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别

——(唐代杜甫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菟丝把低矮的蓬草和大麻缠绕,它的蔓儿怎么能爬得远!
把女儿嫁给就要从军的人哪,倒不如早先就丢在大路旁边!
我和你做了结发夫妻,连床席一次也没能睡暖;
昨天晚上草草成亲,今天早晨便匆匆告别,这婚期岂不是太短,太短!
你到河阳去作战,离家虽然不远,可已经是边防前线;
我们还没有举行拜祭祖先的大礼呀,叫人怎么好去把公婆拜见?
我做女儿的时光,不论黑夜还是白天,爹妈从不让我抛头露面;
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我嫁到你家,爹妈盼的是平平安安!
你今天就要上战场,我只得把痛苦埋藏在心间;
多想跟你一块儿去呀,只怕是形势紧急,军情多变。
你不用为新婚离别难过啊,要在战争中为国家多多出力;
我不能随你去,妇女跟着军队,恐怕会影响士气。
唉!我本是穷人家女儿,好不容易才制办了这套丝绸的嫁衣;
可从现在起我就把它脱掉,再当面洗掉脂粉,一心一意等着你!
你看,天上的鸟儿都自由自在地飞翔,不论大的小的,全是成对成双;
可人世间不如意的事儿本来就多啊,但愿你和我两地同心,永不相忘!


注释
菟丝: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结发:这里作结婚解。君妻:一作“妻子”。
无乃:岂不是。
河阳: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叛军在此对峙。
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
姑嫜:婆婆、公公。
藏: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归:古代女子出嫁称“归”。
将:带领,相随。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往死地:指“守边赴河阳”。死地:冒死之地。
迫:煎熬、压抑。中肠:内心。
苍黄:同“仓皇”,匆促、慌张。这里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事戎行:从军打仗。戎行:军队。
“妇人”两句:意谓妇女随军,会影响士气。扬:高昂。
久致:许久才制成。襦:短衣。裳:下衣。
不复施:不再穿。
洗红妆: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双翔:成双成对地一起飞翔。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错迕:错杂交迕,就是不如意的意思。
永相望:永远盼望重聚。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于海娣 等 .唐诗鉴赏大全集 .北京 :中国华侨出版社 ,2010年12月版 :第173-174页 .& 萧涤非 .杜甫诗选注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98年8月版 :第112-114页 .& 徐中玉 金启华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9年9月版 :第541-544页 .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公元759年(唐肃宗乾元二年)春。公元755年(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爆发。公元759年三月,唐朝六十万大军败于邺城,国家局势十分危急。为了迅速补充兵力,统治者实行了无限制、无章法、惨无人道的拉夫政策。杜甫亲眼目睹了这些现象,怀着矛盾、痛苦的心情,写成“三吏三别”六首诗作。这次战争,与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年间的穷兵黩武有所不同,它是一种救亡图存的努力。所以,杜甫一面深刻揭露兵役的黑暗,批判“天地终无情”,一面又不得不拥护这种兵役;他既同情人民的痛苦,又不得不含泪安慰、劝勉那些未成丁的“中男”走上前线。这首《新婚别》是“三别”的第一篇。

徐中玉 金启华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9年9月版 :第541-544页 .& 萧涤非 等 .唐诗鉴赏辞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3年12月 :第488-490页 .

赏析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萧涤非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488-490

【杜甫】简介

家世背景
  杜甫出身于京兆杜氏,乃北方的大士族。其远祖为汉武帝有名的酷吏杜周,祖父杜审言。杜甫与唐代另一大诗人即“小李杜”的杜牧同为晋代大学者、名将杜预之后。不过两支派甚远,杜甫出自杜预次子杜耽,而杜牧出自杜预少子杜尹。杜甫青少年时因家庭环境优越,因此过着较为安定富足的生活。他自小好学,七岁能作诗,“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有志于“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他少年时也很顽皮,“忆年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


年少优游
  开元十九年十九岁时,杜甫出游郇瑕(今山东临沂)。二十岁时,漫游吴越,历时数年。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年),杜甫回故乡参加“乡贡”。二十四年在洛阳参加进士考试,结果落第。杜甫的父亲时任兖州司马一职,杜甫于是赴兖州省亲,开始齐赵之游。


