小末变得坚强了,勒祈言一改固执偏激的性格变得成熟了,苏灵珊、夏朵雪、展钦扬也都在慢慢成长。
每一个人在这个故事中都领悟到了成长的真谛。疼爱自己的父母,重情重义的朋友,以及年少时为爱做的那些冲动的傻事都成了记忆里永不磨灭的印记。
《原来爱这么近》初恋的记忆刻骨铭心,想念的滋味伴随着年轻的心在无限蔓延。亲爱的,你什么时候能够再回到我的身边?
幸福到底是什么?努力追寻当中,近在咫尺之时,却因有着比爱情更重要的责任而放弃……
我爱过你,现在也爱你,以后也会一直爱你。但是,爱不一定非要在一起。
爱和伤的诉说,笑与泪的聚集,这是一个让你心情不定时飞天遁地的美妙故事……
迷恋童非非的文字带来的疼痛与挣扎,醒悟之后才发现,这一切都是存在于我们心底最本真的青葱岁月……
下辈子,我要预约爱情第一次相信,喜欢上一个人,竟是那么一瞬间的事。可是,触手可及的爱情背后,残酷的真相让她无力接受。如果可以,下辈子,我可以预约你的爱情吗?
第一次相信,喜欢上一个人,竟是那么一瞬间的事。
翻山越岭的另一边,你有没有听到我思念的心跳……
这是一曲你无法拒绝的悲伤恋歌。
Girl,请记住,如果爱,请深爱……
迷恋童非非的文字带来的疼痛与挣扎,醒悟之后才发现,这一切都是存在于我们心底最本真的青葱岁月……
《回眸》一位是充满升学压力的纯情男孩,一位是在夜补校进修的清丽女孩,两人居然共享使同一间教室同一张桌子同一个抽屉。男孩在庞大的升学压力中,因为老师临时赋予一个校外一万字的作文比赛而苦恼着,每天将写完又丢的稿纸团放入抽屉,有一天居然在抽屉收到一张字迹绢秀的纸条,要他保持抽屉清洁,因为这个抽屉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在使用……两人在字条的一来一回中,慢慢有了暧昧的青春情感。故事就在这传递纸条、怀念老歌以及两人不相上下的冷笑话中,抒情展开……
《下一个天亮》华语青春文学最具突破性作品,花间词人左小词倾力奉献
她的文字冷静得令人窒息,仿佛用一双慧眼静观苍海变迁
她的语言淡定得令人起敬,仿佛聆听一位世外高僧高台诵经
她的故事绝美得令人哭泣,宛若跟随一个哲学家思辨人生
一本记忆青春的小说。以独立别致的小标题形成小说明朗的线索及脉络,以诗意简洁的文字风格展示本就属于青春的色调。围绕一个名叫“惹尘”的女孩推开情节,她的家庭是个谜团,她的身世是个谜团。在悲疚的阴影里她退学家中,痛苦、茫然、挣扎。面对继续而来的亲情、爱情、友情,她该何去何从?种种,种种,纷扰的情爱,盘结的生长的疼痛,悄然在十八岁少女身边展开……
《抹不去的伤悲》带着姐姐农洛芸的遗愿,农音茵用姐姐的身份来到云锦大学,找到姐姐曾经的恋人钟楚灏,然后好好地去爱他。但是在妹妹农音茵看来,钟楚灏并不如姐姐描述的那般温柔、优秀和良善,相反却是冷傲、孤僻和痞气,并且对心中抛弃自己的农洛芸有着很深的恨意。
在经过农音茵的努力后钟楚灏终于开始对曾经的往事释怀,但农音茵却发现自己所患骨癌匹配者竟然是自己的情敌秋蛮,她们竟然是同父异母的姐妹……
原贴:校园唯美爱恋小说
猫妈68
陌上烟雨
人如花,空消瘦
一曲红尘醉相思
篱落疏疏
花间酒余温
落花有意
这几个名字都还比较符合古风一点,汤圆创作有好多古风小说有很新颖的名字,比如七牌楼作为贵妃我太难了可以试着看这些小说名字来取一个
原贴:自创古风唯美小说名?
老兔子不乖
(一) 你只相信你眼睛看到的?原来我和信任如此不堪一击?一位女子身穿青色的衣服极其美丽像是天上下来的仙子。她看着前面的男子长的极其妖娆。我己经跟你说过了你不要靠近幻儿,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风浔抱着刚掉进湖里的上官幻儿走了。
留洛璃绝望站在那里。洛璃回到屋里收拾东西留下一封信便去找风浔,在桌子。看见他在照顾她。洛璃在心里:我爱你这几年比不上这个跟你相处几个月的上官幻儿。难道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我?风浔看见洛璃背着包袱便问你要离开这里?是,王爷以后再相见。洛璃说完便走出王府。
在路途中遇上黑衣人,便问:你们是谁?我们是王爷派来杀你。呵,就你们,一起上吧。不一会,便都杀完了,自己也受伤了。风浔你为了她居然想杀我,好,从今往后你我相见,我决不留情。说完便走了。
风浔在房间里想洛璃说的话,这时,一个丫鬟拿着一封信说是洛璃姑娘留下来的。看完,便让影去查。风浔,我没有把上官幻儿推尽湖里还有以前我都没有,我和你几年的信任和你认识上官幻儿信任就如此不堪。算了,反正我也走了。你多保重身体。
当天晚上,风浔知道了所有真相。便去上官幻儿房间跟她说了所有真相,便让她明日离开府上。回到自己房间让影调动所有暗卫去找洛璃。风浔嘴里念到璃儿我对不起你,对不起。
十年之后,洛映寒在十年之前创造暗影宫,而她就是暗影宫宫主。暗影宫居说里面都是高手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从不手软。宫主更加厉害杀人速度非常快。洛映寒坐在秋千上呆着,因为,所有人都出去接任务了,副宫主也不知去哪了。过了一两个时辰。一个男人突然在洛映寒后面。玄你来了,你去哪了?玄冥:出去办点事情。他们一直聊直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炎,你怎么浑身是血?洛映寒便问到。宫主,炎是被风王爷伤。竟然敢伤暗影宫的,玄,你把炎带下去帮忙疗伤。那你呢?玄冥问?我去会会那个风王爷。好,你多加小心。嗯
谁?风王爷出声问到。来杀你的人。风浔听了一怔,这个声音像极了当年的洛璃可是像是拒人千里之外、冷漠、还有王者风范。风浔王爷听力果然厉害。说完便出来。风浔惊住了“璃儿,真的是你吗?我找了你十年,你怎么成了暗影宫的人。”抱住洛映寒说到。洛映寒推开风浔说到:请王爷自重,我是来杀你的,我不是洛璃,我是暗影宫的人而且还是暗影宫的宫主,还有我是洛映寒。风浔不敢相信是暗影宫的宫主。不,你就是璃儿。是又如何?那个爱你却软弱无能只会被他人欺负,你一次次的误解她,然而却为了那个上官幻儿去杀她。那个洛璃早就在十年前被你杀死了。现在你面前的是洛映寒,暗影宫宫主。
对不起,我知道你恨我那杀了我。杀了你?我突然不想杀你了。我们做个交易如何?什么交易?风浔问到。洛映寒说道:“我帮你拿到江山,你帮我给暗影宫一席之地,如何?”风浔:好,但是我也有一个条件。洛映寒问道:什么条件?风浔说做我的王妃。洛映寒没有犹豫说好。但是,事成之后我就离开。风浔说好。风浔的脸上展开了笑容他这是十年来唯一笑过。
风王爷,你放心我不会爱上你的。因为在我看来,甜蜜往往是毒药。说完洛映寒便用轻功走了。只留在风浔在那里,轻轻的说到。甜蜜往往是毒药。映寒、洛映寒,笑着说到十年了,我找了你十年,你却恨了我十年。天意弄人啊。我只是想让我弥补当年犯下的错。可你连这一点机会也不愿意给我吗?
