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极牛鬼才
最强无敌马种小说
[玄幻]崩坏世界的传奇大冒险
爱动漫,爱网游,更爱和谐有爱的GAL。毕业于名牌大学,GPA高达1.6。擅长杀人,擅长放火,不擅长口是心非。我不喜欢吐槽,我只喜欢说实话。我是个厚道人,胸怀厚,脸皮也厚。不是什么精神病,也不是没心没肺...
[游戏]逆天作弊器之超级游戏
枯寂的山谷之中,落叶吹拂,巨大的九头蛇王躺在地上,气息全无.人影手拿长刀,缓缓蹲下,从九头蛇王身下摸索一番,最终,摸出了数十件物品."极品神石、魔王之翼、神圣权杖、瞬间恢复药…"&...
笑嫣
马良(白眉,字季长)
马腾(西凉部落首领)
马超(马腾之子,威武无比,蜀五虎大将之一,武艺后人认为仅排吕布之后,后病死)
马岱(马腾叔辈弟弟,诸葛亮北伐屡次建功)
马云绿(是马超的什么人记不得了)
马铁
马休
马忠(蜀国后期将领,不过之前是吴国的)
马黛
马邈
马延
马玩
主要人物就这些
原贴:三国小说主角姓马
向日小葵
其实主要每本书都去看看吧,有些看起来是一般的热血文其实主角没有过对手
我就推荐2本经典的吧,剑道独尊,主角是个大学生穿越过去的,天赋之高让我无语,从来没有输过,每次到最后主角总能超过对手实力,还在更新。
异世医仙,真正的无敌小说,输只是为了让主角去其他地方继续玩而已,有不止一个女友但是感觉都没有被主角放在心上,所以不该算后宫。故事是说一个修真界无敌的修真者意外死后穿越到了异界开始无敌的故事。
我也就这2本最符合要求,主角都是有点对感情完全不在乎的人,实力却是无敌。
最后祝lz看书愉快!
纯手打〜
chong
鲁班尺-《青囊尸衣》
青囊可活命;尸衣可避天。鲁班尺《青囊尸衣》是一部集玄幻、医术、爱情、幽默、灵异、武侠、政治于一身的优秀小说,本书是十年难遇的好书!一度造成回帖功能瘫痪的天涯第一强帖,各大收费阅读网站、各大出版商虎视眈眈,经网民联合莲蓬鬼话版主莲蓬与天涯总部协商,开通了101页以上之回帖功能。这是天涯第一次出现过百页的帖子,与此同时,《青囊尸衣》成为天涯史上最强帖。玄幻、盗墓、悬疑、风水、神秘文化写手大多彼此看不顺眼,《青囊尸衣》一出,众写手众口一词,一致推崇《青囊尸衣》为此中最上乘之作。
徐胜治·《神游》
全名是市井神游记
曾被陈天桥誉为中国的哈利波特。
在现实社会中,究竟有没有修真,神游将会给你以启示。其中也有深刻的哲理,能引人深思。是一本不流行的修真小说,一本比较哲学的小说,一本可以给修真者以启示的小说。 世上到底有没有神仙?神仙住在哪里?你是想做一个平凡的人,还是想做一个无比强大的猴子? 有人说,这是一本修仙之人写出的修真小说。理论甚强,操作性甚强。对比网络其他修真小说,除寥寥几本,确实难找在修真理论上能与之相比的书。 也许,你能从这本书中找到你的修真之路。
全书叙述平静淡雅又不乏高潮,整体情节设计之妙令人叹为观止。
其前传《灵山》也值得一看。
《琥珀之剑》网文界的富坚义博
整体非常有文采,故事架构极其宏大,篇幅超长,超有西幻韵味,但是但是非常非常之更新不稳定,日好几更/年更。
命运在我眼前分开成两条互不相关笔直的线,一条通向火焰中熊熊燃烧的宫殿与城池,王国倾覆,大地承载苦难,生灵在这火中忍受煎熬,永世暗无天日。
而另一条通向先古诸王之巅,神祇在云端亲自为我加冕,我带上桂冠,沐浴山呼。我的目光看穿历史的迷雾,我的骑士为我开疆扩土,我的剑披荆而行,带领我的子民走向胜利。
我接过这权杖,将属于世界的权柄掌握在手中,我俯瞰芸芸众生,改变历史的进程。
我是布兰多,沃恩德之王,这是属于我的传奇。
…………
《疯巫妖的实验日志》
究极宏大的世界观,宏大的战场,设定详细复杂,感觉像是真实塑造了一片魔法大陆。
