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密码’不错哦,挺惊险,看着就想一口气看完,结局你肯定想不到!
世界经典微型小说全集
[作品]大名鼎鼎的越狱犯哈雷
《大名鼎鼎的越狱犯哈雷:谢志强魔幻小说》:一个王国的故事会立即将我们带向神秘的远方。中国首部魔幻微型小说集《大名鼎鼎的越狱犯哈雷》,将人们的视线锁定在千年前西域古国。骆驼、沙漠、胡杨、宝藏这些西域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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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会:
早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方,有一对年轻人结婚,婚后生育,他的太太因难产而死,遗下一孩子。
他忙生活,又忙于看家,因没有人帮忙看孩子,就训练一只狗,那狗聪明听话,能照顾小孩,咬着奶瓶喂奶给孩子喝,抚养孩子。
有一天,主人出门去了,叫它照顾孩子。
他到了别的乡村,因遇大雪,当日不能回来。第二天才赶回家,狗立即闻声出来迎接主人。他把房门开一看,到处是血,抬头一望,床上也是血,孩子不见了,狗在身边,满口也是血,主人发现这种情形,以为狗性发作,把孩子吃掉了,大怒之下,拿起刀来向着狗头一劈,把狗杀死了。
之后,忽然听到孩子的声音,又见他从床下爬了出来,于是抱起孩子;虽然身上有血,但并未受伤。
他很奇怪,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再看看狗身,腿上的肉没有了,旁边有一只狼,口里还咬着狗的肉;狗救了小主人,却被主人误杀了,这真是天下最令人惊奇的误会。
注:误会的事,是人往往在不了解、无理智、无耐心、缺少思考、未能多方体谅对方,反省自己,感情极为冲动的情况之下所发生。
误会一开始,即一直只想到对方的千错万错;因此,会使误会越陷越深,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人对无知的动物小狗发生误会,尚且会有如此可怕严重的后果,这样人与人之间的误会,则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
2.钉子:
有一个男孩有着很坏的脾气,于是他的父亲就给了他一袋钉子;并且告诉他,每当他发脾气的时候就钉一根钉子在后院的围篱上。
第一天,这个男孩钉下了37根钉子。慢慢地每天钉下的数量减少了。他发现控制自己的脾气要比钉下那些钉子来得容易些。
终于有一天这个男孩再也不会失去耐性乱发脾气,他告诉他的父亲这件事,父亲告诉他,现在开始每当他能控制自己的脾气的时候,就拔出一根钉子。
一天天地过去了,最后男孩告诉他的父亲,他终于把所有钉子都拔出来了。
父亲握着他的手来到后院说:你做得很好,我的好孩子。但是看看那些围篱上的洞,这些围篱将永远不能回复成从前。你生气的时候说的话将像这些钉子一样留下疤痕。如果你拿刀子捅别人一刀,不管你说了多少次对不起,那个伤口将永远存在。话语的伤痛就像真实的伤痛一样令人无法承受。
注:人与人之间常常因为一些彼此无法释怀的坚持,而造成永远的伤害。如果我们都能从自己做起,开始宽容地看待他人,相信你(你)一定能收到许多意想不到的结果....帮别人开启一扇窗,也就是让自己看到更完整的天空....
3.且慢下手:
大多数的同仁都很兴奋,因为单位里调来一位新主管,据说是个能人,专门被派来整顿业务;可是日一天天过去,新主管却毫无作为,每天彬彬有礼进办公室,便躲在里面难得出门,那些本来紧张得要死的坏份子,现在反而更猖獗了。
他那里是个能人嘛!根本是个老好人,比以前的主管更容易唬!
四个月过去,就在真正努力为新主管感到失望时,新主管却发威了--坏份子一律开革,能人则获得晋升。下手之快,断事之准,与四月表现保守的他,简直像是全然换个人。
年终聚餐时,新主管在酒过三巡之后致词:「相信大家对我新到任期间的表现,和后来的大刀阔斧,一定感到不解,现在听我说个故事,各位就明白了:「我有位朋友,买了栋带着大院的房子,他一搬进去,就将那院子全面整顿,杂草树一律清除,改种自己新买的花卉,某日原先的屋主往访,进门大吃一惊的问:『那最名贵的牡丹哪里去了?』我这位朋友才发现,他竟然把牡丹当草给铲了。
后来他又买了一栋房子,虽然院子更是杂乱,他却是按兵不动,果然冬天以为是杂树的植物,春天里开了繁花;春天以为是野草的,夏天里成了锦蔟;半年都没有动静的小树,秋天居然红了叶。直到暮秋,它才真正认清哪些是无用的植物,而大力铲除,并使所有珍贵的草木得以保存。」说到这儿,主管举起杯来:「让我敬在座的每一位,因为如果这办公室是个花园,你们就都是其间的珍木,珍木不可能一年到头开花结果,只有经过长期的观察才认得出啊!
4.宽大:
这是一个来自越战归来的士兵的故事。他从旧金山打电话给他的父母,告诉他们:「爸妈,我回来了,可是我有个不情之请。我想带一个朋友同我一起回家。」「当然好啊!」他们回答「我们会很高兴见到的。」
不过儿子又继续下去「可是有件事我想先告诉你们,他在越战里受了重伤,少了一条胳臂和一只脚,他现在走投无路,我想请他回来和我们一起生活。」
「儿子,我很遗撼,不过或许我们可以帮他找个安身之处。」父亲又接着说「儿子,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像他这样残障的人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很大的负担。我们还有自己的生活要过,不能就让他这样破坏了。我建议你先回家然后忘了他,他会找到自己的一片天空的。」就在此时儿子挂上了电话,他的父母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
几天后,这对父母接到了来自旧金山警局的电话,告诉他们亲爱的儿子已经坠楼身亡了。警方相信这只是单纯的自杀案件。于是他们伤心欲绝地飞往旧金山,并在警方带领之下到停尸间去辨认儿子的遗体。
那的确是他们的儿子没错,但惊讶的是儿子居然,只有一条胳臂和一条腿。
故事中的父母就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要去喜爱面貌姣好或谈吐风趣的人很容易,但是要喜欢那些造成我们不便和不快的人却太难了。我们总是宁愿和那些不如我们健康,美丽或聪明的人保持距离。
然而感谢上帝,有些人却不会对我们如此残酷。他们会无怨无悔地爱我们,不论我们多么糟总是愿意接纳我们。今晚在你入睡之前,向上帝祷告请他赐给你力量去接纳他人,不论他们是怎么样的人;请他帮助我们了解那些不同于我们的人。
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种神奇的东西称为「友情」,你不知道它究竟是如何发生何时发生,但你却知道它总会带给我们特殊的礼物。
你也会了解友情是上帝给我们最珍贵的赠与!朋友就像是稀奇的宝物。他们带来欢笑,激励我们成功。他们倾听我们内心的话,与我们分享每一句赞美。他们的心房永远为我们而敞开。现在就告诉你的朋友你有多在乎他们。
试想:朋友,您一路看下来之后;一定有很深的感触吧。那么,在对别人有所决定与判断之前,首先,请想想这是否是一个「误会」,然后,请考虑您是否一定要钉下这个「钉子」,如果可以的话,请「且慢下手」。
因为,当您对别人「宽大」之时,即是对您自己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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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离婚对我们来说,是最明智的选择,反正也没小孩的拖累。我说出离婚这两个字后的第三天,我们就去街道把这事给办了。
她是我大学同学,我们谈了三年恋爱,在一起又过了三年。
只是有一个问题,离婚之后,在她还没找到新住所之前,我们还得住一起。
自己想想都觉得搞笑,谈恋爱的时候,我们特纯洁,虽然彼此之间不止于牵手拥抱,但是同居这样的事情,压根没敢尝试过。没想到现在离婚了,倒赶了趟新潮。
一室一厅的房子,两个不再是夫妻的男女住在一起,特别别扭。
第一个晚上,我拿了一套卧具铺在沙发上。
第一夜,睡得真舒坦!没有人在耳边唠叨的夜晚,真美!只是,如果我们家的沙发是布沙发就好了,这个木头沙发让我在清晨醒来的时候,脖子有点酸。
到了洗手间的门口,听见里面有哗啦啦的水声。这个臭女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养成的坏习惯,晚上睡觉前洗澡,早上起床后还要洗澡。算了算了,反正也已经习惯了。我顺手拉门就进去。
我刚掀起马桶准备方便,没想到她竟然“哇”地一声狂叫了起来。
大清早的,也不至于见鬼了啊,叫什么叫?吓得我尿都憋了回去。
“你没见我在洗澡吗?你是不是男人啊?有男人在女人洗澡的时候进来解手的吗?”她掀开浴帘,一只手用浴巾裹着身体,一只手指着我的鼻子就开始训斥。
“你叫什么叫啊?咱们之间不是还隔着浴帘吗?我能看到你什么啊?又不是第一次你洗澡的时候我进来解手,至于这么夸张吗?再说了,就你那身体,我都看了三年了,闭上眼睛都知道是什么样子了,值得我偷窥吗?”
