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是论文应该是指议论文吧。和小说区别还是很大的。小说你随便写个故事就行,议论文你要有论题有论点有论证,不能用回忆式开头,开头要直接提出论题。具体的记得高中还是初中有讲,要是没过建议你还是直接写小说吧,写进去自己想表达的思想就好啦。 至于“论文”格式更加复杂,要求更严谨,应该不是你说的
怎么写一篇短篇小说
快活驴
写作中大纲一般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简纲,一种是详纲。简纲只要如我们先前所说的,描述这个故事的开头和结果就行了。这样的简纲,有与没有根本没什么差别。真正要写的,是详纲。一份详纲。
所包含的内容分为几个部分(开始的那一段)应当包括:1、相关设定2、出场人物3、故事主线4、故事卖点5、分集详纲总共就是这么五个部分。
小说大纲的写法:
故事大纲要达到如下目标:
(1)说明人物的姓名、性别、身份、年龄、外貌、性格与气质特点。
(2)说清主人公要干什么事情(发财、升官、复仇、争霸、结婚等)。
(3)说清楚主人公做这个事情的意义及困难所在。
(4)说明事件的结果。有“虎头蛇尾”这个成语,估计世界上就有这样的事情。
小说创作程序:
这里的想法是一个一个加上去的,就是说先要有背景设定,才能去资料收集,接下来再去写人物细部分析,然后用前面三个要素去写内容大纲,之后才是去写内容,然后再修改。
1.「背景设定」。
2.按照「背景设定」来做「资料收集」。
3.以「资料收集+背景设定」来做「人物分析(设定)」。
4.以「人物分析+资料收集+背景设定」来写出「故事大纲」。
5.集合「故事大纲+人物分析+资料收集+背景设定」来做「内容撰写」。
6.依照「内容撰写+故事大纲+人物分析+资料收集+背景设定」来「修改」。
原贴:小说大纲怎么写(短篇)
逸之竹
1.从一个有价值的点子开始。这个点子最好是新奇的。至少是还有挖掘潜力的。2.创造能够理想地使你的点子戏剧化的人物。让他们受磨难;让他们在受磨难的过程中走进情节。3.制定一个关于情节的规划,设计一个情节,使其能展现所有对于表现人物去解决他们的问题所必须的场景。4.忽略所有对于情节发展没有影响的东西--...
1.从一个有价值的点子开始。这个点子最好是新奇的。至少是还有挖掘潜力的。
2.创造能够理想地使你的点子戏剧化的人物。让他们受磨难;让他们在受磨难的过程中走进情节。
3.制定一个关于情节的规划,设计一个情节,使其能展现所有对于表现人物去解决他们的问题所必须的场景。
4.忽略所有对于情节发展没有影响的东西--不必要的场景,漫不经心的对话,无关痛痒的人物。所有的都必须与情节发展有关。问一下自己:如果我去掉这些对情节有没有影响?如果回答是“不”,那么就去掉它。一个雕刻家在从一块石头上创作他的雕像的时候,他会从石头上去掉所有不属于雕像的部分。你也得这样,去掉所有不属于故事的部分。
5.像荷马写伊利亚得一样,从事件的中间开始你的故事。这个时刻应该是你故事中所要解决的问题出现的时刻,而你的人物则正处于紧急关头。然后,如果需要的话,你可以回头来说明。不过说明的东西是已经死去的材料,它最好跟情节的发展结合起来。
6.在情节,人物性格,以及词语表达上应该尽量避免俗套。这对于初学者也许比较困难,因为每个作者都是从喜欢别人的构思而开始写作的。学会避免俗套是学习写作的一半的目标。
7.按照场景来写;将它们完全地形象化起来。可能的话引入另外的细节。
8.尽力使所有的事物都戏剧化。试着去掉一切非戏剧化的因素。
9.修改。
10.将你写的故事投稿。海因莱因很久以前说过的一句话现在仍然有效:你必须为了能发表而写。
原贴:怎么写短篇科幻小说
xtzlulu
采用倒叙的方法,能增强文章的生动性,使文章产生悬念,更能引人入胜,同时也可以避免叙述的平板和结构的单调。例如,在人教版六年级语文第二学期第十课十六年前的回忆中,作者李星华在第一自然段中先写了父亲李大钊的死对自己的感触很深,再写了父亲死的过程。这种叙述方法叫做倒叙。
采用倒叙应从内容和形式的需要出发;或为了表达主题的需要,或为了结构变化的需要或为了造成悬念,引人入胜,起到特殊的表达效果。千万不可为倒叙而倒叙。运用倒叙,非有过渡句或过渡段衔接不可。当倒叙的部分叙述完毕回到顺叙时要交待清楚。否则,会使文章头绪不清,脉络不明,影响内容的表达。
,随便写呗,我写的大纲都弄丢了,也不补了,顺着写,有个大概方向就行,
写啥倒叙啊,要网络小说就不要暴露结局,根据你自己想要的结局,搞个悬念给人,越悬越好
Danny 冯
我是没写过拉,也没有惊艳滴
但是比较害怕看那种恐怖小说
因为在写的时候一定要让读者身临其境
所以写的东西,环境什么的啦一定要贴合实际
这样的话。。。一般效果都还是不错滴
原贴:怎么写短篇恐怖小说吓人?
Johnny Lee
总得来说就是:总…分…总。开头先把结局用一首诗或者几句话透露一下,写结尾时再提一下,不用从认识开始写,在文写一半时慢慢渗透,写悲文必修写为什么虐,太狗血就不必了,来个美式结局!
无忌-Sajia
采用倒叙应从内容和形式的需要出发;或为了表达主题的需要,或为了结构变化的需要或为了造成悬念,引人入胜,起到特殊的表达效果。千万不可为倒叙而倒叙。运用倒叙,非有过渡句或过渡段衔接不可。当倒叙的部分叙述完毕回到顺叙时要交待清楚。否则,会使文章头绪不清,脉络不明,影响内容的表达。可以设些悬念,主要还是看自己的想法,个人建议写些长篇练手,像17K青训学院相关的培训很多,楼主可以去那发文。
霆锋
写童话就是用拟人手法。一般用于童话的拟人手法都是将动物、植物、桌子、手等除人类外的东西以说话能力,这样就是一种拟人手法了。
如果写童话,要有明确的中心,而且故事内容要引人入胜,不能枯燥无味。最好能多用些优美词句,也可以用对景物的描写来突出人物的心理。例如:小兔在大森林里慢吞吞走着——这时是夜晚,周围黑漆漆的,只能透过树枝间的缝隙看到一丝丝月光。这句话就是用对周围环境的描写来突出小兔心理应该是很害怕的。并且你要写出一个故事,让人明白你写的是什么,不要目标混乱。开头最好先交代时间、人物、地点和事情起因。童话这种体裁不需要有道理,所以不必着重强调道理,只需对每个人物的描写细致点儿,对环境的描写生动点儿,还有要写清楚人物的内心感受、面部表情、神态、动作等各方面。
原贴:怎么写短篇童话
joshua
……写作不是单靠灵气和运气就能成功的,更不是仅仅有生活的积累和满腔热情就能出好作品。如果在别人靠写作成了巨富大腕之后,你还在叹息稿酬太低,或者总想以作品训示别人而不被接受就叹息世风日下,那么,还是反省一下自己的作品和写作技巧是否成熟吧!这里给大家推荐一个国外的写作教程,相信肯定对你有一定的启示!!!
我叫小vi
主题:童话
一、明确要求:展开合理的想象,续编小木偶的故事或自己编写一个童话故事。
二、习作指导:1、回顾本组课文的几篇童话,想象作者是怎样展开想象的。
2、自己选择几种动物,或者几件物品,以它们为主人公,想象一下,它们之间可能会发生一些什么事。
三、例文欣赏,开拓思路。把自己想到的内容和同学交流,听听大家的意见。
四、独立写作。把编好的故事写下来,再和大家共同评议,修改习作。
例文1、奇妙的歌舞会
春天,阳光灿烂,百花盛开。小草从睡梦中醒来,破土而出,舒展着幼嫩的绿叶。一朵朵鲜花争先恐后地张开了笑脸。到处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嘟!嘟!嘟——”随着一阵号声,许多动物纷纷来到老樟树下。这是怎么回事?哦!马上要在这里举行第五届“森林动物歌舞会” 了。
老樟树下可热闹啦!有的说,有的笑,有的叫,有的跳,动物们的心情多兴奋呀!等大家到齐了,主持者大象亮着大嗓门说:“安静!安静!请各位准备好,歌舞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不一会儿,报幕员小鹦鹉蹦蹦跳跳地走上舞台,清了清嗓子说:“第五届森林动物歌舞会现在开始!”话音未落,小猴站在树上抢先说:“第一个节目,请孔雀先生表演。”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孔雀先生拖着美丽的长尾巴出场了。它一下子张开漂亮的尾巴,大家都惊呆了。多美啊!就像一把五彩洒金的扇子。它一会儿点点头,一会儿摇摇尾巴,有节奏地跳起舞来。舞姿真美!孔雀先生踮起脚,伸开右“臂”,轻轻向上挥,左臂又一摆,在空中画了个弧形,就像一道五颜六色的光在空中一闪。接着它又转起圈来,只见一圈绚丽的翎毛在一闪一闪的。最后,它向大家深深地鞠了一躬。“好!”台下掌声一片。
该百灵鸟为大家演唱了,它的歌声悦耳动听,动物们全都被陶醉了。
小鹦鹉又在舞台上出现了。它说“下一个节目,大合唱夸夸动物大家庭。”这是最精彩的一个节目了。瞧,大象伯伯甩着长鼻子上的指挥棍。它四只粗壮的脚跟着节拍在地上拍打着,两蒲扇似的大耳朵扇动着,屁股后面的小尾巴摇着;螳螂挥着刀,轻巧地弹着电子琴;青蛙瞪大眼睛,挺起大肚皮,鼓起腮帮子“呱呱”地唱;猴子吊在树上边打拍子边唱歌;老虎用浑厚的男低音放开嗓门大声地唱;喜鹊、百灵鸟边飞边唱;仙鹤金鸡独立站在水里,神情是那样庄重,真像老练的歌唱家;蝴蝶、孔雀载歌载舞;袋鼠蹦蹦跳跳;百灵鸟站在电线杆上纵情歌唱。它们大概都想让人听到自己出色的歌喉吧。大合唱把歌舞会的气氛推向了高潮,动物之间的友情更深了。
森林的花草树木被这美妙的歌吸引了。你瞧,花儿乐得前俯后仰,树儿摇头摆尾,草儿连连点头,小鸟越叫越欢。太阳公公也笑了,还发出格外柔和的光呢。
那热烈的歌声飞出森林,飞向远方……
思路剖析:本文以森林动物歌舞会为内容,通过大胆的想象,合理地勾画出小动物们欢乐的场面,各具特色的表演时短文让人看后浮想联翩。
例文2、狐狸和老鼠
狐狸妈妈生下了五只小狐狸,她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孩子。每天出去猎食,她总是把美味的食物带回家,不是小鸟,就是小兔;不是小青蛙,就是小虫子。 有一天,她发现离自家不远处,有一个老鼠洞。老鼠好不容易带着自己的一群孩子躲进洞里,狐狸紧接着就追到了洞边,她蹲在洞口,得意地跟洞里的老鼠说:“老鼠,你一定会从洞里出来的,你们一出来,我就抓住你们。”狐狸蹲了好久好久。老鼠和她的孩子们一个个饿慌了!”可狐狸根本不理睬,她只是冷冷一笑。老鼠又在洞里说:“快跑吧,狐狸,猎人扛着枪来了!”狐狸还是一动不动的蹲着。这时,老鼠大声叫起来:“狐狸妈妈,狼钻进你的家,去叼你的娃娃啦!
