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约了可以加V,可以赚钱,不签也没什么关系
2.签约一般没有标准,加V才有标准
3.未成年人一般需要监护人同意以及需要监护人的身份证
4.是的
5.还好,不错
PS:xxx填书名
一滴水里的海洋
1.签约了可以加V,可以赚钱,不签也没什么关系
2.签约一般没有标准,加V才有标准
3.未成年人一般需要监护人同意以及需要监护人的身份证
4.是的
5.还好,不错
PS:xxx填书名
昕昕小鱼
现在的小说平台,只要签约了,基本小说的版权全归平台所有,你只有署名权。就好比你生了个娃,你把娃给了别人,那娃不再是你的了,你想去探望都要对方同意。
想要版权就实体书出版,干吗要去签约呢?现在的时代变了,小说VIP付费模式都行不通,现在起点要被腾讯取缔了,原团队出走,原因是原团队坚持小说VIP收费模式,而腾讯一定要实行小说免费模式,双方意见不合,于是就分道扬镳了。现在的免费小说网站大行其道,VIP收费模式行不通了。看的人少,那些签约的作者就更别想从VIP章节赚到很多的钱了。
时代变了,十年后又要大变样。现在的彩色电纸书开始慢慢崛起,以后是电子书的天下,以后作者自己卖书更容易。例如美国亚马逊就卖电子书,作者自己写书自己排版自己放亚马逊上卖,价格自己定,网站抽三成,自己得七成,卖的钱全是自己的,书的版权也全是自己的。
原贴:小说签约后版权属于谁?
快过期的草莓s
不行!起点的A签包括无线,另外,起点不黑无线,至少17K的无线我拿到手了,起点的无线我也拿到手了。起点上无线,一般是上架后三个月,百万字左右的时候,然后发无线稿酬,是在上无线后半年开始发放。
黑无线的事情,只有逐浪似乎才做,其他比较有名气的网站,似乎都没有做过……
原贴:网络小说签约问题
浅浅Vera
在起点选择首发,然后去其他网站再发,估计是违背合约的,但是可以建议你去移动阅读平台发表,因为作品分不同的版权,我刚开始也不知道,但和一家公司签约之后我的责编告诉我很多,对我很好,每个版权是赚钱的新渠道,所以你要小心,只签一个版权就行,把版权拆分开签署这样是对咱们自己的保证,无线版权推荐你去掌读天下,我自己就在那,加油吧!
原贴:网络小说签约问题
!!糖~~~`
一、网站转载的文章是否拥有著作权
作品都享有著作权,而著作权的所有人为该作品的作者。那么,何谓“作品”?网站转载的文章属于“作品”吗?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条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
所以,结论很清楚,网站上转载的文章作为纸媒体文字作品的数字化形式,是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仍为该文字作品的作者。
二、网站是否可以转载已在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或者其他网站上发表的文章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最高院解释也规定“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根据最高院解释的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
换句话说,在网站上转载别人作品,在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时才是合法的:
1、著作权人或受著作权人委托的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做不得转载、摘编文章的声明;
2、支付报酬、注明出处。
否则,就是是侵权行为。
另外, 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不需要支付作者稿酬,但需要标明作者、出处等信息。现在的问题是:又有几个网站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网站转载的目的总是为了借助其他网站的文章来丰富自己网站的内容,从而吸引更多人访问,或多或少带有商业目的。
三、网站转载文章的稿费标准及发放问题
关于稿费标准问题,可参照国家版权局1999年4月发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报刊刊载作品,未与著作权人约定付酬标准的,应按每千字不低于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至于稿费发放的问题,一般应由网站与著作权人联系以汇寄稿费;无法联系上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地址不明的,可参照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规定,在一个月内将报酬寄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代为收转。到期不按规定寄送的,每迟付一月,加付应付报酬5%的滞付费。
四、网站是否可以禁止其他网站转载自己网站上发表的作品
见到很多网站在首页上标注版权声明:“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这种声明有效吗?网 站 是否可以禁止其他网站转载自己网站上发表的作品?
