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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5hbv
《惊雷》由只爱煞英雄所作。
bgzflre
你这行为就跟别人对你说“兄弟,你这大纲写得不错,借我用用啊!”一模一样。
换你能忍别人侵犯你的知识产权?
或者说你根本不在乎别人的利益,抱着“我抄袭我有理”的心态的话,可以随便造!
天尽头
任何事情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抄袭也一样。没被发现抓住曝光就是作家,文学家,思想家。被发现了,揭穿真相就是贼,盗,寇什么也不是的可耻,卑鄙的虫豸。所以欺世监名,瞒天过海,八仙过海成功了就是高尙者伟大者胜利者……
paulazp
首先任何的抄袭都是可耻的。盗窃别人的劳动成果,是一种很无耻的行为。其实现在很多的小说撕抄袭,大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作者本身对抄袭概念的不明确,还有就是认知错误。以前的抄袭大多都停留在,情节和文笔上面。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大风刮过的桃花债,不仅仅是遣词造句非常的相似,情节上面包括大体的脉络都相同,这种抄袭就是确实的。
kittenizz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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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7muf《末日惊雷》是发布于奇书网上的玄幻类题材小说,作者是蓝色呼吸。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非主流穿越者从贫困的部落起步,一步步成为神话的故事。
原贴:惊雷的txt全集下载地址
恬淡的生活圈
这要看情况了,如果情节内容都一模一样,改都不改那就真的是无耻了,内容结构相似也不能说抄袭,可能是思想构造题材和梗撞在一起了也不是不可能,毕竟现在网文太多了,数都数不清,相似的小说也多,抄没抄也说不准,不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的确实厉害,还爆火了,这是非常可耻的!这种抄袭的都能大火,实在是可耻,盗取别人的劳动成果和心血
北风
如果人物名字只是相同,那不算抄袭,如果情节一模一样,并且章数之类的都一样,那么就算抄袭了,如果是有雷同但并不是故意的话,那就要看读者的评价了,如果真的不是抄袭,那么就只需要说明一下了,只不过相信还是不相信就要看读者自身了。如果情节抄袭很严重的话,原创作者找上门来的话,那就说明抄袭得很严重!
原贴:小说怎么算抄袭???
infanta_maomao
所有抄袭的小说,并不一定是真抄袭,很多小说只是借鉴里面的一些故事情节,很多的人物和情景设定以及地点做了极大的调整,内容也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告别薇安
如果这个算抄袭的话,那么洪荒小说就没法写了~
三国小说哪本不是收赵云,收郭嘉,老婆肯定是貂禅、赵雨、大小乔的~~
飘渺之旅写完后,好多修真小说都借鉴了它的修真体系
无限恐怖写完后,又出了多少套用模式的小说~~~
只要你写的好就行,主要内容新颖,不要情节、人物什么都类似就好
原贴:小说抄袭
水杉
哇 先赞扬一下lz ~ 不管怎么样 能写一本也是好的,
不过 既然抄得话 只抄一本实在太拙劣了 其实现在网上那些小说都一样啦 ,仔细看的话都能找到许多类似的影子 都是这里抄几段那里抄几段 打架抄金庸,剧情抄古龙,文抄诛仙,武抄阳神,然后主角改几下名字 ..好了!!一本书诞生了!!所以 单抄算抄袭 ,群抄的话就是:借鉴。
= =..嗯 我这么说lz你应该懂得
原贴:小说抄袭
sunrainss
法律分析: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原贴:小说怎么样算抄袭
尛柒
是不是抄袭自己知道,不需要管别人说什么,至于那些重复的语句,只能说明文学功底有限,现在的网文之所以小白文泛滥,除了一些yy又白*的情节外,最重要的还是网络写手缺乏文学功底,词语和语句的重复使用,“不知天高地厚”、“萤火之光岂敢与皓月争辉”、“怀璧其罪”、“底蕴”、“天地为之变色”等等,这些大多是玄幻小白文的通病,在我看来算不上抄袭,虽然我算不是资深读者,但是我也是从小白文看过来的,一开始这些简单直白的文字是让人很爽很yy,但是现在只要我看到小说里这些词的重复不断的使用,还是会看的很不爽。总之,楼主所说的在我认为不是抄袭,现在的小说一开始情节一致的都很多,语句一致的只能说文学功底不过关。
卖了个兜兜
一、文字的直接抄袭,比如大段的篇章直接拿来
二、情节的抄袭,比如于妈对琼瑶的抄袭
