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

——(宋代刘一止

小山遮断蓝桥路。恨短梦、难飞去。长记修眉萦曲度。约花开槛,映风招袖,总是怜渠处。
追欢我已伤迟暮。犹有多情旧时句。极目高楼千尺许。竹枝三唱,为君凄断,东日西边雨。

【刘一止】简介

  刘一止,七岁能文,试太学,有司欲举其兼代官职,一止不就。徽宗宣和三年(1121)进士。监秀州都酒务,迁越州教授、参知政事。高宗建炎四年(1130),详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


  宋绍兴初,召试馆职,宋高宗大为称赏。绍兴间,历秘书省校书郎,监察御史,起居郎奏事。高宗曾不无自得地说:“朕亲擢也”,在官期间,极陈堂吏、宦官参政之弊,终为人所忌恨,以言事罢,主管台州崇道观。起知袁州,改浙东路提点刑狱。召为中书舍人兼侍讲,迁给事中,又以言事罢,后被罢为提举江州太平观,进敷文阁待制。一止以忤秦桧,两次奉祠,御史中丞何若奏一止迎附李光,傲迈慢上,被削职。秦桧死,召至国门,以病不能拜任,力辞,以敷文阁直学士致仕。绍兴三十年十二月卒,年八十二(此据《行状》,《宋史》本传作八十三)。


  有《苕溪集》五十五卷传世。事见《苕溪集》卷五四《阁学刘公行状》,《宋史》卷三七八有传。

0

更多刘一止作品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号 APP下载 返回顶部
顾文姬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描关注

顾文姬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顾文姬app下载

扫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