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人物撞名算侵权吗
嘞个妹儿爱折腾
回答当然是肯定的,抄袭肯定是侵权行为!于情于理都不该抄袭啊!
首先,抄袭的人会被读者或观众吐槽甚至唾弃,有节操的作者不屑于抄袭,他们的创作源于生活体验,读书借鉴,或者过人的想象力,每个人的辛苦都值得被尊重,试想一下如果自己的作品被抄袭,是不是很火大呢?
然后,原著如果有版权或注明严谨转载等等,这时候抄袭可能会走上法律途径,抱有侥幸心理的各位,要珍重!
最后回归问题本身,中国动漫起步晚,也相对落后,所以一些技术层面的和故事情节会有借鉴中国典籍或者外来动漫,国外也会借鉴中国的故事,比如日本的《火影忍者》里有金角银角,也有孙悟空等,借鉴了我国《西游记》里的人物形象,这样算不上抄袭。
所以根据你描述,除了主角名字不一样其他全都一样是抄袭,属于侵权行为!
lj
从大众的角度来看,笔趣阁对于大家都是一款好软件,但是,对于众多小说软件来说,它是违法的,我相信不过多久,它将被众多小说网站和软件所排斥,本身说免费的,无广告的它终将走上和追书神器一样的路,转盗版为正版,侵权这方面可以算侵权了,每个写书的作者都很难容忍这种行为,只能走上与追书神器一样的道路。 谢谢
原贴:笔趣阁的小说算侵权吗?
lulovelee
原贴:写同人小说算侵权吗?
bahiya
原贴:写同人小说算侵权吗?
hyperplane420
其实,这是正版与盗版共生模式,恰如windows操作系统出现盗版一样,有限度的容忍盗版存在可以最大化的实现市场占有率。最大化的推广自己的产品,在实现垄断市场后,大规模的提高盈利能力,因为竞争者都死绝了。网络小说也是如此,实现市场占有率,推广自己旗下的作品,提高自己网站作品的知名度,把作品最大IP化,在影视,游戏领域实现盈利。如果没有盗版,如何提高作品影响力呢。当作品被每一个人所熟知,还怕将来实现不了盈利么。音乐领域也是如此,如果没有以前的盗版音乐,我们能知道几首歌?那些音乐人能红么,因此以盗版音乐提高音乐人的知名度,最大程度的被人所熟知,这样还怕将来赚不到钱么?
原贴:笔趣阁的小说算侵权吗?
阿封
不算,同人也是一种对作者的肯定,不需要担法律责任的。
同人小说(FAN FICTION),指的是利用原有的漫画、动画、小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作小说。同人小说一般是以网络小说为载体,近年来,伴随体育人物、娱乐人物、政治人物等社会人物的高密集度曝光,同人小说当中的真人同人小说也逐渐兴起。但是现在一般的同人文化圈并不接受真人同人小说,同人小说圈内主流意见是涉及真实人物的同人小说不应该归类到同人小说中。
同人小说的形式
1、完全原著演绎,即文字版的漫画、电影或者其它。 2、原著原人物情感剖析。 3、原著原人物在原著设定下所发展出的其它剧情。 4、原著原人物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所发生的其它故事。 5、原著童话演绎。 6、其它类型。 由此可见,同人这种特殊的作品形式,其根本是依附于原著的,这对于它的内容的表达形式、读者及作者对它的态度都有着根本的决定作用。 同人小说一般都来源于动漫作品、影视作品、歌手乐队、游戏等,类型较为丰富。
同人小说的分类
前传后续类
为既有的作品创作前传后续作品。一般来说,此类同人小说的角色性格与故事背景与原作差别不大。
穿越时空类
可以是作品中的角色穿越到其他时代,也可以现代中的人穿越到作品中。与此同时,在穿越时空作品中还有一种被称之为灵魂穿越,即现代人的灵魂穿越到角色身上。这是同人作品中争议比较大的创作形式,尤其是在灵魂穿越的时候还伴随性别的转换。
原创角色类
虚构一个角色参与到原故事的发展,相对而言此类作品的争议较小。
原贴:写同人小说算侵权吗?
tooooto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发现自己的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侵权纠纷。一、调解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二、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著作权的仲裁由著作权仲裁机构进行,主要适用于对著作权合同纠纷的解决,而且在著作权合同中必须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如果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能进行仲裁。三、诉讼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诉讼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主要方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当事人之间调解不成以及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执行仲裁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当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一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原贴:怎么算小说侵权?
