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肮脏的人也讲前程?考研考博出来也是变态!天天看女朋友的就行了,还偷拍,一条短裤有啥好看的,真变态!
被名字耽误的小说
大福君
偷拍女性裙底不是“好玩”,而是犯法。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文禁止偷窥偷拍他人隐私,针对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这个男生是一个大四的学生,已经成年了,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且还是一个学法律的学生,明明应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却做出无耻的侵权行为,是知法犯法所以更为可恶。如果这种人以后走上执法岗位,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如何让人信任信服?
从头到尾,女生受到的侵害、内心的伤害、不公正的对待才是重点,大家关注的却是一个实施侵害人的前程,而且还要被侵害的女生理解来保证他的前程,真的很讽刺很让人无语。
很多人呼吁要这个女生理解男生给他机会,是事情没发生在自己身上站着说话不腰疼,慷他人之慨。要是这事发生在这些人妻女身上,这些轻描淡写满嘴宽容的家伙们估计立马换一副嘴脸冲上去揍人了。
Ilsn
我只想说如果这个男生偷拍的是保卫处的人的女儿或是老婆他们还会不会这样做了?他们这样纵容包庇想过被伤害的女生了吗?
731panda
真不知道这个男生是怎么想的?人家穿裙子也不可能是真空的,你拍那玩意儿有啥用?净作无用功!还不如处个女朋友,她能让你随便看,感情到位了还能让你随便用!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应该懂法律?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就是自毁前程!为了一时的好奇这下把自己坑了!这才叫自作自受呢!
pigyiyi
作为大学生,应该知道有些错是不能犯的,犯了就得付出代价。
一名大学生,经历十几年的炼狱般的学习生活,好不容易考上大学,现在由于自己犯的一个错误,可能以前所有的付出都将归零,以后的前途渺茫,的确有些让人于心不忍。
但是反过来,如此猥琐的行为,至少说明这名学生的思想极其不健康,如果连这样的行为都不受应有的处分,不为自己的行动付出代价,那是不是会更加纵容了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将来走上社会会不会更加成为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吗?这样的学生考研,如果思想不净化,对社会的危害会不会更大。
从流出的消息看,这孩子还是家庭贫困的学生。但我要说贫困不能成为宽容的理由,贫困只应该是他们自立自强的动力。
因此,如果是我,不会轻易地因为同情就不处分这些孩子,更不会让女生谅解。
作为学校应该从学生平时的表现,结合此次违法行为进行一个专业综合的评估。
如果是一时的鬼迷心窍,平时表现良好,可以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宽容,但仍然需要做出一定的处分,让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同时用诚恳的态度取得女生的原谅。如果平时一贯表现不好,并且这次还不是初犯,那决不能姑息。
从事情是由当事女生自己爆出来的行为看,女生并没有过去这个槛,这说明学校只是为大事化小,并没做好善后工作,这样的处理方式绝对不妥。而且这名男生是学法律的,学法律的不知此事的后果,所的知识也算白学了。
不管怎样,比起所谓的前途,人品才是人安生立命之本!
D调de-张扬
大多数人喜欢和稀泥的解决问题方式。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前提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以牺牲原则利己主义为最高标准。这种处理事情的方式,对于整个社会公共秩序的建立是极其有害的。
毫无公德心。
老邓爱旅游
姑且不论保卫处是真心还是假意,但保卫此举对于这位男生来说并非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是在纵容这位男生继续这种行为。
我们不妨细心想一想,这位男生要实施他的这种行为要经过几道坎:道德的谴责是一道坎;法律的严惩是一道坎;父母的失望是一道坎;同学们的鄙视是一道坎;学校的严肃处理又是一道坎等。你说这位男生的低级嗜好要产生多大的力量,才能战胜上面这些坎呢!所以保卫科的这种纵容行为,不但帮不了这位男生,还会让这位男生在这种低级趣味的陷阱中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彻底走向严重的犯罪。
综上所述。保卫科的这种纵容的处理方法是不对的,因为这不但帮不了这位男生,还可能会让这位男生彻底走向严重犯罪的深渊。为今之计就是要严肃处理这位男生,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彻底给这位男生一个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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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小馒头
好吧,最近不看古言的了。不过还是可以推荐亲基本我看过的比较好看不小白的小说哈。
重生高干类:重生之一梦到北大,重生之缘来如此简单,重生之夏日倾情,重生之窈窕薯女,姚水儿的移魂事件。重生之军门商女,重生之军界千金,重生女配,素手翻云崛起商途,重生之天才神棍(强推,超级好看,讲述中国风水玄学,男主是师兄超级酷),重生之鬼眼商女(赌石黑帮异能),重生之校园商女。
穿越的话勉强只能记起来一些:王妃13岁(经典中的经典哈)九岁小妖后,六岁小蛇后。
清穿之炮灰女配,清穿之温僖贵妃,清穿之年氏不粘,清穿之齐妃李氏,清穿之漪兰小筑,清穿之完美四福晋,清穿之我是宁妃,清穿之乌雅格格。(好吧,有段时间很喜欢看清穿小说,但大多数是四爷文,而且女主一般冷漠有空间,虽然表面上做的很好其实一点也不爱四爷的那种。)
女配文:女配不在服务区,女配不靠谱,女配要翻身,女配攻略,重生女配,恶毒女配身后的极品男人。(好吧,一时之间想不起来了。)
暂时就这些吧哈,因为看过的是在是太多了,一时之间也记不起来。我的口味比较独特,前段时间看重生高干,最近比较追女配翻身的文,感觉超级爽。如果亲爱看同人文的话可以和我说,我可以发给亲。有关于情深之类的琼瑶同人,还有网王之类的动漫同人,以及韩娱韩剧同人之类的。
javier_meihan
比如:伪装学渣(一看就玛丽苏),魔道祖师(也是一看就苏),天官赐福(如果不是看了魔道我也是就不会看了),死亡万花筒(想象不出这么个名字的小说是写什么的),迪奥先生,皇上别闹,一觉醒来我成了妖艳贱货,快穿之我快死了。。。太多了,导致我现在有点迷这种名字鬼畜的小说了_(:з」∠)_
原贴:有哪些被名字毁掉的小说?
starbucks123
非常不明白这些人偷拍女生底裤有啥意思?这意淫的高度真的让人难以理解!有啥意思呢?网上一搜一大堆真空的啥都有。偏偏要这么无聊干这个。坚持认为警方应该严查。不要因为其家境和是学生就可以网开一面。对于这种有心里变态的现在不让他知道后果,以后出去社会也是祸害!
