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行为就跟别人对你说“兄弟,你这大纲写得不错,借我用用啊!”一模一样。
换你能忍别人侵犯你的知识产权?
或者说你根本不在乎别人的利益,抱着“我抄袭我有理”的心态的话,可以随便造!
bgzflre
你这行为就跟别人对你说“兄弟,你这大纲写得不错,借我用用啊!”一模一样。
换你能忍别人侵犯你的知识产权?
或者说你根本不在乎别人的利益,抱着“我抄袭我有理”的心态的话,可以随便造!
天尽头
任何事情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抄袭也一样。没被发现抓住曝光就是作家,文学家,思想家。被发现了,揭穿真相就是贼,盗,寇什么也不是的可耻,卑鄙的虫豸。所以欺世监名,瞒天过海,八仙过海成功了就是高尙者伟大者胜利者……
paulazp
首先任何的抄袭都是可耻的。盗窃别人的劳动成果,是一种很无耻的行为。其实现在很多的小说撕抄袭,大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作者本身对抄袭概念的不明确,还有就是认知错误。以前的抄袭大多都停留在,情节和文笔上面。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大风刮过的桃花债,不仅仅是遣词造句非常的相似,情节上面包括大体的脉络都相同,这种抄袭就是确实的。
恬淡的生活圈
这要看情况了,如果情节内容都一模一样,改都不改那就真的是无耻了,内容结构相似也不能说抄袭,可能是思想构造题材和梗撞在一起了也不是不可能,毕竟现在网文太多了,数都数不清,相似的小说也多,抄没抄也说不准,不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的确实厉害,还爆火了,这是非常可耻的!这种抄袭的都能大火,实在是可耻,盗取别人的劳动成果和心血
北风
如果人物名字只是相同,那不算抄袭,如果情节一模一样,并且章数之类的都一样,那么就算抄袭了,如果是有雷同但并不是故意的话,那就要看读者的评价了,如果真的不是抄袭,那么就只需要说明一下了,只不过相信还是不相信就要看读者自身了。如果情节抄袭很严重的话,原创作者找上门来的话,那就说明抄袭得很严重!
原贴:小说怎么算抄袭???
infanta_maomao
所有抄袭的小说,并不一定是真抄袭,很多小说只是借鉴里面的一些故事情节,很多的人物和情景设定以及地点做了极大的调整,内容也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告别薇安
如果这个算抄袭的话,那么洪荒小说就没法写了~
三国小说哪本不是收赵云,收郭嘉,老婆肯定是貂禅、赵雨、大小乔的~~
飘渺之旅写完后,好多修真小说都借鉴了它的修真体系
无限恐怖写完后,又出了多少套用模式的小说~~~
只要你写的好就行,主要内容新颖,不要情节、人物什么都类似就好
原贴:小说抄袭
水杉
哇 先赞扬一下lz ~ 不管怎么样 能写一本也是好的,
不过 既然抄得话 只抄一本实在太拙劣了 其实现在网上那些小说都一样啦 ,仔细看的话都能找到许多类似的影子 都是这里抄几段那里抄几段 打架抄金庸,剧情抄古龙,文抄诛仙,武抄阳神,然后主角改几下名字 ..好了!!一本书诞生了!!所以 单抄算抄袭 ,群抄的话就是:借鉴。
= =..嗯 我这么说lz你应该懂得
原贴:小说抄袭
sunrainss
法律分析: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原贴:小说怎么样算抄袭
尛柒
是不是抄袭自己知道,不需要管别人说什么,至于那些重复的语句,只能说明文学功底有限,现在的网文之所以小白文泛滥,除了一些yy又白*的情节外,最重要的还是网络写手缺乏文学功底,词语和语句的重复使用,“不知天高地厚”、“萤火之光岂敢与皓月争辉”、“怀璧其罪”、“底蕴”、“天地为之变色”等等,这些大多是玄幻小白文的通病,在我看来算不上抄袭,虽然我算不是资深读者,但是我也是从小白文看过来的,一开始这些简单直白的文字是让人很爽很yy,但是现在只要我看到小说里这些词的重复不断的使用,还是会看的很不爽。总之,楼主所说的在我认为不是抄袭,现在的小说一开始情节一致的都很多,语句一致的只能说文学功底不过关。
卖了个兜兜
一、文字的直接抄袭,比如大段的篇章直接拿来
二、情节的抄袭,比如于妈对琼瑶的抄袭
三、谋篇布局和风格的抄袭,这个判断起来比较难,属于高级的抄袭,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第三种抄袭的境界是最高了,也就不算抄袭了。
原贴:小说怎么样算抄袭
天边的一片云
你可以先弄清楚抄袭的基本概念:
(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括号内内容来自360百科】
我也不太清楚,你可以自己分析。我个人认为只要不与抄袭的基本概念相冲突,应该是不算抄袭。
原贴:抄袭小说
燕楠
一、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
原贴:小说如何算抄袭
上官云清
法律分析: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第一,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第二,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原贴:小说如何算抄袭
shengjia
根据我国著作权立法的规定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应从如下几方面来界定:
第一、从被引用作品是否属于已经发表的立法来看。"适当引用"的应是已经发表的作品。尚未发表的作品,不得引用,否则,就是抄袭。
第二、从是否尊重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来看。"适当引用"应当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指引用他人作品不得因此而侵害被引用作品著者权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及经济权利。
第三、从引用的目的来看。"适当引用"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
第四、从被引用部分作品内容的"质"与"量"上来看。(1)从量上看。"适当引用"必须是以介绍、评论、说明问题为目标,注明了出处,而且,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权益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但是,引用他人作品内容在数量和质量上还要有限度。如果引用的数量超过了一定限度。就使作品失去了独创性而成为抄袭之作。(2)从质上看,引用他人作品内容的具体篇幅,数字上符合规定,但是,引用部分构成被引用作品主要内容或实质性内容的,也属于抄袭行为。所以,在判断是否属于"适当引用"时必须把"量"与"质"统一起来,作综合的分析。
所以如果光是引用相似的设定是不构成抄袭的,不过如果没有自己的特点的话,读者可能不会买账哦!!
