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心给大家推荐一部我最喜欢的仙侠小说哦,作者也是我喜欢的哦,哈哈,是苏墨的作品《沉香如屑》 颜淡本是上古遗族--四叶菡萏,自古全身都是医药至宝,由于提前一百年与她那双生姊妹芷昔在王母盛宴上化形成人,这便遇到了生平最大的劫--情劫 颜淡最后果然选了余墨,果然没辜负我一开始的期望。感情上的事,我倒不是相信付出就会有回报,有些时候过了度反而令人生厌。余墨这么温吞,却一心只为颜淡好,这才让人心疼。 余墨阿余墨全身心诠释【最好的疼爱是手放开】,男生就是这样裹足不前对方才会要一直不安一直猜,不表达不尝试难道是想靠心电感应么~ 诚心推荐这部仙侠小说,必看必看
写一篇小说
mini风
从哪里来,把它用在最紧要的地方吧。好心人。”
走出邮局,他长长地吁了口气。到学校快一个月了,妈还病着么?唉,妈怎么就不听劝呢?不能怕花钱就不治病呀!爹竟帮妈说话,难道没看见妈病痛的样子么?以后会治,总是以后,以后是哪一天呢?他叹了口气。
来城里上学时,爹非要把最后的五十元钱再给他带上。那怎么行呢?我带得已经够多了。你说别人家的孩子一学期花多少,这哪能比呢?我不是他们,咱家也不是别人家呀。真的够了!爹,你别难过,妈看见又要流泪了。我会吃好的,会看护好自己,会常给家里写信。他眼里闪着泪花,扭头看看身边,行人匆匆,没有人注意他。
开学后,学校评学习标兵。他没有想到学校一下子奖给他一百元!拿到钱,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把这钱给家里,让妈妈治病。但是怎么寄呢?想来想去,他决定以“好心人”的名义把钱“捐”给家里。
有了这一百块钱,再借点儿,妈总可以去看一下病买些药了。对,一定要让妈去治病,不能再拖了。得写封信再劝一下他们,今晚就写!他想着,似乎妈已经去了医院,病也已经好起来了。他脸上露出一丝浅浅的笑。
太阳的余晖快褪尽了。火烧云在不断地变幻着形态。看,那不是爹在躬身犁地么?不,像是在推车。哦,还有妈,多像拖着病体在地里劳作的妈妈呀!还看得见她那飘动的白发……
十二天后的上午。天晴得真好。人不觉得太热,暖得很。放学时,老师叫住他,递给他一张纸。看到那张纸的瞬间,他一阵眩晕。他的心在颤,手在抖,一张年轻坚毅的方脸痛苦地扭曲着,强忍的眼泪还是泉涌出而。泪珠溅落在汇款单上,打湿了附言栏中那两行小字:有个好心人给咱家寄了些钱,给你一百。要学好吃好,家里平安,别挂心。
诚 信
那是二00五年初的事情。一天早晨上班不久,一个学生急匆匆闯进我的办公室,情急之中说话有点语无伦次,我让他坐下慢慢说。定一下神,他掏出学生证自我介绍是本校大专部的一名学生,因为本学期学费未交齐,今天不能参加“企业管理”课的考试。监考老师不让他进考场,并说:“除了校长批准,否则欠学费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我明白了,“没有交齐学费的学生,不能参加今年的期末考试”是我决定的,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这几年学生欠费的情况愈演愈烈,其中不少家长反映已将学费给孩子了,但有的学生把钱化在了游戏机、上网等其他方面而造成了欠费。严重的时候全校欠费率达到了30%,以至于影响到了学校【摘要】
写一篇微型小说800字左右【提问】
从哪里来,把它用在最紧要的地方吧。好心人。”
走出邮局,他长长地吁了口气。到学校快一个月了,妈还病着么?唉,妈怎么就不听劝呢?不能怕花钱就不治病呀!爹竟帮妈说话,难道没看见妈病痛的样子么?以后会治,总是以后,以后是哪一天呢?他叹了口气。
来城里上学时,爹非要把最后的五十元钱再给他带上。那怎么行呢?我带得已经够多了。你说别人家的孩子一学期花多少,这哪能比呢?我不是他们,咱家也不是别人家呀。真的够了!爹,你别难过,妈看见又要流泪了。我会吃好的,会看护好自己,会常给家里写信。他眼里闪着泪花,扭头看看身边,行人匆匆,没有人注意他。
开学后,学校评学习标兵。他没有想到学校一下子奖给他一百元!拿到钱,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把这钱给家里,让妈妈治病。但是怎么寄呢?想来想去,他决定以“好心人”的名义把钱“捐”给家里。
有了这一百块钱,再借点儿,妈总可以去看一下病买些药了。对,一定要让妈去治病,不能再拖了。得写封信再劝一下他们,今晚就写!他想着,似乎妈已经去了医院,病也已经好起来了。他脸上露出一丝浅浅的笑。
太阳的余晖快褪尽了。火烧云在不断地变幻着形态。看,那不是爹在躬身犁地么?不,像是在推车。哦,还有妈,多像拖着病体在地里劳作的妈妈呀!还看得见她那飘动的白发……
十二天后的上午。天晴得真好。人不觉得太热,暖得很。放学时,老师叫住他,递给他一张纸。看到那张纸的瞬间,他一阵眩晕。他的心在颤,手在抖,一张年轻坚毅的方脸痛苦地扭曲着,强忍的眼泪还是泉涌出而。泪珠溅落在汇款单上,打湿了附言栏中那两行小字:有个好心人给咱家寄了些钱,给你一百。要学好吃好,家里平安,别挂心。
诚 信
那是二00五年初的事情。一天早晨上班不久,一个学生急匆匆闯进我的办公室,情急之中说话有点语无伦次,我让他坐下慢慢说。定一下神,他掏出学生证自我介绍是本校大专部的一名学生,因为本学期学费未交齐,今天不能参加“企业管理”课的考试。监考老师不让他进考场,并说:“除了校长批准,否则欠学费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我明白了,“没有交齐学费的学生,不能参加今年的期末考试”是我决定的,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这几年学生欠费的情况愈演愈烈,其中不少家长反映已将学费给孩子了,但有的学生把钱化在了游戏机、上网等其他方面而造成了欠费。严重的时候全校欠费率达到了30%,以至于影响到了学校【回答】
原贴:写一篇微型小说800字
从哪里来,把它用在最紧要的地方吧。好心人。”
走出邮局,他长长地吁了口气。到学校快一个月了,妈还病着么?唉,妈怎么就不听劝呢?不能怕花钱就不治病呀!爹竟帮妈说话,难道没看见妈病痛的样子么?以后会治,总是以后,以后是哪一天呢?他叹了口气。
来城里上学时,爹非要把最后的五十元钱再给他带上。那怎么行呢?我带得已经够多了。你说别人家的孩子一学期花多少,这哪能比呢?我不是他们,咱家也不是别人家呀。真的够了!爹,你别难过,妈看见又要流泪了。我会吃好的,会看护好自己,会常给家里写信。他眼里闪着泪花,扭头看看身边,行人匆匆,没有人注意他。
原贴:写一篇微型小说
ringo
想要坚持写小说除了自己没有其他的方法了。
“持之以恒”这是最重要的四个字,在写小说的时候一定要坚守着这四个字。很多人就是因为这样写了一半以后就不写了,她们就这样半途而废是因为她们想不出来后面的内容,写多了之后也会感觉到很枯燥、也会厌烦。
一篇小说不是快速就能成的,它所需要的也是日积月累的形成,以及自己饱读各种书籍的思想。当你想到了这一个故事内容,你会马上联想到这篇小说的结局是什么?空闲得来的知识也是非常的重要,它也会关乎着你这本小说的质量。
每天至少要坚持写十分钟,这是我给我自己定的一个计划。不管自己是在做什么,每天就哪怕只拿出几分钟的时间也要把它完成,这样把它慢慢的养成一个习惯。一个习惯的养成也是需要花很多的时间,只有把它养成了之后你才不会那么轻易的把它丢弃掉。
当你准备写一篇小说的时候,首先就要写一个框架,这个框架很重要因为它关乎着你这篇小说里面所有的内容,当你把所有的内容都整理好了之后,就可以沿着这个思绪慢慢的写下去,每天就写一点点也不需要写那么多,刚开始的前几天你会感觉到自己不想写,但是你别忘了告诉自己坚持就是胜利。
在你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去看一看大神级别的人物,她们每天都是坚持着写小说,不断的更新给读者看。为什么她们都可以坚持的下去而你却不能呢?
原贴:怎样坚持写一篇小说?
水白色
2020年火星之旅 2020年,我经过了严格训练,终于 当上了—名航天员,准备飞往火星进行科 学考察。 经过几个月的准备工作,“火星考察 队”的队员们做好了准备,等待着命令。 他们是:我——小张(001)、小李(005)、 小王(007)还有三名科学家。 2020年地球时间l0月1日早上8点钟 ,飞船终于起飞了,经过了三个月的的航 行,我们在火星上安全着陆。呀!火星上 和月球上—样引力小,要跳着走的。三个 科学家推出火星车——“探路者2号”,拿 山登山用具。 —会儿功夫,我们就到了火星的南极 ,果然见到了几座特别高的环形山和几条 干涸了的河道。我把石头扔下山口,第一 个跳了下去。我打开宇航服上的照明灯, 周围亮了许多。 过了—会儿。005、007和三位科学 家也下来了。虽然有石头拖着,可是往下 的速度还是比较慢。我们这里敲敲,那里 拍拍敲下几块岩石放在标本袋里,还不时 地用耳朵工作着。 突然,005拉住缚住自己的登山绳, 停住了。我和007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忙问 :“伙计,怎么了?”他大叫一声:“看, 分析仪显示这里有微生物的存在!我们仔 细一听,果然!“哔哔的响声从生命探测仪 里喜欢来。我们激动万分,急忙敲下几块 岩石,放在显微镜下观看,果然,显示有 微小的生命在蠕动。我们赶紧敲下了几块 岩石标本回母舱里研究,令人震惊的是, 这里的微生物都进化到了二叠纪形态。 我们可以向全世界宣布:是中国人第一个 发现了火星上有生命! 该回地球了,我们却不想离开这个可 爱的星球。虽然它是这样的崎岖不平,这 样的荒凉,而我们在这里呆的时间也不长 ,但是我们却爱上了它。后来,在互相的 催促下,我们终于都踏上了飞船,返回了 地球。
蓝孔雀
1、近年来中国最精彩的写实小说,全文八个字:此地 钱多 人傻速来据说是发自杭州市宝石山下一出租房的汇款单上的简短附言,是该按摩女给家乡妹妹汇款时随手涂鸦的,令无数专业作家汗颜! 2、最短的幽默小说 《夜》男:疼么?女:恩!男:算了?女:别!3、一次短篇小说大赛规定作品要涉及政治,宗教、性以及悬念。结果得金奖的小说是这样的:上帝啊,女王怀孕了,谁干的?4、世界最短科幻小说:最后一个地球人坐在家里,突然响起了敲门声。5、世界最短恐怖小说:惊醒,身边躺着自己的尸体。6、世界最短黑帮小说:穿上马甲,别让人认出来。7、世界最短童话:癞蛤蟆娶到天鹅喽!8、世界最短寓言:蚂蚁累死了,蚁后还那么胖。9、中日短篇**小说对比(中国)男:疼吗?女:嗯男:算了女:别(日本)女:哥,你比爸强多了男:妈也这么说10、据说这篇小说表现了女性意识觉醒:男:请你吃饭 女:改日吧11、反贪反腐小说领导告诉男部下:要提前(钱)申请领导告诉女部下:日后再说12、爱情暴力小说:题目别每天纠缠着我要我负责任把孩子生下来然后结婚让你变成你老妈那样的女人正文:“啪。”
原贴:写一篇微型小说
懒洋洋的石頭
今天下完雨,出现了彩虹。小兔子把小板凳搬到外面来,坐在上面望着天空。小刺猬经过,问她:“你今天心情好吗?”小兔子说:“我很好,彩虹也很好。”
小羊、小狗、小鸟、小猫经过的时候也问了同样的问题,小兔子也回答了同样的话。第六次,一只刚出生的小老虎经过,他问:“你今天吃饭了吗?”小兔子笑着望着这只可爱的老虎,回答说:“我吃了,彩虹也吃了。你要看彩虹吗?”老虎点点头。小兔子于是把这只刚出生的小老虎抱到自己的腿上。小老虎忘记了,他本来是想吃掉小兔子的。
原贴:写一篇童话故事150字
call me 刘大美
写一篇小说其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那我们怎么样才能将坚持下去呢?
每一天给自己定制一个目标。写一篇小说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事情,这是需要我们长期的构思才能写成的,更何况一片小说的字数可是以万来计算的,即使用电脑写作也是需要时间的,这就需要我们给自己定制一个目标了,每一天都拿出一部分的时间来让自己写小说,每一天都需要坚持下去,就算一天偷懒了第二天也是需要补回来的,是需要自己做到每一天坚持的,一个目标能让我们有了写小说的动力,让自己追随着这个目标而奋斗着,一个目标能让我们不断的前进着,坚持下去是很容易做到的。
写好小说的大纲。我们写小说可不是每一天写就能完成的,这里面是大概剧情在的,我们要对这个小说制定好一个大纲,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跟随着大纲写下去,这样的话我们有了大纲以后就更加容易些小说了,坚持下去写也是很快的事情,有了大纲以后就相当于有了一个写作的方向,这个方向会一直引领着我们不断的写下去,这样一篇小说很快就能完成了,所以说一个小说的大纲是不能没有的,只要有了这样的大纲就不怕我们会坚持不下去了。
坚持写一篇小说其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和坚持,不要觉得烦闷,其实写小说里面也有乐趣存在的,这一种乐趣会让我们愿意继续写小说的。
原贴:怎样坚持写一篇小说?
harelip
现在的房子有很多缺点,夏天闷热,冬天干冷;老化快,十几年不到就这里掉块砖,那里掉块皮;还有些设计不合理,小偷顺着墙就能爬上去。面对这么多种问题,2042年我研制出了一种新型的房子。
这种房子的墙是用一种十分新奇的材料制成,不怕风吹、日晒、雨淋,还可以随着主人的喜好和心情来变化出各种各样的颜色。墙体可以散发出清新的空气:夏天能散发出冷气,冬天能散发出热气,其它季节可以散发出令人心旷神怡的香气。如果墙脏了,它会自动清洁,所以每天都是干干净净的。
这种房子和其他房子的区别是可以变形,一共有99种变法,可能你一眨眼它就变成另外一种样子;因为它由你的心里一种微电波传送。可以变成古典风格,也可以变成小孩子们喜欢的魔幻风格。房子的外形不是随时可以变的,它一个月只能变一次,因为变得太快,怕你找不到家了!
这种房子还能自动防盗,小偷想跑到这儿偷东西,那可就热闹了!房子能自动识别闯入者的身份,如果发现是小偷,就会发出“偷东西的脸”的警示;如果小偷还不走,墙壁上会突然弹出一张网来,把小偷抓住,网里有食物和水,可以保证小偷的安全,一直到主人回来为止。
大家说这是不是一种很好玩的房子呢?我做梦都想拥有一套这样的房子呢!
原贴:写一篇科幻小说600字
sweetheart1604
小小说
少年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家庭,他从来不愁吃穿,父母在外地辛苦的挣血汗钱.
他从小就喜欢锻炼,身体也比别人强壮的多.没有了父母的管束,少年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一切坏的习惯都集中在了这个初中生的身上.
老师尽其所能,也没有挽回少年的心.
少年结交了一群街头的混混,于是跟着这些人出入酒吧,歌厅.终于有一天,他的哥们塞给他一包毒品,少年接受了.
他染上了.
阳光在少年脸上怜惜的停留,他的脸上,明显的有吸毒过后的削瘦.他就这么想也没想的痴迷与海洛因.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们塞给他一把刀,要他去抢劫.少年拿着刀子,那一瞬间畏惧了.但同伴威胁他,如果不去就停止供应毒品.
少年第一次悔悟了,他在家里,还是抵御不住毒品的诱惑,找到了他们.踉跄的推开门,他们正云里雾里的吸着毒品,门口的地上有一小包白粉,他知道,这是为他准备的.
他随着那群混混闯社会,当他手上第一次沾上别人的鲜血后,他便无所顾及了,他帮别人打架,别人付给他的报酬就是毒品,一个很公平的交易.
少年就这样吸了两年的毒.
他的父母知道了,在夜总会里找到了那个原本是可爱的儿子.少年已经变了,他的父母脸庞抽搐,心如死灰.他们没有这个儿子.
如果说着个世界上有浪子回头,少年便是浪子.在那次与父母见到后,他好像在朦胧中看到了那个美满的家庭.好想在回到过去.
他忍着毒品的折磨,到公共电话亭断绝了与混混的来往.到了一个都是吸毒者的地方“借毒所“.
两年以后,阳光再一次照在少年脸上,艳羡于少年脸上的阳光.
美丽的金三角啊,你肥沃的土地上,生长着多少朝着太阳生长的婴粟,灭亡了多少个鲜活的生命啊!
