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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画地为牢免费小说
莱特宁Lightning
这只能说明是人不正常吧,我天天看各种类型的小说呢,也没耽误正事没分裂啊,明明是自己的问题却总推卸到网络上,网站可太冤了
Kobayash1_Lyn
誓不为妃,下堂妻的悠哉日子,女主很聪明啊
你好毒,莫道撩君心未醉,很喜欢
挽红颜,帝王画眉,很类似,不过也蛮喜欢的,帝王专宠一人的
兰陵缭乱,我喜欢里面的九叔叔
咱俩不熟,兔子压倒窝边草,青梅竹马,搞笑温馨,很喜欢
托尼怕冷不怕热
《我的前半生》BY亦舒
看过很多小说,包括网络小说、名著、畅销书,提到“最”的还属这一本。因为它是一本耐人深思的小说:女孩的自尊是靠自己赢得的!其中故事情节也很吸引人,也是我建议所有女性特别是年轻女性都应该读的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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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愿意为心爱的人做一辈子饭,还愿陪他看尽世间风景,牵着手一起慢慢变老......爱一个人,自己就是幸福的。所有的付出不需要索求什么。而是你正爱着他,他也爱着你,就这么简单而快乐!一个人快乐的源泉不在于他得到了多少,而在于她心甘情愿付出了多少。很多时候,我们总是报怨不公平,但男欢女爱之间,又有什么公平可言?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样的情感之中其实透露着一种智慧,一种豁达,一种和谐!爱情是和亲情相辅相成的,恋爱时的花前月下人人羡慕。激情退却后的相依相偎才是可贵。一旦爱了,坚定初心。一旦爱了,相互包容。一旦爱了,同舟共济。人生本就是不断在五味杂陈的生活中寻找平衡点!愿世间所有的美好依然如初见......我是石头里的芽,欢迎关注留言,一起讨论情感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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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书旗小说啊,里面的小说种类特别全,男频,女频的小说都有,资源非常的丰富,而且都是免费的,也不用担心广告。。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非常感谢!
金牛山
我最喜欢除了我你还能爱谁啦,因为看着轻松、里面的内容也是我喜欢的、纯古代的,你可以试试看
还喜欢若爱只是擦肩而过跨过千年来爱你法老的宠妃是穿越的、看完这三本爱上了穿越的书
你喜欢微微一笑很倾城、可以去看看天下第贰我看完光想去玩游戏、哈哈
赵小猫
周阿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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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苏蕾叫住了从身边经过的女孩。圆圆的脸颊,杏眼,一笑就有两个酒窝。恍惚间有这么一个女孩子拉着自己的手,摇晃着说着什么。
“但是我不认识啊,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女孩子一头雾水的回应,又友好的笑了笑。灿烂干净的笑容差点让苏蕾的头更疼了。
“对不起,我认错人了”忍着头疼的苏蕾对对面的女孩很抱歉。尽管忍者很辛苦,但是颤抖的声音出卖了她。眼前一黑,她便失去了知觉。
“苏蕾,你醒醒啊,你在不起来咱俩就要迟到了”
“苏蕾,你说好陪我去看最新的电影呢,你怎么背着我和你男朋友去了”
“苏蕾,我昨天逛街看到一条红色的连衣裙,咱俩买来当姐妹装穿吧”
“苏蕾……苏蕾……苏蕾……”
恍惚中不断的有人叫自己的名字,那个人对自己很重要,可是她是谁,是谁?
一睁眼就已经在医院,男朋友阿宣,圆脸妹子都在床边。阿宣似乎又憔悴了很多,自从自己生病他就一直没日没夜的照顾自己。20岁出头的人竟然有很多白发。
“你醒了就好了,你就那么到在路边,快吓死我了”圆脸妹子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大出了一口气。
“谢谢你啊,没有你我真不知道怎么办呢”这句话好像我以前说过,什么时候说话呢?
胜利丫
“你好,请问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身后突然传出一道声音
“?”李希疑惑的转头,是一个穿着唐服的花甲老人,约60左右,充满精气神,熠熠生辉。“谢滕斐!”李希惊呼
老人微笑表示没错。“你过你有事得怎么样,这些年”
“还不错,你呢?”
“也还行。”
“…………”俩人都无言
“在买什么呢?”最后还是谢滕斐打破了尴尬。
“嗯…给我孙女买虎帽呢”李希摸了摸手中的虎帽,目光温柔慈爱。
谢滕斐愣了愣,记忆悠远的说;“你还是这么漂亮啊”面前的老妇穿着黑色宽松上衣,下身一条黑裤白边,系着黑色丝巾,拿着一个黑色方包,头发一丝不苟,大方优雅知性。
“谢谢”李希微笑的说。谢滕斐还想说什么,一个电话打来,边皱眉边听。“你去忙吧”李希善解人意道。谢滕斐点点头就走了。
李希目送远方。没想到再见已是几十年后了,我们早就变成了老奶奶和老公公。明明过了那么久,却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彼此,人的记忆可真奇怪,平时怎么想也想不出,记不得的事,却总在某个时候某个名字脱口而出,明明不记得了,不是吗?深埋的记忆挖掘出来,随之而来的是一段情感的涌现。可我们都知道,有些事有些感情只能是回忆。再见了,李滕斐,我的青春。你又何曾不是这么想的呢。
听说点赞的人会有好事发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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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皮囊
她没有美貌,是这孤世里一叶小舟,她善良的叫人心疼,是这狐狸谷里唯一的花奴,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玉兰。
他是这天下的主子,妖孽的容颜是他的样子,他杀伐果断,他芝兰玉树,他是这个仙界里权利最大的人。他的名字叫人生畏--迷凉。
玉兰第一次看见迷凉时,迷凉正来这狐狸谷喝酒。这狐狸谷别的没有,这启云的玉兰酒却是众仙最爱的。他就坐在梅树下,看着她笑“你是谁?”玉兰楞了一下,忽然想起今天狐狸谷里的好多小妖都往启云那跑,原来是因为他,“玉兰。”说完,转身离开。
迷凉第二次见玉兰是自己要结婚的时候。孤独了三世也该找个伴了。紫薇山的颖紫仙子是内定的人选,可是那个当初不为他容貌迷恋的小妖却总是跳跃到他的眼前,是去找她的时候了,喜欢就是要得到,我是这天下的王者,我何必在乎其他人的眼光。选了最美的衣服,选了最美的日子,找了一个馋酒的理由就自己去了狐狸谷。可是,没有,哪都没有,那小妖去哪了,怎么把她丢了?
这是哪,这好黑呀,什么是鬼霖谷?原来姐姐也讨厌丑丑的我。玉兰还是被狐狸谷的小妖送到了鬼霖谷,那里是仙家憎恶之地,无人愿意来,只有罪人才会被人遗弃到这里来。玉兰来了,因为她把名字告诉了那个男人,她受到了狐狸谷里所有的小妖的厌恶,所以她来了,这一来就是一生!妖的一生很久,但是终还是要死的,那日,玉兰离开时,抬头看见了一束紫光从谷上空划过,她羡慕那光,如能带她走多好。她终究是走了,空谷里一株白兰静静枯萎,终化灰烬!
迷凉那日心忽然就痛了。去了鬼霖谷,在上空飞了一圈,心却越来越痛,正要下去看看,却看见自己的坐骑驰笑虎寻来,便知是自己的殿里有事,不顾心痛的原因而离开。原来错过也不过如此。
当迷凉知玉兰已走时,独自去了鬼霖谷,那里依然冷森,没有了那个小妖了,这里好冷。就在这时,他看见了一株白兰,走过去轻身问道:“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回答他的,只有风声。之后的数年里,众仙总会看见他们的王,一个人去那森冷的鬼霖谷里,对着那一株白兰轻轻的说“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而回答他的永远是那缥缈的风声,或许不会有人记得曾经那个小妖说过:“我叫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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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茫然地问他:“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他淡淡回答:“没有,我没来过这里……也没有见过你。”女孩失落地说:“是吗,对不起,你很像我的一个故人,我不记得他的样子了,但他对我很重要。”男孩故作镇定道:“那你会一直找下去吗?”女孩认真的回答:“我不知道我能否找到他,我只知道我会一直找,因为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他很重要。”男孩哽咽一下说到:“你会找到他的,即使你忘记了他的样子,老天爷会让他与你相遇。”“借你吉言,我一定会找到他的,一定!”女孩微笑的道别。他看着她渐渐走远,终于忍不住哭出来。其实她等的那个人就是他,他们俩爱了七年遭到父母反对,她和他吵架出了车祸。她不记得他,他却不能靠近她……
长空神剑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说话的男子眼里充满疑惑,毫无血色的双颊尤显苍白。
“夫君,你又不记得我了吗?”身着淡粉丝衣的女子轻轻摇头,落寞地叹了声气。
男子大喊一声,连连后退几步,又是摇头又是摆手道:“不,姑娘。在下早有承诺,这辈子非阿言不娶。”
“我就是阿言”,女子紧步上前,抑制不住的眼泪滑落眼角:“佟哥哥,你好好看看我,你好好……”男子使劲推开她:“你怎么会是阿言。阿言……她,在一场火海里丧命了。”他快跑离开,阿言很美,怎么会是你这样脸上长满伤疤的丑八怪。
女子跌倒在地,眼睛始终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手指紧紧贴在粉衫上。顾言自顾自呢喃,努力三年,依旧无果。她想,如果我身着你送我的粉衫都不能令你相信我、接受我容颜尽毁的事实,那是不是真的意味着我该放弃你了。即使我多么不舍得。
佟昇,你宁愿活在回忆里,都不愿相信枕边人。佟昇,连顾言都在疑惑,你爱的究竟是谁?