狐狸妈妈一听,不顾一切地跑去救她的孩子。老鼠终于爱心、智慧救了自己。
思路剖析:狡猾的狐狸,机敏的老鼠,它们都深爱着自己的孩子。老狼来了,不怕。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孩子觅食。“狼去叼你的娃娃啦!”“不顾一切地去救她的孩子了”。一个为自己的孩子绞尽脑汁,一个为自己的孩子不顾一切,多生动的形象啊!
例文3、小松鼠和狼
一只小松鼠在树枝上跳来跳去,一不小心跌倒在一只睡着的狼身上。狼被惊醒了,它猛地跳起来,要吃掉小松鼠。松鼠就请求说:“放了我吧。”
狼说:“好,我放了你。不过你要告诉我,为什么你们松鼠这样快乐,而我们老是闷闷不乐。我看你们总是在树上玩呀,跳呀,而我,却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小松鼠说;“你先放我回到树上去,我在树上告诉你,要不然我实在是很怕你。”
狼就把它放了,小松鼠“嗖”地一下蹿上了树,在树上对狼说:“你老是闷闷不乐,就是因为你凶恶,你的心肠太残忍太毒辣,没有人敢和你做朋友。我们快乐,是因为我们心地善良,从不对别人作恶。”
狼在树下呆呆地回味着松鼠的话,半天没弄明白,可能它永远也不会明白。
思路剖析:本篇小童话虽然短小,却耐人寻味,在狼和小松鼠的对话中,让人明白了快乐的真谛:心地善良的人才会拥有无尽的快乐。想象合理,大胆,语言精练,是我们在习作中应该学习的地方。
写作知识
怎么写童话?
1.听童话,写童话。先由教师或口述能力强的学生口述一个童话故事,然后由全班学生写下来。
2.看图画,编童话。开始编时,大都选多幅图构成一组,可以连成一个完整的故事,然后逐渐增加难度,凭单幅图编童话,故事的情节要通过创造性想象来构思。
3 .看实物,编童话。教师引导学生仔细观察某一实物,抓住实物的特点加以想象,编写童话。
4.联系生活实际编童话。教师注意引导学生观察周围的生活,联系生活实际编写童话,帮助学生分清是非、美丑,让学生受到教育。
5.结合课文编童话。教师借助教材中的一些典型课文,引导学生结合课文编童话。结合的方法有“扩”、“改”、“仿”、“借”四种。结合课文编
童话,既有利于读,又有利于写。
6.按提纲编童话。教师出示一个童话作文提纲,让学生编童话。这有利于引导学生把文章写得有条有理。
7.提供开头编童话。教师只讲一个童话故事的开头,然后学生自由开展想象,把故事编下去。
8.根据在意义上毫不相干的两个物体或者两个词语编童话。教师向学生提供两个毫不相干的物体或词语,让学生通过创造性想象在它们之间架设一座“桥梁”,从而编出一个生动有趣的童话故事。
9.听音响编童话。教师向学生提供两种以上的音响,引导学生展开创造性想象,把与这些声音有关的东西、动物或人编进一个童话故事里。
10.根据题目编童话。教师给学生出示一个带有童话色彩的题目;引导学生抓住题目中的关键词语,围绕童话故事的中心,运用拟人手法展开想象编童话。
原贴:怎么写短篇童话
三万尺英伦
首先就是剧情,短片小说一般一章大概是1000-3000左右,其次是选择的科幻类型,科幻小说分【硬科幻】和【软科幻】,硬科幻-【三体】这样的,逻辑性和科学性很高,要求作者有丰富的知识。另一种的是【软科幻】-属于脑洞大开,比如【变形金刚】神话和科学的集合体,违反物理定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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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说有本人所写,虽然本人不是专业写手,更新也不定期,但希望大家喜欢,不喜欢也没关系,小说本身就是大家没事休闲娱乐的东西。
原贴:短篇科幻小说怎么写精彩?
老兔子不乖
(一) 你只相信你眼睛看到的?原来我和信任如此不堪一击?一位女子身穿青色的衣服极其美丽像是天上下来的仙子。她看着前面的男子长的极其妖娆。我己经跟你说过了你不要靠近幻儿,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风浔抱着刚掉进湖里的上官幻儿走了。
留洛璃绝望站在那里。洛璃回到屋里收拾东西留下一封信便去找风浔,在桌子。看见他在照顾她。洛璃在心里:我爱你这几年比不上这个跟你相处几个月的上官幻儿。难道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我?风浔看见洛璃背着包袱便问你要离开这里?是,王爷以后再相见。洛璃说完便走出王府。
在路途中遇上黑衣人,便问:你们是谁?我们是王爷派来杀你。呵,就你们,一起上吧。不一会,便都杀完了,自己也受伤了。风浔你为了她居然想杀我,好,从今往后你我相见,我决不留情。说完便走了。
风浔在房间里想洛璃说的话,这时,一个丫鬟拿着一封信说是洛璃姑娘留下来的。看完,便让影去查。风浔,我没有把上官幻儿推尽湖里还有以前我都没有,我和你几年的信任和你认识上官幻儿信任就如此不堪。算了,反正我也走了。你多保重身体。
当天晚上,风浔知道了所有真相。便去上官幻儿房间跟她说了所有真相,便让她明日离开府上。回到自己房间让影调动所有暗卫去找洛璃。风浔嘴里念到璃儿我对不起你,对不起。
十年之后,洛映寒在十年之前创造暗影宫,而她就是暗影宫宫主。暗影宫居说里面都是高手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从不手软。宫主更加厉害杀人速度非常快。洛映寒坐在秋千上呆着,因为,所有人都出去接任务了,副宫主也不知去哪了。过了一两个时辰。一个男人突然在洛映寒后面。玄你来了,你去哪了?玄冥:出去办点事情。他们一直聊直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炎,你怎么浑身是血?洛映寒便问到。宫主,炎是被风王爷伤。竟然敢伤暗影宫的,玄,你把炎带下去帮忙疗伤。那你呢?玄冥问?我去会会那个风王爷。好,你多加小心。嗯
谁?风王爷出声问到。来杀你的人。风浔听了一怔,这个声音像极了当年的洛璃可是像是拒人千里之外、冷漠、还有王者风范。风浔王爷听力果然厉害。说完便出来。风浔惊住了“璃儿,真的是你吗?我找了你十年,你怎么成了暗影宫的人。”抱住洛映寒说到。洛映寒推开风浔说到:请王爷自重,我是来杀你的,我不是洛璃,我是暗影宫的人而且还是暗影宫的宫主,还有我是洛映寒。风浔不敢相信是暗影宫的宫主。不,你就是璃儿。是又如何?那个爱你却软弱无能只会被他人欺负,你一次次的误解她,然而却为了那个上官幻儿去杀她。那个洛璃早就在十年前被你杀死了。现在你面前的是洛映寒,暗影宫宫主。
对不起,我知道你恨我那杀了我。杀了你?我突然不想杀你了。我们做个交易如何?什么交易?风浔问到。洛映寒说道:“我帮你拿到江山,你帮我给暗影宫一席之地,如何?”风浔:好,但是我也有一个条件。洛映寒问道:什么条件?风浔说做我的王妃。洛映寒没有犹豫说好。但是,事成之后我就离开。风浔说好。风浔的脸上展开了笑容他这是十年来唯一笑过。
风王爷,你放心我不会爱上你的。因为在我看来,甜蜜往往是毒药。说完洛映寒便用轻功走了。只留在风浔在那里,轻轻的说到。甜蜜往往是毒药。映寒、洛映寒,笑着说到十年了,我找了你十年,你却恨了我十年。天意弄人啊。我只是想让我弥补当年犯下的错。可你连这一点机会也不愿意给我吗?
(二) 几日后,风浔与洛映寒大婚,而这两个人都不穿喜服,因为他们知道这只是一场交易,不需要穿喜服。洛映寒一袭白衣更胜喜服,风浔也穿了白衣。他们两个人看起更像一对情人。可是像不像情人他俩各自清楚。
你先在需要扮好王妃就可以了,明日在和我去见圣上。风浔说到。好,希望你也能记住你说的话。说完,洛映寒便走了。你还是不肯原谅我,罢了,一起都是我的错。我一定会好好弥补你。说完,风浔也离开了,回到了自己房间想着如何夺皇位。
洛映寒回到自己房间,洛映寒说到:十年了,房间还是原来的房间,格式还是原来的格式。人还是原来的人,可是,心不是以前的心。洛映寒也没闲着,也在帮风浔想着计谋。这样,暗影宫就更强大了。然后,你就离开这个曾经伤心之地。继续过令人闻风丧胆的暗影宫宫主。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透明超人爱冒菜
永无,永无岛
文/绿亦歌
——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1.
2005年的夏天,我在香港科技大学做交换学生。
学校座落在海边的悬崖上,透过图书馆的落地窗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大海,我在那里度过了 许多许多个夜晚。
我学的是历史,来到这里只能读中文,全系只有我一个大陆人。
我住在离学校步行十几分钟的地方,上坡区里别墅林立,下坡区挤满了老旧居民楼,密密麻麻,毫无采光可言。两室一厅的出租屋只有五十平米,一个月房租五千人民币。
我家附近有24小时营业的7-11,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通宵营业的便利店,在我心中,它就代表着香港,永远明亮,永远都在那里。
我喜欢晚上洗过澡,披着半干的头发去7-11买三明治和酸奶,既是晚饭又是宵夜,这样会比在食堂节约很多钱。我一个人坐在街边的路灯下,用二手的mp3听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陈奕迅,不知道杨千嬅,就算在香港也只听周杰伦。
英俊的男孩子们开着上百万的跑车从山顶冲下来,在我眼前呼啸而过,还有穿着超短裙的女孩子们,他们看起来总是很开心,对我而言,他们就是另外一个香港。
很近,又很远,很耀眼,又很无情。
九月的一天,我在图书馆写作业忘记了时间,去便利店的时候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个三明治。我走到路灯下,看到一辆银白色的跑车,在月光下发出非常美丽的光芒。
穿着黑色套头衫的男孩子坐在我平常的座位上,旁边趴了一只百无聊赖的大花猫。
他在和猫咪说话,我听不懂粤语,但是我很喜欢他说话的语调,懒懒散散的,带着无所谓的笑意。
我盯着他和那只猫咪,站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这样很不礼貌,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他说:“你要唔要坐低(你要坐下来吗)?”
