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她的一分钟有多久是个视频很好看的。
感人的故事真实小说3000字以上
[作品]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
这是对母亲去世的最沉重的悼念;这是对母爱凄婉、深长的颂歌;十几万字、七十几幅图片,详尽记录了母亲生命中最后的八十多个日夜;很少有这样刻骨铭心的长篇自述;它讲述的是生命、爱和灵魂的故事。
盛夏Sky
原贴:最感人的小说或故事
LouettaTr
1、有一天,男孩和女孩在一个城市不期而遇,男孩问,你过得好吗?女孩说,好。男孩又问,他好吗?女孩说,挺好。女孩问,你好吗?男孩答,好。女孩问,她好吗?男孩答,她刚给我说她过得好。有的误会无法解开,错过就是错过。但是我们爱过。
2、晚上公猪总是为母猪放哨,生怕主人乘他们熟睡时将母猪宰了,日子飞逝,母猪变胖而公猪变得很瘦,一天它听见主人在和屠夫商量要把长势见好的母猪杀了卖掉,自从那天公猪性情大变,主人送来食物它抢着吃,吃完就睡并要母猪守夜,如果不守就不理它,日子一长母猪觉得他不在乎她,很失望!很快主人发现母猪没剩几斤了而公猪油光发亮,终于屠户把公猪拖走。那一刻,公猪笑着对母猪说“以后少吃点”母猪伤心欲绝!那晚母猪望着主人一家开心的吃着猪肉,伤心的躺在以前公猪睡的地方,突然发现墙上有字:如果爱无法用语言表达,我愿意用生命来证明!
3、有一个故事叫? 爱情99步走? 讲的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约定背对背各走100步,回头的时候如果还能看见彼此,那么他们就不分手。走到第99步的时候女孩终于忍不住蹲在地上哭了。有一双手臂从背后圈住了她,女孩转头看见了男孩熟悉的脸庞。男孩说,我一直都在等你回头,
这一辈子我都不会放你一个人行走…我们现在终究只是个很想要被人爱的孩子,我们不要天长地久,也不要海枯石烂。我们只要一个怀抱,在我们冷的时候,抱抱我们,对我们说一声,宝贝,你还有我!希望我的朋友都能找到只为你敞开怀抱的那个人!
原贴:感人的情侣故事!
站立成不弯曲的树
正是莺飞燕舞,烟雨朦胧的季节,只见一大户人家屋里哭哭泣泣的抬出一个木棺,满地的纸钱飞舞,把这个美景都染上了一层凄凉的气氛。 路人都侧目,接头说道,那个女子好命苦,才年芳二八就送了命,说是暴病而亡,可是,一个足不出户的女子怎么会暴病呢?
有人说:“据说是给花鬼缠身了。” 那话语很低,像还没有出口就让人又捂回了肚中,可是,却听到了路边喝豆汁的三人耳中。
那三人一行打扮很是普通,像是平常的庄稼人,一个老人像是父亲,还有一男一女,那儿长得浓眉大眼,女儿真是如花似玉,惹得路边很多登徒子的回眸,但那女子却忍而不发,一张小脸给涨得通红,更是在雾里看来,像惹上水气的桃花,美不胜收。 连那对面的长得结实的男子都看了眼花,低头道:“师妹,你不要生气,我去打他们。”
老人喝道:“道儿,我不是叫你不要惹事吗?” “可是他们老是看师妹。” “晓月天生丽质,自然是会引人注目,难道你能都挖了她们的眼睛不成。”
男子让老者给骂了。恨恨的望着那些轻浮浪子,却也不言语,而老者却不停的打量着棺木远去的地方。的 只见老者忽然丢下碗就跑,被唤做晓月和道儿的也跟着追,慌乱间那女子还不忘放下钱。
老者行动飞快,像一道水银滑着前进,后面两人奋力追赶。终于在一个大红门口停住了。
上面写着:“听园”,原来是一个戏园,听戏唱戏的地方。的 民国时期,虽然世道也乱,可是,乱是乱,玩归玩,听戏唱戏的一样不少,越是乱,就越要玩,谁也不知道明天的事情,所以,这戏园子都分外的火了。 老者的脸上露出微笑,彷佛在说:“就是这里了。”
道儿开口:“师傅,是这里吗?”
“是了,我刚刚看到那女子的魂魄往这里飞来,一直追到这里,眼见她闪进去了,看来是一个痴情的女子,连做了鬼都不忘记来这里看看情郎。”
那时候的女子,心里都有一个情郎,但是某某出了名的戏子,如痴如醉,人死之后总会完成自己的最后一个心愿才行。
老者忽然拿出纸符,贴住了四周大门,大笑一声说:“终于把他困住了。”
“师傅,我们为什么要捉那个女鬼啊!她没有害人啊!”
那个女孩子似乎不忍心。
“哈哈,晓月,为师我不是要捉那个女鬼,那女鬼只要到了这戏园就会心愿了去,自个儿上黄泉路投胎去,我们和她是各走各路,各不相干,我们要捉的是害那个女子死的那个鬼。”
“那女人是让鬼害死的吗?”
“如果为师没有估错,那女子并不是暴病而亡,而是在这个戏园里听戏,让鬼给缠住,最终导致元尽而死,而这个害人的鬼,就藏在这个戏园里,好了,晓月,你也已经十七了,现在应该出师了,你看你师兄早就出师了,只有你还没有出师,如果再不单独的捉鬼,柯家也不能再收留你了,你就得听话嫁人,不再做天师这一行。”
那呆头男急的喊一声:“爹,为什么要让师妹嫁人。”的
老者白了他一眼,心里骂了一句:“蠢猪,还不是为了你。”的
这个女孩儿,很小的时候流落到他家门口,他眼见她可怜,又生得聪明,就留了下来,教了一些捉鬼的功夫,全这个女孩儿天生胆小,不敢见鬼,学了这么多年,怎么都没有出师,他看到自己的儿子对这她情有独钟,想用这一招逼她放弃学艺,就嫁到柯家好了,可是,又不敢明说,因为女孩儿心气很犟,但说她不能捉鬼,她会大发脾气,闯出祸来,只好让她知难而退了。
果然,那女孩子听了要自己一个人单独去捉戏园的鬼,脸就吓得苍白起来,拿着宝剑的手不停的乱抖,她平日里连天黑都怕,虽然跟着师傅捉过很多鬼,但是,却是那种越见鬼越怕鬼的人。
不过,她还是接过了师傅递来的符,然后默默的回头看了看那个阴深的戏园。
夜来了,她听着师兄和师傅在院子里争吵,师兄不让她去,正在和师傅讲理。
“师妹,她虽然学艺多年,可是,却没有一点实际的经验,就这样让她去,会伤到她的。”
“你懂什么,她如果连这种花鬼都捉不到,那么,还谈什么捉鬼,趁早嫁人算了。”
晓月轻轻的咬了一下牙,不服输的性格又慢慢的从心底燃起,偷偷拿了宝剑和灵符,从窗户跳了出去,去那戏园捉鬼。
她走得十分快,她记忆很好,师傅教的所有口诀都能熟记,一边背诵,一边赶路,只见戏园子已经散去了看戏的人,只有一个空空的戏场。
一个翻身就进了园子,她身轻如燕。
却脚下慌张。哪里知道,一见园里,却见角落里还坐着一个女子,痴痴呆呆的看着戏台,她心里暗急,如果真捉鬼,伤了她怎么办。
于是轻轻的走到那女子背后,对女子说:“小姐,散场了,你还不回家。”
“我在等江郎上场。”
“江郎?”
“就是江岸花,一代名角儿啊!他唱的二郎救母真是绝美。你没有听过吗?”
那戏痴女子居然自个儿哼了起来。
晓月在一边暗暗的心惊,生怕她惊动了鬼魂,到时候不好收场。
她唱着唱着就站起来说:“你也喜欢江郎?”
“没有啊,我没有听过他的戏。”
“他的戏可好了,你看了一定会迷上他,不行,不能让你看,不如,这样,我把你的眼睛给挖掉,你就永远看不到我的江郎了。”
那女子边说边回头。在惨白的月光下,看清了那个女子的脸,却是非常熟悉。
晓月猛的想起,这不就是今天吃豆汁时看到抬棺木前的一个人捧着的画像中的女子,不就正是眼前的人吗?
她后退了着,让椅子给绊倒,顺戏台上大红的幕布抬头望去,居然吊着很多很多女子,个个都瞪着眼睛看着她。
晓月几乎要倒下,她知道这里有鬼,却没有想到有这么多鬼,她一边疯狂的思索着师傅给的口诀,一边往后退,恐怖让她迷住了眼睛,那个女鬼,似乎认定她就是自己的情敌,非要挖她的眼睛。
可怜她一边往后退一边用宝剑挥着,就在那个女人扑来的一刹,她大叫一声闭上眼睛。
有一只手紧紧的搂住了她的腰,一种好闻的气味传到鼻中。
她慢慢睁开眼,发现自己并没有瞎,再一看,那吊着一屋子的女鬼绣花鞋都不见了,脸前是一个英俊的男子似笑非笑的嘴色,还有一双细长的眼睛,轻浮的盯着她的胸。的
她大叫一声,顺手一推,那男子跌到一旁。她又十分过意不去,只得站在那男子身后说:“谢谢!”
也不敢伸手去扶,可是那男子似乎跌得很重,在地上不住呻吟,她见自己出手太重,伤了自己的救命恩人,情急之下,顾不了太多,就把男子给抱在怀里,想看看伤式。
哪里知道那男子在她的怀里居然不再呻吟,把脸侧在她的胸前,深吸一口气,发出一丝浅浅的叹息:“居然是桃花之香,你一定是处子了。”
她忙放手,怒视着那个调弄她的男子,只见那男子半躺在地上,眉角前自有一番风流色,但整个人却又冷冷的,像什么都没有放在眼内。
他含着笑,反问她道:“半夜三更,你一个女子来这个戏园做什么?”的99bcfcd754
“你是这里的守园人吗?我不和你说了,说了怕吓到你,我改天再来。”
“吓到我,什么事情会吓到我。”
晓月想了想,还是决定告诉这个看起来很轻浮的人,不然的话,他可能会让这里的女鬼给害死。
“你还是不要做了,这个戏园子里,,,,闹~~~~鬼。”说完自己都怕得打了一个抖。
那个男人一点都不听惊,却很有意味的问她:“那你怎么不怕,来这里做什么?”
晓月挥了挥手里的剑说“我,,我来捉鬼的,我师父说,捉到了这个鬼,我就出师了。”
那男人大笑起来,指着她,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
“你,,捉鬼,就你刚刚那个样子,还捉鬼。”
晓月很生气,跺跺脚就往外跑,她已经决定,一定要捉到这里的鬼,好让这个讨厌的男人看看自己的本事,也要让师傅看看,师兄看看,自己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
当一个女人急着要对谁证明自己的时候,那一定是她已经对那个人另眼相看了。
她回到家里,正是用心记忆那些超渡口诀,在她眼里,那些女鬼虽然样子是凶了一点,可是,都是一群可怜鬼,超渡掉就好了,既然没有害人,也不用把她们都打入地狱,不得超生。
晓月第二天早早就睡了,只等着师兄都睡着就又跳窗而跑,在戏园门口深吸了几口气,把宝剑拿稳,冲了进去。
那个女鬼已经不知去向,戏台空荡荡有,她一边提醒自己不要怕一边小心的往前走。
晓月握着手里的宝剑,不时的抬头看着上方,生怕又无端端的多出很多绣花鞋,但是今天的戏院并没有昨天那种鬼沉沉的感觉,只是明月更圆,甚至有一点朦胧的美,戏园那边是一个美丽的池塘,是富人们听玩了戏就去游玩的地方,池塘中的睡莲在月色下静静的开着,从戏园的窗口望去,美的让人心动。
晓月虽然学的是捉鬼天道,可骨子里还只是一个天真浪漫的小女子,拿着宝剑在窗边看着美景,走了神,望着那一波一波的月光闪动在池塘里,就呆了。
一个声音轻轻的在右耳边响起,身子马上就麻掉了半边。
“大师,你来捉鬼了。”
扭过头,却见昨夜救自己命的那个男子,正含着笑望着自己,眼神映着月光,却也像一波一波一样,她俏脸一红,平生第一次站的同男人一样的近。
但那男子显然是来嘲笑她的,她有点不好意思,只好硬生生的回答:“昨天那些鬼已经让我吓走了。”
“是吗?那你可真厉害了!”
“管你什么事”
“没,我只是天生胆小,知道你今天会来,就很害怕只好躲在你身后,如果真有什么鬼啊神啊,也可以由你去对付。”
“师父说了,我们捉鬼的本意就是为了保护活着的人,我会保护你的,不过,你为什么要把手放在我的腰上。”
“啪”一声清脆的耳光响。
“我只是想看看你的腰有多大,好帮你找一件戏服,我们上台唱戏。”那男子好像很委屈一样。
“我是捉鬼的,又不是唱戏的,要什么戏服。”
“反正在这里等鬼也是等,不如边等边唱,也好打发时间,你师傅难道说过没有鬼的时候,不可以唱戏吗?”
“这~~~”
“这什么啊,好了,跟我来,我们现在就上台去唱戏,不会我教你。”
那男子的笑像有魔力一样,把晓月给慢慢的引上台去,她站在台中央,那男子对她做个鬼脸,然后就跑进后台,晓月从前也在戏台下看过戏,偶尔也会唱上两句,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够站在台上,下面的坐位就是空荡荡的,也感觉到心慌。
那男子很快就从后台钻出来,已经换上了戏服,上好了妆,更是显得剑眉星目,她转过头去,表示自己并不想唱。
但那个男子开腔了,只是一开腔,就马上镇住了晓月,她从来没有听过那么好听的声音,如此的美又如此的凄凉。
唱的是《牡丹亭》还魂那一幕,那个女子起死回生,跟公子做了夫妻。
他唱的是青衣,却比女子还唱的美,只见他的眼神里都是还魂过来的惊喜,和对公子的那种爱。那一喜一爱的,都让人心醉不已。
晓月在戏台上像是看着时光真的退去,自己已经回到那个戏中时代,而他,不论扮像是男是女,都让人感动。
唱完最后一句,两人在台上久久相视,都不言语。
很久,晓月才说:“你唱的真好,如果你登台唱,一定是个名角儿。”
那男子轻轻的笑,眼神中是不屑:“我本是名角儿,是你不知罢了。”
两个坐在戏台边上,一边聊天,一边等着女鬼出现,那女鬼看来是不肯出来了,晓月决定回去了。
男子送她出戏园口,她不断的嘱咐他要小心。
“你叫什么啊!”晓月终于问了出来的
“江岸花,你呢?”
“晓月,柳晓月”
俩人在月光下分离,戏园门又关上了,晓月走在小巷里,并听到江岸花的唱腔又传来,她微微一笑,直往前去,月光美的心动,带一点点的微香,风直抚她脸。
忽然听到一声凄惨猫叫,只见一只黑猫被几只大狗给围在中央,那只猫只是尖叫,一声声可怜的叫着。
晓月本来怕狗,想跑,可是,看到那黑猫的眼睛似有泪水,而且十分可怜,实在忍不住,冲上前去,想赶那些大狗,救起黑猫,可是,那狗很凶,一口扑来,晓月抱着猫,侧地一滚,衣服扯掉一大块。
好险,她一个轻功上了墙头,怀里的猫发着抖,底下几只狗恨恨的望着她,似是怪她多事,就这样,她与猫在墙头与狗僵持着。
狗终于散去,她把猫轻轻放在墙头,那黑猫通人性的舔着她的手,然后一步三回头的消失在月色里。
晓月高兴的回家美美的睡了一觉,起个大早,见师傅已经出门办事,晓月就和师哥柯道一起去街上,想购点香火,为那些女鬼超渡所用。
师兄对她是极好,几乎言听计从,两人在街上走了很久,坐在一个茶楼里休息。
一边喝茶一边休息,只听到隔桌几个提着鸟笼的老人在说:“现在的这些戏子,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如何比得过江岸花啊!”