罕见的第一人称神作,在以网文快节奏的基础上有融入了轻小说的愉快氛围。在欢快中又融进感动,在轻松中加入思考。绝对值得一看的好书。
这是个疯狂的巫妖,带着游戏系统,祸害整个世界的故事。
“看下本日的日常……又是这坑爹的两选一,毁灭任意一座三万人以上的城镇,奖励10000点邪恶点数。抢三个小朋友的棒棒糖,奖励1点。若两个都没有完成,那么,扣2点。”
“呸!当我是傻的呀,真毁了一个城镇,保证刷出一个全员史诗的中古圣骑士团来讨伐我,到时有的赚,没的花。我还是乖乖做我的棒棒糖大盗吧。”
恶名昭彰的巫妖已经当够了,谁说巫妖就不能当好人了?我一定要战胜这该死的系统,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好人。
《寂静王冠》
学会屠龙功的风月娘新作,设定有新意,不走寻常路,真真正正的江南流。
吾等生于以太,成于以太,逝于以太。敬畏以太!一一圣典。这是乐师们的黄金时代,音乐改变了世界,以太铸就荣光,圣灵们升上天空,与群星共聚。这是长夜将至的世界,天灾和邪神播撒毁灭和死亡,盛世飘摇。这是一个少年踏上乐师之路的故事,无关卑微或者伟大,只为了走到梦的尽头。自此之后,自有公义与荣耀的冠冕为他存留。
《从前有座灵剑山》
因彗星陨落,末法大劫而降临的奇才,来自现代世界的穿越者王陆,怀着千年未有的空灵根,踏入灵剑派山门,走上了一条成为智商碾压异界,成为绝世逗逼强者的不寻常路!
《山海经密码》
山海经密码是一个历史记载的真实故事:4000年前,一个叫有莘不破的少年,独自游荡在如今已是繁华都市的大荒原上,他本是商王朝的王孙,王位的继承人,此时却是一个逃出王宫的叛逆少年。在他的身后,中国最古老的两个王朝正在交替,夏王朝和商王朝之间,爆发了一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战争。
废柴道士的爆笑生活
史上最废柴的道士——马力术,是一个以贴小广告为生的“文化工作者”。他出生在一个历代都有一个有通灵能力传人的道士世家,而这一代的通灵能力又刚好遗传到了马力术身上,于是他继承了他爷爷的二叔的大爷的曾孙子留给他的一座二层小楼,开始了他的道士生活。这座二层小楼位于极阴之地,里面住着一个大舌头吊死鬼、一个男人头、一个没舌头的小鬼、一个狐狸精、一个画皮妖,还有一个神兽—— 貔貅,这些鬼和妖各自都有一段既纠结又爆笑的故事,请听马力术为您娓娓道来……
《史上第一混乱》
本书在网上被称为“对于穿越小说来讲,就像鹿鼎记至于武侠小说”
我叫萧强,外号小强,在一家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经营者一家冷冷清清的当铺,整天....无所事事,可是只要一遇到事,就能让人遇大刺激,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叫刘老六的老头,自己声称是神仙,还莫名其妙的和他做了一笔交易。还被改变为舞台剧、有声小说游戏等。
国王陛下-《崩坏世界的传奇大冒险》
小众小说,建议是好的,喷是不对的。
书中充斥着各路黑话,最多的属WOW……但这是作者写作的灵感的源泉啊。如果影响了读者的阅读,作者会深表遗憾并且希望读者能够谅解,并且作者表示:实在不行,可以百度……
《灾厄纪元》
新西兰突然发生异变,所有人类和动物全部变得无比的饥饿,疯狂暴食的同时,身体变化成为怪物。厨师白易带着女儿一步步挣扎求生,然后才发现,整个新西兰已经成为了魔鬼岛。而这,仅仅是世界变化的开始。
从强大的肉体力量开始,到玄奥神秘的功法、再到绚丽强大的战技、悠长肆意的人生,这样的未来是否存在?由人类自身所引发的生命进化,将彻底扭转世界的命运。
《无限恐怖》