希望我的回答对楼主有帮助
原贴:小说抄袭
牛不奶
Dora.Ty
原贴:小说如何算抄袭
我不知道啊
你的叙述是否真实?
如果真实,我支持向法院起诉,让不文明的养狗人负担被咬孩子费用,让他长长记心,使他以后遛狗出门带牵绳,别再酿下更大过错,这也是对他家狗的负责,对人类的负责!也是清理养狗人中的污点,敢不敢上法院,你扪心自问!
如果你是凭空捏造事实,诬陷一个不会说话的动物,以此来挑起喜欢狗和不喜欢狗的人之间的唇枪舌战,那你是不道德的,你会被众人遣责,也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
人类最大的杀手,(不是狗,和人类相比它是弱者)。
那些:制毒、贩毒的人间败类。
那些假、冒、伪劣的制造商。
那些坑、蒙、拐骗、人贩子。
那些极端恐怖分子。
那些黑心棉、地沟油、馒头中用纸筋、面粉中用白灰的这些黑心人。
那些结伙行骗、网络诈骗……
那些行凶杀人、抢劫、绑架、撕票的犯罪团伙
那些……
……。
这些人才是人类最大的公敌!
希望人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问。
让我们共同做一个诚实的理性的文明的平台读者。
谢邀!
wouser
既然有录像,证明狗伤到了孩子,面对不通情理的养狗人,孩子的家长应该立刻报警。
如今城市里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在个别爱狗人士的心中,狗是朋友,狗是亲人,狗的命最尊贵,甚至可以无视他人的生命。养狗遛狗不拴绳子,等狗惹了祸又不想承担责任,百般狡辩,企图逃避,这种人已完全丧失了起码的认知能力和道德准则,犯下的是一种养狗综合症。针对这种病症,可以采取两种措施:
1、让狗主人与爱犬分离。
将惹祸的散养狗没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狗主人继续养狗,促使他回归正常的理性思维,明白是与非,对与错。
2、让狗主人接受法律的制裁。
宠物犯下的错误,主人要负完全的责任。
有的人养狗不拴狗,任由狗伤害别人,却不肯负责任,这已经是犯罪的行为了。法律该制裁就制裁,该罚就罚,该判刑就判刑,让狗主人尝到苦头就能长记性了。
在世界各大城市里,都有很多人养狗,如何养狗检验着人们的文明程度。养狗的人不但要爱护好动物,还要做到不破坏环境,不影响和伤害他人,不给别人找麻烦,不侵害别人的利益。
桃子家的雪梨
怎么办?报案可以处理吗?属于民事纠纷,又得以协商为主!解决办法1、咬回去(不是咬狗,是养狗放狗咬他家人)2、淘宝上近期卖的神药,你懂的!
这就是现行体制国策下的民间处理方式!
Jimmy2046
被狗咬是关系到生命是否死亡大事!狂犬病是无药可救的必死恶疾!打狂犬疫苗伤肝肾、伤害健康短寿!国家、地方政府应立法立规,城、镇、村居民住宅生活和工作区域严禁养狗,区域外养狗也要圈养、打疫苗!?