澄明之境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男人语气带着玩味,“哦?是嘛,那我们真是有缘呢。”说完女人把男人的领带往前拉了拉,此时两人在外人看来好似暧昧不清。女人却清楚听见男人在耳过说:“苏熙,是嘛,主动送上门的猎物可不好吃。”苏熙身体随即僵硬了,但马上调解过来,不过眼底一经意的悲伤动落入男人眼里,女人随即起身,不带着一丝的留恋。凤千御,看着女人远去的身影,好像跟记忆中那个女孩,重合了。凤千卿摇了摇头,‘一定是最近太累了’接着拿着鸡尾酒一口灌下去。
——————————转换视角
酒吧外面,收紧的手机随即响起,苏熙看到来的信息眉头随即锁紧。
勾引没成功?
:嗯,被揭穿了。
呵,就知道你会失败。
:都是我的错。
算了,明天来我家。
:嗯,好。
苏熙把手机放进包里,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直到天黑了,往家的方向走。
回到家。
“你还知道回来呀?”苏熙的妈妈说,在外面我男人喝,才回到这个家。
后事如何,请看下集。
猫眼看世界
A城是座繁华'的大都市'。过往川流不息的车道'人群,高楼大厦,耸立在云海之巅。
在离都市偏远处,一有座《画梦》画廊袁一鸣'正被一副画吸引,他目不转睛的看着画,沿着他的视线看去,噢!原来是副'古画,画中一片桃花林,桃花韵墨'点红墨染'韵烫'桃花争艳'真是美的无法言语。亭子'旁边还赋诗:【十里桃花林,望君十里亭,待我回首桃花林,与你白首不分离】。袁一鸣深吸一口气,差点窒息了,他轻轻吐露气息,嘴角上扬,情不自禁说'还真美',转角处有座亭子,亭里有位美人'正观望桃林,一席娥黄纱衣'眉梢渐淡'轻点红唇,纤纤玉指'中一柄蒲扇',随风摆动,风姿绰约'姿态优美'。
袁一鸣走到画前,伸手去摘画,他想卖下这副画,可是手到半空,被一只白嫩嫩的手拦住了,他还没醒神呢!就听见一个专属女子'好听的声音;这是我的画,我昨天看好的,今天来取的。说完伸手抢画.你讲不讲道理,是我先看到的,袁一鸣气愤地说…忽然袁一鸣好象想起什么。我是不是,在那里见过你…?
薛小兔
她是一朵花,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
这并不是在骂她,而是她的本体的确就是朵白莲。百年前开于一个大户人家花园中的池子里。
但是她怎么化作人形的,化作人形之后又发生了什么她就不知道了。毕竟千百年过去了,谁又能把自己身边的一切都记得清清楚楚呢?
不过现在令她分神的事情不是自己的记忆,而是一个男人。
这件事还得从头说起。
虽说现在妖怪和人类和平相处,但是不知为何妖怪总是比人类下等。所以现在的妖怪要想有出路,就必须在妖怪会所里有个得体的职业。白莲第一天到妖怪会所报道的时候就被一个专门除恶灵的部门看上了。
妖怪除恶灵……白莲表示这操作也是没谁了。
那个部门里妖怪不多,大多数都是人类道士。领导在一个一个给她介绍的时候突然有个妖就冲了过来,一下子抓住了她的肩膀,眸子亮的就像夜晚的星。他说:“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
白莲一脸懵的看着他,下意识的回了一句:“现在的搭讪方式都这么敷衍的吗?”
不过当白莲再细细打量眼前这个男人的时候,突然觉得这个人好熟悉,感觉他们好像真的在哪里见到过。而且,他……好帅……
不是那种妖孽的帅,而是给人一种……很仙的感觉。
男人愣了一下,紧接着尴尬的松开抓着她肩膀的手,顺便往后退了退:“抱歉,因为你是白莲,而我是荷叶,所以我觉得咱俩挺有缘的。”
白莲干笑了两声,算是敷衍。
领导用那种“你们有奸情哦”的眼神在他俩之间扫了好几下:“哦~那这样吧,你俩组个搭档。我看白莲你妖力也挺强的,和荷叶一起估计也没什么毛病。正好最近B市好多地方闹鬼,你俩就去那里带着吧。”
说到这里领导顿了一下,似乎在思索什么,过了一会才开口:“你俩合租吧,省钱,还能顺便培养感情哦~”
语气贱的不要不要的。
白莲低着头道了句好,但是内心深觉尴尬。她瞄了一眼身前的荷叶,对方满脸通红,嘴不自然的抿着。但是眼睛里却闪过一丝希冀。
白莲觉得真的挺奇怪的。
后来两只妖就同居了。有的时候是两妖一起除恶灵,有的时候是荷叶单独有任务。白莲也逐渐习惯了早早做好饭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着荷叶拿钥匙把门打开,然后说一声“我回来了。”
然后白莲再回一句:“你回来了。快来吃饭吧。”
紧接着就能看见荷叶脸红彤彤的,笑得像个二傻子,满脸幸福。
白莲觉得荷叶性格和气质根本对不上,有种反差萌。紧接着白莲也跟着荷叶笑。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
只是有时荷叶会带着一身伤回来,严重的时候甚至是血肉模糊。她总是含着泪为他包扎,荷叶则是轻声细语的安慰她。
这个时候她脑海中总会有一个画面闪过,与眼前重叠。想要抓住时却转瞬即逝。
突然有一天两人领到了领导发来的合作任务:他们隔壁大楼里有一个恶灵,女的,总是喜欢设置幻境让人们迷失在里面。
白莲和荷叶刚进入大楼就毫无防备的进到了幻境里。
白莲再次睁开眼时,眼前先是一片白雾,紧接着入眼的是一张很仙气的男人的脸。
他笑眯眯的用手拂过她的头顶,声音如同泉水般:“你原身是白莲啊……那便唤你白莲好了。”
她听见自己好不客气的回了一句:“你原身不是荷叶吗,那我就叫你荷叶好了,哼!”
回应她的是一阵无奈而又带着宠溺的笑。
白莲明白了,自己在以一个旁观者的立场上看这两个人的故事。
后面的日子可以算是苦中作乐了。这大户人家的小姐知晓荷叶是妖,遇到不顺心的事时便折磨他。除妖的鞭子一下一下抽在荷叶身上,声音很响。在这个世界里,人总是高妖一等的。
荷叶每天都会带着一身伤回来,严重时甚至是血肉模糊。“白莲”就会一边哭一边为荷叶包扎。荷叶总是轻声安慰着白莲。
为了把白莲藏起来不被少女折磨,荷叶一直在隐忍。但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她被发现了。
第一鞭子抽下来的时候白莲就感受到了一股撕心裂肺的痛。白莲第一反应就是:荷叶也太能忍了。
一开始白莲还强撑着让自己有意识,但到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哇”的一血吐出来便倒了下去。
紧接着白莲发现自己的灵魂已经脱离了那个躯体。她看着少年踉跄的走到“她”身边,轻轻将她抱起,然后伸手。
池中无数藤蔓升起,然后瞬间穿透少女的身体。
绿色沾染了夺目的红。
他眸中的杀戮和阴暗清晰可见。
少女的鞭子还没有挥下去,便无声的倒地。白莲看着荷叶怀里的“白莲”缓缓睁开眼睛,然后伸手,覆上荷叶的头,微笑。
是了,妖怪的恢复能力都比较强。白莲差点以为自己挂了。所以,这样就皆大欢喜了吗?这幻境也该结束了吧?
白莲是这么想的。然而事实总是会和你开一个玩笑。
荷叶杀死的少女,是天帝最宠爱的小女儿的转世。
天兵天将站在乌云密布之上,锁妖的铁链在他们的声声咒语之中飞快的冲着荷叶飞去。
“白莲”在那一瞬间挡在了荷叶面前。她一声大吼:“人是我杀的!你们要复仇就来找我!”