(二) 几日后,风浔与洛映寒大婚,而这两个人都不穿喜服,因为他们知道这只是一场交易,不需要穿喜服。洛映寒一袭白衣更胜喜服,风浔也穿了白衣。他们两个人看起更像一对情人。可是像不像情人他俩各自清楚。
你先在需要扮好王妃就可以了,明日在和我去见圣上。风浔说到。好,希望你也能记住你说的话。说完,洛映寒便走了。你还是不肯原谅我,罢了,一起都是我的错。我一定会好好弥补你。说完,风浔也离开了,回到了自己房间想着如何夺皇位。
洛映寒回到自己房间,洛映寒说到:十年了,房间还是原来的房间,格式还是原来的格式。人还是原来的人,可是,心不是以前的心。洛映寒也没闲着,也在帮风浔想着计谋。这样,暗影宫就更强大了。然后,你就离开这个曾经伤心之地。继续过令人闻风丧胆的暗影宫宫主。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透明超人爱冒菜
永无,永无岛
文/绿亦歌
——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1.
2005年的夏天,我在香港科技大学做交换学生。
学校座落在海边的悬崖上,透过图书馆的落地窗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大海,我在那里度过了 许多许多个夜晚。
我学的是历史,来到这里只能读中文,全系只有我一个大陆人。
我住在离学校步行十几分钟的地方,上坡区里别墅林立,下坡区挤满了老旧居民楼,密密麻麻,毫无采光可言。两室一厅的出租屋只有五十平米,一个月房租五千人民币。
我家附近有24小时营业的7-11,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通宵营业的便利店,在我心中,它就代表着香港,永远明亮,永远都在那里。
我喜欢晚上洗过澡,披着半干的头发去7-11买三明治和酸奶,既是晚饭又是宵夜,这样会比在食堂节约很多钱。我一个人坐在街边的路灯下,用二手的mp3听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陈奕迅,不知道杨千嬅,就算在香港也只听周杰伦。
英俊的男孩子们开着上百万的跑车从山顶冲下来,在我眼前呼啸而过,还有穿着超短裙的女孩子们,他们看起来总是很开心,对我而言,他们就是另外一个香港。
很近,又很远,很耀眼,又很无情。
九月的一天,我在图书馆写作业忘记了时间,去便利店的时候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个三明治。我走到路灯下,看到一辆银白色的跑车,在月光下发出非常美丽的光芒。
穿着黑色套头衫的男孩子坐在我平常的座位上,旁边趴了一只百无聊赖的大花猫。
他在和猫咪说话,我听不懂粤语,但是我很喜欢他说话的语调,懒懒散散的,带着无所谓的笑意。
我盯着他和那只猫咪,站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这样很不礼貌,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他说:“你要唔要坐低(你要坐下来吗)?”
我低下头走到他旁边,和他隔着一只猫坐下来,我撕开三明治的塑料包装,想了想,鼓起勇气递一块给他。
他一愣,从我手里拎起三明治,两眼弯弯的笑,指着身边的花猫:“多谢,我可唔可以分滴俾佢?(谢谢,我可以分给它吗)?”
我点点头,他掰下一小块三明治,放在流浪猫的嘴边,它站起身体,犹豫地咬了一口。
他舒展眉头笑起来,手臂随意的搭在椅背上,吃掉了剩下的大半块三明治。我们就这样安静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我闻到了植物的味道,充满生机,大概是才下过雨。
不知道过了多久,跑车的低吼声打破了夜的宁静,几辆招摇的豪车顺着下坡路飙下去,然后又轰轰的倒退,停在了我们面前。
窗户摇下来,带着黑色耳钉的男生问:“乐之,你在这里干吗?”
他没说话,站起来,轻轻拍了拍花猫的头,然后对我笑了笑,走回那辆银色的法拉利旁,车门缓缓向上打开,他弯腰坐进去。
一队跑车扬长而去,他在最前面,山下的世界一片繁华。
我抬起手表,借着路灯读上面的数字,已经过了十二点。
2.
那天以后,我每天晚上去长椅旁,偶尔能见到那只流浪的花猫。夜里十一点,男孩子们勾肩搭背的从篮球场离开,年轻的情侣站在小巴车站边说悄悄话,能听见细虫的鸣叫声。
这是我最喜欢香港的一点,这里的夏天很长很长。
他再一次出现得大摇大摆。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里异常清晰,我才远远的听见,车身已经冲到我面前停下。
他从副驾驶座拎下一大口袋的猫粮,走到我面前。他的个子很高,挡住了大半的光。
我想和他打招呼,又怕他根本不记得我,只好木讷的半张着嘴巴。好在身边的猫咪跳出来,撒娇的叫了一声,然后纵身一跃,窜进他拎着的口袋里,冲着猫罐头一顿乱抓。
我和他被逗得一同笑出声,四目相对的瞬间,我低下头,他扬了扬手,大咧咧在我旁边坐下,装出很失望的样子:“今日冇三明治咩?饿死啦!”
我脸绯红的对他说:“抱歉,我听不懂粤语。”
他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换上普通话:“嘿。”
我松了一口气,指着还在抓着罐头的流浪猫:“它叫什么名字?”
他打开罐头,放在椅子上,在我旁边坐下来,摇头说:“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不能给它取名字。”
我想了想,说:“说不定它偷偷在心底给你取了一个名字,很久以后它会想起你,啊,那个给我买过猫罐头的人。”
他转过头来看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盛下了整座城市的光。
他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说:“那就叫它三明治好了。”
他对我伸出手:“我叫沈乐之。”
“阮鸢。”我说。
“是鸢尾的鸢吗?阮这个姓我也是第一次见。”
“嗯,我从内地过来,我的家乡在很远的北方。”我说。
低下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鞋子,非常干净的白色板鞋,像是刚刚从货架上拿下来,昂贵的奢侈品,我偷偷把自己脚往回缩,藏入黑暗里。
后来的很多年里,每一次认识别的男孩子,我总是习惯性低头去看他的鞋,黑色的、蓝色的、棕色的,篮球鞋、休闲鞋、皮鞋……却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干净的白色。
我们都在红尘中苦苦奔波,除了沈乐之,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云间怎么会惹上尘埃?
下一次遇见沈乐之是在学校里。
在室内泳池的门口,他头发半干,软绵绵的塌着,看起来像个小孩子。
我低下头听歌,和他撞了个满怀,抬起头看见是他,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才知道原来我们是校友。
“小孩。”他叫我。
我和他面对面站在长长的天桥上,楼梯的尽头就是大海,中间是空空荡荡的风,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想哭。
“你在听什么歌?”他问我。
我不敢说话,摘了耳机递给他,他在我面前弯下腰,他太高了,我满脸通红,踮着脚尖,好不容易将耳机塞入他的耳朵。
周杰伦咬字不清的唱:“我顶着大太阳,只想为你撑伞。”
“哈,”他弯起眼睛笑,白色的体恤摆被风吹起来,他说,“小孩。”
我和他并肩走出学校,幸好夜晚没有什么人,我好害怕会遇到他的朋友。
怕他向他们介绍我,怕他不向他们介绍我。
我和他一起拿着猫罐头找三明治,在灌木丛中发现一簇刚刚盛开的花,“是菖蒲”,他对我说。
那天猫咪没有出来,但是我很开心,觉得离他很近。
我们坐在路灯的长椅下,一人一只耳机听歌,看了一会儿月亮,谁也没有说话。
分开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明天见”。
3.