根据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网站间相互有转载、摘编的权利,对于网站内各篇文章的转载权,仍归原作者,只要转载、摘编的网站注明文章出处、支付作者稿费,就合法获得转载权。
禁止网站转载自己作品的权利在著作权人,因此,“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的告示一般来说是无效的,除非网站得到了作者的授权委托。
原贴:网络小说版权
ωō→儍孩ル
这个倒好像不用解约的,当然你书都有出版社相中出版了,肯定写的不错,网站又怎么可能放过你这个香馍馍,绝对不会愿意跟你解约的,你肯定是受制于人(谁叫俺们当初签了卖身契呢╮(╯▽╰)╭)
你要把这个问题跟你编辑商量的,然后网站肯定也会去审核这家出版社,因为签约的时候,俺们已经把乱七八糟的权都赋予给了网站,他们要所谓的全权负责,说白了,就是分一杯羹,即便这出版社是你自己联系的,他们还是会以“主人翁”的态度去“全权”负责相关事宜。
总之一句话,他们是不会愿意跟你解约的,你出版的话,他们要从你的稿费中抽取一部分,还是比较霸王的啦
原贴:有关网络小说签约的问题
CAsquirrel
最好不要 我也在潇湘书院发过文
相比较而言 潇湘书院比较正规 比较庞大 只要努力写 会得到较高的人气如果写得好的话 还会签约 拿到稿费 也会有更多机会出版
新小说吧 人流量少 点击率的水分居多 而且不是很正规 一旦签约 遇到问题引起纠纷的话 不好解决 况且签约 还会付一定的法律责任
还是潇湘书院比较好
原贴:网络小说签约问题
粉水晶pie
和网站签约之后,版权就属于网站了,这一点上所有网站都一样。
版权还能在自己手上的,那一定是在新作发表的时候填写的作品信息,选择出版以及非出版权利都不给网站,普通发表。
原贴:小说签约后版权属于谁?
恵子老阿嬷
现在的小说平台,只要签约了,基本小说的版权全归平台所有,你只有署名权。就好比你生了个娃,你把娃给了别人,那娃不再是你的了,你想去探望都要对方同意。
想要版权就实体书出版,干吗要去签约呢?现在的时代变了,小说VIP付费模式都行不通,现在起点要被腾讯取缔了,原团队出走,原因是原团队坚持小说VIP收费模式,而腾讯一定要实行小说免费模式,双方意见不合,于是就分道扬镳了。现在的免费小说网站大行其道,VIP收费模式行不通了。看的人少,那些签约的作者就更别想从VIP章节赚到很多的钱了。
时代变了,十年后又要大变样。现在的彩色电纸书开始慢慢崛起,以后是电子书的天下,以后作者自己卖书更容易。例如美国亚马逊就卖电子书,作者自己写书自己排版自己放亚马逊上卖,价格自己定,网站抽三成,自己得七成,卖的钱全是自己的,书的版权也全是自己的。
原贴:小说签约以后版权属于谁?