三、谋篇布局和风格的抄袭,这个判断起来比较难,属于高级的抄袭,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第三种抄袭的境界是最高了,也就不算抄袭了。
原贴:小说怎么样算抄袭
天边的一片云
你可以先弄清楚抄袭的基本概念:
(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括号内内容来自360百科】
我也不太清楚,你可以自己分析。我个人认为只要不与抄袭的基本概念相冲突,应该是不算抄袭。
原贴:抄袭小说
燕楠
一、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
原贴:小说如何算抄袭
jev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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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惊雷
作者:八途
第一章 初次遇鬼
更新时间2005-7-28 10:19:00 字数:6078
有物混成,先天后地,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处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
望着师傅通红的脸,秦策心里不禁暗暗骂道:“死老头,骗点钱就算了,居然还装模做样的做这么久的法事,不就是想再多骗点酒喝嘛,害得我站了多半个时辰,腿都酸了。”
宽敞的客厅中,香烛燃烧出的绕绕青烟弥漫着整个房间,合着一位中年道士口中低沉的咒语,让人昏昏欲睡。
那中年道士便是秦策所谓的师傅,一身看上去从未洗过的道袍,抹布一般皱巴巴的穿在身上。道士手持一柄桃符剑,站在一张摆放着各种法器的桌前,口中咿咿呀呀、念念有词,却没有一个字能让旁边的人听清楚。
道士眯缝着眼,摇头晃脑,恍惚的眼光,倒真似有几分入境的样子。合着口中有节奏的语调,道士一边凭空挥舞着木剑,一边扭动着身躯,不时从桌上抓起一大壶雄黄酒,倒入口中,然后再用力喷散到空中。
只有站在一旁,装做护法小道的秦策知道,那壶里的酒,多半是入到师傅的腹中。
秦策暗暗地发着牢骚,无奈!却只能认真地坚持完这场“法事”,否则又要被师傅罚打坐练气。和这样装模做样地站个把时辰相比,打坐一天下来,饿就不说了,那麻木的双腿会让你怀……
需要别的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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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云清
法律分析: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第一,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第二,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原贴:小说如何算抄袭
shengjia
根据我国著作权立法的规定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应从如下几方面来界定:
第一、从被引用作品是否属于已经发表的立法来看。"适当引用"的应是已经发表的作品。尚未发表的作品,不得引用,否则,就是抄袭。
第二、从是否尊重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来看。"适当引用"应当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指引用他人作品不得因此而侵害被引用作品著者权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及经济权利。
第三、从引用的目的来看。"适当引用"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
第四、从被引用部分作品内容的"质"与"量"上来看。(1)从量上看。"适当引用"必须是以介绍、评论、说明问题为目标,注明了出处,而且,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权益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但是,引用他人作品内容在数量和质量上还要有限度。如果引用的数量超过了一定限度。就使作品失去了独创性而成为抄袭之作。(2)从质上看,引用他人作品内容的具体篇幅,数字上符合规定,但是,引用部分构成被引用作品主要内容或实质性内容的,也属于抄袭行为。所以,在判断是否属于"适当引用"时必须把"量"与"质"统一起来,作综合的分析。
所以如果光是引用相似的设定是不构成抄袭的,不过如果没有自己的特点的话,读者可能不会买账哦!!