我并不是每天都能遇到沈乐之。
有一次在学校的海边碰到他,下午三四点,阳光很好,我坐在石头堆砌的栏杆旁看海,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看到穿着黑色T恤的沈乐之,海风将他的头发吹起。
他身后站了五六个男生女生,男孩子们高大英俊,女生穿着超短裤,露出又长又直的腿。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好奇的打量我。
我大脑一片空白,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转身跑了很远。
似乎有听到他的朋友们问那是谁,幸好没有能听到他的回答。
有些时候,我希望我和沈乐之的交集只有那一处,便利店外的长椅和路灯,时间停在那里就好了。
让我忘记生活本身,忘记他的豪车、他的别墅、他的身份证、他的英俊和年轻气盛。
他生于斯,长于斯,他说着流利的粤语,吃海鲜和粤菜长大,他所有的朋友都在这里。
对我来说,这是一座必须说再见的城市。
我和别人不一样,我只是一名交换生,我的学生证只有一年的有效期,无论我考试成绩再好,我也拿不到一张这里的毕业证书,我所拥有的时间,每一天都是倒数计时。
晚上的时候,沈乐之在长椅边找到我。
“小孩,白天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他俯下身,挡住路灯的光,“跑什么跑。”
我不好意思的笑:“上课要迟到了。”
“哈,”沈乐之在我身边坐下,“周末有空吗?”
“嗯?”
“玩帆船,他们问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周末的时候你一般做什么?”
“写作业,看书,”我说,“我很无聊的,我连旺角都没有去过,所以从来都分不清它和尖沙嘴。”
“你没有去过旺角?”他睁大眼睛看我,“你没开玩笑吧?
“坚尼地?太平山?跑马地?”
我一个一个摇头。
“你来香港多久了?”
我撒了个谎:“第三年了。”
沈乐之站起身,冲我眨眨眼睛,“走,我带你去旺角。”
“现在?”
半个小时以后,我站在旺角一家旧书店里。顺着窄窄的楼梯上二楼,阁楼里堆满了书,沈乐之站在一本老相册前翻了很久。
离开的时候,我买了一本《唐诗》一本《宋词》,竖立的繁体排版,价格不算便宜,但是我很想要买点什么,当作纪念或者其他。
我给他讲小时候看金庸的事,租书店一毛钱一本,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我最喜欢《白马啸西风》,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江湖恩怨哪有儿女情长来得浪漫。
“我的梦想是开一家书店,乱七八糟放很多书,任君自选,不用和我说话。”
“你好像很不喜欢和人说话。”他将手背在脑后,逆着人群走。
我点点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红灯亮,我和他一起停下来,站在午夜的香港街头,他对我说:“你已经很好了。”
第二天香港下了一场暴雨。
天气预报说有台风来袭,学校停课一天,香港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只有我一个人惴惴不安。
我在路灯下等沈乐之:“我找不到三明治了。”
他挥挥手,让我跟在他的身后。我们在7-11买了一只手电筒,沿着下山的路一直走。夜晚变得很安静,我们压低了声音呼唤三明治,怕惊醒了别人。
“小孩,你会离开香港吗?”他忽然问我。
我装作没有听见:“嗯?”
他耸耸肩:“毕业以后我想去美国,学电影,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的脸隐藏在黑暗里,幸好这样,他才不用看到我难堪的表情。
我问他:“你要拍电影吗?”
他点点头:“就拍香港好了,这里是我的故乡。”
大雨过后的灌木丛,散发着清新的香气。他忽然停下脚步,朝下坡路边的一个观景台走去,“你没有看过太平山的夜景吧?可以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
我摇摇头。
沈乐之回过头看我,他笑起来,说:“那你不用去看了,这里比较美。”
我的手放上他的手心,那是我第一次碰触到他,他的掌心微热,轻而易举的将我拉了上去。
沈乐之,你一定看过无数壮阔的风景吧?而我啊,我所见过的所有美丽,都不如在你身边,那些细碎的、平凡的夜晚来得动人。
让人想要铭记一生的,不是脚下的万家灯火,而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一阵风吹过,我们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我蹲下身,它一头栽入我的怀中。
我的宿舍禁止养宠物,沈乐之的家里人对猫毛过敏,我抱着三明治发愁,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台风,我担心三明治多过于自己。
沈乐之拿出手机打电话,跟那边的人说:“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没过多久,一辆越野车大剌剌从山下冲上来,停在我们面前。一个穿白色牛仔短裤的女孩从车上跳下来,她的皮肤晒成迷人的小麦色,她皱着眉头说:“沈乐之,你知不知道你很烦人。”
在看到她的一瞬间,沈乐之的眼睛亮起来,他说:“宋明朗,给你讲过多少次,慢一点开车。”
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子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接过我怀中的三明治。
我记得那个夜晚,没有月亮,没有星星,也没有风,站在天台的顶端,可以看见整座港岛。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三明治。
4.
台风过境的时候,三明治在宋明朗家的窗户跌下去,前脚被摔成了骨折。宋明朗连夜带它去看医生,做完检查以后,才发现它的眼睛似乎受过伤,有一只看不见光。
宋明朗想要收养它。
我内疚得要命,我竟然从来没有发现三明治眼睛受伤的事,我从来没有想过它为什么会流浪,说不定是被之前的主人抛弃,又或者它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沈乐之安慰我说:“你想见它的时候,我带你去明朗家就是了,你不要难过。”
其实这样比较好,我在心底对自己说,我迟早有一天是要离开的,而它总有一天是要老去的。
有人替我照顾它,给它一个家,让它在看不见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但是我再也没有去看过三明治,没有说再见,它在我记忆里就不会老去。
没有了三明治,我原以为我和沈乐之失去了相见的理由,可是在第二天,我顶着半干的头发气喘吁吁的跑到便利店门口时,看到穿着黑色卫衣的男孩扬了扬手上的袋子,挑起眉头对我笑:“下次再迟到的话,可就没你的份了。”
我们坐在一起,他教我玩ps3,最老土的超级玛丽,可以跳上云端。他喜欢陈奕迅,教我唱《不如不见》,“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我只会唱这一句,因为它听起来和国语很像。
香港的冬天来得很晚,但是气势汹汹。
学校在海边,每天都是大雾弥漫,衣服和毛巾总也晾不干,我和室友想要买一架烘干机,在超市看过价格以后又放弃。
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膝盖受不了,在夜里疼得厉害。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搬凳子在窗边数星星,数着数着才意识到,等冬天结束的时候,我就该离开了。
回到我的故乡,那里什么都好,只是没有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沈乐之带我去吃桥底大闸蟹,两千块钱一盘,我却连怎么吃都不会,尴尬的低下头,手上的钳子一用力,蟹肉被夹得粉碎。
沈乐之摇头:“女孩子只用负责吃就好啦。”
他帮我把蟹腿一只一只剥好,就着温热的梅子酒,从嗓子一路呛到鼻子。
吃完了螃蟹,我开始肚子痛,额头上冒冷汗,一步路都走不了。站起身的时候,回过头看,凳子上红了一大片。
沈乐之脱下外套,蹲下身把它系在我的腰间,然后站起来,拍了拍我的头,说:“小孩。”
我才知道,螃蟹性寒,生理期是不能吃的。
沈乐之去便利店给我买止痛药,他皱着眉头认真的读上面的注意事项。我浑身冰凉,吃过药以后有一点困,沈乐之小声开口对我说:“你跟我回家吧。”
那是我唯一一次去到沈乐之家。矗立在上坡区的别墅,车库里摆不下的百万豪车就随便扔在路边,管家和保安彻夜不眠,毕恭毕敬的站在道路两旁叫他少爷。
我是个蹩脚的灰姑娘,低着头不敢说话。
沈乐之的父母不在家,他让我睡他的房间,他想得这样周全。自从来了香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间,他的一间卧室能抵过我租的整个屋子,他在床头点上一支香薰蜡烛,拍了拍我的头,说:“晚安。”
我关上灯,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生怕弄脏了他的床。
他和我仅仅一墙之隔,我伸出手,在黑暗中触摸到那道墙,很厚很厚,地上的暖气也不能让它温热起来。
我一夜未眠,枕头太软,蜡烛的味道太好闻,衣架上甚至还挂着他的外套,我怎么可能入睡,我明明已经身在梦中。
我侧过头,看着海上的日出一点一点升起来。我偷偷起身,洗了沈乐之的外套,翻到背面的时候,看到上面的商标,我盯着那串英文看了很久,苦笑出来。
沈乐之将早饭端到我的房间门口,看到我已经收拾整齐,愣了一下:“你应该多睡一会儿的。”
我笑了笑,把衣服递给他。他也露出一个苦笑:“你不必自己洗的。”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
那天以后,我们一起约饭,沈乐之总带我去吃一些暖和的食物。
我们去24小时营业的一兰拉面,一个人一方小隔间,凌晨三点,客人很少,能听见店员用水洗盘子的声音,我会连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
香港真奇怪,我一边在深夜喝着海鲜粥一边想,遍地都是有钱人,开着跑车吃路边摊。
遇见沈乐之以前,我和香港互不相干,它走它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是沈乐之让 我一点一点爱上他。爱它的冷漠,爱它的璀璨,爱它的倔强,爱它夜夜美丽的维多利亚港,对着大海发出一声叹息。
5.