sang*
怎么感觉写评论的都是道德达人!哪个男人没经历过那种青春期骚动!可能那个好奇偷拍了,但他又不是专门偷拍再扩散的!只是好奇,就像偷偷看小电影一样。这点小错放大了会毁人一生的!为什么就不能宽容点!人无完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好奇笨死猫
大学生都还处于情窦初开的年龄,对于异性有着好奇与爱慕之情,这是很正常的,所以在大学校园里经常会看到一些情侣。
但是近日西南大学一名男生偷拍女生裙底被抓到,保卫处给出的意见是希望女生能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的前程。对此,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01男生偷拍女生裙底,是违法行为首先必须要明确的是男生偷拍女生裙底,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对女生是一种不尊重,同时也是一种伤害的行为。
虽然女生财产和人生安全方面都没有造成什么损失,但是在其内心形成了一种伤害,甚至可能形成阴影。
所以广大的男生们要以此为戒,也要克制自己的行为与欲望。
保卫处也是在为这名男生考虑,如果因为这种事被学校处理,或者是警务人员对这名男生进行一定的惩罚,那么男生的档案中就会存在污点,这对他一生都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所以,保卫处还是比较善意的,因为相对于男生的前途与女生受到的伤害而言,女生对男生进行理解和原谅,可能是相对较好的结果。
但是我认为是否值得原谅,应该看这名男生是首犯还是惯犯。人犯错误,有时只是一时的冲动。如果这名男生只是首犯,因为这个错误而影响了一生的前程,其实是很划不来的,并没有对女生造成太大的伤害,所以我认为是可以进行原谅的。而如果这名男生是惯犯,经常偷拍女生裙底,那么就说明他并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在长期的违法犯罪,就需要进行一定的处罚,不然以后可能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这名男生之所以会有偷拍女生裙底的行为,我认为一方面是学生对异性有的一定的好奇,而这种好奇产生的原因就是因为对于生理知识了解甚少,因此在教育的道路上,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生理课程知识的教学。另一方面学校老师也要鼓励大学生,对于爱慕的异性勇敢去追求,因为有些学生看到喜欢的异性,却不敢去追求,内心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所以才会引发偷拍女性裙底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
女性的自我保护也是很重要的,虽然大学校园环境比较单纯,但是这种自我保护的意识还是要有的。
因为只有形成自我保护的意识,在走出社会以后才会养成一种习惯,遭受到的伤害才会少一些。比如女生穿着裙子时,就最好不要坐在男生的对面,女生也不要穿着太暴露,晚上不要太晚回家,也不要一个人去走漆黑的小巷子。
结束语:对于大学男生偷拍女生裙底,保卫处为了男生的前程考虑,希望女生给予一定的理解,首先我认为男生偷拍女生裙底是违法行为,其次是否应该原谅得看这名男生是首犯还是惯犯,同时学校应该加强学生生理知识教育,并且鼓励大学生勇敢追求爱慕的异性,最后女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我是小刘老师说,欢迎关注、转发和分享。
笨熊
俗话说“好奇害死猫”,更何况还是一只流氓猫,好奇就要付出代价,就会惹祸上身。
西南大学男生偷拍女生裙底的做法我认为他就是一只好奇的流氓猫。好奇就需要付出代价。作为一个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既然做出这种违背道德,侵犯妇女人权、隐私的事,就应该受法律的惩罚。触犯法律和个人的富有与贫穷无关,一个大学生这样做,折射出他本人心里的“畸形”、“变态”,一个学习法学的学生,居然做出这种龌龊之事,更要严惩。贫穷不是逃脱法律惩罚的理由。
保卫处希望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的做法就是好心办错事,格局太低,糟蹋善良人的宽容。不要用自己的善良去宽容不良分子,我觉得宽容不良分子就是对自己人格最大的侮辱。一个女学生,被别人偷拍裙底,不采取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被宣传出去还怎么做人。
保卫处希望女生理解一下,怕耽误男生前程就是格局太低,自己被善良利用还不自知。假如这个男学生没有受到法律惩罚,以后重蹈覆辙怎么办?流氓无文化不可怕,有文化的流氓才可怕!原谅了这个学生,以后带给社会的是更大的危害。对他本人,也是最大的伤害!现在不用法律制止他的这种行为,以后带给他的更是牢狱之灾!
诚然,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善良宽容一个学生,也要建立在他高度醒悟,赔礼道歉的前提下,这才是对当事女生最大的安慰。如果这个男学生做不到,那就不要绑架我的善良,成全别人的名声!
让人宽慰的是,被侵犯的女生毅然拿起法律的武器,选择了报案。而这个这个男学生也受到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好奇害死猫,做错了事,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我们也不要用善良绑架自己的宽容,有时候这样做是好心办坏事,会让不法分子越来越猖狂,越来越掉进罪恶的 泥淖!
一点反思:我们的高校在培养学生专业技术知识的时候,是不是懈怠了对学生道德方面,忽略了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普及。一个法学的学生能做出这种事,是不是应该引起我的的教育反省了!
风居住的街道
前程是自己挣的,不应该由别人来给,更不应该要求受伤害的人来给。做什么事就应得什么样的前程,又不是未成年人。否则这种人挤占了水平相当但道德更高尚的人的位置,那被挤的人的前程又由谁来负责?
我非柠檬为何心酸
大学生偷拍女生裙底,保卫处工作人员希望理解,别误了男生前程。听到这件事,让人如何形容呢?
记得一位作家写过这样一句话:劝小子你莫要作乖,那是你出生所在。难道这大学生快毕业了,莫名产生了一探究竟的冲动?那大有捷径可走。记得有相声段子说:你顺这柱子爬上去。在这里就应该说:你顺你来的路爬回去,一切就都明白了。
那工作人员若有此心,也和那大学生采取同一方法,但别走错了路,原谅你女儿,她不会给你那条路。
lilei
这种人一旦有了前途,往往波及危害的面积就越广。现在伤害的只是、也只能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姑娘,他怎么不光明正大干点哪怕是蠢事...... 试想一下,他将来当官与否,都是那种暗地里阴谋诡计的人渣,收受贿赂、见不得人的勾当都是这种心里不健全的人。人穷不怕,怕志短。
猴面包树jjj
男生在青春期难免做出一些冲动行为,比如偷窥女生裙底,偷盗女生内裤什么的,其实都是一种性冲动,口头教育心理疏导就可以了,特别是少女稀缺的年代,有许多男生找不到女朋友,只能通过这种行为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起码男生没有使用犯罪手段。所以有人说女生理解一下就是这个意思,毕竟一个人是前途比这点小毛病重要得多,那些对该男生口诛笔伐的男人问问你自己,如果有个妙龄少女不经意撅起肥臀露出性感的丁字裤你会不会看?所以我个人认为保卫处的处理方式是对的。
devikorchid
一个大学生,没事不好好看书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却去偷拍女生的裙底,这是一种什么心态?这种行为该不该被惩罚?为何保安还要替他说话,让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的前程?说得好像不厚道的是受害女生一样,请这位保安大哥醒醒,受害的可是女生啊为什么要同情心泛滥去为心术不正行为不端的偷拍者说话?