我低下头走到他旁边,和他隔着一只猫坐下来,我撕开三明治的塑料包装,想了想,鼓起勇气递一块给他。
他一愣,从我手里拎起三明治,两眼弯弯的笑,指着身边的花猫:“多谢,我可唔可以分滴俾佢?(谢谢,我可以分给它吗)?”
我点点头,他掰下一小块三明治,放在流浪猫的嘴边,它站起身体,犹豫地咬了一口。
他舒展眉头笑起来,手臂随意的搭在椅背上,吃掉了剩下的大半块三明治。我们就这样安静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我闻到了植物的味道,充满生机,大概是才下过雨。
不知道过了多久,跑车的低吼声打破了夜的宁静,几辆招摇的豪车顺着下坡路飙下去,然后又轰轰的倒退,停在了我们面前。
窗户摇下来,带着黑色耳钉的男生问:“乐之,你在这里干吗?”
他没说话,站起来,轻轻拍了拍花猫的头,然后对我笑了笑,走回那辆银色的法拉利旁,车门缓缓向上打开,他弯腰坐进去。
一队跑车扬长而去,他在最前面,山下的世界一片繁华。
我抬起手表,借着路灯读上面的数字,已经过了十二点。
2.
那天以后,我每天晚上去长椅旁,偶尔能见到那只流浪的花猫。夜里十一点,男孩子们勾肩搭背的从篮球场离开,年轻的情侣站在小巴车站边说悄悄话,能听见细虫的鸣叫声。
这是我最喜欢香港的一点,这里的夏天很长很长。
他再一次出现得大摇大摆。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里异常清晰,我才远远的听见,车身已经冲到我面前停下。
他从副驾驶座拎下一大口袋的猫粮,走到我面前。他的个子很高,挡住了大半的光。
我想和他打招呼,又怕他根本不记得我,只好木讷的半张着嘴巴。好在身边的猫咪跳出来,撒娇的叫了一声,然后纵身一跃,窜进他拎着的口袋里,冲着猫罐头一顿乱抓。
我和他被逗得一同笑出声,四目相对的瞬间,我低下头,他扬了扬手,大咧咧在我旁边坐下,装出很失望的样子:“今日冇三明治咩?饿死啦!”
我脸绯红的对他说:“抱歉,我听不懂粤语。”
他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换上普通话:“嘿。”
我松了一口气,指着还在抓着罐头的流浪猫:“它叫什么名字?”
他打开罐头,放在椅子上,在我旁边坐下来,摇头说:“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不能给它取名字。”
我想了想,说:“说不定它偷偷在心底给你取了一个名字,很久以后它会想起你,啊,那个给我买过猫罐头的人。”
他转过头来看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盛下了整座城市的光。
他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说:“那就叫它三明治好了。”
他对我伸出手:“我叫沈乐之。”
“阮鸢。”我说。
“是鸢尾的鸢吗?阮这个姓我也是第一次见。”
“嗯,我从内地过来,我的家乡在很远的北方。”我说。
低下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鞋子,非常干净的白色板鞋,像是刚刚从货架上拿下来,昂贵的奢侈品,我偷偷把自己脚往回缩,藏入黑暗里。
后来的很多年里,每一次认识别的男孩子,我总是习惯性低头去看他的鞋,黑色的、蓝色的、棕色的,篮球鞋、休闲鞋、皮鞋……却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干净的白色。
我们都在红尘中苦苦奔波,除了沈乐之,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云间怎么会惹上尘埃?
下一次遇见沈乐之是在学校里。
在室内泳池的门口,他头发半干,软绵绵的塌着,看起来像个小孩子。
我低下头听歌,和他撞了个满怀,抬起头看见是他,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才知道原来我们是校友。
“小孩。”他叫我。
我和他面对面站在长长的天桥上,楼梯的尽头就是大海,中间是空空荡荡的风,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想哭。
“你在听什么歌?”他问我。
我不敢说话,摘了耳机递给他,他在我面前弯下腰,他太高了,我满脸通红,踮着脚尖,好不容易将耳机塞入他的耳朵。
周杰伦咬字不清的唱:“我顶着大太阳,只想为你撑伞。”
“哈,”他弯起眼睛笑,白色的体恤摆被风吹起来,他说,“小孩。”
我和他并肩走出学校,幸好夜晚没有什么人,我好害怕会遇到他的朋友。
怕他向他们介绍我,怕他不向他们介绍我。
我和他一起拿着猫罐头找三明治,在灌木丛中发现一簇刚刚盛开的花,“是菖蒲”,他对我说。
那天猫咪没有出来,但是我很开心,觉得离他很近。
我们坐在路灯的长椅下,一人一只耳机听歌,看了一会儿月亮,谁也没有说话。
分开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明天见”。
3.
我并不是每天都能遇到沈乐之。
有一次在学校的海边碰到他,下午三四点,阳光很好,我坐在石头堆砌的栏杆旁看海,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看到穿着黑色T恤的沈乐之,海风将他的头发吹起。
他身后站了五六个男生女生,男孩子们高大英俊,女生穿着超短裤,露出又长又直的腿。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好奇的打量我。
我大脑一片空白,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转身跑了很远。
似乎有听到他的朋友们问那是谁,幸好没有能听到他的回答。
有些时候,我希望我和沈乐之的交集只有那一处,便利店外的长椅和路灯,时间停在那里就好了。
让我忘记生活本身,忘记他的豪车、他的别墅、他的身份证、他的英俊和年轻气盛。
他生于斯,长于斯,他说着流利的粤语,吃海鲜和粤菜长大,他所有的朋友都在这里。
对我来说,这是一座必须说再见的城市。
我和别人不一样,我只是一名交换生,我的学生证只有一年的有效期,无论我考试成绩再好,我也拿不到一张这里的毕业证书,我所拥有的时间,每一天都是倒数计时。
晚上的时候,沈乐之在长椅边找到我。
“小孩,白天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他俯下身,挡住路灯的光,“跑什么跑。”
我不好意思的笑:“上课要迟到了。”
“哈,”沈乐之在我身边坐下,“周末有空吗?”
“嗯?”
“玩帆船,他们问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周末的时候你一般做什么?”
“写作业,看书,”我说,“我很无聊的,我连旺角都没有去过,所以从来都分不清它和尖沙嘴。”
“你没有去过旺角?”他睁大眼睛看我,“你没开玩笑吧?
“坚尼地?太平山?跑马地?”
我一个一个摇头。
“你来香港多久了?”
我撒了个谎:“第三年了。”
沈乐之站起身,冲我眨眨眼睛,“走,我带你去旺角。”
“现在?”
半个小时以后,我站在旺角一家旧书店里。顺着窄窄的楼梯上二楼,阁楼里堆满了书,沈乐之站在一本老相册前翻了很久。
离开的时候,我买了一本《唐诗》一本《宋词》,竖立的繁体排版,价格不算便宜,但是我很想要买点什么,当作纪念或者其他。
我给他讲小时候看金庸的事,租书店一毛钱一本,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我最喜欢《白马啸西风》,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江湖恩怨哪有儿女情长来得浪漫。
“我的梦想是开一家书店,乱七八糟放很多书,任君自选,不用和我说话。”
“你好像很不喜欢和人说话。”他将手背在脑后,逆着人群走。
我点点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红灯亮,我和他一起停下来,站在午夜的香港街头,他对我说:“你已经很好了。”
第二天香港下了一场暴雨。
天气预报说有台风来袭,学校停课一天,香港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只有我一个人惴惴不安。
我在路灯下等沈乐之:“我找不到三明治了。”
他挥挥手,让我跟在他的身后。我们在7-11买了一只手电筒,沿着下山的路一直走。夜晚变得很安静,我们压低了声音呼唤三明治,怕惊醒了别人。
“小孩,你会离开香港吗?”他忽然问我。
我装作没有听见:“嗯?”
他耸耸肩:“毕业以后我想去美国,学电影,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的脸隐藏在黑暗里,幸好这样,他才不用看到我难堪的表情。
我问他:“你要拍电影吗?”
他点点头:“就拍香港好了,这里是我的故乡。”
大雨过后的灌木丛,散发着清新的香气。他忽然停下脚步,朝下坡路边的一个观景台走去,“你没有看过太平山的夜景吧?可以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
我摇摇头。
沈乐之回过头看我,他笑起来,说:“那你不用去看了,这里比较美。”
我的手放上他的手心,那是我第一次碰触到他,他的掌心微热,轻而易举的将我拉了上去。
沈乐之,你一定看过无数壮阔的风景吧?而我啊,我所见过的所有美丽,都不如在你身边,那些细碎的、平凡的夜晚来得动人。
让人想要铭记一生的,不是脚下的万家灯火,而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一阵风吹过,我们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我蹲下身,它一头栽入我的怀中。
我的宿舍禁止养宠物,沈乐之的家里人对猫毛过敏,我抱着三明治发愁,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台风,我担心三明治多过于自己。
沈乐之拿出手机打电话,跟那边的人说:“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没过多久,一辆越野车大剌剌从山下冲上来,停在我们面前。一个穿白色牛仔短裤的女孩从车上跳下来,她的皮肤晒成迷人的小麦色,她皱着眉头说:“沈乐之,你知不知道你很烦人。”
在看到她的一瞬间,沈乐之的眼睛亮起来,他说:“宋明朗,给你讲过多少次,慢一点开车。”
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子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接过我怀中的三明治。
我记得那个夜晚,没有月亮,没有星星,也没有风,站在天台的顶端,可以看见整座港岛。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三明治。
4.