冬天很快就结束了,岛屿没有春秋。
我和沈乐之难得在白天撞见,他从市区给我买来牛奶布丁,我穿着拖鞋跑下楼找他,他冲我招招手:“你来。”
我跟着他绕过邻居家晾在外面的衣架,拐了一个弯,他停下来。
我站在一个窄窄的下坡路的尽头,小道蜿蜒着去往天光很远的地方。两旁是不高的三层楼房,已经上了年代,墙壁斑驳。
可就在一堵墙的顶上,有一大簇我从未见过的花,鲜艳而热烈的开放。
我扬起头问: “这是什么?”
“三角梅。”他说。
“真美啊,”我呆呆的望着墙顶的三角梅,灿烂的颜色,在阳光下放肆的张扬着,那是我不曾拥有的青春,“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美丽的花。”
这是只属于炎热的南方才有的花。
于是我给沈乐之说起我的家乡:“在很北的地方,一年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冬天,暖气会供应到四月份。十月以后就不敢出门了,外面大雪纷飞,看久了让人寂寥。天黑得早,四点过就放学,店铺也打烊得走,晚上七点过走在街上空空荡荡的。女孩子们也不爱打扮,城市很小,连咖啡厅都没有几家,我们那里总是吃面食,河粉是来了南方才第一次见。”
“真是截然不同的地方啊。”
“是啊,”我揉了揉鼻子说,“好在很安静,像是可以一个人住一辈子。”
“那就这么决定了。”他忽然说。
“什么?”
“冬天的时候,去你的故乡看雪啊。”他理所当然地说。
我被吓了一跳,连连摇头:“差瑞士和芬兰很远,你住不习惯,也吃不习惯。”
他没说话,笑吟吟的看着我,我和他四目相对。
沉默片刻以后,我终于笑起来:“那就一言为定了。我带你去滑雪,还可以在结冰的湖面上放烟花,又冷又明亮。”
再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期末考试,我和沈乐之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一直到最后一门课结束,我回到卧室里,室友问我,要不要帮忙收拾行李?
我指着自己窄得转不开身的房间,“没什么东西。”
床头放了两本书,《唐诗》和《宋词》,还有一张陈奕迅的CD,是沈乐之送的。
我给他发短信:“我想吃车仔面。”
沈乐之开车载我去吃面,我们一人拿一张菜单,用铅笔在上面勾画,面的种类、粗细、软硬、配菜和汤底,都要自己来选。
等面的时候,我对沈乐之说:“今天我请客。”
他无所谓的点点头。
“还有一件事,我学会唱《不如不见》。”
沈乐之百无聊赖的转着铅笔,“这首歌其实还有国语版本,叫好久不见。”
我想了想:“我觉得还是《不如不见》比较好。”
“为什么?”
“歌里不是唱了吗,因为无论如何都回不到相爱的时光了,经年不见的岁月,让彼此早已改变。”
沈乐之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只说:“说不定有天你会懂。”
面条端上来,我吃得很慢,把汤底都喝得干干净净。
那天有很好的月亮,他笑着对我挥挥手:“明天见。”
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我想要把一切都告诉他,想为了我那颗卑微的心向他道歉, 向他鞠躬,告诉他对不起,我撒了谎,告诉他,我要离开了,然后看着他的眼睛问他,沈乐之,你会不会想念我。
我微微张嘴:“我……”
对面跑车的车灯亮起,闪闪发光的明黄色,车门打开,沈乐之侧过头:“嗯?什么?”
我摇摇头,微笑着向他说“明天见”。
他换了一辆又一辆的车,对他而言像是玩具一样的东西,我可能一辈子都够不到。
我又怎能妄想,得以在他的生命中驻步。
6.
要告别一座城市其实很简单,交通这样便利,有直达机场的大巴,五十四块钱的车票,没有比一碗车仔面贵上多少。把电话卡和八达通都注销掉,会退还你当初的押金。
我只有一个30寸的行李箱,里面塞满了我一年来的衣服、电脑、日用品,便利店的发票。然后穿过一个又一个的隧道,偶尔能从窗外看见大海,偶尔是连绵的山,汽车一路向前,街头的每个人都行色匆匆。
我离开的那天,香港落下一场大雨,夏天结束了。
九月开学,我升入大学四年级,我迅速的跌入毕业这个巨大的漩涡,在港岛的日日夜夜,像是一个久远的梦。
我参加考研,没日没夜的复习,只想考入广东。
周围的朋友都劝我在本地找份清闲的工作,“反正历史学来也没用。”
我觉得她们不会明白,当你见过更广阔的世界的时候,你就没有办法再心安理得的说服自己将就。
考研成绩出来的那天,我爸爸在办公桌前突然晕倒,送到医院抢救说是脑溢血,好在还算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大概需要在病床上躺很长一段时间。
我和我妈两个人绝望地坐在床边,医院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大门和走廊永远吵吵闹闹,人流如织,但是你走进病房,又会觉得它静得荒芜。
我查到自己的笔试成绩,全专业第一。我一个人呆坐在房间里,心底沉甸甸的,没有丝毫的欢喜,音量里一首一首的放着陈奕迅。我想和谁说说话,随便说点什么,说香港的雨下起来没完没了,说超市的水果又贵又小,说我们去西贡的岛上晒太阳吧,说考试结束以后一起去看海吧。
可是没有人。
那时候我已经换回了内地的手机号,和沈乐之彻底失去联系。其实要找一个人很简单,我翻墙去他的推特上看他的更新,不太多,最近的一张是学校下着雨的露天游泳馆。
我趴在桌子上,在深夜哭得不能自已。
沈乐之,沈乐之,沈乐之。
我放弃了复试,决定留在本地,去大学做图书管理员。工作内容轻松,每天按时上下班,有足够的精力去照顾父亲。上班的时候还可以读书,福利待遇也好,亲戚都说,说不定研究生毕业都撞不到这样的活。
我应该感到庆幸,不是吗?