原贴:写一篇小小说600字
赵-瓜皮
要想写一篇能发表的小说,实在不容易。但坚持是必须具备的素质,虽然也读了很多小说,但在想动笔写作的时候。往往自已先否定了自己的立意,久而久之,成了一个眼高手低之人,至今仍然感觉文学是神圣的事业,也每每被优秀的作品所感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学是紧跟时代步伐的,也造就了许多优秀作家,比如莫言、路遥、陈忠实、梁晓声等名家,都是从那时起在文坛崭露头角的。
原贴:怎样坚持写一篇小说?
oo墨痕oo
我还有一个苹果
推开尘封已久的大门。彼得还在思索着母亲的言语“去你祖父的房间寻找你人生最重要的东西吧”彼得是一位年轻的大三学生,却因为年少年狂的原因让他迷上毒品。这天和母亲最后一次争吵。母亲却是出其的平静,另外还给于他少许能让他得到快感的金钱。却只说了这一句话、
祖父的房间里充满了灰尘,但所有东西却是整济。工整,显然祖父是个爱干净的人。彼得在房间里左翻右瞧却找不到任何特殊的东西。最后在祖父的一个抽屉里发现了祖父的日记。前面写的一些都是生活琐事。最后一篇却是这样一个题目绝忘时的生命
1915年3月4日 晴
这星期未准备享受我人生的最一次挑战成功带给我的激情。却在到达目的地的前天晚上,发生了最大的沙尘风暴。所有东西都不见了,导游也不见了。一望无尽的沙尘中只有孤单我一人。黄色的。除了黄色的还是黄色的沙。当黑夜星空到来时。最后身上水瀼中的水已尽完了。】
。。。。。我现在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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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kebing
潘多拉的盒子
我从城堡的窗户望出去,天空一片湛蓝,阳光毫无遮拦地倾泻下来,如果在很多年以前,这样的景象一定会让许多家庭欣喜不已——这样的日子是全家郊游的好时光,他们可以在树林里,草地上、小湖边消磨掉一个快乐的周末——然而,这些都一去不复反了。阳光曾经孕育了生命,可是现在却变成了致命的凶手,地球上的生命都被无情地烤焦了,只有在防护严密的城堡里,生命才得以存活。而今,随着资源的匮乏和环境的恶化,城堡里的生命也越来越少了。许多生命都已变成了数据被存储在秘密的地方。人们加紧在做的工作就是把各种生命的特征数字化,然后精细统计,他们希望有一天在一个合适的地方,把这些数据还原成生命。这项浩大的工程被称之为“潘多拉之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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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语心殇
我从高中的时候就一直有写小说的梦想。因为很喜欢看小说,喜欢的东西就会有想要模仿的欲望,高中的时候还没有资格可以随时随地的用电脑,所以那个时候就买了很多稿纸来手写。
写过几个短篇练手之后,就有点想写长篇了,一方面是很羡慕那些有自己故事,然后还可以出版的作者们,另外一方面也想陌生人来分享自己编出来的故事。但是十几年过去了,到现在我也没有一个像样的长篇。
有的是开了个头就放那了,有的是写着写着又想到了新的剧情和环节,然后写完发现,两个故事情节的人设有点对应不上,索性就放在那了,再加上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就一直搁浅了。
总结我多次搁浅的原因,可以给你一些建议。首先你开始一个故事之前,一定要有一个大纲和人设的介绍,这个很重要,要不就会像我这个是的,写写就跑偏了。
再有就是选择一个人气很广的并且适合自己文风的平台发文,这么做的原因有三个,一个是如果写得好,签约了,会多一份收入;第二个是发到平台上,看到有网友支持会增加你写文章的信心;最后就是因为你知道有人在等着你更新,你就会坚持的写文。
其实刚才说的都是辅助的,最主要的就是自己一定要有那个决心,不管工作多忙,家里的事情有多少,就是天下下刀子了,也要坚持每天都写,一旦有一天懈怠了,停下来了,就会有第二天、第三天,最后你的小说永远都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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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柠檬
写小说,要看作者写的小说只什么类型。
小说中,有出版类和不出版类,有传统小说和网络小说的区别。因为不同类型,就会影响作者的写作方式。
目前,我写网络小说,写了两三本书,也有三四百万字。
觉得想要坚持写一本小说,那必须要有足够的前期准备。
写作之前,必须要有一份小说大纲,这份大纲就是小说的思维导图,要明确小说中会出现的人物,故事的主线,人物的主要目的等等。
有了这个大纲,然后就是要确定只要写的人物,这个人物有什么特点,思维逻辑是怎么样,价值观是什么,面对一些困难,她的主要反映是什么。
这些内容,哪怕不写入大纲,作者心里也必须明确。
因为小说,人物是灵魂,如果作者心里没有这份灵魂,这个人物很容易就会写歪,然后剧情容易崩。
网络小说,是需要每天更新连载的,所以必须要每天写作,而这个坚持的过程并不容易。
但是有了前面的大纲,每天写作之前,就必须写一份更为具体的细纲,这个细纲就是细化到每天需要写什么情节。
有了细纲,每天写作的时候,就不会大脑一片空白,同时也会提高写作效率。
长篇小说,几百万字,可能是写一年,而且每天都需要坚持。
这就必须有决心,把自己的作品当做自己的孩子一般看待,每天都需要和它聊聊天,接触一下。如果两天不写,就会变得陌生,都不知道从哪里下笔了。
短篇小说,要求节奏更紧凑,下笔之前,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然后一点点磨砺。
不过,要坚持写下去,我觉得最重要还是作者要相信自己。
如果求名求利,心态很容易浮躁,无法安静下来写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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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alker
结 尾 也 有 艺 术 美
——写 好 文 章 的 结 尾 之 二
【技法指导】
有人说,文章写到最后一句,已经不是你写文章,而是文章写你。是的。俗话说:“编筐编篓,全在收口。”收口好坏,直接决定着筐篓质量的高低。作文也是如此。
写好文章的结尾,除了可以于平平常常之中显其纯真之外,还可以讲求一些艺术之美。
一、联想(或想象)式结尾——结尾采用联想或想象,以求言简而意丰,辞约而旨远的艺术效果。
联想是由一事物想到另一事物的心理过程。想象是一种有目的的、主动的、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它们在写作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结尾时的想象和联想,更是作者心灵深处溅出的一朵富有诗意的浪花,往往蕴涵着深刻的涵义和思想性。例如杨朔先生的荔枝蜜以“这天夜里,我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变成一只小蜜蜂。”结尾。梦境中,作者联想到自己,是心中强烈愿望的表现。他梦见自己变成一只小蜜蜂,他愿意置身于劳动人民的队伍里,给社会贡献“极好的东西”。人生的价值,就在于给人以“极好的东西”,这就是作者运用联想传达给读者的一个不朽的至理。作品结尾虽只有一句话,却蕴涵着丰富的意义和感情,这便是联想和想象的功效。
二、抒情点题式结尾——文末抒发情怀,以情传理,使读者在感情的陶冶中增强信念。这种结尾妙在用文章燃烧起来的炽烈情感点燃读者心中的火焰。例如彭荆风的驿路梨花就是这样结尾的——
我望着这群朝气的哈尼小姑娘和那洁白的梨花,不由得想起了一句诗:“驿路梨花处处开。“
作者引用陆游的诗句,使梨花寓意双关,点明本文的主题:这盛开的梨花,不仅仅是自然界的梨花;还是哈尼族小姑娘的代名词;更是世代相传的雷锋精神的象征。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中以“我”读父亲来信时,在晶莹的泪光中再次浮现了父亲的背影作结,一句“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寄托了儿子对父亲深沉的思念,更激起了读者对善良纯朴、爱子至深的父亲的同情、敬重和赞美,感人至深的亲情也深深打动了读者。
三、创造意境式结尾——通过描写来创设意境,唤起读者的共鸣。
文章贵在把深刻的思想、动人的感情通过生动的画面表现出来,使内情与外物相融合,深意与画面相交织,从而打动读者,感染读者,唤起丰富的联想。在文章中,外物就是客观事物,内情就是作者的思想感情。意境,则是二者融合而成的艺术境界、艺术画面。以《春》为例——
“春天象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象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象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
一组排比,三个比喻,绘出了春天的“新”、“美”、“壮”;虽不着一“爱”字,然而作者对春天的喜爱、赞美之情溢于言表;虽不着眼于具体景物的描绘,而境界全出。“娃娃”、“小姑娘”、“青年”,点明了春天的成长进程;“领着我们向前去”,表达了作者追求美好未来的强烈感情。意和境在作者对春天的描写中协调统一,浑然一体。
芮芮
要写出一部小说,先要制定出大纲,明确出要写出什么类型的,还有人物之间复杂的关系。写一部小说,开头容易,能够坚持写下去就很难了。
男性写的小说长度都比女性写小说的长度长很多,男性更有毅力把小说写下去。在写小说的时候,要保持一个冷静。感觉写不下去的时候,总是会赶紧结个尾,再开始写一部新书。面对催稿的压力,也会很烦躁。在写小说遇到瓶颈的时候,可以出去泡泡步运动一下。不要总是宅在家里,适当的放松一下。用心观察身边的一草一木,说不定突然就会有灵感,知道怎么继续写下去了。当想放弃的时候,可以看看自己粉丝的留言。看到他们对自己的鼓励,就会心里暖暖的,充满动力。人既需要压力,也需要鼓励。小说的内容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经过文字渲染,超出了真实生活。
感到疲惫的时候,躺下去睡一觉。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说不定就会在梦里,就会有灵感,知道怎么继续写下去。人们经常会有一种经历,就是在学生时代,日思夜想的思考一道题怎么解开,睡觉做梦的时候却解开了。相同的原理,可以运用到写作中去。可以出去旅游,在旅途中看到的事情,所思所想都是素材。写小说最怕没有灵感,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小说也怕会烂尾,给出一个精彩的结局,将会是一篇好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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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蜜欧
他斜勾着嘴角,手指轻扣,无声的,她倒下了。她带着无尽的后悔倒下了,当年屠他全家后不争气的爱上他时,她就知道总有这一天的。可是。。可是。。与他在一起时的阳光,都是假的么?他清晨送来的带着露珠的玫瑰是假的么?午时悉心烹出的饭菜是假的么?晚上轻柔的吻,也是假的么?也罢,下辈子,让我们干干净净的开始。眼角落下一滴眼泪,砸在一株嫩草上。。。
醒来,一身华服,斜躺在榻上。
他是王爷,她却成了皇上的宠妃。
今生,我倾尽所有,为你打下这王朝
机关算尽,他成了九五之尊,她成了他的新娘。
今生终于可以相守了吧?
新婚夜那一把匕首刺进心脏的时候,她笑,今生前世,你我注定阴阳两隔。
看他眼角的帝王泪,她为他拂去。笑了,一滴泪,足矣
原贴:可以写一篇穿越小说吗?
geshou
当然可以写啊,只要有这样的爱好,就可以坚持写下去。
写作路上不会是一帆风顺,但是如果有好的构思好的文笔,写出来的作品让读者喜爱,那么,这样的作品就是成功的,而这样的作者,也是受读者喜爱的。
写穿越作品,必须具体被穿越年代的历史知识,而且对人物情节的安排必须有一个结构安排,只有这样,写起来才会有条有理。
总而言之,写出一部好的作品,是需要作者好好构思与坚持的。
原贴:可以写一篇穿越小说吗?
朲の魚ta@
“早听过九公主绝美无比,今日一见,倒真是这样啊!”
“是啊!但月儿自小体弱多病,可惜了这姿色。”
迷迷糊糊中,白慕歌听到了一些奇怪的话,和被硬塞进她脑子里、不属于她的记忆……“月儿!你醒了?”白慕歌想起来了:刚才自己出车祸了,穿越到古代的夏国,月儿?恐怕就是那十四岁就跌下池塘的夏璃月,也是夏国的九公主!
“父王,女儿没事。”她想打发走夏王。
“那就好,既然月儿无事,那父王便执政去了!”夏王松了一口气。
原贴:可以写一篇穿越小说吗?
流年回忆
诚信 那是二00五年初的事情。一天早晨上班不久,一个学生急匆匆闯进我的办公室,情急之中说话有点语无伦次,我让他坐下慢慢说。定一下神,他掏出学生证自我介绍是本校大专部的一名学生,因为本学期学费未交齐,今天不能参加“企业管理”课的考试。监考老师不让他进考场,并说:“除了校长批准,否则欠学费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我明白了,“没有交齐学费的学生,不能参加今年的期末考试”是我决定的,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这几年学生欠费的情况愈演愈烈,其中不少家长反映已将学费给孩子了,但有的学生把钱化在了游戏机、上网等其他方面而造成了欠费。严重的时候全校欠费率达到了30%,以至于影响到了学校的正常运行,在此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才出此“欠费与考试资格挂钩”的下策。 这位学生又补充道:“学校催交学费的通知我已经寄回家了,家里也已经汇出了,估计今天下午就可以到。”听完他的话我想,如果我特批他进考场,消息一传出去,学生都来找我怎么招架得住。 我问他:“你欠多少学费?” “五百块。” 我一看表,已经八点半了,离考试还有半小时。“既然下午就可以到,我就先给你垫上吧。”说完我就递给他五百元,又嘱咐他赶快到财务科去交钱,然后会得到一张证明,凭着证明就可以考试了。学生接过钱千谢万谢,还一定要我记下他的学生证,我说:“不必了!”学生接过钱匆匆地离开了我的办公室直奔财务科而去。 学生走后当天下午没来,第二、第三天也没来,接着学校就放寒假了,直到下学期开学这个学生还是没有来。我就纳闷了:“难道那位学生在欺骗我?”我后悔当初没有仔细看他的学生证,现在连姓名都不知道。我忽然回忆起他进门时自报家门好像是“计算机专业”的。于是到教务处一查,原来当天考“企业管理”的是计算机专业三年级毕业班。我找到了这个班的班主任,向他描绘了学生的相貌,班主任一听好像心里有点底,对我说:“我去了解一下,查到了我会要他当面向您赔礼的。” 第二天,一名学生耷拉着脑袋走进了我的办公室,自我介绍叫“李力”。 “就是他!”我见到他立刻火冒三丈,并劈头盖脸地训斥:“你当初是怎么说的?不是下午钱就到吗?即使钱没到,你也得给我回个话,这是做人最起码的道理——‘诚信’,懂吗‘诚信’!”我特意把“诚信”两个字重复了一遍。“其实家里没寄钱,校长,我欺骗了您。”李力说完话向我深深地了鞠了一躬,眼睛里含着泪花。见他这副模样我的心一下就软了下来。沉默片刻,我们开始心平气和地交谈,谈他的家庭、谈事业、谈未来,谈得最多的是做人。我们谈到了“做事先做人”、“诚信是做人的根本”。自然这个话题我教训他多,李力说到少。他始终低着头,看得出他为自己的行为深深地内疚。从谈话中我也知道李力的家庭经济情况不好,父母为筹他的学费没少下功夫。 这次谈话后不久李力就毕业了,我也退休了。 两年后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 “是校长吗?你还记得我吗?” “……” “我是李力呀!” “李力?”我一时没想起来——“哦!是计算机专业的吧?”我终于想起来了。 电话中李力告诉我,毕业后他换过几次单位,现在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挺好的。当年我们那次关于诚信的谈话成了他人生的一个新起点,他发愤图强,诚信做人,清白挣钱。他告诉我,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他是带着愧疚离开学校的,但是他始终没有忘记这件事。今天他特意带着五百元钱到学校找我,想当面表达歉意。听说我已经退休了,他又千方百计打听到我的电话。他一再向我致歉。 我能感到,这两年来李力一直生活在一个阴影之中,今天他终于走出了阴影。我祝愿他走好今后的人生路。
原贴:写一篇微型小说800字
feifeiom
你要是已经退休了,生活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大把时间,写点东西可延延寿。
你要是事业有成的中青年,事业、家庭双圆满,你可把写小说当成一种个人个人爱好,陶冶情操之用,你可在事业、家庭生活之余,每隔三五天适当抽半小时到一小时的时间,练练笔。
你要是事业不顺利、仍在奋斗中的中青年,家庭不理想、孩子不听话,相信也没时间可写小说了。
你要是刚结婚或结婚几年了,工作、生活都很累人,也是体验为人父母享受天伦之乐兼具体验生活艰辛的时刻,你最好不要写小说,除非你以写作为业,
你要是二十来岁,还没结婚,写小说可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特别是对情书写作的水平很有帮助,工作之余你尽可抽大部分的时间大量地去写。
你要是在校大学生,天之骄子,为了写作梦,你每天半夜躲在被子里写也行的。
你要是还在学校读高中,而且是文科生,多写写也好,你可把它当作课堂作业,每天每堂课都写。你要是理科生,除了作文课、语文课,最好就不要写了。
你要是初中生,建议你一星期抽星期天的半天时间写写小说,其它时间还是去读书吧。
你要是小学生,喜欢写是好事,可提高自己的语言组织水平,每天都抽时间写一页半页就行,就像写日记一样。
你要是在读幼儿园,就不要写了。
望采纳!
原贴:如果我写一篇小说?
