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抄袭一事
半瓶冰峰
贵阳浮萍子
网文圈被喷相互抄袭是常有的事,这么象的设定肯定会有人说的,但是小说看的是情节又不是设定,他们怎么不去喷所有修真文所有西幻文都是一个设定?作者大大只要顶住压力就可以用实力证明自己,妖精的尾巴刚出来还有人说这是抄袭海贼王呢,现在不是完全没有了?
这不是抄袭,作者大大不要有心理压力,读者看到后面会发现你自己的精彩之处的,加油啦〜
蓦然大哥
法律分析: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六条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huliang
首先,事实上即使你抄袭的话也是没人管的,最多招人骂但是你个人基本上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其次,不需要那么严格的要求原创,只要最主干的内容是自己写的就没问题,不需要太过局限。
只要你自己创作的东西光芒万丈,就会掩盖你借鉴(严酷点说抄袭)其他作品的瑕疵,一本书最核心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你自己原创的东西,如果你的初衷是把各大经典作品窜烧一遍,即使你衔接的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局限于是否抄袭还是你对自己没有信心,
比较好的一个例子就是猫腻写的《间客》(恕我看的小说还不够多,加起来TXT格式的也就250M左右),看一下他在《间客》最后写的后记
以下摘自猫腻的后记:
一:间客是一本个人英雄主义武侠小说。
两年前的那一天,开始写间客的时候,我就向大家说明,这会是一个无数旧酒瓶灌着新酒的故事,情节会老套。
我确实就这样写的:许乐逃离东林,在图书馆里遇邰家太子爷,不明身份相识,吃喝玩乐,是鹿鼎记。一个帝国人成为联邦英雄,然后身份被揭穿,是天龙八部。这个故事还有很多我们曾经看过的武侠小说里常用的桥段。
不是懒得想新桥段,而是因为间客这个故事是要写与一般人不同的东林石头许乐,那么我想让他在这种经典或者说被无数人用滥了的局面面前做也不一样的选择,从而更加清晰一些。
韦小宝遇康熙后,无论那份少年情谊还在不在,但总之是一主一奴才了,因为康熙是值得抱的大腿,利用、依靠、重视,很多故事里的类似互动,往往都是如此,男主角起先会借势,然后起势再以势压人,冲天而成一龙。
许乐却不会这么干,邰之源是什么样的身份,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小西瓜是什么来历,同样不会影响到他,对他来说,这两个只是瘦弱幼小需要被他保护的朋友,从未想过刻意去抱大腿或细腿,不仰视也不俯视,管你丫是谁,咱们就是朋友,那么便一直就是朋友下去,关系异常简单而直接。
家国冲突那个桥段也是如此,英雄好汉大丈夫如乔峰在变成萧峰之后的那段rì子里还是会惘然无助无措悲愤苦恼直到最后摔破罐子般的狠厉完成自我身份认知,却最终夹在两团yīn云之间不知如何自持折了羽箭戳入壮阔胸膛碧血洗了潜意识里的原罪。
许乐不会这么干,也没有这么干。
如老鼠般穿行于首都街巷间,被人人皆曰可杀时,他的心情自然也不会爽到哪里去,但面临指责时他却极少会愤怒,悲愤情绪也少有,所以很难走进悲剧英雄那条末路,因为他很坚定且清晰地知道,这些事情和他没有关系。
他以前是联邦人,那么就杀帝国人,后来变成帝国人,那自然要多考虑帝国人的利益,立场的转变不是他所能控制,而是他人安排,那么他凭什么因此而背负上道德上的负罪感?