台风过境的时候,三明治在宋明朗家的窗户跌下去,前脚被摔成了骨折。宋明朗连夜带它去看医生,做完检查以后,才发现它的眼睛似乎受过伤,有一只看不见光。
宋明朗想要收养它。
我内疚得要命,我竟然从来没有发现三明治眼睛受伤的事,我从来没有想过它为什么会流浪,说不定是被之前的主人抛弃,又或者它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沈乐之安慰我说:“你想见它的时候,我带你去明朗家就是了,你不要难过。”
其实这样比较好,我在心底对自己说,我迟早有一天是要离开的,而它总有一天是要老去的。
有人替我照顾它,给它一个家,让它在看不见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但是我再也没有去看过三明治,没有说再见,它在我记忆里就不会老去。
没有了三明治,我原以为我和沈乐之失去了相见的理由,可是在第二天,我顶着半干的头发气喘吁吁的跑到便利店门口时,看到穿着黑色卫衣的男孩扬了扬手上的袋子,挑起眉头对我笑:“下次再迟到的话,可就没你的份了。”
我们坐在一起,他教我玩ps3,最老土的超级玛丽,可以跳上云端。他喜欢陈奕迅,教我唱《不如不见》,“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我只会唱这一句,因为它听起来和国语很像。
香港的冬天来得很晚,但是气势汹汹。
学校在海边,每天都是大雾弥漫,衣服和毛巾总也晾不干,我和室友想要买一架烘干机,在超市看过价格以后又放弃。
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膝盖受不了,在夜里疼得厉害。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搬凳子在窗边数星星,数着数着才意识到,等冬天结束的时候,我就该离开了。
回到我的故乡,那里什么都好,只是没有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沈乐之带我去吃桥底大闸蟹,两千块钱一盘,我却连怎么吃都不会,尴尬的低下头,手上的钳子一用力,蟹肉被夹得粉碎。
沈乐之摇头:“女孩子只用负责吃就好啦。”
他帮我把蟹腿一只一只剥好,就着温热的梅子酒,从嗓子一路呛到鼻子。
吃完了螃蟹,我开始肚子痛,额头上冒冷汗,一步路都走不了。站起身的时候,回过头看,凳子上红了一大片。
沈乐之脱下外套,蹲下身把它系在我的腰间,然后站起来,拍了拍我的头,说:“小孩。”
我才知道,螃蟹性寒,生理期是不能吃的。
沈乐之去便利店给我买止痛药,他皱着眉头认真的读上面的注意事项。我浑身冰凉,吃过药以后有一点困,沈乐之小声开口对我说:“你跟我回家吧。”
那是我唯一一次去到沈乐之家。矗立在上坡区的别墅,车库里摆不下的百万豪车就随便扔在路边,管家和保安彻夜不眠,毕恭毕敬的站在道路两旁叫他少爷。
我是个蹩脚的灰姑娘,低着头不敢说话。
沈乐之的父母不在家,他让我睡他的房间,他想得这样周全。自从来了香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间,他的一间卧室能抵过我租的整个屋子,他在床头点上一支香薰蜡烛,拍了拍我的头,说:“晚安。”
我关上灯,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生怕弄脏了他的床。
他和我仅仅一墙之隔,我伸出手,在黑暗中触摸到那道墙,很厚很厚,地上的暖气也不能让它温热起来。
我一夜未眠,枕头太软,蜡烛的味道太好闻,衣架上甚至还挂着他的外套,我怎么可能入睡,我明明已经身在梦中。
我侧过头,看着海上的日出一点一点升起来。我偷偷起身,洗了沈乐之的外套,翻到背面的时候,看到上面的商标,我盯着那串英文看了很久,苦笑出来。
沈乐之将早饭端到我的房间门口,看到我已经收拾整齐,愣了一下:“你应该多睡一会儿的。”
我笑了笑,把衣服递给他。他也露出一个苦笑:“你不必自己洗的。”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
那天以后,我们一起约饭,沈乐之总带我去吃一些暖和的食物。
我们去24小时营业的一兰拉面,一个人一方小隔间,凌晨三点,客人很少,能听见店员用水洗盘子的声音,我会连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
香港真奇怪,我一边在深夜喝着海鲜粥一边想,遍地都是有钱人,开着跑车吃路边摊。
遇见沈乐之以前,我和香港互不相干,它走它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是沈乐之让 我一点一点爱上他。爱它的冷漠,爱它的璀璨,爱它的倔强,爱它夜夜美丽的维多利亚港,对着大海发出一声叹息。
5.
冬天很快就结束了,岛屿没有春秋。
我和沈乐之难得在白天撞见,他从市区给我买来牛奶布丁,我穿着拖鞋跑下楼找他,他冲我招招手:“你来。”
我跟着他绕过邻居家晾在外面的衣架,拐了一个弯,他停下来。
我站在一个窄窄的下坡路的尽头,小道蜿蜒着去往天光很远的地方。两旁是不高的三层楼房,已经上了年代,墙壁斑驳。
可就在一堵墙的顶上,有一大簇我从未见过的花,鲜艳而热烈的开放。
我扬起头问: “这是什么?”
“三角梅。”他说。
“真美啊,”我呆呆的望着墙顶的三角梅,灿烂的颜色,在阳光下放肆的张扬着,那是我不曾拥有的青春,“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美丽的花。”
这是只属于炎热的南方才有的花。
于是我给沈乐之说起我的家乡:“在很北的地方,一年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冬天,暖气会供应到四月份。十月以后就不敢出门了,外面大雪纷飞,看久了让人寂寥。天黑得早,四点过就放学,店铺也打烊得走,晚上七点过走在街上空空荡荡的。女孩子们也不爱打扮,城市很小,连咖啡厅都没有几家,我们那里总是吃面食,河粉是来了南方才第一次见。”
“真是截然不同的地方啊。”
“是啊,”我揉了揉鼻子说,“好在很安静,像是可以一个人住一辈子。”
“那就这么决定了。”他忽然说。
“什么?”
“冬天的时候,去你的故乡看雪啊。”他理所当然地说。
我被吓了一跳,连连摇头:“差瑞士和芬兰很远,你住不习惯,也吃不习惯。”
他没说话,笑吟吟的看着我,我和他四目相对。
沉默片刻以后,我终于笑起来:“那就一言为定了。我带你去滑雪,还可以在结冰的湖面上放烟花,又冷又明亮。”
再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期末考试,我和沈乐之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一直到最后一门课结束,我回到卧室里,室友问我,要不要帮忙收拾行李?
我指着自己窄得转不开身的房间,“没什么东西。”
床头放了两本书,《唐诗》和《宋词》,还有一张陈奕迅的CD,是沈乐之送的。
我给他发短信:“我想吃车仔面。”
沈乐之开车载我去吃面,我们一人拿一张菜单,用铅笔在上面勾画,面的种类、粗细、软硬、配菜和汤底,都要自己来选。
等面的时候,我对沈乐之说:“今天我请客。”
他无所谓的点点头。
“还有一件事,我学会唱《不如不见》。”
沈乐之百无聊赖的转着铅笔,“这首歌其实还有国语版本,叫好久不见。”
我想了想:“我觉得还是《不如不见》比较好。”
“为什么?”
“歌里不是唱了吗,因为无论如何都回不到相爱的时光了,经年不见的岁月,让彼此早已改变。”
沈乐之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只说:“说不定有天你会懂。”
面条端上来,我吃得很慢,把汤底都喝得干干净净。
那天有很好的月亮,他笑着对我挥挥手:“明天见。”
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我想要把一切都告诉他,想为了我那颗卑微的心向他道歉, 向他鞠躬,告诉他对不起,我撒了谎,告诉他,我要离开了,然后看着他的眼睛问他,沈乐之,你会不会想念我。
我微微张嘴:“我……”
对面跑车的车灯亮起,闪闪发光的明黄色,车门打开,沈乐之侧过头:“嗯?什么?”
我摇摇头,微笑着向他说“明天见”。
他换了一辆又一辆的车,对他而言像是玩具一样的东西,我可能一辈子都够不到。
我又怎能妄想,得以在他的生命中驻步。
6.
要告别一座城市其实很简单,交通这样便利,有直达机场的大巴,五十四块钱的车票,没有比一碗车仔面贵上多少。把电话卡和八达通都注销掉,会退还你当初的押金。
我只有一个30寸的行李箱,里面塞满了我一年来的衣服、电脑、日用品,便利店的发票。然后穿过一个又一个的隧道,偶尔能从窗外看见大海,偶尔是连绵的山,汽车一路向前,街头的每个人都行色匆匆。
我离开的那天,香港落下一场大雨,夏天结束了。
九月开学,我升入大学四年级,我迅速的跌入毕业这个巨大的漩涡,在港岛的日日夜夜,像是一个久远的梦。
我参加考研,没日没夜的复习,只想考入广东。
周围的朋友都劝我在本地找份清闲的工作,“反正历史学来也没用。”
我觉得她们不会明白,当你见过更广阔的世界的时候,你就没有办法再心安理得的说服自己将就。
考研成绩出来的那天,我爸爸在办公桌前突然晕倒,送到医院抢救说是脑溢血,好在还算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大概需要在病床上躺很长一段时间。
我和我妈两个人绝望地坐在床边,医院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大门和走廊永远吵吵闹闹,人流如织,但是你走进病房,又会觉得它静得荒芜。
我查到自己的笔试成绩,全专业第一。我一个人呆坐在房间里,心底沉甸甸的,没有丝毫的欢喜,音量里一首一首的放着陈奕迅。我想和谁说说话,随便说点什么,说香港的雨下起来没完没了,说超市的水果又贵又小,说我们去西贡的岛上晒太阳吧,说考试结束以后一起去看海吧。
可是没有人。
那时候我已经换回了内地的手机号,和沈乐之彻底失去联系。其实要找一个人很简单,我翻墙去他的推特上看他的更新,不太多,最近的一张是学校下着雨的露天游泳馆。
我趴在桌子上,在深夜哭得不能自已。
沈乐之,沈乐之,沈乐之。
我放弃了复试,决定留在本地,去大学做图书管理员。工作内容轻松,每天按时上下班,有足够的精力去照顾父亲。上班的时候还可以读书,福利待遇也好,亲戚都说,说不定研究生毕业都撞不到这样的活。
我应该感到庆幸,不是吗?
很偶尔我会偷偷上一次推特,去看一看沈乐之,他果然如当初所说,去了美国读研究生,学电影,还在合照里看到了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然后他的更新越来越少,终于没有。
但是我知道,他的人生会一直精彩。
后来有一个夏天,陈奕迅来邻近的省会城市开演唱会,办公室的同事抢到两张票,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我笑着拒绝,“我很少听他的歌。”
那天是父亲复诊的日子,晚上的时候,我在医院门口吃宵夜,打开朋友圈,被陈奕迅的演唱会刷了满屏。我认真的在每条状态下点赞,但是没有打开任何一张图片或者视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离开香港的那一天。
从我的学校坐大巴去香港机场,在路途结束的时候,会经过一座跨海大桥。我一直记得它的样子,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像眼泪,又像是他的笑容。
我梦到了我的男孩,梦到许多个深夜,他带我去吃地道的汤粉,加咖喱鱼丸。喝港式奶茶,配刚出炉的鸡蛋仔,还有放了黄油的菠萝包,一口咬下去,脆皮掉了一地。
他在梦里对我伸出手,说:“既然来了香港,就别走啦。”
万幸的是父亲恢复得很好,两年以后已经能靠着轮椅行路,他变得很轻很轻,母亲退了休,两个人每天坐在窗边看书,聊天,真羡慕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有天父亲把我叫到身边,听说最近沿海很多公司来这里招人,你去吧。
我趴在他的膝盖旁,他说,人生是你自己的,继续看你这样蹉跎生命,我会愧疚至死。
我的家乡在偏远的北方,我在这里度过了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所有人都以为,连我自己都曾经以为,我会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
朋友说,“脑子被门夹了?深圳房价多少钱一平你知道吗?”