开创了国内网络原创文学“无限流”的第一本作品。被誉为2007年度最值得看的小说。确立了后世无限流小说的主要样式:由现世所未知的科技创造的独特空间;把现世之人召唤过去并且将人送往由此空间创造的一个个虚拟空间进行历练;获得各种奖励由此可促进人体进化等。作者不走老套的玄幻的小说路线,而是采用了用电影来铺设情节,使情节更加的充满变数。其创作的意义在于开创来“无限流”的先河。
《都市妖奇谈》
五百万人口的现代都市却住着三千多只妖怪?!
它们隐藏在人类之中,甚至与你擦肩而过!
悄无声息地生存,捕食,进化……
《家园》
《隋乱》,原名《家园》,长篇历史架空小说,简体已经出版(出版名为《隋乱》),作者酒徒,该书于2007年下半年创作,获得四项网络文学大奖。与《开国功贼》、《盛唐烟云》一起被称作称为“隋唐三部曲”,其中《盛唐烟云》正在连载中。 故事讲述的是隋炀帝年间,河北上谷地方的一个少年李旭,逃避兵役而进入大草原。在草原中收养了一头银狼,被草原民族视为圣物,他在草原结识了汉人徐大眼(徐茂功),与流落草原的中原人学得箭技和兵书等。帮助寄身的部落成为一个大部落,后因得罪突厥贵族,于是回归中原,参加了炀帝的首次征高丽,遂得赏识,于是成名,故事由此展开...
《明朝那些事儿》(虽然你有看过但还是说说 )
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 朱元璋的那个时代有着无数的厉害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朱元璋用他惊人的军事天赋战胜了这些敌人,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1 、 我们的男猪脚一睁眼,就知道自己穿越了。他盯着街道上匆匆跑过的黄包车看了好一会儿,目光特意在车夫的辫子和右衽短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才去注意车厢上那穿洋装的妹子。“这大概是民国吧。”他凭着自己脑海里那由电视剧形成的印象,做出了判断。就在这时候,一台看起来是用铁做的、巨大的牛,步履蹒跚的闯进了他的视野。对此情景男猪脚只有一个简单直接的感想:
我的民国不可能这么萌
“卧槽。”
2 、林有德穿越到了1930年,正准备一展抱负,却发现这个世界和他原来的世界不太一样。
“想当年拿破仑波拿巴就是征服了当时欧洲十大神姬的心,才完成统一欧陆的伟业。所以我一直都说,要救国,各位首先要长得帅,就算不帅,也得把自己收拾干净了,让人看着舒服才行。”
……
林有德看了看橱窗里自己那张普通水准的脸,毅然决然的走上了用钢铁和烈火埋葬美丽战姬的道路。
《回到过去变成猫》
大学东家属区大院门口,门卫大叔接了个电话之后,拉开窗子朝不远处的小树林中气十足一声吼:“黑炭,你妈叫你回家吃饭!”“嗖——”一只黑猫从小树林那边茂密的草丛里冲射而出,朝某栋楼跑去,眨眼间便消失在楼道口。在它之后,一个个猫头接连从草丛那边冒出来。饭点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有人说,猫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整个种族都是神经病的动物,元芳你怎么看?“唯一人类未完全征服的家养动物,无论普通或高贵。到底是我们收养了猫,还是猫恩准我们跟它们一起生活?这是一个我们这些凡人永远无法解开的迷。”[1-2] 男主角郑叹莫名其妙回到2003年,变成了一只黑猫。他被焦家从垃圾堆中捡走收养,取名为“黑炭”,自此展开了在焦教授家中的生活。郑叹记得自己是个人,但现在身体却是一只猫,他无法讲人话,却听得懂人话,还保持着20岁青年的思维和智商。它还有许多逗趣的伙伴,打过群架闯过祸也抓过贼帮过人。作为如此另类的猫,也为了以一只猫的身体在人类社会中求生存,他自立自强,不断成长。安安稳稳波澜不惊的生活,终于起了不测风云,黑炭被猫贩子抓住,被运往了南方。