很偶尔我会偷偷上一次推特,去看一看沈乐之,他果然如当初所说,去了美国读研究生,学电影,还在合照里看到了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然后他的更新越来越少,终于没有。
但是我知道,他的人生会一直精彩。
后来有一个夏天,陈奕迅来邻近的省会城市开演唱会,办公室的同事抢到两张票,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我笑着拒绝,“我很少听他的歌。”
那天是父亲复诊的日子,晚上的时候,我在医院门口吃宵夜,打开朋友圈,被陈奕迅的演唱会刷了满屏。我认真的在每条状态下点赞,但是没有打开任何一张图片或者视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离开香港的那一天。
从我的学校坐大巴去香港机场,在路途结束的时候,会经过一座跨海大桥。我一直记得它的样子,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像眼泪,又像是他的笑容。
我梦到了我的男孩,梦到许多个深夜,他带我去吃地道的汤粉,加咖喱鱼丸。喝港式奶茶,配刚出炉的鸡蛋仔,还有放了黄油的菠萝包,一口咬下去,脆皮掉了一地。
他在梦里对我伸出手,说:“既然来了香港,就别走啦。”
万幸的是父亲恢复得很好,两年以后已经能靠着轮椅行路,他变得很轻很轻,母亲退了休,两个人每天坐在窗边看书,聊天,真羡慕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有天父亲把我叫到身边,听说最近沿海很多公司来这里招人,你去吧。
我趴在他的膝盖旁,他说,人生是你自己的,继续看你这样蹉跎生命,我会愧疚至死。
我的家乡在偏远的北方,我在这里度过了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所有人都以为,连我自己都曾经以为,我会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
朋友说,“脑子被门夹了?深圳房价多少钱一平你知道吗?”
那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五点不到,夜幕已经落下。我说:“你知道吗?在炎热的南方,有一种叫三角梅的花,那是我见过最美的花。”
来年四月,三角梅开的时节,我收到一家公司的消息,在福田口岸,出境就是香港。
面试的时候,对方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认真的回答,存很多的钱,开一家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女孩子不应该都想开书店吗?”
“我以前也想要开一家书店。”
“为什么改变了心意?”
我笑着回答,“因为便利店比较赚钱。”
我莫名其妙被录用,去到深圳,常常夜里十点过才下班,随便在便利店买点关东煮,一个人的生活,不好也不坏。
以前在香港的室友给我发消息,让我去香港找她玩,我迟迟没有回复。
有次和同事逛街,经过Jo Malone,几个女孩子在试香水,我不知所措的停下来。
好几年前,我在沈乐之的房间,他为我点的那一只香薰蜡烛的味道,原来它叫英国梨和小苍兰。
我终于找到它,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每个周末,我都会去海边走啊走,不停走,远远的望着香港,看到它一直在那里,就很开心,但是我知道,再靠近一点的话,就会变成不开心。
曾有过沈乐之的香港,没有了沈乐之的香港。
7.
三角梅开的时候,香港上映了一部电影。导演是个新人,据说家里背景了得,所有的大牌明星都自发给他做宣传,很多人愤愤不平,说你们这些天之骄子。
电影叫永无岛。讲一个女孩跟着父母从大陆偷渡去香港,在那里认识了离家出走的小少爷,他教她学粤语,骑摩托载她在中环飞驰,后来香港回归,女孩一家回到内地,十六年后再回香港,只找到小少爷曾经为她留下的一把钥匙。
电影里,女主角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男主角说:“你已经很好了。”
我在满座的电影院里,泪如雨下。
我想起我二十岁的夏天,一个看起来永远不会结束的季节,我和他并肩走在旺角的午夜里,我同他讲起我小时候的回忆,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
啊,那个和我一起看过月亮的男孩子。
电影院的灯亮起来,我在朦胧的泪光中,再一次看到他的名字。
很多年前,我给他说,还是《不如不见》的好。
他回答说,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懂。
我记得那时候沈乐之偶尔会抽烟,我不喜欢别人抽烟,但是很喜欢看他抽烟。我喜欢他身上一切的味道。
“真好闻。”我说。
“这是薄荷味的烟,”他笑着说,“你要不要试试看?”
他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凑到我的眼前,若隐若现的光亮中,我看见了他的眼睛。
他凝视着我。
我吸了一口,果然满肺的薄荷味,我弯下腰大声咳嗽,满脸通红,被呛得流下眼泪。
他哈哈大笑起来,揉了揉我的长发。
往后分开的许多年里,很想很想他的时候,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时候,我都会抽一支烟,在缭绕的烟雾里,才能再一次回到那个夏天,再一次看到我的少年。
他站在那片若无若无的烟雾里,看着我的眼睛,微笑着说,小孩。
沈乐之,你知道吗,其实我也想要做一个小孩。小孩多好,很容易快乐,很容易相信,也很容易忘记一个人。
小孩才说永远。
8.
我辞掉了工作,剪掉长了发,回到故乡,用攒下来的钱开了一家便利店,叫“三明治”,24小时营业。
到了四月,北方的暖气还没来得及关,有天夜里,我一个人在便利店里清点货物,有一只流浪的猫咪,站在门口,看着我手中的三明治,一声一声的嘤叫。
电脑里陈奕迅唱,“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会再聊天。”
我怔怔的看着那只猫咪,泪如雨下。
许多年前,我去到香港的第一天,室友问我,你啊,一个学历史的,来香港干什么呢?
我认真的回答,“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那一年我20岁,脸上有青春痘,天生皮肤黑,脸上有点婴儿肥,偶尔会跑步,但是吃得也多,所以总是瘦不下来。
香港明明很小,但是对我来说却很大,我不敢独自去市中心,那里人山人海,每个人都形色匆忙,女孩子们手上拎着我分不清品牌、永远也买不起的包包。
那里有看得见大海的港口,山路曲折,跑车的发动机惊扰了夜的宁静,从我住的房间走下去,会路过一面开着三角梅的围墙,还有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那里的夏天很长,像是永远不会结束。
我曾经在那里,遇见过沈乐之。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零度
答应我,把它看完
洛朗是个性子清静的人,可书童偏偏是个爱看热闹的孩子。十五这天临安城里有庙会,洛朗拗不过那孩子,只得对府上道是自己想去看看,带着那孩子出了门。
街上一改平日江南流水般的安静,四处挂着五彩的花灯,熙熙攘攘的商贩和人群,好不热闹。洛朗正对喧闹的环境皱起了眉头,却发现那孩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洛朗正在桥上出神,忽然被小贩的高声惊醒:“ 看姑娘穿的这般华贵,难道连两文钱也拿不出吗?”
原来那女子看上了这摊位上的面具,取了一个戴上后才发现没带银子出来。本想取下换他作罢,可被小贩这么一喊,众人都看了过来,嘲笑的眼神一道道落在了她身上。她戴着面具,洛朗瞧不见她的表情,只瞧见了她通红的耳根。那女子穿着一件浅蓝镶紫蔷薇长裙,外衬着一件月牙白色锦织琵琶襟大褂,腰间轻束一条淡粉钻坠流苏腰带。锦衣华服的样子,一看就大户人家的小姐,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她一时气恼,褪下手腕上的镯子道:“这可是最好的墨玉,换你一个摊子都够了。
“你说是最好就是最好的了?”那小贩眼疾手快地收起镯子,还不忘揶揄一句。
“哪有让大小姐自己带荷包的。”洛朗挤出人群道,“是我贪玩走开了,真对不住小姐。”随即扔了一锭银子给那小贩,“把小姐的镯子还来。”
小贩极不情愿地拿出镯子还给了小姐。她接过镯子攥着,随着洛朗走出了人群才轻声道:“多谢公子,请问公子名性,改日必当奉上谢礼。”
“区区小事罢了,小姐客气了。”洛朗爽朗一笑,杏状的眼睛微微一闪。他本就生的好看,这日穿着的是墨色的缎子衣袍,一副翩翩贵公子的样貌。
此时临面突然跑来了那名小书童,他全然没有注意到女子的存在,一把拉住洛朗大声道:“公子,我可找到你了。”
那女子见着微微有些尴尬,柔声一道一句告辞,转身就要离开。洛朗忙甩开了书童:“姑娘......”洛朗伸手想要拉住她却只扯下了她腰间的一枚半圆形玉佩,再抬头便只能看着她投入茫茫人海中了。
洛朗借着满街的灯火仔细端详那枚玉佩,通透明亮,是上好的翡翠,上面刻着一个字,“东”。
青辉之下的这场相遇叫洛朗怎么也不能忘怀,原来动心就是这般滋味。无需有人点燃引子,那簇绚烂的焰火就兀自绽放在他们之间。洛朗不愿留在府里,父母总是催着他的婚事。他看着恢复了宁静的街道,失神望着面具摊位的位置,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那场相遇,虚幻的恍如梦境。
“哎哟。”洛朗迎面撞上了因为面容俊美的男子,那人穿这个米白色的锦缎,袖口是镂空木槿花的镶边,白嫩的脸上微微有些红晕,眨了眨眼睛竟有些流盼生光的感觉,而他却用完全不同于脸上羞涩表情的不满语调,高声说了一句:“你怎么回事啊!”