白莲突然觉得自己灵魂一震,仿佛和少女有了共鸣。耳边响起和那少女一样的声音:“抓住你了。”
白莲觉得自己现在不是一点的懵,而是特别的懵。
一眨眼的功夫自己就已经从幻境里出来了,但是幻境里的那些天兵天将却没有消失。准确来说现在这些天兵天将们是真是存在的。
站在云端的少女一脸得意:“你们两个真以为自己能好好过一生吗?还除恶灵,哪里有妖怪除灵的?你们不过是在赎罪罢了,两个傻子!”
荷叶挡在她面前,一声不吭。
少女空了好一会儿,才不耐烦的摆摆手:“这两只妖怪我看的心烦,你侬我侬的令人作呕。你们看看怎么处置吧,大不了魂飞魄散嘛。我累了,先回去了哦。”
白莲一脸懵的看着少女转头消逝在了云间。
“荷叶……什么情况。”
身前的男人却答非所问:“说好的赎罪时我会保护好你的,但是如今却并非如此啊……”
“荷叶?”白莲突然有点慌。
荷叶突然回头,微微一笑:“没事儿。前世你保护了我,今世换我保护你了。”
仍是那熟悉的锁妖铁链。
只是这一次被束缚的妖换了。
白莲突然回想起了一切。
原来那个和荷叶搭档的世界是假的啊……全都是为了赎罪而幻想出来的。
真是讽刺啊,最美好的世界却是虚拟的。
白莲突然觉得人生就像一个圆环,总能从终点回到起点。前世的自己把一切罪行拦到了自己身上,今世荷叶却把角色反了过来。
还是一样的事件,人物却变了。
原来根本没有什么制造幻境的恶灵。这一切都是真是发生过的。
白莲突然笑了出来。
人生,命运,就是这么讽刺。
被锁在层层铁链之中的她,被荷叶拼死救了出来,然而她却已经陷入了一段幻想。他只好跟着进入,却丢失了一丝记忆,只知道她很熟悉,却不记得她是谁。
于是便有了相见时候的搭讪。
天庭上的人知晓了这件事,便将计就计,在幻境之中把二人全部抓住。
原来冥冥之中都是安排好的。
她被关进了大牢之中,那个用来关押一切罪不可恕的罪犯的大牢。
白莲开始暗暗盘算起自己的妖力够不够从这里出去,然后再把荷叶从铁链中解救出来。
哪怕再被抓住她也在所不惜,她也愿意一试。
如果他也沉浸在了幻境之中,她不介意与他在幻境中相识,然后道一句:
“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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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了。
泌箐救下的男子安详的躺下,山洞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刺耳,她感到有些冷,倚着他的手臂躺下。
“你是谁?我是谁?”
泌箐一愣,“我刚刚下凡,我叫泌箐,你叫什么?”
下凡?
少年忍俊不禁,如是回答,“我不知道。”
“原来是个傻子啊...真可惜。”泌箐摸摸少年的头,“那我叫你平安吧,我希望你,世事平安。”
少年点点头,笑容暖融入心。
她偷偷下凡,这个人间少年一直跟随在自己身后,几许天,她对人间的热闹场面爱不释手。
“想吃糖葫芦...”泌箐眼巴巴的盯着糖葫芦,却无从下手。
晚上,她忽而寻不到平安了。再见时,他一身灰尘,手腕上还附有血迹。手中,拿着与浑身上下天壤之别的干净糖葫芦。
“平安给泌箐吃糖葫芦,泌箐要开心。”
“你哪来的?”
少年支吾着说不出口,泌箐已猜出个七八九了,少年终是忍不住启唇,“泌箐想要的...平安都给、都给!”寒风微起,少年捂着伤口,俊美的容颜一展,泌箐再难忘。
“平安!”
魔兵来犯 平安拼死掩护泌箐,泌箐身负天心,只能先行一步。再到救人之时,却已无从寻到。
地上的血迹触目惊心。
那样一个清瘦的少年,处处保护着她,荣辱不惊,一生,不过如此。
她给他取名平安,却赐予他一次次不平安。
数月后。
魔君来访,魔帝膻穹九成功练成,天君难当,膻穹为夺天心手勤泌箐,泌箐为天军众人,愿赴魔界。
他与战场与她相望,那剑探入她的脖间,却偏偏光芒微闪,恍惚间停下。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Ps.(我自己的微小说的一部分看到了就顺便发一下...)
PP家的史努比
.狗剩背着行李从厂里走出来,夏天正中午阳光很烈,很燥热,他微咪着眼,沮丧地踱步在大街上,不知朝哪个方向而行。又失业了,就因为昨天晚上心情郁闷多喝了几口酒,早上不幸睡过了头,迟到时又正好倒楣碰见了厂长。唉,人啊,一不顺就百不顺,喝口水也碜掉牙!狗剩一肚子的烦恼不知向谁倾诉,妈的,连个讲知心话的人都没有!
狗剩是个孤儿,寄住在姨妈家长大的,三岁吋爹娘坐农用车去县城,被大卡车撞了,双双殒命,可怜的狗剩连个大名都没取,就没了父母。姨妈家也有三个孩子,日子也不好过,姨妈虽出于血缘亲情收留了他,但毕竟力不从心,姨父脾气不好,总觉得日子不好过是狗剩拖累了他们,一喝酒了就骂姨妈多事,找个负担背着。表兄弟们也随着不待见他,童年的狗剩真的就象一只孤独的野狗可怜巴巴地讨食。初中也没读,姨父就送他去打零工,说他迟早要独立的。狗剩没大名,人家登记吋不好写,就按他的谐音写上苛盛。
在一路的磕磕绊绊中,狗剩长大了,他不爱回到姨妈的家,过年也在外面混,结交了一帮所谓的哥们,有钱在一起吃喝玩乐,没钱了,又胡乱进个厂再挣。过了今天不管明天,“”管他娘的”,他想,反正也没什么意义,这个世界谁也不牵挂他,他也不牵挂谁。可是,现在怎么办呢,去找谁落脚呢?他想起那几个哥们,前几天神神秘秘地,好象商量又要去干什么坏事吧,其中有二个是从里面出来不久,有时他们还试探地叫狗剩和他们去干大事。狗剩虽浑,但也不傻,犯法的事他是有底线的,穷点算了,不干没良心的事!可现在,狗刺真的在心里摇晃了,妈的,做好人又怎么样呢,没有家,没人爱,也没手艺,没好工作,穷死一辈子,不如去投靠他们,过一天落个快活风光!
狗剩胡思乱想间,脚就不由自主地朝他们所在的小巷穿过去,也无心看路,突然就听到急促的自行车铃声在背后响起,狗剩连忙想让开,已经来不及了,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惊叫着连车带人地冲向他,那是一条向下斜倾的路段,估计是刹车不灵而又没想到狗剩在路中间!说时迟那时快,狗剩丢下行李,扎开双腿,一双手快速地伸向龙头,生生地抓住了要失控的自行车。那女孩惊魂未定,一脸通红,坐在车上,震震地看看狗剩。狗剩放稳了车,又背起了行李象没事地继续朝前走。“哎,等等,”那女孩醒过神来,忽然在叫他。“什么”狗剩扭过头去,“还有什么事?那女孩一本正经地说:“哎,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她一只脚踩在踏板上,一只脚踩在地上,一脸地真诚,眼直盯着狗剩,好象在记忆中努力地打捞着!
不知为什么,狗剩感觉到自已那颗硬硬的心忽然一下子有些柔软地轻颤了,他一直觉得这个世界所有的人都不在乎他,没人真正地在乎他的模样,甚至有时就象是空气,可现在,他听到到有个素不相识的人,还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在对他说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他,或许他们偶尔在大街上碰见过,,而她竟然好象把他孤独的影像无意间存在于模糊记忆中,不管怎样,那是他渴望的一个温暖的地方!
"再见啦”女孩按着欢快的铃声飞驰着消失在小巷的转角处。狗剩在烈日下站了半天,把女孩的问话回想又回想,感觉眼角有些湿湿的。这是他长大以来没有的感觉。半响,他下了决心,不再和那些朋友一起混了,他要再去找个工作,一定好好干,挣钱了,娶个媳妇成家立业,有个人爱着惦记着多好,有个家多好!
于是,他转过方向,坚定地朝大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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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在哪里... . 见过你? 今日溪流涓涓,明月似照......就叫她流月好吗? (女主父母) 二十年后,(女主记忆) 慕哥哥....?琴音扑面而来。似水流经山谷,似风儿拂过树梢。 月儿,出来吧。我已经看见的你衣袖了。慕哥哥,还是被你发现了。 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你是有事来找我?