《原始战记》
非常好的一本书,主角三观很正,开挂但是不明显,故事平缓。
邵玄坐在经过改装的大巴上,看着窗外绵延的山。夏至刚过,山上满是充满生机的绿色,久居城市之后见到这样的风景,因事业不顺而阴霾的心情也好了许多。原本邵玄打算叫上几个朋友出远门散散心,没想中途碰到学考古的老乡兼老同学石麒,被拉着一起去考古。结果却被一块奇怪的石头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原始时代!且看邵玄如何在原始部落大展身手!
《惊悚乐园》
逗乐,刺激,另一种风格的无限世界。
主要讲述以主人公封不觉为主导的各个人物通过一个名为惊悚乐园的超越维度的游戏在自己的生命中诞生了一条与常人生活轨道垂直的新轨道,在这条路上追寻真理,渐行渐远……
放开那女巫
三观很正,文笔流畅的种田文。
程岩原以为穿越到了欧洲中世纪,成为了一位光荣的王子。但这世界似乎跟自己想的不太一样?女巫真实存在,而且还真具有魔力? 女巫种田文,将种田进行到底。
宫本武藏剑与禅
吉川英治老爷子花了二十年写成的历史小说,吉川英治是什么档次的?夏目漱石那个级别的神人。愉快的描写出了宫本武藏的一生,对金庸古龙二位大侠的创作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不靠谱大侠》
一种真实感,一种日记式的平铺直叙,一种生活,一种现实。问题也有,太平缓。
他曾在街边摆地摊,也曾是幸福里一哥;
他是能让垃圾集中营的猴子们望风而逃的辣手扛霸子,也是小萝莉眼中内裤外穿的超人;
他喝酒打架爆粗口,也有侠骨柔肠扶危济困;
他曾穷困潦倒痛失所爱,亦有解语佳人俩俩相望;
有一天,他会成为盖世英雄,踩着七色祥云——和你和我,继续在这个不靠谱的都市里,红尘相伴……
超少
马谡(马良之弟,字幼常)
马良(白眉,字季长)
马腾(西凉部落首领)
马超(马腾之子,威武无比,蜀五虎大将之一,武艺后人认为仅排吕布之后,后病死)
马岱(马腾叔辈弟弟,诸葛亮北伐屡次建功)
马云绿(是马超的什么人记不得了)
马铁
马休
马忠(蜀国后期将领,不过之前是吴国的)
马黛
马邈
马延
马玩
主要人物就这些
原贴:三国小说主角姓马
tangzh139
都市逍遥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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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帮到你,满意请采纳,谢谢。
jim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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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师逆天:女主10+ 全收,已穿越到一头魔狮身上,然后修炼变成麒麟,在变成人去人类帝国学习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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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上至尊妄想神 高调召唤,低调降世……主角凌风灵魂俯身废材王子降临异界大陆,掌控无上幻想力,异世风云随他而动……懒散的凌风翘着二郎腿半躺王者之座,手捧真理之书,挥指破天:幻想在手,天下,我有……我幻想……我就是神……