“不好意思。”洛朗一愣,立刻歉意到。
“不好意思就算了吗。”他不依不饶,一副赖上了洛朗的模样。
“那公子的意思......是洛朗只得好声问道。
“ 请我喝一杯吧。”那人对着一边的酒楼努了努嘴,径直走了进去。
洛朗原本对这个路上窜出来蹭吃蹭喝的人没什么好感,可是和他一聊倒觉得对方是个很有见识的人,十分投缘,一下子称兄道弟就要去结拜。
那人说自己叫刘离。
琉璃?洛朗笑了起来,他长得本就俊俏,还叫了这样女气的名字。
洛朗得知刘离是初到临安城,便邀他住到了洛府上。
几日后洛府忽然装扮的喜庆起来,洛朗问过母亲,母亲却道:“为你迎亲啊。”
“我什么时候说要去娶亲了。”洛朗一下急了起来。
“你不总说别烦你吗?那我自然去替你操办了。”洛夫人一副十分有理的样子。
东方家是玉器世家,东方大小姐的样貌品相也都是极好的。”洛老爷说着走了过来,语气有些严厉。
“我不娶......”洛朗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只是下意识的握住手中的那枚半圆玉佩,仅凭这这样一块玉佩,他要怎样才能找到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姑娘?
洛老爷察觉到洛朗的动作,走过去夺过他手中的玉佩,突然笑了,洛朗不解的问:“您笑什么?”
洛老爷高兴的说:“这个玉佩上的东字是东方家的东西,你是怎么得来的”
洛朗笑意满满的对刘离说他要娶亲了。
琉璃震惊地问:“你竞会同意父母安排的婚事。”
“不,我是真的喜欢她。”
新婚那日洛府喜气洋洋,洛朗被宾客灌了许多酒,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却见刘离一个人在廊上喝酒。便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喝闷酒。”
“我得好好想一想。” “想什么。” “我,其实我是女儿身。我的名字确实是琉璃。”
洛朗的酒一下醒了,过了一会,他定神一笑:“难怪你长得那么美。” 随即头也不回的进了新房,看到风冠霞帔的新娘之时,他全然忘了刚才的小插曲。他喜欢的女子,也是父母为他安排的妻室,这般巧合,莫不是天意,他要怎么还会去中意其他女子?
洛浪掀开喜帕,柔声道:“你的名字,是琥珀?”
“嗯。”新娘赧然一笑。
“琥珀琥珀,果真是好名字。”洛朗笑了一下,把那枚半月形的玉佩递给了琥珀,“还给你。”
“什么?”琥珀有些错愕。
“那是你不愿留下名性,我情急之下便扯了你的玉佩,想做个相认的凭证,你不会怪我吧?”
琥珀这才看清楚那枚玉佩,笑着拿出腰间挂着的另一枚半月形玉佩,上面是一个“方”字,“这是父亲给我的,他说来日要将这枚“方”赠与我的夫君,合在一起就是圆月,团团圆圆。琥珀的脸柔白细腻,脸颊上的浅浅梨涡更是添了几分温情,烛光之下琥珀说话的样子让洛朗一下子沉醉了。
洛家少爷极为宠爱新少奶奶,这东方琥珀确实如洛老爷说的一般:面容姣好,性格温柔,对下人也是和颜悦色,却单单有一点—对琉璃没有好脸色。
洛朗想着女子吃醋本就是正常的事,琥珀这般对琉璃反倒说明琥珀在意自己,于是由着琥珀,从不责怪。
琥珀总是说:“官人喜欢琉璃妹妹吗?若是喜欢,我是不介意给她个名分的。”
洛朗只是皱皱眉头:“说什么呢,能娶到你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分。”
洛朗不是不明白琉璃对他的情意,琉璃固然是让他欢喜的女子,可是他早早遇见了琥珀,从此眼里再也容不下别人了。而琉璃呆在洛府也成了尴尬的存在。
待到一次琥珀与琉璃同在院子里喝茶,罩在这浮世花园上轻纱琥珀才被一把掀开了。
新婚那夜琥珀初听了洛朗的话还以为他是喝醉了胡言乱语,看到那枚玉佩才渐渐明白了几分。原来洛朗要娶的,不仅是东方家大小姐这个身份,更是玉佩的主人—东方琉璃这个人。可他却不知她长什么样,唤什么名字。
在世人眼中,东方家确实只有一位小姐。
琥珀本是琉璃的姐姐,是东方家真正的大小姐,可惜他的母亲多年前伤了容貌,被东方老爷厌弃了,只一个人带着琥珀住进了西苑的阁楼里,久而久之,全家人都以忘了那位毁容的姨太太和庶出的小姐,只道东方家的大小姐就是她妹妹东方琉璃。
琥珀屏退了下人,终于得了个四下无人的机会,这才一脸讥笑的对琉璃道:“妹妹这样的千金之躯,怎么舍得在洛家扮一个流浪的旅人呢?”
琉璃毫不理会,只顾问自己想要知道的问题:“你一直住在西苑,何时认识的洛朗?”
“你管的着吗?”琥珀悠悠地饮下一口茶,她穿着湘红绣大朵金丝牡丹的绸缎长裙,发髻上插着掐丝飞凤珠钗,手腕上的羊脂白玉在阳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雍容华贵琥珀,俨然一副少奶奶的模样。
琉璃若有所失的在临安城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日面具摊的位置,依旧是空空荡荡的,像她的心一样。琉璃走进了那日初与洛朗喝酒的酒楼,叫了两壶酒。
刚小酌了两杯,就忽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正是洛朗
“怎么一个人在喝酒?”洛朗说着便坐了下来。
琉璃借着酒劲儿道:“说说你和琥珀的故事吧。”
洛朗轻轻一笑,将十五庙会那日的相遇娓娓道来,却未发现琉璃的脸色正在一点一点变得苍白。
自己才是这枚玉佩的主人,那日在庙会上对这位出手相助的翩翩少年动了真心,才抛开东方家大小姐的身份,男扮女装回头去接近他,殊不知洛朗已有了心上人。琉璃本以为洛朗与琥珀真心相爱,也就认了命,只想留在他身边默默祝福。
却怎么也想不到,到头来竟是这样的阴差阳错。
洛朗说完了,仰头喝了一大口酒,缓缓说道:“其实琉璃,若没有琥珀,我定会喜欢你的。”
原来琉璃受不了拘束,早些年便离开了东方家一个人闯荡江湖,逢年过节才回家看一看,这年春节刚过,洛家便催着东方家办喜事,两家早已下聘书,东方老爷便也不好推辞,可他们那宝贝女儿不到明年春节是回不来了,思前想后,只有让西苑阁楼那位真正的东方小姐代为出嫁了。反正聘书上写的本来就是东方家的长女,有没有指定名性。
东方琥珀就这样嫁到了洛府,当清楚了洛朗与琉璃的初识,就顺理成章的演起了玉佩主人的角色。
“你又没有见过她,就知道自己喜欢她,就怎么知道她一定是玉佩的主人吗?”琉璃本还想说,你怎么知道东方家就只有一位小姐,可话到嘴边还是生生地咽了下去。
因为洛朗道:“我自然知道。”
他对心里的爱意,这样的自信。
琉璃还是有这一个大家小姐的骄傲的,她不要可怜巴巴地去告诉洛朗自己才是玉佩的主人,自己才是他应该喜欢的人。这样去求他的一丝怜悯,琉璃做不到。
琥珀洛朗和琉璃一起喝酒回来,自是不悦,蹙眉道:“妹妹一个女孩子,这样出去喝酒像什么样子。”
“我又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喝个酒也没什么吧。”琉璃望着琥珀,眼神让琥珀不寒而栗。
趁着洛朗吩咐下人准备些汤点的间隙,琉璃压低声音与怒气对琥珀说:“你明知道那枚玉佩是我的。”
“知道又如何?”琥珀勾嘴一笑,旋即“唉呦”一声,洛朗回过头来,琥珀一脸委屈,“我只不过是说妹妹一句,妹妹何必动气推我?”