Ricky~猫
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小小说■
原贴:写一篇小小说600字
chenjieshily
今天下完雨,出现了彩虹。小兔子把小板凳搬到外面来,坐在上面望着天空。小刺猬经过,问她:“你今天心情好吗?”小兔子说:“我很好,彩虹也很好。”
小羊、小狗、小鸟、小猫经过的时候也问了同样的问题,小兔子也回答了同样的话。第六次,一只刚出生的小老虎经过,他问:“你今天吃饭了吗?”小兔子笑着望着这只可爱的老虎,回答说:“我吃了,彩虹也吃了。你要看彩虹吗?”老虎点点头。小兔子于是把这只刚出生的小老虎抱到自己的腿上。小老虎忘记了,他本来是想吃掉小兔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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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写一篇童话故事150字
neuburger
原贴:可以写一篇穿越小说吗?
清风雅韵
醒来,一身华服,斜躺在榻上。
他是王爷,她却成了皇上的宠妃。
今生,我倾尽所有,为你打下这王朝
机关算尽,他成了九五之尊,她成了他的新娘。
今生终于可以相守了吧?
新婚夜那一把匕首刺进心脏的时候,她笑,今生前世,你我注定阴阳两隔。
看他眼角的帝王泪,她为他拂去。笑了,一滴泪,足矣
原贴:可以写一篇穿越小说吗?
Raphael518
原贴:可以写一篇穿越小说吗?
笨笨小小猪
原贴:可以写一篇穿越小说吗?
老兔子不乖
(一) 你只相信你眼睛看到的?原来我和信任如此不堪一击?一位女子身穿青色的衣服极其美丽像是天上下来的仙子。她看着前面的男子长的极其妖娆。我己经跟你说过了你不要靠近幻儿,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风浔抱着刚掉进湖里的上官幻儿走了。
留洛璃绝望站在那里。洛璃回到屋里收拾东西留下一封信便去找风浔,在桌子。看见他在照顾她。洛璃在心里:我爱你这几年比不上这个跟你相处几个月的上官幻儿。难道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我?风浔看见洛璃背着包袱便问你要离开这里?是,王爷以后再相见。洛璃说完便走出王府。
在路途中遇上黑衣人,便问:你们是谁?我们是王爷派来杀你。呵,就你们,一起上吧。不一会,便都杀完了,自己也受伤了。风浔你为了她居然想杀我,好,从今往后你我相见,我决不留情。说完便走了。
风浔在房间里想洛璃说的话,这时,一个丫鬟拿着一封信说是洛璃姑娘留下来的。看完,便让影去查。风浔,我没有把上官幻儿推尽湖里还有以前我都没有,我和你几年的信任和你认识上官幻儿信任就如此不堪。算了,反正我也走了。你多保重身体。
当天晚上,风浔知道了所有真相。便去上官幻儿房间跟她说了所有真相,便让她明日离开府上。回到自己房间让影调动所有暗卫去找洛璃。风浔嘴里念到璃儿我对不起你,对不起。
十年之后,洛映寒在十年之前创造暗影宫,而她就是暗影宫宫主。暗影宫居说里面都是高手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从不手软。宫主更加厉害杀人速度非常快。洛映寒坐在秋千上呆着,因为,所有人都出去接任务了,副宫主也不知去哪了。过了一两个时辰。一个男人突然在洛映寒后面。玄你来了,你去哪了?玄冥:出去办点事情。他们一直聊直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炎,你怎么浑身是血?洛映寒便问到。宫主,炎是被风王爷伤。竟然敢伤暗影宫的,玄,你把炎带下去帮忙疗伤。那你呢?玄冥问?我去会会那个风王爷。好,你多加小心。嗯
谁?风王爷出声问到。来杀你的人。风浔听了一怔,这个声音像极了当年的洛璃可是像是拒人千里之外、冷漠、还有王者风范。风浔王爷听力果然厉害。说完便出来。风浔惊住了“璃儿,真的是你吗?我找了你十年,你怎么成了暗影宫的人。”抱住洛映寒说到。洛映寒推开风浔说到:请王爷自重,我是来杀你的,我不是洛璃,我是暗影宫的人而且还是暗影宫的宫主,还有我是洛映寒。风浔不敢相信是暗影宫的宫主。不,你就是璃儿。是又如何?那个爱你却软弱无能只会被他人欺负,你一次次的误解她,然而却为了那个上官幻儿去杀她。那个洛璃早就在十年前被你杀死了。现在你面前的是洛映寒,暗影宫宫主。
对不起,我知道你恨我那杀了我。杀了你?我突然不想杀你了。我们做个交易如何?什么交易?风浔问到。洛映寒说道:“我帮你拿到江山,你帮我给暗影宫一席之地,如何?”风浔:好,但是我也有一个条件。洛映寒问道:什么条件?风浔说做我的王妃。洛映寒没有犹豫说好。但是,事成之后我就离开。风浔说好。风浔的脸上展开了笑容他这是十年来唯一笑过。
风王爷,你放心我不会爱上你的。因为在我看来,甜蜜往往是毒药。说完洛映寒便用轻功走了。只留在风浔在那里,轻轻的说到。甜蜜往往是毒药。映寒、洛映寒,笑着说到十年了,我找了你十年,你却恨了我十年。天意弄人啊。我只是想让我弥补当年犯下的错。可你连这一点机会也不愿意给我吗?
(二) 几日后,风浔与洛映寒大婚,而这两个人都不穿喜服,因为他们知道这只是一场交易,不需要穿喜服。洛映寒一袭白衣更胜喜服,风浔也穿了白衣。他们两个人看起更像一对情人。可是像不像情人他俩各自清楚。
你先在需要扮好王妃就可以了,明日在和我去见圣上。风浔说到。好,希望你也能记住你说的话。说完,洛映寒便走了。你还是不肯原谅我,罢了,一起都是我的错。我一定会好好弥补你。说完,风浔也离开了,回到了自己房间想着如何夺皇位。
洛映寒回到自己房间,洛映寒说到:十年了,房间还是原来的房间,格式还是原来的格式。人还是原来的人,可是,心不是以前的心。洛映寒也没闲着,也在帮风浔想着计谋。这样,暗影宫就更强大了。然后,你就离开这个曾经伤心之地。继续过令人闻风丧胆的暗影宫宫主。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透明超人爱冒菜
永无,永无岛
文/绿亦歌
——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1.
2005年的夏天,我在香港科技大学做交换学生。
学校座落在海边的悬崖上,透过图书馆的落地窗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大海,我在那里度过了 许多许多个夜晚。
我学的是历史,来到这里只能读中文,全系只有我一个大陆人。
我住在离学校步行十几分钟的地方,上坡区里别墅林立,下坡区挤满了老旧居民楼,密密麻麻,毫无采光可言。两室一厅的出租屋只有五十平米,一个月房租五千人民币。
我家附近有24小时营业的7-11,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通宵营业的便利店,在我心中,它就代表着香港,永远明亮,永远都在那里。
我喜欢晚上洗过澡,披着半干的头发去7-11买三明治和酸奶,既是晚饭又是宵夜,这样会比在食堂节约很多钱。我一个人坐在街边的路灯下,用二手的mp3听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陈奕迅,不知道杨千嬅,就算在香港也只听周杰伦。
英俊的男孩子们开着上百万的跑车从山顶冲下来,在我眼前呼啸而过,还有穿着超短裙的女孩子们,他们看起来总是很开心,对我而言,他们就是另外一个香港。
很近,又很远,很耀眼,又很无情。
九月的一天,我在图书馆写作业忘记了时间,去便利店的时候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个三明治。我走到路灯下,看到一辆银白色的跑车,在月光下发出非常美丽的光芒。
穿着黑色套头衫的男孩子坐在我平常的座位上,旁边趴了一只百无聊赖的大花猫。
他在和猫咪说话,我听不懂粤语,但是我很喜欢他说话的语调,懒懒散散的,带着无所谓的笑意。
我盯着他和那只猫咪,站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这样很不礼貌,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他说:“你要唔要坐低(你要坐下来吗)?”
我低下头走到他旁边,和他隔着一只猫坐下来,我撕开三明治的塑料包装,想了想,鼓起勇气递一块给他。
他一愣,从我手里拎起三明治,两眼弯弯的笑,指着身边的花猫:“多谢,我可唔可以分滴俾佢?(谢谢,我可以分给它吗)?”
我点点头,他掰下一小块三明治,放在流浪猫的嘴边,它站起身体,犹豫地咬了一口。
他舒展眉头笑起来,手臂随意的搭在椅背上,吃掉了剩下的大半块三明治。我们就这样安静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我闻到了植物的味道,充满生机,大概是才下过雨。
不知道过了多久,跑车的低吼声打破了夜的宁静,几辆招摇的豪车顺着下坡路飙下去,然后又轰轰的倒退,停在了我们面前。
窗户摇下来,带着黑色耳钉的男生问:“乐之,你在这里干吗?”
他没说话,站起来,轻轻拍了拍花猫的头,然后对我笑了笑,走回那辆银色的法拉利旁,车门缓缓向上打开,他弯腰坐进去。
一队跑车扬长而去,他在最前面,山下的世界一片繁华。
我抬起手表,借着路灯读上面的数字,已经过了十二点。
2.
那天以后,我每天晚上去长椅旁,偶尔能见到那只流浪的花猫。夜里十一点,男孩子们勾肩搭背的从篮球场离开,年轻的情侣站在小巴车站边说悄悄话,能听见细虫的鸣叫声。
这是我最喜欢香港的一点,这里的夏天很长很长。
他再一次出现得大摇大摆。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里异常清晰,我才远远的听见,车身已经冲到我面前停下。
他从副驾驶座拎下一大口袋的猫粮,走到我面前。他的个子很高,挡住了大半的光。
我想和他打招呼,又怕他根本不记得我,只好木讷的半张着嘴巴。好在身边的猫咪跳出来,撒娇的叫了一声,然后纵身一跃,窜进他拎着的口袋里,冲着猫罐头一顿乱抓。
我和他被逗得一同笑出声,四目相对的瞬间,我低下头,他扬了扬手,大咧咧在我旁边坐下,装出很失望的样子:“今日冇三明治咩?饿死啦!”
我脸绯红的对他说:“抱歉,我听不懂粤语。”
他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换上普通话:“嘿。”
我松了一口气,指着还在抓着罐头的流浪猫:“它叫什么名字?”
他打开罐头,放在椅子上,在我旁边坐下来,摇头说:“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不能给它取名字。”
我想了想,说:“说不定它偷偷在心底给你取了一个名字,很久以后它会想起你,啊,那个给我买过猫罐头的人。”
他转过头来看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盛下了整座城市的光。
他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说:“那就叫它三明治好了。”
他对我伸出手:“我叫沈乐之。”
“阮鸢。”我说。
“是鸢尾的鸢吗?阮这个姓我也是第一次见。”
“嗯,我从内地过来,我的家乡在很远的北方。”我说。
低下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鞋子,非常干净的白色板鞋,像是刚刚从货架上拿下来,昂贵的奢侈品,我偷偷把自己脚往回缩,藏入黑暗里。
后来的很多年里,每一次认识别的男孩子,我总是习惯性低头去看他的鞋,黑色的、蓝色的、棕色的,篮球鞋、休闲鞋、皮鞋……却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干净的白色。
我们都在红尘中苦苦奔波,除了沈乐之,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云间怎么会惹上尘埃?
下一次遇见沈乐之是在学校里。
在室内泳池的门口,他头发半干,软绵绵的塌着,看起来像个小孩子。
我低下头听歌,和他撞了个满怀,抬起头看见是他,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才知道原来我们是校友。
“小孩。”他叫我。
我和他面对面站在长长的天桥上,楼梯的尽头就是大海,中间是空空荡荡的风,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想哭。
“你在听什么歌?”他问我。
我不敢说话,摘了耳机递给他,他在我面前弯下腰,他太高了,我满脸通红,踮着脚尖,好不容易将耳机塞入他的耳朵。
周杰伦咬字不清的唱:“我顶着大太阳,只想为你撑伞。”
“哈,”他弯起眼睛笑,白色的体恤摆被风吹起来,他说,“小孩。”
我和他并肩走出学校,幸好夜晚没有什么人,我好害怕会遇到他的朋友。
怕他向他们介绍我,怕他不向他们介绍我。
我和他一起拿着猫罐头找三明治,在灌木丛中发现一簇刚刚盛开的花,“是菖蒲”,他对我说。
那天猫咪没有出来,但是我很开心,觉得离他很近。
我们坐在路灯的长椅下,一人一只耳机听歌,看了一会儿月亮,谁也没有说话。
分开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明天见”。
3.
我并不是每天都能遇到沈乐之。
有一次在学校的海边碰到他,下午三四点,阳光很好,我坐在石头堆砌的栏杆旁看海,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看到穿着黑色T恤的沈乐之,海风将他的头发吹起。
他身后站了五六个男生女生,男孩子们高大英俊,女生穿着超短裤,露出又长又直的腿。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好奇的打量我。
我大脑一片空白,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转身跑了很远。
似乎有听到他的朋友们问那是谁,幸好没有能听到他的回答。
有些时候,我希望我和沈乐之的交集只有那一处,便利店外的长椅和路灯,时间停在那里就好了。
让我忘记生活本身,忘记他的豪车、他的别墅、他的身份证、他的英俊和年轻气盛。
他生于斯,长于斯,他说着流利的粤语,吃海鲜和粤菜长大,他所有的朋友都在这里。
对我来说,这是一座必须说再见的城市。
我和别人不一样,我只是一名交换生,我的学生证只有一年的有效期,无论我考试成绩再好,我也拿不到一张这里的毕业证书,我所拥有的时间,每一天都是倒数计时。
晚上的时候,沈乐之在长椅边找到我。
“小孩,白天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他俯下身,挡住路灯的光,“跑什么跑。”
我不好意思的笑:“上课要迟到了。”
“哈,”沈乐之在我身边坐下,“周末有空吗?”
“嗯?”
“玩帆船,他们问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周末的时候你一般做什么?”
“写作业,看书,”我说,“我很无聊的,我连旺角都没有去过,所以从来都分不清它和尖沙嘴。”
“你没有去过旺角?”他睁大眼睛看我,“你没开玩笑吧?
“坚尼地?太平山?跑马地?”
我一个一个摇头。
“你来香港多久了?”
我撒了个谎:“第三年了。”
沈乐之站起身,冲我眨眨眼睛,“走,我带你去旺角。”
“现在?”
半个小时以后,我站在旺角一家旧书店里。顺着窄窄的楼梯上二楼,阁楼里堆满了书,沈乐之站在一本老相册前翻了很久。
离开的时候,我买了一本《唐诗》一本《宋词》,竖立的繁体排版,价格不算便宜,但是我很想要买点什么,当作纪念或者其他。
我给他讲小时候看金庸的事,租书店一毛钱一本,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我最喜欢《白马啸西风》,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江湖恩怨哪有儿女情长来得浪漫。
“我的梦想是开一家书店,乱七八糟放很多书,任君自选,不用和我说话。”
“你好像很不喜欢和人说话。”他将手背在脑后,逆着人群走。
我点点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红灯亮,我和他一起停下来,站在午夜的香港街头,他对我说:“你已经很好了。”
第二天香港下了一场暴雨。
天气预报说有台风来袭,学校停课一天,香港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只有我一个人惴惴不安。
我在路灯下等沈乐之:“我找不到三明治了。”
他挥挥手,让我跟在他的身后。我们在7-11买了一只手电筒,沿着下山的路一直走。夜晚变得很安静,我们压低了声音呼唤三明治,怕惊醒了别人。
“小孩,你会离开香港吗?”他忽然问我。
我装作没有听见:“嗯?”
他耸耸肩:“毕业以后我想去美国,学电影,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的脸隐藏在黑暗里,幸好这样,他才不用看到我难堪的表情。
我问他:“你要拍电影吗?”
他点点头:“就拍香港好了,这里是我的故乡。”
大雨过后的灌木丛,散发着清新的香气。他忽然停下脚步,朝下坡路边的一个观景台走去,“你没有看过太平山的夜景吧?可以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
我摇摇头。
沈乐之回过头看我,他笑起来,说:“那你不用去看了,这里比较美。”
我的手放上他的手心,那是我第一次碰触到他,他的掌心微热,轻而易举的将我拉了上去。
沈乐之,你一定看过无数壮阔的风景吧?而我啊,我所见过的所有美丽,都不如在你身边,那些细碎的、平凡的夜晚来得动人。
让人想要铭记一生的,不是脚下的万家灯火,而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一阵风吹过,我们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我蹲下身,它一头栽入我的怀中。
我的宿舍禁止养宠物,沈乐之的家里人对猫毛过敏,我抱着三明治发愁,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台风,我担心三明治多过于自己。
沈乐之拿出手机打电话,跟那边的人说:“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没过多久,一辆越野车大剌剌从山下冲上来,停在我们面前。一个穿白色牛仔短裤的女孩从车上跳下来,她的皮肤晒成迷人的小麦色,她皱着眉头说:“沈乐之,你知不知道你很烦人。”
在看到她的一瞬间,沈乐之的眼睛亮起来,他说:“宋明朗,给你讲过多少次,慢一点开车。”
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子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接过我怀中的三明治。
我记得那个夜晚,没有月亮,没有星星,也没有风,站在天台的顶端,可以看见整座港岛。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三明治。
4.