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受到家庭影响,受到学校教育,慢慢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能否树立正确的三观,不仅和周围环境有关,还和一个人自身的品性有关。我认为,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三观的养成,其次才是成绩的好坏。一个三观不正、道德品质底下的人,学习成绩再好也无济于事。题主所说的情况,真是少之又少,身为一名大学生,竟然去偷拍,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质何在?做人的底线何在?
偷拍算不算违法行为呢?肯定算!偷拍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有明确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偷拍女生裙底,属于侵犯人家的隐私权,如果再把偷拍的影像资料在网络上传播,属于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所以,男生被拘留是罪有应得。
但是从网络曝光的后续处理看,派出所也没有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而是批评教育了一下就放出来了。而学校和同学们大多也对这名偷拍者持同情态度,认为他是贫困家庭出身,要考研,所以不想让女生把事情扩大化,目的很明确,想要保护男生的声誉。
如果男生知恩图报,明白大家的一片苦心,从此放下相机,立地成佛,那倒也不辜负大家的一片好心。女生如果原谅他也值得,但是如果男生死性不改呢?一次道德败坏轻易取得了原谅,如果后来一犯再犯,酿成大祸,最终锒铛入狱,那些同情心泛滥的人们是不是该负一些责任呢?当初小毛病暴露出来时,就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是不是后来就会迷途知返循规蹈矩了呢?
无论如何,一个人总要为他的错误行为买单,不然他是不会长记性的。我不提倡一棍子打死,但是该接受的惩罚必须要接受。如果当事人认罪态度良好,有悔过表现,当事人和吃瓜群众都是善意和友好的,大家也会原谅他,但是希望他没有辜负大家的善意。
echoprovence
卿本佳人,奈何作贼。
不去偷心,而是偷拍。
还是光天化日,在人多眼亮的图书馆,还开着闪光灯,色胆包天,手段卑劣,还这么幼稚,这次天网恢恢,只怕在劫难逃了!
对于这样让人不齿的事件,我们应该怎么看呢?是呼吁放他一马?还是把他当田伯光一样,痛打落水狗,让他前程尽毁呢?
第一、青春的荷尔蒙冲动,我们都体会过,只是不该以这样的方式“这是一个变态,这是色情狂”,也许这是很多女生对于当事男生的本能反应。也确实,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图书馆里又是手段这么低劣,又开着闪光灯,这样的偷窥偷拍,实在让人说不过去,让人感觉连可怜都有些掉价。空井老师的学生里,你肯定不是其中那一个。
第二、关于可能的处罚:开除学籍,剥夺考研资格在问题曝光之后,其实派出所和学校已经在低调处理这件事,如果按照目前的舆论趋势,一直在炒作下去,这位学生很可能面临着开除学籍和剥夺考研资格的双重处罚,对于从农村出来的孩子,需要凭借大学学历和学位,甚至考研改变命运的农家子弟来说,这个冲动的惩罚,太大了,已经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围。
对于这件事情,基本分成了两派:原谅和严惩。原谅派的理由是学生是初犯,并未造成实质上的伤害,如果开除学籍,那相当于把这位学生打回原型,从此再无翻身可能,还增加了一个社会不稳定因素。
对于严惩派来说,一次当百次,当事女生谅解不谅解,不影响对于这位偷拍男生的重罚。对于这样的事情,就应该杀一儆百,严惩不贷,拒绝下一次。
结束语:从目前学校的不表态来看,其实是想保这位学生的,并且提到了想让女生原谅的意图。但这样的事情,既然传到了网上,传到了我们面前,就意味着舆论已经开始发酵,事情已经有些失控,学校很可能迫不得已,很可能会对这位学生痛下杀手,将此事进行了断。
写着写着,还是心情有些沉重,对于这位精虫上脑的农村男生,我们应该怎么选择呢?大家讨论吧。
艾薇筱沫
这件事,本身久可大可小,偷拍这件事情,主观上不算恶劣,影响不大,鉴于是初犯,应该以最轻化处理,尽量控制到不影响学业的范围内是比较合理的,如果再犯,那不能轻饶,严重处理 。
猫石物语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不是小孩子,自己做了什么事情,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自己心知肚明,女生原谅不原谅是人家的事情,如果你足够幸运,别人原谅了你,你应该感激涕零,如果别人不原谅你,非要报警,那也是你咎由自取。
当然,这个男生这样做,也有可能是心理疾病所致,但不管什么原因,都不是逃脱制裁,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有病该看病看病,但该承担的责任还是逃不掉的。
我觉得保卫处的做法不妥,女生本就是受害者,为什么要说服女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不免让人怀疑是出于对学校的声誉考虑。有些人如果不受到惩罚,或许还会 酿出更大的祸端,这与前程无关,北大学子吴谢宇是人才不?他却把他母亲杀了,难道因为他是北大的高材生,法律就要网开一面吗?学历与人品不是对等关系,按理说高学历的人,其人品应该更好,但事实并非如此,所以,不要用学历来作为一个人是不是该受到法律惩罚的理由。
Megan131
想起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也许校方仅从生理的角度考虑一个成年男性一时走上偏途,希望给他一次机会。
但人性不允许,法律不允许,那位受伤害的女生也不允许……
这位女同学有充分的权利选择报警!
一个人成年人要为自己所作所为承担责任!
如下面这张照片,明明警告关门时要小心夹手,还把手故意伸过去的人就要承担夹手的后果。
Bunnydanny
首先,男生的道歉能取得女生的原谅,这是所有的前提!!!
其次,下不为例!!!