旭pku
不算,同人也是一种对作者的肯定,不需要担法律责任的。
同人小说(FAN
FICTION),指的是利用原有的漫画、动画、小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作小说。同人小说一般是以网络小说为载体,近年来,伴随体育人物、娱乐人物、政治人物等社会人物的高密集度曝光,同人小说当中的真人同人小说也逐渐兴起。但是现在一般的同人文化圈并不接受真人同人小说,同人小说圈内主流意见是涉及真实人物的同人小说不应该归类到同人小说中。
同人小说的形式
1、完全原著演绎,即文字版的漫画、电影或者其它。
2、原著原人物情感剖析。
3、原著原人物在原著设定下所发展出的其它剧情。
4、原著原人物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所发生的其它故事。
5、原著童话演绎。
6、其它类型。
由此可见,同人这种特殊的作品形式,其根本是依附于原著的,这对于它的内容的表达形式、读者及作者对它的态度都有着根本的决定作用。
同人小说一般都来源于动漫作品、影视作品、歌手乐队、游戏等,类型较为丰富。
同人小说的分类
前传后续类
为既有的作品创作前传后续作品。一般来说,此类同人小说的角色性格与故事背景与原作差别不大。
穿越时空类
可以是作品中的角色穿越到其他时代,也可以现代中的人穿越到作品中。与此同时,在穿越时空作品中还有一种被称之为灵魂穿越,即现代人的灵魂穿越到角色身上。这是同人作品中争议比较大的创作形式,尤其是在灵魂穿越的时候还伴随性别的转换。
原创角色类
虚构一个角色参与到原故事的发展,相对而言此类作品的争议较小。
原贴:写同人小说算侵权吗?
grace_113
不算,是按照内容算得。
著作权法所称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如果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是直接基于违反合同义务发生的,这种行为通常仅视为违约行为,而由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害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而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法规定具有某种特定资格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也就规定了一切他人相对的不得加以妨害的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就违反了法律。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没有规定他人相对的义务,也就不发生违法行为。例如,使用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材料,进行法律不要求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使用,实施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控制范围之外的行为,均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侵权行为。
二、有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害。损害是违法行为的客观后果。如果某一行为正在计划当中,尚未造成损害事实,就不构成侵权行为。例如,出版社擅自将作者的一部书稿取走,准备出版,但由于某些主观上的原因最终没有出版,因而不构成侵权行为。但如果已经出版,即使一本书也未卖出,也应认为构成侵权。
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实施某一行为是造成损害事实这一结果的原因。例如,某乙基于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写成另一篇文章,擅自交一家报社刊登,某乙这一行为引起损害事实,因而具备侵权行为的一个条件。如果某乙仅为练笔,基于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写成另一篇文章,并不打算发表,而被热心的某丙见到后,擅自推荐给报社刊登出来,应该认为某丙的行为和造成甲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至于某乙仅为练笔的改写,应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与损害事实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四、实施行为的人有过错,或虽无过错,但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实施某一行为时明知行为的损害后果,或者应当预见到而没有预见到,或已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例如,某出版社明知某一作品有著作权,或者没有确切根据地以为它没有著作权,而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就出版了该作品,这种故意或者过失就是过错,因而具备侵权行为的一个条件。如果某出版社在不知情和作者乙进行担保的情况下出版作者乙的作品,而后有作者甲提出作者乙的作品是侵权产物后,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并调查核实,出版社就没有过错,通常仅由作者乙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出版社没有停止出版,在作者乙的作品确是侵权产物情况下,出版社就有过错,因而与作者乙作为共同侵权行为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法律明确规定行为人即使无过失,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行为人实施的也是侵权行为
inner_shine33
应该算吧,比如现在热播的完美关系里面的卫哲,看到这个名字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阿里巴巴前CEO卫哲,他当年在阿里很有名望的,现在是在上海发展,而电视剧演的刚好就是上海的故事,所以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
BH4SFX
在有版权的情况下,如果是打着原作者的名义,出版同人作品,更改漫画剧情的话,就算抄袭
如果只是把自己对动漫的想法画出来,和其他粉丝共同分享,不用做商业用途就不算抄袭,算借鉴
无厘探花
原贴:写同人小说算侵权吗?