“是啊,江岸花才是真正的角儿,那唱腔吐词真是透亮到天上,听他一曲,很多女人都愿意死了。”
“江岸花是谁?”一个长像比较年轻的人问。
老头见人一问,更是来劲。
“说起江岸花啊,我们这一辈人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他当年是这里最红的戏子,当时捧他场子的人真是要排几里路,当时的戏园门都挤破也好几块,都是为了这个江岸花。”
“那我怎么不知道呢?”
“唉,他命苦,因为树大招风,不知道为什么引起了同行的嫉妒,居然在戏台上把假刀换成了真刀,最后一出戏,那是血溅当场,死在戏台,听说当时殉情而死的女戏迷加起来有一个戏园那么多。”
“这么夸张,有这种人!”
“小子,你是没有赶上好年头,没有看过那江岸花的样子,他化妆可男可女,唱男子唱得雄气万里,唱女子也能唱的痴情缠绵,是个天生的戏子。可惜可惜。”
“也有人说是雷府的夫人看上了他,非要和他私奔,才惹来的杀身之祸。”
那桌人围着茶杯说的唾沫横飞,晓月却慢慢手脚冰凉,最后支持不住,一头栽到了地上。
醒来时已经是天黑,师兄师傅正担心的望着她。
“师妹,你是身子虚了,今天上街又走的急,所以才会中暑昏倒,你好好休息。”
“晓月,你就好好休息吧!家里的事不要管了。你睡,我们出去了。”的63dc7ed101
见晓月醒过来,两个男人放下了心,出了门。
晓月却痴痴的望着上方,想着那个可恨的江岸花。
原来,他就是自己要捉的鬼。
晓月这一次再来到戏园里,却久久不知道如何推门入内,她不知道是怕那个江岸花,还是想见到他,或者那个男子只是为了吓自己,才说叫:“江岸花”的,或者那个男人根本就不是鬼,或者江岸花根本没有死,总之,反正,那个男子就不是自己要捉的鬼。
终于还是鼓足了勇气推开了门,只看到了戏院里空落落的,而中央的椅子上却坐着一个人,月光从窗户倒进来,刚好倒在那人身上。
晓月的心像掉到了冰里,那人没有影子,而那人确实是那个男子。
她拿着宝剑,几乎掉头就跑,但仍然是提着剑一步步的上前,手不停的抖动着,心里已经不知道是悲是怕是恨是怨,捉了这个鬼,就可以出师了,捉了这个鬼,就可以救更多的人,就不会再有哪家的小姐死在这个戏园里,而这个戏园的怨魂也不用为了他再守着不肯去投胎超渡了。
一步步的接近,剑已经指到了那男子的背心,却无论如何也剌不下去,忽然那男子的背朦胧起来,然后脸上有温热的液体滴落。的44f683a84163b3523afe57c2e008bc8c
那男子并不转过头来却说:“为什么要哭,为什么不一剑剌下来?害怕了吗?”
“你真的是江岸花?”
“是”他转过头来望着她的眼睛。
“我来这里就是为了捉你!”
“我知道,第一天你就已经说了。”
“你为什么不杀我?为什么要救我?”晓月问,如果那天他任那个女鬼杀了自己,也许现在不必面对这么复杂的局面。
江岸花忽然扭过头去看着窗外的美景,轻轻的道:“你有没有试过寂寞的滋味,一个人守着一个地方,一年,一百年,一千年,那样守下去,有良辰美景,却没有人陪你看,有美曲好调,却没有人听,你会不会很寂寞?”
晓月迷惘了,她从来没有寂寞过,没有师傅还有师兄,总有做不完的事情。
“你没有对吗?你没有一个人寂寞过,那你有没有心痛过,望着一台的人,唱最好的戏,却没有人给你喝彩,因为,没有人看得到你。”
“所以,你就杀人,杀了那些女人,让她们来看你唱戏。”
“我没有杀她们,她们都只是听到我的戏后,心甘情愿而死,我并没有杀人。”他的脸上有一种狂怒。
“可是,这些人都是因你而死啊!是你现了形,害了她们。”
“那又如何,你是不是要收了我,杀了我,打我下十八层地狱?”江岸花的脸上越来越冷,而且嘴角的不屑越来越重。
“我我,,我。。。”晓月逼的步步倒退。
“你什么,你连道行最浅的鬼都收拾不了,你如何能捉得了我,就是你师傅也不是我的对手,当年他来捉我,如果不是我当时念在生前和你师门柯家有过恩情,我早就杀了他。”
“你胡说,师傅没有捉不到的鬼,你是怕了。”
“哈哈哈”
忽然间,白光一闪,晓月手中的长剑已经到了他的手中。
“现在你知道我是不是胡说了,你在我手下过不了一招,如何杀我!”
“我不能让人再害人。”晓月忽然咬着牙坚定的说。
江岸花忽然退去,只见墙角里猛的生出很多手来,把晓月紧紧抱住,往两边拉。
晓月感觉身子巨痛无比,像要让人拉成两半。
而江岸花却依着窗含着冷笑看着她。
“你求饶啊!求饶我就让那些女鬼放你一命!”
晓月望着他如寒冷一样的眼睛,拼命的咬着下唇,死命的挣扎,但是已经无能为力,她越来越痛,最后眼前一黑,就昏过去了。
醒来时,她闻到一股熟悉的香味,睁开眼,果然是江岸花抱着她坐在月光下的戏台上。
“你果真宁可死,都不愿意对我求饶吗?”这句话里有无限的凄苦。
晓月冷冷的转过脸去:“要杀就杀,你不必多言,虽然我不是你的对手,可是,我死在这里,我师兄一定会为我报复。”
“师兄,你的心上人!”江岸花的声音又恢复了那种冷冷的不屑。
“不管你事,总之比你好一百万倍,就是不会唱戏,却也是个活生生的人。”
晓月感觉到自己的肩头一阵巨痛,江岸花的两只手像铁一样夹着她,像要把她给挤碎。
原贴:寻感人短篇故事
紫星心愿
感人故事:
木槿树下的爱
风雨几载,流年偷换,骀荡的青春已被时光打磨得斑斑驳驳,而与那个人相遇相知的片段,却依然定格在记忆深处,总在一些不经意的时刻被重新记起。
木槿长势正好,枝叶在明澈的天空下交错叠沓,我拈着一朵绯红的木槿走在校园里。这时有一个长影子走过来,将我笼罩住。我惶惑地看着面前这个挡住自己的男生,挺拔的个子,明亮的眼眸,不怀好意的笑容。
我的心跳不禁有些加速。我隐约听说过这个叫齐晨的隔壁班的男孩。我想,他拦住我要干什么呢?我还没有反应过来,齐晨就已经走上前,一把夺下我手中的那朵木槿,然后快速揪开我的衣领,将那朵木槿丢了进去。
我吓得大叫一声。齐展已经跑到远处围观的一群男生里,那群男生发出一阵大笑。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越想越恼火,难道就这样便宜他了?我猜他一定什么都看见了。我发育得晚,身体单薄,胸脯就像两个小核桃。想到这里,我甚至感到了屈辱。在得知那人和自己同时考进了厦大中文系时,我不禁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中文系新生见面会上齐晨迟到了。他大概刚打完篮球,头发还湿漉漉的,在灯光下闪着晶莹的光泽。好帅啊!身边的室友于筱菲失声尖叫,一副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的花痴表情。
我在心里哼了一声。
经过一个月的精心观察,我终于摸清了齐晨的活动规律。
这天傍晚,神清气爽的我靠在阳台上。5点半,齐展准时出现了,像往常一样,他边拍篮球边往前走。蓄谋已久的我举起了洗脚盆——一二三,倒!
然后,我躺在床上,欢快地翻阅着一本杂志,楼下传来一个男生气急败坏的骂声。
很快就是大二了。那一年夏天,我买了一条绯红色的长裙,轻灵飘逸的款式,胸前还绣着一簇木槿。我每天穿着这件漂亮的长裙去图书馆自习。有一次,我正好坐在齐晨对面。我们的表情都讪讪的。泼水事件后,我们一见面便怒目而视。
我埋头看书,不久飘来了一股令人无法愉快的气息。我不动声色地继续作埋头苦读状,却用脚悄悄踢飞了齐晨的球鞋。
在图书馆熄灯时,齐晨发现自己的鞋掉了一只,他上蹿下跳面红耳赤地找鞋。我快速收拾好书包,得意地走在回宿舍的小径上。不一会儿,我听见后面有人喊我的名字。我转身,看见齐展像袋鼠一样单脚跳过来。“小雅,我要你向我道歉!”
“凭什么啊,明明是你先欺负我的!”到底是底气不足,说完我便转身往宿舍跑。
这时齐展在我身后说了一句与木槿、泼水、踢鞋都毫无关联的话:“小雅,你穿这件长裙真的很好看。”
我气喘吁吁地回到宿舍,凝视着镜中的自己,年轻的18岁的脸,洁净的眼眸,开始向“桃子”迈进的“核桃”。我的脸霎地红了,就像红映鹭岛的木槿。
大三的秋天,中文系的同学去秋游。带着一丝鱼腥味的海风拂在脸上,让我感觉到一种薰暖的恍惚。当我弯腰去捡一块斑斓的螺贝时,发现身后立着一双黑乎乎的长腿。
这双长腿的主人眯着笑眼,歪着嘴角说:“我给你表演一个魔术吧。”他摊开空空如也的双手,手指错换间,手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橘子。我惊奇地“咦”了一声。齐晨得意地说:“我还可以把一个橘子变成两个哦。”只见他故弄玄虚,两只手臂白痴般地不断交叉,这时呼啦一下,一个橘子突然从衣袖里掉了出来。“哈哈。”我笑弯了腰,“你穿帮了哦。”齐晨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傻傻地笑着。
我们坐在礁石上分食这两个小橘子,很酸,我和他的眼睛此起彼伏地眯起来。我突然发现这个人其实也不是那么讨厌。
或许,少年的心总是矜持而脆弱的,尽管两人对彼此的情感归属都已心照不宣,却始终无法更进一步,我们就这样疏远着,亲密着,固守着,祈盼着,如同并茎的两簇木槿,在风中若即若离地摇曳,偶尔会轻微碰触。
大四的时候,每个人都开始忙碌了。我听说齐展有意去广州一家报社发展,初春时节,广州的一家杂志社希望和我签约,而这时系里也开始催促我快点决定是否保研,我的心一下就乱了。我想还是找齐展商量一下吧,于是我壮着胆给齐晨的宿舍打了一个电话。接电话的正是齐展,一听到他的声音,我顿时有千言万语一拥而上却不知如何表达的感觉。这时室友于筱菲回来了,我便匆匆地说:“我们晚上七点去码头再说,好吗?”“好啊好啊。”齐晨似乎很高兴地答应了。我匆忙挂了电话,于筱菲好奇而诡秘地注视着我,我连忙解释道,你别乱想哦,待会儿我去象屿码头见一个老同学。
那天晚上我专门穿上了那条绯红色的长裙,还精心化了一个淡雅的妆。
是初夏的夜晚。这座海滨小城的白天还有些热,到了晚上却异常清冷,而我的心更冷,我一直等到八点,齐展都没有出现。望着黢黑寂静的海面,我突然哭了。从见到齐展的第一面起他就在戏弄我,如今到了大四,他依然没有真诚地对待我。
我心灰意冷地回到宿舍,整个人反倒是冷静了很多。我突然看清我和齐晨之间的关系了,齐晨不过是将我视作平淡生活里的调味品吧。
很多事情一旦想清楚便很容易处理了。我立刻去系里填报了保研资格表。仿佛一夜之间,我和他又成了陌路人。每当在弥漫着离别情绪的校园里邂逅,我和他便不约而同地撇过脸,摆出冷漠的表情。
齐展是全系离校最早的,所有人都去火车站送他。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是在图书馆古籍收藏室里。我翻看着浸染了岁月风尘的线装书,突然悲从中来。我快速冲出图书馆。来不及了,我边跑边想。那一刻,我发现自己其实一直在很不争气地爱着齐展。我要去见他最后一眼,哪怕明日已是相隔天涯。
我冲进站台的时候,火车已经启动了,我站在站台后面,无力地撑着墙壁,我看见齐晨站在车厢相接处向大家挥手。隔着很多人的目光,他冷冷地注视着我,倨傲、孤独。
年少的光阴,仿佛木槿的花期,只需一个夏天,便倏忽而逝。硕士毕业后我留了校,然后结婚,生子,我和丈夫分期付款买了一套房子,小区里种满了木槿。我想,我的一生已经彻底安定下来。有时,我靠在宽敞的阳台上,看楼前的木槿花开花落,心头便缠绕起浮云旧事般温柔的感恩与怀念。
在木槿开得最艳的季节,我接到一个大学同学的电话,说是于筱菲得了肺癌,于筱菲很想念我,希望我能去看看她。蛰伏在记忆深处的往事在瞬间被开启了。我想起了那个睡在我上铺,天真善良,疯狂崇拜着齐晨的小女孩。
当我看到蜷缩在病床上的枯瘦的于筱菲,我的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了。于筱菲示意其他人都出去,病房里只剩下我们两人。于筱菲看着我,愧疚地说:“小雅,对不起。你还记不记得毕业前的一个晚上,你说要去码头等一个老同学。”我点点头,我当然还记得那个漆黑伤心的夜晚。于筱菲摇摇头:“其实我一眼就看出你是去见齐晨的。你走后不久,齐展就打电话来,我说你出去了。他就问我知不知道你去了哪个码头。我,我鬼使神差地说,你去的是海天码头……”
六年前那个夜晚的海风呼啸着席卷了我的脑海,我仿佛看见多年前一个青涩的女孩坐在海边,孤独而无助地抽泣着,而一个同样孤独的少年,正坐在这座城市另一端的码头,做着同样忧伤无望的守候;甚至我还记起齐展离开的那天早晨,我和他隔得远远的,人潮在我们的目光之间涌动,他凉薄的眼神沁入我的骨髓。或许那时他的心中,同样充满了被欺骗和被戏弄的愤懑、绝望和伤害……
那天,我在老同学中看见了齐晨夫妇,他胖了,但依稀仍可辨出往昔的英俊。我看着齐展的妻子,顿时怔住了,她穿的是一件绯红色的长裙,胸前绣着一朵木槿。
我从他们身边经过,齐展说:“小雅,你好。”
我在心里说:“时光,再见。”
生命中的一些过往是无法触碰的,那是一种自揭伤疤的残酷。回到厦门后,我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无论如何,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一天傍晚,我牵着儿子在草坪上散步,是暮夏了,木槿花开始零落,草坪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落英。儿子俏皮地将一朵木槿花丢进了我的衣襟里。
刹那间,往事裹挟着岁月的风尘呼啸而至。我擎着那朵绯红的木槿,仿佛又看见了齐展狡黠的笑颜。风雨几载,流年偷换,骀荡的青春已被时光打磨得斑斑驳驳,而与那个人相遇相知的片段,却依然定格在记忆深处,总在一些不经意的时刻被重新记起。
原贴:短篇的感人故事
右手执香
她14岁,他17岁
她和他在网络上相遇,聊得投机:她认他做哥哥、他收她为妹妹。
她问:我是你第几个妹妹?
他说:数不过来了。
她15岁,他18岁
她和他交换了手机号,大年三十那天:她离不开他,他也离不开她。
她问:你和女朋友还好吗?
他说:我们很相爱。
她说:娶我的人要用面包房做聘礼。
他说:会有的。
她16岁,他19岁
她中考过后的那个暑假:她失恋了,他又换了个女朋友。
她问: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在一起?
他说:等我们都单身的时候。
7月29号那天
他问:你有几个哥哥?
她说:10个里9个是表哥。
他问:剩下的是谁?
她说:你是我最后一个哥哥。
他说:做我的女朋友吧!
她说:好,等我到18岁,和你见面。
她17岁,他20岁
她和他打电话:爱情,在渐渐发酵……
她问:你爱我吗?
他说:我爱你。
他问:爱不爱我?
她说:爱你。
她问:你会让我哭吗?