女生保有任何追责权利,无需内疚,不要有负担!!!
timy45
这个大学男生还是读法律的,呵呵,这是打了谁的脸?知法犯法本应该罪加一等,校方的态度简直就是一个笑话,这种人毕业了进入法律部门工作的话,简直是国家和人民的灾难。
吊兰响之
这简直就是前所未闻,偷拍女生裙底都可以被原谅,还用别耽误男生前程为理由,让女生别把事情闹大。这个保卫处可以说是对不起“保卫”这两个字,学校的保卫处不就是保护学生的安全吗?还有就是这种行为在学校偷拍女生裙底,在社会上会不会出更大的事,比如说qj啥的,他有这心以后也会有这胆。
再说一下,现在的大学生,他们已经没有以前的大学生那么“纯洁”了,光是女大学生堕胎率就年年升高,而且你看看一到放假学校周围的宾馆,都没有空房间了。每个男大学生嘴里天天说什么“za”啥的,低俗,极其低俗!女大学生穿的也越来越少,甚至把穿的少当做是一种性感美,说实话,女生有选择穿衣服的权利,但是别把露肉当成一种美,其实男生看到这样的,往往都没有好感觉。
君君爱旅游~
关于这件事我有话说。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双面性。男生既然做错了事情,就应该接受相应的惩罚,在是非对错问题上丝毫也不能含糊。如果按保卫科的说法,拍影响了该生的前途,希望女生放过他。这样一来,可能会使这个男生认为,犯这点小错不算什么大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能越陷越深,不知悔改,对于一个大四学生来说已经不仅仅是好奇心的问题了,谁知他还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来?因此,一定要对他进行惩罚,目前已经给予5日拘留,也算给他提个醒。当然,这样也许会影响他以后的人生,如果是男子汉就要勇于接受,并及时改过反省,不至于越走越远。
肥肥臀的哈喽kiki
这样的人怎么会是品学兼优呢?品指的是什么?学校领导知道吗?
这样的人只能算是道德败坏!
学校出面和女生达成谅解?开保护一个道德败坏的人?这就是西南民族大学的作为?不可思议?我们的大学在培养什么样的人?
也是啊!少一个学生少收一份学费!学校必须保护学生!没问题!
爱笑的vv
受害女生不能理解,保卫处老师更不要理解,学校也不应该理解!“理解”不能等同于原谅!
堂堂大学生,业已成年,三观应该确立且正常了,难道不明白啥叫“罪有应得”吗?有对异性的冲动和好奇,本属于人的正常属性,但别忘了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理智和礼貌的道德分别,年轻不能成为犯错和犯罪的借口,更不能把求得愿谅理解当成理所应当!
如果今天轻易地理解了,没有耽误他的前程,那么以后呢?以后犯更严重的错误,一直能有人理解吗?以后别的受害女孩遭受到他的更为严重的侵害,谁来负责呢?他今天得到饶恕了,那么以后效尤者的罪恶谁来宽恕呢?
我并非有“诛恶务尽”的残忍之心,也没有“一棍子打死”“不教而诛”的暴唳倾向,只是愤怒于宽容的随意,要求理解的无节操,廉价善良的无底线!
疼一时不见得是坏事,临时的止痛会麻痹健康的神经!切记,警惕!
亮子
首先提醒一下,题主弄错了,不是西南大学,是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男生偷拍女生裙底,出现这样的情况,真的太让人难以接受了,因为该男生是法学院的学生,这不是明知故犯吗?法学院的学生连最基本的法律观念都没有,真的让人无语。而保卫处的做法,同样让人不能接受,竟然想做和事佬、和稀泥,甚至还打着一个冠冕堂皇的“为男子前程着想”的借口,想让女孩不追究此事。
保卫处的做法是极其错误的,这不是在挽救这位男同学,为他的前程着想,而是在害他啊。如果真的想为他的前程着想的话,那就应该处分他,让他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以免他将来到社会上做出更出格的举动来。
这位男生用手机偷拍女生裙底,要么是有偷窥欲望,属于心理变态;要么就是另有目的,比如说把偷拍的视频贩卖到网站上,以此谋利。不管出于哪种目的,都应该对这位男同学的行为作出处罚来。如果他是心理有问题,建议做心理治疗,予以干预。如果她出于谋取利益,那就更应该制止他这种不道德的行为。
现在对他做出处罚,其实是为了挽救这位男同学,现在的处罚或许会对他就业产生一点影响,但是如果纵容他这种行为,那么将来他到了社会上做出更出格的举动来,那受到的处罚很可能会坐牢。到那时候丢的岂不是更好的前程?
现在人们有一种错误的观点,一旦女孩子受到侵犯,总会有人跳出来说谁让女孩子穿着那么暴露。或许保卫处的人员也有这种想法,谁让这个女孩子不太注意,给别人偷拍她裙底的机会呢?他们只考虑男孩子的前程,为什么不考虑这个女孩子的感受呢?
这位男同学德不配位,作为新时代的青年,竟然做出这样龌龊的行为来,可是居然还有人为他开脱。求学须先做人,学问再高、前程再好,没有道德,那还能叫人吗?
西南民族大学保卫处的做法真的是发错了慈悲,颠覆了三观,我绝对反对他们这种错误的做法。
super小蓉
西南某大学男生偷拍女生裙底,保卫处:希望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
保卫处的话,本身就不对,“不要耽误男生前程”?试问,是谁耽误了男生前程?女生吗?不可能吧!就因为女生坐在男生对面?笑话!耽误男生前程的不是别人,是男生自己。一个法学院的学生能做出如此龌龊之事,考上了研究生又怎样,说不定哪一天故技重演,重蹈覆辙,到时候怪谁?
因此,我觉得保卫处的话不合逻辑,当然,保卫处工作人员可能真的是心底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毕竟这是一个贫困生,家庭贫寒,父母供孩子上大学也不容易,偶尔犯错,不能因此毁了一生。
作为受害女生可以原谅,但是前提是男生必须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女孩真诚道歉,而不是由保卫处向女孩“请求”原谅。
再说了,女孩可以原谅,但是法不容情,最终武侯区公安分局对该男生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我觉得警方的处罚是公平公正的。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更应该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违法乱纪的事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糊糊涂涂地把这件事不了了之,那么,作为一个未来的法人,如何去公平公正的执法?这件事对该男生也是一次警告。“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吃一堑长一智,希望男生以此为戒,洗心革面,奋发图强。
学校保卫处也应该就此事做好该男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做出这样令人不齿的事,该生的心理肯定有问题,在加上被拘留五日,不知该生出来后作何感想?万一有什么想不开的,就甭提什么前途了?你说是吗?欢迎留言,欢迎评论!
backpackhero
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偷拍女生裙,这样的事情应该属于已经是知法犯法了。校保卫处却提出了这样的处理意见,让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这就是一个笑话。女生理解一下。这难道不是助纣为虐?相信作为女生一定是相信学校的,所以会直接让保卫处来处理这个事情。如果这位女生,她的法律意识强,那她当时就应该选择报110。那么这位男生会直接被公安带走去做记录,接受相应的处罚。他犯了这样的错,他的前程实际上您是自毁了。谁的前程不都是靠自己吗?哪里是掌握在别人手里呢?