希望我的回答对楼主有帮助
原贴:小说抄袭
牛不奶
Dora.Ty
原贴:小说如何算抄袭
芮文娟
每个人的喜好不一样,接受的文化程度不一样,欣赏的东西也会有所区别,比如我说大海很美你却说淹死过很多人,有人说它俗气难听但是却又有很多人去追捧它。惊雷这麦确实俗气,但是不得不承认许多大主播都拿它出来烘托气氛。火了就是火了 必须承认
丁丁盛宝
本来我是不知道这首歌的,因为杨坤评价了这首歌上了热搜,我才好奇去听了这首歌。
首先本人也不喜欢喊麦这类似的东西,惊雷火得也是莫名其妙的,只能说现在接触网络的人越来也多门槛也越来越低,什么人都有,才会出现“惊雷”都有人追捧的现状。
“惊雷”本身没有什么内涵,并且曲是抄袭盗用的,词也是照搬了某小说的原文,更不值一提。
MC六道反驳杨坤称“存在即合理”,它本身给人带来快乐就够了,现在很多人都是抱着这种心态去出烂作品,究竟是把网友当傻子还是网友品味没有底线?
两只小蜜蜂
我个人觉得,这个作品,姑且叫做作品,很尬,真的没有旋律,你非要说有,那一定是抄的,因为惊雷和其他喊麦作品的所谓旋律如出一辙,然后是词,如果这个词是我写的,我的小学老师一定会痛斥我记流水账,这词那词乱堆一气,最近惊雷的作者和杨坤的网上互怼我也看了一些,惊雷的作者说了一句“存在即合理”,这是个哲学命题,这个根源的哲学理论本身正确与否还在不断讨论中,你就拿来做自己的论据,真的没有任何说服力。犯罪存在,合理吗?存在不一定合理,更不一定正确奥
雪压冬云
咔嚓一道雷劈过来,脑袋炸了。听完MC六道的《惊雷》,终于知道为啥这么多网红跟唱了。
首先,这不是歌,就是喊麦。
为啥这么定义,这要归功于我的老公。十年前他天天在YY上玩狼人杀,看女主播唱歌。
“嘀嘀嗒嗒骑着三轮”“一人我饮酒醉”等等,那女主播嗓门原先挺好听的吧,跟风唱这些歌之后嗓子变粗了 。
我老公也爱跟着喊,因为他不会唱歌,可这些特简单,跟念课文似的的,你就在那照着念,一点难度都没有。
就算五音不全你也不用担心,随便发挥,网络上的人都会包容。
我老公唱歌总是跑调,不听歌词都不知道唱的啥。但一喊起麦来,就跟大神似的。
个人认为这种喊麦,对于爱打游戏的男生来说很容易认可,这不就是游戏中他们的追求么,天下第一。
其次,歌词暴力嗜血,除了杀意,别的感受不到。
这也符合了现在网游的情节,只有一路的打怪,不断的升级,与别人抢夺资源,拉帮结派,打团战,才有可能成大神。
玩过游戏的都知道,游戏里的大神可吃香了,刚开号的新人都会追在后边喊“大神”“大神打副本么?”“大神能加如入你公会么?”“大神你真帅!”。
试想一下,哪个男人能经受住这样的马屁,不想有自己的小弟,开疆拓土成为一方霸主。
我老公以前爱玩地下城与勇士,他指速很快,练号对战的时候别人骂他开挂。他就怼人家说:“滚着,自己手笨赖别人打得快,哪凉快哪待着去!”