秋天2212
请先理解什么叫同人!
同人就不能叫抄袭了!叫二次创作!抄袭是抄袭!二次创作是基于原作的剧情,原作人物的性格尊重原作的作者!并且并不会用于商业用途才会有同人!用于商业同教抄袭不教同人OK?
suhelovely
算不算要看作者意见!不过现在网络小说和同人文是共生的,同人依附原著角色,原著也需要大量的同人文来保持热度!所以一般原著作者是欢迎衍生的同人文的,但是如果你的文完全违背了原著描述,引起原作者不满,那可能会收到原作者的警告!当然这种形式现在大多数存在于网络中,如果只是一种兴趣爱好,应该没事,同人可以帮原著保持热度,作者为了利益一般都会接受的,甚至还会亲笔写同人或者开办同人文比赛,来赚取眼球!!!好的写手靠写同人赚外快的也有很多,但是如果想主要靠写同人挣名利,百分百吃官司!人家原作者也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会让你盖过他的风头
原贴:写同人小说算侵权吗?
孙晓哲
原贴:写同人小说算侵权吗?
gopgopgop
原贴:写同人小说算侵权吗?
大壮爹地
alkan
钟xixi
freestoneliusu
瑪麗蓮夢靜
对于大众来说,笔趣阁对于大家来说是比较好的,因为它的书全是免费,而且没有广告,但对于众多小说网站和小说作者来说和,是不能容忍的,因为它严重的侵权,小说是每个作者的心血,他们是不会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没有办法的笔趣阁最终应该只能走上追书神器的道路,盗版转正版,毕竟没有作者有这么大的心,最终只能让用户感叹一句又有一款“好软件”倒下了。个人看法 不喜勿喷, 谢谢
原贴:笔趣阁的小说算侵权吗?
玉龙雪山彩虹
sunnatayu
原贴:怎么算小说侵权?
liuliu0601
兔子小姐
原贴:小说书名一样算侵权吗
huashengl
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姓名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应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法人的名称权是法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并排除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使用、依法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
名字被写进小说里,并不能算是侵权,名字和商标不一样,我们只享受使用和更改,他人写进小说并不算构成侵权。简而言之,名字被写进小说,并不干涉本人的权利。
再来看看名誉权。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重要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可以看到,仅仅把名字写进小说,也算不上侵犯名誉权,再来就算书中这个人物是具有侮辱意味的,也只能由本人出面维权,他人不得干涉。
就是酱紫
西俏
小说里面的名字与现实中的名字相同的话,当然不算侵权,全世界那么多的人,名字相同的也很多,电视剧中有些人物的名字也有可能是跟我们现实中的人名一样,所以不算侵权滴。 你说的真实故事当然可以写小说呀,有很多小说都是现实中发生的,比如说自己的经历,别人的经历。都可以拿来当小说写出来与大家分享。
李先哲
题主问的是把名字写到小说里面算不算侵权,答案不是。
因为小说是文学艺术作品,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如果认为把名字写到小说里面是侵权的话,那就太认真啦!那些文学工作者岂不是在天天侵权。而且小说里面的情节和内容,要对号入座的话都对的上,感觉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过。
文学创作者,不是户籍部门,无法掌握了解全国人民的名字,要他们避开重复正在使用的名字,不现实更不切合实际。如果给小说的主人公起一个名字,要翻遍全国人的姓名,岂不是太麻烦了。
anke00
应该属于侵权,除非你是一位明星,或是很知名的人。如果自己把名字写到小说了的话,那属于自传哦!好了,今天的三氏游侠解答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支持[祈祷][祈祷][玫瑰][玫瑰]
davis
这个要看什么情况,一般不是公众人物都没关系。因为人比较多,起名字也很可能重名,小说里的人物也比较多,也只能起一些平常的名字,这个算不上侵权。不然写小说的全都侵权,这也要
看实际情况来定的。
老爵爷
remotesummer
小小的人