他说:就哭一次,以后都是快乐。
她18岁,他21岁
她和他见面了:她长得不美,却可爱;他长得不帅,却阳光。
她问:你能爱我多久?
他说:到我不能爱你为止。
她问:那是什么时候?
他说:死亡。
她问:我会有面包房吗?
他说:会有的。
她19岁,他22岁
她和他的爱情很好,慢慢长芽:她把自己托付给了他,他小心地要了她。
她问:你会娶我吗?
他说:会,我只娶你一个!
她问:我会有面包房吗?
他说:会有的。
她20岁,他23岁
她和他向父母抗争:她告诉父母——我是他的女人;他告诉父母——她是我的女人。
她问:我们会成功吗?
他说:会的,因为任何事物都不能阻挡我们相爱。
她问:我们谁先死?
他说:你,你要为我在地下暖被窝。
她有些难过。
他说:我不想你因我哭泣,所以,你先死。
她21岁,他24岁
她和他的爱情终于开花:她收到了他的面包房,他为她下了聘。
结婚前夕
她问:为什么娶我?
他说:为我暖被窝。
新婚那天,他喝多酒进错了新房,愧疚不已……她却笑笑,说不会放在心里。
她问:我们会不会离婚?
他说:不会,就像面包房不会关门。
她问:我们什么时候要宝宝?
他说:再过两年。
她偎他怀里睡觉,他紧紧地抱着她。
她23岁,他26岁
她和他的爱情终于结果:龙凤胎。她的身材却走了样。
她问:很难看吗?
他说:没有,依旧好看。
她不再偎在他怀里睡觉:怕他嫌她胖;他却在她睡熟后抱紧她:怕她伤心,说他不爱她。
醒后,她哭了……
她30岁,他33岁
她和他的家庭很圆满:两个孩子活泼开朗,他们也相爱如初。
她问:这种生活能持续多久?
他说:死亡。
她问:面包房还能持续多久?
他说:永远。
她37岁,他40岁
她和他的生活很好:感情很好,孩子孝顺。可皱纹却爬上了额头
她问:我老了,是不是难看了?
他说:没有我老,比我好看。
她问:面包房快不行了吧?
他说:我的工资可以养活我们一家。
她57岁,他60岁
她和他的爱情变成的甜水,淡却散发着香气。孩子们都已长大,他们都老了。
她问:面包房终于存活了。
他说:是啊,孩子们都长大了。
她不知道,他和孩子们用工资维持着面包房,因为她的病,太重了……
她58岁,他61岁
他问:你只因我哭过一次,对吗?
她说:在你面前,只有一次;不在你面前,很多次。
她说:我要走了,我要去下面给你暖被窝了……
他说:我知道,等我,不许喝孟婆汤。
她说:别着急下来,下面很冷,需要很多年去暖好被子。
他说:我们可以一起暖被窝。
她说:知道,不许再走错新房,上错床……
她闭上了眼睛,他哭了:她一直在乎新婚当天的那件事,他更加愧疚……
他81岁
他躺在病床上,手中拿着她的照片:他想她了……
他说:我要去找你了,20年了,被窝应该暖好了……
他说:我没有续弦,我只爱你一个……
他说:我不会走错新房了……
他说:我要下去了,等我……
他静静地闭上眼睛,嘴角带着一丝微笑:因为他看见她了。
听见她说:被子里很暖和,下来吧!
任凭孩子们如何哭喊,他依旧合上了双眼。
他无憾:这辈子,有她,他没有遗憾……
【如果你们有幸看到了这篇鈤志一定要回复或转到你空间,因为这样的爱情值得每个人去珍惜
原贴:一个感人的故事
李小北同学
张海迪的 故事
张海迪,1955年秋天在济南出生。5岁患脊髓病,胸以下全部瘫痪。从那时起,张海迪开始了她独到的人生。她无法上学,便在在家自学完中学课程。15岁时,海迪跟随父母,下放(山东)聊城农村,给孩子当起教书先生。她还自学针灸医术,为乡亲们无偿治疗。后来,张海迪自学多门外语,还当过无线电修理工。
在残酷的命运挑战面前,张海迪没有沮丧和沉沦,她以顽强的毅力和恒心与疾病做斗争,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对人生充满了信心。她虽然没有机会走进校门,却发愤学习,学完了小学、中学全部课程,自学了大学英语、日语、德语和世界语,并攻读了大学和硕士研究生的课程。1983年张海迪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翻译了海边诊所等数十万字的英语小说,编著了向天空敞开的窗口、《生命的追问》、《轮椅上的梦》等书籍。其中《轮椅上的梦》在日本和韩国出版,而《生命的追问》出版不到半年,已重印3次,获得了全国“五个一工程”图书奖。在《生命的追问》之前,这个奖项还从没颁发给散文作品。最近,一部长达30万字的长篇小说《绝顶》,即将问世。从1983年开始,张海迪创作和翻译的作品超过100万字。
为了对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她先后自学了十几种医学专著,同时向有经验的医生请教,学会了针灸等医术,为群众无偿治疗达1万多人次。
1983年,《中国青年报》发表是颗流星,就要把光留给人间,张海迪名噪中华,获得两个美誉,一个是“八十年代新雷锋”,一个是"“当代保尔”。
张海迪怀着“活着就要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的信念,以保尔为榜样,勇于把自己的光和热献给人民。她以自己的言行,回答了亿万青年非常关心的人生观、价值观问题。邓小平亲笔题词:“学习张海迪,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共产主义新人!”
随后,使张海迪成为道德力量。
张海迪现为全国政协委员,供职在山东作家协会,从事创作和翻译。
(二)活着就要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张海迪说:“我像颗流星,要把光留给人间。”她怀着这样的理想,以非凡的毅力学习和工作,唱出了一首生命的赞歌。
“活着,就要为人民做事。”张海迪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1970年,她15岁的时候,跟着父母到农村生活。在农村,她处处为别人着想,为人民做事。她发现小学校没有音乐教师,就主动到学校教唱歌。课余还帮助学生组织自学小组,给学生理发、钉扣子、补衣服。她发现村里缺医少药,就决心学习医疗常识和技术,用零花钱买医学书、体温表、听诊器和常用药物。她先后读完了《针灸学》、《人体解剖学》、《内科学》、实用儿科学等医学书籍。学针灸时,为了体验针感,她在自己身上反复练习扎针。短短的几年,她居然成了当地的一个年轻的“名医”。只要有人求医,她就热情接待。重病号不能行动,她就坐着轮椅,登门给病人扎针、送药。有一位姓耿的老大爷,因患脑血栓后遗症,6年不能说话,并瘫痪了3年,一直没治好。张海迪一面在精神上鼓励耿大爷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一面翻阅大量书籍,精心为耿大爷治疗。后来,耿大爷终于能说话了,也能走路了。这时张海迪深深体会到为人民服务的幸福。
张海迪同志把为社会、为人民做事,当成最大的幸福。她的崇高精神,闪烁着共产主义的光芒。
有人说,人生在世,吃好,穿好,玩好是最幸福的。我觉得人生在世,只有勤劳,发愤图强,用自己双手创造财富,为人类的解放事业——共产主义贡献自己的一切,这才是最幸福。
参考资料:99位名人故事
史铁生的故事
史铁生(1951—),北京人。初中毕业后于1969年到陕北延安地区“插队”。三年后因双腿瘫痪回到北京,在北新桥街道工厂工作,后因病情加重回家疗养。1979年开始发表作品。
初期有的小说,如午餐半小时等,带有暴露“阴暗面”文学的特征。发表于1983年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既是史铁生,也是当时小说创作的重要作品。它在多个层面上被阐释:或说它拓展了“知青文学”的视野,或称它在文学“寻根”上的意义。在“寻根”问题上,作者表达了这样的见解,“‘根’和‘寻根’又是绝不相同的两回事。一个仅仅是,我们从何处来以及为什么要来。另一个还为了:我们往何处去,并且怎么去”。关于后者,他认为“这是看出了生活的荒诞,去为精神找一个可靠的根据”(礼拜日·代后记,华夏出版社1983年版)。
史铁生肉体残疾的切身体验,使他的部分小说写到伤残者的生活困境和精神困境。但他超越了伤残者对命运的哀怜和自叹,由此上升为对普遍性生存,特别是精神“伤残”现象的关切。和另外的小说家不同,他并无对民族、地域的感性生活特征的执著,他把写作当作个人精神历程的叙述和探索。“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史铁生《我与地坛》)。这种对于“残疾人”(在史铁生看来,所有的人都是残疾的,有缺陷的)的生存的持续关注,使他的小说有着浓重的哲理意味。他的叙述由于有着亲历的体验而贯穿一种温情、然而宿命的感伤;但又有对于荒诞和宿命的抗争。《命若琴弦》就是一个抗争荒诞以获取生存意义的寓言故事。
著有长篇小说《务虚笔记》,短篇小说《命若琴弦》,散文《我与地坛》等。
《我的遥远的清平湾》、奶奶的星星分别获1982年、1983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老屋小记获首届鲁迅文学奖。
霍金的故事
霍金是谁?他是一个大脑,一个神话,一个当代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一个科学名义下的巨人……或许,他只是一个坐着轮椅,挑战命运的勇士。
智慧的大脑诞生了
史蒂芬·霍金,出生于1942年1月8日,这个时候他的家乡伦敦正笼罩在希特勒的狂轰滥炸中。
霍金和他的妹妹在伦敦附近的几个小镇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多年以后,他们的邻居回忆说,当霍金躺在摇篮车中时非常引人注目,他的头显得很大,异于常人———这多半是因为霍金现在的名声与成就远远异于常人,邻居不由自主地要在记忆里重新刻画一下天才儿童的形象。
不过霍金一家在古板保守的小镇上的确显得与众不同。霍金的父母都受过正规的大学教育。他的父亲是一位从事热带病研究的医学家,母亲则从事过许多职业。小镇的居民经常会惊异地看到霍金一家人驾驶着一辆破旧的二手车穿过街道奔向郊外——汽车在当时尚未进入英国市民家庭。然而这辆古怪的车子却拓展了霍金一家自由活动的天地。
霍金热衷于搞清楚一切事情的来龙去脉,因此当他看到一件新奇的东西时总喜欢把它拆开,把每个零件的结构都弄个明白——不过他往往很难再把它装回原样,因为他的手脚远不如头脑那样灵活,甚至写出来的字在班上也是有名的潦草。
霍金在17岁时进入牛津大学学习物理。他仍旧不是一个用功的学生,而这种态度与当时其他同学是一致的,这是战后出现的青年人迷惘时期——他们对一切厌倦,觉得没有任何值得努力追求的东西。霍金在学校里与同学们一同游荡、喝酒、参加赛船俱乐部,如果事情这样发展下去,那么他很可能成为一个庸庸碌碌的职员或教师。然而,病魔出现了。
病魔出现了
从童年时代起,运动从来就不是霍金的长项,几乎所有的球类活动他都不行。
到牛津的第三年,霍金注意到自己变得更笨拙了,有一两回没有任何原因地跌倒。一次,他不知何故从楼梯上突然跌下来,当即昏迷,差一点死去。
直到1962年霍金在剑桥读研究生后,他的母亲才注意到儿子的异常状况。刚过完21岁生日的霍金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星期,经过各种各样的检查,他被确诊患上了“卢伽雷氏症”,即运动神经细胞萎缩症。
大夫对他说,他的身体会越来越不听使唤,只有心脏、肺和大脑还能运转,到最后,心和肺也会失效。霍金被“宣判”只剩两年的生命。那是在1963年。
起初,这种病恶化得相当迅速。这对霍金的打击是可想而知的,他几乎放弃了一切学习和研究,因为他认为自己不可能活到完成硕士论文的那一天。然而,一个女子出现了。
轮椅出现了
霍金的病情渐渐加重。1970年,在学术上声誉日隆的霍金已无法自己走动,他开始使用轮椅。直到今天,他再也没离开它。
永远坐进轮椅的霍金,极其顽强地工作和生活着。
1991年3月,霍金在一次坐轮椅回柏林公寓,过马路时被小汽车撞倒,左臂骨折,头被划破,缝了13针,但48小时后,他又回到办公室投入工作。
又有一次,他和友人去乡间别墅,上坡时拐弯过急,轮椅向后倾倒,不料这位引力大师却被地球引力翻倒在灌木丛中。
虽然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霍金却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所能做的任何事情。他甚至是活泼好动的——这听来有点好笑,在他已经完全无法移动之后,他仍然坚持用惟一可以活动的手指驱动着轮椅在前往办公室的路上“横冲直撞”;在莫斯科的饭店中,他建议大家来跳舞,他在大厅里转动轮椅的身影真是一大奇景;当他与查尔斯王子会晤时,旋转自己的轮椅来炫耀,结果轧到了查尔斯王子的脚趾头。
当然,霍金也尝到过“自由”行动的恶果,这位量子引力的大师级人物,多次在微弱的地球引力左右下,跌下轮椅,幸运的是,每一次他都顽强地重新“站”起来。
1985年,霍金动了一次穿气管手术,从此完全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极其艰难地写出了著名的《时间简史》,探索着宇宙的起源。霍金取得巨大成功,但生活的现实取代了爱情的浪漫,他和简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来自直觉的启示:黑洞不黑
霍金的研究对象是宇宙,但他对观测天文从不感兴趣,只有几次用望远镜观测过。与传统的实验、观测等科学方法相比,霍金的方法是靠直觉。
“黑洞不黑”这一伟大成就就来源于一个闪念。在1970年11月的一个夜晚,霍金在慢慢爬上床时开始思考黑洞的问题。他突然意识到,黑洞应该是有温度的,这样它就会释放辐射。也就是说,黑洞其实并不那么黑。
这一闪念在经过3年的思考后形成了完整的理论。1973年11月,霍金正式向世界宣布,黑洞不断地辐射出X光、伽马射线等,这就是有名的“霍金辐射”。而在此之前,人们认为黑洞只吞不吐。
从宇宙大爆炸的奇点到黑洞辐射机制,霍金对量子宇宙论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霍金获得1988年的沃尔夫物理奖。
畅销书之王:《时间简史》
霍金的科普著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在全世界的销量已经高达2500万册,从1988年出版以来一直雄踞畅销书榜,创下了畅销书的一个世界纪录。在这本书里,霍金力图以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等。
在《时间简史》一书的开头,霍金指出:“有人告诉我,我在书中每写一个方程式,都将使销量减半。于是我决定不写什么方程。不过在书的末尾,我还是写进一个方程,爱因斯坦的著名方程E=mc2。我希望此举不致吓跑一半我的潜在读者。”现在看来,霍金完全是多虑了。
原贴:一个感人的故事
Xueteng1990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情侣,女孩喜欢感受下雨,男孩种是在下雨的时候为女孩撑着伞,伞的大半部分都是遮着女孩的,每次雨水都打湿着男孩的身子,他没说什么,只是默默看着女孩陶醉的脸。他觉得很幸福,女孩也觉得很幸福。
有天,男孩和女孩去游玩,男孩挽着女孩的手,正路过一个建筑工地,女孩兴奋的跳着嘴里还在说着些什么。男孩很少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她开心自己也开心。正说着
的时候突然从楼上落下一块不大不小的碎石,正朝女孩头上砸来,此时已经来不急了,男孩一把抱过女孩,女孩尖叫了声。他想用自己的身体挡着碎石,正当快着地
的时候,男孩猛的翻了个身让自己身体朝下,结果只是女孩的手被碎石砸到,骨折了。
女孩也才刚反应过来,痛的叫了出来,结果眼泪出来了,她想:古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果然没错。想着强忍着痛从男孩身上爬了起来。看也不看男孩一眼慢慢的跑了。
此时男孩在背后呼唤着女孩的名字,声音颤抖,嘴唇已经发白。他拿出手机拨了女孩的号码,女孩没接,再拨还是没接。反复几次他放弃了。只是手指在手机上按着什么,这时候男孩身边的血慢慢的蔓延开,他手垂了下来手机趟在血泊中,再也没力气按下发送键。
第二天,女孩得知男孩在医院抢救的消息,也顾不上生气就往医院跑。当她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已经宣布男孩抢救无效死亡了。原因是肺部失血过多。
原来当男孩想用身子挡着碎石的时候猛的发现地上矗立着一根十几厘米的钢筋。就猛的翻个身。用尽全身的力气只让碎石砸到女孩的手。自己却让钢筋刺穿了肺部。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的手机交到女孩手里,女还看着那还未发出去的短信:亲爱的,对不起我还是没能保护你,让你手受伤了……看到这里女孩再也忍不住了涌出眼眶,冲向到往男孩的天堂……
好好珍惜自己喜欢的人,
女孩问男孩:[你还爱我吗]
男孩笑了,说[当然啦`小傻瓜`]
女孩笑得好不得意,说[那...你会爱我多久呢?]
