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这次河蟹非常严重,而且上层好像开始关注耽美,耽美小说已经进入严冬…QAQ
为什么写同人小说会被告
Eileen妈妈
同人小说呢
一般来说分为两种理解吧第一种作为
同人(doujin
也就是どうじん)产物中的同人小说同人对原作(一般为商业性产物如商业漫画
也有一些是同人产物
如著名的三大同人奇迹,更者为自己创作完全凭借自己的兴趣和对作品的爱
非商业的)进行二次创作,然而,“同人”并不一定是再创作,也可以是原创。有的同人指的并非是原作的衍生物,而是“非正式商业性的”之意。比如说经常听到的同人游戏,其实并不一定是原作的衍生物,甚至本来就是原作,这时同人缺的意思就是“非正式商业性的”。往往这样的同人小说是单纯靠自己的“爱”(木有错)和兴趣去写的,而不是商业利益。 2
同人理解为耽美同人就像楼上一位仁兄说的耽美,一词最早是出现在日本近代文学中,为反对自然主义文学而呈现的另一种文学写作风格:耽美派。耽美派的最初本意是“反发暴露人性的丑恶面为主的自然主义,并想找出官能美、陶醉其中追求文学的意义”。耽美在日文中的发音为TANBI,本义为“唯美、浪漫”之意,如耽美主义就是浪漫主义。耽美,沉溺于美,详细解释则是「包含一切美丽事物,能让人触动的,最无暇的美」。后来这个词被日本的漫画界用于BL(boy's
love)漫画上、结果引申为代指一切美形的男性,以及男性与男性之间不涉及繁殖的恋爱感情,最后更发展为男同性恋漫画的代称之一。
这样的解答虽然写的有点简单什么的
但是凑合着看吧
lisadu2014
这类行为多数是属于侵权的。
同人作品的创作意图和最终呈现的形象本身,原著作者是否认同的意愿非常重要。
但如果仅仅是人物名称相同,会构成侵权吗,答案是否定的。按照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名称不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也就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综上所述,同人小说,同人视频之类作品如果仅仅使用了人物名称,没有使用其人物关系、故事情节,那么不构成侵权。反之,则构成了侵权。
豆娘
其实,相关的平台、作者,他们自己应该都知道:既然在一个公开的场合发布作品,就有在收获名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的法律案例比比皆是。感觉各方粉丝都多虑了,才会造成现在的局面。
Dorianne白天黑夜的两个我
(猎人)地狱蝶, 是塔沙提尔写的,蛮不错的,可惜坑了
(陆小凤)花成蜜就 ,西门吹雪和花满楼的6哥花月楼的故事
(家教)枫缘, 是风的
(家教)不是蛤蜊,是彭格列
(无限恐怖)萧宁,我蛮喜欢的,可惜暂停了,不介意的话可以看看
(火影+柯南)真相永远只一个 ,我最近正在追,是柯南穿成佐助,不过jj上v了
小伊成为黑手党,这是伊耳谜穿到家教里的,还不错,不过更的速度太残念了
[猎人]我是飞坦之飞坦养成计划,穿成飞坦的,未完结,大概是团飞的吧
(家教+网王)萌杀BOSS,在更,是兔子纲被骗转学到立海大,后来守护者也跟去祸害网王众人的故事
shigh
明星有权利拒绝 作者使用他的“真实姓名”创作“同人文”,因为这侵犯了艺人的“姓名权”。明星不反对同人文,也不反对用他们的故事创作“同人文”,但反对作者使用“真实姓名”。因为有的同人文“女化”、“生子”、“黄暴”,这是对艺人的侮辱,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畴。
恩恩什锦
所有文化自由、创作自由、传播自由都应该在国家法律和道德约束的框架内。为了搏眼球搏流量,用公众的名字和作为黄文的主角难道就是所谓的创作自由?一直有人提ao3是雨果奖,但是就如重点学校里不一定都是好学生、清晨空气再清新也有苍蝇一样,平台里的创作就一定是好创作吗?而且实际上里面相当的作品都很黄暴。作为家长,我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这样不正常的、不健康的网络环境中成长,但事实确实很多孩子会偷偷去浏览,家长怎么肯能一直盯着?所以支持国家净网,支持国家扫黄打非!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青少年值得更好的价值引导,谩骂和攻击永远不应该成为主流。 所谓的文化自由文化交流创作自由都不应该高于一个自然人的尊严,更何况不是什么东西都叫文化!