et_white
呼吁立法,参考酒驾入刑,并不需要酒驾肇事才处罚,二是你遛狗没栓狗绳没有狗证就是按酒驾处理。参考处理酒驾这个事情的前后结果就会发现,真不是一般的见效,就这死样的狗主人,抓紧去拘留十五天先,然后在根据实际伤害判刑,狗对人的伤害参考狗主人持械伤人。
Alkane
这种就是无良狗主,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建议受害者直接报警。社会上狗患日益严重,必须重典治乱。
首先我认为狗主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如果是普通的狗咬人事件,算是偶发伤害,我们不能推断狗主人就有伤害他人的故意,这种是普通的民事侵权纠纷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可是像题目中的这种,恶狗咬人后,狗主人继续纵狗伤人,已经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恶意。这种无良狗主,还跟他客气什么,直接报警好了。
其次是关于维权途径的选择。这狗主的所做所为一看就是素质低下之人,这种人是没法和他讲道理的。受害者第一是直接报警,对无证养狗的各地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很多地方对无证狗都是直接没收 人道毁灭的。第二是去法院起诉,直接起诉他承担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至于投诉去物业,估计也就是聊胜于无,然并卵吧。
其三养狗虽是个人自由,但一定要文明养犬。在不违法和影响他人的范围内即为自由。养狗的人如果自觉办狗证,遛狗自觉牵绳等,还算可以接受。要是当个无良狗主,人都当不好,养什么恶狗。
小憩
谁都不希望遇到这样的事情,但是自己养的狗咬了人,作为狗主人应当主动承当责任,而不是用逃避的办法来躲避责任,没看好狗就是狗主人的过失。
事件始末小男孩在小区门口玩耍,突然一只小狗冲过来将其撞倒,然后咬了一口跑开了,不远处的狗主人若无其事的抱着狗离开。狗主人不露面也不承担责任,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走法律途径了,希望小男孩快点好起来,狗主人要得到应有的惩罚。
(海峡网 胡君毓)
hhlvgg
这个很简单狗属于个人私人财产,个人的东西把别人伤害了肯定属于自己负责,就像自己的狗被别人伤害了狗主人也要找人赔偿一样,自己的狗伤害了别人狗主人同样需要赔偿,如果狗主人不赔偿涉嫌故意伤人罪,那么必须进行抓捕,进行判刑处理,然后法官再进行处罚,如果还是不履行义务直接拍卖家产处理。
xc_sh
又见泰日天咬人,泰迪、博美这类贵宾犬,个体小,扮相可爱,但是脾气贼坏,见狗咬狗,见人咬人。
怕狗的人分为几类:一类是大部分人,见到个体大、面相凶的的狗害怕,狼狗(不养狗的分不清德牧、马犬这类的)、藏獒之类的。第二类是了解狗的,哪些脾气好,哪些不好的,拉拉、金毛、雪地三傻,个大但是温和。还有一类天生怕狗的,不管大小狗,我见过一个成年人怕我家小巴哥的。
养狗是一种乐趣,但不要去影响别人,我遛狗都牵绳子:过马路、人多的地方,怕它乱跑被撞了,也怕它撞到别人。两米长的绳子,有人、有车就把绳子收一半,离小孩、老人远点,他们要是摔倒了,赔钱很吓人的。虽然说巴哥的脾气非常好,拧尾巴也不咬人,但是那些天生怕狗的人可不管。除非人家主动过来逗它,否则绝不主动送给别人摸。
只有在没人的草地上,把绳子解开,放它跑一会。
Eva_intheU
又出现狗咬儿童事件,每次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心里就特别气愤,特别不是滋味,尤其是看到无辜的9岁孩子咬伤和受到惊吓。纵狗咬人,如果从法律层面来讲,那是犯罪,那犯的是故意伤害罪!虽然肇事的是狗,但是应负责任的却是连狗都不如的狗主人!因为他没有人味儿啊,不会说人话啊。
如果换作是我在现场,我会把狗和狗主人一块收拾!狗无故咬人,当场击毙,这和警察处理暴力突发事件一个道理,既然已经造成公众危害,绝不能再让其祸害他人。对于狗主人,马上报警,待警察出现场到后,就坚持按刑事案件(故意伤害)处理,随后再请律师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流程。
在很多时候,如果不坚持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些狗主人压根就不知道其纵狗伤人是犯罪行为。如果只用争论的方式,也很难把事情妥善处理,并且还很容易让一些狗主人嚣张得势,故意欺负拥有合法权益的受害人。因此,在这里呼吁养狗之人,请负起你管理好狗的责任来,出门系好狗绳,牵好狗绳,不要用你无法无理无德的行为,对他人正常生活造成威胁与伤害。
绿油油lww
与其说是狗祸,倒不如说是人祸,这个事儿不知道现在是怎么解决的,是不是狗主人一耍无赖就拿他没办法了?你去告他,你还得自己找证据,总之是个麻烦事儿,等费半天劲儿,最好的结果就是能赔点儿钱,跟你付出的精力相比,简直差的太远。自己私下解决呢,大不了把咬人的狗灭了,再把狗主人海扁一顿,广大网友绝对叫声好,这是为民除害啊!然后自己可能会被关几天,倒罚笔钱,有关人员会说你太冲动。冷静的处理,就是自己认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样才是社会大和谐啊!目前这个现状就是养狗的处于强势,被狗咬的吃亏,能把自己花的医药费要回来就算不错了,没办法,这就是人的世界……
于越
不愿意承担责任,那就别养狗,既然养了就应该承担狗咬别人的后果,不然下次你的狗狗说不定会莫名其妙的消失。
事件回顾:14日傍晚6点30分左右,厦门林先生九岁的儿子在小区门口玩耍。
突然不知从哪窜出来一只小狗速度很快的朝林先生儿子扑了过来,孩子被撞到了,附近的林先生夫妻赶紧跑了过来,孩子倒在地上哇哇大哭,原来腿上被咬了一口。
让林先生没想到的是不远处的狗主人过来抱着小狗若无其事的离开,连孩子的伤也没问一下。
孩子被咬伤后,被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注射狂犬疫苗等前前后后花费了900多,回家后林先生通过调取监控四处打听,联系到狗主人,希望对方道歉并赔偿,但对方拒绝承认是自家狗咬伤了林先生儿子,并且恶语相向直接挂断电话。之后电话一直打不通。
诗词公寓观点:因为遛狗不栓绳造成的狗咬人纠纷在各地也出现了很多次了,为什么还是有类似的事件发生?遛狗要栓绳这样的规定在厦门也早已开始普及,而这位狗主人为什么还要让自己的狗没有牵狗绳的情况下出来溜达?