“你……”她气得说不出话来。裹着浴巾就跑出浴室,就听到卧室的门“砰”的一声。
泼妇!就你这臭脾气,看以后还有谁敢要你!
解完手,我去卧室,我今天上班要穿的衣服还挂在橱子里呢。这死女人,竟然将卧室的门给锁上了。我敲了半天门,里面总算回了一句,我在穿衣服!
算了,反正离婚了,让让她吧。
半小时后她才出来,倒是衣着光鲜唇红肤白。可惜,她临出门时狠狠瞪了我一眼,破坏了她的形象。因为这半小时,我上班第一次迟到。
下班后,我在大街上胡乱溜达着消磨时间,虽然无聊,但是总比看她那张脸要好。就这样呆到九点,我在街角吃了碗面,回家。
我进家门,她老人家竟然在客厅里坐着。看见我进来,脸上竟然还带着微笑。我迟疑地在她面前坐下,天!她竟然给我沏了一杯茶。
她葫芦里卖什么药?我想到了一个词:笑里藏刀。
“今天呢,我仔细想了一下,咱们现在不是夫妻了,虽然我现在是借你的房子住一个月,但是我想,为了避免这一个月出现不必要的尴尬和误会,我们还是约法三章比较好。”说着,她温柔地拿起一张纸在我面前晃了晃。“你看看,要是没什么意见,那么就签一个字,咱们一人一份。”
我拿起纸看了看。
第一条:在一方使用洗手间的时候,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
第二条,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接触对方的身体;
……
我数了数,大小竟然有二十六条之多。
“没意见,那么就请签字。”她竟然连钢笔都准备好了。
我本来想冲她发火的,但是想想也没必要。反正最多也就一个月的时间,忍忍也就过去了。我冷眼看了看她,拿起钢笔就挥下我的大名。
“对了,作为你签字的回报,在我们共同生活的期间,我还继续给你做饭吃。”
有了这个条约,这日子可就真拘束。刚开始那几天,感觉做什么都被束缚着。并且,我还继续在外面晃悠着找地方吃饭。哼,以为做饭给我吃,我就会感恩?美去吧你!我一个月不吃你的饭,看我会不会饿死!唉,话是这么说,只是每次晃悠着的时候,闻到别人家的饭菜香,心里也还是十分羡慕。
一个星期相安无事。
二
一天我进门的时候,她刚好准备出去。
“出去?”我装着随口问了声,其实我不喜欢她这么晚出去还喷了香水。“是啊,阿铃说今晚介绍一个朋友给我认识。你看看我今天刚买的衣服,还不错吧?”她站在镜子前仔细端详着自己。
“是啊,是不错,钓傻帽最适合了。”傻子都听出我说的不是好话。
“你!”她的脸上又开始浮现厌恶我的表情了。只是,转而她又假惺惺地浅笑盈盈。
“是啊,反正我现在是单身了,就算是钓傻帽,我也有这个权利啊,总会有珍惜我的人出现的。你也老大不小了,也该考虑考虑自己的幸福了。”她眉毛吊着看我,向我示威啊?
“那我祝你今晚吊到一个大傻子!要是人家送你一个别墅,也借咱住两天。”“哟,说话怎么这么酸啊?你不会是看我出去吃醋吧?”她哈哈笑了起来。
“走吧走吧,别站那碍我的眼!”我随手就给她拉开了门。她斜着眼睛瞧着我,走了出去。出门的时候,还对我“哼”了一下。我“砰”地关上了门。
没有碍眼的人在了,我开始看球赛。只是心里怎么这么烦?难道我真吃醋了吗?哈哈,我开始笑我自己,怎么这么胡想?可是我主动提出离婚的啊!
大概过了两个小时,她就回来了。而且,在我面前走过的时候,我看到了她脸色很差。她直接回卧室睡觉了,竟然连澡都没出来洗。
她心情不好地回来,我竟然心情好了。嘿嘿,活该你出去,我也乐颠颠地睡下来。
半夜,我被她的一声尖叫吓醒。刚想起来看看什么情况,就见她穿着睡衣冲了出来,跳到沙发上搂着我的脖子直发抖。“怎么了?”我拍拍她的背问。“蟑螂……”她一说这两个字我就明白了。这个女人虽然对我很凶悍,但是天生害怕小动物,什么蟑螂、老鼠、猫、狗等等,每出现一次她都尖叫半天,害我一直想弄一个小狗回来养养都不成。
“乖,别怕。”我像往常一样安慰她,进房间给她消灭去。房间里四下找了半天,没发现蟑螂的影子,只得回来。
我一坐上沙发,她又将我的脖子搂住。“打死了吗?”她脸上被吓出眼泪,不过在夜晚黯淡的光线下,却有梨花带雨一枝春的感觉。“好了,被我打死了。别怕,你回去睡觉吧,明天大家都上班呢。”我骗了她。因为我知道我不说打死而说没找到的话,肯定会被她逼着再找下去。那么我的觉也算是不要指望睡了。“我害怕,我不回去睡。”
“你忘记我们离婚了。而且,你也破坏了我们的约法三章中的第二条。你首先接触我的身体了。”我语气冷淡,哼,叫你晚上出去钓傻子,看到蟑螂才想起我。她听到我这话,呆了一下,咬着嘴唇说了声“对不起”后,跑回了房间。又是“砰”地一声关门声。
我呆坐半晌,突然给自己一个大嘴巴。
我睡在沙发上,但是一点困意都没有。隐约中,房间里传来她哭泣的声音。进去还是不进去?我有点犹豫,我又给自己一个大嘴巴,是男人就进去!
我打开房间的门,看到她伏在被子里哭。我坐到床边,拉开被子,轻声地问她怎么了?说实话,我看到她满脸的泪水,心里真是好心疼。
“你进来做什么?我们不是离婚了吗?我不希罕你来关心我!给我出去,出去!”她冲我歇斯底里地叫,拿起枕头砸我。“对不起,刚才是我说错话了,原谅我好吗?”我不管她到底是因为什么,我还是坚持将她抱在怀里,轻轻吻她脸上的泪。她不再对我咆哮了,用力抱着我的脖子,开始没完没了地哭。
终于,她一边哭一边说今晚因为什么而不开心了。原来,她那个破姐妹阿铃给她介绍的人竟然是一个台湾老头子,坐下来没多久就开始动手动脚。阿铃竟然还劝她,反正你是离过婚的人了,将就着跟了这个老头子算了。“我离婚了,是不是就比别人矮一截?我们为什么要离婚?”她一边哭着问我,一边掐着我的脖子。
我没有办法回答她的问题,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答案。虽然脖子被她掐得好痛,但是掐就掐吧,反正又掐不死我,以后不住一起了,想被她掐都没机会了。
终于我们都累了,彼此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我还抱着她,她还搂着我的脖子。
我不敢动,怕自己惊了她的梦,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两个人在一起时间越久,清晨醒来就越没有感觉。想想从前的日子,我们几乎都是在匆忙中醒来,一边彼此抱怨着对方,一边收拾东西赶着上班。我们之间,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到底因为什么?
她也醒了。
醒来后,她忽然意识到什么,松开了抱我脖子的手,脸上有一抹羞涩,“早!”
我也慌忙松开抱她的手,赶忙下床。
“昨夜……”
“昨夜没什么,快起来洗漱吧,要不上班快迟到了。”
有了这一晚之后,我感觉我们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下班的时候,我在路边看到有卖海棠糕的,想起这是她家乡的特产,随手就买了点。只是买完之后,我不知道自己是现在就回家,还是像从前一样晃悠着消磨时间。
“先生啊,这个东西新鲜的时候最好吃,时间长了,就不好吃了。”找钱时,小贩特地关照我。
我硬着头皮回到了家,她在做饭。
“嗯……嗯,我给你买了海棠糕。下班时候,刚好看到的。”我对着在厨房里忙碌的她支支吾吾地解释着。
她很开心地走了出来,拿起一块就吃了起来。“去洗手吧,饭菜都好了。”
面对桌子上的饭菜,我心里酸酸的。
数数日子,我在外面混饭吃已经有二十多天了。她做的菜,真香。
“吃吧。”
我拿起了碗筷。
……
“慢慢吃,别噎着。来,喝碗汤。”她给我盛了一碗汤。
“这个菜挺新鲜的,吃一块。”她给我夹了一筷子。
“你最近瘦得很厉害,以后别在外面吃了,又贵又没营养,还是回家来吃吧。”
……
吃完了饭,我抢着收拾。
“算了,结婚这么久了,也没见你收拾过,还是我来吧。”
“我……”
“没事,我也收拾习惯了。你去看电视吧,我一会就收拾好了。”
我给自己沏了一杯茶,又给她沏了一杯。
她洗刷完毕,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我赶紧将沏好的水端了过去。“你想看什么节目?”我拿着遥控器问她。
“你今天怎么这么客气啊?客气得我都不习惯了。”她咯咯地笑了起来。
我不好意思地摸摸我的头。“我以前,很坏吗?”