暢游天下
我只有魔禁同人
以下是我看过的,非复制黏贴
事象的宏图(女主文,更新相当慢但文笔很好。涉及一些科普知识,相当不错的同人。)
PS:非剧情流,更剧情只有略微的交集所以要慢慢看。
穿越时空的旅者(目前我所看过魔禁同人中写的最多的一本,但已有很长时间为更新了)
夜空下的学园都市(主角穿越成黑子的哥哥,更新不给力)
PS:正文前有一部分其他小说同人,但内容不涉及正文,没兴趣可跳过)
某都市的未始空间(文笔还行,目前我正在追的同人之一。主角能力很给力)
某科学的空间掌握(可以看看,但我认为剧情发展太快了)
某科学的微粒操控(写的算挺多了,但TJ一个月了......)
某科学的无限剑制(主角得到了与魔法,超能力不同的力量。我只看了前期但觉得还可以吧。。。)
某科学的宅电磁炮(最有名的同人,集吐槽,搞笑,感人一体,最好的同人之一)
伪科学的超能力者(主角能力操纵碳原子,人形核弹,目前已完结)
学园都市里的炮哥(主角是炮姐的哥哥,有写轮眼。但主角性格我觉得过于极端)
学园都市之真理追寻(前期还好,但后期极度YY总的来说还不错)
降临魔禁之时(该书有两个版本,第一个版本作者推到了...第二个可在起点上找到)
学园都市之颠倒法则(目前停更中,但已有70W字,据说8月恢复更新,可以看看)
黑色天空下的学院都市(不多真正完结同人之一,字数也挺给力)
学园都市之羽衣狐(主角妖怪,不多解释了)
穿越时空的旅者(字数最多的同人,但貌似已TJ)
某科学的矢量掌控
潘思静
本人也爱看同人,诛仙的话大多都写不完 不错的有:晨轩传,诛仙道玄之徒 ,天浩传,绝尘恋(诛仙),诛仙之毒公子(连载中) ,诛仙之天佑传(稍微有些yy) 诛仙后续(作者:神之审判,不过坑了),猫少诛仙游 新诛仙之回首百年(评价不错 个人觉得一遍) 诛仙变(这几个都是主角变身张小凡的) 诛仙之白衣凌波(女主,写的不错)穿越之诛仙行 字数都有保证,不是烂文。
火影:火影之凤凰传 火影之琉璃刃 火影之猫忍(都是女主 写的不错) 火影之永恒一眼 火影之炎帝 火影之雷神(这2个yy有点严重 还能接受) 火影之修罗路 木下之影 调教火影 穿越之九尾传说 火影之纵情任我 yy制造之火影(看书名你就懂了。。) 火影之最强 火影之鼬起波澜 火影之闪光(这几个也满好的 特别是前2个)
女主文的话:推荐你查作者:林家成 她的书我都很喜欢,都是女主 写的真心不错,我比较喜欢女主武侠的,推荐你几个:变身江湖梦 踏歌行 誓不为妃(这个不是武侠)。还有一些经典的像:云狂,邪瞳 这类风大大的文。你也可以去潇湘书院上面看,那里这类文很多,都是女主,不过看多了我觉得大同小异了。
重生网游的 我看的就不多了 不怎么对我胃口 但也看过几个 重生之贼行天下 英雄无敌之十二翼天使,重生之精灵游侠 网游之战御天下 。下面就不是重生了 但觉得不错 不眠高手 超级盗贼 网游植物师(连载)。
BL文作为一个正常向的人 我表示压力很大 喜欢的话 可以去晋江 找找 那里还是比较多的
耽美文 这个范围有点大 晋江里面有专门的类别 古代耽美 现代耽美 同人耽美 等等 根据自己口味可以找找看。(主页上有链接 耽美同人站)
绝对手打 质量也可以 希望给分啊~~~~~~~~~~~~~~~
米七七
天蝎mm哦
雨也如同花草树木一样,能否成为风景,还取决于人们的心情。 久旱逢甘霖,不论在谁的眼里,都是一份美丽;而淫雨霏霏,堤破水淹,又有谁不为之而心烦?