男孩稍稍思索了一下,说[一辈子就够了.我会用我的一辈子爱你,直到我不能爱了.]
女孩仍不依不侥,又问[真的吗?那你用什么证明给我看!]
男孩想了想,拉起女孩的手向外走.
女孩不明白,问男孩[你要带我去哪?]
男孩一直都不说,只是紧紧地拉着女孩的手,一直走,穿过喧闹的大街,他们来到一间别致的小店.
女孩忍不住好奇心,又问了[这是哪啊?]
男孩拉着女孩的手,走进了店里.
男孩说[我要在这里,证明,我真的会爱你一辈子的!]
原来,这里是一家专给纹身的店铺,男孩让店员给他们俩分别在左手无名指的地方都纹了一枚漂亮的4叶草.
男孩看着两人手上的4叶草,笑了.
男孩轻轻抱着女孩,伏在她耳边说道[亲爱哒`现在我们手上的4叶草就像两枚戒指一样,而且是永远也摘不掉了!这样,就不怕以后我会离开你了,除非..我这只手指断掉了,或者说,我死了...]
女孩赶紧用手捂住男孩的嘴,说[猪啊!我知道了,我知道你一定不会离开我的!不准你死!你要是死了,谁来给我欺负捏`嘿嘿`]
男孩把女孩抱得更紧了.[好,我不死.我就一辈子给你欺负喽`谁叫我就是爱你呢`呵呵`亲爱哒老婆!]
[谁是你老婆了`哼`]
[你就是,你都戴了我的戒指了!不许赖账的!]
[哼`我要砍了它!]
[你敢!]男孩的心突然纠得紧紧的.
[我...不敢!嘿嘿`]
.................
从那以后,男孩和女孩一直感情很好,偶尔女孩任性,男孩总是让着她.
女孩曾经暗暗发誓,她要跟这个男孩一辈子,不离不弃!
可是有一天....
男孩突然对女孩说[我们分手吧.]
女孩吓了一大跳,捉着男孩的手,问[为什么!]
男孩说[一起久了,开始腻了.]
女孩无法接受,她不能没有他!
女孩说[你不是说过要爱我一辈子的吗?难道你都忘了吗?还有,我们,我们的4叶草,我们的4叶草戒指啊!这个是永远也弄不掉了的,你怎么可以丢下我~~~~~~~~~~~~~~~~~~~~~~~~~~~
男孩一面淡漠,毫无感情地说道[这个可以去掉的...我会想办法去掉的.]
[为什么!那我们以前的一切都要去掉么?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女孩无可抑止地大叫起来.
[我..我还是走了.]男孩转身要走.
[不要!不要离开我!]女孩紧紧拉着男孩的手,但男孩一用力便把她给甩开了.
男孩走了,女孩终于忍不住痛哭起来.
她看着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看了好久,好久,难道幸福真的只是假像么?
..............
第二天,男孩收到女孩的来信.
亲爱哒`
就容许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吧.
昨天,你走之后,我想了好多好多,我想到我们的从前.从前我们多开心,多幸福啊.
曾经听朋友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开始回忆,那现在就已经开始受伤.
是吧,昨天,你真的伤得我好深,知道吗?我好痛,真的好痛...
你亲手杀死了我们的爱情,就那样走掉,就留下我一个人处理,善后么?你说你会让那枚4叶草去掉,但是我做不到啊!我无法埋葬我们的爱情,我们地过去,我..我只能埋葬自己....
其实,我真的不能没有你.
我一直都不相信有真爱,是你让我看到;我一直不信有幸福,是你让我感受到;我一直不相信有永远,你证明给我看.可是这一切难道都是假的吗?怎么可以都忘了,我却还一直记得啊.我忘不掉啊`
失去你,我真的不知道还要怎么过下去,以后的日子,只有我自己一个人的日子...
那,就让我最后任性一次吧..我离开,离开这个让我好痛好痛的地方...
最爱你的人.
男孩看完信,双手颤抖得厉害,他...怎么能这样伤害一个自己深爱的女孩?
男孩疯了一般跑到女孩的家里,可迎来的却是一片白....
女孩已经飞走了,飞回她原来的天堂....
男孩跪倒在女孩冰凉的尸体前,泣不成声....
嘴里念叨着[傻瓜!你怎么不知道呢,昨天是愚人节啊!]
毕业时,女孩子对男孩子说:我要去北京,北京的中关村有中国硅谷之称,那里机遇多,以后容易发达。
男孩子说:那我就回四川老家,那里是天府之国,美女多,以后你发达了不要我,我容易再找。
女孩子的小拳头在男孩子厚实的胸前轻敲,嘟起了小嘴儿,说你就知道想美女,哼,就算以后我不要你了,你也只能想着我爱着我,不许你找别的女孩子。
男孩子握住女孩子的手,深情的在她的额头印上一吻,说,傻丫头,咱们的父母都在四川呢,你去北京了,我这个好女婿,当然得回去照顾岳父岳母啦。
女孩子眼里闪着泪花,投进男孩子的怀里,再也不起来。
两人异地相隔但是情愫不减,浓浓的相思当然只能靠无线电波来传递,发短信,打电话,两个人向祖国通讯事业的营业额尽心尽力的贡献着。
一天,女孩子在网上读到一个故事,说的也是一对情侣的故事,每次打电话,那个男孩子都会等女孩子先挂电话,当女孩子经历了世事沧桑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上最爱自己的男人,就是那个每次打电话都等自己先挂的男孩子。
女孩子记住了这个让她唏嘘流泪的故事,那天晚上打完电话,她对男孩子说:你先挂电话。
男孩子一愣,说,傻丫头,打电话还分什么先后啊。
女孩子撒娇,说,不嘛不嘛,就得你先挂电话,不听我以后不理你了,让你找不到老婆。
男孩子停了几秒钟,轻笑了下,说知道了傻丫头,为了以后我不打光棍儿,我就先挂了哦,就知道浪费电话费。
女孩子听见男孩子挂断电话后传来的第一声线路忙音,她开怀的一笑,在心里对男孩子说:亲爱的,我爱你,比你爱我的还要爱。
从那以后,两个人打电话,每逢说到再见,她便握住手机静静的听,等男孩子先挂。而男孩子总会笑着亲昵的叫她一声傻丫头,便挂断了电话。
时间久了,女孩子渐渐的感到一丝淡淡的委屈:你知道吗你,哼,每次我都等你先挂电话,我这么默默的爱你,你却一点也不知道。她想让男孩子也看看那篇文章,让他知道自己多么爱他,哪天他也能等自己先挂一次电话,自己能切切实实的感受下什么叫被爱,该多好啊。
女孩子忍住了,她的幸福中既有甜蜜又有酸涩,她想:能这么一辈子以一个独特的方式深切的爱一个男人,也是一种幸福吧。
跟所有的北漂一样,女孩子的日子过的并不舒适,但是能住在筒子楼里,相比那些住地下室的北漂们,女孩子的生活条件算不错的了。初时的雄心壮志已经被磨的只剩下一个小小的尾巴,但是好强的女孩子并没有向男孩子抱怨过什么,她只是更习惯于对男孩子说那句我爱你。
筒子楼所在的那个社区治安不太好,甚至还有一个专偷女性内衣的变态狂。以前有同租的女孩儿陪伴,女孩子并没有感觉怎样,但是那个女孩儿因为家里有事告假回家了,留下女孩子一个人住在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里,她很自然的感觉到孤单害怕。
那夜,女孩子在睡梦中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仔细的听了下,是房门口传来的声音。她抓紧被角,浑身抖作一团,大气不敢出,无助的泪水无声的从眼中涌出来。
突然,她的手碰到枕下的手机,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给男孩子发了一条短信:亲爱的,我怕。
其实男朋友远在四川,就算一个信息能起什么作用呢?更何况大半夜的,男孩子可能早关机睡觉了。女孩子忘记了要先报警,在这个最害怕的时刻,她只想起了男孩子。
令女孩子惊喜的是,信息发出后几秒钟,男孩子的电话打进来了。她轻轻的接通,听见里面传来男孩子关切的声音:傻丫头,是不是想我了?
女孩子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向男孩子说现在她一个人住在房子里,门外可能有贼,她好害怕。
男孩子安慰女孩子别怕,他想了想,对女孩子说:把你的手机外放喇叭打开,把声音开到最大,你慢慢去门口,别怕,亲爱的,相信我,别怕。
女孩子冰雪聪明,男孩子一说,她就想到了男孩子的意图:男孩子大声喊话,让外面的人知道,屋里有男人,偷东西或者打别的主意的人,识相的就快走。
女孩子战战兢兢的梛到门口,把手机的外放喇叭打开,声音开到最大后,她轻轻的对话筒说:好了,我在门口了,外放小喇叭也打开了。
这时候女孩子确认外面有人,而且不是一个,可以听见他们微微的对话声。
正当女孩子的身体抖的将要站立不住时,手机里突然大喊一声:***,谁在外面搞我的门啊?屋里的哥儿几个都起来,有客人来了。
男孩子的声音高亢而粗犷,在寂静的黑夜了把女孩子吓了一大跳。不过门外的人可能被吓得跳的更高,女孩子只听见一阵扑通扑通的脚步声由近而远,看样子是被吓走了。
女孩子舒出一口气,腿一软,摊在地上。
男孩子等了一会儿,轻轻的问:外面的人走了吗宝贝?
女孩子终于哭出来,对着手机说,亲爱的,我想你。
女孩子惊魂未定,男孩子便一直安抚女孩子,那一夜,两个人捧着电话说到天明,女孩子说快挂断吧,打了这么久长途,得花多少钱啊。
男孩子笑着说真是个傻丫头,女孩子说就傻,傻才会看上你啊,挂了吧亲爱的,今天上班小心睡着被老板K哦。
挂断电话后,女孩子心里一团甜蜜,她享受男孩子给她的安全感,不过美中不足的是,男孩子似乎已经形成先挂电话的惯例了,这次也不例外,女孩子心想:他虽然很好,但是到底不像那个故事中的男孩子爱女孩子那样深的爱我,他都没有让我先挂过电话。
天开始热了,女孩子的很多单衣上面都没有口袋,所以很多时候她都忘记带手机,比如下班吃饭时手机忘在办公桌上,比如跟室友出去玩时手机忘在租房里,每次她回来都会收到男孩子的未接电话和信息,也只有这些时候,她才会感觉公平点:哼,每次都先挂我电话,不能及时接你电话,就算是小小的惩罚吧,不许委屈啊,笨猪。
五月十二号,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天,女孩子在那个小公司里兢兢业业的做着自己的事,为自己的那点小小的梦想不懈的拼搏着。
快下班时,办公室里传起来一个消息:发生了大地震,四川汶川是震中,据说震级跟唐山大地震差不多。
女孩子心里一惊,下意识的向口袋里掏手机,忘记带!
她立刻拿起办公室里的座机给男孩子打电话,但是拨过去信号就断,再拨家里的座机号码,还是不通,看来四川的通讯设施也被地震破坏殆尽了。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心急如焚的女孩子再等不及下班,从写字楼里冲下来,招了一辆出租车就向自己租住的筒子楼赶去。
打开手机,竟然有五十多条未接电话,全部是男孩子打来的,她一翻,还有一条未读短信: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自从那次你坚持让我先挂电话,我就知道,你肯定也看过了那个故事,可是,亲爱的,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其实我也看过那篇故事,很早就看过,那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因为有所憾而美,但是那不属于我们,我不要那种美,那种缺憾的美,我不要!刻骨铭心必将伴随着撕心裂肺,我宁愿两个人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也不要那种刻骨铭心,我只想伴你过一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不要那种凄惨的美,我只要实实在在的幸福。我从来不敢忘记带手机,我怕哪天你会想我,如果我没带手机,我怕你也会同我一样沮丧,很多时候,即使是上厕所,我也要把手机揣兜里;我晚上从来不关机,每晚睡前我都更换一次电池,再把铃声调大,我怕你哪个夜里会害怕想跟我说话,如果我关机,你在异乡会更加孤独。
你每次都让我先挂电话,我知道那是因为你爱我,我很开心,想起来总是眼里潮潮的;我的电话从来不关机,你却不知道,那是因为我更爱你,别怪我没告诉过你,我的宝贝,我是想等到咱们都老成妖怪时再说。
傻丫头,看样子我是没有那个陪伴你一生的福气了,我背上的那块预制板,已经压了我两个多小时,我的整个胸部背部都撕裂般的疼痛,我还能闻见自己流出血的腥味儿,宝贝,我可能无法再陪你继续走下去了。
亲爱的,我想听听你的声音,我一遍遍的打你的手机,你为什么不接啊?亲爱的,你听见我在呼唤你吗?亲爱的,这里好黑,我好冷,我想让你抱着我。
亲爱的,我的亲爱,我的宝贝,我爱你,我此刻是如此怯懦如此怕死,因为那意味着我再不能吻你疼你。我更担心的是你会因为我而伤心欲绝,别那样,亲爱的,我走了,你在北京再找一个人照顾你,那里成功人士多,机遇多。你是天堂里最圣洁的天使,没有人在你身边保护,我怕你会受到伤害。
答应我,亲爱的,如果还有一个男人像我这样爱你,千万别不接他的电话,我知道他那时会有多痛。
我不能呼吸了,宝贝,再见了,来世,我一定要做你老公!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再次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女孩子的泪水似江水决堤,哭到来不及呼吸,她仰头向天,紧闭着双眼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喊:
亲爱的,下辈子我还做你的老婆,我再也不会关机了!!