洛朗看也不看琉璃诧异的表情,只顾关切地问琥珀:“伤着哪里了没有?”
琥珀眼泪汪汪:“琉璃妹妹若不喜欢府里的规规矩矩,官人你强留她也没有用,反倒惹她不欢喜,也坏了洛府的规矩。”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琥珀加重了语气,好让琉璃明白,把那件事说破了,东方府和洛府的名声都毁了。她继而道:“爹娘本就不喜欢她留在这儿。”
“爹娘那里多亏你劝着。”洛朗柔声道,丝毫不介琥珀这样摆明了说要琉璃走,在琥珀面前,他好像总是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理智。
琉璃明白,她回不去了,东方府的大小姐成了东方琥珀,她已经嫁到洛府做了的少奶奶。
东方琥珀当了十多年的隐形人,如今换她东方琉璃成了不该存在的人。
琉璃咬咬牙想要离开,离开烟雨朦胧的江南,再也不记得叫做洛朗的少年,再也不记得十五那日璀璨的相遇。
可后来琥珀笑着对琉璃说:“我那日是说笑的,妹妹可不要介意,妹妹若走了,洛朗自然是不欢喜的,我也无聊,是不是?”
“洛朗心里只有姐姐,哪来的不欢喜呢?”琉璃惨惨一笑,眼神却冷厉地让琥珀心里一颠。
琥珀定了定心神道:“我和妹妹打个赌如何,既然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你,你愿不愿意和我打个赌,赌你就日日夜夜在他身边,看他会不会弃了我重新爱上你。”
琉璃听了有些悲凉,是啊,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自己,可是自己在他身边这么久,他却一点也没有动心。
琉璃是争强好胜的性子,随即没好气地道:“赌就赌。” 她没有注意到琥珀嘴角扬起的笑意。
琉璃不知道,这一赌,就堵上了她的全部。
事实是,除了赌气,有时候琉璃一个人出来喝酒,喝着喝着就会想起洛朗的脸,她早已习惯有他的生活,早已离不开他。
没有人知道洛朗爱的究竟是东方家大小姐的这个身份,是玉佩主人这个美好的回忆,还是琥珀这个人。可无论是哪个,都不是东方琉璃这个活生生的人,这一个人日日在他身边的人。
那日琥珀坐在院子里,见着琉璃进来,便抬起手,摇晃着手那枚半月形的玉佩,让阳光在上面闪烁出明媚的光彩。然后对琉璃道:“你的东西,要看看吗?”
琉璃毫无防备地走过去,正要从琥珀手中接过那枚原本属于自己的玉佩,洛朗突然走了过来,琥珀的手指一松,玉佩“啪啦”一声掉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琥珀一下子站起来,气恼道。
“怎么了。”洛朗见状急急走了过来,看见地上碎裂的翡翠变了脸色。
“琉璃妹妹说想看一下我的玉佩。”琥珀恼声道,随即变了语气对洛朗嗔怪道,“都怪你,要不是你突然进来,吓着妹妹,她也不会失手。罢了,碎了就碎了吧。”
“怎么就碎了呢......”洛朗显然十分在意这枚玉佩。
琥珀道:“我都在你面前了,还有它做什么。”琉璃分明瞧见了琥珀嘴角胜利者的笑意,她转身拂袖而去,过了一会儿洛朗也走了出来,瞧见琉璃一个人在廊上出神,过去问了一句:“你当真是不小心?”
“难道我还是故意?”琉璃也是一副气恼的样子。
“琉璃,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好妹妹,我希望你也能明白,我是真心喜欢琥珀的。”
“你与我说这些做什么,难道我想嫁于你不成?”琉璃没好气地转过头去。
“琉璃,你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我替你做个主l找个好人家嫁了吧。”洛朗叹了一口气。
“不劳哥哥费心。”琉璃转身愤然离去。
曾经,她不喜欢东方府上的那些规规矩矩,更不想依着父母的意思,嫁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而今在看,也许上天的一个玩笑吧。
后悔吗?琉璃无数次问自己,如若时光重回那个冷月青辉的夜晚,如果自己在摘下面具,自己告知他名性,他们便会幸福美满。
可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就算自己没有这么做,洛朗依旧是幸福美满的。
“你是故意的。”琉璃找到琥珀。
“当然。”琥珀一笑,在心里冷冷讽刺着琉璃单纯无知,真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家小姐。
“为什么?”琉璃问。
“你看他多紧张那枚玉佩是不是,说明他就是喜欢那枚玉佩的主人嘛,我只不过是想快点看见赌注的结果罢了,这样不是更有意思吗?”
琥珀嫣然一笑,她确实生的漂亮,和这个绚烂的马瑙耳坠,笑起来一副倾国倾城的妩媚模样。
东方琥珀很快有了身孕,琉璃心里自是苦涩不可言,对琥珀的讥讽也不再回嘴,因为琥珀说,我怀着的可是洛朗的孩子,你若是让我生气,伤着孩子,对得起洛朗吗?然后便顺理成章的使唤起琉璃来。
琉璃记得那是一个秋日,那年秋天的风特别大,院子里的银杏叶子落了一地。东方琉璃和洛朗的缘分,就在这一日尽数化为烟雾了。
琉璃帮着厨房的小丫头,把刚炖好的燕窝给琥珀送去,琥珀一反常态地笑着迎接她,然后拉过琉璃的手臂,附在她耳边道:“怎么样,羡慕我吧?”