异界之极品仙人无聊仙人九耀因无聊的惹毛了上古三大圣人,被封印于时空逆反通道。不料九耀修的混沌神绝大成,五行之外第九空间爆发神魔大战,聚神魔之力与九耀混沌神力共鸣产生无比伦比的时空乱力,将封印引入第九空间,神魔大陆。 这两本绝对无敌 无郁闷 主角要什么有什么 绝对符合你的要求 要不看看蓝领笑笑生的作品 不无敌 但主角不会在实力弱时碰到实力强的 无郁闷
老奇
网游:北辰之星 (这个宇宙的神,封记忆和力量玩游戏,后来恢复了) 孤星传说(孤儿,现实中孤心决练到跟高,游戏很强`很YY)绝世风云(被主脑踢到魔界,出来就YY了) 风流骑士(伴猪吃老虎,很淫荡) 傲龙传说(忘记了,很YY就对了)魔导之魂(还是忘记了,很YY就对,现实中最后比创世神还强) 砍人的魔法师(很YY) 蓝天 修真者玩转网游梦幻现实(前面表现的很垃圾,玩游戏之后,变超强,现实中是轩辕后人`后来和女娲后人XX之后,无敌了)
都市:重生追美记 (都市我看的不多``) 重生成神(宇宙最强的神)
玄幻:邪神传说 狂神 这2本是我看过玄幻最经典的2本
小爱_Annie
天尊重生
一本非常犀利的作品,一个来自修真世界的强者,虽然力量尽失却在异界大陆掀起风暴。
延续了作者上一本书的写法,却更加进步和凝练,情节推进相当流畅爽快,节奏把控更进一步,绝对值得一看的作品。
彪悍少主
欧阳万年穿越到了蛇贝大陆。
半成品法宝成了别人眼中的神器,嘴馋吃的豆豆是神品丹药。就连平常的水果也成了各方大佬拼死抢夺的圣果,这让欧阳万年情何以堪?
本想低调做人,奈何人在江湖身不由已。
好吧,既然如此,敢欺上门的,通通踩死!
宝物在手,天下我有!
彪悍,不需要理由!
geminilcw
原贴:三国小说主角姓马
妖娆和王胖胖
老舍的《二马》赏析
老舍尝试使用全白话来写二马,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二马》是老舍在英国留学时的一部短篇小说。这部小说里,老舍借鉴了英国当代作家的写作方法,运用心理描写和细节描写。“读了它们,不会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开始决定往“细”里写”。《二马》写的是马家父子为了继承兄弟的遗产,漂洋过海来到英国,经伊牧师介绍住在温都太太的家里。中国人多可怕呀!杀人放火带吸毒,天底下的坏事没他们不干的!带着对中国人的偏见,温都太太强烈反对,但最终由于马家父子多给房租,同意了他们的入住。慢慢的马家父子对温都太太和她的女儿分别产生了爱情,但由于种族和文化偏见,最终他们并没有走到一起。而马威最终悄然离开了伦敦。
老马代表老一派的中国人,老马的描写有相当的成功:虽然他只代表了一种中国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最熟识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一辈的中国人,但我最熟识的老人确是他那个样子。他不好,也不怎么坏;他对过去的文化负责,所以自尊自傲,对将来他茫然,所以无从努力,也不想努力。他的希望是老年的舒服与有所依靠;若没有自己的子孙,世界是非常孤寂冷酷的。他背后有几千年的文化,面前只有个儿子。他不大爱思想,因为事事已有了准则。这使他很可爱,也很可恨;很安详,也很无聊。他依旧带着老市民的官本位思想,非常小声告诉别人去古董店里——因为觉得经商是不体面的事情。还有他经常做一些赔本买卖,将古董店的东西送人或者聊得来就可以少花一些钱,有力的批判了是从满清到现在一直沿习下来的这种腐朽且妄自尊大的思想。老舍用平实的白话及人物的日常生活状态,写出了中国人的愚昧、好面子、因循守旧等特点,是他对中国人国民性的很好的揭示。