我主观意识上没有犯错,那么我就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后果,这是一种极端自我,极端强大,可以说极端自私却又非常令人惊叹的jīng神强度,只有臭且硬的石头才能为之。
间客就是本武侠小说,写了太多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如果没有如此强悍的jīng神世界做为支撑,谁都不可能做到这些,施清海不行,杜少卿不行,许乐也不行。
所谓武侠就是以武道达成自己所认为的侠义之行,所谓英雄就是坚定认为自己所做是正确的,然后不顾面前有怎样的艰难险阻,怎样的鲜血淋漓,都会无比坚定地走下去。
洪七公敢在华山上吼那两句,郭靖敢挥着大巴掌四处扇去,楚留香摸摸鼻子说自己不杀人,王小石把石头扔向那顶轿子时,想必他们的脑海里都充满了这种自信或自我陶醉。
……
PS:不知道这样随便摘录猫腻大叔的话会不会惹他生气,有一点点惶恐。。。
静小姐_Suki
无论你发布在网络或者实体书籍上的文章,最初发表者都拥有完整版权。如果你发现有人抄袭你的作品,可以通过1,和对方沟通。2,诉诸法律途径。不过坦白讲,沟通一般作用不大,除非对方比较在意自己的名誉。诉诸法律是能保证你的版权,但是路漫漫其修远兮。你要提供法律承认的各种要件,也就是法律承认的证据。
建议可以先在网上查找免费的律师机构咨询,然后考虑下一步。
纓絡Ray
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
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原贴: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
bobzhouwei
milene
如今热门网络小说改编电视剧的情况越来越多,网络小说涉及抄袭的现象也层出不穷,那么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认定网络小说抄袭的标准是什么?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在著作权法中,抄袭、剽窃,是同一个概念,都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一般理解为以或多或少变化的形式,将他人作品全部或部分的作为本人的作品来出示或展示的行为。那么,抄袭认定应该具备什么条件?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微博上不少原创作者或者小说读者会把被抄袭的内容详细对比图发布出来,认定对方已经构成抄袭,实践中判断是否抄袭应注意哪些方面?网络小说,这类作品多为虚构,独创性强。司法实践中,当原、被告作品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似的时候,对于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是比较容易的。但当抄袭是高级抄袭,改头换面的抄袭,或者被指控抄袭作品仅涉及作品的构思、语言风格、人物特征及关系、主要情节、个别语句等且散落在作品的各个部分、文字等最终表述不尽相同时,对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就要复杂得多。一般而言,网络小说案件抄袭的判断应注意一下几个方面:第一,对被控侵权的情节和语句是否构成抄袭,应进行整体认定和综合判断。对于一些不是明显相似或者来源于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别独立进行对比,很难直接得出准确结论,但将这些情节和语句作为整体进行对比,就会发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体抄袭的体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抄袭可以相互之间得到印证。第二,在具体作品中,哪些部分属于思想,哪些属于表达,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三,对于网络小说而言,即使是以同一时代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题材、事件为创作对象,不同的作者创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第四,不能简单地将人物特征、人物关系以及与之相应的故事情节割裂开来,人物和叙事应为有机融合的整体,在判断抄袭时应综合进行考察。一部具有独创性的网络小说作品,以其相应的故事情节及语句,赋予人物以独特的内涵,则这些人物及故事情节和语句一起成为了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dreamgreen
因为没有新的题材,想不出,又想火。其次就是网络小说门槛低,看得人大多是未成年的,只要受的大众喜欢,抄袭也会有nc粉护着。有些被抄袭的甚至被抄袭者的粉丝喷得不敢申诉。nc粉助长威风呗,只要不消除这些风气,我敢肯定还会有,而且层出不断。
luluvy
DARLIN--
PammyH
网络小说涉嫌抄袭,抄袭行为在文学界,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有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
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
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扩展资料:
网络小说是依托网络基础平台,由网络作家发表的小说。它是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兴小说类型。网络小说风格自由,题材不限,发表阅读方式都较为简单,主要体裁以玄幻和言情居多。
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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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豆一直在路上
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
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大庆油田小秦
先去律师方面取得联系,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效应。回忆自己是否曾标明“不可传载”等之类明确的话语。
同时,将自己第一次写出文章的原稿(包括你在电脑上的,因为文档的属性里有时间和日期,当然是需要你一直没动过他。)如果有手笔稿,那就更好了说。这也只是我能想到一些方面。希望我的建议可以帮到你!
小浩浩
认定网络小说抄袭的标准:主观上,行为人有抄袭的故意和营利的目的,被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客观上,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的,即可认定构成抄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等。
如风
目前网络文学作品知识产权很难得到完善的保护,但是你所说的情况确实涉及侵权行为,可作为民事案件办理.其实和所有案件一样,首先要得到充分的证据,你可以把你发表文章的网页地址进行保存,最好能够影映一份发表你作品网页的截图,当然,得有具体发表的时间(至关重要)、网页管理员的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此文章确实是先于实体发表文章的相关证据。不过我建议你能够到专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更详细的询问。
希望你能得到应得的补偿~~!