天易卦
版权当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证明小说是你自己写的,那么版权自然就是你的,这个不需要证明。你爱怎样怎样。
但如果你跟书站签了VIP协议的话,那个限制就多了。现在各个书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条约,没办法,网络写手都是弱视群体,
一般书站的签约有买断签约,有分成签约。
买断签约是指书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买断你的作品版权,你就只负责写就是了。所有版权都归起点,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灯》,他签的就是这种约。虽然《鬼吹灯》又是改编漫画,又是简体繁体出版,又是要改编影视,都是起点唱主角,起点授权出版的,起点授权改编的。大头利益都让起点占了,作者只有点提成。
再一个分成签约,就是作品进了VIP,按照VIP的订阅数获得酬劳。根据那个协议,你的什么什么版权起点都有优先权,比如你的书想出版简体,那么你要先问起点,起点要给你这书介绍出版不,起点说不,那么你才能自己跟别的出版社谈。起点在这里面起个中间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编影视什么的,得先问起点,起点主要是要从里面扣点油水,不然它凭着你签了的霸王协议是可以把你事搞黄的。
出版社找上来,得跟你谈,你也得跟你的责编说声。起点只给了你你写的VIP订阅得到的收入,又没把出钱买断你的作品,凭什么得到出版的利益。一般好书的话,起点会自己运作找出版社帮你出版,他中间得点利益。如果他没能力这样做的话,自己找来的出版社,他一般会要求出版封面得打上他起点书系的名字。所以你去看书店里的正版的网络小说,它上面往往打有什么起点中文,幻剑书盟或者红袖晋江什么的标志。但可能它并不是起点给出版的。
后面附上起点的签约协议,很霸王呀。不过也不要害怕,如果你不是什么大红大紫的作者的话,它也不会那么压榨你,当然你也没那么多剩余价值给它压榨。
甲方_______(著作权人)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乙方: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楼西104室
作品名称:________(以下简称签约作品)
作者署名:______(笔名)
为了使原创文学能继续持续发展,是作者与读者能够得到更好的创作环境和读书交流环境,为色促使更优秀的原创文学作品的大量出现,甲乙双方就签约作品所有版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将签约作品在全球范围内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成权以外的所有权力独家授权授予乙方,包括但不限如下
1: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版发行中文,简,繁体文字的专有使用权.
2: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中文,简,繁体文字的专有使用权(除台湾地区外)
3: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外文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4: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外文版本的专有使用权.
5: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修订本,节选本,缩编本,缩印本,图画本的专有使用权.
6: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修订本,节选本,缩编本,缩印本,图画本的专有使用权.
7:影视作品的改编播映权.
8:戏剧,戏曲的改编上演权.
9:报纸,杂志的刊载,转载权.
10:游戏作品的改编制作权
11:广播权
12:电子出版权(包括但不限于简体和繁体中文版本签约作品的网络连载发布,电子光盘,电子书下载,手机阅读,多媒体数码发布等形式.)
第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签约作品完成后六年止.本条中的‘签约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全部写完,包括作品的正传,前传,后转及外传和相关主角人物后续发展作品.
第三条甲方保证,签约作品系甲方独立创作,不抄袭乙方或第三人作品,不侵害乙方获第三人的著作权,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没有违反著作权法,出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3)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器官,破坏民族团结;
5)泄露国家机密
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7)误入或者诽谤他人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签约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及其他民事权利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中止合同.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第一条授予一方的权利,也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果违反,乙方有权要求紧急赔偿并中止合同,一方有权将本协议或部分权力转移给第三方
第条协议有效期内,协议中第一条授权标的物遭受第三方害时,若一方采取法律等行动维护一方或者双方的权益,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对方
第八条协议有效期内,为宣传,促销甲方的作品,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签约作品的部分内容在媒体上进行宣传,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他费用
第九条甲方在协议有效期间使乙方专书作者,乙方对其除了签约作品外以甲方为著作权人的作品拥有优先签约权
1.甲方欲出版处签约作品之外其他作品,需提交给乙方,给予一方一个月的优先签约考虑时间(以甲方收到作品之日算起的一个月为准.)