台风过境的时候,三明治在宋明朗家的窗户跌下去,前脚被摔成了骨折。宋明朗连夜带它去看医生,做完检查以后,才发现它的眼睛似乎受过伤,有一只看不见光。
宋明朗想要收养它。
我内疚得要命,我竟然从来没有发现三明治眼睛受伤的事,我从来没有想过它为什么会流浪,说不定是被之前的主人抛弃,又或者它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沈乐之安慰我说:“你想见它的时候,我带你去明朗家就是了,你不要难过。”
其实这样比较好,我在心底对自己说,我迟早有一天是要离开的,而它总有一天是要老去的。
有人替我照顾它,给它一个家,让它在看不见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但是我再也没有去看过三明治,没有说再见,它在我记忆里就不会老去。
没有了三明治,我原以为我和沈乐之失去了相见的理由,可是在第二天,我顶着半干的头发气喘吁吁的跑到便利店门口时,看到穿着黑色卫衣的男孩扬了扬手上的袋子,挑起眉头对我笑:“下次再迟到的话,可就没你的份了。”
我们坐在一起,他教我玩ps3,最老土的超级玛丽,可以跳上云端。他喜欢陈奕迅,教我唱《不如不见》,“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我只会唱这一句,因为它听起来和国语很像。
香港的冬天来得很晚,但是气势汹汹。
学校在海边,每天都是大雾弥漫,衣服和毛巾总也晾不干,我和室友想要买一架烘干机,在超市看过价格以后又放弃。
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膝盖受不了,在夜里疼得厉害。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搬凳子在窗边数星星,数着数着才意识到,等冬天结束的时候,我就该离开了。
回到我的故乡,那里什么都好,只是没有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沈乐之带我去吃桥底大闸蟹,两千块钱一盘,我却连怎么吃都不会,尴尬的低下头,手上的钳子一用力,蟹肉被夹得粉碎。
沈乐之摇头:“女孩子只用负责吃就好啦。”
他帮我把蟹腿一只一只剥好,就着温热的梅子酒,从嗓子一路呛到鼻子。
吃完了螃蟹,我开始肚子痛,额头上冒冷汗,一步路都走不了。站起身的时候,回过头看,凳子上红了一大片。
沈乐之脱下外套,蹲下身把它系在我的腰间,然后站起来,拍了拍我的头,说:“小孩。”
我才知道,螃蟹性寒,生理期是不能吃的。
沈乐之去便利店给我买止痛药,他皱着眉头认真的读上面的注意事项。我浑身冰凉,吃过药以后有一点困,沈乐之小声开口对我说:“你跟我回家吧。”
那是我唯一一次去到沈乐之家。矗立在上坡区的别墅,车库里摆不下的百万豪车就随便扔在路边,管家和保安彻夜不眠,毕恭毕敬的站在道路两旁叫他少爷。
我是个蹩脚的灰姑娘,低着头不敢说话。
沈乐之的父母不在家,他让我睡他的房间,他想得这样周全。自从来了香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间,他的一间卧室能抵过我租的整个屋子,他在床头点上一支香薰蜡烛,拍了拍我的头,说:“晚安。”
我关上灯,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生怕弄脏了他的床。
他和我仅仅一墙之隔,我伸出手,在黑暗中触摸到那道墙,很厚很厚,地上的暖气也不能让它温热起来。
我一夜未眠,枕头太软,蜡烛的味道太好闻,衣架上甚至还挂着他的外套,我怎么可能入睡,我明明已经身在梦中。
我侧过头,看着海上的日出一点一点升起来。我偷偷起身,洗了沈乐之的外套,翻到背面的时候,看到上面的商标,我盯着那串英文看了很久,苦笑出来。
沈乐之将早饭端到我的房间门口,看到我已经收拾整齐,愣了一下:“你应该多睡一会儿的。”
我笑了笑,把衣服递给他。他也露出一个苦笑:“你不必自己洗的。”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
那天以后,我们一起约饭,沈乐之总带我去吃一些暖和的食物。
我们去24小时营业的一兰拉面,一个人一方小隔间,凌晨三点,客人很少,能听见店员用水洗盘子的声音,我会连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
香港真奇怪,我一边在深夜喝着海鲜粥一边想,遍地都是有钱人,开着跑车吃路边摊。
遇见沈乐之以前,我和香港互不相干,它走它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是沈乐之让 我一点一点爱上他。爱它的冷漠,爱它的璀璨,爱它的倔强,爱它夜夜美丽的维多利亚港,对着大海发出一声叹息。
5.
冬天很快就结束了,岛屿没有春秋。
我和沈乐之难得在白天撞见,他从市区给我买来牛奶布丁,我穿着拖鞋跑下楼找他,他冲我招招手:“你来。”
我跟着他绕过邻居家晾在外面的衣架,拐了一个弯,他停下来。
我站在一个窄窄的下坡路的尽头,小道蜿蜒着去往天光很远的地方。两旁是不高的三层楼房,已经上了年代,墙壁斑驳。
可就在一堵墙的顶上,有一大簇我从未见过的花,鲜艳而热烈的开放。
我扬起头问: “这是什么?”
“三角梅。”他说。
“真美啊,”我呆呆的望着墙顶的三角梅,灿烂的颜色,在阳光下放肆的张扬着,那是我不曾拥有的青春,“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美丽的花。”
这是只属于炎热的南方才有的花。
于是我给沈乐之说起我的家乡:“在很北的地方,一年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冬天,暖气会供应到四月份。十月以后就不敢出门了,外面大雪纷飞,看久了让人寂寥。天黑得早,四点过就放学,店铺也打烊得走,晚上七点过走在街上空空荡荡的。女孩子们也不爱打扮,城市很小,连咖啡厅都没有几家,我们那里总是吃面食,河粉是来了南方才第一次见。”
“真是截然不同的地方啊。”
“是啊,”我揉了揉鼻子说,“好在很安静,像是可以一个人住一辈子。”
“那就这么决定了。”他忽然说。
“什么?”
“冬天的时候,去你的故乡看雪啊。”他理所当然地说。
我被吓了一跳,连连摇头:“差瑞士和芬兰很远,你住不习惯,也吃不习惯。”
他没说话,笑吟吟的看着我,我和他四目相对。
沉默片刻以后,我终于笑起来:“那就一言为定了。我带你去滑雪,还可以在结冰的湖面上放烟花,又冷又明亮。”
再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期末考试,我和沈乐之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一直到最后一门课结束,我回到卧室里,室友问我,要不要帮忙收拾行李?
我指着自己窄得转不开身的房间,“没什么东西。”
床头放了两本书,《唐诗》和《宋词》,还有一张陈奕迅的CD,是沈乐之送的。
我给他发短信:“我想吃车仔面。”
沈乐之开车载我去吃面,我们一人拿一张菜单,用铅笔在上面勾画,面的种类、粗细、软硬、配菜和汤底,都要自己来选。
等面的时候,我对沈乐之说:“今天我请客。”
他无所谓的点点头。
“还有一件事,我学会唱《不如不见》。”
沈乐之百无聊赖的转着铅笔,“这首歌其实还有国语版本,叫好久不见。”
我想了想:“我觉得还是《不如不见》比较好。”
“为什么?”
“歌里不是唱了吗,因为无论如何都回不到相爱的时光了,经年不见的岁月,让彼此早已改变。”
沈乐之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只说:“说不定有天你会懂。”
面条端上来,我吃得很慢,把汤底都喝得干干净净。
那天有很好的月亮,他笑着对我挥挥手:“明天见。”
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我想要把一切都告诉他,想为了我那颗卑微的心向他道歉, 向他鞠躬,告诉他对不起,我撒了谎,告诉他,我要离开了,然后看着他的眼睛问他,沈乐之,你会不会想念我。
我微微张嘴:“我……”
对面跑车的车灯亮起,闪闪发光的明黄色,车门打开,沈乐之侧过头:“嗯?什么?”
我摇摇头,微笑着向他说“明天见”。
他换了一辆又一辆的车,对他而言像是玩具一样的东西,我可能一辈子都够不到。
我又怎能妄想,得以在他的生命中驻步。
6.
要告别一座城市其实很简单,交通这样便利,有直达机场的大巴,五十四块钱的车票,没有比一碗车仔面贵上多少。把电话卡和八达通都注销掉,会退还你当初的押金。
我只有一个30寸的行李箱,里面塞满了我一年来的衣服、电脑、日用品,便利店的发票。然后穿过一个又一个的隧道,偶尔能从窗外看见大海,偶尔是连绵的山,汽车一路向前,街头的每个人都行色匆匆。
我离开的那天,香港落下一场大雨,夏天结束了。
九月开学,我升入大学四年级,我迅速的跌入毕业这个巨大的漩涡,在港岛的日日夜夜,像是一个久远的梦。
我参加考研,没日没夜的复习,只想考入广东。
周围的朋友都劝我在本地找份清闲的工作,“反正历史学来也没用。”
我觉得她们不会明白,当你见过更广阔的世界的时候,你就没有办法再心安理得的说服自己将就。
考研成绩出来的那天,我爸爸在办公桌前突然晕倒,送到医院抢救说是脑溢血,好在还算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大概需要在病床上躺很长一段时间。
我和我妈两个人绝望地坐在床边,医院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大门和走廊永远吵吵闹闹,人流如织,但是你走进病房,又会觉得它静得荒芜。
我查到自己的笔试成绩,全专业第一。我一个人呆坐在房间里,心底沉甸甸的,没有丝毫的欢喜,音量里一首一首的放着陈奕迅。我想和谁说说话,随便说点什么,说香港的雨下起来没完没了,说超市的水果又贵又小,说我们去西贡的岛上晒太阳吧,说考试结束以后一起去看海吧。
可是没有人。
那时候我已经换回了内地的手机号,和沈乐之彻底失去联系。其实要找一个人很简单,我翻墙去他的推特上看他的更新,不太多,最近的一张是学校下着雨的露天游泳馆。
我趴在桌子上,在深夜哭得不能自已。
沈乐之,沈乐之,沈乐之。
我放弃了复试,决定留在本地,去大学做图书管理员。工作内容轻松,每天按时上下班,有足够的精力去照顾父亲。上班的时候还可以读书,福利待遇也好,亲戚都说,说不定研究生毕业都撞不到这样的活。
我应该感到庆幸,不是吗?
很偶尔我会偷偷上一次推特,去看一看沈乐之,他果然如当初所说,去了美国读研究生,学电影,还在合照里看到了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然后他的更新越来越少,终于没有。
但是我知道,他的人生会一直精彩。
后来有一个夏天,陈奕迅来邻近的省会城市开演唱会,办公室的同事抢到两张票,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我笑着拒绝,“我很少听他的歌。”
那天是父亲复诊的日子,晚上的时候,我在医院门口吃宵夜,打开朋友圈,被陈奕迅的演唱会刷了满屏。我认真的在每条状态下点赞,但是没有打开任何一张图片或者视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离开香港的那一天。
从我的学校坐大巴去香港机场,在路途结束的时候,会经过一座跨海大桥。我一直记得它的样子,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像眼泪,又像是他的笑容。
我梦到了我的男孩,梦到许多个深夜,他带我去吃地道的汤粉,加咖喱鱼丸。喝港式奶茶,配刚出炉的鸡蛋仔,还有放了黄油的菠萝包,一口咬下去,脆皮掉了一地。
他在梦里对我伸出手,说:“既然来了香港,就别走啦。”
万幸的是父亲恢复得很好,两年以后已经能靠着轮椅行路,他变得很轻很轻,母亲退了休,两个人每天坐在窗边看书,聊天,真羡慕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有天父亲把我叫到身边,听说最近沿海很多公司来这里招人,你去吧。
我趴在他的膝盖旁,他说,人生是你自己的,继续看你这样蹉跎生命,我会愧疚至死。
我的家乡在偏远的北方,我在这里度过了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所有人都以为,连我自己都曾经以为,我会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
朋友说,“脑子被门夹了?深圳房价多少钱一平你知道吗?”
那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五点不到,夜幕已经落下。我说:“你知道吗?在炎热的南方,有一种叫三角梅的花,那是我见过最美的花。”
来年四月,三角梅开的时节,我收到一家公司的消息,在福田口岸,出境就是香港。
面试的时候,对方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认真的回答,存很多的钱,开一家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女孩子不应该都想开书店吗?”
“我以前也想要开一家书店。”
“为什么改变了心意?”
我笑着回答,“因为便利店比较赚钱。”
我莫名其妙被录用,去到深圳,常常夜里十点过才下班,随便在便利店买点关东煮,一个人的生活,不好也不坏。
以前在香港的室友给我发消息,让我去香港找她玩,我迟迟没有回复。
有次和同事逛街,经过Jo Malone,几个女孩子在试香水,我不知所措的停下来。
好几年前,我在沈乐之的房间,他为我点的那一只香薰蜡烛的味道,原来它叫英国梨和小苍兰。
我终于找到它,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每个周末,我都会去海边走啊走,不停走,远远的望着香港,看到它一直在那里,就很开心,但是我知道,再靠近一点的话,就会变成不开心。
曾有过沈乐之的香港,没有了沈乐之的香港。
7.
三角梅开的时候,香港上映了一部电影。导演是个新人,据说家里背景了得,所有的大牌明星都自发给他做宣传,很多人愤愤不平,说你们这些天之骄子。
电影叫永无岛。讲一个女孩跟着父母从大陆偷渡去香港,在那里认识了离家出走的小少爷,他教她学粤语,骑摩托载她在中环飞驰,后来香港回归,女孩一家回到内地,十六年后再回香港,只找到小少爷曾经为她留下的一把钥匙。
电影里,女主角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男主角说:“你已经很好了。”
我在满座的电影院里,泪如雨下。
我想起我二十岁的夏天,一个看起来永远不会结束的季节,我和他并肩走在旺角的午夜里,我同他讲起我小时候的回忆,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
啊,那个和我一起看过月亮的男孩子。
电影院的灯亮起来,我在朦胧的泪光中,再一次看到他的名字。
很多年前,我给他说,还是《不如不见》的好。
他回答说,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懂。
我记得那时候沈乐之偶尔会抽烟,我不喜欢别人抽烟,但是很喜欢看他抽烟。我喜欢他身上一切的味道。
“真好闻。”我说。
“这是薄荷味的烟,”他笑着说,“你要不要试试看?”
他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凑到我的眼前,若隐若现的光亮中,我看见了他的眼睛。
他凝视着我。
我吸了一口,果然满肺的薄荷味,我弯下腰大声咳嗽,满脸通红,被呛得流下眼泪。
他哈哈大笑起来,揉了揉我的长发。
往后分开的许多年里,很想很想他的时候,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时候,我都会抽一支烟,在缭绕的烟雾里,才能再一次回到那个夏天,再一次看到我的少年。
他站在那片若无若无的烟雾里,看着我的眼睛,微笑着说,小孩。
沈乐之,你知道吗,其实我也想要做一个小孩。小孩多好,很容易快乐,很容易相信,也很容易忘记一个人。
小孩才说永远。
8.
我辞掉了工作,剪掉长了发,回到故乡,用攒下来的钱开了一家便利店,叫“三明治”,24小时营业。
到了四月,北方的暖气还没来得及关,有天夜里,我一个人在便利店里清点货物,有一只流浪的猫咪,站在门口,看着我手中的三明治,一声一声的嘤叫。
电脑里陈奕迅唱,“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会再聊天。”
我怔怔的看着那只猫咪,泪如雨下。
许多年前,我去到香港的第一天,室友问我,你啊,一个学历史的,来香港干什么呢?
我认真的回答,“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那一年我20岁,脸上有青春痘,天生皮肤黑,脸上有点婴儿肥,偶尔会跑步,但是吃得也多,所以总是瘦不下来。
香港明明很小,但是对我来说却很大,我不敢独自去市中心,那里人山人海,每个人都形色匆忙,女孩子们手上拎着我分不清品牌、永远也买不起的包包。
那里有看得见大海的港口,山路曲折,跑车的发动机惊扰了夜的宁静,从我住的房间走下去,会路过一面开着三角梅的围墙,还有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那里的夏天很长,像是永远不会结束。
我曾经在那里,遇见过沈乐之。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零度
答应我,把它看完
洛朗是个性子清静的人,可书童偏偏是个爱看热闹的孩子。十五这天临安城里有庙会,洛朗拗不过那孩子,只得对府上道是自己想去看看,带着那孩子出了门。
街上一改平日江南流水般的安静,四处挂着五彩的花灯,熙熙攘攘的商贩和人群,好不热闹。洛朗正对喧闹的环境皱起了眉头,却发现那孩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洛朗正在桥上出神,忽然被小贩的高声惊醒:“ 看姑娘穿的这般华贵,难道连两文钱也拿不出吗?”