我觉得在过去的很多年里面,我们很多人的法律意识都很淡薄,等着和稀泥就能把事情给解决过去。这个其中所述的保卫处跟女生商量,你不追究这个事情就当是不再发生了,男生的前程也不受影响了。然而这个事情事实上已经对女生造成了伤害,对男生来说他即使是没有违反了法律,也是走在法律的边缘,应该有相关的部门来处理,学校已经没有这个权利来处理这件事情。
如果这次这位女生放他一马,这件事情私了了。那么这位男生以后估计还会恶习不改继续做的呀,或许会造成更加可怕的后果。现在按规定来处罚他,说不定正好可以起到惩戒的作用。民间经常有一种说法叫做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我的小错小恶在保卫处眼里面都觉得不是个问题,等他将来走上社会,真正的出了问题的时候,到时候估计谁也救不了。面对这样的保卫处,我是建议女生坚决要求让派出所警察来处理此事,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件比较合理合情的事情,学校保卫处没有权利处理这样的事情,和稀泥的态度就更不对。
猪猪丫头MissT
问问题的是哪个,你TM站出来。
你在哪里听说或是看见是我西南大学了?
你丫要是说不清楚我非揍你一顿不可。
你奶奶个腿,尽扯些不清不楚的来误导观众是不是。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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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linca
这就是个笑话,怕影响前途,他自己都不珍惜自己的前途,却要被害方替他珍惜。
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独立的思考,可以独立判断,既然做出了决定做这些事,就要知道自己要承担最坏的结果。
依法判决,警示他人,也给受害者一个交代。
Ci city
支持保卫处处理方法。年轻人处青春期,难免把持不住,好在后果不严重,应当给个机会。尤其是农村考上的,经济等各方面更不容易。男生向女生掬躬道歉,向保卫处写悔悟书及保证书,然后,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专心学习,好奔前程!
mxy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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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有哪些被名字毁掉的小说?
心心物语xx
赞同保卫处做法!学校教育人、培养人的地方,让男生赔礼道歉,做个检查,就过了吧!此时男生正是荷尔蒙高值期,又是对女性充满爱慕和好奇时期,有时会犯浑,但人要有理智,讲道德,守法律!
tonychen
我认为学校保卫处这样的做法完全是有欠考虑的,因为他只站在男方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并没有设身处境的考虑女方的感受。所以就算要理解男生,这个解决方案也应该由女方自己提出,由保卫处提出来,有一点本末倒置的感觉。
若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男生不仅仅是行为上的错误,更是思想道德上的滑坡,现在他在学校就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如果不给他一个警示,谁又能保证他真正出入社会之后,会不会犯同样的错误,这个错误又由谁来承担呢?
并且大学生也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如果一昧的去宽容他,我认为对他的成长也是没有好处的。
因此无论从女方的角度看,还是为男生自己和社会后果角度来看,即便可以从轻处理,也要给男生一个警示,让他明白他所犯错误的后果,这样也算才给女方一个交代。
emma南瓜
前途??????你觉得这种人的前途是什么????假如;我说假如原谅他这种人,让他有前途的话,假如他以后在了领导岗位上!那强奸妇女强奸少女侮辱女性的事他敢不敢干?????以这种人的品性能为人民服好务吧????想了没有?????
呼啦圈的“呼”
道歉,还不够,最好赔偿一些金额给女生。
不管是做什么事都是要付出代价的,长个记性。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作恶事,不管大小只要有人追究,那么必然需要付出代价。
做善事,纯粹看人当时的心情和身体状况。不要因为谁没去做善事而站在道德顶点指责谁。最简单的就是,让位置。
恩,学生的话惩罚可以相对的减轻些,但要是社会人士的话,不好意思,进拘留所蹲几天吧。
zhand2008
我是男的,偷拍女生可以,但不能乱搞,更不能偷拍人的私处吧!前程???这样的人以后当了什么大人物那岂不是更变态(﹁"﹁)
Grace_风吹过的夏天
个人认为,这样的事件发生在法学院,简直就是对“法学院”三个字的侮辱!!
1.错就是错,犯法就是犯法,事实不容抹杀。
偷拍女生裙底,从法律上来说已经构成了猥亵妇女的事实,按照我国法律应该给与5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管制或者拘役。
毫无疑问,这些法学院的老师和同学是清楚明白的,这个事实是不容置疑也不容抹杀的。
2.法学院学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作为法学院,职责和义务就是要培养懂法律知识,有法律意识的学生,为国家的司法执法体系输送高层人才。很难想象,这样的事件居然发生在法学院,如果是其他的什么农业,经济学院,相信也不会引起这样的风波。
对于这样的包庇和希望对方理解的说辞,真的让我们对国家的司法体系和未来的法律人才素养产生了深深地不安和怀疑。
3.穷不是耻辱,犯法才是真正耻辱。
穷,家庭困难,当然是值得同情且值得关爱的。但是,在大是大非上这不是推脱罪责的借口和理由,穷人杀人要不要判刑?偷东西要不要坐牢?
当然法律层面来说,允许有情的成分,但是如果是仅仅因为穷就赦免他犯下的罪过,如何向当事女生交代?如何向社会交代?难道当事女生就应该理解这样的行为?
我相信换做每一个家长和父母都无法“理解”这样的行为,我也相信社会无法“理解”这样的事件。
xbhh
这样的人如果有了前途,必然会给人民带来更多伤害!因为他不但会成为贪官污吏,还会视色如命!可是如果他得到了惩罚,并且因此吸取了教训,就算他一直没有出人头地,也会为社会做贡献的。
一只会行走的猫
其实我觉得有道理这样的更主要的还是送去心理治疗,而不是压迫,我觉得你把他逼到了绝路,到时候他做的更过分,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中国人就是这种线性处理方式,要找到问题点根本原因,从跟本上解决问题。
云淡风轻的Echo
上大学的好奇??渣滓就是因为不及时惩罚才变得更渣滓,强奸犯也是好奇,那就可以不进监狱了????渣滓如果得到轻易的原谅以后社会危害更大。
florida2009
这个保卫处其实最人性与最有爱意的!
这些女学生,学校期间同居,乱交,跟洋垃圾等,不同样以此为荣?
而处在青春期的男生,里犯了错误,但不致于致人于死地!陪洋垃圾乐意!对同胞何苦于此?