2,乙方需在上述一个月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统治的方式告知乙方的决定结果,如果乙方决定为甲方出版作品,则以方保证按现有签约协议与甲方进行签约,此作品出版权即为乙方独家拥有
3,一旦乙方一个月的有限出版权考虑时间一过,乙方决定不为甲方出版此作品,乙方即失去了对作品拥有有限出版权的六个月
4,甲方在此六个月期间有权与其它出版商签订出版协议,如果加方未能在六个月内完成该作品的出版协议签订,则该作品的有限出版权又回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按以下方式及标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1,图书简体出版
版税制:图书定价X5%(版税率)X印数(千册为单位)
保底10000册。
2图书繁体出版
版税制:图书定价X____%(版税率)X印数(以千册为单位)
保底1000册
3电子出版
根据每篇文字数量按一方所属起点中文网网站VIP会员订阅次数获得起点币,每千字内容稿酬为1起点币/篇/次(起点币按1:1兑换人民币,1起点币相当于1分钱人民币)千字以下的章节忽略不计
举例说明:假设签约作品的一个章节(5200字),乙方赴非会员订阅次数共计3000次,则甲方该章节所获得稿酬为:
3000X5X0.01=150元(200字不满千字忽略不计)
如签约作品总字数为50万字,并一直保持此订阅数,则甲方所获签约作品的稿酬为15000元
3乙方行使甲方授权的第三,四,,八,十项改编权时,应支付给甲方因行使该权利获得报酬20%金额
4除支付上述稿酬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款项,即使乙方以甲方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签约作品 第十一条(这条我不说了,将的是如何支付稿酬,就挑一个重要的说一下。)
3)电子出版
签约作品发布后,在下一个月5日以方进行签约作品上月的销售订阅数结算,统计出汇款具体稿酬金额,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网站上查询,乙方网站提供查询销售之功能。
其他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条款,还是捡最重要的跟大家说下。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机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和信息。因为对方行为,使另一方遭受名誉或者利益方面的损失,则受损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八条双方中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各项条款,因此让对方权益受损时,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一万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双方同意印本协议涉讼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海岛乐乐
你又没签约。。。你违约个P啊?起点在十万字的时候是可以申请签约的,你可以申请试试看,晋江居然不上榜单,那多悲催啊,签约不就是为了能够被推荐的吗?起点只要签约都有推荐,作者自己斟酌吧!不过要选定一个网站长期坚持下去才是王道不要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没有一步登天的事情,你希望大家来看,那么也得你的文出名是不是?不然谁看啊!
原贴:网络小说签约问题
mancy
你好!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该小说的版权还是你的。因为对方没有付给你稿费,这表示该交易未能达成。但是,如果按照合同条款,可能会涉及因一方原因导致双方未能达成这笔交易,那么就可能引起经济赔偿等纠纷。但版权毫无疑问还是你的。自己可以多熟悉著作权法,当然也可多咨询他人。
刘小主
现在的小说平台,只要签约了,基本小说的版权全归平台所有,你只有署名权。就好比你生了个娃,你把娃给了别人,那娃不再是你的了,你想去探望都要对方同意。
想要版权就实体书出版,干吗要去签约呢?现在的时代变了,小说VIP付费模式都行不通,现在起点要被腾讯取缔了,原团队出走,原因是原团队坚持小说VIP收费模式,而腾讯一定要实行小说免费模式,双方意见不合,于是就分道扬镳了。现在的免费小说网站大行其道,VIP收费模式行不通了。看的人少,那些签约的作者就更别想从VIP章节赚到很多的钱了。【摘要】
小说签约后版权属于谁?【提问】
原贴:小说签约后版权属于谁?
凉薄者人心ye
版权当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证明小说是你自己写的,那么版权自然就是你的,这个不需要证明。你爱怎样怎样。
但如果你跟书站签了VIP协议的话,那个限制就多了。现在各个书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条约,没办法,网络写手都是弱视群体,
一般书站的签约有买断签约,有分成签约。
