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
青山流水迢迢去。总是东风往回路。送得春来春又暮。莺如何诉。燕如何语。只有春知处。
时光渐渐春如许。何用怜春怕红雨。到处空飞无实据。花开也好,花飞也好,此意须双悟。
青山流水迢迢去。总是东风往回路。送得春来春又暮。莺如何诉。燕如何语。只有春知处。
时光渐渐春如许。何用怜春怕红雨。到处空飞无实据。花开也好,花飞也好,此意须双悟。
陈著,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宋朝词人。1214年生。宝祐四年(1256)进士。官著作郎,出知嘉兴府。忤贾似道,改临安通判。著有《本堂文集》九十四卷。
四年,除著作郎。以忤贾似道,出知嘉兴县。度宗咸淳三年(一二六七),知嵊县。七年,迁通判扬州,寻改临安府签判转运判,擢太学博士。十年,以监察御史知台(樊传作合)州。宋亡,隐居四明山中。元大德元年卒,年八十四。有《本堂文集》九十四卷,各本文字多残缺错漏,其中诗缺二卷。事见清樊景瑞撰《宋太傅陈本堂先生传》(见清光绪本卷首),清光绪《奉化县志》卷二三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