软皮滋
但凡说体谅的,不论男女自己掀开裙子(裤子)拍一张放上来看看,要做不到去向受害女生道歉,好话谁不会说,圣母婊谁不会当,拿别人的伤痛当你表达善良的资本你算什么东西。
yameng191
不会啊... 你看很多小说里的主角名字都重合了, 那能说别的小说都是抄的吗?!
呵呵,没事。 现实生活中都有很多重名的,更何况小说里呢~~
放心去写吧~~
蓝馨
搞笑么,说什么好奇。搞得跟圣人一样,你当网上图片怎么来的。这个原谅一下,那下一个也要原谅一下?所有的犯罪都是有预谋的。
奇妙乐园
又是这个关系户至少给保卫处的关系不错,要么送了礼要么亲戚要么上面领导打了招呼!对于这种败类人渣,就该依法严肃处理,否则还他妈是个学生就如此人渣,出了事还要轻描淡写,那以后出了社会不是他妈的变成狗屎垃圾人??????
Hiyoyo
首先,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学校纵容的话那么学校是处于一个什么角色呢?纵容是不是更容易让这个男生认为他的行为时合法的,就简简单单几句话就敷衍了事的话,那么这个学校的秩序,纪律,是摆设吗?这种行为一定要制止。
其次,不要耽误男生前程,你认为这个男生的前程会好吗?他出社会能保证不在发生这样的事情吗?社会上如果他也这样做的话,会有人替他说话吗?这种学生部给他点厉害看看是很难改的。确实前程重要,但是他的所作所为不影响他的前程吗?前程是自己努力奋斗出来的,而不是别人给的。是如果公安局键入,会给他留下案底,但是如果就这样了事,他就有前程了,可笑的回答。
最后,我不知道保卫处是不是收了什么,或者说他们确实担心这个男孩的前程,但是这种行为是不能纵容的,绝对不可以。
王小手的茶
放过吧如果是初犯的话,这个男生已经付出了远超他犯的错误的代价了,换位思考一下饱受这么多天的网络攻击,一个正常人受得了吗?如果这个男生因内疚而做出极端行为,所有攻击他的网友都是罪人。
lfx539
男生所做的事情应该得到惩罚,也应该接受惩罚,人必须对自已所做的事情承担责任,学校保卫处说,希望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的前程,说这话有点自私,女生是无辜的受害者,应换位思考,如果你是女生,这种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又有何感想?
香奈儿
其实问题好简单,要让一个成年人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中国的很多事情原则很清楚,就是有那么些人随意和稀泥,拉低了社会的平均能量,加大了社会负担。做了就需要承担责任。更何况是要读研的法律界人生。
宝宝的大笨熊
女生遭偷拍反被劝理解:宽容和偏袒罪恶,是对整个社会的伤害!文/当年一木我是情感领域创作者,觉得我的回答写得有趣,欢迎点赞、转发、留言,记得+关注噢!对于成都某大学的偷拍事件,我梳理了人物关系,主要涉及到这三方:偷拍者、受害女生、学校保卫处。针对这三方,我的观点如下:对于偷拍者:没有羞耻心,还谈什么成才?对于受害女生: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做得很对!对于学校保卫处:偏袒作恶者,是对整个社会的伤害!
-01- 没有羞耻心,你不配称大学生!据了解,这名大学生,目前法学院读大四,正准备考研,在图书馆内用手机偷拍女生裙底,被抓现行,拘留5日。已经读大四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肯定是成年人了,拥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偷拍女生裙底,这种行为很猥琐,无耻,不道德!作为法学院的学生,那他肯定知道偷拍女生裙底,涉嫌违法,那他这么做,就是明知故犯,罪加一等了。最近这些年来,社会上偷拍事件屡见不鲜,而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却很少见,为什么?因为社会对大学生的普遍印象是:高素质。然而,这名男生的所作所为,显然让自己成为这个荣誉群体的“害群之马”!他为什么敢做这样的事?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一切,源于羞耻心的丧失!换句简单的说法:不要脸。如果偷拍女生裙底是出于好奇,完全可以找个没人的地方,偷偷下载几部小电影一次看个够,或者掏个几百块钱找个两小时女友,何必去干这么龌龊的事呢?记住你的身份,你是个大学生,干偷拍的事,真丢人!
所以,当学校保卫处劝和的时候,她果断说不,这是明智的选择,是对自己的负责,更是对恶人的惩罚。
-03-偏袒恶人,是对整个社会的伤害学校保卫处说,“这孩子平时表现不错,应该是一时糊涂,马上要考研了,还是原谅他吧,不要毁了别人的前程”。这样的说法,纯粹是和稀泥!感情受害的不是你吧?偏袒和纵容坏人作恶,是对整个社会的伤害!季氏将伐颛臾一文中,有句流传甚广的名言:“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意思是:老虎从笼子里跑出来伤人,是谁的责任?显然,这是看守人员的失职!学校,本就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原本就有责任管教好学生,如今学生做错了事,学校还心慈手软去袒护,这是将受害者置于何地?你原谅了坏人,且不说对遵守规则的好人是否公平,更可能造成恶劣后果:你原谅了一个偷拍裙底的男生,要是别人纷纷效仿,这个社会还有安全感吗?况且,“小恶不惩,必致大祸”,你纵容了这个男生,怎敢保证他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呢?再说了,偷拍女生裙底这样被逼的事,本就不值得原谅!所以说,学校保卫处偏袒和纵容偷拍者,这种行为既可能害了这个犯错的孩子,又可能导致能多人受害。
(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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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是按照内容算得。
著作权法所称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如果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是直接基于违反合同义务发生的,这种行为通常仅视为违约行为,而由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害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而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法规定具有某种特定资格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也就规定了一切他人相对的不得加以妨害的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就违反了法律。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没有规定他人相对的义务,也就不发生违法行为。例如,使用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材料,进行法律不要求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使用,实施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控制范围之外的行为,均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侵权行为。
二、有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害。损害是违法行为的客观后果。如果某一行为正在计划当中,尚未造成损害事实,就不构成侵权行为。例如,出版社擅自将作者的一部书稿取走,准备出版,但由于某些主观上的原因最终没有出版,因而不构成侵权行为。但如果已经出版,即使一本书也未卖出,也应认为构成侵权。
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实施某一行为是造成损害事实这一结果的原因。例如,某乙基于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写成另一篇文章,擅自交一家报社刊登,某乙这一行为引起损害事实,因而具备侵权行为的一个条件。如果某乙仅为练笔,基于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写成另一篇文章,并不打算发表,而被热心的某丙见到后,擅自推荐给报社刊登出来,应该认为某丙的行为和造成甲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至于某乙仅为练笔的改写,应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与损害事实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四、实施行为的人有过错,或虽无过错,但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实施某一行为时明知行为的损害后果,或者应当预见到而没有预见到,或已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例如,某出版社明知某一作品有著作权,或者没有确切根据地以为它没有著作权,而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就出版了该作品,这种故意或者过失就是过错,因而具备侵权行为的一个条件。如果某出版社在不知情和作者乙进行担保的情况下出版作者乙的作品,而后有作者甲提出作者乙的作品是侵权产物后,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并调查核实,出版社就没有过错,通常仅由作者乙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出版社没有停止出版,在作者乙的作品确是侵权产物情况下,出版社就有过错,因而与作者乙作为共同侵权行为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法律明确规定行为人即使无过失,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行为人实施的也是侵权行为
jasmina
一个成年人就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何况还是法律专业,知法犯法
优秀学生?考研重点培养对象?