那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五点不到,夜幕已经落下。我说:“你知道吗?在炎热的南方,有一种叫三角梅的花,那是我见过最美的花。”
来年四月,三角梅开的时节,我收到一家公司的消息,在福田口岸,出境就是香港。
面试的时候,对方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认真的回答,存很多的钱,开一家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女孩子不应该都想开书店吗?”
“我以前也想要开一家书店。”
“为什么改变了心意?”
我笑着回答,“因为便利店比较赚钱。”
我莫名其妙被录用,去到深圳,常常夜里十点过才下班,随便在便利店买点关东煮,一个人的生活,不好也不坏。
以前在香港的室友给我发消息,让我去香港找她玩,我迟迟没有回复。
有次和同事逛街,经过Jo Malone,几个女孩子在试香水,我不知所措的停下来。
好几年前,我在沈乐之的房间,他为我点的那一只香薰蜡烛的味道,原来它叫英国梨和小苍兰。
我终于找到它,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每个周末,我都会去海边走啊走,不停走,远远的望着香港,看到它一直在那里,就很开心,但是我知道,再靠近一点的话,就会变成不开心。
曾有过沈乐之的香港,没有了沈乐之的香港。
7.
三角梅开的时候,香港上映了一部电影。导演是个新人,据说家里背景了得,所有的大牌明星都自发给他做宣传,很多人愤愤不平,说你们这些天之骄子。
电影叫永无岛。讲一个女孩跟着父母从大陆偷渡去香港,在那里认识了离家出走的小少爷,他教她学粤语,骑摩托载她在中环飞驰,后来香港回归,女孩一家回到内地,十六年后再回香港,只找到小少爷曾经为她留下的一把钥匙。
电影里,女主角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男主角说:“你已经很好了。”
我在满座的电影院里,泪如雨下。
我想起我二十岁的夏天,一个看起来永远不会结束的季节,我和他并肩走在旺角的午夜里,我同他讲起我小时候的回忆,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
啊,那个和我一起看过月亮的男孩子。
电影院的灯亮起来,我在朦胧的泪光中,再一次看到他的名字。
很多年前,我给他说,还是《不如不见》的好。
他回答说,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懂。
我记得那时候沈乐之偶尔会抽烟,我不喜欢别人抽烟,但是很喜欢看他抽烟。我喜欢他身上一切的味道。
“真好闻。”我说。
“这是薄荷味的烟,”他笑着说,“你要不要试试看?”
他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凑到我的眼前,若隐若现的光亮中,我看见了他的眼睛。
他凝视着我。
我吸了一口,果然满肺的薄荷味,我弯下腰大声咳嗽,满脸通红,被呛得流下眼泪。
他哈哈大笑起来,揉了揉我的长发。
往后分开的许多年里,很想很想他的时候,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时候,我都会抽一支烟,在缭绕的烟雾里,才能再一次回到那个夏天,再一次看到我的少年。
他站在那片若无若无的烟雾里,看着我的眼睛,微笑着说,小孩。
沈乐之,你知道吗,其实我也想要做一个小孩。小孩多好,很容易快乐,很容易相信,也很容易忘记一个人。
小孩才说永远。
8.
我辞掉了工作,剪掉长了发,回到故乡,用攒下来的钱开了一家便利店,叫“三明治”,24小时营业。
到了四月,北方的暖气还没来得及关,有天夜里,我一个人在便利店里清点货物,有一只流浪的猫咪,站在门口,看着我手中的三明治,一声一声的嘤叫。
电脑里陈奕迅唱,“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会再聊天。”
我怔怔的看着那只猫咪,泪如雨下。
许多年前,我去到香港的第一天,室友问我,你啊,一个学历史的,来香港干什么呢?
我认真的回答,“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那一年我20岁,脸上有青春痘,天生皮肤黑,脸上有点婴儿肥,偶尔会跑步,但是吃得也多,所以总是瘦不下来。
香港明明很小,但是对我来说却很大,我不敢独自去市中心,那里人山人海,每个人都形色匆忙,女孩子们手上拎着我分不清品牌、永远也买不起的包包。
那里有看得见大海的港口,山路曲折,跑车的发动机惊扰了夜的宁静,从我住的房间走下去,会路过一面开着三角梅的围墙,还有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那里的夏天很长,像是永远不会结束。
我曾经在那里,遇见过沈乐之。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零度
答应我,把它看完
洛朗是个性子清静的人,可书童偏偏是个爱看热闹的孩子。十五这天临安城里有庙会,洛朗拗不过那孩子,只得对府上道是自己想去看看,带着那孩子出了门。
街上一改平日江南流水般的安静,四处挂着五彩的花灯,熙熙攘攘的商贩和人群,好不热闹。洛朗正对喧闹的环境皱起了眉头,却发现那孩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洛朗正在桥上出神,忽然被小贩的高声惊醒:“ 看姑娘穿的这般华贵,难道连两文钱也拿不出吗?”
原来那女子看上了这摊位上的面具,取了一个戴上后才发现没带银子出来。本想取下换他作罢,可被小贩这么一喊,众人都看了过来,嘲笑的眼神一道道落在了她身上。她戴着面具,洛朗瞧不见她的表情,只瞧见了她通红的耳根。那女子穿着一件浅蓝镶紫蔷薇长裙,外衬着一件月牙白色锦织琵琶襟大褂,腰间轻束一条淡粉钻坠流苏腰带。锦衣华服的样子,一看就大户人家的小姐,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她一时气恼,褪下手腕上的镯子道:“这可是最好的墨玉,换你一个摊子都够了。
“你说是最好就是最好的了?”那小贩眼疾手快地收起镯子,还不忘揶揄一句。
“哪有让大小姐自己带荷包的。”洛朗挤出人群道,“是我贪玩走开了,真对不住小姐。”随即扔了一锭银子给那小贩,“把小姐的镯子还来。”
小贩极不情愿地拿出镯子还给了小姐。她接过镯子攥着,随着洛朗走出了人群才轻声道:“多谢公子,请问公子名性,改日必当奉上谢礼。”
“区区小事罢了,小姐客气了。”洛朗爽朗一笑,杏状的眼睛微微一闪。他本就生的好看,这日穿着的是墨色的缎子衣袍,一副翩翩贵公子的样貌。
此时临面突然跑来了那名小书童,他全然没有注意到女子的存在,一把拉住洛朗大声道:“公子,我可找到你了。”
那女子见着微微有些尴尬,柔声一道一句告辞,转身就要离开。洛朗忙甩开了书童:“姑娘......”洛朗伸手想要拉住她却只扯下了她腰间的一枚半圆形玉佩,再抬头便只能看着她投入茫茫人海中了。
洛朗借着满街的灯火仔细端详那枚玉佩,通透明亮,是上好的翡翠,上面刻着一个字,“东”。
青辉之下的这场相遇叫洛朗怎么也不能忘怀,原来动心就是这般滋味。无需有人点燃引子,那簇绚烂的焰火就兀自绽放在他们之间。洛朗不愿留在府里,父母总是催着他的婚事。他看着恢复了宁静的街道,失神望着面具摊位的位置,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那场相遇,虚幻的恍如梦境。
“哎哟。”洛朗迎面撞上了因为面容俊美的男子,那人穿这个米白色的锦缎,袖口是镂空木槿花的镶边,白嫩的脸上微微有些红晕,眨了眨眼睛竟有些流盼生光的感觉,而他却用完全不同于脸上羞涩表情的不满语调,高声说了一句:“你怎么回事啊!”
“不好意思。”洛朗一愣,立刻歉意到。
“不好意思就算了吗。”他不依不饶,一副赖上了洛朗的模样。
“那公子的意思......是洛朗只得好声问道。
“ 请我喝一杯吧。”那人对着一边的酒楼努了努嘴,径直走了进去。
洛朗原本对这个路上窜出来蹭吃蹭喝的人没什么好感,可是和他一聊倒觉得对方是个很有见识的人,十分投缘,一下子称兄道弟就要去结拜。
那人说自己叫刘离。
琉璃?洛朗笑了起来,他长得本就俊俏,还叫了这样女气的名字。
洛朗得知刘离是初到临安城,便邀他住到了洛府上。
几日后洛府忽然装扮的喜庆起来,洛朗问过母亲,母亲却道:“为你迎亲啊。”
“我什么时候说要去娶亲了。”洛朗一下急了起来。
“你不总说别烦你吗?那我自然去替你操办了。”洛夫人一副十分有理的样子。
东方家是玉器世家,东方大小姐的样貌品相也都是极好的。”洛老爷说着走了过来,语气有些严厉。
“我不娶......”洛朗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只是下意识的握住手中的那枚半圆玉佩,仅凭这这样一块玉佩,他要怎样才能找到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姑娘?
洛老爷察觉到洛朗的动作,走过去夺过他手中的玉佩,突然笑了,洛朗不解的问:“您笑什么?”
洛老爷高兴的说:“这个玉佩上的东字是东方家的东西,你是怎么得来的”
洛朗笑意满满的对刘离说他要娶亲了。
琉璃震惊地问:“你竞会同意父母安排的婚事。”
“不,我是真的喜欢她。”
新婚那日洛府喜气洋洋,洛朗被宾客灌了许多酒,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却见刘离一个人在廊上喝酒。便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喝闷酒。”
“我得好好想一想。” “想什么。” “我,其实我是女儿身。我的名字确实是琉璃。”
洛朗的酒一下醒了,过了一会,他定神一笑:“难怪你长得那么美。” 随即头也不回的进了新房,看到风冠霞帔的新娘之时,他全然忘了刚才的小插曲。他喜欢的女子,也是父母为他安排的妻室,这般巧合,莫不是天意,他要怎么还会去中意其他女子?
洛浪掀开喜帕,柔声道:“你的名字,是琥珀?”
“嗯。”新娘赧然一笑。
“琥珀琥珀,果真是好名字。”洛朗笑了一下,把那枚半月形的玉佩递给了琥珀,“还给你。”
“什么?”琥珀有些错愕。
“那是你不愿留下名性,我情急之下便扯了你的玉佩,想做个相认的凭证,你不会怪我吧?”