“坏?没人说你坏啊,只是你比较懒罢了。现在咱们都离婚了,你却忘了自己的衣服要自己洗。你也不想想,每天的干净衣服,是谁给你洗的?以后,自己要学会照顾自己啊!”
“离婚……是的,我们离婚了。”我默然不再言语。
她也陷入沉默。
那晚,我们坐在一起看了三个小时的电视,没有说话,没有换台,只是我不记得自己看了什么。
三
三十天的时间很快就到了。这天,她吃完饭告诉我,她已经找好房子,等星期天就可以搬家了。我的心立即变得很空很空。
星期六很快就来了,我坐在沙发上看她来来去去地收拾东西。
屋内显得很乱,但感觉空气是静止的。我们都没有说话。她会留下什么?我心里突然很想知道。但是,我没问。
“你慢慢收拾,我出去走走。”没等她回答,我就走出了门。
屋外的天空很蓝,多像三年前放风筝的那天啊。屋外的阳光很轻,三年前是否同样温暖过我们呢?屋外的情侣很多,我们也这样甜蜜地走过三年……
“妈妈,叔叔在哭。”身边的一个小孩子叫了起来。
我擦了擦眼睛,勉强一个笑容出来,“叔叔是被沙子迷进眼了。”
我对自己笑了笑,找了一个方向随便走了下去。
一直到傍晚,我还在外面闲逛。
手机响了,是她的短信:“饭菜已做好,我们最后吃一次饭吧。”
我马上跑回家里。
房间里没有开灯。她在餐桌上点了蜡烛,菜很丰盛,还有一瓶红酒。
她穿的是结婚时我给她买的一条黑色蕾丝裙子。
“我们结婚三年了,都没在一起喝过酒。过了今晚我就走了,我们喝一次好吗?”她一边给我倒酒一边说。“干。”我举起了杯子。
我们没有再多说什么,还能说什么呢?再多的话都改变不了明天的结局。算了,不要去想了,喝酒吃菜。最好是喝醉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她离开,不是我一直期望的吗?我不是一直讨厌这个啰嗦的臭女人吗?我应该高兴啊!以后看球赛不管多晚都不会有人在我身边训斥我,叫我去睡觉了,多爽啊!我不洗脚就上床也没有人嫌我脏了,多美啊!我没有理由不开心啊!只是,为什么这酒喝在嘴里是苦涩的?
“你的衣服我都整理好放在橱子里了,内衣和袜子在床下面抽屉里,你的胃不好,以后要是一定要熬夜,记得给自己搞点东西吃。冰箱里我买了一些食品,你自己要慢慢学会做饭,不要总在外面吃。吃饭也要注意营养,别总是凑合。咱们的存折我放在床头柜里了,上面还有三万多块钱。咱们家每个月的电话费、煤气、水电费都在街角的银行交,就是这个卡,你收好,别到时候找不到。这个月给你父母汇的钱我也已经汇出去了,以后你要记得按时给他们汇钱,没事多打电话回家,爸妈都挺惦记你的。我今天给他们打了电话了,爸爸最近腿上的风湿有点厉害,上次我们给他买的药恐怕快吃完了,这个是药名和地址,你明天记得买一些寄回去。我没告诉他们我们已经离婚了,你以后有机会想好了再和他们说。不管你爸爸说你什么,记得不要让他生气。这是我给爸妈买的毛衣,你明天一起寄回去。”
她在一样一样地交待着,我希望我自己每件都能记得,但是又希望我什么都不要记得。我突然感觉自己很白痴。我在这个家里生活了三年,但是现在我却感到非常陌生。我开始害怕,我不知道我一个人是否有能力生活下去。
“这是咱们结婚的时候,妈给我的戒指。这个是你们传家的东西,我不带走了,请向妈妈说句对不起。”一枚碧绿色的翡翠戒指放在我的面前,它的光好强,让我的眼睛开始刺痛。“我带走的东西是按照我们离婚时候协商好的。”
她站了起来,四下看了看,笑了笑说,“你有什么不明白的要问吗?”
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要问呢?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我最想她留下来的时候,她却要走了。她一直说我不像个男人,我一直觉得这是她对我的侮辱。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的确不是一个男人,我像一个孩子一样肆意挥霍着她给我的幸福和安定。
“要是你没有事情要问的话,我们休息吧。今晚你睡房间我睡沙发。明天一早搬家公司的人就来搬家了,我在这多住了一个月,够麻烦你了,明早你在房间里睡,可以少打搅点。”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做,只是木然地对她点了点头,走进了房间,关上了门。
我看了一夜的天花板。
清晨的阳光照了进来。
我听到敲门声,我听到搬东西声,我听到她叫工人“轻点”。只是,我听不到自己的心跳声。
她敲了敲门,我没动。
“我走了,以后自己照顾自己。”她没有进来,隔着门声音低低地说。
我听到了关门声。
我没有再听到任何声音。
为什么我们要离婚?为什么我们要离婚?
“有空记得回来玩啊!”我听到邻居的声音。
你还是不是男人?一个声音在我心里对我吼。
你是男人,你现在去追她回来,还来得及!
我翻身下床,跑到窗边对着下面喊道:“等一下,先别走!”
我冲下了楼,我要做一个男人!
她站在车边,微笑地看着我,半晌轻轻地说:“谢谢你下来送我。”她的眼角有泪。
“你走了,我怎么办?”我抓住她的胳膊问她。
“我们已经离婚了。”
“我现在不要你走,我不能没有你。”我对着自己吼,对着她苦苦哀求。
“离婚是你提的。”
“我知道自己错了,求你原谅我一次,好不好?我求你了!”
“你是男人,怎么可以在这么多人面前哭?”她用手给我擦眼泪,她的手指好冷。
“只要你回来,我不要做男人!”
“我们在一起前后六年了,结婚后你就没再关心过我,没问过我要什么,没问过我想什么。我对你说话,你觉得唠叨;我要你安心家庭,你说我生活没有情趣。你知道吗?我和你生活三年,我也很累。我是爱你,但是你知道吗,这份爱我维持得好辛苦!”
“对不起,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我错过了很多,我不想再继续错下去。你是爱我的,爱我就不要走,好不好?”我心里好痛,为什么到最后我才说出这样的话?
“我们离婚了。你要我回来,除非你现在再次向我求婚。”她的脸上有一种奇异的神情。
“好,我求婚。我求你再次嫁给我!”我单腿跪下,向她第二次求婚。
“求婚要有玫瑰,要有戒指,你有吗?”
玫瑰!戒指!天啊,我现在到哪里找?
“我们家二丫头昨晚刚收到一束玫瑰,傻小子你快去拿。”邻居大爷冲我直叫。我又想起那个家传的翡翠戒指!
我冲上了楼,闯进邻居家,拿了那束玫瑰就出来。我回到自己的家,可是我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枚翡翠戒指!
为什么?为什么上天要如此刁难我?戒指,你到底在哪里?
我在慌忙地四处翻找,她上了楼。在她的身后,跟着一大帮看热闹的邻居。
我一把抓住了她,将玫瑰塞进她的怀里,“我找不到戒指,求你先答应我好不好?”
她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从包里拿出一个黑色的丝绒盒子。慢慢打开,一枚闪烁温润光亮的翡翠戒指端立在那里。
“对不起,我好像多拿走一样东西。”她扑到我的怀抱里笑了起来。
故事看完了,闹别扭的小情侣们也和好吧!
真心希望你们好好珍惜身边的另一半!