老舍说“在写《二马》的时节,正赶上革命军北伐,我又远远的立在一旁,没机会参加。这两个大运动,我都立在外面,实在没有资格去描写比我小十岁的青年”。他所想描述的马威是一个有理想的青年,以国家利益为重,个人利益放一边的那么一类年轻人。至于李子荣,就是马威这个人性格的补充,这两个人的个性是老舍心目中当时理想年轻人的状态。
拉康在论述人的自我意识时提出了著名的“镜子理论”,即人是受镜子里的影像启发而开始认识到自身。“镜子理论”说明人的自我意识不自足时,必须借助于他人的眼光才能认识自己。在老舍看来,《二马》中先进的欧洲文化就如同一面镜子,一面照出守旧中国人老马的愚陋和麻木;一面照出年轻一代小马、李子荣的活力和生气。
在老派中国市民马则仁眼中,英国文化是典型的异国文化。“异”有些是“异国风情”,“‘异’也表示用自己的价值标准去衡量自己所不了解的人、事、地点等。”老马因袭着传统文化的重负,缺乏竞争意识,追求闲适生活。在他看来,英国人就是不懂得生活的乐趣,不近人情。小说中有一个细节也很能显示英国人与老马的区别。伊牧师劝老马写一本东西文化比较的书,老马回答说:“快50岁的人啦,还受那份累!”伊牧师听了很吃惊,很诚恳地对他说:“我的好朋友!你50啦?我60多了!萧伯纳70多了,还一个劲儿写书呢!我问你,你看见过几个英国老头子不做事?人到50就养老,世界上的事都交给谁做呀!”英国人的这种生活态度与他们激烈竞争的社会有关,也与他们的文化传统有着密切的联系。浮士德、鲁滨逊等不断探索和追求为特征的文学形象就是欧洲文化性格的艺术反映。老舍正是通过中西国民的对比,揶揄中国人身上的弱点。
李子荣和小马身上,全然不见老马身上的毛病,他们有欧洲文化中务实、认真、独立等特性。或者说,老舍心中的理想市民是以英国文化为参照的,是“英国化了的中国人”。李子荣的做事干练、忠于职守,热情诚恳,求实进取等文化品格,恰合老舍对英国人是“很好的公民式办事人”的认识。到上世纪30年代老舍所极力推崇的也仍是英国人的这种“公民式办事人”精神,“他们该办什么就办什么,不必你去套交情,他们不因私交而改变做事情应有的态度”,所以“你可以永远不与他们交朋友……但你一定拿他当个很好的公民或办事人”。这使老舍“不能不佩服他们”。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老舍对老马的揶揄、对李子荣与小马的推崇,标准都来自欧洲文化这面镜子。
同时老马也是爱这个国家的,伊牧师让老马写一本关于中国人的书,老马拒绝了,他不希望自己的民族受到别人的.侮辱,这也是他的可爱之处。
老舍最初写《二马》就是为了驳斥当时欧洲人把中国人写成“一种奇怪可笑的动物”。西方文学中的“中国想象”,特别是那种东方主义激发了老舍的创作冲动。他看到一些没钱到东方旅行的德国人、法国人、美国人到伦敦中国城找写小说、日记和新闻的材料,这些报道把中国人都写成“抽烟,私运武器,害死人后把尸首往床底下藏,强迫发生了关系妇女不问老少,和作一切至少该千刀万剐的事情的”。这些形象深入英国人内心。小说,戏剧,电影里都这么描述,让人们对这个黄皮肤黑头发的民族的人们感到害怕,老舍写这篇文章就是想让英国人重新看待中国人。
文章里也强烈批判了英国人的殖民思想。文章中有一段话,“他真爱中国,半夜睡不着的时候,总是祷告上帝快快地叫中国变成英国的属国;他含着热泪告诉上帝:中国要不叫英国管起来,这群黄脸黑发的东西,怎么也升不了天堂。”由此可见,英国的殖民思想深入每一个英国人的内心。在他们看来,自己就是最高贵的种族,而其他种族国家的人就理所应当的来朝拜他们,来归顺他们。老舍对他们的批判是深刻的。