琉璃听了不悦,杨手甩开了琥珀,然而琥珀居然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洛朗进来只看到眼前的情景,“你做什么?”他厉声问责,扶起了琥珀, 而地上的斑斑血迹早已道明了这一切无可挽回。
琥珀的孩子没了,刚一醒,她便大哭起来,怎么也劝不住。好不容易静了下来,洛朗问她是怎么一回事。
琥珀带着哭腔说:“我见妹妹拿了燕窝过来,好心好意想送妹妹些花茶做回礼。妹妹确实我假惺惺。几句不和,就动手打我。”说的一板一眼栩栩如生,让琉璃百口莫辩。
“洛朗,你这般相信他是不是太有失公允了?你可知道东方家......”琉璃急急道,可洛朗并没有给琉璃说出那句话的机会, 那句她想说了许久的话。
你可知东方家不止有一位小姐。
洛朗听也不听流利的解释:“你还是戒不掉你的江湖风尘。”
他说的是“江湖风尘。
他喜欢的,也许真的是琥珀这样温婉可人的女子,也许没有那么玉佩,洛朗也会喜欢上东方琥珀的。
这个赌,琉璃终是输了。
“少爷。”一个小丫鬟走了进来,一脸尴尬的样子。
“什么事?洛朗蹙着眉问。
“我刚才拿这个那碗燕窝出去的时候碰到大夫,他瞧了瞧说这燕窝是藏红花泡的水熬的。
洛朗一把打碎木案子上搁着的蓝釉花瓶:“琉璃,那是一个孩子,是一条命。”他顿了顿,“不是我容不下你,是你自己容不下你自己。”随即转身走出了房间。
“算了吧。”琥珀高声道,琥珀弯过身作势要扶琉璃一把,袖子不小心碰到了床边案几上的杯子,灼灼的红疹瞬间就留在了琉璃的一脸颊上。
“哎呀,这可怎么办?”琥珀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忙叫人拿冷水请大夫,乱了一阵后下人们都各自去忙了,房间里只剩下琥珀和琉璃。
琥珀说:“你见过我娘的,你一定记得我娘脸上那疤痕吧。那样的面容,定是叫人过目不忘的。”琥珀拿起桌上的铜镜,端在琉璃面前,“你看,像不像。”
如果琥珀不说,琉璃确实不知道家里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琉璃的母亲是东方姥爷的正室夫人,这是他们的父母包办的门当户对的婚姻。日子久了,自然会烦闷。随着朋友们起哄,很快他便又娶了一个姑娘进门。少奶奶倒是很有大家风范,不哭也不闹,说要娶就娶吧。这位姨太太很快有了孩子。少奶奶的父亲怒气冲冲地责骂她,如果是让旁人生下长子,你嫁到东方家还有什么用。真是一点心眼都没有,然后絮絮叨叨教育了一通。
过了几日,姨太太到少奶奶这里问安,少奶奶道:“怀着身孕,快些坐下吧。”于是起身为姨太太沏茶,可一不小心碰翻了滚烫的茶水,直直撒在了姨太太的脸上,如花似玉的脸上滚起了黏黏的伤痕。东方少爷回来以后自然是训斥了她,好生安慰了哭成泪人的姨太太。
没有人知道的少奶奶是真的不小心,还是有意而为之。姨太太脸上的疤痕请遍了名医,几个月后她诞下了一个女儿。
东方少爷的不开心全然写在了脸上,就在这时,少奶奶也有了身孕,东方少爷自然放了全副心神在他身上,她也争气地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后琉璃出生,家里更是一副幸福的景象,在无人理会那位昔日风光的姨太太。而东方少爷很快又有了新欢,你太太自知再无复宠可能,便带着女儿搬进了西苑无人的阁楼。
她确实放下了。
可他的女儿没有,他一日看着母亲灼伤的脸,站在角落看着东方夫人笑意黯然的脸庞,看着只要一回家就让全家变得喜气洋洋的东方琉璃,再看看无人问津的自己。
仇恨的种子在这个小女孩的心里一点一点萌芽, 他本是没有机会的,可是老天洛朗送到了他的面前, 这样从天而降的好机会,他怎么舍得放弃?她就是要把东方琉璃留在洛府,把母亲受的那些委屈,都还给琉璃。
其实上天垂怜的那个人,从来不是东方琉璃,而是他东方琥珀。
琉璃出去找洛朗,她问他:“你当真喜欢琥珀?”
洛朗不悦的道:“那是自然。”
“ 如果他真的不是那玉佩的主人呢?”
“我确实喜欢琥珀,与这些无关。”
与这些无关,琉璃的嘴角勾起一抹十分凄凉的笑意,合着他脸上的疤痕,和着瑟瑟的秋风,格外凄美的样子,她输了,输的一败涂地。
因喜欢他,他放下所有的身段,到他府上死皮赖脸地做一名江湖小混混。殊不知当日的依据“定会奉还”,请叫她倾尽所有。
就为了那两文钱的面具,她赔给他最好的年华,陪给他自己的容貌,陪给他一颗心,如今他什么也没有了,也没什么好给他的了。
“我要走了,洛朗,哦,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不姓刘,我性东方,临安城只有一家人姓东方。我的名字,是东方琉璃,琥珀,那枚玉佩是父亲给我们一人一半的,我的是“东”,她的是“方”。
洛朗想起了新婚那夜,琥珀诧异而躲闪的眼神,想起自己每次说起十五的庙会,她都微微有些不悦:“还提那些旧事做什么,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是啊, 琉璃一直在他眼前,可是他居然从未发现。
洛朗花了几分钟理清了思绪,带着微许崩溃的语气道:“你为何不早告诉我?” 原来自己一直认错了人还沾沾自喜着天意眷顾, 可此时此刻,洛朗已经分不清自己爱的究竟是带着面具的琉璃还是蒙着喜帕的琥珀了。
“ 你会相信我吗?你好像从未相信我呢。”琉璃凄凄地笑了一下。
十五庙会洛朗的匆匆一瞥,竟让东方家的大小姐琉璃赔上了她最好的年华。她男扮女留在洛身边,得到的却只是令人心伤的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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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当天,她莫名其妙的在郊外醒来,一件薄纱,一身吻痕,在众人的鄙夷下,一步一个脚印踏进皇城。
她,是领国公主,更是此国未来皇后。
两国却是敌对的,谁都不给公主好脸色。迎亲的轿子到城郊便不走了,让她一人进皇城。
这是给她的耻辱!
她自然为了自己国家,一步一个脚印走进皇城。
————东宫深夜————
太子褪下喜服,直视着她的眼睛。
“太子万安~”湘淅叩首。
对于这个未来丈夫,她没有一点温度。
“去睡吧,没你什么事了。既然拜堂礼都没有做,那你还是你的湘淅姬。在别人面前你是太子妃,但我看来,你不是。”
“是~”湘淅也没要求他会给她好脸色。
第二天,他就将她软禁了。
她微笑。
第三天,他让她穿粗布衣服当仆人。
她微笑。
第四天,他没安排丫鬟给她送膳食。
她微笑。
她很听话,但存心想捉弄她的他,有点按耐不住。
“你倒是乖。当条狗怎么样?”
“小女不才,家有丈夫是太子。”
“........”
“这些.....你以前也干?”
“小女母亲在冷宫,小女自然帮她打扫冷宫。”
“冷宫?!”墨染惊了惊,他知道冷宫女子要不瘦骨嶙峋,要不就是已经疯了。她居然在冷宫生活?
他生出怜惜之情……
“湘淅,别怕,以后我来保护你。”他冷不防的抱紧了她,她一吓,缩在他怀里。他察觉到了,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两年后,她成了皇后。第一件事就是将母亲从冷宫接回来,然后她母亲就从一个庶人,直接封为皇太后。
这是墨染亲口答应的。他母亲很早就死了,也不想要湘淅有这种失母之痛。
墨染为湘淅空置后宫,这宫里本来就空旷。再来一个也好让湘淅有聊天的人。
最后还是湘淅求墨染多几个妃嫔,平日里她这么无聊,有几个人跟她吵架消磨时间也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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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游游游游
1、 看重别人,尊重别人,就能把对手变成自己的朋友,就能化害为益,变坏为好,就能把遭遇变为幸运,把坎坷变为通途。
2、世事艰辛,命途坎坷,我们也许有时会对命运失望,却永远不能绝望,因为路还在我们自己脚下。只要我们勇敢而坚强地踏出每一步,我们的梦就最终会实现,因为我们知道,阳光总在风雨后,而且,只要我们经历过风雨,迎接我们的就不仅仅是阳光,更有那五彩斑斓的彩虹。让我们勇敢的心灵,去发现希望,拥抱希望吧!
3、 要活得精彩,就需要有宽广的心胸,百折不挠的意志,和化解痛苦的智能。有了昂扬的精神,人才能活得更加精彩。
4、 相信生活的使命,倾听心底的钟声,发掘自我的潜能,我们将获得无坚不摧的信心和勇气,所有瞻前顾后的疑虑、驻足不前的懦弱和逆来顺受的消极统统都会被置于脑后。
5、人生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关键是你怎样去看待风浪,当你把风浪当成上帝赐给你的雄壮的美景时,你有哪会觉得这就是“逆境”呢?因此,不要因为风浪而结束你的旅程,须知这是上帝赐予的别样的景致,整日的平风浪静又有什么乐趣呢?学者去欣赏它吧,这样,你才能微笑着把船开到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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