德才兼备,能力越大贡献越大
有才无德,能力越大危害越大
糖糖糖糖糖
我跟你们说,这货肯定得罪过保卫处,这是被保卫处坑死了!如果女孩子第一次去说的时候,直接让这货批评道歉之后,女孩子一般会心软放过他,但是保卫处没这么干,女孩大怒,直接报警后,这货直接完蛋,这明保实坑之计实在是666
DistanceL28
这说的是什么话呀?他妈的,保卫部长那姑娘,她下叫人家照一下呗,你也理解理解,不是你家姑娘,你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是不是?
inner_shine33
应该算吧,比如现在热播的完美关系里面的卫哲,看到这个名字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阿里巴巴前CEO卫哲,他当年在阿里很有名望的,现在是在上海发展,而电视剧演的刚好就是上海的故事,所以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
蓝白相间
谈两点看法。
第一.知错就改。该男生的行为确实已经触犯了法律,他也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错误已经犯下,多说无益。但是对于该男生更重要的是受到惩罚,应该深刻的反省自己,检讨自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错误,以后不要做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事情。
第二.弃瑕录用。男生的前途可能会因为此事而受到影响,对于一个年轻人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他可能会因此沉沦,葬送了这十几年的学业,非常的可惜。所以,当男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改过自新,周围的老师同学,社会应该去帮助他,理解他,给他机会。
还是那句话,知错就改,善莫大焉。等他变好,希望他的学业和前途不要受到太大的影响。
littletrees
一群圣母婊,要是我是当事女生,我只会提醒男孩一下,不会曝光也不会报警,一个小事对自己又没太大的伤害,只要把事件的影响降到最小就行,何必因为这件事去断送这男孩的前途,谁都会有犯错的时候。你们可曾想过因为这件事能把这男孩的一生葬送,这跟杀人有什么区别,男孩的一生该怎么过!要学会换位思考
阿龙
这个世界上,烂好人和坏人一样可恶!对恶的姑息就是对善的摧残!
以前看一部电影,里面的混混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出来混,做错事要认,挨打要站稳(立正)!连痞子混子们都知道错了就是错了,错了就得认,有些人怎么连小混混都不如呢!
一个大四学生,成年了吧?还是学法律的!你去偷拍女生裙底,这事错就是错,不可能你说你品学兼优,就可以盖过这件事,你说如果惩罚,影响前程,老天爷!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人家做坏事的时候都不怕影响前程,用得着旁观者在这里当圣母吗?
不管是不是学法律的,我们其实都对法律有一种期待,期待法律能够维护公平与正义。这种公平,意味着钱权都若于法,我们希望看到有权有势的人和我们在法律面前一样的平等!但同时我们也应该坚持另一种平等,既然我们不允许金钱和权势破坏法律的公平,那贫穷就可以破坏法律公平吗?你处境糟糕就可以越过法律底线而不被惩罚吗?
我们每一个都有同理心,这是好事。但我很好奇为什么有些人的同理心更容易出现再违法犯罪者的身上?为什么会有人不站在受害女生的一边,而是站在猥琐男的一面,强调他的优秀,强调大众对他要宽容!
遇到这种事情,我们通常会有一些很不友好的假设,那些主张原谅该男生的人,如果被偷拍的女生是你的亲人,你会不会依然如此大度?
最后再强调一句,所谓原谅,难道不应该是在犯错者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已经接受惩罚之后,再由受害者决定的吗?旁人在这儿充什么烂好人?
chouminms
如若属实,那么显而易见,该男性大学生与包庇他、甚而对受害女性大学生施加压力的任何人,尽皆犯有“寻衅滋事罪”!
此项罪名的箩筐说大不大,说小又不小,但恰恰、刚好、精准地网住了上述嫌犯!
现代中国,是一个或至少是一个在向法治社会努力迈进的文明国家。绝对不能允许以势压人、以权谋私利、以人情大于法律的情形出现!
bjdxhcldm
每个事件的发生不会是无缘无故的。
首先男孩子做出这样的举动,一是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二是没有收到正规的生理教育。犯罪每个国家都有,应该接受教育。
其次门卫让女孩息事宁人,也是由中国的人情社会的影响,再就是门卫也没有一个正确的价值观。
最后本人认为这个问题一定是不正确的,我们不单单为这个女生打抱不平,应该呼吁全社会提高个人的素质,每个人心中都有正确的价值观,不要总动一些歪脑筋。
冰儿
所有的犯罪,当事人都有各自的理由。既然是犯罪,说明不是道德问题,而是触碰了社会秩序的基本底线,基本底线需要所有的人维护,而不是理解,不然法律有何意义了。守法大家有责,大家都维护,社会基本底线才能守住。另外,一个人应该为他自己的行为负责。
哎静
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原谅他。毕竟不是杀人放火,危害生命的事情。教育一下就可以了。说深入一点,现在很多女孩子婚前性行为那么普遍,被所谓的男朋友看过摸过上过床最后分手,也不觉得有什么,被人家这样拍一下就不能原谅,我觉得说不过去。而且这男的已经是成年人,他知道下次再是这样的话,肯定就要付出相应责任。有时候得饶人处且饶人。
佳游世界
你的侍奉只有这种程度吗
起舞的降星雷涅西库尔
掀起世界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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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No.1
pekingmay
应该给他一次机会 偷拍裙底是不道德 甚至违法 但偷拍者可能是一时冲动 要严厉批评 做深刻检查 但就此毁了偷拍者的整个未来 是不是有点过了 毕竟还年轻 今后的路还很长 还是让他认识错误 改正错误比较好 不建议一棍子打死
kongkongyeye
关于这个问题,我有三点想要说明一下:第一点、学校说保卫科的态度不代表是校方意见,保卫科本身就属于校方的一个部门,怎么就不能代表校方意见?这跟每次出了事都是临时工有什么区别?第二点、家境贫寒是一个人犯错违法的保护伞吗?是他自甘堕落的理由吗?第三点、学校的保卫科作为学校的一个部门,就不知道姑息养奸的危害吗?