原来那女子看上了这摊位上的面具,取了一个戴上后才发现没带银子出来。本想取下换他作罢,可被小贩这么一喊,众人都看了过来,嘲笑的眼神一道道落在了她身上。她戴着面具,洛朗瞧不见她的表情,只瞧见了她通红的耳根。那女子穿着一件浅蓝镶紫蔷薇长裙,外衬着一件月牙白色锦织琵琶襟大褂,腰间轻束一条淡粉钻坠流苏腰带。锦衣华服的样子,一看就大户人家的小姐,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她一时气恼,褪下手腕上的镯子道:“这可是最好的墨玉,换你一个摊子都够了。
“你说是最好就是最好的了?”那小贩眼疾手快地收起镯子,还不忘揶揄一句。
“哪有让大小姐自己带荷包的。”洛朗挤出人群道,“是我贪玩走开了,真对不住小姐。”随即扔了一锭银子给那小贩,“把小姐的镯子还来。”
小贩极不情愿地拿出镯子还给了小姐。她接过镯子攥着,随着洛朗走出了人群才轻声道:“多谢公子,请问公子名性,改日必当奉上谢礼。”
“区区小事罢了,小姐客气了。”洛朗爽朗一笑,杏状的眼睛微微一闪。他本就生的好看,这日穿着的是墨色的缎子衣袍,一副翩翩贵公子的样貌。
此时临面突然跑来了那名小书童,他全然没有注意到女子的存在,一把拉住洛朗大声道:“公子,我可找到你了。”
那女子见着微微有些尴尬,柔声一道一句告辞,转身就要离开。洛朗忙甩开了书童:“姑娘......”洛朗伸手想要拉住她却只扯下了她腰间的一枚半圆形玉佩,再抬头便只能看着她投入茫茫人海中了。
洛朗借着满街的灯火仔细端详那枚玉佩,通透明亮,是上好的翡翠,上面刻着一个字,“东”。
青辉之下的这场相遇叫洛朗怎么也不能忘怀,原来动心就是这般滋味。无需有人点燃引子,那簇绚烂的焰火就兀自绽放在他们之间。洛朗不愿留在府里,父母总是催着他的婚事。他看着恢复了宁静的街道,失神望着面具摊位的位置,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那场相遇,虚幻的恍如梦境。
“哎哟。”洛朗迎面撞上了因为面容俊美的男子,那人穿这个米白色的锦缎,袖口是镂空木槿花的镶边,白嫩的脸上微微有些红晕,眨了眨眼睛竟有些流盼生光的感觉,而他却用完全不同于脸上羞涩表情的不满语调,高声说了一句:“你怎么回事啊!”
“不好意思。”洛朗一愣,立刻歉意到。
“不好意思就算了吗。”他不依不饶,一副赖上了洛朗的模样。
“那公子的意思......是洛朗只得好声问道。
“ 请我喝一杯吧。”那人对着一边的酒楼努了努嘴,径直走了进去。
洛朗原本对这个路上窜出来蹭吃蹭喝的人没什么好感,可是和他一聊倒觉得对方是个很有见识的人,十分投缘,一下子称兄道弟就要去结拜。
那人说自己叫刘离。
琉璃?洛朗笑了起来,他长得本就俊俏,还叫了这样女气的名字。
洛朗得知刘离是初到临安城,便邀他住到了洛府上。
几日后洛府忽然装扮的喜庆起来,洛朗问过母亲,母亲却道:“为你迎亲啊。”
“我什么时候说要去娶亲了。”洛朗一下急了起来。
“你不总说别烦你吗?那我自然去替你操办了。”洛夫人一副十分有理的样子。
东方家是玉器世家,东方大小姐的样貌品相也都是极好的。”洛老爷说着走了过来,语气有些严厉。
“我不娶......”洛朗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只是下意识的握住手中的那枚半圆玉佩,仅凭这这样一块玉佩,他要怎样才能找到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姑娘?
洛老爷察觉到洛朗的动作,走过去夺过他手中的玉佩,突然笑了,洛朗不解的问:“您笑什么?”
洛老爷高兴的说:“这个玉佩上的东字是东方家的东西,你是怎么得来的”
洛朗笑意满满的对刘离说他要娶亲了。
琉璃震惊地问:“你竞会同意父母安排的婚事。”
“不,我是真的喜欢她。”
新婚那日洛府喜气洋洋,洛朗被宾客灌了许多酒,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却见刘离一个人在廊上喝酒。便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喝闷酒。”
“我得好好想一想。” “想什么。” “我,其实我是女儿身。我的名字确实是琉璃。”
洛朗的酒一下醒了,过了一会,他定神一笑:“难怪你长得那么美。” 随即头也不回的进了新房,看到风冠霞帔的新娘之时,他全然忘了刚才的小插曲。他喜欢的女子,也是父母为他安排的妻室,这般巧合,莫不是天意,他要怎么还会去中意其他女子?
洛浪掀开喜帕,柔声道:“你的名字,是琥珀?”
“嗯。”新娘赧然一笑。
“琥珀琥珀,果真是好名字。”洛朗笑了一下,把那枚半月形的玉佩递给了琥珀,“还给你。”
“什么?”琥珀有些错愕。
“那是你不愿留下名性,我情急之下便扯了你的玉佩,想做个相认的凭证,你不会怪我吧?”
琥珀这才看清楚那枚玉佩,笑着拿出腰间挂着的另一枚半月形玉佩,上面是一个“方”字,“这是父亲给我的,他说来日要将这枚“方”赠与我的夫君,合在一起就是圆月,团团圆圆。琥珀的脸柔白细腻,脸颊上的浅浅梨涡更是添了几分温情,烛光之下琥珀说话的样子让洛朗一下子沉醉了。
洛家少爷极为宠爱新少奶奶,这东方琥珀确实如洛老爷说的一般:面容姣好,性格温柔,对下人也是和颜悦色,却单单有一点—对琉璃没有好脸色。
洛朗想着女子吃醋本就是正常的事,琥珀这般对琉璃反倒说明琥珀在意自己,于是由着琥珀,从不责怪。
琥珀总是说:“官人喜欢琉璃妹妹吗?若是喜欢,我是不介意给她个名分的。”
洛朗只是皱皱眉头:“说什么呢,能娶到你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分。”
洛朗不是不明白琉璃对他的情意,琉璃固然是让他欢喜的女子,可是他早早遇见了琥珀,从此眼里再也容不下别人了。而琉璃呆在洛府也成了尴尬的存在。
待到一次琥珀与琉璃同在院子里喝茶,罩在这浮世花园上轻纱琥珀才被一把掀开了。
新婚那夜琥珀初听了洛朗的话还以为他是喝醉了胡言乱语,看到那枚玉佩才渐渐明白了几分。原来洛朗要娶的,不仅是东方家大小姐这个身份,更是玉佩的主人—东方琉璃这个人。可他却不知她长什么样,唤什么名字。
在世人眼中,东方家确实只有一位小姐。
琥珀本是琉璃的姐姐,是东方家真正的大小姐,可惜他的母亲多年前伤了容貌,被东方老爷厌弃了,只一个人带着琥珀住进了西苑的阁楼里,久而久之,全家人都以忘了那位毁容的姨太太和庶出的小姐,只道东方家的大小姐就是她妹妹东方琉璃。
琥珀屏退了下人,终于得了个四下无人的机会,这才一脸讥笑的对琉璃道:“妹妹这样的千金之躯,怎么舍得在洛家扮一个流浪的旅人呢?”
琉璃毫不理会,只顾问自己想要知道的问题:“你一直住在西苑,何时认识的洛朗?”
“你管的着吗?”琥珀悠悠地饮下一口茶,她穿着湘红绣大朵金丝牡丹的绸缎长裙,发髻上插着掐丝飞凤珠钗,手腕上的羊脂白玉在阳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雍容华贵琥珀,俨然一副少奶奶的模样。
琉璃若有所失的在临安城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日面具摊的位置,依旧是空空荡荡的,像她的心一样。琉璃走进了那日初与洛朗喝酒的酒楼,叫了两壶酒。
刚小酌了两杯,就忽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正是洛朗
“怎么一个人在喝酒?”洛朗说着便坐了下来。
琉璃借着酒劲儿道:“说说你和琥珀的故事吧。”
洛朗轻轻一笑,将十五庙会那日的相遇娓娓道来,却未发现琉璃的脸色正在一点一点变得苍白。
自己才是这枚玉佩的主人,那日在庙会上对这位出手相助的翩翩少年动了真心,才抛开东方家大小姐的身份,男扮女装回头去接近他,殊不知洛朗已有了心上人。琉璃本以为洛朗与琥珀真心相爱,也就认了命,只想留在他身边默默祝福。
却怎么也想不到,到头来竟是这样的阴差阳错。
洛朗说完了,仰头喝了一大口酒,缓缓说道:“其实琉璃,若没有琥珀,我定会喜欢你的。”
原来琉璃受不了拘束,早些年便离开了东方家一个人闯荡江湖,逢年过节才回家看一看,这年春节刚过,洛家便催着东方家办喜事,两家早已下聘书,东方老爷便也不好推辞,可他们那宝贝女儿不到明年春节是回不来了,思前想后,只有让西苑阁楼那位真正的东方小姐代为出嫁了。反正聘书上写的本来就是东方家的长女,有没有指定名性。
东方琥珀就这样嫁到了洛府,当清楚了洛朗与琉璃的初识,就顺理成章的演起了玉佩主人的角色。
“你又没有见过她,就知道自己喜欢她,就怎么知道她一定是玉佩的主人吗?”琉璃本还想说,你怎么知道东方家就只有一位小姐,可话到嘴边还是生生地咽了下去。
因为洛朗道:“我自然知道。”
他对心里的爱意,这样的自信。
琉璃还是有这一个大家小姐的骄傲的,她不要可怜巴巴地去告诉洛朗自己才是玉佩的主人,自己才是他应该喜欢的人。这样去求他的一丝怜悯,琉璃做不到。
琥珀洛朗和琉璃一起喝酒回来,自是不悦,蹙眉道:“妹妹一个女孩子,这样出去喝酒像什么样子。”
“我又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喝个酒也没什么吧。”琉璃望着琥珀,眼神让琥珀不寒而栗。
趁着洛朗吩咐下人准备些汤点的间隙,琉璃压低声音与怒气对琥珀说:“你明知道那枚玉佩是我的。”
“知道又如何?”琥珀勾嘴一笑,旋即“唉呦”一声,洛朗回过头来,琥珀一脸委屈,“我只不过是说妹妹一句,妹妹何必动气推我?”
洛朗看也不看琉璃诧异的表情,只顾关切地问琥珀:“伤着哪里了没有?”
琥珀眼泪汪汪:“琉璃妹妹若不喜欢府里的规规矩矩,官人你强留她也没有用,反倒惹她不欢喜,也坏了洛府的规矩。”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琥珀加重了语气,好让琉璃明白,把那件事说破了,东方府和洛府的名声都毁了。她继而道:“爹娘本就不喜欢她留在这儿。”
“爹娘那里多亏你劝着。”洛朗柔声道,丝毫不介琥珀这样摆明了说要琉璃走,在琥珀面前,他好像总是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理智。
琉璃明白,她回不去了,东方府的大小姐成了东方琥珀,她已经嫁到洛府做了的少奶奶。
东方琥珀当了十多年的隐形人,如今换她东方琉璃成了不该存在的人。
琉璃咬咬牙想要离开,离开烟雨朦胧的江南,再也不记得叫做洛朗的少年,再也不记得十五那日璀璨的相遇。
可后来琥珀笑着对琉璃说:“我那日是说笑的,妹妹可不要介意,妹妹若走了,洛朗自然是不欢喜的,我也无聊,是不是?”
“洛朗心里只有姐姐,哪来的不欢喜呢?”琉璃惨惨一笑,眼神却冷厉地让琥珀心里一颠。
琥珀定了定心神道:“我和妹妹打个赌如何,既然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你,你愿不愿意和我打个赌,赌你就日日夜夜在他身边,看他会不会弃了我重新爱上你。”
琉璃听了有些悲凉,是啊,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自己,可是自己在他身边这么久,他却一点也没有动心。
琉璃是争强好胜的性子,随即没好气地道:“赌就赌。” 她没有注意到琥珀嘴角扬起的笑意。
琉璃不知道,这一赌,就堵上了她的全部。
事实是,除了赌气,有时候琉璃一个人出来喝酒,喝着喝着就会想起洛朗的脸,她早已习惯有他的生活,早已离不开他。
没有人知道洛朗爱的究竟是东方家大小姐的这个身份,是玉佩主人这个美好的回忆,还是琥珀这个人。可无论是哪个,都不是东方琉璃这个活生生的人,这一个人日日在他身边的人。
那日琥珀坐在院子里,见着琉璃进来,便抬起手,摇晃着手那枚半月形的玉佩,让阳光在上面闪烁出明媚的光彩。然后对琉璃道:“你的东西,要看看吗?”
琉璃毫无防备地走过去,正要从琥珀手中接过那枚原本属于自己的玉佩,洛朗突然走了过来,琥珀的手指一松,玉佩“啪啦”一声掉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琥珀一下子站起来,气恼道。
“怎么了。”洛朗见状急急走了过来,看见地上碎裂的翡翠变了脸色。
“琉璃妹妹说想看一下我的玉佩。”琥珀恼声道,随即变了语气对洛朗嗔怪道,“都怪你,要不是你突然进来,吓着妹妹,她也不会失手。罢了,碎了就碎了吧。”
“怎么就碎了呢......”洛朗显然十分在意这枚玉佩。
琥珀道:“我都在你面前了,还有它做什么。”琉璃分明瞧见了琥珀嘴角胜利者的笑意,她转身拂袖而去,过了一会儿洛朗也走了出来,瞧见琉璃一个人在廊上出神,过去问了一句:“你当真是不小心?”
“难道我还是故意?”琉璃也是一副气恼的样子。
“琉璃,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好妹妹,我希望你也能明白,我是真心喜欢琥珀的。”
“你与我说这些做什么,难道我想嫁于你不成?”琉璃没好气地转过头去。
“琉璃,你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我替你做个主l找个好人家嫁了吧。”洛朗叹了一口气。
“不劳哥哥费心。”琉璃转身愤然离去。
曾经,她不喜欢东方府上的那些规规矩矩,更不想依着父母的意思,嫁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而今在看,也许上天的一个玩笑吧。
后悔吗?琉璃无数次问自己,如若时光重回那个冷月青辉的夜晚,如果自己在摘下面具,自己告知他名性,他们便会幸福美满。
可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就算自己没有这么做,洛朗依旧是幸福美满的。
“你是故意的。”琉璃找到琥珀。
“当然。”琥珀一笑,在心里冷冷讽刺着琉璃单纯无知,真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家小姐。
“为什么?”琉璃问。
“你看他多紧张那枚玉佩是不是,说明他就是喜欢那枚玉佩的主人嘛,我只不过是想快点看见赌注的结果罢了,这样不是更有意思吗?”
琥珀嫣然一笑,她确实生的漂亮,和这个绚烂的马瑙耳坠,笑起来一副倾国倾城的妩媚模样。
东方琥珀很快有了身孕,琉璃心里自是苦涩不可言,对琥珀的讥讽也不再回嘴,因为琥珀说,我怀着的可是洛朗的孩子,你若是让我生气,伤着孩子,对得起洛朗吗?然后便顺理成章的使唤起琉璃来。
琉璃记得那是一个秋日,那年秋天的风特别大,院子里的银杏叶子落了一地。东方琉璃和洛朗的缘分,就在这一日尽数化为烟雾了。
琉璃帮着厨房的小丫头,把刚炖好的燕窝给琥珀送去,琥珀一反常态地笑着迎接她,然后拉过琉璃的手臂,附在她耳边道:“怎么样,羡慕我吧?”