买断签约是指书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买断你的作品版权,你就只负责写就是了。所有版权都归起点,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灯》,他签的就是这种约。虽然《鬼吹灯》又是改编漫画,又是简体繁体出版,又是要改编影视,都是起点唱主角,起点授权出版的,起点授权改编的。大头利益都让起点占了,作者只有点提成。
再一个分成签约,就是作品进了VIP,按照VIP的订阅数获得酬劳。根据那个协议,你的什么什么版权起点都有优先权,比如你的书想出版简体,那么你要先问起点,起点要给你这书介绍出版不,起点说不,那么你才能自己跟别的出版社谈。起点在这里面起个中间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编影视什么的,得先问起点,起点主要是要从里面扣点油水,不然它凭着你签了的霸王协议是可以把你事搞黄的。
一碌竹
现在大多数网站都是签约就只能在这个网站发了,不签约你在这个网站发书都没有人能看到,不过目前有个爱文者,好像不一样,签约也没啥限制,不收版权,全都归作者,网站随便发,也能有收入,也能有推荐,还挺好的,别的网站也去过,没什么太友好。
Saku
1、不会违约的
2、如果不是为了挣钱,能在起点签约的话最好。起点流量大,但是如果只是驻站的话还不如去晋江签约。毕竟签约和驻站是不能比的。你如果签约了也可以再别的站驻站发文,只要以后不是首发,就没关系的。
亲,若有问题可以继续提问哦
对于补充内容:
不是编辑喜不喜欢你的文,而是看你文的数据,比如收藏和字数和点击的比例等等,签约也是需要一定字数的,而且起点签约的确有一点困难,尤其是起点主站。
小编有很多含义的,只有责编才是有用的,有很多外站的网编在各个网站拉人,只不能算是正式的编辑,如果他说你的文好也是不一定的,说不定他看也没看过。
原贴:网络小说签约问题
行星饭的亲故
签约:是你和网站签订终身或其中一本小说的电子稿版权,现在的小说网站一般都是一本本签的,不会要求终身。签约之后你还可以在其它网站发文,但必须比签约的网站滞后三个章节,签约前在其它网站发文也没关系,但必须保证你入V后的章节没有公开过。小说不入V是不会催文的,完结后开新文也是自由的。
入V:入V后如无特殊状况必须保持更新,否则要向你的负责编辑请假。入V后会有作者基本稿酬,这个视每个网站不同的情况而定,你还可以在读者订阅上取得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盈利。完结后是否开新文是自由的。只要不是很过分,一般不会被退,就算退了,你的下一本作品还是可以申请入V的。
稿酬:不入V的没有稿酬。
上架:上架就是入V。
一般来说网络小说的出版渠道有两条,要么与网站签约让他们联系,要么就是自己联系:
大陆的出版方面只是少数作者考虑,因为大陆的政策以及给出的价格方面一般不能让作者满意。
台湾出版这个时候就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台湾对禁书的规定比较少,有的问题和选材只有在台湾才能出版,且台湾出版社的价格相对较高。
网络小说:依托网络基础平台,由网络作家发表的小说。它是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兴小说类型。
阿may
签约的话,你的小说只能在这个网站更新,不能去其它网站更新,如果这样的话,你的利益此网站就会给你取消掉,而且会罚款,执行度如何不太清楚。
不签约,你可以在这个网站发布,也可以在其它网站发布,哪个网站(包括起点)也对你无可奈何的
朱壮壮
很多写小说的都说保证能写完,但真正能写完的没几个。
就算真的可以写完,又有哪个读者会忍受一天只有3000字左右的文章。而且你是有时间才写,没时间就不写。
这样的话,读者肯定不会对你的书感兴趣。因为那样太闹心了是吧。
所以,你要是想写,就保证每天最少5000字的更新,而且是定时定量。
新浪的签约确实是很慢,不知道是编辑人手不够还是本身办事效率跟不上。
如果是言情小说,我建议你去红袖添香,因为那里女性读者比较多,言情小说比较受重视。
再回答你的问题。
1.逐浪和世纪的签约条件好像比较低,但死的也快。
2.没有网站可以,如果你想更多人看,又不签约,那你只能自行宣传了。
3.这个问题我在上面也说过了,红袖添香比较适合你。因为那里是言情小说的聚集地。
三国杀烈天
1.签约了后上架可能有钱收,出版的几率也大些,但是不代表签约了就有钱收,要上架才行。不签也没有什么,没稿费罢了。
2.新浪的签约标准不是挺高的,3W的字也可以了,不过要审核签约的,如果你想要了解一下具体内容,我手上正好有一份新浪的合约,你可以找我要。
3.你没有身份证可以借其他人的身份证,例如你老爸老妈。
4.签约后,你签约的那部书VIP部分只能在新浪网发,但是其他没有签约的作品可以到处发,不受限制。
5新浪的读者比较少,而且订阅VIP那费用太高了,上架难度大,所以我也不签新浪的,如果你想签的话也可以。
xxx是写你的书名
以后发表的作品随便你在哪发,因为你签的约不是签你这个作者,而是签你写的那本书。
AuroraLin
签约之后,版权就属于网站了。根据当时的合同分析,版权的重点是约定时间年限和授权范围。小说的版权根据合同归平台所有,你只有署名权。在跟网站签约时合同中所提到的版权,通常包括出版(电子、实体,实体又包括简体和繁体)、有声读物改编、影视改编、游戏改编以及其他衍生版权等。
扩展资料:
版权,在我国也称著作权。据百科上的解释,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跟一家网站签约之前确认,你要确定签约的作品没有跟其他网站签约,否则属于合约欺诈。
原贴:小说签约后版权属于谁?