随心所致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他拉住了擦肩而过的她。“我好像也见过你。”她也不好意思告诉他,自己偷偷暗恋他很久了,每次见到他就搞偷拍。"我在我的心里看着你。"他说完就直接吻上去……………
爱evain
地狱边境散发着无尽的黑暗,像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妖兽般欲将人吞噬。
冥界长无晨日,永为暗夜。在天空中一轮寒月照亮了地狱之界。在冥界最繁华的城市——冥都,牛鬼蛇神,百鬼夜行。冥都随处可见高高挂起的红灯笼,散发着诡异的红光。冥界夜市货铺贩卖着各式各样怪异商品,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
在冥都边界,一小桥立于冥河之上,入口处的石碑上刻着奈何二字,出口不远处有两口井,井下面一个穿着麻布衣服的老婆婆在卖汤,口中说着“小伙子,你可有什么要忘记的吗?”
奈何桥扶手上刻着繁复精美的纹路,上面覆着鲜红的朱漆,桥上面站着一位女子,一身白衣华服,不染纤尘。白衣领子,袖口,裙摆边上皆勾勒着精美的金边。一头长发不束皆是披散在身后,长及膝盖,无风自动。肌肤莹白如玉,黛眉入鬓,一双凤眼没有一丝神采,纤长的睫毛在眼底投下一片阴影,唇红齿白,手中撑着一把红伞,这伞像有些年头,已有些破损,衬的她有些颓废之美。好一位倾城的美人
一天末了,孟婆收了汤碗。准备回家,路过奈何桥,慈祥看着桥上的女子说道
:“姑娘,你为何一直站在这桥上啊?”
白衣女子缓缓抬起了眸子,声音清冷“我在等一个人”
孟婆叹了一口气说:“你叫什么名字,又在等谁?”
女子睫毛颤了颤说:“我叫玉无痕,我在等……在等……”
女子苦恼的歪着头,似是在努力的回想着什么。末了痛苦的摇了摇头:“太久了,我记不清了”随即用手握拳用力拍打着头部。孟婆用粗糙的手拉着无痕的手说:“傻姑娘,你在这桥上一站就是五百年,婆婆也都看在眼里,婆婆看破世间沧桑,却没看过你怎么傻的姑娘,唉~这世间唯有一个情字最为伤人。婆婆祝你早日找到那个人……”由于无痕太久未笑,此刻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谢谢你,孟婆婆”
十四是冥都的死魂士,专门在人间收集逗留在人间死魂。他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代号十四就是他现在的名字。他不记得以前的记忆。可是每天夜里,他都会梦见一个调香的女子,对着他微笑……每当他想看清女子的脸时,却感觉隔着一层纱难以看清。有一天他执行任务回来,鼻尖总闻着若有若无的香气,那么熟悉。慢慢的发现自己经走到了冥都边界,不远处有座红色小桥,桥上的女子那么耀眼,那么美丽,为什么她不开心呢?……
自那以后每日他都要去偷看一眼那个女子,孟婆说她叫玉无痕,名字真好听,只有这般女子才配得上这个名字。他很想靠近她,跟她说说话,再唤她一声“无痕”,熟悉的好像以前就这样唤过她的名字,可每当想靠近她的时候,十四都会望而却步。因为他不配,他怕吓着那位可人儿。他低头在冥河里第一次打量自己,一身连帽黑袍,帽子戴在头上遮住大半张脸,脸上戴着骷髅面具,手上的皮肤十分苍白,握着一把骷髅镰刀……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一个小鬼在欺负无痕。十四咬咬牙,他绝不让任何人欺负她。十四赤红着眼睛飞身上前一刀将小鬼劈成两半,小鬼魂飞魄散。无痕眼神直直的盯着他,十四有些慌乱,不,不,他不要无痕看到这样丑恶的他。他转身就要走,一只莹白的手颤抖的抓住他左手的衣袖。十四转过身,看着无痕。无痕眼中蓄满泪水,十四压低了声音说:“对不起是不是吓着你了”
一滴泪划过无痕的脸,无痕颤抖着说道:“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玉无痕的手颤抖的慢慢伸向十四的骷髅面具。十四内心有些挣扎,可还是乖乖不动任由无痕的手摸向面具。无痕慢慢取下十四的面具,一张苍白的俊颜暴露在空气中,当的一声面具落到了地上。无痕扑到十四怀里,紧紧的抱着十四。在十四怀中不断抽泣着:“我等了你五百年,你终于来找我了”十四也回抱着无痕,此刻看到无痕在怀里哭,心像针扎一样痛。
“……你认错人了”无痕从十四怀里探出头,望着十四的俊颜,眼泪大滴大滴的落下:“独孤御天,你还想丢下我一个人吗?我不会放你走了,一生一世,永生永世永远不放手,你休想再甩开我”说着无痕伸手抱着十四的脖子,踮起脚尖。轻轻地吻在十四的唇上。十四顿时睁大了眼睛,心猛的跳了一下,我的名字是独孤御天……独孤御天…… 独孤御天的头疼的快炸了。梦里那个女子的脸愈来愈清晰,与无痕的脸重合。
“御天,我为你调香好不好啊?”
“御天,你看我成功了”
“独孤御天,你明明喜欢上我了,为什么不承认”
“独孤御天,你个混蛋”……
脑海中满是开心的她,撒娇的她,哭泣的她……
我想起来了,我是独孤御天,夏周国的皇,玉无痕我的御用调香师,也是我此生最爱的女人。独孤御天回过神来,抱紧了怀里的佳人,像要把无痕揉进身体里一般。看着无痕笨拙的吻着他,独孤御天笑了笑,突然把无痕抱起来,让无痕更容易吻他,这下无痕蒙了,抱着独孤御天的脖子楞楞的看着独孤御天。独孤御天邪魅一笑:“你说永远跟着我,可不许耍赖”说着便吻上了无痕的唇……
不远处的孟婆两只手蒙着眼却从指缝中偷看,说道:“哎哟~现在的年轻人呐!”(ฅ>ω<*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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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舞厅里,灯光闪烁,音乐震耳欲聋。
他已有了几分酒意,转了几圈,终于发现一个独自喝酒的美女。他想,机会来了。
在他的再三邀请下,虽然有点犹豫,那个美女还是和他步入了舞池。他拿出惯用的手法,在她耳边轻声说:“你真漂亮,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美女撇撇嘴:“你真无聊,这么老套的话还拿来骗女孩子。”他装出一脸无辜:“真的,我不是骗你,我真的见过你,去年夏天,就在旁边那个酒吧,你穿着红色的裙子。”她想了想说:“哦,看来你真的见过我。”他心里暗笑,嘴上却说:“我这人最实在,从来不会骗人。你这么漂亮,我怎么会认错。”
然后便是疯狂地旋转,不停地干杯。
虽然喝了很多酒,但从舞厅出来后,他还是挺清醒。他哼着歌子,心里想着,谁说老套的话没用,这不又搭讪到一个美女,现在的女孩子还真势利,一骗她我开宝马,就拿到了电话号,看来下次就能送她回家了。哦,对了,我得把她的电话存好。咦,我的手机呢?不好,钱包也不见了!
超级玛利-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她疑惑地开口,这个人给她的感觉好熟悉啊,熟悉到她想要去抱抱他,不,她刚下山,怎么会认识除了师兄以外的人呢?一定是太累了,产生了幻觉。
“姑娘误会……”他僵硬地转过身,扯了扯嘴角,算是一个笑容,话还未说完,就戛然而止,眼神在刹那间变得流光溢彩,是她,是她,她还活着!他欣喜若狂,一把牵过她的手,激动的语无伦次“你还活着,我,我终于等到你了”
“公子,你放手,男女有别,你”她的脸爆红,妈呀,大街上和一个陌生人拉拉扯扯,虽然有些熟悉,但还是接受不了。
“失忆了吗”他喃喃道,牵着她的手微微松开,却没有放手,“是我太过激动了,”
“……”
“我带你回家好吗?”他充满希望地望着她,那哀怨的眼神让她心里一颤,这样的眼神放在这张脸上竟然毫无违和感,反而显得有些……可爱!?不不不,她一定是没睡好。
“你还没告诉我,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她别过脸,不去看他那哀怨的表情。
“当然,我们是最熟悉彼此的人,熟悉到……”他凑近她的耳朵,热气喷洒在她的脖子上,魅惑地说“熟悉到你的每一寸肌肤,我都看到过”
一些不好的画面突然出现在她的脑海,她的眼睛有些湿润,但旁边的人说出的话太过露骨,她娇嗔地骂了一句“没个正经!”转身气鼓鼓地离开了。
留下风中凌乱的他,这是记起来了?嘴角勾起一个宠溺的弧度,边追边喊“娘子,为夫错了,等等为夫啊!”