琉璃听了不悦,杨手甩开了琥珀,然而琥珀居然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洛朗进来只看到眼前的情景,“你做什么?”他厉声问责,扶起了琥珀, 而地上的斑斑血迹早已道明了这一切无可挽回。
琥珀的孩子没了,刚一醒,她便大哭起来,怎么也劝不住。好不容易静了下来,洛朗问她是怎么一回事。
琥珀带着哭腔说:“我见妹妹拿了燕窝过来,好心好意想送妹妹些花茶做回礼。妹妹确实我假惺惺。几句不和,就动手打我。”说的一板一眼栩栩如生,让琉璃百口莫辩。
“洛朗,你这般相信他是不是太有失公允了?你可知道东方家......”琉璃急急道,可洛朗并没有给琉璃说出那句话的机会, 那句她想说了许久的话。
你可知东方家不止有一位小姐。
洛朗听也不听流利的解释:“你还是戒不掉你的江湖风尘。”
他说的是“江湖风尘。
他喜欢的,也许真的是琥珀这样温婉可人的女子,也许没有那么玉佩,洛朗也会喜欢上东方琥珀的。
这个赌,琉璃终是输了。
“少爷。”一个小丫鬟走了进来,一脸尴尬的样子。
“什么事?洛朗蹙着眉问。
“我刚才拿这个那碗燕窝出去的时候碰到大夫,他瞧了瞧说这燕窝是藏红花泡的水熬的。
洛朗一把打碎木案子上搁着的蓝釉花瓶:“琉璃,那是一个孩子,是一条命。”他顿了顿,“不是我容不下你,是你自己容不下你自己。”随即转身走出了房间。
“算了吧。”琥珀高声道,琥珀弯过身作势要扶琉璃一把,袖子不小心碰到了床边案几上的杯子,灼灼的红疹瞬间就留在了琉璃的一脸颊上。
“哎呀,这可怎么办?”琥珀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忙叫人拿冷水请大夫,乱了一阵后下人们都各自去忙了,房间里只剩下琥珀和琉璃。
琥珀说:“你见过我娘的,你一定记得我娘脸上那疤痕吧。那样的面容,定是叫人过目不忘的。”琥珀拿起桌上的铜镜,端在琉璃面前,“你看,像不像。”
如果琥珀不说,琉璃确实不知道家里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琉璃的母亲是东方姥爷的正室夫人,这是他们的父母包办的门当户对的婚姻。日子久了,自然会烦闷。随着朋友们起哄,很快他便又娶了一个姑娘进门。少奶奶倒是很有大家风范,不哭也不闹,说要娶就娶吧。这位姨太太很快有了孩子。少奶奶的父亲怒气冲冲地责骂她,如果是让旁人生下长子,你嫁到东方家还有什么用。真是一点心眼都没有,然后絮絮叨叨教育了一通。
过了几日,姨太太到少奶奶这里问安,少奶奶道:“怀着身孕,快些坐下吧。”于是起身为姨太太沏茶,可一不小心碰翻了滚烫的茶水,直直撒在了姨太太的脸上,如花似玉的脸上滚起了黏黏的伤痕。东方少爷回来以后自然是训斥了她,好生安慰了哭成泪人的姨太太。
没有人知道的少奶奶是真的不小心,还是有意而为之。姨太太脸上的疤痕请遍了名医,几个月后她诞下了一个女儿。
东方少爷的不开心全然写在了脸上,就在这时,少奶奶也有了身孕,东方少爷自然放了全副心神在他身上,她也争气地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后琉璃出生,家里更是一副幸福的景象,在无人理会那位昔日风光的姨太太。而东方少爷很快又有了新欢,你太太自知再无复宠可能,便带着女儿搬进了西苑无人的阁楼。
她确实放下了。
可他的女儿没有,他一日看着母亲灼伤的脸,站在角落看着东方夫人笑意黯然的脸庞,看着只要一回家就让全家变得喜气洋洋的东方琉璃,再看看无人问津的自己。
仇恨的种子在这个小女孩的心里一点一点萌芽, 他本是没有机会的,可是老天洛朗送到了他的面前, 这样从天而降的好机会,他怎么舍得放弃?她就是要把东方琉璃留在洛府,把母亲受的那些委屈,都还给琉璃。
其实上天垂怜的那个人,从来不是东方琉璃,而是他东方琥珀。
琉璃出去找洛朗,她问他:“你当真喜欢琥珀?”
洛朗不悦的道:“那是自然。”
“ 如果他真的不是那玉佩的主人呢?”
“我确实喜欢琥珀,与这些无关。”
与这些无关,琉璃的嘴角勾起一抹十分凄凉的笑意,合着他脸上的疤痕,和着瑟瑟的秋风,格外凄美的样子,她输了,输的一败涂地。
因喜欢他,他放下所有的身段,到他府上死皮赖脸地做一名江湖小混混。殊不知当日的依据“定会奉还”,请叫她倾尽所有。
就为了那两文钱的面具,她赔给他最好的年华,陪给他自己的容貌,陪给他一颗心,如今他什么也没有了,也没什么好给他的了。
“我要走了,洛朗,哦,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不姓刘,我性东方,临安城只有一家人姓东方。我的名字,是东方琉璃,琥珀,那枚玉佩是父亲给我们一人一半的,我的是“东”,她的是“方”。
洛朗想起了新婚那夜,琥珀诧异而躲闪的眼神,想起自己每次说起十五的庙会,她都微微有些不悦:“还提那些旧事做什么,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是啊, 琉璃一直在他眼前,可是他居然从未发现。
洛朗花了几分钟理清了思绪,带着微许崩溃的语气道:“你为何不早告诉我?” 原来自己一直认错了人还沾沾自喜着天意眷顾, 可此时此刻,洛朗已经分不清自己爱的究竟是带着面具的琉璃还是蒙着喜帕的琥珀了。
“ 你会相信我吗?你好像从未相信我呢。”琉璃凄凄地笑了一下。
十五庙会洛朗的匆匆一瞥,竟让东方家的大小姐琉璃赔上了她最好的年华。她男扮女留在洛身边,得到的却只是令人心伤的一场梦。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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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当天,她莫名其妙的在郊外醒来,一件薄纱,一身吻痕,在众人的鄙夷下,一步一个脚印踏进皇城。
她,是领国公主,更是此国未来皇后。
两国却是敌对的,谁都不给公主好脸色。迎亲的轿子到城郊便不走了,让她一人进皇城。
这是给她的耻辱!
她自然为了自己国家,一步一个脚印走进皇城。
————东宫深夜————
太子褪下喜服,直视着她的眼睛。
“太子万安~”湘淅叩首。
对于这个未来丈夫,她没有一点温度。
“去睡吧,没你什么事了。既然拜堂礼都没有做,那你还是你的湘淅姬。在别人面前你是太子妃,但我看来,你不是。”
“是~”湘淅也没要求他会给她好脸色。
第二天,他就将她软禁了。
她微笑。
第三天,他让她穿粗布衣服当仆人。
她微笑。
第四天,他没安排丫鬟给她送膳食。
她微笑。
她很听话,但存心想捉弄她的他,有点按耐不住。
“你倒是乖。当条狗怎么样?”
“小女不才,家有丈夫是太子。”
“........”
“这些.....你以前也干?”
“小女母亲在冷宫,小女自然帮她打扫冷宫。”
“冷宫?!”墨染惊了惊,他知道冷宫女子要不瘦骨嶙峋,要不就是已经疯了。她居然在冷宫生活?
他生出怜惜之情……
“湘淅,别怕,以后我来保护你。”他冷不防的抱紧了她,她一吓,缩在他怀里。他察觉到了,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两年后,她成了皇后。第一件事就是将母亲从冷宫接回来,然后她母亲就从一个庶人,直接封为皇太后。
这是墨染亲口答应的。他母亲很早就死了,也不想要湘淅有这种失母之痛。
墨染为湘淅空置后宫,这宫里本来就空旷。再来一个也好让湘淅有聊天的人。
最后还是湘淅求墨染多几个妃嫔,平日里她这么无聊,有几个人跟她吵架消磨时间也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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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一粒米
原贴:写一篇童话故事150字
maitogai
小说创作技巧-(人)
前言:
──人,是小说所要表达的主题,不管作家是想要表达理念或是想法,都是以人为主体而扩展的。
小说活动的主体是「人物」,它不是「人」,它是作家所创造的「物」,一个不存在我们生活周遭的「人物」,但是一个好的作家所创造的好人物,就是这麽奇特,让我们伴随着他们喜怒爱乐,让我们跟随着他们心情起伏,也让我们以为他们就是真的存在这世间一样。
小说写的是人,小说离不开人,没有人,小说就没有所谓的文学性质,所以身为一个作家的我们就要表现好一个人。
一个人,我们所看到的是什麽?不外乎是容貌外表、穿着、身高、体型等等,这是属於外在眼睛看到的,我们归类於外在感官。有些小说喜欢在人物的外在大下笔墨,写人物如何俊美、如何漂亮等等,这是人之常情,人长的漂亮,心地又善良的人谁不喜欢。
但请记住!我後面有说到一个善良的字眼喔!没错,善良是属於人物内在部分,我们是要如何看到人物的内在部分呢?
在现实世界中,我们是经由这一个人的对话与动作得知,然後再判断这个人是好是坏,小说世界也是一样,不同的是读者可以看到作者多描述的另一样东西,那就是内心。
现在,我们来整理我上面的发言吧!由上述的内容,我们不难得知,要表现好小说人物,不外乎三样事物的文字描写,那就是对话、动作、内心,我们谈谈这三样吧!
※※※※※
《对话》:
──对话,人说话是要对一件事说话,有的人是自言自语(对我),有的人是感叹过去(对事),有的人是在辱骂天理(对天)……等等,不管是对什麽说话,这都是「对他」的依据。
要表现好对话对话,一定有「自我(自我意识)」「情绪(表达於外的感觉)」「对他(一定有个主题吧)」
没有这三样,对话读起来如嚼蜡,没味道。
小小警惕:
就我所看到,有一些作家的对话只有做到其中的情绪与对他,没有小说人物的自我,这个自我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可就难了,自我可以说是小说人物的灵魂,也是小说人物的最重要部分,若是没有让人物有更鲜明的个性,写的差一些的,更会产生人格分裂的状况出现,轻忽不可,大意不可。
要如何写好一个人物呢?我建议作家在描写人物的时候不妨忘了自己,把自己融入在小说人物之中,将自己当作是小说人物,我所说可不是单纯的2D拟态,是所谓的3D虚拟。在对话方面,我发现许多人的对话表达的有些的平板,不够生动,没有所谓达到情绪、自我、对他三样互相互动的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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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人物的动作是一个很重要的一环,动作与对话可以说是相扶相持,动作因为对话而有了气势,对话也因为动作而有了气势,所谓的动作不能只是走、停、跑、跳、站等等,要有更多元化一点的描写,动作要有气势,要有人物的情绪与感觉表现在其中,要有作家的描写在其中。
但动作的表达,最主要也是依恃两样的存在,这分别为小说人物的情绪以及个性,这要先看作者的设定为何,慢慢的在虚拟出人物的动作为何。像是生气的人会捏拳头、顿足,个性内向害羞的人常会手足无措的抓头发或是低头,这些的动作是会为小说人物添加许多的色彩,使小说人物更加的鲜明,读者更能融入其中。
小小警惕:在描写动的时候,不要只是单纯的一昧表达坐、站、跑、跳,最好是善用文字修饰,让每一个动作都涉及到姿势、态度和表情,使其生动活泼。
※※※※※
在下就用倾天作家穆子乔之第二回□阴晴难测女药师来作个错误示范:
文绿凤急忙解释道:「姑娘,请别误会,我们无意打扰丁药师的清幽,只因我家少爷重伤垂危,方会冒昧造访,恳请丁药师前辈施援手,救我家少爷一命」
那名白衫少女看着她们搀扶着不省人事的上官出云,开口问道:「你们为他求医而来?」
文雪烟心急如焚,冲口说道:「只要能救他,要我们做什麽都行」
──再看看真正的成功例子:
文绿凤闻言,急忙解释道:「姑娘,请别误会,我们无意打扰丁药师的清幽,只因我家少爷重伤垂危,方会冒昧造访,恳请丁药师前辈施援手,救我家少爷一命」
那名白衫少女早已看见,她们搀扶着不省人事的上官出云,睨视了她一眼,遂皱起秀眉,开口问道:「你们为他求医而来?」
文雪烟眼瞧上官出云气息渐弱,芳心焦急似火焚,不禁冲口说道:「只要能救他,要我们做什麽都行」
感觉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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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层面之中,大约分为两种,分别为感情描述、。
方面,其实需要注意的和对话无两样,相差只在於对话是互相的,而是自我的﹔而在感情描述方面,则为作者将自己立於人物的立场,将人物的内心以人物的角度阐述开来﹔
对於这方面的描写,每个人的笔法大有不同,其复杂性也非三两语所能解释一二,以景写情,直述写情,这种种许许多多的方式,因作家的不同,其实也有所不同。
※※※※※
小说最忌讳作者的影子,将小说写入自我,这是最要不得的,但有些人是认为写的高兴就好,反正读者喜欢看就好。但我是这麽认为,作家写小说,就是要保持客观,避免将自己主观意见加入其中,要让读者有思考的空间,思考内中的人物为何,而不是一昧的看作者在小说的旁白赞扬这人是大英雄或是高手怎样。
我看的书少,就举一个大家都知道熟悉的例子,的万里独行,在其人人旁白方面并无所谓的大骂是*贼,或者是在被不戒去势後,强迫他当和尚,取法号不可不戒,有在旁边一直说他死有余辜,恶有恶报,**女最终有如此的下场是最好……等等此类的话吗?
没有,因为金大师让读者有去思考的空间,让读者自己去思考这人物,我们在想想,田伯光虽是诸恶多做,但後因认识这个华山名门正派的弟子,两人曾经殊死恶斗,两人後却相知相惜,有用许多笔墨描述吗?也是没有啊!几笔带过而已。
反观之我们,有多少作者因心爱自己所创造的人物,不惜用许多旁白赞扬他的人物……但要清楚,我们是作者,不是说书人,我们是要写小说,表现人,表现以人为主的小说世界,这是我们作者自己的创作,是我们虚构初种种的剧情、人物、环境等﹔说书人是在讲故事,所有的故事不是人家写好的,便是历史故事,皆是有所根据,说书人只需要赞扬英烈,说出一个早已准备好的剧本,高兴的时候可以稍微穿凿附会,这是很主观的。
这麽说好了,我们想想啊!想想说书人,说书人在讲到三国历史的时候,一定会大力赞扬勇冠三军,义薄云天的关羽,一定会讲到历史上有名的三英战吕布,这大家都知道吧!刘关张三英战吕布,一定会说兄弟三人义胆忠云,不离不弃,兄弟情深,武功高强,勇猛无惧……等等废话我就先不说了,但我们若仔细想想,我们是不是被说书人所说的话给唬成*了?三英战吕布,三人合力围炉一个人,居然还让他全身而退,我要是关羽,我真是羞愧到自尽已谢苍天。说书人是在说故事,他只是传达一些故事给人们,但写手不是写故事,是写以人为主体的小说,说书人可以加入自己的主观,但作家万万不能加入自己的主观,不然小说毁矣。
反过头来,作家的旁白要尽量少,我却看到很多写手大力赞扬自己心爱的人物,说了一堆啦里拉杂的话,这不就和说书人是一样吗?人物因此黯淡失色,变的不耐看,甚至可以真的应上一句自谦词,拙作。
一个角色个性冷并不是作者说他个性冷他就个性冷,要真是这麽简单,读者不就是耳根子软,喜欢听道听涂说的谣言了?
原贴:怎么写一篇小说?
仙人球
包包里装着心情
原贴:自己写一篇短篇小说
oneday
本人是一名网络小说作者,从开始到现在已经写了差不多五年了,总字数大概有七百来万了吧,现在全职写作。
当然,能坚持写这么多年靠的都是读者和稿费的支撑。
我觉得坚持写小说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确定自己的真实想法。写小说只是所谓的一时兴起玩玩,还是要写一部自己满意的作品。坚持不下去的,大部分都是前者。
2,做好规划。确定要写完一部作品,就应该有明确的规划,小说最重要的不是文采不是华丽丽的虚荣装逼,而是控制,只有控制好了小说的情节人物等,才能写好一部小说。当然,这里的规划只是写小说前期的准备工作:打算写多长篇幅,小说类型,自己一天能写多少情节或者字数,可能遇到的困难,需要准备的材料,大概多长时间能写完。做好这一步,后面就可以有条不紊的进行了。
3,行动起来。万事开头难,不是不好开头,而是如何开头,一个好的开头,是小说成功的一半,他决定了读者要不要进来欣赏你的小说,要不要花钱看你的小说,对你故事的期待点在哪。当然就作者而言,也决定了你后续故事的张力,篇幅大小,情感气氛等。想好了,情绪到位了,就开始写吧。
4,一旦开始最好不要停下,每天给自己一个小目标,不一定是字数,但一定是情节,小说的核心无非是情节和字数,完成了今日的工作,也要想想以后的情节,或许还能碰撞出不一样的火花。
5,能够做到以上几点,说明你可以写到小说的中间环节了,后面如何坚持下去呢,这里就需要回头看看你的规划,看看偏离主线没有,想想最初的想法,重新规划后续工作,这个规划需要更详细。
6,结局,既然开了头就要有结局,不一定完美,但要将自己想表达的都表达出来,这对你下一部小说很重要。
7,如果写的过程中觉得哪里出了差错或者彻底不是自己想写的,最好从头开始从新再来。
8,就网络小说而言,能不能坚持下去,读者和稿费很重要,要虚心接受读者的建议,忽略那些骂人的,当然,稿费达不到预期,说明小说一定是出了问题,不好的小说又何必写下去呢?但该交代的必须交代清楚,要对读者和自己负责。
9,写小说是一份很累的工作。写之前就要做好强大的心理准备和身体准备,不然不用坚持。
原贴:怎样坚持写一篇小说?
iBegonia
我觉得最主要的还是兴趣!当你为了写作而写作,那就失去了写作的意义。
我曾经也写了一部小说,但是到最后还是太监了,为什么呢?我总结了一下:
当时自己不成熟,就是靠着兴趣才写的,写小说是每天要更新的,当时也是新手,什么都不懂。写了几万字就急匆匆,傻乎乎的去网站上发表了,到最后读书的时候你根本没有每天更新的时间。
当然自己的懒癌发作也是有一定原因的。
现在我又重新开始写作,这次我就不像传统小说那样写了,我写原创故事。就像写故事一样。我给自己的目标定在一个星期三更。故事的内容就是我想写的小说内容。
写故事没有了写小说的整篇连续性,但是也是可以把你的思想给表现出来,还不用到处挖坑,填坑。
回到题目吧,不知道你写小说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兴趣,你可以慢慢写,有了灵感再去动手。如果你的小说没有在网站上发布那还好,你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构思整部小说。列出一个大纲,慢慢写。最好有数十万字的存稿再发布。
如果你的写作时间不长,每天写不了一张,那我劝你还是等小说构思完了,内容写了大半了再发布。
我的建议是你可以先写短篇小说练手,等手熟了再尝试写长篇。
如果你觉得我用写故事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小说的内容的想法还可以,欢迎一起交流一下。我在我的公众号上也有一篇关于我写故事的文章,感兴趣的可以看看,附上链接:欢迎来到老当铺
说了这么多,总之一句话:有兴趣之外你要有耐心,有耐心之外你要有思想,有思想之外你还要付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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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3
其实我也挺喜欢写小说的,但算下来也是零零散散的那个作文也就写了将近三四十篇吧
从小学到初中,现在一直保持每月要写一两篇最长的,不过是四五千字吧!