小鹰
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来判断,但是通常情况下都属于网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摘要】
小说签约后版权属于谁?【提问】
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来判断,但是通常情况下都属于网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回答】
作者入狱之后小说还可以正常出版和影视化吗【提问】
可以啊但是要看合同有没有写需要原作者同意之类的【回答】
原贴:小说签约后版权属于谁?
wimisroom
可能是他那需要人气~但是我估计可能是看好你的作品了~
如果对自己的作品有信心的话在坚持坚持~
要是你是新作者的话我看那还是签的话比较好、·
对自己也是个鼓励~也代表别人对你的认同~
加油~
你的作品我在看~血色蔷薇夜~你要是新作者的话已经写的不错了~
要是老作者 文笔方面还要加强~多看看审美的小说~对你有帮助~
在说一遍 加油~
原贴:网络小说签约问题
子林
不算是骗局,你可以看合同上的地址看是否和网站刊登出来的一样。
现在各个网站都在努力的拉作者,所以一个网的编辑来找你签约也是正常的,他们签的不是你的文,而是你的人,如果你的文章被签订了,那你的这个文就是这个网站的了,很多网站的小编辑都会用这样的手段拉文。
如果担心是骗局就对一下合同地址,还不放心的话,你就去了解一下那个网站,或者直接去找那个网站签,而不是跟某个编辑签。
楼上很多人说起点,其实这个还是要看你自己,起点虽大,但是并不适合所有的作者,很多新作者没有大神带的话,很容易就仆街了。
Amanda-Zone
娜里的心情是彩色的
小翔子上坑U
云歌
Jennifer
原贴:小说签约后版权属于谁?
宝宝贝贝去旅行
原贴:小说签约后版权属于谁?
妍妃
原贴:有关网络小说签约的问题
liangdia
原贴:有关网络小说签约的问题
zwqdswssn
高路也不太平啊
maraschino1230
丁园
imbada
hihililyyimi
訫
兔子小姐
原贴:网络小说版权归谁所有?
小令哥
原贴:网络小说签约问题
觅食金鱼
原贴:网络小说签约问题
眼困
原贴:网络小说签约问题
frankhu
Guaaaaaaa
原贴:起点作品签约问题
小手
正常能卖多少本不是关键。 重要的是能拿到多少稿酬。 对于新手,一般是买断版权的方式。譬如千字50元买断你的版权,无论销量多少,你只能拿到这一部分的钱。 非买断版权的话。按方式上的不同,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按字数计算。譬如千字50元。稿酬=价格*字数/1000。 二:按版税计算。譬如版税10%。稿酬=书价*版税*销量。 现在较为通用的计酬方法是,先给一个旱涝保收的底价。譬如无论销量多少,都会给你千字50元的底价,销量超过某一个量后,超出的部分,按版税计算。一般来说,这个销量的版税和给定的底价是相符的。 这种计酬方法是一个很友好的方法。 如果是版权买断。你的朋友无须为销量担心。能拿到固定的钱。 如果是按字数计算,也无须为销量担心。 不过可能性最大的应该是按销量计算,也就是按版税计算。 一般出版社,都会给一个底价的。所以这是能保证的。至于一般畅销的小说能卖多少? 这就是非业内人士可以得知的了。 不过按照市场来说,如果是新人,一般情况下,第一本书的销量不会太大,能达到底价对应的销量。出版多了,你的编辑自然会告诉你卖了多少。
原贴:网络小说版权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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