“哼,我要是这么好追,你就不珍惜了”清脆的声音自前方传来,带着些许傲娇,他无奈一笑,看来这追妻之路不太平啊!
IMY木云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林宇皱着眉头歪着头看着男子问道。他的脑海里闪过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他想要记起来,却头痛欲裂。
夏洛刚要开口,就见一个男子飞快地跑过来,将林宇挡在身后,恶狠狠地看着夏洛。
“姓夏的,你又来干什么?我哥变成现在这样你还不满意吗?你还想怎样?”林宙一脸恨意地盯着眼前的男人。
“我……我想看看他…………”夏洛沉默了半天,低声说。
“拜你所赐,去年出了一场车祸,差点死掉,失去所有的记忆,你可满意了?”林宙现在很想揍他,哥哥喜欢男人,他不觉得不好,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好好的,就可以,可谁知道,哥哥竟然喜欢了一个无耻的王八蛋!脚踏两只船,哥哥知道后,离开了这个混蛋,可是,付出了真心,哪有那么容易收回来?一直魂不守舍,就出了车祸。昏迷了一个月后,醒来,却不记得任何人,连他最宠爱的弟弟也不记得了。
“小宙…………”夏洛轻轻唤他。
“恶心,你没资格这样叫我!以后别在出现我们面前,如果再出现,就别怪我弄死你!”林宙呸了一声,拉着林宇离开。林宙却没看到身边的哥哥,神情有些不对劲。
夏洛看着他们离开,并没有追上去,他知道,林宇的世界,已经没有了他存在的痕迹,也没有资格再回去了……自己到底是多愚蠢,抛弃了美玉,去捡了一块垃圾……
林宇和林宙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林宙担心地看着哥哥,他担心夏洛的出现会给哥哥带来困扰。
“小宙,你放心,我没事。”林宇对着弟弟温柔的笑了。夏洛,已经是过去式了,我不会再犯傻了。爱过了,受伤了,也想开了。所以我给你自由,也给自己自由。
【本人原创,请勿抄袭】
彼岸情00
一个微型故事。
便利店内,一个女人正在结账。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您好,是吗?具体在哪儿?”“记不太清了,就······只是一种感觉,抱歉,我应该是记错了。”“没关系,您慢走。”
“收到。”
琼琼
顾风叫住了走在前面的一个女孩,轻轻地带有一丝疑惑地问:“请问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女孩听到熟悉的声音,身体微微一抖,便慢慢地转过身去面对顾风,顾风见到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但是脸上却布满了悲伤,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动显得女孩的悲凄,眼神里没有光彩,而是悲伤和凄凉。顾风不得望了出身,心情五味陈杂。女孩被看得很不自在,轻轻地说了一句:“顾风,你还记得我吗?”顾风有点惊讶,随后挠了挠头,说:“不好意思啊!我不久之前出了车祸,失去了记忆,我看见你,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所以叫住了你,原来你认识我啊。你叫什么名字啊?”女孩眼神黯淡了许多,心里苦苦的说:果然,你还是不记得我吗?然后,便苦苦的笑了。顾风看见女孩这样,心莫名痛一下,心想:我为什么会心疼啊?难道她是我很亲的人?随后,顾风慢慢走向女孩,来到女孩面前,怯怯地说:“你是不是我一个很亲的人啊?刚刚你苦苦一笑的时候,我的心好像痛了一下。”女孩再也忍不住,猛的抱住了顾风,顾风虽然有些惊讶,但是他没有抗拒,反而回抱了她。脑海闪过一个画面,一个女孩笑着抱着一个男孩,男孩脸上满是宠溺。顾风回过神来,下意识地说出一个名字,“苏…沫。”怀中的女孩愣了一下,退出他的怀抱,既惊喜又激动地说:“顾风!你记得我?”顾风点了点头,说:“嗯,记得一点点,我的脑海刚刚闪过一个画面,然后就下意识说出这个名字了。”苏沫有点失望,但是更多的是开心,脸上逐渐有了笑容。那笑容笑得很甜,顾风也笑了,再一次抱住了苏沫,带有一点宠溺的说:“虽然我现在不是特别记得你,但是我感觉你是我最亲近的人,留在我身边,好吗?”苏沫点了点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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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多多-摄影师
她回眸一望,看见那张如春风般温柔却菱角分明的脸。如水莲花刚盛开之际,老天安排的晨露,虽然有点凉,却不能舍弃,滴进心间,难以忘却。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致我和他马上认识得第七年。你我如繁花似锦盛开相遇在彼此最美最骄傲放纵的年龄,几经冷雨,不管将来如何,毕竟曾经美丽的芳龄仍留余香。
我从来不后悔我做过的任何事情,19岁之前从来没为自己活过,才24就看淡尘海。不管25岁以后我活的怎样,你过得快乐与否,我随缘。
tubuyu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学画最大的一个好处就是记脸部的特征。
我画了几百个头像,谁的脸上有任何一点缺陷,或者说特征,我都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那时美院有一种说法,就是不要给女朋友或者老婆画像,因为一画就要分手。都是挑毛病惹的祸。为此,我还真的没有给老婆画过头像,谁知道准不准呢!
因为能够记住我见过的人的特征,所以我在很多时候都能马上认出那些之前认识的人。哪怕是一面之交,也大致上猜出八九不离十。甚至在漆黑的楼道里,仅看远处的背影剪影,我也可以断定来人是谁。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还读美术高中,假期我去美院的素描班画头像。有一次画了一个美院老师的儿子。他十四五岁,寸头,深眼窝大眼睛;鼻子根部有些塌,但鼻梁很直、鼻尖有些上翘、鼻翼稍微有些像被刀削过似的往鼻尖斜;颧骨往脸颊的转角也特别突然,也像是被刀削过似的;人中很短;嘴唇非常小,上下唇饱满,下嘴唇甚至有点儿肉乎的感觉。他坐的时候非常配合,完全可以做到纹丝不动,但课间时就显出孩子的一面,简直可以用闹得没边儿来形容。他也会画画,对我们的画评说得头头是道,看来没少受他爸的言传身教。
过了些年,我看到一篇报道,介绍赵先生带着他的十几个学生去比利时旁听当地美院的课程,还到各个博物馆临摹。新闻稿还附了每一个学生的习作,并配有带照片。我一个个地看,诶,这个作者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呢?想了很久,也没回忆起来,就不再纠结了。
今年五月回国,有一天去美术馆看画展。在一个展厅参观,转身看见一个十来岁的小孩,正端着小板凳走过来。深眼窝大眼睛;鼻子根儿有点儿塌,鼻尖上翘,鼻翼明显往鼻尖斜;颧骨像是被刀削过的似的;短人中;嘴唇小还肉乎乎的。穿越啦!怎么回事!那孩子没长啊!正胡思乱想呢,展厅的门口又出现了一个升级版,那长长的头发依然隐藏不了曾经牢牢印在我脑海里记忆,还是他!他也人到中年啦!哦!突然想起那篇报道,那里面让我想半天脸熟的就是他!只不过那也是好些年前了,他和我,又老了几岁。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我半开玩笑的跟他打着招呼。他摇摇头,“是嘛。想不起来了。”
“您在美院地下室素描补习班做过模特吧!”
“啊?!是呀!您……”他有些疑惑。
“我曾经在地下室画过您。您估计记不住那么多学员。没事儿。”
“您记性够好的呀!还能记得我小时候的样子。”他终于放松了。
“还行吧,主要是您儿子太像您小时候啦!之前看过报道,见过您的画儿。不错!子承父业呀!”我指指孩子。
“这您也还记得呢!”他有些吃惊。
“老爷子还好吧!”我问道。
“还成!”他笑笑。
“挺巧的。这么多年在这儿还能见面。”我拍拍他的肩。
“是。不过我们都老了。”他还是有些拘谨。
“能留个微信吗?”我说道。
“您扫一个试试。”他拿出了手机。
接通……
寒暄几句。
“回见啦!”
“回见!”