本来没有栓狗绳就不对了,咬了人之后居然若无其事的抱着狗就走了,居然在之后死不承认是自己狗咬人了,居然恶语相向挂断电话,居然…这样没有责任心的人,遇到事情就逃避责任的人注定也成不了什么大器。
这不是说你不承认你家狗咬人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小区里有监控视频,睁着眼睛说瞎话就可以?做梦吧!建议林先生报警,通过警方来让狗主人受到惩罚,同时小区管理者负有连带管理责任,绝不能让狗主人逍遥法外,同时也更能促进小区管理进一步完善。
喜欢就点个赞加个关注谢谢!
Noddy
这充分说明了,狗还是狗,而人已经不是人了!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狗,而狗也能影响人,这就是狗仗人势,人仗狗势!狗人(狗主人)本身就是一条疯狗一样的人,如果你跟它讲道理是行不通的,否则的话,它就不会说出“你很香狗才咬你”的狗话了。不咬人的狗温顺的狗都是好狗,而咬人的狗肯定是坏狗或疯狗,自己的狗是好是坏,与它朝夕相处的狗主人是肯定知道的。既然知道自己的狗是坏狗,不给狗拴绳戴口罩,证明这是故意让狗出来伤人的。这个社会还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不是以狗为本的社会,狗自古以来就是人的附属品(野狗除外),狗始终是狗,不可能与人平等,不可能颠倒过来任由狗来伤害人。现在狗和狗人一起伤害到人了,那就应该果断处决(注意是处决不是处理),狗是必须赐死!最好用棍棒打死,以保证狗肉还可以吃。如果狗人还有点人性,道歉赔偿之后还可以原谅它。如果狗人完全没了一点人性,只剩下狗性了,那就只好和它的狗一样,乱棍打死!
一直很安静
如果狗和主人这样对我的孩子,我可能会先赏狗主人一巴掌,再把狗打死。
事件:据媒体报道,林先生9岁的儿子在小区大门口玩耍时,被突然冲出来一只小狗咬了,等林先生过去的时候,狗主人竟然连伤势都没问,直接抱着狗若无其事的离开子。
林先生的孩子被咬伤后,受伤程度被判定为3级,处理伤口加上注射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疫苗,共花费了900多元。然而狗主人拒绝道歉和赔偿,并且对林先生恶语相向。
并且据在场的邹先生说,在这条狗咬伤孩子没多久,狗主人竟然又把狗放出去乱跑,并差点咬伤一名快递员。事后,快递员提醒狗主人把狗拴好,狗主人依旧不道歉,还笑着说,你很香,狗才咬你的。
让我说,如果事情真的是这样,这狗主人可以判刑了,她的行为明显已经是纵容自己的狗狗违法害人啊!
而这个狗主人的德性就像网友说的:皆是畜生
按照我国的法律,对于此事,狗主人不仅要依法担责,而且还应该受到处罚!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狗主人应该赔偿受伤孩子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并且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的,应携带养犬登记证、犬类免疫证,并遵守下列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该小区门口的管理单位对这话总养犬溜犬行为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或者管理行为存在过错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真的爱你的狗狗,就请负起你应该承担的责任。
yoyoinsky
现在这种事情警察可以做的很好的。只要你去报警,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这条狗是他的,基本上警察都会做事的,特别是这种狗已经严重伤人的情况,警察是绝对不会让他逍遥法外的。
看了头条上面无数有争议的狗咬人,狗伤人,狗主打伤打死人的事件,我们对极端爱狗人士是越来越讨厌了,既然他们把狗当成了自己的儿子,甚至当成了自己的爱人和伴侣,为什么狗犯的错误,他们连承担起责任的勇气都没有呢?这是极端爱狗人士最令人不齿的地方。
之前还看过某些地方的视频,狗主不办证,养狗养烈性的狗,警察在巡逻的时候直接上去直接把狗抢过来,那种爽的感觉让人拍手叫绝。
我们现在在小区里面看到有不栓绳遛狗的人,如果不高兴的话,向物管投诉,他们都会管理的。如果他们的狗有胆量去伤人的话,那肯定要报警的,而且有些人还养大型的犬,这段时间就没有看到了,可能知道养大型的犬是禁止的吧。
涉砚游茶
具体都是都是别人口述,对此我有2个看法。
1.对于宠物主人来说
不管你的狗是大狗还是小狗,是温顺还是暴躁。出去遛狗一定要做到文明遛狗。首先你得佩戴狗绳吧。这样能够很好约束自己宠物的行为。就像我妈说的,狗是人驯养出来的,驯养驯养其本身骨子里还是个长毛的食肉动物。你不能完全保证它就不会攻击人类。而且你佩戴狗绳了还能防止宠物走丢和出车祸的概率。一举数得不干嘛,而且狗绳又不贵。
第二点,在遇到老人,小孩还有孕妇的时候,一定要签紧狗绳。有些狗的天性就是待人热情,尽管它不会攻击人,但是你怎么不知道它欢喜的不往人生上扑了。而且老人小孩还有孕妇摔倒了,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第三点对于宠物的排泄物一定要及时清理,文明养犬,不然怎么叫做铲屎官了。
文明养犬,共建和谐家园
2.对于小孩方
小编也是一名铲屎官,有时候带我家狗出去遛弯,经常会遇见一些小朋友蹭大人不休息就来踢我们家的狗,我也不好说这是属于什么行为。所以对于家长也应该灌输给小朋友不要随便去招惹路过的动物,还是那句话,只有我做到自己应尽的我才能让别人无话可说
。
ycnian
狗胆包天,狗主人混蛋。找只恶狼将狗主人撕裂吃掉。看他还放这种
狗屁吗?