不要在失去了以后才后悔啊。。。
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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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三十五
开放在乳房上的玫瑰花
男人发现女人乳房上开着一朵玫瑰花是在洞房花烛夜后的第二天。那时女人正蹲在水龙头边洗衣服,男人站在一旁放水。男人一低头无意中看见了女人一颤一颤很有韵律的丰满的乳房上盛开着一朵粉红色的玫瑰花,那花就开放在乳头的一侧,火辣辣的,十分抢眼。男人起初以为看花了眼,趁女人不注意,男人将手迅速插进女人的脖子下,很温柔地摸了一下,证实是真的。
男人问女人咋回事,女人羞涩地告诉男人:“那是玫瑰痣,一下生就带下来的,如果你不喜欢,我就去医院打掉”,男人急忙说:“喜欢,喜欢,我从小就喜欢玫瑰花”。男人知道,激光可以打掉任何疤痕和痣子。
就是从那天起,男人对女人更加喜欢和爱怜。晚上在床上的时候,男人常常动情地摸着那朵玫瑰花。有时孩子般地趴在女人雪白的乳房上闻闻,闻着闻着,男人真地闻出一股淡淡的甜甜的玫瑰花的香味。男人陶醉了,男人觉得自己好幸福。在男人的眼里,女人就像那朵玫瑰花一样美丽。
因为想念那朵玫瑰花,当职员的男人一下班就往家里跑,他对那朵玫瑰花已经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男人想让女人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男人发誓一定要有所作为,决不让女人吃半点苦,受半点委屈。而每天每夜欣赏抚摸那朵玫瑰花成了男人回家的必修课。
男人在单位更加勤奋工作,因为工作成绩突出很快得到了领导的赏识,男人被提拔为科长。当了科长的男人虽然应酬很多,但男人总是想出各种办法推辞。时间一长,人们对男人的各种借口开始怀疑。渐渐的,单位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男人其实是恋老婆。单位一把手开玩笑说,老婆使了什么魔法,让你这么痴迷?何时让我一睹庐山真面目。
后来,领导还真见了男人的女人。领导觉得男人的女人不是非常漂亮,但隐隐透出一股很特别的感觉。到底是什么感觉,领导也说不清。直到有一天,领导听人说,男人的女人的乳房上开放着一朵粉红色的玫瑰花,这才恍然大悟。
出于好奇,领导不止一次想象着那朵开放在乳房上的玫瑰花该有多么美丽。想着想着,甚至产生了要抚摸一下的冲动。领导想,科长好福气。领导的脑子里因为有了那朵玫瑰花,晚上对自己的女人便用狠劲,他恨自己的女人为什么没有那么一朵好看的玫瑰花。领导的心思男人其实早就看出来了,但男人不说。
男人单位的三把手调走了,空出一个令人眼晃的位子。男人想得到这个位子。男人使出了浑身解数,但领导就是不松口。男人找了个借口让女人独自见了领导。第二天,男人就坐上了三把手的交椅。
当了三把手的男人第二天就领着女人去了一趟医院,回来女人乳房上那朵的玫瑰花就不见了踪影。并且从那夜起,男人和女人分床隔壁而眠。
男人不久成了单位的领导。每当夜深人静,男人孤零零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的时候,男人就怀念那朵玫瑰花,怀念那朵开放在隔壁女人雪一样白的乳房上的那朵粉红色的玫瑰花。想着想着,男人仿佛又闻到那股淡淡的花香,男人怎么也弄不明白,那花香里居然有一丝淡淡的苦味。
男人从此患上了失眠症。
原贴:微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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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 贝恩·血蹄:我们的先辈 (Stevie Nix)
(短篇) 维伦:预言者的功课 (Marc Hutcheson)
(短篇) 希尔瓦娜丝·风行者:黑夜之刃 (Dave Kosak)
(短篇) 瓦里安·乌瑞恩:吾父之血 (Dan Arey)
(短篇) 泰兰德·语风:信仰之种 (Valerie Watrous)
? (短篇) 加里维克斯:贸易亲王的商业机密 (Gavin Jurgens)
28 (电脑游戏) 魔兽世界:Cataclysm (BLZ)
(小说) 萨尔:龙王之暮 (Christie Golden)
(小说)狼之心(Richard A. Knaak)
(短篇)龙王的职责(Matt Burns)
(小说)吉安娜·普罗德摩尔:战争之潮 (Christie Golden)
我之前整理过一次,刚好用上了~~
刘小宝
永远的蝴蝶--------那时候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火。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白色风衣的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
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点头,把信交给她。
“谁教我们只带来一把小伞哪。”她微笑着说,一面撑起伞,准备过马路去帮我寄信。从她伞骨渗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眼镜玻璃上。
随着一阵尖锐的刹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地,飘落在湿冷的街面,好像一只夜晚的蝴蝶。
虽然是春天,好像已是深秋了。
她只是过马路去帮我寄信。这简单的动作,却要教我终生难忘了。我缓缓睁开眼,茫然站在骑楼下,眼里裹着滚烫的泪水。世上所有的车子都停下来。人潮涌向马路中央。没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这时她只离我五公尺,竟是那么遥远。更大的雨点溅在我的眼镜上,溅到我的生命里来。
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大,却是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
“妈:我打算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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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是发自杭州市宝石山下一出租房的汇款单上的简短附言,是该按摩女给家乡妹妹汇款时随手涂鸦的,令无数专业作家汗颜!
2、最短的幽默小说 《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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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恩!
男:算了?
女:别!
3、一次短篇小说大赛规定作品要涉及政治,宗教、性以及悬念。
结果得金奖的小说是这样的:上帝啊,女王怀孕了,谁干的?
4、世界最短科幻小说:
最后一个地球人坐在家里,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5、世界最短恐怖小说:
惊醒,身边躺着自己的尸体。
6、世界最短黑帮小说:
穿上马甲,别让人认出来。
7、世界最短童话:
癞蛤蟆娶到天鹅喽!
8、世界最短寓言:
蚂蚁累死了,蚁后还那么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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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妈也这么说
10、据说这篇小说表现了女性意识觉醒:
男:请你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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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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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同时涉及3大门派
2、要包含江湖门派间多年恩怨情仇,又要打破世俗伦理。
3、同时情节还要扣人心悬,大有血雨腥风呼之欲来。令人极为期待该小说之续集,同时留下n多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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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复语:恩怨情仇,血雨腥风确有,且短小精悍,n多悬念,但侠骨有余,柔情不足。虽江湖儿女,但也有柔情万种。
第3天,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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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又语:江湖儿女,柔情尽显,缠绵悱恻。但仍拘泥世俗伦理。
第4天,第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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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三思,语:打破世俗伦理之作,血雨腥风也呼之欲来,扣人心弦,悬念n多,但总是少点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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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长:"秃驴,竟敢跟贫道抢师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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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世界》
作者: 辰东
夜已深,漆黑一片,景物不可见。但山中并不宁静,猛兽咆哮,震动山河,万木摇颤,乱叶簌簌坠落。群山万壑间,洪荒猛兽横行,太古遗种出没,各种可怕的声音在黑暗中此起彼伏,直欲裂开这天地。山脉中,远远望去有一团柔和的光隐现,在这黑暗无尽的夜幕下与万山间犹如一点烛火在摇曳,随时会熄灭。