今天,我拿出手机,翻看着微信通讯录里的一个个名字。
他的也在里面。
好像这个名字很陌生,比那几十年前的模样陌生多了。
三根薄荷
Y市,人民医院里。
父亲节那天,李小叶领着她上初三的女儿谭蕊去病房去看望因为执行任务的时候被犯罪嫌疑人手中的枪击伤头部的谭小雨的时候,谭小雨躺在病床上,他的头上缠着绷带,眼神涣散,伤势极重。
谭小雨和李小叶以前是一个中学的,他们都在班里是物理课代表。他们是送作业的时候互相相识的。
“爸爸!”看到重伤的爸爸,谭蕊突然大哭起来。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谭小雨的眼神有点呆滞,有点失忆的说。
“我是你的宝贝儿,谭蕊……”谭蕊都急的哭了出来了,但是她慢慢试着试着开导他。
“蕊……我好似记着你……昨天刚从ICU出来……”此时的谭小雨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
“谭小雨,你一定要好起来啊……单位需要你啊,你……一定要好起来!”李小叶哭着说。
“好,相信我。”躺在病床上的谭小雨已经有气无力了。
“我的时日不多了,或许……或许……或许……这个工作做起来很危险,以后嘱咐我们的孩子,别让她……别让她……干这个缉毒的工作……”谭小雨突然对李小叶说了句。
“爸爸!祝你父亲节快乐!爸爸,你还是别抓毒贩了,明天我要走进考场了,陪陪我吧……”谭蕊的内心防线终于崩塌,大哭起来。
“蕊……蕊蕊……乖……谢谢……谢谢你的……祝福……爸爸……爸爸……收到了……爸爸……出院……不干缉毒这个活了……一直陪着女儿……我的小蕊……”病床上,谭小雨抚摸着女儿的头,费力地从他的口袋里拿出一块攥了很久的糖果还有一根发绳。
“啪——”突然,头绳和糖果都掉在地下。
——谭小雨那粗糙的大手,不自然的从谭蕊的头上,永远的松开了,他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时间凝固在了这一刻。
“谭小雨!醒醒啊!小蕊需要你……”
“爸爸!明天妈妈去上班,谁来送我考试……爸爸!”
谭蕊和李小叶趴在谭小雨的遗体上大哭起来。
而在此时,几个白大褂匆匆跑了过来,他们慢慢的把一块白布盖在谭小雨的脸上,然后就慢慢的,推着病床离开了。
“小蕊没有爸爸了,我要把小蕊养到十八岁!”李小叶心想。
谭蕊和李小叶忍着悲痛从住院部出来,“总是向你索取,却不曾说谢谢你……一生要强的爸爸,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大街上,一个卖艺的人,在不停的唱着这首歌。
谭蕊仔细地听着,一曲终了,她却觉得这首歌有点耳熟,这不正是她在音乐点播台上给正在缉毒的爸爸谭小雨点的这首歌吗?
在谭蕊给谭小雨点歌的时候,她才上小学六年级,只会用按键手机。
在某天的广播电台点歌时间,为了给在外工作的谭小雨一个慰藉,她记住了广播电台的电话号码,第一次给广播电台发短信点歌。
广播电台随即在第一时间放了这首歌曲——
谭蕊点的歌,是筷子兄弟的《父亲》。
想到这里,谭蕊终于不住的大哭起来。李小叶见此情景,也不住的哭起来。
“小蕊,我一定用我的余生,陪你长大……”李小叶说了这么一句话。
“回家吧,妈妈。妈妈,爸爸不在了,我一定陪你陪到老。”谭蕊用纸巾擦干眼泪,对李小叶说。
天已经黑了,还下起了小雨。路上人已经不多了。
在谭小雨的追悼会上,谭蕊也参加了。
在经过这几个流程后,现场所有的缉毒警察都泪流满面。
“小蕊,你能对爸爸说几句话吗,到时候一七的时候我把你的话捎给他。”一个女警问谭蕊。
“好的,我说,你写。”谭蕊说。
“致爸爸:
“爸爸,在你忙着缉毒的时候,我和妈妈在街上,在小巷,甚至在深山,我都能看到你忙碌的身影。
“看到这里,我都为你的安全担忧。有的时候你会彻夜未归,有的时候爸爸不在家,一听脚步声我就以为爸爸回来了。可是你总是为我捎来各种各样的惊喜。
“但是,这样的惊喜,现在也化为了无影,爸爸,你离开了,这让我们母女俩的日子咋过啊。”
女警一字一句的记着,她也泪奔了。
爸爸,我似曾在某个地方见过你,但是,现在,我再也看不到你在电视上接受记者采访的影子了。
谭蕊在她的日记中这么写。转眼间,眼泪如河水决堤一般奔涌而出……
bunkhiun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董斌拉住从自己身边走过的女子,自己都感觉到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了。
“你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女子急切的把董斌的手打开。
女子躲闪的眼神,丝毫没有瞒过董斌。
“不可能,我觉得见过你,并且咱们的关系很特别近。”董斌忽然觉得头特别的疼,对眼前的女子,有一种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觉。他内心,有股强烈的意识:自己一定见过这个女子,她肯定对自己特别熟。
女子忽然想逃,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让开,我不认识你,别再纠缠我了。”
说完,女子就急匆匆跑远了。
等着实在跑不动了,已经再也看不到董斌的身影的时候,女子再也忍不住,跪在地上大哭起来了。
“斌哥,你怎就真的把我忘得如此干净呢?你怎忍心把我从你的世界挤出去呢?”女子边哭边嘴里轻声低吟着。
过去的一幕幕,犹如放电影般,在女子眼前一遍一遍重新上演。
“美女,我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吧!”董斌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完全就是一副小流氓的模样,开口就是让她做他的女朋友。
当时她以为他就是一个小混混,小流氓,骂了几句,就拉着同伴走了。
连续一个月,每天一大早,一束象征着爱情的玫瑰准时在她们教室出现,并且花店的小哥每次都会问:“谁是周婷,这是你的花!”
就在她以为自己遇到无赖的时候,就在她在寻找源头的时候,他再次出现了。
“我说过,我喜欢你,要你做我的女朋友,我肯定就会让你做我的女朋友的。我是认真的。”这是他第二次跟她说的话。
她试着慢慢去了解他,去接受他。
发现,他原来是一个多金的才子,经济系的学霸,又是豪门家族的接班人。想嫁个他的美女,能绕地球走一圈。
如此优秀的人,怎会看到自己呢?
......
她终于接受了他,他高兴的赶紧带她去见父母。
可谁知,父母一听说她出现普通家庭,父母只是一般的老师而已时,顿时变了脸色,尤其是他的母亲,豪门贵妇,直言她不符合她儿媳妇的标准。
一向心高的她,虽然父母只是老师,但从来没有舍得委屈她啊,怎么时候受过如此这般的屈辱呢?
她掩面哭着抛开了,他着急的想去追他。
一辆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车,忽然出现在离她不远的地方,眼看她就要危险了,他一个跃身,把她救下了,而自己却倒下血泊之中。
......
三年过去,再见面,他却不认识她了!
yuvia
“等等,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未天叫住她。伊锦灵冷笑道:“先生,我不认识你,你看错了。”她冷冷的盯着他,这死亡凝视,只有这个男人才承受的住,这个伤了她的男人。未天仿佛受到了重击,这个眼神,是多么想像她!
未天说:“你就是她,别装了!”未天很期待,但伊锦灵带以一种藐视的眼神盯着他,那种傲慢,直接给人留下了最坏的印象!“呵呵,先生,你能不能不要大白天的睁着眼说瞎话啊!这么多人你就不害臊啊!你不要脸我还要呢!”伊锦灵嘲讽着他,她宁愿用十年的寿命来让这个男人生不如死!这种男人,活着脏了空气死了脏了泥土!
未天生气的说:“小姐大庭广众的不要说这么大声吧!很没礼貌诶!”这男人活在自己的世界活疯了吧,明明是他!先!挑!起!的!伊锦灵深吸一口气,说:“先生,我走了,请你以后不要再随便地在大街上找个人来演戏,如果再来骚扰我,我不会只像现在说而已!”未天刚想说话,伊锦灵就堵住他的嘴,狠狠地盯了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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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清玉疑惑的看着眼前这个人,却又忍不住抓住他的手,不想放开, “公子是否认错了人,在下与你并不相识”何泽俊美的脸带着点僵硬的笑容,“不,我一定认识你,因为看到我的这里就很疼”清玉另一只手摸着自己的心,然后看着何泽说到“或许…吧”何泽说完这句随后甩开清玉的手,转身走向了茫茫人海,清玉看着那人的背影想要追上去,却突发旧疾被后面的家丁带回了山庄,
“我不想再害你了,清玉,你要好好活着,”何泽悲伤地看着被人抬走的清玉,随后眼神坚定地说“你所遭受的一切,由我来替你讨回”然后消失在路口
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落掉到嘴角又滑到下巴,然后消散在空气中,就如何泽对清玉的感情,明明千般不舍,万般不愿,却不得不离他而去,
“清玉,我为你复了仇,你可还愿记得起我,与我相守”
“我所遗忘的是什么,为什么我什么都想不起来,”清玉抓狂的哭喊着“啊…你到底是谁,”收紧自己的手臂,把自己缩成一团的清玉突然抬起头,一张满脸是泪的小巧脸蛋上写满了疑惑“何……泽……何…泽,何泽,”迷茫的眼神渐渐被疯狂所代替“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的记忆凭什么你来决定,我会找到你的,这次你别想决定我怎样啦,就算痛苦,就算死亡,我也不会再与你分离了…”声音渐渐变小随后一道身影消失在房间中……………………
fisher
不想做纸片人的大奔
ninam21
愿意啊,总得有人做,不能天天出去吃吧。只要两人真的相爱,做饭又何必上纲上线。
一个朋友就因为做饭离了婚,现在异常后悔。
她老公其实很好,就是不会做饭,体贴老婆洗碗洗菜,还配备了全靠厨房自动用具,平时丈母娘也会过来帮小两口做做,因为知道自己闺女从来没做过饭。
有一次老公看到网上的视频,就向她提了要求,问她可不可以照着做个,难吃他也吃完。
朋友本来不想答应,但是看着老公那么期待也不好意思拒绝就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她就在厨房忙乎,老公一下班看到一堆黑乎乎的东西,还是忍着吃了不少,她看不下去就吼了出来:“不好吃你就别吃,装什么样子?”