,明明情节都设定都想好了很多,可是没有卡情节绝大部分是篇幅较长的小说也没写完,所以说写小说首先要有耐心
不过我最近尝试了一些新方法,也有一些新的感悟,希望对你有帮助啊!
你的方法就是小说的时候一定要灵感灵感来的时候一定要写下来,但隔几天觉得自己不好,是不行的
一定要慢,工出细活你可以当生活中观察你的生活,一定要自己的故事框架决定下载,比如说你写猪八戒,又把猪八戒的喜怒哀乐写出来,让他生活吧,一定要让他任务细节啊,内心活动啊已经最好是把它写出来
不要总逼着自己写一定要去采采风看看电影,听听音乐都有意想不到的生活
一定得让自己生活在那个人物那种自己的心中
你一定要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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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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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a的心梅
正在写一部计划20万字左右的科幻小长篇,已经连载发表了大约一半,这是第一次正式写小说,感觉不易但也有收获,就来回答一下吧。
1:肯定是写自己感兴趣的事,否则没动力:先不要想着发表啊稿费啊什么的,篇幅也要大概有个数,比如我写的是同人小说,是为自己喜欢的电影写的衍生文,当然我自认为自己写的是非常严肃的同人文,而且追求一些文学性。
2:必须有基础的世界观和足够的相关资料:否则你只凭一股热情是写不出2万字以上的,我之所以选电影衍生文,就是因为这些东西原著能给你很多支撑和启发,与其变相抄袭,不如大胆继承,版权稿费问题,可以先不考虑,因为你想补充的就是你的故事,就好像那些长篇大论的电影解说一样。
3:多准备相关资料、多关注生活细节:比如即使你写架空的未来世界,人也要吃饭穿衣吧?有时可能需要一些美食服装方面的资料,如果描写人去菜场买菜呢?你不能总写别人已经描述过的东西。
4:先从大纲开始但也要及时记录新的灵感:起承转合几个部分都设计好相应故事,注意线索的流畅贯通,特别喜欢的章节有了灵感就先写好放在那里,然后用线索把它们贯通的连起来。 比如我的小说发表了12万字,但其实我已经完成了15万字,因为高潮和结局我都早就写完了放在那里,几乎可以确定不会在修改,现在就是在补充中间的故事,用一个合理的线索把读者带到故事的高潮和结局。
5:写的过程中确认你小说的类型风格:你会考虑每个你喜欢的章节该放在那个环节合适,有一定文学性的小说不会总是平铺直叙,可以适当使用倒叙插叙各种手法,让小说层次丰富些,这样也能造就你小说最后的类型风格,是悬疑呢还是恐怖呢还是别的什么。
6:写有你个人风格的句子,不要和别人的一样……安排情节的时候要考虑人物性格,个人觉得除了故事逻辑要合理又要人物有性格,这个难度非常高
最后,欢迎关注我账号和我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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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山和玩水
我也在写,同时已经完成两本。目前还打算写个几百万的长篇小说。
so,有点经验。写小说不难,难的坚持。你的准备工作如果做的足,剩下来就要面对一件事儿了,就是坐的住,注意力要集中。写作是一种累精神的事情,当你不集中的时候,脑海里就算有了情节,你也写不出来。需要排除杂念,将自己放在小说里的人物身上。
这是一个身入其境的方法。当然还有别的准备工作。那就是大纲,它是你的主线,一定要深凿。同时拿出纸和笔,情节中出现一些伏笔,记录下来。大纲弄完感觉还写不下去,那就弄个细钢。
总之,写作是一个沉迷的事情,你也要清楚自己为什么去写!坚定自己的目标,保持文化输出,你是在建构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你是无敌的存在,你的视角是俯视的。
小说里的世界秒不多言,当你起笔的时候就是对他负责!你如果沉静不下来,不把心里那慵懒的浮躁灭杀掉,你连小学作文都写不了!
写小说就是独自走在一条前途渺茫的路上,怀疑自己,怀疑别人,这都是正常的!这个时候能给你坚持的只有你自己!写作本就是孤独的,写小说也是如此!你要做好觉悟,今后的生活里将挥之不去的身影,是你对小说的眷恋。
给自己定个目标,今天写三千字,明天写六千。但一定保证好质量,我们要给自己标准,给别人标准,这样才能,证明你的强大!
不知道你醒了没醒,这种和自己作斗争的事情,就应该果断。既然要做就一定做好!要不然你就别写了!
原贴:怎样坚持写一篇小说?
snowback
虽说现在是网络文学,年轻人的天下,但正儿八经的写一部小说还是要有年龄的积累的,因为人物活色生香的性格必定是要你各类人观察累积起来的,再有人物内涵思想常常是作者某一时期的思想,而这些又需要“事”去展现和填补,所以平时必须安静地做个美男子,在任何场合都观察,回家将某些事情经过和感想记下,囤货以备将来所需。至于专业性比较强的侦探科幻小说等,那必定需要你花大量业余时间去找资料,即便是言情小说也必须恋爱几场后才能有体会。一个人的阅历丰富了自然会有故事了,然后交给命运-----因为是文字来找你而不是你真的那么富有才华(回头看自己写的东西有时会惊讶:天哪!这是我写的吗?)年轻时必须多看别人作品,等到自己以此为生时就不要看别人的东西了,以免别人的作品影响你。最后你必须是个有钱人而不是等着网络每月的提成过活的。实体书的出版商是不会给你任何稿费的。至于那些名作家,首先你数一下有几个,然后掂量自己的实力能否组成团队量产,名作家才会有稿费但距离官方公布的数据其实相差也很远。。。
原贴:怎样坚持写一篇小说?
王家猫
????非常荣幸回答这个问题????下面是见解时间!
如何才能坚持写完一部小说?
我想这个问题得分小面几部来完成!
第一点:是兴趣,写一部小说靠的是兴趣,当然这个兴趣不是三分热度的兴趣,而是长久的!
第二点:要有利益,一本小说数百万字,没有稿费怎么支撑下去!
第三点:好的架构,有些小说写着写着就太监了,因为什么?因为有的坑太多,填不过来了!把自己埋了,后期没有什么可以写的了!
最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只有坚持才能让自己写下去!
谢谢观赏!
原贴:怎样坚持写一篇小说?
张一天sun
我认为,这是靠你自己的兴趣和毅力的。小说分为长篇小说和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我比较喜欢写短篇小说。小说可以体现社会生活,也可以是你自己想象出来的。但是你自己如果想
写的话,你有很大的兴趣和很高的热情,我感觉你就能坚持写完一部小说。如果你自己不想写的话,你怎么样去强制自己写也是没有效果的。加油,我相信你能写完的
原贴:怎样坚持写一篇小说?
Arpelsx
我的前世今生已发表二十章,因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所以每天写一章,很快乐,没想到有那么多朋友喜欢,你们就是我写完的动力。即使没有人看,我也要自娱自乐的完成,因为这便是我坎坷、传奇、灵异人生的写照。
原贴:怎样坚持写一篇小说?
うさぎ
写小说我没做过,但是我以前想做过,所以我研究过,你要有一个方向,比如是言情,武侠 玄幻惊悚,还是什么类型小说,先用大脑勾画一个大概得蓝图,比如说这个主角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他会有几个老婆,几个知己,得到什么样的权势,这些之类的东西
写小说我感觉就是在画一颗大树,你把树干挂出以后就可以往上添枝加叶了,大的框架定性以后就可以一章一章细腻的勾画了,还有哪些是爽文,一本书不可能全部都是精品,要有铺垫,要埋包袱,最后在某一章节爆发,还有千万不要烂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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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en_
谢谢邀请,要写完一部小说,靠的不是说说话,不是一腔热血去写的,小说不是作文。写小说要求是平常心。小说的特点有三点,第一,塑造人物形象,第二,有完整的故事情节,第三,有具体的环境描写。写小说的三两大颜料,要具备扎实的文学修养和丰富的社会阅历。最后说,信息社会瞬息万变,作为一个优秀的写作人,要牢牢把握住读者阅读习惯的变化和潮流的趋势。
原贴:怎样坚持写一篇小说?
一期一会pk
正好在读王祥夫老师的米谷,在读到后记的时候,颇有感触,我觉得可以共同分享一下。
如果想要坚持写作完成一部小说,那么首先一定会有一个契机,让你有想要记录什么、描述什么的冲动,比如米谷的写作就是王祥夫老师跟朋友在公园里碰见一个要饭的老者,故事由此有了源头,接下来故事的线索又从某个派出所里展开。
有了起始之后,想要完成一部小说,就需要有源源不断的动力去讲述,一是情绪,将自己投注在书中人物所处环境的时间长短,肯与主人公同呼吸、共命运,会从心底里散发出最为真挚的感情与强烈的抒写欲望;二是热爱,迫不及待地想将自己最珍视、最宝贵的东西满怀激情地分享给他人;三是责任感,王祥夫老师说过,“每个作家都应该知道,一切故事或小说,若无真相便是欺骗。”小说并不只是供人消遣之用,优秀的作品,洞悉现实,揭示深刻,振聋发聩,久久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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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v
其实这个问题我个人没什么脸来回答,本身就是个没有完成任何一部小说的小白,最长的一本也就十万字左右太监了,原因相信很多新手也都一样,无非是没有关注度,坚持不下去,思路乱了,被其他事情耽误了
我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在贴吧发布的,以每天更新的方式来博取关注度,说实话反响还算不错,持续了大半年时间,前后大概有几十个粉丝私信我崔更,关注度高了写作激情也高了但压力也随之而来,那段时间特别累,每天两三千字就要修三个小时左右,完全没有一开始时的那种随意,激情,天马行空,而且完全没有收益,最后还是没能坚持下来
以我个人的经验,新手第一次写小说不要有负担,不要去想着与自己所知的大神作品去比较,那样会被带偏,带乱,连自己想写什么,想表达什么都不知道了,第一次写自己的小说要有激情,把自己想写的故事写出来,不要去在意别人的意见,这不是偏执,因为你不知道评价的都是什么样的人,接受他们的建议你的小说就会成为大杂烩
放飞自我,放飞激情,很多经典都是在无意识中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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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nah_n
小说,我写过两部!都烂尾了!看的都是我身边的同学。有得同学一直给建议。这个说该怎么怎么样,那个也想改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左右的太厉害!最后写不下去了
完成一部小说,我觉得,提前想好整部书的框架。然后再去听取下读者的意见,这样不会乱了自己的本心!
还要有一部本忠实粉,支持你,鼓励你。这样才有动力,才有灵感。能写出一部好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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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日风铃
我也曾遇到同样的问题,开了N个开头,没一个结局的。甚至我开始怀疑,可能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吧。直到遇到《小说的骨架》这本书,让我发自内心地升起一种“原来我也能写小说”的明悟。
对于小说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作品的完整性。其次才是情节惊险刺激吸引人,人物刻画鲜活有特点,伏笔自然,节奏感强等细节方面的推敲。没有读者愿意去读一本永远没有结局的小说。一部平淡无奇的完整小说,完胜一万个精彩绝伦的小说开头,结尾,或场景片断。
礼记·中庸有云:“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小说的创作亦是如此。如若作家在创作前没有任何规划,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想到哪写到哪,最终只会出现两个结果:永远无法完结,或是勉强完结了,却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去修改稿件。事实上,提纲是确保作家更优质、更高产地开始并顺利完成小说创作的写作利器。
读完《小说的骨架》,我突然有了一种“原来我也能写小说”的明悟。正如出版后记中说的那样,“提纲写好了,小说的胚子就不会太坏;提纲不小心写砸了,那也是极宝贵的一段私人探索经历。”作者凯蒂的无私分享,让我明白,原来小说的创作需要可靠的技巧来规划,写作的灵感来自有技巧的引导,作家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也是需要边界和秩序的。最重要的是,找到适合自己的提纲写作方法,在提纲破译、组织和引导下,小说创作也就是两杯咖啡下肚之后就动手的事。强烈建议仔细拜读这本《小说的骨架》,它绝对不会令你失望!
《小说的骨架》中的提纲写作技巧简单易懂,操作性强。提纲写作步骤总结为以下三步骤:前提句、情节和人物。
1. 前提句:点明小说的内容概要
作家之所以会创作一部小说,大多源自某个不期而至的冲动或是初衷。比如,失去宠物的悲伤,某句触及内心的话语,某个有趣的想法,或是某个不愉快的经历。进而,对要写的小说有了些许或清晰,或模糊的想法。可是,仅靠这些想法并不一定能够推动一本小说展开。这也正是很多作家最终无法驾驭小说,而导致作品无疾而终,或是偏离最初构想的根本原因。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创作之前发现并确认自己的想法,找到切实的写作方向。也就是《小说的骨架》中介绍的方法:提炼前提句,即以作者现有的念头为切入点,通过提问促进思维进一步发散,深入挖掘小说更多的可能性,并从中提炼出可行性的思路和写作的明确目标。
前提句,说穿了,就是小学语文课上教的提炼内容概要。它要求用一句话尽可能详尽地描述小说的梗概。前提句越是详细,方向就越明确。毕竟,小说是有无限可能的。比如,作者因百姓遭受贪官污吏的迫害而落草为寇的事,产生了创作小说的冲动。如果写作目标不清晰,小说的内容既有可能是主人公遇上大清官平反了冤屈过回原本平和的生活;也可能是主人公破罐子破甩与强盗土匪为伍鱼肉乡邻;或是主人公成为劫富济贫专业户等等。作者在写了一半后发现自己所写情节并非自己想要的,那就真尴尬了。
有了前提句,就有了贯穿全书的中轴线,牵引着作家的灵思朝着一个方向汇集。一旦思维发散的方向有了偏差,也能很快地发现并予以纠正。从这个角度看,前提句也就充当了迷你版提纲的功能。不喜欢写提纲的作者,不妨试试提炼前提句,体验一下提纲为小说创作带来便利。或许,它会改变你对提纲的认识和写作的流程呢。
2. 情节:勾勒小说轮廓
苏轼的文与可画篔簹谷偃竹记有云:“故画竹,必先得成竹於胸中。”也就是说,画家想要画好竹子,必须先对竹子有个整体的认知才行。小说创作也同样如此。在提纲阶段,勾勒出小说的大致轮廓,作者才能从宏观上对小说的走向进行把握。作者凯蒂将提纲的这一步戏称为“连点成画”游戏法。
我们要先写出零散的情节点。将脑海中与小说相关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不用管它们多不着调。要是遇到说不通或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标注出来扔一边,接着往下写,直到所有的穷尽所有的想法。它们就是小说基本的情节点。有了这些点,就可以从中窥见小说最后的大致轮廓,而点与点之间的空白则代表当前的情节漏洞。再以提问的方式,促进思维发散,设法填补空白情节。
作者凯蒂特别指出,在创作过程中一定要留心那些会引起身体莫名兴奋的点子,它们很可能是小说具有感染力的来源。如果能够妥善的用文字将情感传达给读者,很有可能带给他们类似的体验,从而增加他们对小说的认同感。
3. 人物:检验情节的合理性
小说的创作离不开情节和人物。情节和人物互相融合,又相互制约。情节的推进通过人物的行动来体现,而人物的刻画又由情节的展开而鲜活。情节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冲突和主题。
第一,小说是基于冲突的。我们都听过 “没有冲突,就没有小说” 这句话。试想一下,若是小说中的人物轻而易举便可获得他想要的一切,有什么动力让读者去翻阅书页?本质上讲,小说的核心就是主人公追求某种愿望,期望达成目标的过程。真正的冲突,就是在人物与目标之间设置障碍。然而,人物碰到的麻烦事并非都是冲突。只有促成人物实际行动的麻烦事,才是合理的冲突。这是因为人物的行动背后隐藏着动机,而动机会点燃愿望,愿望又会自然延伸为目标。当人物的行动越来越偏离原定计划,他与目标的距离自然也就越来越遥远,冲突也就越来越激烈。
第二,小说都是有主题的。主题是小说的生命力、心跳和意义。我们喜爱小说,不仅仅是因为小说能带给我们阅读的愉悦感,还因为通过阅读能够让我们有所收获,促进成长,拓展视野。更重要的是,小说能够满足我们内心深处难以言述的某些情感需求:我们都愿意相信世界是美好的,公平正义是存在的,人们都能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好人必会有好报而坏人注定要受惩罚。这也正是伟大经典之作经久不衰的关键。最好的主题是不着痕迹地通过人物的变化体现出来。有了小说的情节和人物的轨迹,我们就能够尽早发现并强化小说的主题。而一旦小说的人物或主题引起读者的共鸣,他们很可能会莫名地爱上这本小说,甚至可能会永远记住它。
以上,是我对问题的回答,欢迎在评论区讨论,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原贴:怎样坚持写一篇小说?