"曾经我该拥有一份多么美好的爱,然而最后却是化为乌有,有一个笑容,深埋在心底,恰似一条波涛兄汹涌的河,那河流的声音,婉然成了一首唱不完的最揪心的歌。"
-----题记
___男孩:我没有奢望,我只想你快乐,没有哀伤。
男孩是女孩的哥哥,是认的那种。
他们俩就像亲兄妹一样,男孩也经常告诉女孩:“你就是我的亲妹妹。”女孩很幸福的依偎在男孩的怀里。有这样一个哥哥真的很幸福。
高三的生活就是苦与累的结合,当然也不乏快乐,拼搏了许久的学生们迎来了高考前的体检,这让许多同学都很兴奋,因为体检的来临就意味着高考不远了。体检结束后男孩显得有些失落,没有人知道他怎么了。女孩很担心,但也没有多问,因为在平时的时候,男孩有什么事都会主动的告诉她的,他不愿意说的就算问了也没用,她现在只能努力的去逗他开心了。
很快高考就过去了,成绩也出来了。他们俩的分数差不多,于是两个人选择了本地的一所大学。开学那天,男孩帮女孩收拾好了所有的东西才回自己的宿舍。
由于专业的不同,使得他们俩见面的机会也相对少了些。一天晚上女孩约男孩出来玩,走在路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许久女孩才低声的说:”哥哥,我。。。我爱上一个男生。”男孩听到这句话沉默了好一会,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沉闷,撕心裂肺般绞痛,他感觉自己就要窒息了,但他努力朝女孩笑了笑。
次日的晚上,男孩接到了女孩的电话
”哥,我和他恋爱了,我好高兴啊。”
”恩,呵呵。”
”哥,你怎么了,你要祝福我啊。他人很好,像你一样的会疼爱我,虽然不是很帅气,嘿嘿。。。哥,我发现我好幸福啊。”
”恩,是啊 哥哥祝福你。好了时间不早了,休息吧乖哦,好梦。”男孩强迫自己用快乐的语调和妹妹说话。
”恩,拜拜。”
那时起男孩不再每天都去找女孩,他以为女孩找到了属于她的幸福,他应该离开了,即使他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平时调皮的妹妹。他了解她只是妹妹,她不在他的生命中。
___女孩:时间没有等我,是你忘了带我走
后来的许多天女孩都联系不到男孩,她很奇怪,直到一个男生告诉她说男孩前些天因病请假了,她才知道。女孩的心里很不安”前些天不是好好的吗,为什么突然生病了”
她来到了男孩的家里,见到了男孩的妈妈,满面忧愁,还有未干的泪痕。
”阿姨,听说男孩病了,他人呢。”
”他。。。他。。。他走了。呜呜。。。你是他在学校的妹妹吧。”
“恩。”女孩不明白他走了是什么意思,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去理解。
“这个。。这个是他让我交给你的。”
女孩看到是一个日记本,她终于明白这句“他走了”。女孩接过日记本,眼泪已经在女孩的眼睛里打转,终于她忍不住失声的哭了出来,她怎么也没想到会这样。
夕阳在地平线上,女孩一个人静静的来到海边。这里的黄昏是美的,然而女孩感觉这美除了凄凉还是凄凉。坐在海边,吹着海风,缓缓地饭开日记本,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
06年04月28日
今天参加了体检,本来很高兴的我,被检查结果推进了无底深渊。大夫说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确定什么时候就会病发,我不敢告诉妹妹,因为我怕她伤心,怕看不到她的笑。。。。。。
06年09月08日
今天终于开学了,能够和妹妹在一所学校真的很高兴。我发现自己好象爱上她了,可是。。。。可是我却什么都不能做,我好恨老天为什么这样对待我。。。。。。。。。。。。。。
06年11月15日
妹妹今天约我出去玩,我好高兴。可是妹妹却告诉我说她喜欢上了别人,我感觉心好痛。。。。。。 06年11月16日
妹妹刚才和我通电话了,她说她恋爱了,让我她。是啊,我应该祝福她,因为她找到了一个她认为能陪她走的人,我应该为她而高兴,妹妹说她自己很幸福,这不正是我所希望的吗。。。。。。。。。。
06年12月04日
这几天的天气都不怎么好,好闷。也不知道妹妹现在过的怎么样,我想应该不错吧。总感觉心脏隐隐的痛,是病发了吗?。。。。。
06年12月06日
今天我突然吐了好多血,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当我醒来时已经在医院了,我看到了爸爸妈妈,他们的眼睛都红红的,我觉得自己好自私,把爸妈害成这样。好想见妹妹一面。。。。。。
06年12月17日
我也许就要走了,身体好虚弱,连写字的力气都快没有了。我好舍不得这个世界,我的爸爸妈妈,还有妹妹,你们都要幸福啊。妹妹,你要记得啊,哥最喜欢看你笑了。好想亲口对你说声我爱你,可是我的病不允许我那样做。
泪水再一次模糊了女孩的视线,她对着天空大喊:“哥,你回来,不要撇下我一个人,你走了没有人再看我笑了;哥,我根本就没有男朋友,那些都是骗你的,我以为你只把我当妹妹,所以我希望你能找个人来爱你,照顾你。哥,你。。回。。来。。啊,我还要你来疼我爱我照顾我,还要你娶我做老婆呢。。。哥哥。”
夜来了,漫漫的漆黑的夜,闪着星光和月光的夜,浮动着暗香的夜……只是夜,长长的夜,夜永远也不完。
从前有一对很相爱很相爱的情侣,他们在一起幸福了好几年,后来由于第三者的插入,他们分手了。
女孩子很快有了男朋友。
而那个男孩子却一直活在回忆里,
之后男孩子每天都在QQ空间里写下自己的心情。
日记一篇一篇;
眼泪一地一地;
回忆一幕一幕;
伤痛一刀一刀;
思念一屋一屋。
那女孩子一直都放心不下那男孩子,就经常去男孩子空间看看。
以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经常在QQ空间里讲大段大段的情话,他们的网友看了就经常说受不了他们的甜言蜜语的情话,大家都羡慕死了。
但女孩子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和男孩子在QQ空间里的留言板上讲情话了。
女孩子看了男孩子的日记很难过。突然有一天男孩子的日记里的心情开始好起来,男孩子在日记里经常写到很高兴的事。
例如:
他找到了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
他的老板跟他加工资了;
他在超市买东西中了一等奖;
他的朋友都来看他了……
女孩子看到了男孩子空间里的日记心情渐渐的开心起来,
就这样男孩子每天在空间里写高兴快乐的东西,女孩子就会一直来看。
但从那天起,
男孩子就再也没有在空间里写日记了,
女孩子开始没放在心上,后来她遇见男孩子的朋友。
才知道,在女孩子结婚那天,男孩子就吃安眠药死了。
原来有一天男孩子在空间里看到女孩子来过他的空间,
他知道女孩子一定会看他的日记,
他还知道女孩子看了后一定会不高兴。
所以从那天起,男孩子就开始撒谎,
他每天在日记里写高兴快乐的事,目的就是为了让女孩子高兴快乐。
男孩子最终还是放不下那个女孩子,吃安眠药走了。
女孩子怀着很沉痛的心情想去男孩子的空间,但男孩子的空间已经上了密码,女孩子就一直套密码。
终于女孩子用自己的生日号码打开了男孩子的空间,里面就只剩下一幅画,画里有许多蝴蝶组成的一句话……
那句话就是: 这辈子答应你的承诺就只能在天上见面的时候去实现了。
这故事很凄美,但却很感人。
那个男孩子只选择在空间里写自己的心情,希望女孩子能开心快乐,但从没想过再去争取。这样的爱情终究不能殊途同归
女孩终于
鼓起勇气对男孩说:「我们分手吧」
男孩问:「为什么?」
女孩说:「倦了,就不需要理由了」
一个晚上
男孩只抽烟不说话
女孩的心也越来越凉
『连挽留都不会表达的情人
能给我什么样的快乐?』
过了许久
男孩终忍不住说:「怎么做你才能留下来?」
女孩慢慢地说:
「回答一个问题,如果你能答到我心里就答案,我就留下来。」
……………………
比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
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
男孩想了想说:「明天早晨告诉你答案好吗?」
女孩的心顿时灰了下来
……………………
早晨醒来,男孩已经不在
只有一张写满字的纸压在温热的牛奶杯下
第一行,就让女孩的心凉透了
亲爱的,我不会去摘
但请容许我陈述不去摘的理由
你只会用电脑打字
却总把程序弄得一塌糊涂
然后对着键盘哭
我要留着手指给你整理程序
你出门总是忘记带钥匙
我要留着双脚跑回来给你开门
酷爱旅游的你
在自己的城市里都常常迷路
我要留着眼睛给你带路
每月(好朋友)光临时
你总是全身冰凉,还肚子疼
我要留着掌心温暖你的小腹
你不爱出门
我担心你会患上自闭症
我要留着嘴巴躯赶你的寂寞
你总是盯者电脑
眼睛给糟蹋得已不是太好了
我要好好活着
等你老了
给你修剪指甲
帮你拔掉让你懊恼的白发
拉着你的手
在海边享受美好的阳光和柔软的沙滩
告诉你一朵朵花的颜色
像你青春的脸…
所以
在我不能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你以前
我不想去摘那朵花…」
(女孩泪滴在纸上
形成晶莹的花朵)
抹净眼泪,女孩继续往下看:
【亲爱的
如果你已经看完了
答案还让你满意的话
请你开门吧
我正站在门外
手里提着你最喜欢吃的鲜奶面包…】
女孩拉开门
看见他的脸
紧张得像个孩子
只会把拧着面包的手在她眼前晃
………………
我想这就是爱情或者生活
被幸福平静的包围时
一些平凡的爱意
总被渴望激情和浪漫的心忽略
爱!在双方引起的许多个微不足道的动作里,
从来就没有固定的模式
只有爱
可以是任何一中平淡无奇的形式
花朵、浪漫
不过是浮在生活表面的浅浅点缀!
在它们的下面才是我们真正的生活 !
………………
能帮到你吗,我找的很累的哦!
原贴:感人的情侣故事!
挥霍青春的黑白灰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情侣,女孩喜欢感受下雨,男孩种是在下雨的时候为女孩撑着伞,伞的大半部分都是遮着女孩的,每次雨水都打湿着男孩的身子,他没说什么,只是默默看着女孩陶醉的脸。他觉得很幸福,女孩也觉得很幸福。
有天,男孩和女孩去游玩,男孩挽着女孩的手,正路过一个建筑工地,女孩兴奋的跳着嘴里还在说着些什么。男孩很少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她开心自己也开心。正说着
的时候突然从楼上落下一块不大不小的碎石,正朝女孩头上砸来,此时已经来不急了,男孩一把抱过女孩,女孩尖叫了声。他想用自己的身体挡着碎石,正当快着地
的时候,男孩猛的翻了个身让自己身体朝下,结果只是女孩的手被碎石砸到,骨折了。
女孩也才刚反应过来,痛的叫了出来,结果眼泪出来了,她想:古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果然没错。想着强忍着痛从男孩身上爬了起来。看也不看男孩一眼慢慢的跑了。
此时男孩在背后呼唤着女孩的名字,声音颤抖,嘴唇已经发白。他拿出手机拨了女孩的号码,女孩没接,再拨还是没接。反复几次他放弃了。只是手指在手机上按着什么,这时候男孩身边的血慢慢的蔓延开,他手垂了下来手机趟在血泊中,再也没力气按下发送键。
第二天,女孩得知男孩在医院抢救的消息,也顾不上生气就往医院跑。当她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已经宣布男孩抢救无效死亡了。原因是肺部失血过多。
原来当男孩想用身子挡着碎石的时候猛的发现地上矗立着一根十几厘米的钢筋。就猛的翻个身。用尽全身的力气只让碎石砸到女孩的手。自己却让钢筋刺穿了肺部。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的手机交到女孩手里,女还看着那还未发出去的短信:亲爱的,对不起我还是没能保护你,让你手受伤了……看到这里女孩再也忍不住了涌出眼眶,冲向到往男孩的天堂……
好好珍惜自己喜欢的人,
女孩问男孩:[你还爱我吗]
男孩笑了,说[当然啦`小傻瓜`]
女孩笑得好不得意,说[那...你会爱我多久呢?]
男孩稍稍思索了一下,说[一辈子就够了.我会用我的一辈子爱你,直到我不能爱了.]
女孩仍不依不侥,又问[真的吗?那你用什么证明给我看!]
男孩想了想,拉起女孩的手向外走.
女孩不明白,问男孩[你要带我去哪?]
男孩一直都不说,只是紧紧地拉着女孩的手,一直走,穿过喧闹的大街,他们来到一间别致的小店.
女孩忍不住好奇心,又问了[这是哪啊?]
男孩拉着女孩的手,走进了店里.
男孩说[我要在这里,证明,我真的会爱你一辈子的!]
原来,这里是一家专给纹身的店铺,男孩让店员给他们俩分别在左手无名指的地方都纹了一枚漂亮的4叶草.
男孩看着两人手上的4叶草,笑了.
男孩轻轻抱着女孩,伏在她耳边说道[亲爱哒`现在我们手上的4叶草就像两枚戒指一样,而且是永远也摘不掉了!这样,就不怕以后我会离开你了,除非..我这只手指断掉了,或者说,我死了...]
女孩赶紧用手捂住男孩的嘴,说[猪啊!我知道了,我知道你一定不会离开我的!不准你死!你要是死了,谁来给我欺负捏`嘿嘿`]
男孩把女孩抱得更紧了.[好,我不死.我就一辈子给你欺负喽`谁叫我就是爱你呢`呵呵`亲爱哒老婆!]
[谁是你老婆了`哼`]
[你就是,你都戴了我的戒指了!不许赖账的!]
[哼`我要砍了它!]
[你敢!]男孩的心突然纠得紧紧的.
[我...不敢!嘿嘿`]
.................
从那以后,男孩和女孩一直感情很好,偶尔女孩任性,男孩总是让着她.
女孩曾经暗暗发誓,她要跟这个男孩一辈子,不离不弃!
可是有一天....
男孩突然对女孩说[我们分手吧.]
女孩吓了一大跳,捉着男孩的手,问[为什么!]
男孩说[一起久了,开始腻了.]
女孩无法接受,她不能没有他!
女孩说[你不是说过要爱我一辈子的吗?难道你都忘了吗?还有,我们,我们的4叶草,我们的4叶草戒指啊!这个是永远也弄不掉了的,你怎么可以丢下我~~~~~~~~~~~~~~~~~~~~~~~~~~~
男孩一面淡漠,毫无感情地说道[这个可以去掉的...我会想办法去掉的.]
[为什么!那我们以前的一切都要去掉么?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女孩无可抑止地大叫起来.
[我..我还是走了.]男孩转身要走.
[不要!不要离开我!]女孩紧紧拉着男孩的手,但男孩一用力便把她给甩开了.
男孩走了,女孩终于忍不住痛哭起来.
她看着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看了好久,好久,难道幸福真的只是假像么?
..............
第二天,男孩收到女孩的来信.
亲爱哒`
就容许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吧.
昨天,你走之后,我想了好多好多,我想到我们的从前.从前我们多开心,多幸福啊.
曾经听朋友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开始回忆,那现在就已经开始受伤.
是吧,昨天,你真的伤得我好深,知道吗?我好痛,真的好痛...
你亲手杀死了我们的爱情,就那样走掉,就留下我一个人处理,善后么?你说你会让那枚4叶草去掉,但是我做不到啊!我无法埋葬我们的爱情,我们地过去,我..我只能埋葬自己....
其实,我真的不能没有你.
我一直都不相信有真爱,是你让我看到;我一直不信有幸福,是你让我感受到;我一直不相信有永远,你证明给我看.可是这一切难道都是假的吗?怎么可以都忘了,我却还一直记得啊.我忘不掉啊`
失去你,我真的不知道还要怎么过下去,以后的日子,只有我自己一个人的日子...
那,就让我最后任性一次吧..我离开,离开这个让我好痛好痛的地方...
最爱你的人.
男孩看完信,双手颤抖得厉害,他...怎么能这样伤害一个自己深爱的女孩?
男孩疯了一般跑到女孩的家里,可迎来的却是一片白....
女孩已经飞走了,飞回她原来的天堂....
男孩跪倒在女孩冰凉的尸体前,泣不成声....
嘴里念叨着[傻瓜!你怎么不知道呢,昨天是愚人节啊!]