北京老刘
《编码宝典》尼尔・斯蒂芬森这部由尼尔・斯蒂芬森创作于1999年的作品讲述了一则二战期间的密码破译人员和1997年的极客之间错综复杂、环环相扣的故事。“这本书不仅很长,内容也非常丰富。它有近1000页,而且是大开本。这书一定有五十万字,”游朝凯(CharlesYu,美籍华裔作家)说道。2.《沙丘》弗兰克・赫伯特这部经典作品的是发生在一颗沙漠星球上的故事,还讲述了香料Melange所具有的力量。很难相信人们从没真的读过这本书――但是PatCadigan(Synners、DervishisDigital等书的作者)说她相信很多人“可能认为要不从电影里要不从Syfy频道的迷你剧里已经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了。”另外,很多人大概“看过”《沙丘》,读过前传和后传,但是从来没有真的阅读过原版。“不是件容易事,”Cadigan说,因为它既深厚又复杂。但如果你只读过这部杰作的外延或改编作品,你都不算真的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这是一次“必须通过阅读才能完全领略的全沉浸式的体验”。3.《万有引力之虹》托马斯・品钦后现代主义经典之作,故事背景设置在二战结束之际,其事件主要围绕德国V2火箭计划。这一个有点奇怪。我们为这篇文章联系过许多作者,因为《万有引力之虹》是一本大家都假装读过的书――然而他们都承认他们自己也没有真正读过。“我不相信有人真的读完过《万有引力之虹》。托马斯・品钦用了几十年的时间等待读者们为结尾处漂亮的螺旋式设计捧腹,而现在他开始想不明白了。我自己就读过五次开头。”PaulCornell(漫画SaucerCountry还有即将出版的小说LondonFalling的作者)说道。所以像他这样厉害的类型作者都失败了的情况下,为什么你还应该读《万有引力之虹》呢?有人说起码这书的某些部分他们可以感到相当充实地读下去。PatMurphy(TheCity,NotLongAfter和TheWildGirls的作者)提供了一些理由:“这是一部可以与詹姆斯・乔伊斯(的作品)媲美的科幻小说,曾经是普利策奖的有力竞争者,它纠缠不清而复杂万分,既出格又晦涩又离题(transgressiveandregressiveanddigressive)。1974年它一出版,随后就获得了国家图书奖,而又是IrwinCorey教授出面代品钦领奖。”另外将超常的性和V2火箭相结合,这也让PatMurphy喜欢:“我爱自己对这本书的感觉,以及它于世界的精神性(psyche)中制造混乱的潜力。”也许有天她会读完――或者也许她将坚持自己对这本书的想象。4.《基地》艾萨克・阿西莫夫这部经典的主题是哈里・谢顿以及一个伟大星际帝国的衰亡。Cornell大胆地说:“在这个混沌理论已将心理史学毁灭殆尽、而小说作品都建立在那个大观点之上的年代,《基地》变成了那种讨论的远比读过的多的经典作品。”尽管阿西莫夫的机器人故事“也许会永远保持科幻入门必读的地位。”Cadigan还是激情洋溢地提醒人们应该真正阅读一下《基地》而不是只讨论它:人们“应该读,因为它是阿西莫夫(的作品),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呢,它是将数学应用到科幻中的最天才的范例。”5.《大魔法师》苏珊娜・克拉克一部异质历史,讲述了早已消失的魔法回到了19世纪的英格兰的故事。这是一部每个人都在谈,但很多人都懒得读的作品,因为它“又大又厚”,JohnShirley说(他最近的作品是两本选集ASongCalledYouth和EverythingisBroken)。但这绝对物有所值,他接着说:“这部吸引人的、想象丰富的、伟大的奇幻作品有点像舌头和什么歪曲的东西同时贴在颊上的感觉。这也是奇幻界里出产过的最好的散文作品。然而其实它本身并不很在意奇幻这个标签,除了某种程度上是绝对富有深意的。而且还全然明白存在的荒诞性。也许有点像JamesBranchCabell。”6.《1984》乔治・奥威尔给了我们“新话”和“老大哥”的反乌托邦经典。“我觉得很多人都假装他们已经读过了奥威尔的《1984》然而实际上没有。它是如此风行于世的一个文化符号,以至于一旦有人提及它大家总会假定自己知道别人在说什么,”ChristopherMoore(Lamb、Fluke和TheStupidestAngel的作者)说道。他又接着说:在这样一种我们对信息自由和隐私做出种种假定的文化之中,我认为,《1984》的重要性比起以往更加突出。它很好读,而且在它直接而确切的文本中能感到一种真实的人性。自从它出版以来,很多反乌托邦题材的书和电影都以它为灵感来源,所以我觉得你阅读它的时候一定会觉得似曾相似。”7.最后和最先的人造星者奥拉夫・斯塔普雷顿1930年代创
Elizabeth626
微型小说又名小小说,超短篇小说,一分钟小说。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散文之 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
原贴:微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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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小说篇幅短小 所以我直接打出来了见谅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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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麻麻是社会地层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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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胡子
变色龙〔俄罗斯〕契诃夫
巡官奥楚蔑夫洛①穿着新的军大衣,手里提着一个小包,穿过市场的广场。他身后跟着一个火红头发的巡警,端着一个筛子,那上面盛满了没收来的醋栗。四下里一片寂静……广扬上一个人也没有……商店和饭馆的敞开的门口无精打采地面对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张开,就跟许多饥饿的嘴巴一样;在那些门口附近,就连一个乞丐也没有。
“好哇,你咬人,该死的东西!”奥楚蔑夫洛忽然听见了喊叫声。
“伙伴们,别放走它!这年月咬人可不行!逮住它!哎哟……哎哟!”传来了狗的尖叫声。奥楚蔑夫洛往那边一瞧,看见商人彼楚金的木柴场里跑出来一条狗,用三条腿一颠一颠地跑着,不住地回头瞧。它身后跟着追来一个人,穿着浆硬的花布衬衫和敞着怀的坎肩。他追它,身子往前一探,扑倒在地上,抓住了狗的后腿,于是又传来狗的尖叫声和人的呐喊声:“别放走它!”带着睡意的脸从商店里探出来,木柴场四周很快地聚了一群人,仿佛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一样。
“仿佛出乱子了,长官!……”巡警说。奥楚蔑夫洛把身子微微向左一转,往人群那边走去。在木柴场门口,他看见前面已经提到的那个敞开了坎肩前襟的人举起右手,把一根血淋淋的手指头伸给那群人看。在他那半醉的脸上好像出现这样的神气:“我要揭你的皮,坏蛋!”就连手指头本身也像是一面胜利的旗帜。奥楚蔑夫洛说出这人是金银匠赫留金②。闹出这场乱子的罪犯坐在人群中央的地上,前腿劈开,浑身发抖——原来是一条白毛的小猎狗,脸尖尖的,背上有块黄斑。它那含泪的眼睛流露出悲苦和恐怖的神情。
“这儿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奥楚蔑夫洛挤进人群中去,问道:“你在这儿干什么?你究竟为什么举起那根手指头?……谁在嚷?”
“长官,我好好地走我的路,没招谁没惹谁……”赫留金开口了,拿手罩在嘴上,咳嗽一下。
“我正跟密特里。密特里奇谈木柴的事儿,忽然,这个贱畜生无缘无故把这个手指头咬了一口……您得原谅我,我是做工的人……我做的是细致的活儿。这得叫他们赔我一笔钱才成,因为也许我要有一个礼拜不能用这个手指头啦……长官,就连法律上也没有那么一条,说是人受了畜生的害就该忍着……要是人人都这么给畜生乱咬一阵,那在这世界上也没个活头儿了……”
“嗯!……不错”奥楚蔑夫洛严厉地说,咳了一声,皱起眉头,“不错……这是谁家的狗?我绝不轻易放过这件事。我要拿点颜色出来给那些放出狗来到处跑的人看看!那些老爷既是不愿意遵守法令,现在也该管管他们了!等到他,那个混蛋,受了罚,拿出钱来,他才会知道放出这种狗来,放出种种的野畜生来,看有什么下场!我要好好教训他一顿!叶尔德林,”巡官对巡警说,“去调查一下,这是谁的狗,打个报告上来!这狗呢,把它弄死好了。马上去办,别拖!这多半是只疯狗……请问,这到底是谁家的狗?”
“这好像是席加洛夫将军家的狗!”人群里有人说。
“席加洛夫将军?哦……叶尔德林,替我把大衣脱下来,……真要命,天这么热!看样子多半要下雨了……只是有一件事我还不懂:它怎么咬着你的?”奥楚蔑夫洛对赫留金说,“难道它够得到你的手指头吗?它是那么小!你呢,说实在的,却长得这么魁梧!你那手指头一定是给小钉子弄破的,后来却异想天开,想得到一笔什么赔偿损失费了。你这种人啊……是出了名的!我可知道你们这些东西是什么玩意儿!”
“长官,他本来是开玩笑,把烟卷戳到它脸上去:它呢——可不肯做傻瓜,就咬了他一口……他是个荒唐的家伙,长官!” “胡说,独眼鬼!你什么也没看见,那你为什么胡说?他老人家是明白人,看得出到底谁胡说,谁像当着上帝的面一样凭良心说话……要是我说了谎,那就让调解法官③审问我好了。他的法律上说得明白,……现在大家都平等啦。不瞒您说,……我的兄弟就在当宪兵。”
“少说废话!”
“不过,这不是将军家里的狗,”……巡警深思地说,“将军家里没有这样的狗。他家的狗,全是大猎狗……”
“你拿得准吗?”
“拿得准,长官……”
“我自己也知道嘛。将军家里都是些名贵的纯种狗;这只狗呢,鬼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毛色既不好,模样也不中看……完全是个下贱胚子。谁会养这种狗?!这人的脑子上哪去啦?要是这样的狗在彼得堡或者莫斯科让人碰见,你们猜猜看,结果会怎么样?那儿的人可不来管什么法律不法律,一眨巴眼的功夫——就叫它断了气!你呢,赫留金,受了害,那我们绝不能不管……得惩戒他们一下!是时候了……”不过也说不定就是将军家的狗……“巡警把他的想法说出来,”它的脸上又没写着……前几天我在他家院子里看见过这样的一只狗。“
“没错儿,将军家的!”人群里有人说。
“哦!……叶尔德林老弟,给我穿上大衣……好像起风了……挺冷……你把这只狗带到将军家里去,问问清楚。就说这只狗是我找着,派人送上的……告诉他们别再把狗放到街上来了……说不定这是只名贵的狗;要是每个猪猡都拿烟卷戳到它的鼻子上去,那它早就毁了。狗是娇贵的动物……你这混蛋,把手放下来!不用把自己的蠢手指头伸出来!怪你自己不好!……”
“将军家的厨师来了,问他好了……喂,普洛诃尔!过来吧,老兄,上这儿来!瞧瞧这只狗……是你们家的吗?”
