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因素可从以下几点出发:
首先,企业内部先做好需求定位
企业内部先要做好应用ERP系统的需求定位,做好预算,明确核心需求,那些是企业最需要的,那些是锦上添花的,要做到头脑清醒、不被误导。
企业想要上ERP系统时,一般会从各个部门收集需求,作为企业负责人,一定要统筹规划,亲自参与或安排得力干部做好需求梳理工作。如果条件许可,也可安排企业核心岗位员工到应用ERP系统比较成功的企业做一些参观调研学习。
如果企业已经明确自身核心需求,可先把核心要求告知软件公司,软件公司知道企业核心要求,演示时才能有的放矢,企业参看演示员工才能带着问题与软件公司深入讨论。如果演示能够基本达到企业要求,就要了解下软件公司的大致报价,如果没有严重超出预算,双方才有进一步合作的可能。如果软件公司的报价超过公司预算,要了解软件公司报价的依据,找出超出预算的部分是否是企业的核心需求,如非核心需求,可考虑需求的必要性。
企业负责人要清楚一个基本常识,俗话说一分价钱一分货,几千块是没有真的ERP选的,几万块选来的也是五脏不全的伪ERP系统,十万二十万甚至三十万以上都是很正常的,但超过五十万的时候还是要掂量掂量性价比的。
其次,优先选大品牌、次优选行业、尽量不要定制开发
优先了解大品牌通用ERP系统、能否满足核心需求和特殊业务需求,无法满足时再了解行业专用ERP、能否满足核心需求和特殊业务需求,若都无法满足,再考虑定制开发。
大品牌通用ERP(国内有两三家最有名,我就不提名字了)性能最稳定,有成千上万的企业应用作为支撑,功能模块都是千锤百炼,如果合用,不用担心系统启用之后的稳定性问题、而且价格比较透明,当然是首选,俗话说要相信群众。
每个行业都有行业特殊性,每家企业都有自己的特殊性,如果通用ERP系统在开发时不是以相关行业需求作为背景,有些特殊的功能可能就无法满足,就算绕了一大圈能够实现,也丧失了工作流的简捷。通用ERP系统不合用时,次优先考虑的就是行业类型的ERP系统,行业ERP系统虽然没有大品牌通用ERP系统那么稳定,但终归还是有同行业多家企业的应用作为支撑,可信度还是很高的。
第三,考虑企业整体应用,不要被一些花哨影响决策
不要被软件公司的销售人员的销售策略忽悠,系统最终是给各部门员工使用的,企业负责人不要因为一些花哨招惹眼球的演示影响决策,要从企业整体应用出发考虑。
大品牌的ERP系统、功能是对社会公开的,在网上都可以找到详细的教程,销售人员一般也不会吹水,但有些系统处在大品牌公司和小公司之间,他们的系统不像大品牌ERP那样是公开透明的,但他们公司听起来又是很有实力的,这样的公司他们的销售人员一般都经过非常严格的培训,很能抓住企业负责人的心理和眼球。
请注意这些销售人员,他们把精力主要放在直接抓住企业负责人的心理和眼球、而不是系统具体应用人员的需求,这是一个很诡异的问题。一般企业负责人发话说某个公司的系统很不错,下面的员工一般都会捉摸不透领导的心思,自然而然就达成了领导都点头了、我们还说什么这样的“共识”,很有可能大家都会忽略系统是否能够满足企业需求了。
第四,要求ERP供应商提供针对本企业的解决方案说明书
ERP系统供应商了解企业情况后,企业可要求对方提供针对本企业的详细的解决方案说明书,有了详细的解决方案,企业才能探知对方的诚意、实力和合作的有效性。
有些ERP系统供应商,他们本身并不想认真的做系统,只想签单,走一步算一步。更有些无良的供应商,还想在合同上打主意,给企业挖坑跳,企业负责人一定要擦亮眼睛。解决方案说明书、一方面可以验证ERP系统供应商的诚意,一方面还可以看出ERP系统供应商的真正实力,最重要的还能看出到底能否解决企业真正关心的问题。
最后,安排核心岗位人员先行试用系统
要安排企业核心岗位人员先行试用系统,不可只相信演示体现好的一面,只有经过核心岗位人员亲自试用,才能大致了解是否合用。
ERP系统供应商演示时,肯定是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出来,把自己做得不好的部分尽量隐藏起来,如果企业只相信眼睛看到的,可能签了合同付了款系统上线时,发现很多东西并不是自己所想的,这时候后悔也是骑虎难下了。
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为了避免看着好用、真正用的时候却一堆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试用一番,可以向ERP系统供应商提出明确的要求,请他们在系统中设置一些适用于本企业的数据,企业召集核心岗位人员,按照大致能满足要求的流程走一下系统。当然,不要期望太高,毕竟一套ERP系统要在企业全面应用,前期要花大量的时间进行初始化,按照企业需求做很多调整才能用起来很顺手,但初步的试用也基本能够掌握ERP系统在企业的适用性和扩展性到底有高了。
试用过系统之后,结果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效果实在是太差,与自身的需求谬之千里,这时候要及时止损,果断结束合作;如果发现基本满足大部分需求,可以考虑继续合作,核心岗位人员带着自己的问题,才能更从容的与ERP系统供应商进行更有意义的沟通,不合用的地方要问清对方的解决大致方案,并把解决方案作为以后合同附件。这样双方都可以把丑话说在前面,免得真正使用起来双方为某些需求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