但是,雨就是雨,它不因你喜爱而来,也不因你厌恶而去更去,更何况不经历风雨,就不能见到彩虹的绚丽;没有雨天的阴云,也就没有晴天的阳光的灿烂。
世间的浮华喧嚣,得意失宠,需要我们以平常心待之,对于雨也莫不如此,只有去除浮躁,多几份平静,才能体味出它的有趣和诗境,感受到它的精妙和美丽。
空空殿下
海蓝蓝
导盲犬小Cc
Ridtheworldatonc
高瑞杰-
来福
Zerg
当然有权利。明星也是人,普通人尚且不愿意被同人,为什么明星就可以被恶意同人。
很多事不发生在自己身上都觉得无所谓,很多人错误认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活该被人扒,活该没隐私。
无底线yy明星是非常低俗的恶心行为,同人文的存在是对他人明目张胆的粗暴侮辱和侵权,应该被抵制。
刘浏
我觉得你对一个人的看法是固化的,如果你去同化某人也不需要别人的同意,这是你的思想,无论对方拒绝或者不拒绝都不会改变你的看法。
所以对于明星是否有权利拒绝被同化这件事情,他当然有权利拒绝,但是只是他自己拒绝,并不能说明别人就一定不会同化他。
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不同的圈子都有不同的文化,互相尊重才能长远发展,在不侵犯太伤人权利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有权利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而作为明星有自己的公众形象,不在公众场所或者公众平台恶意污化他人也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我虽然也喜欢看耽美文,但是很反感代入式同人文,他们都只是文中的虚拟人文,把虚拟人物具话还是要取得别人的同意。不然打着别人的热度去宣传自己的兴趣,不尊重别人也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吧
鱼不吃草
原贴:qaf同人的同人小说~
kwok2bxx
我看有人说同人小黄文是否违规,有个界定的好办法,让写手用你的名字你的照片写,或者他自己的名字照片写,再不够用他爹妈和孩子的照片名字写,写完了如果你点赞他爹妈欣赏他孩子喜欢他亲戚朋友觉得他光宗耀祖,那小黄文扛着大旗能不能倒逼饭圈承认你合法不重要,起码我们妈妈圈就忍了
icyuki
从法律角度来说同人小说不会涉及侵权,同人小说是对作者以及作者作品的肯定,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从本人的角度来看的话是可以,毕竟艺人也是人,人前的成就,就知道人后遭受的压力付出。对其同人是对其尊重,或者单纯的蹭热度,蹭热度你就好好蹭没必要对其诋毁,这样你舒服了,别人就不干了。所以尊重他人也是尊重自己。
chengxiaying_
当然有权利。但可能他们也无可奈何,身不由己,作为公众人物,又是娱乐圈的,自己都要有强大的心脏,做好准备了,如果每件事都要维权,那忙不过来了,所以会选择忽略吧。但忽略又不等于放弃权利!
阿祗
原贴:qaf同人的同人小说~
南绝·弇。
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可以以侵犯姓名权起诉。这是每个人的权利,不只是明星,只不过明星自带流量,同人文有蹭流量的嫌疑。虽然也许是真喜欢自己心中的cp,但写出来自己看没什么问题,传播就很不尊重人,你的兴趣应当止步于他人权利的边界。我很讨厌用真人的姓名同人文,本能地厌恶。漫画、故事的同人文同样也没看过。就算不谈法律,人与人之间还是要相互尊重的。
黑玫瑰
当然有权利拒绝了,如果你被写进同人小说写的还乱七八糟的你会愿意吗?网络立法的缺失让那些喷子黑粉可以在网上肆无忌惮的攻击他人。所以网络立法也迫在眉睫,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说的话而负责。
jingyu904
以小说魔道祖师为例,可以被同人,如果同人文营利应该征得原作者同意。所以我觉得写魏无羡和蓝忘机同人没啥大问题。
但是,写肖战和王一博同人,法律意义上应该征得明星同意,虽然作为公众人物,很少有明星举报甚至起诉,但是如果情节很过分,侵犯了明星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一告一个准。
飞儿8笨
同人在日本都可以说是完全模糊的界定,同人有时候甚至能够养活原作,所以很多官方对这件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家相安无事,至于真人同人,只能说在不ooc (就是人设崩坏)的情况下,是可以写的,但是要把握一个度,恶意抹黑,丑化人物是肯定不可以的,是人都有拒绝的权利。
59697
明星的同人作品,小说以及视频都非常多,国内的晋江,老福特,B站上。作品多看的人也多。以前也没谁闹出这么大风波,为什么会被举报?!是因为被举报的这篇小说同人,用的是真人明星姓名,写的是一个所谓的社会弱势群体,站街的性别认同障碍者,与一个男高中生的爱情,还配了真人明星脸的性转插画。是写手写在老福特和AO3上,但是放到微博平台,并且由几十万的大V转发引流的一个作品。是不是黄文我没看过不予置评,但是被举报后写手第一时间删文可以看出她自己的态度。同人同人,所谓的创作自由总应该有个道德底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吧。粉丝拒绝的同人是什么该清楚了吧,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
Esja
原贴:不同人的心率会一样?
Traveling Light
我觉得是有权利的,毕竟有些“同人”会损害明星自身的形象。
但是在法律法规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这方面维权的明星并没有。
这东西也不好说,人家写同人用了跟明星一样的名字,完全可以不承认是同人。
一只小猪哼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