“瞎猜!我们那儿从来没有这样的狗!” “那就用不着白费工夫去问了,”奥楚蔑夫洛说,“这是只野狗!用不着白费工夫说空话了……既然他说这是野狗,那它就是野狗……弄死它算了。”
“这不是我们的狗,”普洛诃尔接着说,“这是将军哥哥的狗,他是前几天才到这儿来的。我们的将军不喜欢这种猎狗。他哥哥却喜欢……”
“难道他哥哥来啦!是乌拉吉米尔。伊凡尼奇吗?”奥楚蔑夫洛问,整个脸上洋溢着感动的微笑,“哎呀,天!我还不知道呢!他是上这儿来住一阵就走的吗?”
“是来住一阵的……”
“哎呀,天!……他是惦记他的兄弟了……可我还不知道呢?这么一说,就是他老人家的狗?高兴得很……把它带走吧……这小狗还不坏……怪伶俐的……一口就咬破了这家伙的手指头!哈哈哈……得了,你干什么发抖呀?呜呜……呜呜……这坏蛋生气了……好一只小狗…”普洛诃尔喊一声那只狗的名字,就带着它从木柴场走了……那群人就对赫留金哈哈大笑。
“我早晚要收拾你!”奥楚蔑夫洛向他恐吓说,裹紧大衣,接着穿过市场的广场,径自走了。注:①这个姓的意思是“疯癫的”。②这个姓的意思是“猪叫声”。③保安的法官,只管审理小案子。
作者简介
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 Антон Павлович Чехов1860~1904) 俄国小说家、戏剧家、十九世纪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短篇小说艺术大师。1860年1月29日生于罗斯托夫省塔甘罗格市。祖父是赎身农奴。父亲曾开设杂货铺,1876年破产,全家迁居莫斯科。但契诃夫只身留在塔甘罗格,靠担任家庭教师以维持生计和继续求学。1879年进莫斯科大学医学系。1884年毕业后在兹威尼哥罗德等地行医,广泛接触平民和了解生活,这对他的文学创作有良好影响。他和法国的莫泊桑,美国的欧·亨利 齐名为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写作背景
作者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一八六○~~一九○四),是十九世纪末期俄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世界闻名的短篇小说大师。选自《契诃夫短篇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
《变色龙》作于1884年,作品发表前,正是俄国民意党人刺杀亚历山大二世(1881)之后,亚历山大三世一上台,在竭力强化警察统治的同时,也搞了一些掩人耳目的法令,给残暴的专制主义蒙上一层面纱。1880年成立的治安最高委员会头目洛雷斯、麦里可夫后来当上了内务大臣,这是一个典型的两面派,人民称他为“狼嘴狐尾”。这时的警察再不是果戈理时代随意用拳头揍人的警棍了,而是打着遵守法令的官腔,干着献媚邀功的勾当。契诃夫刻画的警官奥楚蔑洛夫正是沙皇专制警察统治的化身。因此,这篇作品讽刺、揭露的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孤立的警察,是那个崇拜官爵的俄国社会,是那个穷凶极恶的沙皇专制主义。
契诃夫一生中写了几百篇中、短篇小说和许多剧本。他常常通过一些日常平凡事物,描写小市民、小官吏的自私、虚伪、庸俗的丑态,揭露腐朽反动的沙皇统治的罪恶,反映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
小说赏析
《变色龙》是契诃夫早期创作的一篇讽刺小说。在这篇著名的小说里,他以精湛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一个专横跋扈、欺下媚上、看风使舵的沙皇专制制度走狗的典型形象,具有广泛的艺术概括性。小说的名字起得十分巧妙。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作者在这里是只取其“变色”的特性,用以概括社会上的一种人。
小说的内容富有喜剧性。一只小狗咬了金银匠的手指,巡官走来断案。在断案过程中,他根据狗是或不是将军家的这一基点而不断改变自己的面孔。作者通过这样一个滑稽的故事,把讽刺的利刃对准沙皇专制制度,有力地揭露了反动政权爪牙们的无耻和丑恶。
最突出的是奥楚蔑洛夫这一人物,从他对下属、对百姓的语言中表现他的专横跋扈、作威作福;从他与达官贵人有关的人,甚至狗的语言中暴露他的阿谀奉承、卑劣无耻;从他污秽的谩骂随口喷出来揭开他貌若威严公正里面的粗俗无聊。同时,作者故意很少写他的外貌神态,令人可以想象:此人在说出这一连串令人难以启齿的语言时,竟然是脸不变色心不跳的常态,由此更突出了这一人物丑恶的嘴脸、卑劣的灵魂。
奥楚蔑洛夫在短短的几分钟内,经历了五次变化。善变是奥楚蔑洛夫的性格特征。作品以善于适应周围物体的颜色,很快地改变肤色的“变色龙”作比喻,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如果狗主是普通百姓,那么他严惩小狗,株连狗主,中饱私囊;如果狗主是将军或将军哥哥,那么他奉承拍马,邀赏请功,威吓百姓。他的谄媚权贵、欺压百姓的反动本性是永远不变的。因此,当他不断的自我否定时,他都那么自然而迅速,不知人间还有羞耻事!“变色龙”——奥楚蔑洛夫已经成为一个代名词。人们经常用“变色龙”这个代名词,来讽刺那些常常在相互对立的观点间变来变去的反动阶级代表人物。对他们说来,毫无信义原则可言。万物皆备于我,一切为我所用。他们这一伙不就是现实生活中的变色龙——奥楚蔑洛夫吗?
《变色龙》是契诃夫的许多短篇小说中脍炙人口的一篇。它没有风花雪月的景物描写,也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安排,作家在描述一个警官偶然审理一件人被狗咬的案情中,只用寥寥几笔,就极其简练、锋利地为我们勾勒出一个灵魂丑恶,面目可憎的沙皇走狗——警官奥楚蔑洛夫的形象,寄寓着一个发人深思的主题。
《变色龙》使我了解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俄国沙皇封建专制独裁统治的黑暗。理解以奥楚蔑洛夫为代表“变色龙”似的政府官员正是这种黑暗统治的产物。
人物形象分析
(一)奥楚蔑洛夫:
1专横跋扈,看风使舵的走狗形象
《变色龙》是契诃夫早期创作的一篇讽刺小说。在这篇著名的小说里,他以精湛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一个专横跋扈、欺下媚上、看风使舵的沙皇专制制度走狗的典型形象,具有广泛的艺术概括性。小说的名字起得十分巧妙。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作者在这里是只取其“变色”的特性,用以概括社会上的一种人。
小说的内容富有喜剧性。一只小狗咬了金银匠的手指,巡官走来断案。在断案过程中,他根据狗是或不是将军家的这一基点而不断改变自己的面孔。作者通过这样一个猾稽的故事,把讽刺的利刃对准沙皇专制制度,有力地揭露了反动政权爪牙们的无耻和丑恶。
2 寡廉鲜耻的典型形象
在短篇小说《变色龙》中,契诃夫通过一个富于戏剧性的街头场面,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寡廉鲜耻、欺下媚上的“变色龙”的典型形象,对沙皇政权的爪牙们的专横霸道、欺压人民、阿谀权贵、看风使舵的丑恶行径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揭露,同时也对小市民们的逆来顺受、安分守己、“顺应”现实的庸俗生活态度加以批判。