养狗之人多数素质高尚,确有少数
人连狗都不如。人与狗,人是第一
位的,如连人狗都分不清一二那还
能算人吗?
新世纪168
狗主不是道歉的事,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其狗监管不力,不系狗绳。伤人后又不作为,要追究其民事责任,在孩子没成年之前,无法鉴定是否有潜在后遗症,应冻结狗主部分财产作抵押,定期为孩子检查,观察至孩子成年后再说!
gnedying
男童被狗扑倒咬伤,狗主人拒不道歉赔偿,小区必须禁止养犬。
这样的养狗人普遍都是自私疯狂的。狗发出狂叫,十分扰民。
大家十分反对养犬哦,养犬太害人了。大家要去共同创建无狗社区了。
爱狗人士素质很差,又恨人类,是必败的狗粉。爱狗人士是虚伪的必输的伪君子。
狗根本不是人类的朋友,狗就是扰民的大害虫。
爱狗人士应该被加入黑名单,这些爱狗人士极度自私,是不会有任何好结果的。
这些不清理狗屎的爱狗人士已经成为了千夫所指啦。狗经常咬人,这也是养狗的一个巨大恶果。恶语相向的爱狗人士是没有大出息的坏蛋。
爱狗人士整天在做梦,然而现实中的人类已经越来越反对爱狗人士了。爱狗人士已经成为臭名远扬的臭老鼠啦。爱狗人士想推卸责任也没有用,爱狗人士必然会身败名裂的,会遗臭万年的。
应该来一次创建无狗小区轰轰烈烈的大行动。
田蜜(北京)
此处饲养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有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按照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的,应携带养犬登记证、犬类免疫证,并遵守下列规定:(二)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五)约束犬只不得惊吓、伤害他人。若养犬人约束犬只不当,犬只伤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伤人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若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所以很显然此处饲养人物未能对饲养犬只栓绳并且容许犬只伤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当地的饲养犬只规定,同时公安部门有权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其次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人饲养的犬只伤害他人导致他人受伤的,应当由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当中饲养人未能按照规定饲养犬只的,对此造成的侵权伤害应当予以赔偿。
萤火虫
首先作为受害者我觉得还是第一时间报警,看警方处理。正常情况下没有警察会和稀泥的,尤其还涉及到孩子。另外请教专业人士,这种情况下把狗打死了最坏的结果是什么?打狗过程中,狗主人冲上来动手,反击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假如,仅仅是假如,那只有自己动手,干掉狗,打断狗主人的腿了
李梦龙
错不在狗,责任归养狗的人。十几年前我养了一条土狼犬看家护院,(我是农村的)有一次跑到邻居家咬死下蛋的母鸡,还吃了个大半,邻居家大儿子拿木棍打它被狗抓伤手背,他妈妈晚上过来讨说法,我二话不说拿起锄头,吓得她转身往自己家里跑。三两下除死该死的狗,然后直接带伤者去防疫站接种疫苗,五针疫苗打完再检查抗体一共花2000多块,咱认了,既然养了狗就得负责任,没出什么大事双方都是万幸了
大块板砖
谢谢邀请,狗的问题,说了好几次了,看到这个提问和描述,真是气愤和震惊,竟然还有这样的养狗人。
我前面说过,80%养狗人出门不牵狗绳子、不清理狗屎、不办理狗证、狗狂怒乱叫。我家马路对面林带里,最近放了个铁笼子,里面放了两条大狼狗,一到晚上,那个狂叫,地动山摇,根本没法入睡,此类低素质养狗人实在太多,导致大家对养狗极为反感。
但这都仅仅是一些个人养狗素质,出现福建这类狗把小孩咬伤不赔偿、不道歉,差点把快递员咬伤,还厚颜无耻地说:“你的身体太香”这种不是人话,我只能说,这样的养狗人,直接拘留。
我还是坚持以往的观点,一旦养狗人出现自己的狗把他人咬伤,应该这样处理:
1、养狗导致他人受伤,直接按照狗主人故意伤害罪,给予刑事拘留。
2、如果是把小孩咬伤,咬人的狗,处以死刑。不要说狗就是畜牲,不应该拿畜牲来做文章,畜牲犯法,与人类同罪,何况,狗还能听懂人话呢。
既然说狗是人类朋友,为何要咬人,咬人的狗,就是社会害虫,不是人类朋友,对社会有危害的狗,危害一次,必须死刑。