琥珀这才看清楚那枚玉佩,笑着拿出腰间挂着的另一枚半月形玉佩,上面是一个“方”字,“这是父亲给我的,他说来日要将这枚“方”赠与我的夫君,合在一起就是圆月,团团圆圆。琥珀的脸柔白细腻,脸颊上的浅浅梨涡更是添了几分温情,烛光之下琥珀说话的样子让洛朗一下子沉醉了。
洛家少爷极为宠爱新少奶奶,这东方琥珀确实如洛老爷说的一般:面容姣好,性格温柔,对下人也是和颜悦色,却单单有一点—对琉璃没有好脸色。
洛朗想着女子吃醋本就是正常的事,琥珀这般对琉璃反倒说明琥珀在意自己,于是由着琥珀,从不责怪。
琥珀总是说:“官人喜欢琉璃妹妹吗?若是喜欢,我是不介意给她个名分的。”
洛朗只是皱皱眉头:“说什么呢,能娶到你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分。”
洛朗不是不明白琉璃对他的情意,琉璃固然是让他欢喜的女子,可是他早早遇见了琥珀,从此眼里再也容不下别人了。而琉璃呆在洛府也成了尴尬的存在。
待到一次琥珀与琉璃同在院子里喝茶,罩在这浮世花园上轻纱琥珀才被一把掀开了。
新婚那夜琥珀初听了洛朗的话还以为他是喝醉了胡言乱语,看到那枚玉佩才渐渐明白了几分。原来洛朗要娶的,不仅是东方家大小姐这个身份,更是玉佩的主人—东方琉璃这个人。可他却不知她长什么样,唤什么名字。
在世人眼中,东方家确实只有一位小姐。
琥珀本是琉璃的姐姐,是东方家真正的大小姐,可惜他的母亲多年前伤了容貌,被东方老爷厌弃了,只一个人带着琥珀住进了西苑的阁楼里,久而久之,全家人都以忘了那位毁容的姨太太和庶出的小姐,只道东方家的大小姐就是她妹妹东方琉璃。
琥珀屏退了下人,终于得了个四下无人的机会,这才一脸讥笑的对琉璃道:“妹妹这样的千金之躯,怎么舍得在洛家扮一个流浪的旅人呢?”
琉璃毫不理会,只顾问自己想要知道的问题:“你一直住在西苑,何时认识的洛朗?”
“你管的着吗?”琥珀悠悠地饮下一口茶,她穿着湘红绣大朵金丝牡丹的绸缎长裙,发髻上插着掐丝飞凤珠钗,手腕上的羊脂白玉在阳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雍容华贵琥珀,俨然一副少奶奶的模样。
琉璃若有所失的在临安城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日面具摊的位置,依旧是空空荡荡的,像她的心一样。琉璃走进了那日初与洛朗喝酒的酒楼,叫了两壶酒。
刚小酌了两杯,就忽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正是洛朗
“怎么一个人在喝酒?”洛朗说着便坐了下来。
琉璃借着酒劲儿道:“说说你和琥珀的故事吧。”
洛朗轻轻一笑,将十五庙会那日的相遇娓娓道来,却未发现琉璃的脸色正在一点一点变得苍白。
自己才是这枚玉佩的主人,那日在庙会上对这位出手相助的翩翩少年动了真心,才抛开东方家大小姐的身份,男扮女装回头去接近他,殊不知洛朗已有了心上人。琉璃本以为洛朗与琥珀真心相爱,也就认了命,只想留在他身边默默祝福。
却怎么也想不到,到头来竟是这样的阴差阳错。
洛朗说完了,仰头喝了一大口酒,缓缓说道:“其实琉璃,若没有琥珀,我定会喜欢你的。”
原来琉璃受不了拘束,早些年便离开了东方家一个人闯荡江湖,逢年过节才回家看一看,这年春节刚过,洛家便催着东方家办喜事,两家早已下聘书,东方老爷便也不好推辞,可他们那宝贝女儿不到明年春节是回不来了,思前想后,只有让西苑阁楼那位真正的东方小姐代为出嫁了。反正聘书上写的本来就是东方家的长女,有没有指定名性。
东方琥珀就这样嫁到了洛府,当清楚了洛朗与琉璃的初识,就顺理成章的演起了玉佩主人的角色。
“你又没有见过她,就知道自己喜欢她,就怎么知道她一定是玉佩的主人吗?”琉璃本还想说,你怎么知道东方家就只有一位小姐,可话到嘴边还是生生地咽了下去。
因为洛朗道:“我自然知道。”
他对心里的爱意,这样的自信。
琉璃还是有这一个大家小姐的骄傲的,她不要可怜巴巴地去告诉洛朗自己才是玉佩的主人,自己才是他应该喜欢的人。这样去求他的一丝怜悯,琉璃做不到。
琥珀洛朗和琉璃一起喝酒回来,自是不悦,蹙眉道:“妹妹一个女孩子,这样出去喝酒像什么样子。”
“我又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喝个酒也没什么吧。”琉璃望着琥珀,眼神让琥珀不寒而栗。
趁着洛朗吩咐下人准备些汤点的间隙,琉璃压低声音与怒气对琥珀说:“你明知道那枚玉佩是我的。”
“知道又如何?”琥珀勾嘴一笑,旋即“唉呦”一声,洛朗回过头来,琥珀一脸委屈,“我只不过是说妹妹一句,妹妹何必动气推我?”
洛朗看也不看琉璃诧异的表情,只顾关切地问琥珀:“伤着哪里了没有?”
琥珀眼泪汪汪:“琉璃妹妹若不喜欢府里的规规矩矩,官人你强留她也没有用,反倒惹她不欢喜,也坏了洛府的规矩。”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琥珀加重了语气,好让琉璃明白,把那件事说破了,东方府和洛府的名声都毁了。她继而道:“爹娘本就不喜欢她留在这儿。”
“爹娘那里多亏你劝着。”洛朗柔声道,丝毫不介琥珀这样摆明了说要琉璃走,在琥珀面前,他好像总是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理智。
琉璃明白,她回不去了,东方府的大小姐成了东方琥珀,她已经嫁到洛府做了的少奶奶。
东方琥珀当了十多年的隐形人,如今换她东方琉璃成了不该存在的人。
琉璃咬咬牙想要离开,离开烟雨朦胧的江南,再也不记得叫做洛朗的少年,再也不记得十五那日璀璨的相遇。
可后来琥珀笑着对琉璃说:“我那日是说笑的,妹妹可不要介意,妹妹若走了,洛朗自然是不欢喜的,我也无聊,是不是?”
“洛朗心里只有姐姐,哪来的不欢喜呢?”琉璃惨惨一笑,眼神却冷厉地让琥珀心里一颠。
琥珀定了定心神道:“我和妹妹打个赌如何,既然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你,你愿不愿意和我打个赌,赌你就日日夜夜在他身边,看他会不会弃了我重新爱上你。”
琉璃听了有些悲凉,是啊,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自己,可是自己在他身边这么久,他却一点也没有动心。
琉璃是争强好胜的性子,随即没好气地道:“赌就赌。” 她没有注意到琥珀嘴角扬起的笑意。
琉璃不知道,这一赌,就堵上了她的全部。
事实是,除了赌气,有时候琉璃一个人出来喝酒,喝着喝着就会想起洛朗的脸,她早已习惯有他的生活,早已离不开他。
没有人知道洛朗爱的究竟是东方家大小姐的这个身份,是玉佩主人这个美好的回忆,还是琥珀这个人。可无论是哪个,都不是东方琉璃这个活生生的人,这一个人日日在他身边的人。
那日琥珀坐在院子里,见着琉璃进来,便抬起手,摇晃着手那枚半月形的玉佩,让阳光在上面闪烁出明媚的光彩。然后对琉璃道:“你的东西,要看看吗?”
琉璃毫无防备地走过去,正要从琥珀手中接过那枚原本属于自己的玉佩,洛朗突然走了过来,琥珀的手指一松,玉佩“啪啦”一声掉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琥珀一下子站起来,气恼道。
“怎么了。”洛朗见状急急走了过来,看见地上碎裂的翡翠变了脸色。
“琉璃妹妹说想看一下我的玉佩。”琥珀恼声道,随即变了语气对洛朗嗔怪道,“都怪你,要不是你突然进来,吓着妹妹,她也不会失手。罢了,碎了就碎了吧。”
“怎么就碎了呢......”洛朗显然十分在意这枚玉佩。
琥珀道:“我都在你面前了,还有它做什么。”琉璃分明瞧见了琥珀嘴角胜利者的笑意,她转身拂袖而去,过了一会儿洛朗也走了出来,瞧见琉璃一个人在廊上出神,过去问了一句:“你当真是不小心?”
“难道我还是故意?”琉璃也是一副气恼的样子。
“琉璃,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好妹妹,我希望你也能明白,我是真心喜欢琥珀的。”
“你与我说这些做什么,难道我想嫁于你不成?”琉璃没好气地转过头去。
“琉璃,你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我替你做个主l找个好人家嫁了吧。”洛朗叹了一口气。
“不劳哥哥费心。”琉璃转身愤然离去。
曾经,她不喜欢东方府上的那些规规矩矩,更不想依着父母的意思,嫁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而今在看,也许上天的一个玩笑吧。
后悔吗?琉璃无数次问自己,如若时光重回那个冷月青辉的夜晚,如果自己在摘下面具,自己告知他名性,他们便会幸福美满。
可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就算自己没有这么做,洛朗依旧是幸福美满的。
“你是故意的。”琉璃找到琥珀。
“当然。”琥珀一笑,在心里冷冷讽刺着琉璃单纯无知,真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家小姐。
“为什么?”琉璃问。
“你看他多紧张那枚玉佩是不是,说明他就是喜欢那枚玉佩的主人嘛,我只不过是想快点看见赌注的结果罢了,这样不是更有意思吗?”
琥珀嫣然一笑,她确实生的漂亮,和这个绚烂的马瑙耳坠,笑起来一副倾国倾城的妩媚模样。
东方琥珀很快有了身孕,琉璃心里自是苦涩不可言,对琥珀的讥讽也不再回嘴,因为琥珀说,我怀着的可是洛朗的孩子,你若是让我生气,伤着孩子,对得起洛朗吗?然后便顺理成章的使唤起琉璃来。
琉璃记得那是一个秋日,那年秋天的风特别大,院子里的银杏叶子落了一地。东方琉璃和洛朗的缘分,就在这一日尽数化为烟雾了。
琉璃帮着厨房的小丫头,把刚炖好的燕窝给琥珀送去,琥珀一反常态地笑着迎接她,然后拉过琉璃的手臂,附在她耳边道:“怎么样,羡慕我吧?”