“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的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具体情况如果你小说里仅仅是名字相同,就不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如果小说里的角色不仅名字相同,周围发生的事情一样或针对性的映射,就触犯了他人的姓名权。但实际上现在有好多网络小说都触犯了他人的姓名权,但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或认为不值当去起诉。
王小台-
小说里使用人名够不够成犯罪呢?我觉得,应该考虑一下两点,首先你是不是只是单纯的引用人家的名字?全国十几亿的人口,重名很正常,小说是构思的名字而已,单纯应用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你是可以蹭人家热度,或者在小说里恶意诋毁人家,引用或是使用人家的真实示例来映射他人的话,这样的行为是违法侵权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路小娜
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的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具体情况如果小说里仅仅是名字相同,就不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如果小说里的角色不仅名字相同,周围发生的事情一样或针对性的映射,就触犯了他人的姓名权。但实际上现在有好多网络小说都触犯了他人的姓名权,但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或认为不值当去起诉。
june_qian
不算,首先你要知道你的名字是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使用,如果不是,那你还觉得侵权吗?如果只有你一个人用,你能证明小说里的名字就是你吗?所以名字不属于商标,不存在侵权
Hmily
为什么一定要用公众人物的名字哪?自己的作品就是自己的孩子,就当是给自己孩子取名字,喜欢就好,用公众人物的名字,可能会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万一有人对号入座了哪?可以用你的姓氏他的名字。
winnie_luan
你的定语是“小说”,小说是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是虚构艺术,作者有权利在虚构作品中给小说主人公或者其他人物角色取自己认为妥当的名字。
如果你创作的作品标识上是“小说”,那么你用什么样的名字都不算侵权,只不过是与某个人或者公众人物的名字巧合而已。就算是你有意用了与某个公众人物相同的名字,在法律上也构不成侵权,毕竟你写的是小说,是虚构作品,是本来就不存在的故事和情节,他人是不能以此对你进行侵权起诉的。
在虚构艺术里,无论是情节还是人物,它的标定就是不存在,是虚假事实。在读者阅读之前,作者的标定就是“我说的是故事,不是真实事实”,是虚构的艺术作品,不是纪实新闻,在法律上,无论是主体,还是客体,都不构成侵权。
这是法律上的界定。
但是,在艺术作品中,有意使用与公众人物相同的姓名,会在读者中引起一些混乱,会起到一些不好的作用。比如会让读者误认为是根据某个公众人物的故事写作的,或者会让一些读者对作者产生反感,认为作者有意在借公众人物炒作,或者搞笑,对其作品的阅读感觉产生破坏,丧失应有的阅读快感,或者让讨厌某个公众人物的读者产生逆反心理,摒弃阅读等等。
所以,还是建议在创作文学作品时,尽量避免使用与公众人物相同的姓名为好。
青蛙
原贴:网络上的同人文算侵权吗?
哟key桑
原贴:写明星同人文算侵权吗
金子也疯狂
感谢邀请!
首先要明确一下侵权的定义:非法使用别家独用的东西 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意思就是未经过作者同意擅自把一些属于作者的东西擅自改为自己并且商业化。题主所说的那样绝对构成侵权,如果你要准备起诉他,就要事先准备一下属于你的创作证明还有抄袭的内容备份以及律师了解一下注意事项!文学侵权需要负民事责任,但是基本上都是赔偿作者经济损失解决!
在这里举个栗子!
于正的宫锁连城就被告抄袭琼瑶的《梅花烙》部分片段剧情,最终以于正败诉,赔偿琼瑶经济损失500万,并且公开道歉结束!
在这里说个重点抄袭可以,但是不要抄到全部人都知道这个片段是抄袭的,关键要加一点属于自己的想法。目前现在的游戏不都是抄一点然后再融合一点属于自己不同的东西,不过游戏的抄袭定义是与文学不同的。
自己创作的才是最好的,感谢那些一直坚持原创的小编、作者,你们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