变色龙奥楚蔑洛夫是一个高度概括的典型形象,有着深刻的社会意义。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沙皇俄国,在反动势力猖獗横行,社会上一片消沉死寂的恐怖气氛下,过去那些自诩进步的资产阶级自由派,都急于去“适应”现实,拼命宣扬“规规矩矩”的生活哲学,而民粹派也已抛弃了过去的革命传统,他们实际上是妥协了。至于广大的小市民,更是软弱消极、猥琐鄙陋,满足于“和平恬静”、“奉公守法”的庸俗生活。当时社会上见风使舵、迎合现实、背叛变节之风盛行,这种痼疾是反动的社会政治条件的产物。契诃夫在短篇小说《变色龙》里,通过奥楚洛夫这个典型人物,有力地批判了这种丑恶的行为。
奥楚蔑洛夫的形象具有广泛的概括性。他是一个专横的沙皇警犬,但同时也是一个见风使舵的变色龙。作为一个沙皇政权的走狗,他具有专制、蛮横、欺凌百姓等特点。但这只是他性格的一个方面。他同时还具有趋炎附势、对弱者耀武扬威、欺下媚上、随风转舵等特点。因此他也是一个厚颜无耻的两面派。这两方面的特点构成了他的完整的性格——“变色龙”。不过,这个形象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奥楚蔑洛夫这一类沙皇警犬这一特定的范围。在当时,这一形象塑造,无疑也揭露和批判了在反动政治条件下迎合现实、转向变节的妥协派和投降派。
(二) 赫留金:在这篇小说里,作者的讽刺和揭露的锋芒,主要是对着奥楚蔑洛夫的,但是对小市民赫留金也指出了他身上的许多弱点。他粗鄙庸俗,想借小狗咬了手指头,趁机捞一把。为了这个卑鄙的目的,同时也是由于小市民的软弱本性,他对沙皇的警官毕恭毕敬,甚至曲意奉承(“他老人家是个明白人,看得出来到底谁在胡说……”),还打出了“兄弟当宪兵”这张牌。可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他发现力量不在他一边,便缩了回去。甚至当奥楚蔑洛夫骂他“猪猡”、“混蛋”时,他也不曾吭一声。他身上的奴性是很明显的。
(三)观众:作家在小说里也含蓄地点出了“观众”的局限。他们也是一些庸俗的小市民,具有愚昧、软弱、迎合强者,随风倒的特点。
(四)小猎狗在文中起到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更是利用了一种最平常的动物进行描写
1、平台作用:
契诃夫的《变色龙》描写的是警官奥楚蔑洛夫审理狗咬人的事。小说中的小猎狗无疑就是这起事件的肇事者。狗咬人算不上什么新闻,但作家正是通过这样一件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小事,来表现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即揭露沙俄专制统治下的警察制度的反动与虚伪。正是由于小猎狗的咬人,才给警官创造了一个审案的机会;才给警官的摇唇鼓舌,见风使舵,出尔反尔,趋炎附势,欺下媚上的丑陋卑劣的表演搭建了自我表现,自我暴露,自我塑造的平台;才将警官与社会底层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暴露无遗。
2、导演作用:
《变色龙》独具匠心,巧妙至极的构思,与小猎狗这一角色的设置至关重要。警官审案,当时难以认定的是这一只小猎狗的身份,而周围的人也只能是拿不定的推测。也就是说对小猎狗的身份具有暂时不确定性。正是由于对小猎狗身份的反复推测,才造成了警官在审案时对小猎狗的观点和态度发生反复变化。如果小猎狗能够像鹦鹉学舌那样直接说出自己的主人来,即使警官具有魔术般的善变本领,那他无论如何也变色不成。妙就妙在这只小猎狗只会咬人而不能开口说话,它到底是谁家的狗,其身份只能由旁人去猜断。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认为,小猎狗实际上是在借旁人之口舌在无声地导演着警官的变色“表演”。正是在小猎狗这位身份暂时不明的“导演”的导演下,小说的故事情节才得戏剧性的发展,警官的人物性格才得以层层展现,警官的变色龙形象才跃然纸上,历历在目,从而小说的主题才得以巧妙的揭示出来。
3、映衬作用:
在审案的过程中,一只小小的猎狗竟然使得身为警官的奥楚蔑洛夫忽时身冒虚汗,忽时又心生寒气。并非小猎狗具有神奇的特异生理功能,而是由于其身后蹲伏着一只更大的猎狗——席加洛夫将军等。警官对于他们只有敬畏的份,只有死死地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对于这样一只小猎狗理所当然也只有加备保护了。罚狗欺了主的傻事,警官是断然不会枉为也不敢为之的。就这点而言,警官实际上就是一只奴性十足而又十分可怜的狗。再说,警官混迹于复杂而又混浊的社会环境之中,他为了求得生存的权利和空间,也不得不以丧失自己的人格和尊严来换取苟且生存的一方空间。所以在审案过程中,他只得见“狗”行事,完全站在小猎狗的立场上为之辩护,替狗主持狗道,地地道道地成为了一只沙俄专制统治阶级豢养的忠实走狗。狗审狗案,狗狗相卫,其结果当然是狗胜人败,不足为怪。警官和小猎狗分别担任狗案中的主审和被审的角色,共同表演了一场滑稽闹剧,可谓二狗同台,相映成趣。
语言特色:
1 用人物自己的话讽刺自己
小说《变色龙》用奥楚蔑洛夫的话讽刺奥楚蔑洛夫自己。在不知道是谁的狗的时候,奥楚蔑洛夫说:“这多半是条疯狗”;有人说是将军家的狗的时候,奥楚蔑洛夫说:“说不定这是条名贵的狗”。巡警说这不是将军家的狗时,奥楚蔑洛夫说:“将军家里都是些名贵的、纯种的狗;这条狗呢,鬼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毛色既不好,模样也不中看,完全是个下贱胚子”;巡警又说说不定这就是将军家的狗时,他说:“你把这条狗带到将军家里去,问问清楚。就说这狗是我找着,派人送去的……狗是娇贵的动物”;当厨师说不是将军家的狗时,奥楚蔑洛夫说:“这是条野狗,弄死它算了”;厨师证实是将军哥哥的狗时,他又说:“呜呜……呜呜……这坏蛋生气了……好一条小狗……”。
不仅如此,作者还为奥楚蔑洛夫精心设计了美化自己、炫耀自己的语言来嘲讽、奚落奥楚蔑洛夫自己。
在故事的开始,奥楚蔑洛夫挤进人群,大声嚷嚷道:“这儿到底出了什么事?”“你在这儿干什么?你究竟为什么举着那个手指头?……谁在嚷?”一个小小的警官,摆出大官的架势,好不令人发笑!
“ 他哥哥来啦?是乌拉吉米尔·伊凡尼奇吗?”“哎呀,天!我还不知道呢!他是上这儿来住一阵就走吗?”垂涎欲滴,极力抬高自己的身价,仿佛他与将军是至亲好友一般,不然他怎么对将军、将军的哥哥这般清楚呢?其实,那个将军知道奥楚蔑洛夫是老几。在将军的眼里,他恐怕连那个小猎狗也不如啊!听着奥楚蔑洛夫不知羞耻的这些话,我们会从鼻孔里发出笑声来。
2.生动的对话
“言者心之声”。按着生活逻辑,把对话写的符合各样人物的阶级地位和性格特征,这是刻划人物,展示他们内心世界的重要手段。契诃夫是中外闻名的文学语言大师。他的《变色龙》不在人物外貌的描绘和景物的铺陈上见长,而主要是以人物对话的生动取胜的。作家的独到之处,是能深入到人物的内心;而内心世界的显示,又决不依仗作家的声明,却是用人物对话,让他自己去表露。我们试看这几句话:“你把这条狗带到将军家里去,问问清楚。就说这条狗是我找着,派人送上的……”这里警官的言外之意,无须多加发明,不是就能猜想得到的吗?!契诃夫只用三言两语,就使一个内心世界卑鄙肮脏,奴气十足的走狗形象,跃然呈现在我们眼前。请再看,警官在厨师证实小狗是将军哥哥的时候,又是这样说:“哎呀,天……他是惦记他的兄弟了……可我还不知道呢!这么说,这是他老人家的狗?高兴得很……”对话是这样平平常常,却又显得多么生动、犀利。它不是入木三分地把一个善于自我解嘲,善用甜言蜜语、善作拍马奉承的走狗形象,活脱脱地表现出来了吗?!