茉莉饭饭
我本人也不太清楚,我认为(者仅为我的个人观点)只要不是一摸一样大方的作者应该不会说你抄袭之类的,剧情相似也没关系只要有出彩的地方就咩有人说你抄袭,最好自己想,当然就像写穿越文嫩模多人写,内容也大同小异,也没人说抄袭对不对,但愿我的回答嫩给你你点启示,此处仅为我的个人观点,与我本人无关!
vampire
原贴:如何看待网络小说抄袭现象
詹皇
原贴:如何看待网络小说抄袭现象
小朱快跑courage
原贴:如何看待网络小说抄袭现象
gogojacky
原贴:如何看待网络小说抄袭现象
yeye
原贴:如何看待网络小说抄袭现象
蛮蛮V武
zqtnt
有效,10年内还像是,都有效,但你得有证据证明你发布是在他之前!然后去相关部门就可以了,区法院或工商部门先咨询一下,我想必这并不是为了钱,只不过自己辛辛苦苦写的东西被别人挂上了别人的名字,我非常理解!法律绝对会保护你的!
comedy
原贴:怎么才算抄袭网络小说?
^(oo)^GODS
原贴:怎么才算抄袭网络小说?
王靖
原贴:关于网络小说抄袭的问题
XO维维
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
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微博上不少原创作者或者小说读者会把被抄袭的内容详细对比图发布出来,认定对方已经构成抄袭,实践中判断是否抄袭应注意哪些方面?
网络小说,这类作品多为虚构,独创性强。 司法实践中,当原、被告作品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似的时候,对于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是比较容易的。但当抄袭是高级抄袭,改头换面的抄袭,或者被指控抄袭作品仅涉及作品的构思、语言风格、人物特征及关系、主要情节、个别语句等且散落在作品的各个部分、文字等最终表述不尽相同时,对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就要复杂得多。
一般而言,网络小说案件抄袭的判断应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被控侵权的情节和语句是否构成抄袭,应进行整体认定和综合判断。对于一些不是明显相似或者来源于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别独立进行对比,很难直接得出准确结论,但将这些情节和语句作为整体进行对比,就会发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体抄袭的体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抄袭可以相互之间得到印证。
第二,在具体作品中,哪些部分属于思想,哪些属于表达,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三,对于网络小说而言,即使是以同一时代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题材、事件为创作对象,不同的作者创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
第四,不能简单地将人物特征、人物关系以及与之相应的故事情节割裂开来,人物和叙事应为有机融合的整体,在判断抄袭时应综合进行考察。 一部具有独创性的网络小说作品,以其相应的故事情节及语句,赋予人物以独特的内涵,则这些人物及故事情节和语句一起成为了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人生到处知何似
现在的小说讲的大概都是炮灰逆袭,重生虐渣,斗气师,元素师,什么的。
言情小说就更不用说了,特别是那个什么,什么来着,嗯!就是那个从单纯小女孩变成什么世界第一杀手组织和集团创始人,在拜个干妈干爹什么的,然后以平民的身份到贵族学校去玩,然后你们都懂得。
我觉得吧现在的小说大部分的框架不都差不多么!嗯!也就只有人物名字啊,经历,真实身份不同。
所以呀!我觉得只要人物的名字、经历、和别的小说别太一样就行了。
更何况,说句不好听的。现在很多热播剧不都是抄袭小说改编的吗!