悠哉快乐猪
小说创作途中思路堵塞,或者发现自己走进了死胡同绕不出去,想来想去可能要砍掉一整个场景,然后绕回原路重新创作。根本上说,是在写作的一开始,没有制定好自己的”地图“,也就是小说的提纲。
提纲非常重要,它可以帮助你把握小说整个脉络,故事背景、前提事件、人物设定、情节走向和主题。有了地图,创作中除非是想到更好的点子,再做修改,否则按着提纲走,至少能让你把故事完成。然而,好的提纲的作用不止这些。
最近看的《小说的骨架》这本书,应该对你的创作很有帮助。我个人读后是受益匪浅。该书的作者凯蒂·维兰德(K.M.Weiland),是美国畅销书作家。曾获独立出版社图书奖(IPPY)和国家独立优秀奖(NIEA)。
关于提纲的作用这部分分享几点。
一、写提纲可以保证你创作小说时的平衡性和连续性
小说有人物、情节、环境三大元素,各大元素又可以拆分成很多小元素,比如动机、愿望、目标、冲突和主题。人物性格什么样?动机是什么?行为又是什么?他的行为与动机是否相符?反派人物的设定是否能恰到好处的阻碍主人公达成目标?冲突设置的位置是不是合适,强度够不够大,有没有过于频繁的冲突以至于主人公和读者都无法休息?场景刻画是否足够形象,令人又画面感,之前这个场景有没有提前铺垫、使读者有所共鸣,人物有没有在不必要的场景中过多奔波,明明可以在一间酒吧喝酒吃饭,非无意义的跑了三家?
如果有提纲,那在创作中就可以更好的把握以上问题,提前知道了人物轨迹,那在什么地方设置障碍最好,中间情节有没有冗长拖沓,前后情节是否符合逻辑等等,都可以提前宏观把握。
二、写提纲可以避免走进死胡同
这点在前面提过了,有了导航地图,避开不必要的、不和逻辑的情节,可以大大避免让自己走进死胡同。提纲有了,航线明确了,那写作中就可以用更多的精力思考细节的问题。
三、帮助预先铺设线索
写着写着灵光一现,想出个好情节,但是如果要加进去又太生硬,可能要加个人物、再加个场景、还需要点道具、然后怎么让主人公自然而然的走进这个情节里,自然又合理......要做的事情就多了。
有提纲,特别是能写出扩展版提纲,那小说的骨架可以说相当完整了,你对小说的走向心中有数,那在什么地方需要预先铺设线索,就会更从容,而不用到时候再硬着头皮一点点翻前面写完的章节,再安插进去,想想都心累的。
四、提升节奏感
小说最怕的一点就是拖沓且无趣,把读者看睡着(这样的读者也不会看)。要时时刻刻调动着读者的阅读积极性,让他欲罢不能,那就必须有好的节奏感,一味狂空乱炸也不行。
记得以前读《藏地密码》(还是《盗墓笔记》记不清楚了...这个不重要),有一本读到中间部分,一行人闯一个什么塔,一层一层往上闯,每一层当我感觉到无法呼吸的时候,升到了下一层,小喘一口气还没有喘过来,更窒息的又来了,如此坚持了几层之后,我彻底放弃了,再也没捡起来过。当然,是我自己胆子太小,这套书的节奏感就不适合我这样的读者去读,作品本身是写的很好的。
所以,小说的读者群选择、风格定位等,对节奏感也有约束作用,而这些都是写提纲时需要提前设定好的,有了设定好的前提,节奏感才可以恰到好处。
五、更好的视角选择
视角有多种选择,同一小说里也可以有多个视角。怕的是写到半路,发现这个视角不能给读者很好的展现故事内容,切换视角又太生硬,又得从头再改,反反复复。另外还有一个视角分配的问题,一部小说多个视角,不能写着写着,配角的视角比主人公视角还多,也不能男二女二压根没给人家亲眼看看世界的机会。这是举个例子,视角选择也是作者各有自己风格,主要是不能视角的变化很奇怪,让读者有错乱感~~
六、提供动力与保障
写提纲很耗神,好的提纲也堪比一部浓缩的小说。但写作起来,字数就少很多了。先头脑风暴完成了这个难啃的骨头,有了明确的路标,剩下的就是填补空白的工作。左脑理性的工作在开头完成大半,心里有底了,再进入感觉最爽的创作阶段。
就像画一幅画,打完底稿之后总是有点小兴奋,因为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了,黑白线条变得绚丽无比,我总是喜欢在着色的最后,再画上人物的眼睛,一瞬间,人物便活了过来,跃然纸上。
以上是看《小说的骨架》的部分心得,书中其他章节有具体讲解提纲的写法,个人感觉很值得学习。希望我的回答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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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mere_Shawl
题主的问题在每个写作的人身上都会出现。无论是刚接触的好,还是写作的大师都会出现。
你心中出现了画面,甚至你偶然获得几句觉得灵光一闪的句子,可是归根到底那只是你的想法,并不是文字,不是一个段落。
想法落到纸上,靠的是一种形式,一种技巧还有表达的方式。
想法变作文字,而且好准确,你要下的心思要很多。
你要想想用何种的文字表达,每个文字要表达的意思,它是否准确,能不能更好。
写的时候使用要用什么的腔调——快速的?悠扬的?还是悲伤的?
句子之间是否通顺,是否押韵。
你的句子要表达怎么样的力度,用什么样的语速,文章的节奏是什么?
这些东西,你要在一秒或者更短的时间内进行,做出判断,而然写下文字,表达你的想法。
这听起来很恐怖,但实际上确实这样,毕竟作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
看似相同但实际上想法和文字所遵循的是不同的规则,要不同的技巧。
所以你现在要做的是培养好自己的语感。多看书,书看得多,你的自然就会知道,怎么表达是糟糕的,怎么表达是不太糟糕。
你在写作时,自然会下意识地去选择,去模仿,然后形成自己的风格。
当然,有句话说得好,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写作做的门道可多着。有时死看,一味多看也没用,你需要知道里面用的是什么技巧。
所以这个时候你需要的是工具书,起码让自己能够多些专业的素养,能够看得出作者是用了什么样的技巧,里面有什么深意。分析文章,是成为作家的一个好习惯,无论你是有意的,还是无意识的。
如果你再想进一步,你可得要看一些文学内的纯理论知识,深探里面的逻辑,里面的本质。当然同时它们也是比较难的,你要准好准备。
不过在这之前,有几点你是必须注意的。
1.你必须坚持写,熟能生巧可是不变的道理,而且写作的是一样苦活。灵感一闪,文思喷涌的状态很少。相反,对着屏幕,对着白纸看一整天,憋不出一个字的情况多的是。说到底,“写作”,“作家”这些词听起来虽然浪漫,但现实是很骨感的。
2.你必须多观察,观察生活的细微的变化,如果有感悟最好记下。写作在某种程度是对于生活的再现,在这种“再现”当然是升华或者再创作。意在于表示,在生活中我们忽略的,但很重要的东西。
3.你写作最好纯粹一点,因为一旦多了很多杂念,你思绪不通畅,原本你写得好也会写得不好。如果因为读者的一点点批评而动摇,肯定会写不出好东西的。
以上是我的一点小建议,希望对题主会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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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阑姗
从图书馆借了这样一本书后就开始慢慢着手实现一直以来的梦想了。虽然一直断断续续最多写过几万字,但是梦想着每一个字都不是废话,每一个情节都是有用的,每一个故事都是有道理有逻辑的,真的好难。
读完这本书的作者讲的一大堆的技巧过后,几乎全忘了,只有一句话记在脑子里:写,先动笔去写就好。
没有实践永远不知道怎么写,好的小说是改出来的,写完才能有东西可改。
借鉴别人的经验,少看一些从五四时期就被批判的糟粕,多看名著,卡夫卡说“我们应该只读那些会咬人和蜇人的书,只有好故事才折磨读者”希望能一直努力下去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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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阳光多多
来自一个写过太监小说的不入流作者的的回答。
写小说坚持不下去了?这很正常,因为人都有惰性,现在我来跟你讲讲怎么坚持。
首先,你要学会把每个章节当做短篇来写。
你在写的时候,千万不要想着,这是一部多少字的长篇小说,你要完成它,你要想的是,这是一篇3000字的短篇,他的情节部分,是一篇短篇的标准情节,这样我想你的压力和惰性会少很多。
其次,学会找人探讨。
写小说是个漫长的过程,如果仅仅是一个人的话,讲道理很难坚持,但是如果你有个好的笔友,那么这会是两回事,你们可以一起探讨故事情节,或者一起头脑风暴一下再或者一起互相修改各自的小说或者文章,相信我,这样你会充满了干劲,自己也会提高的很快,因为我自己就是个例子,我也有个笔友,我高中的时候交的,我们之间最喜欢做的事,互相甩对方一脸文章或者小说,然后用word改完后,在开嘲讽模式,然后谁都不服输,就这样继续写,现在想想那段时间真是干劲十足。
最后,学会激励自己并坚持下去。
如果你真的自己放弃写小说了,那就真的放弃了,那我说的以上两三点,全部白写了,因为内心放弃了的人,才是真的放弃了,因此还望你一直保持下去,在心里认为自己一定可以写完这部小说,即使再不济至少也会写完的。
在下是一个经常写作的银行狗,有什么不懂得,还望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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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动的双鱼
原贴:怎样坚持写一篇小说?
binger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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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zsw
文章写不下去,可能跟以下原因有关:
一是故事构思不成熟,有个大概故事情节,细节展开没有考虑;或者仅仅有个梗,就兴冲冲写下去了,等写完精彩的片段,故事无以为继了,对这篇小说的兴趣也不大了。二是作者意志薄弱,得过且过。
记得《何以笙箫默》作者在书里讲过,《何以笙箫默》的灵感始于她和妈妈去超市的一天。超市人很多,妈妈低头选酱油的时候,顾漫站着,脑中就突然冒出了男女主角开头重逢的那个画面:相爱相离的男女,很多年后在人群中不期而遇,眼光相汇,淡淡凝视,然后又各自走开。顾漫便从这样一个擦肩而过开始创作,然后才让各个人物渐渐血肉丰满,甚至有了自己的脾气。
不只是完成一部小说,做任何事情,都要持之以恒。还是以《何以笙箫默》为例,全文不到八万字,作者从2003年9月写到2006年1月,让一众追书群众爱恨交加,称其“乌龟漫”。 慢工出细活,《何以笙箫默》完结后,立刻成为校园小说中的精品。
写一篇小说,还要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尤其各大网站基本都是长篇连载,更需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广大追文的读者群中更有各行各业的专业人才,不会放过任何一处bug。
写作坚持不下去,跟生活环境也有关系。生活悠闲,家庭压力不大,导致毅力不是很强。这时,可以找个对照组,就是跟许久不见成就超过自己的同学或者始终比自己优秀的那种别人家的孩子见个面叙叙旧,多伤几次自尊一定会受刺激奋发图强的。毕竟“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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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Di
我写过几篇短篇小说,字数在一万五千字左右,我比较满意的有这个村里有年轻人、《风筝》、《回家》等(公众号三人随笔)。写小说首先构思很重要:什么人物、什么情节、情节间如何衔接。人物要有一定的个性,情节也是要从生活中提炼出来,能反映一定的社会现实,情节的合理性及情节之间的衔接是否流畅就决定了读者是否有真实感。我不喜欢一般网络小说,不接地气,其实小说还是要反映现实生活的,当然是概括提炼后的现实生活,允许有虚构,但不能太离谱。平时多观察生活,留意身边的人和事,慢慢的人物就会饱满、情节就会充实起来,这时再动笔就自然而成。因此,如果写不下去,那是构思还不成熟的表现,放下笔,再好好构思构思,然后再动笔,强行写下去即使写出来了,估计自己也不会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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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2378073
感谢邀请!
首先,要看你写小说的初心是什么。俗一点,无非名利二字;热血一点呢,那就是为了梦想。这二者其实并无高下之分,也可能都是写作的理由。
从名利说:古往今来,国内国外,靠写小说养家糊口,名垂千古的不在少数(仅限小说,不包含其他文体),尤其网络小说的异军突起,凭此成名的写手大神比比皆是。这些作家无论成功获利的结果怎么样,在过程中都有个相似的点——从默默无名到功成名就。前途很光明,路程会有点曲折,作品写着写着遇到瓶颈,不知如何继续,也是蛮平常的。这个时候不妨想想:作品一旦完成,就有可能获得自己想要的名利,或许,你就有继续的动力了。
从梦想说:有梦想是好事,热爱文字,愿意投身文学,都是很纯粹的心愿。其实以梦想从文的,基本不太会考虑放弃,要说不想坚持,那么可能是感觉自己水平没有太多提高,要么就是在写作上有点坎坷,不知如何继续。这种情况下,个人建议,先去做点其他事情,和朋友玩玩,出去走走,换个心情,这样回头再来看看,兴许之前的问题在不经意间就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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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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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囚
要写完一部小说,需要花费很多精力,不是很多人想象的那么简单,这你在开始写作时就要有充分的准备和估计,那怎样你才能写完呢?要以下几个方面
1、兴趣:对写作的兴趣是支撑你写小说的首要动力,不是说你看了几部小说,然后就觉得自己也能写,然后一拍脑袋就开坑,这种很难完成。
2、充分的准备:写小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准备许多资料,作品中可能要用到的一些信息材料,还有人物的基本信息,大纲等。不能说你想到哪写到哪,那只能是流水账,不能叫作小说。
3、信念:东西全准备好了以后,你需要的是信念。写作是件很苦的事情。每天呆在电脑前,一坐几个小时。有思路还好,没思路在那儿卡文卡半天更加的抓狂。但是,你要记住,如果你决定了,请你坚持下去,不要放弃。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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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宝兽00
首先;如果你有写一部小说的愿望,就要定下来一个调子,长篇、中篇 什么素材?其中想好,是否有这个小说内容的生活体验,如果没有 那么你就要去体验你要写的小说内容生活,这方面的准备工作一定做好 否则你写的小说也是很“空洞”的无味!如果你有一定的准备,又有丰富的生活经历,那就好办了,当你的灵感出现的时候,就多写几百字 小说的开头很重要,因为“读者”一旦看了你的小说“开头”应该马上被你的开篇所打动,有一种必须看下去的愿望!不能急,要反复润色其中的“情节”,用词要妥当,废话少说,但是技术加工是必要的 ,写的过程中,每一段的情节要有中心点,既放松又紧迫,使读者有一种像追电视剧那样的感觉。今天我就简单的介绍这么一点体会,又机会在继续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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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儿
这是一个考验自己意志是否坚定的问题!
如果你不想坚持了,你就想想,如果你今天不坚持,就没饭吃了,会饿的下不了床。然后,你就坚持下去的信心了。因为,为了生存,人类的爆发出的潜能是巨大的。
当然,各人的自我调节方法都不一样!这是我的一点小小的经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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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andog
原贴:写一篇微型小说800字
赵走走
原贴:怎样才能写一篇好的小说?
淇淇大人
原贴:写一篇小小说600字
婷
原贴:写一篇小小说600字
sangguai
原贴:写一篇微型小说
candy_lei
风雨冰凉
原贴:如果我写一篇小说?
奔跑的阿童木
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他拿了一把手枪走到门前,他犹豫了一会,他轻轻的把门打开,他从门缝里看到了一个蓝色的外星人。他用力踢开门,想拼个你死我活。可是外星人讲了一些他听不懂得语言,他用疑惑的表情看着外星人,外星人好像看懂了他的意思,拿了一个像耳机的东西戴在他头上,他马上明白了这是翻译耳机,并且还给他戴了一个翻译眼睛,这样他也能看懂外星语。干完这些外星人又讲了一些语言,他有听懂了,外星人讲:“我们是蓝外星人,是为了拯救人类的。”外星人又说:“红外星人是坏的,你一定不要和他们硬拼硬。”说完那个人看到了一个宇宙飞船从天而降,外星人让他上飞船,并告诉他人们实际上没死,而是被关到了红外星人的监狱里了,还告诉他了很多他不知道的事。
他们来到了宇宙飞船里看到了很多蓝外星人。他们给他发了很多装备。他们飞到了红外星人的基地,那个地球人还没经过允许就开着一艘战舰到了基地上空,敌方也派出了很多战舰,他一个人怎么打得过他们呀!他一下子就被打败了,他跑到了基地里面,但一个人都不知道,他们还都以为他死了呢。
他避开了所有巡逻兵,来到了一个大得离谱的监狱,他想和可能就是关地球人监狱。他看到上面有一个锁,锁上有一个魔方形状的钥匙,他想用武器打开这个门,可是用了所有的武器都打不开,他只好接着去找钥匙,他来到了敌方的武器库,发现那些武器比他的先进得多,他更新了一下自己的武器,并且砸了一些武器。他接着走,又发现了一个智能电脑,他打开了那台电脑,可是需要密码,他根据密码提示猜出了密码,他翻来翻去看到了一个关于魔方钥匙资料,上面说这要到红外星勇士那里拿,他马上去找红外星勇士,可外星勇士一看到他就要杀他,他用最新人武器战胜了对手,并且拯救了地球人。
一到地球,他马上成为了一代。
原贴:写一篇科幻小说600字?
AgFox.洛米Luomi
原贴:写一篇科幻小说600字
空谷尋走
原贴:写一篇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