3、咬伤他人,狗主人今后出行贷款列入黑名单,记入不文明养狗行为。动车上吸烟是不文明行为,要罚款和禁止坐高铁动车,飞机上吸烟,拘留。养狗人出现狗伤害他人同样为不文明行为,列入不文明养狗黑名单,禁止出行坐飞机、火车(含高铁、动车等)、禁止贷款等。
4、养狗人列入不文明养狗,终身不得养狗。不仅要取消它的养狗资格,还需要向社会公示,如通过小区黑板报、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公布。
5、罚款10万元。除了受伤人所有的医疗费、打疫苗费外,必须给予重罚,罚款10万元以上,反正养狗人不缺钱。
6、狗咬伤他人,通过公开媒体,向受伤人或者孩子家长道歉,向社会道歉。
7、城市来一场不办理狗证、不牵绳子、乱吼乱叫、不清理狗屎大清查。一经发现,没收狗,给予养狗人经济处罚,最低1000元,最高1万元。
7、以上条款适合福建这个养狗人。
babmail
谢谢邀请,文明养犬,首先,狗咬了之后,不管对方给你出钱,不出钱,一定要带孩子先打针去,养狗人士,如果是你的孩子被狗咬了,你是不是也得找别人,赔偿,将心比心呢,换一句话问吧!狗不懂事,人也不懂事吗?你既然养了你就得对它负责任,你要把绳栓好了怎么会咬着人家呀? 遇见这样不讲理的,报110,不要跟她争执,千万别动手,用法律解决
linlinqingqin
这个应该是间接故意的伤害行为,因为狗爹应当知道自己的狗会扑咬陌生人而没有对狗进行必要的管制措施,同时在狗扑咬他人的时候又没有履行积极的制止和救护义务,放任了狗儿子危害他人的行为,我认为这个狗爹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间接故意)的违法行为。
老咪咪喵喵
我喜欢狗,也养过狗,但是狗毕竟不是人很对问题它是控制不了的,养狗人带狗出来必须带牵引绳和防护口罩,看见小孩把一定把狗搂在自己身边,为什么要这样做,可以说好处多多,第一不会吓到别人,也不会给自己和狗狗,你喜欢狗不代表所有人都喜欢,第二带防护口罩,小狗避免乱捡东西吃坏肚子,大狗也不会伤人,第三遇到小孩把狗搂在怀里避免人伤狗,也避免了狗伤人,还有奉劝带小孩的家长千万不要让孩子随便摸别人的狗,人和狗都一样,不是所有的狗都喜欢小孩的!
傻妹
这个问题可以这样来解决。
第一,确定狗主人是否为同一小区住户。如果是,必须找到他的住处,这是为后期起诉他做基本准备,至于没有身份证号,只要有单元栋数,我相信物管公司会很配合查的。再不济可以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来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如果不是同小区住户,而是其它附近的人,那么就必须跟着找到住处,这是最基本的。因为不管是报案还是起诉,至少要知道这个人的基本情况,否则无法走法律程序。
刚才所说两点都是必须做的前提,接下来说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孩子被咬了,到医院处理伤口后,再到疾控中心打疫苗这是必须做的,至于是否严重需要住院观察,那是医生根据伤口情况而定。
也就是说,医疗与按规定打疫苗,和对方协商赔偿问题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并不干扰。
中国有句老话,先礼而后兵。医疗要花多少钱,打疫苗要花多少钱,这笔账是可以算出来的,至于另外的适当补偿也是沟通的结果。
对方蛮横无理,那就走第二步,报案,狗主人利用狗来蓄意伤人(原因很简单,狗不上绳,则意味着狗可以肆意妄为。而他人提醒后仍然拒不改变的,当然可以理解为有意了)
如果警察都不能协商解决问题,那就必须起诉,坚决把这个事情得到解决,而不是自认倒霉。要让那个狗主人明白,这个社会是大家的,不是他一个人的,不能让他觉得大家好欺负!
要知道,现在谁也不敢保证打的疫苗就完全有效!
任性e小孩
要确认狗与狗的主人。不管狗主人品质如何,都要尽可能找到他,并与之协商处理。若狗主人拒不认帐。必须想办法找到证据。或报警让警察帮忙找证据——查查附近的监控,或找到人证。有了证据,狗主人再抵赖,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为孩子被狗咬伤讨个公道。警察处理不了,就到法院起诉吧!为了做人的尊严,请不要放过这个伤害孩子的恶人。事件处理好了,对那些养狗又不愿负责任的狗主们,即是一种提醒,也是一种打击。
mc_william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明显为养狗人过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尢尢
您好:这个问题就让没颜值铲屎官来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吧!如果满意请点赞留言关注。有任何关于狗狗的问题都可以私信我获得满意的答复,您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谢谢!