当我们遭受到不法侵害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坚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最正确的选择,当我们因为恐惧、害怕心软,选择忍气吞声、忍辱负重,这是纵容犯罪,这是姑息养奸,会让违法者认为违法成本很低,他会变本加厉,从而导致更多的人都受到不法侵害。我认为被拘留五天已经是非常轻的处罚了。之前我看到有人说这位罗姓同学是法律专业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属于知法犯法,应该进行更严重的惩罚。
我们不希望再听说更多的临时工,或者是个人意见不代表总公司、不代表校方态度这样的答复特别没有诚意,而且我相信公众已经听烦了这样的回复,尤其是今天我看到了类似的一个回应,香港大班太子爷在网络上对香港近期的问题发表了一些不合时宜的言论,引起了公众的愤慨,结果香港大班为了不影响在大陆的生意发表声明,说自家公司太子爷不代表他们官方意见。正常的人听了之后就会呵呵,你们公司的太子爷、你们的老板的继承人代表不了你们公司的意见,是你们这些员工代表不了公司的意见吧?所以说,这一次学校对公众的答复是非常让人失望的,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是非常没有诚意的。
家境贫寒、学习努力、正在考研、不能耽误他的前程,不是他犯错的保护伞我本人出生农村也算是家境贫寒,家境贫寒不能说是低人一等,虽然很多时候家境贫寒属于弱势群体,但是从人格、尊严、品德上来说,家境贫寒和家庭富裕的人并无二致。家境贫寒不是自己做错了事情,逃避责任逃避惩罚的理由和保护伞。家境贫寒更应该通过努力学习去改变现状,而不是去做一些歪门邪道的事情,让父母失望,让大家失望。
青菜大排
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是作为人来讲,
最基本的一点。
做错的事情,
就要接受惩罚。
女生依法应对,
依法维权,
这并没有什么不妥。
但是,
保卫处所谓的人情世故,
只会在一定程度上增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同时也会给这个男生留下侥幸心理,
这样的结果不仅不会让男生彻底悔改,
还有可能再犯这种错误。
所以,
法不容情,
就要求所有人都守法,懂法,
更要知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鸦片鱼头
法律是讲公正的,如果为了猥亵者的前途可以牺牲女孩的尊严,那女孩的利益谁来维护?女孩不是受害者吗?宽容不是不能有,而是要在维护正义的前提下网开一面。一个22岁的法学专业大学生,还是苦出身,如此不自爱,如此知法犯法,有什么理由不在他犯小错的时候教育他?也许这个教训会拯救他于悬崖,让他避免犯更大的错。
是我啊同学
男生偷拍女生裙底,希望女生理解,不要耽误男生的前途。
这里有几个问题:1、男生偷拍女生裙底,是品德问题还是一时性冲动?2、希望女生理解,不要耽误男生的前程。意思是不是女生如果不理解、不谅解,就是耽误男生的前程?女生就是罪魁祸首?
1、男生偷拍女生裙底,是品德问题还是一时性冲动?
偷拍女生的裙底,那肯定不是无意犯错,而是有意为之。一个大学生会不知道偷拍女生裙底的行为是什么性质吗?这最起码是不道德行为!所以这是明知道错还去犯!
如果只是单纯的拍照没有传播,违法但不属于犯罪。这就要调查清楚男生是第一次还是惯犯?
男生偷拍的照片如果用来传播给同学看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偷窥、偷拍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我国《刑法》中仅对传播、散布淫秽物品等行为界定为犯罪行为,而“偷拍”等行为仅属于侵犯隐私的治安管理处罚范围。《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
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希望女生理解,不要耽误男生的前程。意思是不是女生如果不理解、不谅解,就是耽误男生的前程?女生就是罪魁祸首?
这样的要求属于道德绑架!这需要女生的真实态度,而不是外界强加给她的压力下所做出的原谅。
女生愿意原谅男生,皆大欢喜。女生不愿意原谅男生,我们也不能强迫女生去原谅男生。这需要自愿的原则!
我犯了错,请对方原谅。还要加一条,如果你不原谅我的话,会影响我的前程!这不是强盗逻辑么!?
华域国旅
2015年的时候我们学校理学院的一个男生在网吧上网时在网吧厕所偷拍了正在上厕所的一位女生,结果被抓现行,被女生的朋友按在厕所打了一顿,并搜出了他随身携带的校园卡,然后认出来是我们学校的,当时传的沸沸扬扬,后来报警处理。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没有公开处理。这位同学继续上学,应该是学校和受害者网开一面,给了他一次机会,而且他技术太差拍的照片没有涉及到隐私,没拍到关键部分。
对了,那个网吧叫鳄鱼网咖。知道这事的就知道是哪个学校了
Tenshi_7
关于这个问题保卫处的请求实在是有点恶心人。
家境贫困,正在准备考研,这是乞求人女生原谅的说法吗?
那照保卫处这种说法,女生是不是可以找人反揍那位男孩子一顿,然后说:我家境贫困,我在准备考研,我打你了,你要为了我的前程,不能怪我哦!
十五六岁的才能算是少年,他们才有轻狂的资本。都二十三岁左右的男生了,还这么不能控制住自己的行为,说到底就是教育的失败!
保卫处的这种做法摆明了就是:只顾成绩高低,不顾为人的培养!
这个男生首先“德”这一关就过不了,他今日偷拍被轻易原谅,后日他就可能成为地铁上的“咸猪手”!这不是夸大,任何犯罪都是由于侥幸心理,侥幸加旁人的放纵,只会让这个人一步一步走向深渊!保卫处的做法不是为男生好,他只是在纵容男生。
女生坚持报警保护自己的行为真的是太棒了!她抗住了来自学校的压力,来自别人异样的眼光,你无法想象一个被猥亵的女生敢于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是需要多大的勇气!社会上有部分女生遇到这种情况可能会选择隐忍,为了自己的名声,或是迫于学校的压力而不了了之,但是今天这个女生她知法、懂法、坚持捍卫自己权利的行为为社会上那部分选择隐忍的女生做出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对待猥亵行为决不轻饶,才能让社会更加的干净美好,才能真正做到男女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