毕业时,女孩子对男孩子说:我要去北京,北京的中关村有中国硅谷之称,那里机遇多,以后容易发达。
男孩子说:那我就回四川老家,那里是天府之国,美女多,以后你发达了不要我,我容易再找。
女孩子的小拳头在男孩子厚实的胸前轻敲,嘟起了小嘴儿,说你就知道想美女,哼,就算以后我不要你了,你也只能想着我爱着我,不许你找别的女孩子。
男孩子握住女孩子的手,深情的在她的额头印上一吻,说,傻丫头,咱们的父母都在四川呢,你去北京了,我这个好女婿,当然得回去照顾岳父岳母啦。
女孩子眼里闪着泪花,投进男孩子的怀里,再也不起来。
两人异地相隔但是情愫不减,浓浓的相思当然只能靠无线电波来传递,发短信,打电话,两个人向祖国通讯事业的营业额尽心尽力的贡献着。
一天,女孩子在网上读到一个故事,说的也是一对情侣的故事,每次打电话,那个男孩子都会等女孩子先挂电话,当女孩子经历了世事沧桑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上最爱自己的男人,就是那个每次打电话都等自己先挂的男孩子。
女孩子记住了这个让她唏嘘流泪的故事,那天晚上打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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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给出一个故事
娶她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他三十五岁,已经错过了最好的婚期。他兄弟多,人又长得不好看,攒钱帮兄弟们娶了媳妇,自己就老了。
她是外省的媳妇,漂亮俊俏,媒人花了三千块说给他。他像得了宝一样,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那时,他并不知道她是来骗亲的,她因为貌美,骗了好多男人,骗了就跑,跑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可这次,她露馅了,跑到半路,被他的家人追了回来。然后有人要打她,骂她是骗子。是他拦住人们,一夜夫妻百日恩,何况,他是真的喜欢她,喜欢她那个俏样子。
他给了她路费,送她到车站,站在一起,她比他还高半个头。她长发飘飘,他秃了头;她双腿修长,他有点罗圈腿。他站在那里说:“跟着我,不会委屈你,可怕你嫌我难看,所以,放你走吧。”
临上车,他给了她二百块钱和一袋子东西,有吃的有喝的,还有他买给她的化妆品,廉价的口红与香水,却是他的一片心。
坐了一站,她下了车,她想,这一辈子,不会再有第二个男人对她这样好。
她回到他身边,说:“我们结婚吧。”
结婚后,她仍旧是一派懒散作风,打牌抽烟,时时闹点小脾气。他回到家,总是冷锅冷灶,几年来一直如此。
倒是他,从没有抱怨过,只说她一个外乡人,这样不容易,她本来,可以嫁得更好。
知道他喜欢她,她就没完没了地耍性子,嫌他做的饭凉了热了咸了淡了,嫌他洗的衣服不干净,抱怨孩子的奶瓶有味了,那时他们有了孩子。他怕她半夜起来冷,所以总是自己起来,披衣服给孩子热奶、换尿布。他就一直这样卑微,甚至没有了自己。别人笑他,说他是一副上辈子没娶过媳妇的样儿。他嘿嘿地笑,也不解释。
结婚十几年,她依然容貌姣好,他却更老了,连背都驼了。孩子渐渐长大,责怪他的母亲不会疼父亲,可他总是向着她。她有时和小孩子一样,也和自己的儿子吵架,可最后胜利的总是她,因为,他站在她那一边,无论孩子对与错,用他的话说:“你妈永远是对的。”
他的爱情原则就是,她永远是对的。
有一次,他们吵了架,他还了几句嘴,她当时就气昏了过去。等她缓醒过来后,他说:“我错了,我错了,后悔死了。”
她说,别人谁都可以欺负她,唯独他不行。她撒娇使性,认定他是好欺负的人,认定他离不开她,她如何闹如何折腾,她仍是他手中唯一的永远的玫瑰。
五十岁时,他的下肢突然瘫痪了,再也不能出门挣钱了,可她依然年轻,于是,他选择了一条让她没有想到的路,他上吊了。幸亏孩子看到,她哭了,问他为什么,他傻傻地说:“我不能给你挣钱了,还有何用?”
刹那间,她扑入他怀中,哭得泣不成声。这个男人,一心全是为了她,即使到死,想的也是她,怕给她留下拖累,怕不能给她挣钱。整整十五年,他娇宠着她,现在他不行了。她说:“从今天开始,看我的吧。”
十五年来,她手指、如葱白一样,细嫩光滑,不曾洗过碗,不曾摘过菜。如今这一切,她可会做?
她煮的饭是夹生的,洗的衣服染了色,可他说:“好,好,只要你做的,一切全是好的。”
洗尽了铅华,不见了胭脂色,只见一个粗糙妇人的劳作,别人叫她打牌,她尖声嚷着:“不去了,我家老公离不开我。”
她日日守在他身边,开了小卖店,她风里来雨里去地进货,他在家中等着。
有一天,看到她浑身是泥,他问:“怎么了?”
她说:“遇到劫匪了,想劫我这进货的三百块钱,我跟他玩了命,结果怎么样?看,三百块还在!”说完,她居然得意地一笑,有小姑娘一样灿烂的笑容,他的老泪哗啦啦地掉了下来。所有的爱情必有回报,所有的卑微必有让你骄傲的那一天!
一个洗尽铅华的女人,一个收敛了双翅,心甘情愿栖息在红尘中的女人,就这样,为爱情而卑微,重新学习洗衣做饭,把家里打理得像模像样,和劫匪去玩命抢那三百块钱,这段情只与他有关,她的红颜,从此只为他展开。
是他让她明白,爱到深处的人,一定有颗卑微的心。从此,不计较苦与乐,只因为那深深的日子中,有爱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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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我看一次哭一次,强推……
漂洋过海的草莓
五年前,朵朵一个人一个人去了英国。“这一去,就见不到家乡的草莓了。”在机场我们拥抱道别时她笑着说,朵朵从不把忧郁寂寞写在苍白的脸上,因为,它们早已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朵朵的父母都是被媒体关注备至的人物,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名字叫安朵。他们分手的时候拒绝承认曾经的感情,也拒绝承认那段感情的鉴证——朵朵。11岁那年,朵朵成了最富有的小孩,她的父母选择用金钱来填补亲情的空洞。
我很久以前就见过朵朵。那一天,我从窗口看到隔壁大房子的男女主人在院子里因不愿抱那个纤细的小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而那个小女孩,冷冷的转过身,独自走向校车。两条倔强的麻花辫在春风里轻轻摇晃,那个小小的背影,在阳光迎来的方向,裹上了一层冰霜。
高二初夏,我在巷口发现一个狡猾的商贩企图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女孩一斤草莓。我把手机拿在手里,以“马上报警”相威胁,帮那个女孩拿回了钱。我猛然认出,她就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儿。
“你是笨蛋吗?那有人用这么多钱只买这几个草莓的?”我觉得她幼稚得可笑。
“我,我只是想买些草莓……”她赶紧把那袋草莓宝贝似的搂在胸前,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我忍不住笑了,她终归只是个小孩子。
“别怕,我可不是抢草莓的贼哦。”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像只全副武装的小刺猬。
“嗯……我叫‘哥哥’,你呢?”少年的心带着玩味。
“哥哥,我是朵朵——安朵。”她突然笑了,眼睛眯成两条毛茸茸的缝,天真的像个五岁宝宝。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朵朵更单纯也更安静。
朵朵什么都不爱,除了草莓。朵朵狂热的爱着草莓。从入夏一直到初秋,朵朵的手里离不了草莓。所有草莓,朵朵从不着急吃,她总是盯着它们看啊看,眼睛眨啊眨的,仿佛草莓里住着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陪着她用心交谈。朵朵吃草莓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仿佛撮在手指尖上的美味只有细细品尝才可只各中滋味似的。
“朵朵,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
“草莓只是一种杂草的果实。这种杂草乱乱的趴在地面上,没人理,没人管,孤独而悲哀的生长在角落里。它只能悄悄的开花,悄悄的结果。而那么漂亮的果实,却只能躲在叶片下悄悄的美丽,悄悄的腐烂。朵朵从生下来那天起,妈妈不要,爸爸也不要,朵朵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更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草莓也没有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
我看着朵朵,她看着远方,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把手中的草莓紧贴在胸前。我忽然觉得时间在这具小小的躯体里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 但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在她的心里,疼的,却是我。
我发现我很喜欢把朵朵放在身边,很喜欢看着她天真淡漠的脸,尽管,她的眼里,没有我。
那一年,我19岁,朵朵15岁。
朵朵长到十几岁了,却只读过三天国小。上学第一天,新生点名她不吭声;第二天,同学搭话她不予以理睬;第三天,老师提问,她怎么都不肯回答;第四天,她就被退学了。朵朵的父母谁都没有去学校为她辩护或是争取过什么。退学意见书右下脚签着两个歪歪扭扭稚气十足的大字——安、朵。朵朵再没上过学,虽然后来请过家教,不过不出三天,就自动辞职了。“这样孤僻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学不会。”来过安家的老师都说过同一句话。
这些,是管家安方告诉我的。他是安家唯一照顾朵朵的人,他也不喜欢朵朵,但他是安家的管家,得管安家的一切。
我知道朵朵很聪明,只要她想学,无论什么,她都一定能学会。因为她画的草莓好极了,她对色彩的感悟很独特也很精彩。她总能塑造出最特别的草莓,却把背景千篇一律地画成一对闪着金属般冷光的眼睛。我知道朵朵在用画表达自己,却不能确定画中代表她的究竟是草莓还是那双眼睛。也许,二者都是吧
我很喜欢文学,郊游后总有感于自然的瑰丽而写成一些小诗。朵朵总会小心翼翼地缠着我把诗工整地誉写一份,夹在她的画夹里。
时间流逝着,朵朵还是“哥哥”、“哥哥”地叫我,而我从没叫过她“妹妹”,我模糊的觉得,朵朵在我的心中,比妹妹还多了什么……
读大一时,我加入了学校文学社,在那儿,我结识了文静可爱的沈慧。我开始午间留校,放学后搭一个钟头的校车回家,星期天也往文学社跑,因为沈慧在那儿。沈慧是一个健康快乐的女孩子,从内心到外的健康。和她在一起很轻松,不必小心翼翼地害怕不小心伤了谁的心。我去安家的次数明显的减少了。而我在兴奋忙碌时,朵朵和她的草莓常出其不意的跳进我的脑子里,“朵朵是不是想我了?”我都来不及去想。
我和沈慧的感情上升为恋情的消息在文学社传开的那天,我跟同学喝了许多酒。我本以为我该为这一天而高兴,可我却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晚,沈慧送我到家门口,我不自觉地抬头向安宅望去一个影子在二楼的灯光里闪了闪——朵朵!
沈慧走后我走出家门,发现朵朵在等我。
那是朵朵吗?一头乌黑的长发以不只去向,只剩下草草修剪的露耳短发,她的脸比过去更加苍白,眼圈微微的发红,好像没有睡好的样子。眼眸中冷淡稍退,欲言又止。一瞬间,我心痛不已。是我疏忽了吗?从何时起,朵朵以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变成了眼前这个清丽的姑娘。
“朵朵?”
“哥哥……朵朵要走了。”
“去哪儿?”我不明白
“……”
“去哪儿?图书馆还是哥哥家的果园?呵呵,怎么又想要草莓了?走,哥哥给你去摘——”我的脑中一片空白,转过身背对朵朵,却一步也移动不了。
“哥哥,我要去英国了,有家艺术学院给我发了通知,我,我可以去学画画……”转过身,我没有抬头,朵朵的脚不安的蹭着地。
“什么时候走?”
“快了,早上九点钟的飞机。”
“这么快?”我抬头注视朵朵的眼睛
“哥哥。”朵朵的眼睛腾起忧伤,“哥哥现在有人陪,很快乐吧?这样,这样就好了……”朵朵把头偏向一边。
“朵朵,你……看到了?”我想起晚上是沈慧送我回家的。
“朵朵,别走……”我的挽留轻得如同梦呓。
朵朵笑了,我宁愿她哭。
“哥哥,你忘了吗?朵朵是没人要的孩子啊。在这个世界上,哥哥对朵朵最好,可是朵朵知道那是因为哥哥可怜我……现在,朵朵该走了……”一阵哽咽,不,那不是朵朵,而是我的耳朵;朵朵的嘴角扬了扬,我的泪却涌出了眼眶。
在机场为朵朵送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果园里摘了数不清的草莓,装满了一个运动背包,塞到朵朵手里。
“哥哥,太多了,草莓也有保存期限的,吃不完,就会腐烂掉的。”朵朵笑着说。
“那你就尽量吃啊!”陪在朵朵身边四年多,我知道朵朵不会像爱草莓那样爱我这个“哥哥”,可我知道她依赖我。这一次她孤身离去,再没有人可以依赖……
我抱住朵朵,想到手臂里纤细的热度转瞬即逝,心,酸了。
“这一去,我就吃不到家乡的草莓了”朵朵的声音轻轻的、淡淡的,像是自言自语。
朵朵走向登机口的背影又和六年前她走向校车时那样挂满了冰霜。我以为朵朵不会回头,可她却转过来,看着我,笑了。那笑容仿佛等待着什么。而我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什么也没做。在她的身影消失的刹那,我在心里喊出了朵朵的名字——“安朵”!
那一年,我21岁,朵朵17岁。
朵朵走了,安宅空了,安方随朵朵一起去了英国。夜里,安宅像一座古堡静立于黑暗中,二楼的灯光再没亮起过。
我退出了文学社,也退出了沈慧的世界。我对果园精心起来,格外照顾那片草莓。在我疏于照管果园的那段日子里,朵朵给草莓园装上了粉红的栅栏,都画着一颗草莓。
“朵朵是没人要的小孩,草莓也没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我认真的观察过栅栏上的草莓,没一颗都独具特点。在门口的两根栅栏上各画着一颗草莓,一枚是蓝色的,一枚是橘色的;蓝色的写着“哥哥”,橘色的写着“朵朵”……
时间飞速流转。每年夏天我都会收到朵朵从英国发来的电子邮件。
“哥哥,园里的草莓熟了吧?真想尝一尝,哪怕只有一颗……”
来信每次就只有这么一句话,却让我无法平静。每次看完信我都是钻进园里在草莓地里摘个不停,往往被锋利的草莓叶弄伤了手。但当我把满满一纸箱草莓放到邮局柜台上市就会遭到拒绝:“对不起,先生,鲜果是不可以邮寄的。”虽然如此我还是年年去摘草莓,年年看到办事员哭笑不得的无奈表情,可我就是不能阻止自己不去犯傻,我很想让朵朵见一见这些草莓,每年为她而红的草莓。
我的硕士学位提前修完了,这已是朵朵离开的第五年夏天。这个夏天我格外高兴,因为我的一位同学要到英国进修了,对我来说,这是给朵朵稍去草莓的绝好机会。
为了让朵朵尽早尝到果园里的草莓,我特意先摘成熟而殷红的果实,又一次装满了旅行袋。我想,三层保险纸应该可以保证所有草莓安全地到达朵朵手中了吧。
朵朵应该可以笑了……
草莓开始了飘洋过海的旅程,我也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搜索朵朵的信,我却总是无功而返。
等待令人焦急,也令人清醒。我终于懂了,那些草莓不过是我为自己的感情寻找寄托。五年来,我从来没打消过想见朵朵的念头,该去英国的不是那些草莓,应该是我。面对感情,谁都有权力胆小。我一直害怕的并不是一旦付出的感情就收不回,而是若只是一相情愿,我和朵朵的友情亦或亲情将会腐化蒸腾。那才是我无法面对的。我知道我错了,一个人的退缩,寂寞了两个人。
我鼓起勇气给朵朵写了封信。我,要等朵朵的答案。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我的个人信箱没有一封信邮件……
“陈先生,公司信箱即将清除旧邮件,其中两封没看过的邮件是给您的,请问您要不要保留?”
大概又是哪个马虎的公司把文件发到文秘室去了。
“请把信转到我办公室的信箱里来。谢谢,秘书小姐。”我不得不从大堆的公务中抬起头来看看这个不速之客。
第一封信安管家发来。
小诺少爷:我是安方。今天小姐收到了你托人带来的草莓,她很高兴,但情绪不是很稳定,又哭又笑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小姐哭。即使是五年前离开台湾离开你时她都没有掉泪。小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信她并没有告诉过你。这么多年来,是你给了小姐活下去的欲望和勇气,可是五年前,她的病情恶化,不得不到英国来就医。五年来,小姐的病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多在夏天,她总是叨念着草莓,却从没提起过你。不过你发来的邮件她是封封不落的读完。
今天小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术——把残损心脏瓣膜换掉。这个手术将决定小姐的生死。由于小姐的心脏发育的不健全,手术难度将非常大,她很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能在手术前收到你的草莓,小姐的心情应该会很好,我想这对手术会很有利。我代小姐谢谢你。
第二封信是两天后发来的。
小诺少爷:请原谅我这么迟才发信给你。小姐的葬礼刚刚结束。虽然你从家乡送来了小姐最喜欢的草莓,但是仍然没能挽救小姐的生命。小姐走了,我也没有必要在留在安家了。不过,小姐手术前写了封信给你,她嘱咐我务必发给你。还有,当你给小姐发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小姐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没能看到你的信。在这儿,我把你们两个的信放在一起发给你。
我打开了朵朵的信。
哥哥:我收到了你送来的草莓,看着它们,我哭了。什么东西都有保存期限的,草莓也是,有几颗草莓因为熟透而腐烂了。哥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见到家乡的草莓,我想见的,是你。我每年夏天寄出的话不过是一封封邀请函,希望你可以来接我回去,回到你身边。我们好苯啊,是不是?