只怪自己太单纯,竟然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种养狗人,虽然我自己也是养狗人,但我想收我真的忍不住想骂人,但好在有出色的自制力,本身不文明的养犬习惯不给狗狗带牵引这一条,就足够给你处以高额罚款的,说句实话就是这种养狗人才让我们这些文明的养狗人蒙受和你们一样的骂名。说实话我们招谁惹谁了! 其实你不知道的事,你的肉也挺香的, 可以让别的狗咬几口吗? 下面具体来说一下我的看法,首先对于这种养狗人绝对不能姑息,它已经违背了一个人的良心违背道德。让他养狗我觉得是对狗狗的侮辱,一定要重罚,发的他一辈子长记性,除此之外还要赔偿孩子 巨额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处以刑事责任。不然不足以平民愤。也对不起我们这些文明的养犬人,至于涉事狗狗 个人不建议扑杀,但必须捕获处理。总之绝对不能饶恕,北京小驴
我们提倡文明养犬,各地都出台了文明养犬的管理办法或条例。这些东西到底能起多大作用?从全国各地越演越烈的恶狗伤人甚至致死案件中,可以清醒的认识到这种“提倡”.“办法”.“条例”,显得是多么的苍白无力!
恶狗伤人后,狗主嚣张跋扈的叫嚣:“你怎么不把孩子拴好”!
恶狗伤人后,狗主竟然无耻的说:“狗咬你是因为你的肉香”,而拒绝赔偿!
“恶狗之主,必是恶人”!我们对于比恶狗更为可恶的狗主用什么制约?“办法”.“条例”对于他们显而易见是无效的!
我们强烈呼吁: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应紧急修订《刑法》有关养犬方面的条款!对于恶狗伤人的狗主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可以减少了口舌之辩,也可以起到威慑养犬人的行为,同时也可以减少乃至杜绝恶狗伤人案件。
有些所谓的极端爱狗人士,在电视上.在网络上狂妄至极,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聚众闹事,已经是非常明显而且也是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因为他们打着什么“爱”的旗号,而我们的警方,我们的政府竟然束手无策!若干年过去后,再回首看看这一段,我们会感觉是多么的幼稚和荒唐可笑!
狗主不是常常有人说:“狗是他们的朋友”.“狗他们的儿女”.“狗是他们的伴侣”吗?按照他们的说法,他们也就是这些“朋友”“儿女”“伴侣”的监护人,他们就理所当然应当为伤人恶狗承担同等制裁!
一些极端爱狗人士,到处宣扬西方世界怎么,怎么爱狗一说,但是,怎么不向广众科普一下,西方国家是用什么样的严厉法律规范养犬人的?!
法律,法律,法律!唯有法律能根治狗患!唯有法律能使养犬人不在嚣张!
我们的人大和政协代表们,请代表我们发声:用刑法治理狗患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
luckmoon27
孩子家长你们干什么吃的,咬伤孩子时你们可能反应不急,但发现孩子被咬,第一时间就应该制止狗主人离开并报警,如果是我儿子,那么你不道歉可以,要么你的狗被打死在现场,要么你被打倒在现场。就算打不过作为男人保护自己的家人也是你的责任,而不是事后在网络上讨公道。
凡凡_Teresa
谢谢唐纳德史密斯的邀请,呵呵。这事主要是异烟肼的疗效普及得还不够,巧克力、木糖醇之类的物质的疗效还没有得到完全的印证。不然,人的肉不可能“那么香”。
狗主人的意思是:你很香,我家狗狗看的你起开咬一口。而且,邹先生之后带着孩子打疫苗,花了近千元,狗主人还不认账。应该有摄像头吧,找到视频,用证据跟狗主人吵吧,再不行,就打官司吧。事情到了这一步,也只能这样了。为了一个公道和1000元,花更多的精力来处理吧。
这就是狗主人觉得“人肉很香”的底气所在:因为很大部分人是不可能按照流程,“依法依规”的跟狗主人讨要公道。人家一家一当,养家糊口拼尽全力,哪里有精力跟这种人纠缠呢?
人世间的悲哀就是“吃定你了”,而吃定你的原因确实是“堂堂正正”的,有据可循的,依法依规的。——我就是不承认,我就是不赔偿,我就是不道歉,你有本事你打官司吧。
第一,一定需要一个硬性规定,咬过人的狗一律当街打死。吓过人的狗一律不许出门,不然面临高额罚款。
第二,故意耍赖的做法,跟欠债玩失踪没有区别,一旦证据确凿,必须纳入“信用黑名单”。不然,鼓励更多这样的狗主人耍赖折腾他人,而最坏的结果依然是:赔钱、道歉。
第三,为了孩子们和他人的健康,多一点普及异烟肼以及巧克力与木糖醇的“疗效”,既然没有人能给他们教训,那么自己来。(无论是异烟肼、巧克力、木糖醇都是一样,“遗失”它们也不行吗?)
smilegj
针对这位删除别人回复的回复:装睡的人是唤不醒的!你自己选择你自己愿意相信的、而不是就信息现象延展议论。就好比医院的大夫诊断你的病情、你却要质疑大夫的职业能力、质疑大夫为了卖药夸大的病情……根本在于你本身不相信任何人(包括大夫),这种讳医忌药的特质是源于被感染过“狂犬病”又不想被别人知晓的自欺欺人罢了!
