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完有一段时间了,说不出的难受的感觉。我想谈谈我们感受到的两个特点:一是本作品的悲剧性,二是作品的荒诞性。二者相互交织,相互强化,悲到了荒诞的程度,同时荒诞更使悲到了无以附加的程度。
一、《活着》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
1、什么是“悲剧”?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撕碎了给人看。
从这个定义说,围绕着福贵的一个个亲人的离去,就是把美好的人残忍地一个、一个毁灭了给我们看。
先是福贵的儿子——有庆,一个纯朴,善良,勤劳,懂事,承受着与年龄不符的重压的孩子。十来岁的孩子,每天往返跑五十多里路,一边上学、一边照顾小羊;为了不费鞋,大冬天雪地里、手拎着鞋子,赤着双脚奔跑的孩子,为了给县长的夫人输血(因生孩子失血过多)而被抽血抽到死!直到死,可怜的孩子还在为自己能救人而感到光荣……
凤霞,福贵的女儿,天真乖巧的女孩儿,小时候拉着福贵的手问,四个角的桌子削掉一个角,还剩几个角?当福贵说还剩三个角时,凤霞高兴得咯咯笑;后来因高烧失了聪,为让弟弟有庆能够上学,还曾被送过人,忍饥挨饿,受苦受难,嫁给了歪脖二喜之后,因生孩大出血而亡;
一双儿女先父母离去!下来是家珍,一个典型的中国传统妇女,勤劳善良,温柔贤惠,甚至是逆来顺受,嫁给福贵后基本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可依旧知足,不抱怨;二喜,一个过早失去了父母的可怜人,同样的勤劳善良,先是失去了至爱的妻子凤霞,后是自己丧命于建筑工地的意外,当然他不知道的是,自己与凤霞的骨血——苦根,后来也随父母而去!
至此,福贵全部的亲人都离他而去,他成了地地道道的孤家寡人。当福贵对着牛(也叫福贵)吆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时,还有比这吆喝更悲哀的吗?
2、《活着》的悲剧性还体现在,整个作品反映出的生存状态是人作为高等动物最低级的生活状态。
我想从为人熟知的马斯洛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人生存于世,是有着不同层次的需求的。从低到高依次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最低的一层,即“生理需求”,也就是维持人的生命的最基本的需要和条件。比如:水,空气,食物,睡眠及性欲等。恰恰,福贵及一家人,长期以来挣扎在饥饿线上,一家大小的辛勤劳作都没有换来最基本生存条件——食物的满足。马斯洛在提出他的需求层次说的同时,他认为越是高级(层次)的需求就越为人类所特有,人的需求越是低级的就越基本,也越与动物相似。依此理论我只能说,福贵一家活得低级卑微的状态更接近动物。
二、《活着》还是一部荒诞剧。
什么是“荒诞”?就是不合乎正常的逻辑和思维。一句话,不正常的时代和环境是造就荒诞的根本原因。
1、从作品的整体构思来说。作者余华提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这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是不是像福贵)。所以整个作品是作者对人的极端生存状态的一种哲学探索,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这种探索既有着特殊时代、特殊环境下人物命运的合理性,同时对于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又隐含着人物命运极大的荒诞性;
2、从作品的故事细节来说。最为典型的一段就是龙二被枪毙的那一个细节。龙二大声喊着:“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联想当初,浪荡子福贵输光了房产地产,成了无房无地的贫农,而后却由此保全了性命,龙二有房有地成为地主,被镇压失去了性命。个人的命运被时代和政治的改变玩于股掌之间,其中不仅仅是福祸相依,更是一种生活的荒诞不经。
还有,有庆的死,抽血抽到人死,一方面是悲剧,另一方面是否又不可思议、不合常识?荒诞与悲剧相互交织,相互强化。
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可是我想说的是,人毕竟为人,活着(或者说生存)不是目的,生活才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