我哭了好久,既高兴又心痛。我知道这一次的流泪将是我在人间的最后一次哭泣,为了我们。
其实,五年前,在机场,我就想告诉你:哥哥,我不是你的妹妹,我是安朵,是那个希望你留住我的安朵。
许久,沉寂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低沉的哭声……
原贴:短篇的感人故事
OK-AJ
烛光晚餐桌两边,坐了男人和女人。
"我喜欢你。"女人一边摆弄着手里的酒杯,一边淡淡的说着。
"我有老婆。"男人摸着自己的手上的戒指。
"我不在乎,我只想知道,你的感觉。你,喜欢我嘛?"
意料中的答案。男人抬起头,打量着对面的女人。
24岁,年轻,有朝气,相当不错的年纪。
白皙的皮肤,充满活力的身体,一双明亮的,会说话的眼睛。
真是不错的女人啊,可惜。
"如果你也喜欢我,我不介意作你的情人。"女人终于等不下去,追加了一句。
"我爱我妻子。"? 男人坚定的回答。
"你爱她?爱她什么?现在的她,应该已经年老色衰,见不得人了吧。
否则,公司的晚宴,怎么从来不见你带她来......"
女人还想继续,可接触到男人冷冷的目光后,打消了念头。
静......
"你喜欢我什么?"男人开口了。
"成熟,稳重,动作举止很有男人味,懂得关心人,很多很多。反正,和我之前见过的人不同。你很特别。"
"你知道三年前的我,什么样子?"男人点了颗烟。
"不知道。我不在乎,即使你坐过牢。"
"三年前,我就是你现在眼里的那些普通男人。"男人没理会女人,继续说。
"普通大学毕业,工作不顺心,整天喝酒,发脾气。对女孩子爱理不理。还因为去夜总会找小姐,被警察抓过。"
"那怎么?"女人有了兴趣,想知道是什么,让男人转变的。"因为她?"
"嗯。"
"她那个人,好像总能很容易就能看到事情的内在。教我很多东西,让我别太计较得失;别太在乎眼前的事;让我尽量待人和善。那时的我在她面前,就像少不更事的孩子。
也许那感觉,就和现在你对我的感觉差不多。那时真的很奇怪,倔脾气的我,只是听她的话。按照她说的,接受现实,知道自己没用,就努力工作。那年年底,工作上,稍微
有了起色,我们结婚了。"
男人弹了弹烟灰,继续说着。
"那时,真是苦日子。两个人,一张床,家里的家具,也少的可怜。知道吗?结婚一年,我才给她买了第一颗钻戒,存了大半年的钱呢。当然,是背着她存的。若她知道了,
是肯定不让的。" "那阵子,烟酒弄得身体不好。大冬天的,她每天晚上睡前还要给我熬汤喝。那味道, 也只有她做得出。"
男人沉醉于那回忆里,忘记了时间,只是不停的讲述着往事。
而女人,也丝毫没有打扰的意思,就静静地听着。
等男人注意到时间,已经晚上10点了。
"啊,对不起,没注意时间,已经这么晚了。"男人歉意的笑了笑。
"现在,你可以理解嘛?我不可能,也不会, 作对不起她的事。"
"啊,知道了。输给这样子的人,心服口服咯。"女人无奈地摇了摇头。"不过我到了
她的年纪,会更棒的。"
"嗯。那就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不是吗?
很晚了,家里的汤要冷了,我送你回去。"男人站起身,想送女人。
"不了,我自己回去可以了。"女人摆了摆手。"回去吧,别让她等急了。"
男人会心的笑了笑,转身要走。
"她漂亮嘛?"
"。。。。。。。。。。。。。。嗯,很美。"
男人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留下女人,对着蜡烛。发呆。
男人回到家,推开门,径直走到卧室,打开了台灯。
沿着床边,坐了下来。
"老婆,已经第四个了。干吗让我变成这么好,好多人喜欢我呀。搞不好,我会变心 。干吗把我变成这么好,自己却先走了? 我,我一个人,好孤单呀。"
男人哽咽的说着,终于泣不成声。
眼泪,一滴滴的从男人的脸颊流下,打在手心里的相框上。昏暗的灯光中,旧照片里, 弥漫着的,是已逝女子,淡淡的温柔!
原贴:感人的情侣故事!
幸福贝贝的小屋
他和她结婚时家徒四壁,除了一处栖身之所外,连床都是借来的,更不要说其它的家具了。然而,她却倾尽所有买了一盏漂亮的灯挂在屋子正中。他问她为什么花这么多的钱去买一盏奢侈的灯,她笑笑说:“明亮的灯可以照出明亮的前程。”他不以为然,笑她轻信一些无稽之谈。
渐渐的,日子好过了。两个人搬了新居,她却舍不得扔掉那一盏灯,小心地用纸包好,收藏起来。
不久,他辞职下海,在商场拚杀一番后有了千万财富。像所有有钱的男人一样,他先是招聘了漂亮的女秘书,很快女秘书成了他的情人。他开始以各种借口出差,后来干脆不给解释就夜不归宿了。她劝他,以各种方式挽留他,均无济于事。
这一天是他的生日,妻子告诉他无论如何要回家过生日。他答应着,却想着漂亮情人的要求。犹豫之后他决定去情人处过完生日后再回家过一次。
情人的生日礼物是一条精致的领带。他随手放到一边,这东西他早就拥有很多。半夜时分他才想起妻子的叮嘱,于是急匆匆地赶回家。
他远远地看到寂静黑暗的楼房里有一处灯光明亮如昼,他知道那正是自己的家,一种遥远而亲切的感觉从心中升起。当初她就是这样夜夜亮着灯等着他归来的。
推开门,她正泪流满面地坐在餐桌旁,没有丝毫的倦意。见他归来,她不喜不怒,只说:“菜凉了,我去再热一下。”
他没有制止她,因为他知道她的一片苦心。当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她拿出了一个纸盒送给他。是生日礼物。他打开,是一盏精致的灯。她流着泪说:“那时候家里穷,我买了一盏灯是为了照亮你回家的路;现在我送你一盏灯是想告诉你,我希望你仍然是我心目中的明灯,可以一直照到我生命的结束。”
他终于动容,一个女人送一盏灯给自己的男人,应该包含着多少的寄托与企盼。而他,愧对这一盏灯的亮度。
他最终回到了她的身边,因为他明白爱是一盏灯,不管它是否能照亮他的前程,但它一定能照亮一个男人回家的路。因为这灯是一位妻子从心底深处用一生的爱去点燃的。
原贴:最感人的小说或故事
肥丹尼
岁月无痕,当我们蓦然回首,翻阅着自己的心灵,总有一段段记忆在你的生命中留下深深的痕迹。每当我们想起它时,心里总涌动着一丝久违的冲动,这便是感动。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感人的短篇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感人的短篇故事篇一:小可怜儿
人类有养殖动物的传统,对自己饲养的动物,养久了自然会有感情。阿云就有这种经历,她曾经养过一小群羊——一只母羊和三只小羊儿。
那一年,阿云养的母羊一连气地下了三只小羊羔。一般情况下,母羊一胎会生一到两只羊羔,生三只就是高产了。母羊只有两支奶,先生下来的两只羊羔一出生就能顺利地吃到奶,吃得饱饱的,所以长得壮壮的。而后生下来的那只小羊羔,身子弱,挤不过两个姐姐,吃不上奶,急得咩咩地直叫,没办法,阿云只好喂它牛奶。
看着它那可怜的样子,阿云给它起了个名字——“小可怜儿”。
小可怜儿很通人气,每当阿云要喂它奶之前,只要喊一声小可怜儿,它就会飞快地从羊圈里跑过来,欢快地往阿云身上拱、围着阿云蹦跳。
在阿云的精心喂养下,小可怜儿也跟两个姐姐一样,一天一天慢慢地长大了。
阿云两岁的女儿也非常疼爱这只小羊,经常逗它玩,一到该喂它时候,女儿也跟着妈妈一起喊小可怜儿的名字。平时,当小可怜儿看到阿云母女在院子里的时候,就会跑过来,跟在她们后边溜达。
由于是人工喂养的,小可怜儿不像两个姐姐那样从母乳里获得了天然的免疫力,相比之下,它就吃了大亏。
在小可怜儿快四个月大的时候,突然有一天它病倒了。
喂它奶也不吃,卧在地上,眼睛望着阿云,流淌出一滴一滴的眼泪;它张开嘴想要叫,却叫不出声儿来;它想往起站立,可是起了两次,还是无力地倒下了。
阿云知道小可怜儿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它是多么地想重新站在主人的面前啊,可是它始终没有再站起来。阿云蹲在小可怜儿身边,轻轻抚摸着它的头,而它用眼睛一直望着阿云,看着它可怜的样子,阿云鼻子一酸,难过地掉下了眼泪。
后来,小可怜儿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了,它就这样静静地“睡”去了,离开了这个世界。
小可怜儿走了。阿云在自家园子的一个角落里为它挖了个坑,把它的小尸体装进一只箱子掩埋了。以后,每个早晨起来,阿云都会不由自主地往那个角落望一望,每当这时,她就会问自己:“小可怜儿也会有灵魂吗?”
“希望小可怜儿来生一定要比今生幸福。”阿云暗暗祷告。过了很长时间,只要想起那只可怜的小羊,阿云心里依然很难受。
当时,阿云的女儿还小,不擅用语言表达,但是也看得出,虽然她小小的年纪,也懂得感情。就在小可怜儿没了的那些日子里,她明显地不爱吃饭、不爱跟别的小朋友玩耍。
她去姥姥家时,眼睛里流着眼泪对姥姥说:“小可怜儿没有了。”她还时常到羊圈去看另两只小羊,对这只小羊说:“乖,你是小可怜儿的大姐姐。”又摸着另一只说:“你是小小可怜儿的二姐姐。”
可想而知,小女孩儿是多么地怀念小可怜儿呀!
虽然它是一只动物,而且仅仅与阿云母女相处了四个月,但是,它却给她们娘俩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感人的短篇故事篇二:唯一的朋友
深秋的一天上午,在北美某城市的一个交叉路口的便道上,一位衣衫褴褛的老年人靠坐在向阳的墙根儿下,他的腿上卧着一条黄色的大犬。
此人名叫约翰,他穷困潦倒得连每天吃饭都没有谱儿。
想当年,约翰可不是这个样子,他年轻时曾在一家电信公司当过工人、做过职员。后来,脑筋灵活的约翰发现投资证券赚钱快,于是,他在股市投入了一部分资金。由于当时西方证券市场正处在蓬勃发展的阶段,所以,投资者买入股票后想不赚钱都难。几年下来,约翰便赚了个钵满盆满,资产翻了几倍。
志得意满的约翰索性辞掉了工作,专职于证券投资。多年之后的一次偶然机会,约翰发现了一个新的、更赚钱,而且省心的投资渠道:有一家投资公司承诺在三个月内可以回报投资人百分之四十的利润。若是按着这个利率算来,即使不算复利,资金亦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翻倍。
投资就是趋利的,约翰立即从股市抽出一小笔资金投到了那家投资公司,三个月后,他果然得到了百分之四十的利润。而此时的股市,由于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情况愈来愈严重,经常造成股票价格的大幅动荡,投资者不仅不再像以前那样容易赚钱,而且每天开市期间总是提心吊胆的,恐怕自己的股票会突然落入万丈深渊。
约翰庆幸自己已经找到了一个比证券投资更好的投资渠道,于是,他在几个月内分批清仓了所有股票,全部转投到了那家投资公司。不仅如此,他还向亲属、好友们融了大笔资金,一并投资于该公司。
现在的约翰,比投资证券时轻松多了:不用盯盘、不用做技术分析、不用再关心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每天谈天、喝酒就行了。
起初,到了为期三个月的结算日,百分之四十的利润就可收入他的囊中;后来,收益又激增为一个半月百分之五十。才半年多的时间,约翰的账面资金已经翻倍了,何其美哉!
此时,约翰觉得自己是本城市里最幸运的人,估计不久将来,他那逐月膨胀的资产足以买下一座小的城市。
一年之后,又一个结算日到了,约翰又该爆发一次了。可是,约翰这次得到的却是晴天霹雳:那家投资公司的老板踉铛入狱了——他被指控为诈骗和非法集资罪。
而包括约翰在内的众多投资人的资金,其实根本没有像那家投资公司老板当初描绘的投资计划那样去资本运作,而是用于给投资人付息、用于他和家人超前消费、肆意挥霍。
由于约翰投入的资金中相当一部分是向亲友融的资,所以他得到法院判给的那点儿偿还金,还不够还债的。于是,一夜之间,约翰就倾家荡产,并且负债。
约翰昔日高朋满座的场景不见了,亲朋们要么避其如瘟疫、要么乌鸡眼儿似地跟他讨债。更为可悲的是,他的妻子竟然与其离异、另攀高枝去了,而孩子们也与他断绝了关系。他完全成了一个孤家寡人。
而如今的约翰,已经老迈,再重操旧业做电信公司的工作已经力不从心了,自然他就成了一个无业的流浪汉。唯一可以庆幸的是,他两年前捡的那条小金毛克里,不嫌他穷、不嫌他老,依然跟他不离不弃,相依为命。
此刻,在萧瑟的秋风中,看着唯一的朋友——已经长大的克里卧在自己的腿上打盹儿,约翰心里有了一丝暖意。
感人的短篇故事篇三:脊梁
一个国家要独立自主、一个人要自食其力,这是一条最起码的底线。
在芸芸众生中,有两类人是不愿意自食其力的,一类是那些惯于好逸恶劳、投机取巧的丐帮净衣派,这个名字是从武侠小说里趸来的,之所以用此名字,是要将他们与那些真正的乞丐区别开来,因为两者确实不一样:后者无以为生,只能靠讨来的一口饭求得活命;而前者却以此为业,是不讨饭的,而是要讨钱的,并且真能赚尽甜头。另一类,是那些啃老族,也是好逸恶劳之辈,有脑力、有体力,却不爱劳动、不爱工作,甘于长期蹭父辈的饭,并以此为荣。
这两类人是在合法的条件下生存的,代表着一种消极的社会因素,用现在时髦的话叫做负能量,为所有正派的人士所不齿。
放下负面的东西不再提,单说说正面的、能给人以奋发向上的激励,而能够称之为有脊梁骨者。这是一位老者的小故事,是我听来的。
在江南某个小城市的一条街道旁,时常有一个小摊儿,小的不能再小了:一个小推车,上面摆着煮熟并装好袋儿的花生、瓜子等。摊主是一位中等身材、年近八旬的老爷子,他的“装备”除了小推车之外,还有一支煤气罐、一支高压锅、几个盆和收纳箱。
打理这个小摊儿是他每日的营生,从天明到傍晚。他用的包装袋儿是那种自封口的,他将每袋儿花生或瓜子尽量装得满满的,偶尔感觉一袋儿不太满时,便打开封口再装上一些,直到满意为止。
当有人来光顾时,他就笑着递给顾客所要的花生或瓜子。他的背是微驼的,这是沧桑岁月给他留下的痕迹;人们能听出,他的话语是含糊不清的,也能看到他的手在颤抖着,这些都能表明,他并非一个健康的人。
一位身体并非健康的耄耋老人,就是靠着自己的力量,用一包包的花生、瓜子带来的微薄收入养家糊口。
原贴:感人的短篇故事
肥肥安
一天夜里,男孩骑摩托车带着女孩超速行驶,
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
女孩:“慢一点...我怕...”
男孩:“不,这样很有趣....”
女孩:“求求你...这样太吓人了...”
男孩:“好吧,那你说你爱我...”
女孩:“好....我爱你...你现在可以慢下来了吗?”
男孩:“紧紧抱我一下...”