  天宝三年(744年)四月,杜甫在洛阳与被唐玄宗赐金放还的李白相遇,两人相约同游梁、宋(今河南开封、商丘一带)。之后,杜甫又到齐州(今山东济南)。天宝七年(748年)秋,杜甫转赴兖州与李白相会,二人一同寻仙访道,谈诗论文,结下了“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的友谊。秋末,二人握手相别,杜甫结束了“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的漫游生活,回到长安。


仕途不顺
  杜甫生活于唐朝由盛转衰的历史时期,杜甫出身在一个世代“奉儒守官”的家庭,家学渊博。早期作品主要表现理想抱负和所期望的人生道路。另一方面则表现他“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政治理想,期间许多作品 反映当时的民生疾苦和政治动乱、揭露统治者的丑恶行径,从此踏上了忧国忧民的生活和创作道路。随着唐玄宗后期政治越来越腐败,他的生活也一天天地陷入贫困失望的境地。在颠沛流离的生活中。


  天宝六年(747年),玄宗诏天下“通一艺者”到长安应试,杜甫也参加了考试。由于权相李林甫编导了一场“野无遗贤”的闹剧,参加考试的士子全部落选。科举之路既然行不通,杜甫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不得不转走权贵之门,投赠干谒等,但都无结果。他客居长安十年,奔走献赋,郁郁不得志,仕途失意,过著贫困的生活,“举进士不中第,困长安”。


  天宝十年(751年)正月,玄宗将举行祭祀太清宫、太庙和天地的三大盛典,杜甫于是在天宝九载冬天预献三《大礼赋》,得到玄宗的赏识,命待制在集贤院,然而仅得“参列选序”资格,等候分配,因主试者仍为李林甫所以没有得到官职。


  天宝十四年(755年),杜甫被授予一个河西尉这种小官,但杜甫不愿意任此“不作河西尉,凄凉为折腰”的官职,朝廷就将之改任右卫率府兵曹参军(低阶官职,负责看守兵甲器杖,管理门禁锁钥)。杜甫因已年四十四,至长安也十年有余,为生计而接受了这所学无用之职。十一月,杜甫往奉先省家,杜甫刚刚进到家门就听到哭泣声,原来小儿子饿死了。就长安十年的感受和沿途见闻,写成著名的《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战乱流离
  天宝十四年(755年)十一月,安史之乱爆发,第二年六月,潼关失守,玄宗仓惶西逃。七月,太子李亨即位于灵武,是为肃宗。这时的杜甫已将家搬到鄜州(今陕西富县)羌村避难,他听说了肃宗即位,就在八月只身北上,投奔灵武,途中不幸为叛军俘虏,押至长安。同被俘的王维被严加看管,杜甫因为官小,没有被囚禁。尽管个人遭遇了不幸,但杜甫无时无刻不忧国忧民。


  时值安史之乱,他时刻注视着时局的发展,在此期间写了两篇文章:《为华州郭使君进灭残冠形势图状》和《乾元元年华州试进士策问五首》,为剿灭安史叛军献策,考虑如何减轻人民的负担。当讨伐叛军的劲旅——镇西北庭节度使李嗣业的兵马路过华州时,他写了《观安西兵过赴关中待命二首》的诗,表达了爱国的热情。


为官时期
  至德二年(757年)四月,郭子仪大军来到长安北方,杜甫冒险从成西金光门逃出长安穿过对峙的两军到凤翔(今陕西宝鸡)投奔肃宗,五月十六日,被肃宗授为左拾遗,故世称“杜拾遗”。不料杜甫很快因营救房琯,触怒肃宗,被贬到华州(今华县),负责祭祀、礼乐、学校、选举、医筮、考课等事。到华州后,杜甫心情十分苦闷和烦恼。他常游西溪畔的郑县亭子(在今杏林镇老官台附近),以排忧遣闷。他在《题郑县亭子》、《早秋苦热堆案相仍》、《独立》和《瘦马行》等诗中,抒发了对仕途失意、世态炎凉、奸佞进谗的感叹和愤懑。疏救房琯这件事,杜甫经宰相张镐力救而得释放。但“帝自是不甚省录”,从此之后,肃宗对杜甫不再重用。这一年九月,长安收复。十一月杜甫回到长安,仍任左拾遗,虽忠于职守,但终因受房琯案牵连,于乾元元年(758年)六月被贬为华州司功参军。