蓝铃铛儿
谢谢邀请!
如今80%养狗人出门不牵狗绳子、不清理狗屎、不办理狗证、狗狂怒乱叫。我家马路对面林带里,最近放了个铁笼子,里面放了两条大狼狗,一到晚上,那个狂叫,地动山摇,根本没法入睡,此类低素质养狗人实在太多,导致大家对养狗极为反感。
但这都仅仅是一些个人养狗素质,出现福建这类狗把小孩咬伤不赔偿、不道歉,差点把快递员咬伤,还厚颜无耻地说:“你的身体太香”这种不是人话,我只能说,这样的养狗人,直接拘留。
我还是坚持以往的观点,一旦养狗人出现自己的狗把他人咬伤,应该这样处理:
第一,确定狗主人是否为同一小区住户。如果是,必须找到他的住处,这是为后期起诉他做基本准备,至于没有身份证号,只要有单元栋数,我相信物管公司会很配合查的。再不济可以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来提供相关信息。走法律程序,请求法律来制裁这类人。
第二,咬伤他人,且拒不负责,推卸责任的狗主人今后出行贷款列入黑名单,记入不文明养狗行为。动车上吸烟是不文明行为,要罚款和禁止坐高铁动车,飞机上吸烟,拘留。养狗人出现狗伤害他人同样为不文明行为,列入不文明养狗黑名单,禁止出行坐飞机、火车(含高铁、动车等)、禁止贷款等。
Hi SyoEn、
这位提问者,您好!
自己养的狗咬人一次,差点咬到人第二次,其中一个还是孩子,还不为所动,这个狗主人,可耻!可恶!可憎!
如果自身受到了伤害,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法律不是一纸空文!
你可以人身损害纠纷要求对方进行赔偿。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住院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造成重伤致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鉴定费等费用。
管狗先管人,狗不懂事,人不能不懂事!
小鹰
我真不知道,狗的主人内心是如何的,想问他自己有小孩吗?要是他的小孩给别人的狗咬了,别人也这样的态度,他会如何?连自己养的狗都如此,这个狗主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拿起法律武器,看他如何嚣张!
县货儿
对这样的人就应该以血还血。他不是狗咬人不管吗?买几只比特犬或者牛头梗直接先灭了他的狗,最后再让他尝尝被咬的滋味。听说比特犬咬住就不松口,让大家看看是不是真的,拿他练练手。
毒牌香水
就事论事
1。家长一方面带孩子处理伤口,打狂犬疫苗。另一方面打110报警,寻找人证物证。
2。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询问相关法律人士,是否有充足证据可以法院起诉,保护自己的权益。
3。狗未牵绳,是否办理养狗证,是否打疫苗,是否禁养品种,都是考虑范围。狗咬人,大部分有前科,可以走访附近居民了解情况。
其实我们现在的监控范围覆盖很广,公安监控和社会监控很多。万一在盲点,而狗主又不承认,这个是很棘手的事情。
现在有很多这种狗伤害儿童的事件,就警告我们家长,带幼儿外出时要提高警惕,特别在春夏季节,动物伤人很频繁,首先要做好自我保护。
最后,如果实在狗主不赔偿,也没有办法起诉,既然这狗经常放养,那就找机会那个啥吧,未牵绳没有狗证的狗,一般默认无主流浪犬,在认为对自己人身有威胁时,可以。。。。。
牛小布_88
这位友友你好,谢谢你的邀请,你问得这件事,我们这里也发生了,有家人的狗狗在外面玩,小女孩在狗狗的身旁路过,可能小女孩离狗狗有些近,没想到的是,狗狗就回头一口,咬伤了女孩的三个手指头,女孩妈妈就跟随着狗狗到了他家,狗狗的主人一口咬定,这狗狗不是我们家的,拒不赔偿,女孩妈妈打电话报了警,把狗狗的主人带走了,你不赔偿,你就不要出去了。,,,,,,如果不赔偿就报警,用法律来解决。这就是我的看法。
无人情味儿
这种事如果对方不承认起诉获胜的机率也较大。
1、伤情是事实
2、有人证实被咬
3、狗的主人是某某
此类案件属举证倒置的侵权案件,被告不承认不怕,他自己提供,提不出你便胜
懒人总网购
"因为你很香,所以狗就咬你",什么歪理,这就是当前中G一部人耍赖的心态,会直接影响着老实善良人的心态,看来被害人应该将狗主人或狗进行人道毁灭算了,"因为你没有社会责任,所以你要在地球上毁灭","因为小狗你咬了人,所以你就不能在地球上存在",这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果是人人都用这样方式处理问题,那社会责任就真的到头了。
習慣被伱寵√
关于养狗一事大的小的国家应该出一条法律不养‘养狗对大街小乡到处大小便
很不卫生不养狗的人很范有时问斗狗把时间放在学习上对父母好点对親人親点
zygr2010
将狗捕杀。将养狗人判赔被狗咬儿童精神恐吓身体伤害医疗治疗费一百万元并判养狗人二年刑期。顺便说一句:养狗人的行为是畜牲猪狗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