没错,我老公经常感觉自己在游戏里是高手,所以天天抱怨自己不是王侯,还怪现在太平盛世,自己做不了英雄。
什么女人,金银财宝好像活该是他的,想要多少,自己去打就行。杀,就一个字,谁在乎手染多少鲜血。
这也是为啥未成年人不宜玩网游的原因,不成熟,易被诱导,变得嗜血好杀,走上歧路。
最后,背景音乐可以找人编曲,用别人的曲子是有法律风险的,也暴露了制作能力不足。
关于他的报道看过了,如果非要说自己唱的是rap,那好以后请别人帮你做原创曲子。
别人的著作是有版权的,侵权的后果,一旦告上法庭坐实了,那就全网下架了。或者聪明点,跟版权人签使用协议,付费使用这也是一条道。
杨坤很敢说话,他毕竟是音乐人,我也经常听他的歌,还是蛮好听的。
如果MC六道能虚心求教,能得到杨坤的指点,改一下歌词跟背景音乐,让歌有自己的灵魂跟感情。我个乖乖,那时候的《惊雷》水准就高了,褪去杀意,只剩争气向上积极,受众就更广了。
总结一下,《惊雷》是喊麦。歌词杀戮气息浓重,少儿不宜。想真正创作一首歌曲,请去请教资深音乐人,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作品才更好。
以上是个人观点,欢迎关注我。
McGrady堃
《惊雷》出自最近一名网红:mc六道,它就是一首喊麦歌曲。就因为这首歌最近杨坤跟六道还在网上互怼。杨坤说这不算是一首歌,没有内涵,这样没有韵律,填词口水化的歌曲没有存在的价值,大家听这个纯粹就是图一乐,乐完了就没了。而好的音乐作品能够给人们的内心带来共鸣,能传唱几十年都不过时。而六道却称杨坤为过气歌手,我的《惊雷》比你的任何一首歌都火。
其实这样怼来怼去没有什么意义,他们的分歧在于音乐的定义和标准的问题,而不是喜好问题。
在当下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好的音乐不再是靠音乐水平、表达方式来决定了,这个音乐好不好还要看流量来源、收入渠道、年代思维。
对于喊麦这种音乐文化现象来说,以及对于音乐创作者的自我认知来说,虽然有很多人就是喜欢这种歌曲,但只有在音乐性上真正提高,才能让质疑者闭嘴。
丫牙雅呀
首先自己不懂音乐,没有资格评价一个作品的好坏,从大体来说,每个人喜欢的风格,类别不一样,你不喜欢的不能说人家喜欢的不好,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你说不是音乐但人家喜欢的人也不少,说明有它存在的长处,也许惊雷不符合音乐的标准,音乐家抨击惊雷是为中国音乐怕走弯路的一个指点,也说不准!我没资格评价,只是个人看法!
bgplht
《惊雷》是天佑之后近段时间被称为最火的一首喊麦神曲,再加上前几天歌手杨坤直言不讳得回答粉丝的提问,说这不是一首歌听着恶心!那么我们就来看看这首,被炒的更热的所谓神曲及个人看法。
1.这首曲子能够串红,有两个原因首先它简单上口,其次就是当下的人们尤其是年青比较浮躁,对于艺术种类的审美疲劳,总向追求一种新的音乐形式来给自己一些刺激。
2.《惊雷》根本就不是一首歌,成一首歌的要素有三个,一,有音乐,有词,有唱,这首只是一味地一个节奏的说,没有起伏没有唱,所以不叫一首歌。
3.现在短视频平台比较多,对作品的把关更为宽松,所以就有诸多不能被称为作品的作品发布。因为现在短视频平台传播速度,非常快用户非常之广!而且人群比较广泛,受教育的程度以及知识与素质等都是不同,更多的人只是觉得好玩,朗朗上口也容易模仿,所以就拿来炫一下自己也能,这也就是所谓的融入感。
4.我个人觉得文化艺术第一需要传承,需要弘扬与引导!但那些不能被称为作品的要适当约束其空间。虽说艺术是多元化的需要包容,但像这样的什么都不是的,充其量只是在快板的基础上加了音乐,也就是一种数来宝罢了。更不能给其蔓延的空间,要把我们国家真正的文化艺术和曲艺艺术弘扬起来,给予更多人以文化认识,和弥补他们对文化认识的缺陷!不能一味的要流量要数据要商业价值等等。一个国家民族的强盛文化事核心!平台需要监管需要监督!更不能成为金钱物质炫富的滋生地。发展前行需要的是正能量!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drudenhaus