3 以语言表现人物的个性
以语言描写表现人物的个性是本文写作上的显著特点。最突出的是奥楚蔑洛夫这一人物,从他对下属、对百姓的语言中表现他的专横跋扈、作威作福;从他与达官贵人有关的人,甚至狗的语言中暴露他的阿谀奉承、卑劣无耻;从他污秽的谩骂随口喷出来揭开他貌若威严公正里面的粗俗无聊。同时,作者故意很少写他的外貌神态,令人可以想象:此人在说出这一连串令人难以启齿的语言时,竟然是脸不变色心不跳的常态,由此更突出了这一人物丑恶的嘴脸、卑劣的灵魂。
4. 个性化的语言
个性化的语言是表现人物性格的重要手段。《变色龙》中的人物语言是高度个性化的。“变色龙”奥楚蔑洛夫是个沙皇警犬,因此他的语言具有骄横和谄上欺下的特点。他对老百姓大逞威风,专横跋扈,对大官僚则奴颜婢膝、趋炎附势。在这两种特点的统一中表现出他的厚颜无耻。赫留金的语言也是个性化的。他既是一个庸俗的小市民,又是一个有所恳求的“小人物”。他的语言完全符合他的性格。他向巡官申诉的那一段著名的话,是相当出色的,形象地反映出他的粗俗鄙陋、虚荣夸张、逢迎官长和想趁机捞一把的特点,这一段申诉和下面一段辩词(骂“独眼鬼”那一段),把这个小市民的性格活龙活现地表现出来了。
细节描写对于刻画人物的作用
小说曾四次写奥楚蔑洛夫身上的那件军大衣,这些细节描写深刻地揭露了人物的性格特征,鲜明地表现了主题。
小说一开始,作者就把这件具有象征意义的道具和它的主人一下子推到读者面前。新的军大衣是沙皇警犬的特殊标志,也是他装腔作势,用以吓人的工具。作者以“军大衣”这一服装,交代了奥楚蔑洛夫的身份。
第二次写军大衣是在奥楚蔑洛夫听到有人说“这好像是席加洛夫将军家的狗”以后“把大衣脱下来”,他脱大衣不是因为天气热,而是“判”错了狗,急得他浑身冒汗。脱大衣的动作,既揭示了他猛吃一惊,浑身燥热的胆怯心理,也表现了他借此为自己变色争取时间以便转风使舵的狡猾。这一“脱”,形象地勾勒出了这个狐假虎威,欺下媚上的沙皇走卒的丑恶心灵。
当他训了赫留金一顿,忽听巡警说不是将军家的狗时,又立刻抖起威风。可又有人说:“没错儿,将军家的!”这时他大惊失色:“……给我穿上大衣吧,……挺冷……”这是第三次写他的军大衣。这里穿大衣则是心冷胆寒的表现,以遮掩他刚才辱骂了将军而心中更深一层的胆怯,并进而为再次变色作准备罢了。这里的一“脱”一“穿”,热而又冷,把奥楚蔑洛夫凌弱畏强、看风使舵的丑态暴露无遗。
结尾,他训了一通赫留金后,“裹紧大衣……径自走了。”这里第四次写军大衣。既形象而又逼真的刻画这条变色龙出尽洋相之后,又恢复了他奴才兼走狗的常态,继续去耀武扬威,逞凶霸道去了。
总之,作品通过对奥楚蔑洛夫军大衣穿而又脱,脱而又穿,这四个细节的描绘,淋漓尽致地勾画出变色过程中的丑态,以及他卑劣的心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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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6 下午 02:41:37
微型小说写作技巧
微型小说又名小小说,超短篇小说,一分钟小说。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
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
散文之 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阿·托尔斯泰认为:“小小说是训练作家
最好的学校。”
日本作家星新一指出:“很久以前就存在着类似超短篇小说的作品。……但是,超短
篇小说 这个名字的正式出现,是源于美国。”多数人推崇美国作家欧·亨利(1862—1910)
是创始人。他的近三百篇作品,情节生动,笔调幽默。其中《麦琪的礼物》脍灸人口。可以
这么说,超短篇小说具有立意新颖、情节严谨、结局新奇三要素。即在 1500 字以内,要概 括
出普通小说应具有的一切。也可以说,微型小说是一种敏感,从一个点、一个画面、一个对
比、一声赞叹、一瞬间之中,捕捉住了小说——一种智慧、一种美、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
一种新鲜的思想。
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追求的目标是四个字:微、新、密、奇。
一、微。
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因此,构思和行文时必须注意字句的 凝炼,
不允许作品中有赘词冗句。如马克·吐温的丈夫支出帐本中的一页。全文只有七行字,
却具有长篇小说的全部情节。
二、新。
指的是立意新颖,风格清新。星新一写作一分钟小说,就极力追求“新”。他写道:“有
些评论家把我的小说与美国的超短篇小说(Short-Short)混为一谈,这是不妥当的。 我
是受了美国超短篇小说的影响。但是没有完全依靠,而是发挥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技巧。我
的小说强调一个‘新’字,给读者以新题材、新知识,甚至让他们感到惊讶! ” (星新一一
分钟小说选)为此,他常常借助于童话、寓言、科幻、推理等手法,通过非现实的题材或
现实题材的非现实笔法,反映他在现实生活中的独特的感觉,表现清新的主题,如他的保
修。 当然,微型小说的立意和其它形式的小说作品一样,有时并不是一眼能看出的,有
时主题并 非一个,是多元化的,这都是可以的。例如美国著名科幻作家弗里蒂克·布朗写
的一篇被称 为世界上最短的科学幻想小说:“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
然响起了敲门声……”就写得十分别致而耐人寻味。
三、密。
指的是结构严密。微型小说的作者在结构上,应力求时间、场所、人物都尽可 能地压
缩、集中,使作品结构简练、精巧,如同微雕工艺品那样。因此,特别要在选材、剪裁和布
局上下功夫。
四、奇。
指的是结尾要新奇巧妙,出人意料。微型小说的特点多半在于一个“奇”字。 中外作
家的许多优秀作品就常在结尾处使人拍案叫绝。如邵宝健的永远的门的结尾就出人意料。今日杂谈
原贴:微型科幻小说
dhidong
区别
黑沉沉的太空间,两位以粒子形态生存的信息人(男女老幼之分此时已毫无意义)正在对话:“约
翰,最近8万年来,你老是在冥思苦想什么呢?”,
“其实,自我诞生的50万年来,我一直在想的只有一个问题,我们现在和那些无生命感觉的射线
、星光、流星、行星残骸又有什么区别呢?”。
“是啊,我也认为,我们地球人类的老祖宗肯定是在哪儿搞错了。”
“唉!我看我们的老祖先当年是走火入魔了,他们忘记了过犹不及的自然哲理,他们忘记了人类与
宇宙相比时必然存在的某些局限性,他们狂妄地要向这种局限性挑战——要实现个人永生之梦,要实现
宇宙遨游之梦,而这种挑战有可能取胜的唯一途径是将自己的身体彻底信息化——也就是分解化、粒子
化,记得吗?经过90万代人的不懈努力,老祖先获得了初步成功,即实现了人体的非躯干化。”
“我当然还记得那一段可敬但可悲的人类历史,老祖宗出于对自身完善永无止境的追求,渐渐用新
型高科技材料替换掉了易断拆的骨髂、易腐烂的肌肉、易损坏的许多器官。他们在一代代新型材料的支
撑下,全身的零部件越来越非人工化了,其肉体(?)生命越来越顽强,越来越不怕刀砍、火烧、溺水
、电击……”
“是的,人类最后替换的是大脑,因为每个人只有一个大脑,每个人的大脑又具有不可替代性,另
外也大脑物质呈软体状,经受不住打击,所以才最后替换。替换大脑前,还经历了几个漫长的阶段,先
是让大脑体积膨胀,相应是让躯干缩小(人类劳动、生活、体育与娱乐的全电脑化、全自动化、全思维
化、全精神化的实现,使人躯体的作用越来越小,几近于零),乃至最后缩小成了消失,人类只剩下一
个硕大的头颅了,以往科幻小说中描绘过的古怪情景终于出现了。”
“可惜老祖先仍未能迷途知返,沉浸在喜悦中的他们又匆匆对自身仅存的头部下手了。他们通过深
入的研究表明,大脑除了收集和处理各种信息外,并没有其他什么用处,大脑不过是一个信息处理软件
而已,穷根究底,这软件不过是一些有规律地排列组合的基本粒子,只要记住了这些粒子们的型号、规
格、数量及组合规则,易被流星击碎的、使人类在太空中的自由飞行速度无法达到或超过光速的硬体化
的脑袋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就该退出人类历史的舞台了。”
“又经过了几百万年的努力,老祖先们再一次获得了空前绝后的成功,人类也随之进入了自己的终
极的巅峰阶段——信息人阶段。对无形无体无色无味的信息人来说,森林、花园、楼房、汽车、飞船、
食品之类的物体是什么意义也没有的,于是,地球渐渐荒芜了,人类引以为自豪的科技、经济成果渐渐
朽烂毁化了,原始状态的风光又回来了——大自然在地球上走完了一次长达几十亿年的大轮回。”
“信息人的生活不是在地球上而在太空中,它们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的裸体(?)穿越一个又一
个距离以百万千万光年计的星球、星团、星云、星系,它们在这种无穷尽的时空漂游中唯一所享受的欢
乐和愉快,只是纯粹思维中的、精神中的欢乐和愉快……直到对这种欢愉的厌倦开始出现。”
“现在怎么办?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啊!”
“我认为,所有信息人应该团结起来,从宇宙的各个方位不停地向最老的老祖先——即电脑时代的
老祖先发出一束束超光速的强烈信息,劝他们不要对人体——特别是对人的大脑——这一宇宙最精密微
妙的物质建构乱动手术……”
“但这劝阻一旦成功,我们不都会顿时消失了吗?”
“可是,尼娜,我们这样活着——不死不生、似死似生、假死假生地活在茫茫无涯的太空中,和充
斥宇宙的无机物到底有何区别呢?我们每个人活100万年的价值还比不上那些有手有脚有头的老祖先
只活几十年的价值,因为照这样下去,无论再过多少亿万年,我们中也产生不了一位能与秦始皇、亚历
山大、莎士比亚、牛顿、贝多芬、普希金相提并论的人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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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渊藤薰
小木小伊
答案
安大哥
幸福单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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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ooey祝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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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雪有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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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陀铃
卢佛尔博物馆奇闻[英]柯南·道尔巴恩豪斯效应的报告[美]库尔特·冯内古特雾中山传奇[中]刘兴诗魔村[美]艾弗雷德·埃尔登·范·沃格特寄生物[奥]赫伯特·W·弗兰克
低调的阿峰
弓箭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