老舍对于欧洲的文化则是一种矛盾的心态,他既希望自己的国家可以文明到那个程度,另一方面,他对欧洲那种对中国的偏见,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充满了批判。
《二马》中,充满了对中西文化的比较,通过中西方人不同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处事方式来看中西方的差异。西方人很务实,也很独立。温都太太已经年纪不小了,但是她不会闲下来,她每天都在忙忙碌碌。而老马则不一样,他继承了中国人传统的观念,年纪大些就应该由儿子来养老,而自己则是享受生活;温都太太和自己的女儿的账目都算的很清楚,而马家父子根本不算账,有时别人和老马要什么,他也会很慷慨大方的送给人家,这就是西方人的务实与中国人的好面子。
《二马》在写作风格上注重心里分析和描写工细,一改以往的文言与白话夹裹在一起的写作方法,只用一些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白话文字,描绘出白话的真正美味。“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包括作家对北京特有风韵、特具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展示中所注入的文化趣味,成功地把语言的通俗性与文学性统一起来,做到了干净利落,鲜活纯熟,平易而不粗俗,精制而不雕琢。其所使用的语词、句式、语气以至说话的神态气韵,都有他独特的体味和创造,又隐约渗透着北京文化。老舍先生笔下的人物个性鲜明,同时又具有代表性。由于当时许多作品多是半百话半文言,而老舍又听取了友人白涤洲的意见,在《二马》中,老舍全文采用通篇白话,是当时的一个典范。老舍在创作《二马》时,开始尝试景物的描写,例如:
园外没有什么人,园门还悄悄的关着。他折回到大桥上,扶着石栏,看着泰晤士河。河水灰汪汪的流着,岸上的老树全静悄悄的立着,看着河水的波动。树上只有几只小黑鸟,缩着脖儿,彼此唧咕,似乎是诉什么委屈呢。靠着岸拴着一溜小船,随着浪一起一落,有点像闲腻了,不得不一动不动似的…… 远处的灰云把河水、老树全合成一片灰雾,渺茫茫的似另一个世界,和这个世界一样灰淡惨苦,只是极远极远,不容易看清楚了。
他还经常运用比喻的手法,如“她的举动像个小野猫儿,她的思想却像个死牛”这是用来描述温都太太的女儿;还有“他把她的手,一块儿棉花似的,放在他的唇边”……这些描写都十分贴近事实,容易想象,而且富有美感。
老舍先生说由于他回国的原因,他便仓促完成了小说。“时候到了,我只写了那么多,马威逃走以后的事无论如何也赶不出来了,于是一狠心,就把腰眼当作了尾巴,硬行结束。”⑨但这仍是一篇比较成功的小说,引起人们对中国国民性的思考,和如何振兴民族的思索。
原贴:小说二马结局解析?
普洱茶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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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极品仙人无聊仙人九耀因无聊的惹毛了上古三大圣人,被封印于时空逆反通道。不料九耀修的混沌神绝大成,五行之外第九空间爆发神魔大战,聚神魔之力与九耀混沌神力共鸣产生无比伦比的时空乱力,将封印引入第九空间,神魔大陆。 这两本绝对无敌 无郁闷 主角要什么有什么 绝对符合你的要求 要不看看蓝领笑笑生的作品 不无敌 但主角不会在实力弱时碰到实力强的 无郁闷
小笨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