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我觉得它既然存在而国家也没有公开批评它,那么他就是可以存在的。虽然我不喜欢惊雷,但是也没有必要去说它,毕竟不喜欢不听就好了。
然后说到杨坤diss惊雷,首先我的看法是不管是不是音乐,它就算是个梗,也不用去diss它吧,并且杨坤作为一个音乐前辈去diss惊雷,本来就会引起轰动,就算这首歌再怎么不好,不用去骂人吧,骂人本来就不是一件对的事情。
其次对于杨坤我是真的谈不上喜欢或者不喜欢,说喜欢呢,是喜欢他的歌,说不喜欢,是因为这么多年他太喜欢去diss别人了,比如diss刀郎的歌是写给农民工的,diss李宇春不会唱歌,diss刘德华不配做四大天王。我认为公众人物还是起好带头作用,认为现在流行歌曲有问题的话,也去diss网络歌手,怎么只能听科班出身的歌,不能听网络歌曲吗?据说那英跟杨坤是好友呢。
最后我觉得我不喜欢杨坤是因为,他看不起普通人,觉得他高人一等都样子,其次不喜欢惊雷没必要去diss所有喊麦吧,有的喊麦也还可以啊,俗气这个词的话,人都是俗气的,所以不用说什么俗气啊什么的,恶心的话,还是那句话,不喜欢不听就好了,不用去说他恶心,虽然我不喜欢惊雷但是比起杨坤疯狂的diss了那么多来说,我对他就不感兴趣。每个人的看法不一样,所以冒犯到了也不要生气。
wangyiduo12345
最近在网上炒得最火的,也无非就是《惊雷》了。前几天杨坤在直播时的点评,也把这首《惊雷》推上了热搜榜,从此也得到了更多人关注。
《惊雷》算音乐吗?这也让很多网友,成了思考评论的话题。咱先不说,主流文化认不认可,这种喊麦的方式,是不是一种音乐类型。但是火它真的就是好吗?火并不代表这首作品它就是好的。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种事那种事,有坏事也有好事。但坏事火遍网络的时候,真的就是好吗?并不是。
随后紧接着又爆出了,《惊雷》涉嫌抄袭姑娘跟我走的伴奏,这又把这首《惊雷》推上了舆论高潮。
先不管说《惊雷》有没有涉嫌抄袭,但《惊雷》的作者,让姑娘跟我走的作者靠边,这样怒怼的态度,是非常不可取的。
德才兼备这四个字,在咱们华夏文明中,流传了几千年。有才无德一切都是枉然,德才兼备才是做人的基楚。先抛开这几位的争论,现在就以这首《惊雷》的作品来说。现在是很火,但这股风刮过去以后,还火不火,会不会一直流传,时间会是最正确的答案。
liuyi_
看评论,很多网友是支持杨坤的,甚至认为骂轻了。所谓精英们经常骂大众俗,其实大众头脑非常清楚,廉价的娱乐和专业的欣赏是分得一清二楚的。《惊雷》就属于廉价的娱乐,完全没有必要当作音乐评价,按专业标准这就不属于音乐。有网友评论,《惊雷》是很火,但你没看配的都是搞笑视频吗?
翻资料看到,2006年彩铃排行基本都被网络歌手占据。一种说法是,彩铃音乐要求低,传统唱片公司起初忽略了这块市场,刚好给了网络音乐人出头的机会。其实,什么年代,大众都需要廉价的娱乐,网络只是提供了更便利的渠道。
很多网络音乐人也有专业背景,刚好通过门槛低的市场领域进入行业。但随后还是要经历大浪淘沙,有人能持续精进被业内认可,有人最终只是短暂的娱乐消费品。
大众其实也知道,有些音乐是用来娱乐的,比如《惊雷》,有些则是用来欣赏的。
奥列格阿哈--Eva
存在即合理!
第一,可能现在比较火,但一定不会很久,更不会成为经典,流传下去!
第二,对于专业的音乐人来说可能不知道这首歌表达的什么,跟自己的音乐要求相差很远,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就是一发泄一打发时间的工具!
第三,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这就是需求,哪天没有需求了就不再流行了!
程色orangecat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