女孩紧紧拥抱了他一下,女孩:“现在你可以慢下来了吧?”
男孩:“你可以脱下我的头盔并自己戴上吗?它让我感到不舒服,还干扰我驾
车。”
第二天,报纸报道:一辆摩托车因为刹车失灵而撞毁在一幢建筑物上,车上有两个人,一个死亡,一个幸存...
驾车的男孩知道刹车失灵,但他没有让女孩知道,因为那样会让女孩感到害
怕。
相反,他让女孩最后一次说她爱他,最后一次拥抱他,并让她戴上自己的头
盔,结果,女孩活着,他自己死了...
就在一会的时间里,就在平常的生活里,爱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神话...
原贴:短篇的感人故事
Wonder 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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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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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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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感人的情侣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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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夏ve至
感动,感人的故事,刚上大学的农村女孩,爸爸出车祸,突然离世
01、刚上大学,爸爸突然出车祸
很多年前在农村,有一位19岁女孩子,家庭过的拮据。白天爸爸靠给工厂打工,晚上还得做份苦力,来保障一家人的生存。
有一天爸爸车祸了去世了,肇事者逃逸了一直未找到。失去了至亲,全家5口人的精神和经济支柱突然间垮了,学费也是成了最大的问题。那段时间对于女孩是尤其难受和悲伤的。
02、后院的男同学那是个冬天的夜晚,家里进进出出都是帮着办丧事的人,都比较忙。她就独自一个人跑到了后院,坐在一张条凳上,看着院子里光秃秃的柿子树发呆,目光呆滞,头发些许凌乱,随便裹着个棉衣。整个人看起来很狼狈,疲惫的样子。
这时,一位平常和她很少说话的男同学走了进来,与她并排坐在条凳上。她以为他又要说那些安慰的话语,它们已经多到让她感到厌倦,所以她没有开口。那个男同学同样沉默不语,两个人就在冰冷的冬夜里并排坐了很久。
03、打破了沉默最后还是那位男同学打破了沉默,他指着面前的柿子树说:“这柿子甜吗?”她不知道为什么,就顺着这个话题开了口。于是,两个人讨论了半个小时的柿子,一直讨论到明年春天是否应该修枝嫁接一类的事情。然后,那个男同学起身道别,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悼念和安慰的话。
10多年后,每当她回忆起那一幕,都觉得那是她有生以来得到的最温暖的安慰。
最好的安慰不在于言辞,而是用行动表示我和你在一起,就像一起坐在冬夜里的条凳上那样,最好的安慰也不是安慰本身,而是让对方升起对未来的期待,哪怕是为了一株柿子树。
这就是我今天讲的很感动,感人的故事。
总结:可能世上最温暖的故事,就是陪伴,不用太多言语的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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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感人的故事,一千字左右?
随风漂泊
贤惠好强的妈妈
首先感谢你的邀请,就说说我的妈妈。我妈是她娘家唯一一个女儿。中等身材,爱把头发盘个髻用夹子夹好。上身爱穿深蓝色的盘扣褂子,下面穿条灰裤子,出门收拾的干净利落。
一 父母的爱情小时候粮食短缺,三餐中早晚都要吃稀饭。妈妈说:“你爸在外干活,要吃饭才有力气。”于是每天晚上粥烧开后,就用碗捞起一碗半熟的米另外蒸着给爸爸,做饭吃。吃中饭时,要等父亲坐下来吃饭时,我们才能吃。
二 过日子爸爸利用闲暇捕的鱼,妈妈会把大鱼一一分出。让爸爸第二天一大早去集市上卖,换来零钱买些日用品。留下小杂鱼自家吃。我们门前一片田可以远远看到走路的人。我妈会时不时地看看我爸回来了没有。也时常看看走路的是谁家的人。
三 书记老妈我妈在家绝对的是老大,大到姐姐们的工作和婚事,小到穿衣吃饭,都有自己的主张。二姐最听话,代课教师每月只有29元钱工资。拿工资那天,妈妈会倚着门槛朝着二姐回家的方向看,等她回家。二姐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拿出工资,全交给我妈,当然自己截留几块零花钱。我妈就会美美地笑了,一个月家里的开支有着落了。那时一斤肉才7毛钱,20几块钱管的用处可不小呢!二姐长得又好看,人前人后二姐都是老妈夸赞的对象。
三姐最倔强,在家重活累活她做得多,却不讨老妈的喜。老妈为她的婚事跟她闹过好几回:三姐订婚对方给她买了件桃红棉袄,一条灰色毛呢裤子。三姐穿起来真好看。老妈不太满意她的婚事,反复唠叨这件事。一次争执中,三姐直接把那毛呢灰裤子扔进燃烧的炭炉子。裤子一条裤腿瞬间一块变硬。我妈想抢出来,来不及了。拽出来的裤子已经不能穿了。搁着现在直接剪成短裤得了。我至今仍然心疼那条裤子,那可是当时的奢侈品啊 !
连我舅舅家的事都要烦神:每隔两周必要走一趟娘家。我是个跟腿的,有时一听说她要回娘家,我就在前面先跑,怕她不带我。以至于现在舅舅家那边邻居都认识我,我的其他姐姐们都记不起来。请允许我一个跟腿的偷偷地笑了。
我老妈做得最正确的事:就是让我们都读书了; 另外就是让我二姐当了代课老师
师,因为在她去世之后,二姐就承担起后面两个妹妹的上学责任了。我记得老妈一次请二姐同事来吃饭,跟他们说:“别人不给孩子读书,我给她们读书,因为我吃过不识字的苦啊!出门多一步路都不敢走。”
我家走出了三个教师,在农村一家三个女儿当教师很不容易哦!
我老妈一生很短,几乎没享受过富贵的生活,但是有她的日子就有温暖有阳光……
原贴:感人的故事,一千字左右?
peiqiwz
原贴:短篇感人故事??
快到碗里来er
原贴:谁有感人的短篇小说故事?
xujingcheng1978
原贴:世博会的感人故事
野兔小滚
原贴:世博会的感人故事
小婷婷酱
原贴:世博会的感人故事
邹晓钧
原贴:世博会的感人故事
潘颢毅
我要飞得更高
原贴:感人的英雄故事
漫步时光
原贴:一个感人的故事
rahiazizi
原贴:一个感人的故事
Suki♥
旦哥姬
JamesQi
原贴:感人故事(小短文)
闲得长肉
叮铃!门上的铃当响了起来,一个三十多岁穿著笔挺西服的男人,走进了散着 浓浓咖啡香的小小咖啡厅 .
“中午好!欢迎您光临!”年轻的老板娘亲切地招呼着。
男人一面客气地微微点了点头,一面走到吧台前的位子坐了下来,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老板娘,他开口对着老板娘说道:
“ 请给我一杯地道的黑咖啡,可以吗,谢谢。”
“ 稍候,这就好。”老板娘微笑着说。
接着她便开始熟练地磨碎咖啡豆,煮起咖啡来。男人一直带着笑容看着老板娘煮咖啡的动作,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过了没几分钟,老板娘便将一杯香醇冒热气的咖啡端到男人的面前。“请您慢用!”
“谢谢。”男人将杯子拿到嘴边,浅浅地尝了一口。
“ 你这是第一次来吗??”老板娘以日常和顾客聊天的口吻习惯性的聊了起来。
“ 是啊!”男人答道。
“ 那么,觉得我们这家店怎么样?”
“ 嗯,很不错哦!感觉挺好,很温馨,是我喜欢的那种!”
“ 是嘛!我自己也是很喜欢,所以即便生意不太好,我和我老公却还是始终舍不得把它转掉。”
“ 哦…是这样呀…”男人好像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又喝了一口咖啡。
两人开始了短暂的沉默了,一时间几乎空荡的店内只余悠扬的爵士音乐。又过了一会儿,男人忽然开口,打破了这短暂的冷清。
“ 呃……不好意思,我可以请教你一个问题吗??”
“ 什么问题呢?”老板娘有些好奇地问。
“ 嗯…这…这该怎么说好呢?”男人挠着头,一副有些不知如何说起的样子。“或者,你可以先听我说个故事吗?”
老板娘微笑着点点头,示意男人继续说下去。
“ 我曾经有个很要好的女朋友,已经发展到了论及婚嫁的地步。其实我和她之间的感情发展得相当平凡,并没有经过什么大风大浪、或者轰轰烈烈般的爱情。但是,我想从我遇到她,从看到她的第一眼的时候,就彷佛有一股无形的吸引力,有一个声音,不断在推动着我,告诉着我,就是她了!她就是我一直期待着的女孩。最更令我高兴的是她也响应了我的示爱,最终完全接受了我。这一切的顺利让 我们陶醉于初恋般的幸褔与喜悦之中,只不过……”“只不过!!发生了什么事了吗??”
老板娘显然给故事吸引住了,她打断了男人的话。
“ 嗯……”男人脸色沉了下来,略微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下去。
“ 只不过我忘了幸褔的背后,往往藏匿着最可怕的不幸。就在我们订婚前一个月的一个晚上,她……她遭到了歹徒的强暴!”
“ 啊~~~~!”老板娘惊讶地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 哎~~~都怪我!假如我那天坚持和从前那样也送她回去就好了!”男人用力地捶打着桌面,杯子中的咖啡因剧烈震动的关系洒到了桌面上。
“ 那么,你要问我的该不会就是这个吧!”老板娘一面擦拭着洒出来的咖啡一面说,似乎已经知道他会问什么问题了。
男人尽量想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顿了顿说道:“ 不!不是的!我对她的感情决不会因为这样而有所动摇,事情发生后,我一直很自责,我请了十天假,每天我都尽我可能去抚慰她,并坚持仍旧如期订婚,可是, 就在我们订婚的那一天,她……上吊自杀了!”
这时的男人语调开始异常平缓,仿佛是在讲诉别人的故事,但从他的表情上虽然看不出当时的他所经历的痛苦和失落,却令老板娘隐隐感觉到眼前的顾客,早已他已经失落了正常人的灵魂。
“ 自杀!那她有没有怎么样?”老板娘预感到男人所说事件的严重性,她紧张地看着男人。“ 幸运的是我们发现得早,送到医院时还有气,只是脑部因为长时间缺氧,呈现昏迷状态,当时医生说当时再迟些送到医院, 她极有可能已经成为植物人。”
老板娘松下一口气,“ 那她后来是醒过来吗?”
“ 有的,她醒了!”
“ 但……但当我得知她醒了的消息,高兴地要去探望她时,却被她父母亲给拦在门外,无论我如何哀求,就是不让我去看她。”
“ 为什么会这样?她父母怎么会不让你去看她呢,有你在她身边不是对她最好的精神支持?”
“ 她父母最后跪在地上求我,说是她已经失去了记忆,失去了认识我以后的所有记忆,医生说这属于是选择性失忆症,当人在遭遇某种极大的打击时,会逃避性地隐藏起所经历的那些不幸的记忆。当她父母苦劝我暂时不要再出现在她面前时,他们说让她就这样忘了之前的一切对她比较好,怕我要是去见她或许会让她回想起来,到时她的思想可能又会陷入混乱,甚至又跑去自杀。”
“她父母这么说也是有道理,反正只是暂时嘛!等她情绪和身体都稳定了,你们就又可以在一起啦!”老板娘听了男人的话后这样说着。
男人勉力挤出一丝笑意,样子无限苍凉,“你知道他们所指的暂时是多久吗?是十年啊!也就是这十年里我得要忍受这样没有她的日子,多么希望能偶然在路上碰到她,知道她当时是开心还是不开心....”男人又快要忍不住内心的怨愤,“你知道那些日日夜夜有多难熬,思念和无助的心有多痛苦!根本无法再过正常人的生活,无论生理还是心理,我都无法再容下别人,因此也再也没有过第二个女友。”
“哎~~~,那么你在那么长的时间里面,为何不去找她,或一直关注她的消息呢?”老板娘叹息着很不解的问道。
“她们一家在我最后一次去她家门口之后几天就搬走了,从此便无声无息,据她邻居说是全家搬去遥远的北方了....但,我从未放弃过寻找。”男人眼框开始有些湿润了.
“确实会很痛苦,但你也只能接受了这个结局了。” 老板娘看着男人的眼神开始变得非常温柔,言语间充满了理解 。
老板娘的这句话让男人反而冷静了下来,若有所思的长叹一口气:“哎!...我找到今天就正好整整满十年了!”
“哦!真的吗!?好难得啊,你努力撑了十年,如果让她知道不知会有多开心哦!”老板娘努力想把话题变得轻松一些。
“是的,我好希望她过得真的开心!我一直没放弃,一直在找她!我一直希望我的执着可以感动上仓!让我可以再次遇见她,看到她开心和笑的样子,但是假如真有找到她的到这一天到来.....我想我反倒会是害怕了。都十年了,虽然我的心从未曾改变过什么,但是,但是她呢?十年, 足够发生多少事情, 一切早已经沧海桑田, 物似人非了啊! 假如, 我是真的见到她, 并跟她说起了以前我们的事情,但她早已经变心了怎么办 ? 她还是想不起我那怎样办 ? 或者是她早已有了男朋友,甚至于结婚了呢?”
“ 这才是我想请教你的问题!”男人似乎略带紧张的看着眼前年轻的女店主,虔诚的等待着她的答复。
“ 哦……”老板娘用手托着头,脸色凝重地想着男人所提的问题。
“ 我想既然你这么专情, 又是这么爱那个女孩,她记不记得你其实并不重要,最多是重新开始而已,再重新追求她一次,你们再重新谈一次恋爱,其实也很不错吧!!而且就算有男朋友了也没关系啊!把她从他手中抢过来不就行了!”老板娘笑着说。
“ 但是!”她忽然将表情严肃了起来,“但是如果她已经结婚了的话,那你就放弃吧!”
我们结了婚的人啊!我们是最痛恨有人破坏人家家庭的了!不管是有多大的委屈和道理!”
“ 会是这样吗?”男人的脸上阴云满部,低着头冷寞地说。
“ 是的呀!!所以你可千万别做个破坏别人家庭幸福的人呀!”
“ 假如,如果.....我说的那个女友......”还未讲完,这时候:叮铃..叮铃....!挂在门上铃铛又响了起来,走进来几个刚下了班的快乐年青人,老板娘于是终止了谈话,快步走出吧台去,忙着招呼这几位新来的客人。
“ 对了,你刚才想说什么?”老板娘好象忽然想到了什么,转过头来看着男人。
“ 哦,没什么,你先忙吧!”男人说道,脸上显露出一种复杂的沮丧。
“ 那你为什么会想问我这些啊!我们不过是第一次见面而已啊!”她回过头来有些不安的问道。
“嗯…是啊…为什么呢?……哦, 大概是因为那个女孩曾说过,结婚以后也想和我一起开一家像这样的咖啡厅吧!”
“哦!!原来是这样子啊!”老板娘说道,好象是松了一口气。
“对啊!只是这样子而已!只是这样子而已!只是这样子而已!只是……”男人不停地重复着同样一句话,好像藉此告诉自己什么似的。爵士乐停了下来,整个屋子里只听得几个年青白领们浅浅的谈笑声。男人低着头偷偷地瞄着老板娘手上的结婚戒指,一滴温暖的眼泪,悄悄地滑进了那杯早已冷却的咖啡里。
男人似乎是很艰难的站起身来,轻轻在桌上放了一张百元新钞,突然又想起什么,再次座了回去,从怀里掏出一本小笔记本,再最后一页最后一行写上:广州新港路鹿茵咖啡屋,05年2月19日!最后他站起身来,走到正在忙碌的老板娘身边,男人带着一丝伤感的说到:“谢谢你那么有耐心听完我这个憋脚的故事,这是我十年内走过的第九百七十四家咖啡屋,我想把记录它们的笔记本送给你,做个纪念,好吗?”
“什么,你说什么?” 老板娘忙着,头也没抬,似乎没有听清楚男人刚才所讲的话.
“哎~~~没什么,十年了,我一经很累了!也不想再喝黑咖啡了.....”男人自行放下发黄边角有些磨损的笔记本,轻轻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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