  乾元元年(758年)底,杜甫暂离华州,到洛阳、偃师(均在今河南省)探亲。第二年三月,唐军与安史叛军的邺城(今河南安阳)之战爆发,唐军大败。杜甫从洛阳返回华州的途中,见到战乱给百姓带来的无穷灾难和人民忍辱负重参军参战的爱国行为,感慨万千,便奋笔创作了不朽的史诗——“三吏”(《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和“三别”(《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并在回华州后,将其修订脱稿。“满目悲生事,因人作远游。”


西南漂泊
  乾元二年(759年)夏天,华州及关中大旱,杜甫写下《夏日叹》和《夏夜叹》,忧时伤乱,咏叹国难民苦。这年立秋后,杜甫因对污浊的时政痛心疾首,而放弃了华州司功参军的职务,西去秦州(今甘肃省天水一带)。杜甫在华州司功任内,共作诗30多首。杜甫几经辗转,最后到了成都,在严武等人的帮助下,在城西浣花溪畔,建成了一座草堂,世称“杜甫草堂”, 也称“浣花草堂”。后被严武荐为节都,全家寄居在四川奉节县。


  广德二年(764年)春,严武再镇蜀,杜甫才又回到草堂,此前漂泊在外将近两年。严武表荐杜甫为检校工部员外郎,做了严武的参谋,后人又称杜甫为杜工部。不久杜甫又辞了职。这五、六年间,杜甫寄人篱下,生活依然很苦,他说:“厚禄故人书断绝,恒饥稚子色凄凉”(《狂夫》)“痴儿不知父子礼,叫怒索饭啼东门。”他用一些生活细节来表现自己生活的困苦,他说他的孩子那种还没有懂事的孩子不知道对父亲很尊重,不知夫子礼,饿了的时候不管是不是爸爸,是不是要遵循父子之礼,饿了就吵着要饭吃,在东门外号哭,到了秋风暴雨之中,杜甫的茅屋破败,饥儿老妻,彻夜难眠,他写了《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广德三年(765年)四月,严武去世,杜甫离开了成都。经嘉州、戎州(宜宾)、渝州(重庆)、忠州(忠县)、云安(云阳),于唐代宗大历元年(766年)到达夔州(奉节)。由于夔州都督柏茂林的照顾,杜甫得以在此暂住,为公家代管东屯公田一百顷,自己也租了一些公田,买了四十亩果园,雇了几个雇工,自己和家人也参加了一些劳动。这一时期,诗人创作达到了高潮,不到两年,作诗四百三十多首,占现存作品的百分之三十。这时期,其作品有《春夜喜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蜀相》、《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登高》、《登岳阳楼》等大量名作。其中最为著名的诗句为:“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而《登高》中的:“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更是千古绝唱。


江舟长逝
  大历三年(768年),杜甫思乡心切,乘舟出峡,先到江陵,又转公安,年底又漂泊到湖南岳阳,这一段时间杜甫一直住在船上。由于生活困难,不但不能北归,还被迫更往南行。大历四年正月,由岳阳到潭州(长沙),又由潭州到衡州(衡阳),复折回潭州。


  大历五年(770年),臧玠在潭州作乱,杜甫又逃往衡州,原打算再往郴州投靠舅父崔湋,但行到耒阳,遇江水暴涨,只得停泊方田驿,五天没吃到东西,幸亏县令聂某派人送来酒肉而得救。后来杜甫由耒阳到郴州,需逆流而上二百多里,这时洪水又未退,杜甫原一心要北归,这时便改变计划,顺流而下,折回潭州。大历五年(770年)冬,杜甫在由潭州往岳阳的一条小船上去世。时年五十九岁。

《旧唐书·杜甫传》&杜甫.《全唐诗·壮游》&杜甫.《全唐诗·奉赠韦丞丈二十二韵》&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百一·列传第一百二十六·文艺上·杜审言·孙甫》:《中华书局》,1997&《新唐书·杜甫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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