我想啊,或许,我们真的比较喜欢言情小说吧。
DreamHighApril
中国创作界的创新精神其实一直缺少,前些年流行的那些所谓的借鉴的文娱节目就可窥之一二。那时候,中国的娱乐节目可是在风口浪尖之上。而为什么会这样?不过商业二字。同理,这网络小说亦是。
不知从何时起,网络小说改编热悄然而起。巨大的商业经济利益链开始逐渐浮现。作者可以通过版权获取利益,商家亦是可以从获得巨大利益。有名的网络小说拥有颇大的原著粉,而改编的电视剧又有许多名人的粉丝。两者叠加,利益关系可见一斑。
有了利益,便有了产物。要想获得更大利益,就必须有更多产物。人嘛,总会投机取巧。网络信息丰富,东拼西凑,呵呵~
当然,这只是一小部分原因。与其说抄袭门频现,不如说我所说的以上原因是一个导火索。网络文学,其实一直存在抄袭的现象。而因为改编,将这个圈子里的现象拖入了公众的视野。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哪些抄袭折与被抄袭者原本之是小打小闹,你抄了,又如何?反正圈子里的人都心知肚明。但是,出了圈子,就不一样了。公众不了解,改编的东西对了胃口,就叫好,不管出处。于是,被抄袭者和粉丝就不乐意了。于是就是一场又一场的撕逼。可惜中国在文字维权方面法律实在欠缺。往往维权者讨不了便宜,甚至付出了巨大代价。而该死的抄袭者却逍遥法外,甚至卖乖讨巧,博得无脑粉丝同情,对原著作者和维权群体恐吓威胁。
在这里,我也不是含沙射影说一些无良之人。其实我个人也是极其喜欢文字的,但是如果文字成了被复制粘贴的赚钱工具,那是颇为令人气愤的。既然选择了创作,那就摸着良心,用心做。用写作养活自己固然无错,但是如果真的只将文字作为这样的工具,那就是对文字的侮辱了。
南方兄
谢谢邀请!这事很难界定。自古以来就是天下文章一大抄。特别是这网络小说,篇幅很小很短,随便更改一下就成了另一篇小说。很无奈。若想较真就打官司,告他侵权。若不想招惹麻烦就算了吧!反正这文章也沒太多人看。
猪豆的唐豆豆
第一,莫跟风
小说抄袭的边缘很难鉴定的,不是那个人说抄袭就是抄袭了,因为与抄袭十分接近的尚有:雷同,仿写。
比如退婚流,土豆之后别人再写退婚剧情就是抄袭?怎么可能!
那些哭着喊着自己被抄袭的人,指不定里面有什么利益关系呢。所以,不了解莫跟风。
第二,一旦认定抄袭,那就走法律途径好了,打口水仗一点儿必要也没有。凡是打口水仗的,在很大程度上他自己都不能确定是否被抄袭。
仅是个人观点。
大种子
一方面国家打击的力度小,另一方面人们版权意识不是很薄弱!
一些小作家写出来,没什么人看!有人抄就没火就不管,如果抄的爆了!那就会出来跳着说侵权
渔樵耕读
宁乐熙
曼联死忠
图片来源网络
抄袭是不对的人人知道,但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抄袭.
第一,抄袭的界限难以界定
这令很多人尝试铤而走险,其实也不险,这个一会说!古人说,天下文章一大抄,你抄我,我抄他!所以,当被指责抄袭的时候,借鉴,致敬,纯属巧合,说辞很多!所以大多数人对这样的抄袭也都习以为常.
第二、难以维权
最近我们偶尔听说谁谁谁的小说被抄袭了,但是我们很少听到说谁维权成功了!当然,大家对于维权的意识已经越来越高,然而,某明,某三生三世,一边被说抄袭,一边倒打一耙,感觉他们没有把原告告上法庭已经是善良的了!人至贱则无敌,脸皮厚能咋地!
第三,利益驱使
在利益的驱使之下,在短时间内名利双收,成了很多人的目标,看见别人靠着抄袭起家,自然会觉得自己也不差,只要肯下功夫好好抄,多家抄,总有一天能组合出好作品的!
最后,还是因为有市场,有人去为这样的抄袭行为运作和买单,才会让这样的行为有恃无恐,肆无忌惮!
飞翔的荷兰人er
卜卜
貌似借梗不能从法律上来实行有效措施
“如果在文章中引用了作者的观点没有加注的话,分几种情况:
1、作者在文章中明确指明了这是某人的观点。这种情况下,如果文字跟原作者的文字部分或全部相同,在西方一般也算剽窃(文字剽窃),按照中国人的习惯,这个算雷同吧;如果文字跟原作者完全不同,用自己的话重新表述,这在西方也算剽窃(plagiarism),但在中国这个不算抄袭,也是不值得提倡的创作方式
睡不着的猪
法律分析: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需要行为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主观上有抄袭的故意;以及被抄袭的作品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原贴: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