琉璃听了不悦,杨手甩开了琥珀,然而琥珀居然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洛朗进来只看到眼前的情景,“你做什么?”他厉声问责,扶起了琥珀, 而地上的斑斑血迹早已道明了这一切无可挽回。
琥珀的孩子没了,刚一醒,她便大哭起来,怎么也劝不住。好不容易静了下来,洛朗问她是怎么一回事。
琥珀带着哭腔说:“我见妹妹拿了燕窝过来,好心好意想送妹妹些花茶做回礼。妹妹确实我假惺惺。几句不和,就动手打我。”说的一板一眼栩栩如生,让琉璃百口莫辩。
“洛朗,你这般相信他是不是太有失公允了?你可知道东方家......”琉璃急急道,可洛朗并没有给琉璃说出那句话的机会, 那句她想说了许久的话。
你可知东方家不止有一位小姐。
洛朗听也不听流利的解释:“你还是戒不掉你的江湖风尘。”
他说的是“江湖风尘。
他喜欢的,也许真的是琥珀这样温婉可人的女子,也许没有那么玉佩,洛朗也会喜欢上东方琥珀的。
这个赌,琉璃终是输了。
“少爷。”一个小丫鬟走了进来,一脸尴尬的样子。
“什么事?洛朗蹙着眉问。
“我刚才拿这个那碗燕窝出去的时候碰到大夫,他瞧了瞧说这燕窝是藏红花泡的水熬的。
洛朗一把打碎木案子上搁着的蓝釉花瓶:“琉璃,那是一个孩子,是一条命。”他顿了顿,“不是我容不下你,是你自己容不下你自己。”随即转身走出了房间。
“算了吧。”琥珀高声道,琥珀弯过身作势要扶琉璃一把,袖子不小心碰到了床边案几上的杯子,灼灼的红疹瞬间就留在了琉璃的一脸颊上。
“哎呀,这可怎么办?”琥珀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忙叫人拿冷水请大夫,乱了一阵后下人们都各自去忙了,房间里只剩下琥珀和琉璃。
琥珀说:“你见过我娘的,你一定记得我娘脸上那疤痕吧。那样的面容,定是叫人过目不忘的。”琥珀拿起桌上的铜镜,端在琉璃面前,“你看,像不像。”
如果琥珀不说,琉璃确实不知道家里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琉璃的母亲是东方姥爷的正室夫人,这是他们的父母包办的门当户对的婚姻。日子久了,自然会烦闷。随着朋友们起哄,很快他便又娶了一个姑娘进门。少奶奶倒是很有大家风范,不哭也不闹,说要娶就娶吧。这位姨太太很快有了孩子。少奶奶的父亲怒气冲冲地责骂她,如果是让旁人生下长子,你嫁到东方家还有什么用。真是一点心眼都没有,然后絮絮叨叨教育了一通。
过了几日,姨太太到少奶奶这里问安,少奶奶道:“怀着身孕,快些坐下吧。”于是起身为姨太太沏茶,可一不小心碰翻了滚烫的茶水,直直撒在了姨太太的脸上,如花似玉的脸上滚起了黏黏的伤痕。东方少爷回来以后自然是训斥了她,好生安慰了哭成泪人的姨太太。
没有人知道的少奶奶是真的不小心,还是有意而为之。姨太太脸上的疤痕请遍了名医,几个月后她诞下了一个女儿。
东方少爷的不开心全然写在了脸上,就在这时,少奶奶也有了身孕,东方少爷自然放了全副心神在他身上,她也争气地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后琉璃出生,家里更是一副幸福的景象,在无人理会那位昔日风光的姨太太。而东方少爷很快又有了新欢,你太太自知再无复宠可能,便带着女儿搬进了西苑无人的阁楼。
她确实放下了。
可他的女儿没有,他一日看着母亲灼伤的脸,站在角落看着东方夫人笑意黯然的脸庞,看着只要一回家就让全家变得喜气洋洋的东方琉璃,再看看无人问津的自己。
仇恨的种子在这个小女孩的心里一点一点萌芽, 他本是没有机会的,可是老天洛朗送到了他的面前, 这样从天而降的好机会,他怎么舍得放弃?她就是要把东方琉璃留在洛府,把母亲受的那些委屈,都还给琉璃。
其实上天垂怜的那个人,从来不是东方琉璃,而是他东方琥珀。
琉璃出去找洛朗,她问他:“你当真喜欢琥珀?”
洛朗不悦的道:“那是自然。”
“ 如果他真的不是那玉佩的主人呢?”
“我确实喜欢琥珀,与这些无关。”
与这些无关,琉璃的嘴角勾起一抹十分凄凉的笑意,合着他脸上的疤痕,和着瑟瑟的秋风,格外凄美的样子,她输了,输的一败涂地。
因喜欢他,他放下所有的身段,到他府上死皮赖脸地做一名江湖小混混。殊不知当日的依据“定会奉还”,请叫她倾尽所有。
就为了那两文钱的面具,她赔给他最好的年华,陪给他自己的容貌,陪给他一颗心,如今他什么也没有了,也没什么好给他的了。
“我要走了,洛朗,哦,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不姓刘,我性东方,临安城只有一家人姓东方。我的名字,是东方琉璃,琥珀,那枚玉佩是父亲给我们一人一半的,我的是“东”,她的是“方”。
洛朗想起了新婚那夜,琥珀诧异而躲闪的眼神,想起自己每次说起十五的庙会,她都微微有些不悦:“还提那些旧事做什么,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是啊, 琉璃一直在他眼前,可是他居然从未发现。
洛朗花了几分钟理清了思绪,带着微许崩溃的语气道:“你为何不早告诉我?” 原来自己一直认错了人还沾沾自喜着天意眷顾, 可此时此刻,洛朗已经分不清自己爱的究竟是带着面具的琉璃还是蒙着喜帕的琥珀了。
“ 你会相信我吗?你好像从未相信我呢。”琉璃凄凄地笑了一下。
十五庙会洛朗的匆匆一瞥,竟让东方家的大小姐琉璃赔上了她最好的年华。她男扮女留在洛身边,得到的却只是令人心伤的一场梦。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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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当天,她莫名其妙的在郊外醒来,一件薄纱,一身吻痕,在众人的鄙夷下,一步一个脚印踏进皇城。
她,是领国公主,更是此国未来皇后。
两国却是敌对的,谁都不给公主好脸色。迎亲的轿子到城郊便不走了,让她一人进皇城。
这是给她的耻辱!
她自然为了自己国家,一步一个脚印走进皇城。
————东宫深夜————
太子褪下喜服,直视着她的眼睛。
“太子万安~”湘淅叩首。
对于这个未来丈夫,她没有一点温度。
“去睡吧,没你什么事了。既然拜堂礼都没有做,那你还是你的湘淅姬。在别人面前你是太子妃,但我看来,你不是。”
“是~”湘淅也没要求他会给她好脸色。
第二天,他就将她软禁了。
她微笑。
第三天,他让她穿粗布衣服当仆人。
她微笑。
第四天,他没安排丫鬟给她送膳食。
她微笑。
她很听话,但存心想捉弄她的他,有点按耐不住。
“你倒是乖。当条狗怎么样?”
“小女不才,家有丈夫是太子。”
“........”
“这些.....你以前也干?”
“小女母亲在冷宫,小女自然帮她打扫冷宫。”
“冷宫?!”墨染惊了惊,他知道冷宫女子要不瘦骨嶙峋,要不就是已经疯了。她居然在冷宫生活?
他生出怜惜之情……
“湘淅,别怕,以后我来保护你。”他冷不防的抱紧了她,她一吓,缩在他怀里。他察觉到了,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两年后,她成了皇后。第一件事就是将母亲从冷宫接回来,然后她母亲就从一个庶人,直接封为皇太后。
这是墨染亲口答应的。他母亲很早就死了,也不想要湘淅有这种失母之痛。
墨染为湘淅空置后宫,这宫里本来就空旷。再来一个也好让湘淅有聊天的人。
最后还是湘淅求墨染多几个妃嫔,平日里她这么无聊,有几个人跟她吵架消磨时间也是极好的......
求点赞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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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Wow-Fantas
特别不在于他真的每一秒都烂的无可救药。虽然他的逻辑漏洞和筛子一样多,感情线是一团浆糊,但他起码有一些以帧为单位的特效镜头是真的还不错的。
这说明在视觉方面,他有足够的技术力来支撑质感。但越是有这些偶发的精彩画面表现,你就越无法理解那些出戏到滑稽的场景。
到最后,士兵们依然行走在时光倒流的街头,捕食者依然如同开了二倍速一样在另一个图层战斗,主角们依然说着驴唇不对马嘴的台词。美术风格一言难尽,动作流畅度也难以保证。分镜剪辑又快又凌乱,许多场景甚至没有看清楚整个动作逻辑就被切掉。
他明明可以做一桶不错的爆米花来,却非要让你啃玉米棒子。这不只是电影,这是自然灾害。
我知道这是一部披着科幻皮的言情小说,但这不妨碍那些细微的小情绪,那些兵荒马乱中的爱情,那一条永远找不到落点的短信打动过我。那些朦胧又暧昧的留白,那个绝望下挣扎的上海。我喜欢那种感觉,从字里行间读出来的孤独堡垒。
我能接受一个未来感十足的科幻故事,我能接受一段科幻外壳的、没有结果的爱恋。如果他真的要写一个发生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农村,老百姓合力对抗外星人的“土味科幻”,我觉得这也很带感,可以接受。我甚至能接受这部电影不出现外星人,只是给我讲讲他们打帝国时代的回忆。
如果最终是这样,那肯定主创们喜欢科幻,喜欢人类命运的宏大叙事。那就不该有这些敷衍了事的服化道,就不该有那些不清不楚的镜头。就不该让人类准备背水一战时,三架塑料战斗机在另一个图层上缓缓的平移、缩放。更不该有那些尴尬的念白和感情线,让人类最终的命运,就以这样一种滑稽的方式展现出来。
他可以只写小人物的故事,他也可以讲述大上海的未来。他甚至可以像原著一样,机械降神地摧毁德尔塔文明。重点是在这样一个危机下,一个文明是否依旧勇敢而有尊严。
原贴:怎么写短篇科幻小说?
fishandchips
你好,我是人间温暖符,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要写科幻小说,首先可以从看科幻片,科幻小说开始,比如著名的科幻小说《三体》,是非常经典的范本。
有模仿的范本,加上自己天赋,勤奋,那么写短篇科幻小说,并非难事。
其次,有了这些基础以后,你需要发挥想象,写一个什么样的科幻题材。是太空、宇宙、行星、外星人还是其他等等。自己需要规划一个大体的纲要出来。
再次,就是需要如一头牛般 的辛苦耕耘了。
以上是我简略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原贴:怎么写短篇科幻小说?
乌冬面
我们开始准备写小说之前至少要把 大纲 人物 框架给拟出来或者在脑中想出来 这样有便于自己更好的写作 不至于中途写不出来太监了 现在也有很多的人写着写着就太监了的
准备写个短篇的科幻小说 怎么说也要有个十几万二十万字吧 所以说这个节奏一定要快 要不然短篇也不太够 科幻小说有星际文明 太空战争 机甲世界的看你想写哪一种 把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就很好写 你也可以在网上多查下关于科幻的资料 或者你找一部你觉得可以的科幻电影 按照电影的剧情写也是可以的
如果想写准备下 就开始写 写不好也没关系 就当练手了 下次会更好
原贴:怎么写短篇科幻小说?