她老公吓了一跳,说:“没事,爱心菜,我喜欢。”
她就把菜端走还哭了好久,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从这次就埋下了祸根。
她依然学不会做菜。反正丈母娘也没事,就直接过来帮他们做,这下朋友心情更低落了,感觉自己一无是处,想去找个工作排解心情。干了没多久,觉得没劲就辞职做了微商。
从那之后她更不肯下厨了。她的手长得很漂亮,经常要摆拍首饰、化妆品试用(也没卖出去几件东西),老公也就不再提了。
有天丈母娘有事来不了,托人送来一堆红嘴芋头,这又轮到她做饭了。芋儿鸡算是我们这人人爱吃的菜,她就自己在那刮芋头刮了一个多小时,彻底地怒了——芋头麻手,这种芋头还好,但是刮多了也麻,手指也被染黑了,洗了半天才洗干净。
她一看自己那么漂亮的手因为泡水太久发干,就对老公大吼大叫,自此便离了婚,谁都劝不动。
离了婚以后,家里又介绍了个新的对象,条件比前夫好多了,她很快就嫁了过去。那边就没有那么好相处了,婆家规矩多,饭更是需要她亲自做,阿姨只负责买菜、洗碗和打扫。
因为做得不好,天天被婆婆和老公骂,这才想起了前夫的好,后悔也来不及了。
结语:
做饭,真的不是什么大问题,重要的是那个人对你怎么样。人总要吃饭的。
做饭也不是一种负担,很多时候是一种享受,特别是投入爱意的饭,吃起来更是一种美味的极致享受。
肖梓妍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关于为心爱的人做一辈子饭是否乐意,当然乐意,不光是做饭,还有其他任何事情都可以。因为他是心爱的人,用心去做,还要做好。????????
回答完毕,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谢邀。
抚媚略带
为心爱的人做一辈饭,你愿意吗。回答只有一个愿意。
因为,在你追求爱情,两情相恋时许下的诺言,这只能说是一小部分(终生相伴,愿意做爱人喜欢、高兴的一切……)。
为所爱的人做一辈饭不难,难得是你乐意为爱人做一辈子饭。
chochloe
当然愿意了,这就是我的亲身经历的,从结婚到现在,一直都是这样子为心️爱的一家人做饭,一日三餐,也许是习惯了我做饭的味道,孩子爸现在吃孩子奶奶做的饭不合口味了,这就是吃习惯了我做饭的味道。最幸福的事就是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感觉心里美美哒!
Smiley_Crystal
我想我是愿意的。因为结婚后一直在做。
谈恋爱的时候 ,诚恳的表示过,很笨不会做任何家事。我老公(当时还是男朋友)满不在意的说,他也不会,说结婚后可以一起学。后来他说了实话,认为我当时是在谦虚,因为看我是温婉可爱,一副标准的贤妻良母模样,很适合娶回家那种。结果,我是真的什么都不会做,但是我还算肯学啊,好歹熟了能吃!他却什么都没学,好在不挑食。现在偶尔能做一顿可口的还会和他闺女一起欢呼雀跃。
都说:抓住男人的胃,才能抓住男人的心。但是“虐待”惯了也一样吧!他的标准一降再降,我的厨艺也算是慢慢有进步的,两厢磨合,十余年下来,也就习惯了。
为心爱的人做一辈子饭,没有好厨艺,也没那么可口,但他能毫无怨言的吃一辈子,这样就很好啊!
wasoku
一切都应适度:爱一个人应爱在心里,过分娇纵只会让她(他)觉得你活该.下贱与你不配!时间一长你只能让他.求他.没办法他(她)。凡夫勤者妻必懒,凡妻能者夫必弱。儿女也一样:一个任劳任怨能干的母亲会贯养一堆好吃懒做,百无一用的儿女。家庭必须分工合作,家庭必立规矩,才能长期爱,才能真正一辈子爱。
叶落无声
愿意。
1、为心爱的人,不只是做饭,其他的事情也可以啊。
2、也许你会说,说得容易做起来难。是的,一辈子,不是一两天,不是一两年。但是,这里有个前提,就是你是为心爱的人!与心爱的人做一辈子饭,意味着能一生一世相守,白头到老。这是多么幸福快乐的事情!每次做饭,心里一定美滋滋的呢!
3、当然,做一辈子饭,会累,会单调,也会有做得不好的时候。但一定会继续做下去——因为爱人喜欢,因为你愿意她吃你做的饭。不只是做饭,你的所有财富、作品等等,一定都希望能与爱人分享!
4、如果,你做到了这点,你的爱人一定也会为你做许许多多的事情。你们一定是互敬互爱一对儿。你的付出,绝不是单方面的。
只是因为你做得一手好饭,爱人给了你发挥和表现的机会——而且,你一定知道,比你做得好的,大有人在。不过,爱人给你面子,你不会不领情吧!哈哈,别不知好歹!
tina_tangtang
如果说到心爱的人,主要是说父母,子女和爱人了。
父母使我们的长辈,生我养我的人,他们奉献一生都不觉得辛苦的人,使我们值得最近的人,我们为他们做一辈子饭,是对他们的所作的辛苦的一种回报。自我们成人后,上学,工作,结婚,生子。为了生活而拼搏,我们又有多少时间真的陪在父母身边,有给父母做过多少顿饭呢?所以说如果条件允许,我愿意为父母做一辈子饭。
子女都说子女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肉,养育子女是我们的责任,子女需要成长,需要照顾,即便是长大了,还是需要我们的帮助。为子女做一辈子的饭,又何尝不可。
爱人为心爱的人做一辈子饭最值得说的是爱人,爱人才是能够携手共度一生的人,世界人口千千万,能够相识、相知、相爱,是我们的缘分,既然走在一起,相互尊敬,相互帮助,相互思考也是一种必然。清晨踏着旭辉,携手走在上班的路上,夕阳西下,携手迈进温暖的家庭,给自己的爱人做上一顿丰盛的晚餐,这不好吗?为爱人做一辈子饭,我当然愿意。
另外吃饭时人生活的必须过程,人活着就要吃饭,可以在外面吃,但总归要回到家庭,做饭也是生活的一部分,自己做饭,更能做出适合自己口味的饭菜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更何况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自己做饭,针对不同体质的人,不同需要的人,做出适合自己的健康的饭菜,健康是人生活的根本。
所以说为心爱的人做一辈子饭,当然可以,这是爱的一种表现,是美好生活的体现。
我是灿灿的灿
根据题主的意思,这个心爱的人应该是男女之间的爱人。
为心爱的人做一辈子的饭。其实也就差不多陪伴他(她)一辈子,而且心甘情愿为对方做一辈子的饭。
但实际操作过程当中,不可能是一辈子都要顿顿做给他(她)吃。这里面是有一个“相互”的。你愿意为我做一辈子的饭,我就愿意洗一辈子的碗。不能把对方的爱和奉献当成一种习惯。也许他(她)每天享受着你的爱和照顾,哪天你生病了,他(她)还会嫌你不做饭了呢!
