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剧本是一种文学形式,是戏剧艺术创作的文本基础,编导与演员根据剧本进行演出。与剧本类似的词汇还包括脚本、剧作等等。它以代言体方式为主,表现故事情节的文学样式。
2、内容
剧本主要由台词和舞台指示组成。对话、独白、旁白都采用代言体,在戏曲、歌剧中则常用唱词来表现。剧本中的舞台指示是以剧作者的口气来写的叙述性的文字说明。包括对剧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的交代,对剧中人物的形象特征、形体动作及内心活动的描述,对场景、气氛的说明,以及对布景、灯光、音响效果等方面的要求。
3、格式
每个场景都以这样的格式:
第
N
集
场景1,
地点:(
……)时间:(……
)天气(环境):(……)
该场景内的情节简要说明(200字以内):(……)
角色名字:(可以用粗体也可以用斜体,但要统一):
如下文:
-奔翔-
[动作说明]
(动作说明需加大括号),如果可以需要突出主观镜头或客观镜头,在动作说明前如果是角色的动作,则需要在动作说明前将该动作内的主要角色动作置于动作说明之上。
4、分类
按照应用范围,可分为:话剧剧本,电影剧本,电视剧剧本,动画剧本,微电影剧本,微动漫剧本等,小说剧本
,相声、小品。
按剧本题材,又可分为喜剧、悲剧、历史剧、家庭伦理剧、惊悚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