原清洛
科幻小说开头可以先选一个小场景来写。比如,写奇幻+战争。
2、另外,除了zd场景外,开头的语言风格决定全篇,所以在开头的时候就专得让你的语言是有特色的,这样才能让人看下去。
3、再次是最好开头能设个悬念,一篇小说中总有很多问题要解答,不妨把一个重要的问题放在开头。
4、总结一下,开头可以用有特色的语言(轻松、搞笑、属唯美,特色要突出),通过一个小场景设下悬念。
原贴:怎么写短篇科幻小说?
hicat
要学短篇科幻当然要看短篇科幻,阿西莫夫的短篇全集可以先搞起来。
至于创作,短篇科幻从创作的角度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意象为核心的,一种是以点子为核心的。有些是两者都有的大神手笔,但是写作新手还是从这两个方面入手比较好。
前者,意象核心这一类,组织文章的过程是先有高潮部分的核心意象,一个场景,特别科幻特别令人震撼或者特别动人。举例阿西莫夫的天堂异乡人,这篇应当就是阿西莫夫先有的高潮部分的一个意象(不剧透了这篇很好看),前面的东西都是他瞎凑的(并不),你一开始看着很困惑,这都啥呀,但是最后一个场景你觉得哇,我懂了,震撼.jpg。说明全文“伏笔逻辑铺垫氛围营造”都是为核心意向服务的,同理大刘的带上你的眼镜可能也是这种创作方式。
写这种核心意象为中心的短篇要求作者“灵”,然后核心意象要“奇”,情感层次要丰富。写的时候高潮部分也就是文章后5/6或者3/4位置要最吸引人,最有“意义”,剩下的部分就和其他短篇一样铺垫,伏笔,保证核心场景的严谨性和可靠性同时吸引读者看下去。
后者组织文章是围绕一个点子,多数技术科幻都是这种写法。一旦你脑海中有了一个超前技术,不管是基因编辑,人工智能,太空电梯等等等,你想围绕这个技术写一篇科幻小说,那么这就是以技术点子为中心的。如果你对某一方懂得恰好比别人懂得多,并且愿意把专业知识用于小说写作,别人就会管你的小说叫“硬科幻”,其实写点子为中心的小说关键不在技术,而在推断,事实上最适合写这类小说的是有社会学素养的科学家/有科学素养的社会学家(只是打个比方不是说这有这两类人能写)。这类文章不好写短篇,但是长篇比较常见比如大家都熟悉的基地系列,核心点子就是谢顿的心理史学。如果基地还不够硬,那么近几年好评如潮的《龙蛋》一定是这种点子推理小说的教科书级别作品。
如果想在短篇中写点子推理,有一种旁门左道就是写离奇荒诞的推理结果,有种幽默的感觉,就很吃香。
写点子推理要求作者有基本的科学素养同时有很强的社会推理能力,也就是说生物学讲的社会漂变,你要大概了解怎么变。
还有完全套科幻皮的类型小说,其实也很吃香,如果想写,参见类型小说各自的攻略。
最后,可以去参加各种写作班,全国很多的,付不付费都有,比我讲的肯定清楚,但其实所有的门路归结起来实操只有一句话“多看多写多悟”,没了。
原贴:怎么写短篇科幻小说?
victor99
在动笔之前,首先需要学习很多科学知识,要对科学发展有足够的了解,有极高的科学素养!这样才好架构小说。其次,所写的内容,里面的科学元素要有理有据,科幻小说不是鬼怪小说,不是玄幻小说,必须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猜想和推导。然后需要有一个好的文笔,不论是什么类型的小说,它首先是小说,而后才是类型,所以内核还是精彩的故事。
原贴:怎么写短篇科幻小说?
兔子在路上奔跑
很高心回答这个问题,科幻小说的话我罗列十个点供你参考
1。从一个有价值的点子开始。这个点子最好是新奇的。至少是还有挖掘潜力的。
2。创造能够理想地使你的点子戏剧化的人物。让他们受磨难;让他们在受磨难的过程中走进情节。
3。制定一个关于情节的规划,设计一个情节,使其能展现所有对于表现人物去解决他们的问题所必须的场景。
4。忽略所有对于情节发展没有影响的东西--不必要的场景,漫不经心的对话,无关痛痒的人物。所有的都必须与情节发展有关。问一下自己:如果我去掉这些对情节有没有影响?如果回答是“不”,那么就去掉它。一个雕刻家在从一块石头上创作他的雕像的时候,他会从石头上去掉所有不属于雕像的部分。你也得这样,去掉所有不属于故事的部分。
5。像荷马写伊利亚得一样,从事件的中间开始你的故事。这个时刻应该是你故事中所要解决的问题出现的时刻,而你的人物则正处于紧急关头。然后,如果需要的话,你可以回头来说明。不过说明的东西是已经死去的材料,它最好跟情节的发展结合起来。
6。在情节,人物性格,以及词语表达上应该尽量避免俗套。这对于初学者也许比较困难,因为每个作者都是从喜欢别人的构思而开始写作的。学会避免俗套是学习写作的一半的目标。
7。按照场景来写;将它们完全地形象化起来。可能的话引入另外的细节。
8。 尽力使所有的事物都戏剧化。试着去掉一切非戏剧化的因素。
9。 修改。
10。将你写的故事投稿。海因莱因很久以前说过的一句话现在仍然有效:你必须为了能发表而写
好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原贴:怎么写短篇科幻小说?
Jirofish0824
原贴:短篇科幻小说怎么写精彩?
sunnyshiny
原贴:怎么写短篇科幻小说
monawu_
原贴:怎么写短篇科幻小说
Rebeccaccy
leonzhao
原贴:怎么写短篇童话
默默然
牛奶
诗瑶rebecca
“对不起,我爱你!”说完这句话,她就转身离开了,天知道,她用了多大的勇气说出这句话。认识言闻这么多年以来,她从来不敢奢望,能够和他有一丁半点的关系,只想远远的守着他就好了,只要他快乐,就是于七最大的幸福。她做梦也想不到,言闻会主动靠近她,还对她那么好,虽然他是有目的的,但是,那么多年的梦想,得以实现,她便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她想,错过了这个机会,自己一定会后悔的,但是说了,以后可能连远远守候他的机会都没有了,想到这里,她就觉得好纠结。想了那么多天,她还是决定,要主动告白,所以,才有了之前的情景。接下来的几天,她一直把自己的手机关机,天天在家里睡觉,心里乱如麻……她想,她以后,都不能跟着他一起上学下学了吧,可能,言闻再也不会理她了,甚至,会厌恶她……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三天,她决定,还是出去走走吧!第二天一大早,她就来到了学校,虽然已经放假了,但是,她还是想来看看,怀念以前跟在他身后的样子。她慢悠悠的走在林荫小道上,回忆着有他的日子,不禁出了神……“哎呀!”她惊呼一声,一抬头,发现撞在别人身上了,她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傻瓜,没关系!”只听到一道浑厚的男声,她抬起头来,定睛一看:“妈呀!这不是言闻吗?”“是我,小傻瓜?”言闻温柔的说道:“你这几天去哪儿了,敲你家门没人理我,打电话你不接,发消息你不回,你吓死我了!”说完,将她拥入怀中。“你,你不是……”“不是什么?”他问道。“你不是去找欧越学姐了吗?”她疑惑道:“而且,而且你这样抱着我,她会吃醋的”“傻丫头,我管她那么多,我只要你就够了!”他松开手,手顺势往下,拉起了那双他梦里梦了很多次的小手。于七看到他这样的行为,惊呆了,半天缓不过神来:“你,你这是干什么?”“看不出来吗,表白啊!”他认真的说道:“我以为你怕我,每天离我那么远,想和你说话,又怕吓着你,没想到,你先表白了,傻瓜,这种事,不应该由我来的吗?”他宠溺的看着她,柔声说道。“那,那欧越学姐……”“欧越,只是我小时候的玩伴,我对她,并无儿女之情。”他盯着她,似笑非笑的说道。“那你,那你干嘛让我帮你追她,你这样,我,我……”她委屈的说道。“傻瓜,我不这样说,会有和你说话的机会吗?你每次都躲我躲得远远的,我一转头,你都跑得不见踪影,别说表白了!”他坏笑着看着她,轻轻的捏捏她的手,像是惩罚一般。“那你,是故意让我帮你,然后,然后让人家主动表白吗?”她羞红了脸,低着头,轻声说道。“哈哈,这我可没想到!”他大笑道。一把将她拥入怀中,轻吻着她带着清香的秀发。“我也没想到你居然喜欢我,嗯……这样更好,哈哈!”说完,他轻轻的,吻上了她刚想说话的小嘴,心里乐开了花。
快乐bala
他父母和她父母是多年至交好友,曾开玩笑说如一男一女就结为亲家。
他七岁时她五岁,她喊他哥哥,他喊她妹妹,他们在一起相处很是愉快,两家父母也乐见其成。
他二十五岁她二十三岁,她要出国留学了,两人约好等她回来就结为夫妻。
他二十七岁时她二十五岁,他发现他有很严重得病活不了多长时间,他父母也是因病去世了,他一无所有了,他还怎么和他的思妹儿在一起?她回来了,可是,他现在的模样还怎么去见她。他开始拒绝见她,也拒绝与她交流。哪怕她以死相逼,他还是忍痛拒绝了。
于是,两人如他所愿的分开了,她一开始日渐消瘦,最后发现父母已不在年轻,为了父母她开始拼命工作,为了父母的意愿开始相亲结婚生子,所幸,她老公也对她不错,与公婆相处也很愉快。一切都在往美好的方向发展。
而他,孤零零躺在病床上,每天都能从她父母那里了解到她的消息。相亲了,有对象了,要结婚了,婚后一切还不错。
她父母:孩子,别怪我们,哪个当父母的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好?更何况你父母与我们还是好友。
他:叔,给你们添麻烦了,这个就当是我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吧。把手里的玩偶递了过去。
而她父母在走出医院时,把手里的玩偶扔进了垃圾箱。“真是晦气,回去咱俩好好洗洗”
有个小孩看见玩偶不错拿起来玩,不小心按出声音了“对不起,我爱你”
而他睡了一晚上,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stingangela
barroco_
爱伦.坡认为“优秀的短篇小说”应该是:有关一场物质或精神事件的虚构故事,可以一口气读完;具有独创性,能迸出火花,令人兴奋难忘;其效果或者给人留下的印象还要前后一致才好,从开头到结尾都应该有一条线平稳贯穿。
同时他认为,“技巧娴熟的艺术家构思出一个故事的时候,如果聪明的话,他不会让自己的想法去适应故事情节,而是精工细琢,创造出故事情节来实现独一无二的效果——因此作家认为这样的效果能最好的帮助他实现脑海中这个美妙的故事。如果这故事的第一句话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那么他的第一步便失败了。整篇小说里不应有一个字会直接或间接地背离脑海已有的那个故事蓝图。经由这种方法,再加上精心构思和娴熟的技巧,最终,这幅卷得以慢慢展开,在作家看来它不亚于一件艺术品,他能从中获取极大的满足感。这故事背后的理念完美无暇地传递了出来,因为作者心无旁鹜…”
当然~如果你想写出优秀的短篇小说,你可以学习契柯夫去改写托尔斯泰的小说。他写早期的故事很轻松,用他的话说是:写故事像鸟儿歌唱一样容易。但是直到他去了彼得堡发现自己被公认为前途无量的作家时,他才认真起来,开始磨练小说技巧,方法便是重写托尔斯泰的小说。进一步说,改写大师作品能让人学习他所仰慕的作家的创造手法,从而培养出自己的独特的手法来。当然,契柯夫很成功。
不过真正好的短篇小说还是要自己探究的,师傅带入门,修行在个人啊。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