所以,为爱人做一辈子的饭,一定要有其他方面来进行平衡这种奉献。这样,天平才不会偏重。
_天使出走
当然愿意,我想最有资格说为心爱的人做一辈子饭是母亲,今天正好是母亲节,我来说说母亲与孩子。
妈妈陪伴每日的关照母亲对于孩子来说都是天下最伟大的人之一,怀孕十月,婴儿从母胎呱呱落地,一声哭闹,从此来到世间,粉嫩粉嫩地小不点,晕晕欲睡的小人儿,吸吮过母乳甜甜地甘睡,母亲把孩子放入摇篮里摇啊摇啊,一会儿就沉睡了下去。
孩子的慢慢成大是妈妈最累的时候,每天晚上的哭闹声,让妈妈整宿整宿地不能沉睡,晚上昏昏沉沉地听见孩子有一点动作就要爬起来,怕夜里着凉,怕孩子尿床,正因为妈妈的无私奉献孩子才会健康成长。
妈妈陪伴孩子学习说、走婴儿会一天天慢慢地长大,慢慢地开始学着吐字,开始会叫妈妈、爸爸,奶声奶气地虽然五音不全,慢慢地会吐多种字语,妈妈的喜悦在脸上挂满了笑容,也会跟着别人或学着电视上的人讲话,慢慢会讲很多语句。
孩子也会在地上爬啊爬,慢慢在妈妈地保护下拉开脚步,开始会站不稳,但也会一步一个脚印地开始学,慢慢多练从两、三步地前行,不知不觉开始会走五、六步,慢慢地会不要拉着也敢迈开步伐。学会迈开这人生的第一道门槛,孩子可以有胆量自由行走了。
妈妈陪伴幼儿园生活从此孩子开始认识这个世界,调皮捣蛋地到处乱撞,慢慢地各种玩具会是幼年时期地小伙伴,在三岁左右会进入幼儿园,会哭着喊着我要回家,拉着妈妈的衣物不放手,在妈妈千哄万说下留下,妈妈头也不敢回地离开,泪水哗啦啦地下流。
孩子在哭闹一会儿,也会跟着老师开始与小朋友们玩耍、做游戏,开始学唱儿歌,快乐地在幼儿园度过每一天,放学后,妈妈来接孩子会问,好不好玩,开始会嘴硬,说不好玩,可在第二天一早会跟妈妈说:“我什么时候去幼儿园?”在一天又一天的与孩子相处,找到快乐,也会学着与人交朋友。
妈妈陪伴小学生涯几年过去了,孩子上小学,也会认识新朋友,妈妈每天都会准备好早餐,叫醒睡梦中的孩子,让孩子赶快穿戴好衣服、洗脸刷牙、带上红领巾,坐在餐桌前吃好早餐,然后孩子背上书包。
妈妈赶紧送孩子上学,孩子进入教室,妈妈返回单位工作,在放学时分又来接孩子回家,孩子做作业,妈妈开始忙碌晚饭,吃过晚饭,收拾好厨房后,妈妈开始帮孩子检查作业,辅助孩子完成老师交给的作业任务,孩子不懂就问,妈妈也开始做家务(拖地、收拾衣物、熨衣服),孩子完成作业后。
自己去洗漱,换好衣服,妈妈开始讲睡前故事会,每天一个小故事后,孩子慢慢入睡。妈妈开始计划明天早餐的食物,之后,也洗洗入睡。一天又一天地过去,孩子会在一年又一年地长高,年级也一年又一年上升,孩子会从小学、初中过完这九年义务教育。
离开妈妈高中生涯然后进入高中,也会离开家,与同学一起居住。孩子与妈妈见面的时间少了,可妈妈会惦记着孩子,开始半年是最难分舍的时光,周末是妈妈最劳累的一天,就怕孩子在学校吃不好,满大桌子的菜夹进孩子的碗中,孩子的吃相是妈妈最大的幸福,学校的趣事是妈妈的落漠,孩子离开了家,妈妈失去了每天的唠叨,但孩子的快乐,也是妈妈的快乐。
孩子努力学习,奋战高考,为十几年的学路生涯添砖加瓦,孩子早起夜勤地努力,妈妈希望孩子能取得一定成绩,孩子的奋力,也是妈妈的焦虑,就是喜欢往学校跑,送去些好吃的食物,让孩子补充体力。
妈妈与孩子高考压力高中三年后的夏天,是妈妈最为紧张的时间,高考的时间拉进,孩子的紧张,妈妈只能鼓励加油!其实妈妈比谁都更紧张,养育了18年的骨肉要改写命运的时光,谁也比不上妈妈的愁怅。
在进入考场的前天,妈妈认真地检查所有物件,就怕少了什么,孩子看出了妈妈的紧张,上前说:“没事,妈我能行,你放心吧”!第二天一大早,送孩子进入考场,孩子认真地作答。
高考后孩子放飞自我两天后孩子考完后,放飞自我的时候到了,同窗的同学一起到处浪啊浪,飞洒着春青的阳光,快乐地飞翔,妈妈也满怀高兴 ,无论成绩结果如何,最终孩子报考的志愿是否能成功,这段时间妈妈都允许孩子放松心情,压抑了三年的活力全开,大自然的亲近,游乐园的狂疯,KTV的大吼都是那样地欢乐。
在送来通知书前些日子,妈妈每天都在盼啊盼,怎么还没来呢?反复难眠地期盼,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送到通知书的这一天,妈妈高兴地哭了,家里好像一下子开放了起来,说话都更洪亮了,高中生活过完了。
妈妈牵挂大学生涯进入了新奇地大学,妈妈会每天打电话,听些很普通很普通的事,天天如此,大学的神秘与好奇生活,让孩子认识五湖四海的同学,结交深厚地朋友,畅想着未来,妈妈也离孩子远去,孩子在大学校园感受青春的梦想。
妈妈会叮嘱孩子要正确认识朋友,找男(女)朋友可得小心,不能做越规的事,孩子忙碌的学业生涯中,会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在自由的大学生活开始往转不停,在进入社会前最好的释放。
妈妈的叮嘱友善待人妈妈督促孩子进步,让孩子收获更多的学识,孩子的进步,是妈妈的最大幸福,完成学业后,妈妈会开始操心孩子的婚恋,嘴上说急,可心理还是希望孩子找到满意的另一半。
既使在这条路上失恋多次,妈妈内心还是会安慰孩子要找真心对自己好的人。孩子遇到了合适的也要对对方好,对她(他)的家人好,善待别人,也要成为贤妻(忠夫)相互信任,经常沟通协商大小事物,做到相互体谅对方,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共同经营好婚姻,善待老人,关爱孩子,培育孩子健康快乐长大,与人为善,乐于交友,相互帮助。
这就是母亲,天下所有人的母亲,孩子的引路人,家庭中的贤妻良母,祝天下母亲,节日快乐!幸福安康!❀、王胖胖
大家好,我是心伤透啦!今天很高兴回答问题关于“为心爱的人做一辈子饭,你愿意吗?”
我的答案是;“不愿意!”首先,我理解“做饭”的深层含义是“付出”,为心爱的人做一辈子饭,我不愿意,但为心爱的人一辈子付出,我愿意!
其次,爱一个人,就是心甘情愿为之付出,但不一定非得体现在做饭上面。我和老公,从相识、相知、相恋、结婚、生子,一步步走来,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感动,但也算幸福,过日子嘛不就是如此吗?
相恋到结婚一步走来很是辛苦,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还是走在了一起,在这期间知道我不喜欢做饭,他明确表示没关系,不会在意这一点。事实证明,他也确实做到了。
尽管如此,我会把不做饭的时间用在做其他家务上或建设有益于家庭的事情上。我是发自内心的不喜欢做饭,如果非要我做,那并非我本意。当老公表示不在意时,我自信以后我们会幸福的,自信不是因为我们有多优秀,而是因为接纳自己是普通人,不是神,既然是普通人,就会有自己的优缺点,兴趣爱好,懂得求同存异,不然哪来的夫妻相处之道:接纳、包容、尊重等等。
接纳、包容、尊重,小到人与人,大到人与自然好比,这次蔓延全球的“新冠肺炎”,目前美国????????最严重,在这次疫情期间产生各种猜想,有栽赃的、有甩锅的,并带有政治色彩。
现在随着人们对“新冠病毒”的逐渐理解并认知,他不是人为实验制造的,而是自然法则对人类的惩罚,也就是因为人类吃了不该吃的食物造成的。
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从而打破了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平衡,违反了求同存异的法则,对大自然不尊重的“产物”,而这“产物”使人类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
万物皆有灵,求同存异,接纳、包容、尊重才是拯救自己的制胜法宝。好了,今天的观点先分享到这里,喜欢的朋友加关注,点赞评论,谢谢大家!
幽灵公主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为心爱的人,做一辈子的饭,我愿意。
爱情是相互相称的,为心爱的人做一辈子的饭,是非常幸福的。
你做的每一份饭菜都代表着爱情甜蜜,付出的每一份劳动都代表着你对家的爱护,都见证了你们的爱情。
一份饭菜都是满满的回忆
家的味道
生活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酸甜苦辣
有一个人陪你慢慢变老,给你做美食,这就是幸福
祝!天下妈妈们,母亲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