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新郎·酬辛幼安再用韵见寄
离乱从头说。爱吾民、金缯不爱,蔓藤累葛。壮气尽消人脆好,冠盖阴山观雪。亏杀我、一星星发。涕出女吴成倒转,问鲁为齐弱何年月。丘也幸,由之瑟。
斩新换出旗麾别。把当时、一椿大义,拆开收合。据地一呼吾往矣,万里摇肢动骨。这话霸、又成痴绝。天地洪炉谁扇鞲,算於中、安得长坚铁。淝水破,关东裂。
离乱从头说。爱吾民、金缯不爱,蔓藤累葛。壮气尽消人脆好,冠盖阴山观雪。亏杀我、一星星发。涕出女吴成倒转,问鲁为齐弱何年月。丘也幸,由之瑟。
斩新换出旗麾别。把当时、一椿大义,拆开收合。据地一呼吾往矣,万里摇肢动骨。这话霸、又成痴绝。天地洪炉谁扇鞲,算於中、安得长坚铁。淝水破,关东裂。
上片是回顾宋朝屈辱的历史。也许作者出于对前首词所提及的“后死无仇可雪”问题的担忧,这首词开头第一句“离乱从头说”似乎就有意提出人们早已忘却的往事,以引起回忆。“爱吾民、金缯不爱,蔓藤累葛”是追述自宋初以来长期的耻辱外交。早在北宋第三代皇帝真宗赵恒时,便以“澶渊之盟”向辽国岁赠白银十万两,绢缯二十万匹,换取中原的暂时和平,首开有宋以来向外族纳贡的先例。其子仁宗赵祯时,向辽国岁贡银绢又各增十万两、匹。此后,辽亡金兴,北宋朝廷又转而向金纳贡,数额有增无减。但是,这种作法不仅没有换来“和平”,反而更引起对方的觊觎,得寸进尺。于是河洛尽失,而宋室乃不得不南渡,以求苟安。最令人吃惊的是,南宋统治者竟至把屈辱说成是爱民。如仁宗所宣称的:“朕所爱者,土宇生民尔,斯物(指银缯)非所惜也。”(见魏泰《东轩笔录》)真是以罪为功,恬不知耻!陈亮在这里说:“爱吾民、金缯不爱”,即刺此事。虽然作品并未罗列上述史实,只用“蔓藤累葛”四字,已足将百余年来宋室历次丧权辱国、妄冀苟安的罪责揭露无遗。
下一句“壮气尽消人脆好”进而再揭露统治者多年来在“爱吾民、金缯不爱”的幌子掩护下推行投降政策所造成的恶果。就全局来看,南宋形势是“壮气尽消人脆好”,以这样温顺脆弱销烁殆尽的民气、士气,去对付对方的进逼,其结果就只有“冠盖阴山观雪”——珠冠华盖的堂堂汉使到金廷求和。可是,他们的交涉不能取得任何胜利,惟有陪侍金主出猎阴山,观赏北国雪景而已。作者想到这里,不禁感叹道:“亏杀我、一星星发!”痛惜自己把头发都等白了,等到的竟是如此耻辱的现实。下面再借用历史故事来批判现实:春秋时,中原大国齐的国君景公畏惧处于南夷之地的吴国,只有流涕送女与之和亲;还有鲁国也曾因遭受强齐欺凌而不予反抗,遂日衰一日。往事可鉴,对照今日宋朝屈服于金,甘受凌辱而不加抵抗这一违反常理的怪事,后果如何,不问而知。这里所谓“问”,并非有疑而问,乃是用肯定语调发出的谴责和质问。
写到此,话题和情绪同时一变,以重新振作之态,写出‘丘也幸,由之瑟’六字。《论语·述而》载有孔子语:“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又,孔子的学生子路弹瑟发勇武之音,被认为是不合雅、颂,孔子曾说:“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论语·先进》)作者各取此二语中的前三字为句,表达了这样的意思:今日幸有如吾二人这样坚毅的志士,虽举国均以举兵北伐为过,但我俩迄今坚持不懈。以此结束了上片,并为下片定下基调。乍一看,这两句话来得突兀,似乎显得生硬,其实不然。这是陈亮一贯的词风。他好为“硬语盘空”,这种风格,恐怕与他在南宋那一片黑暗之中努力焕发起斗争到底的精神密切相关。
下片是写设想中的救国行动。《新唐书·李光弼传》曾记大将李光弼代郭子仪统兵之事,云:“其代子仪朔方也,营垒、士卒、麾帜无所更,而光弼一号令之,气色乃益精明。”辛弃疾早年曾建立过有名的“飞虎军”,金人为之震慑。作者设想,若由弃疾带兵,定会出现“斩(崭)新换出旗麾别”的新局面。
这种设想,也许早在上饶鹅湖之会时二人就商议过,因此,这里所谓“把当时、一桩大义,拆开收合”,可能就指的是这件事。“拆开收合”,即解剖分析。基于此,“据地一呼吾往矣,万里扑肢动骨”便是作者想象投奔这支抗金新军后大显身手的兴奋情景。因留恋鹅湖之会、向往二人共同描绘的理想图景而产生上述设想,这是很自然的。继而,语势却忽然一落千丈,接一句“这话霸(即话柄)、只成痴绝”,明说这一切只不过是幻想。这种语气的跌宕起伏,恰恰说明作者情绪大起大落。他虽然残酷地宣告自己幻想的破灭,却又极其冷静地指出了真实。“只成痴绝”四字虽然饱含作者的失望和痛苦,却又是他理智的反映。“天地洪炉谁扇鞴?算于中、安得长坚铁!”是发自幻灭之后的感叹。他有感于《庄子·大宗师》中所谓天地是大熔炉的说法,想到人生犹如铁在洪炉之中,扇鞴(鼓风吹火的皮袋)鼓风,火力顿炽,顷刻即将消熔。
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之势。不过,作者的这种幻灭感,却又并非对理想产生了什么怀疑和失望,而是深为人生有限而感到惋惜。但他又不是单纯留恋人生,而是深憾于不能亲见理想的实现。关于这点,在结尾的“淝水破,关东裂”二句中可以得到印证。这里,作者再一次用了他在《念奴娇·登多景楼》一词中已用过的谢安于淝水之战中大破苻秦八十万大军入犯的典故,但这不是雷同,正说明这个对历史了如指掌的爱国志士对英雄业绩的向往和对胜利的憧憬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忘怀的。他的这些话是说给好友辛弃疾听的,自然不是只谈他自己的志气与渴望,而是表达了他们两人共同的心声。
0
绍兴十三年(1143)九月七日[3] ,陈亮出生于永康龙窟一个没落的地主家庭。在他的身叙中说:“陈氏以财豪于乡,旧矣,首五世而子孙散落,往往失其所庇依。”(《陈亮集》卷15《送岩起叔之官序》),陈氏在其祖父代,家境富裕,人丁兴旺。“当时聚会,动则数百人”“其后数年,死生困顿,何所不有”,从此便没落下来,陈亮的曾祖父陈知元在北宋徽宗宣和年间“以武弁赴京守御,从大将刘元庆”死于抗金战斗之中。他的祖父陈益“明敏有胆决”,其父陈次尹刚成年即为全家生活而奔波,陈亮的母亲,14岁便生下了陈亮,对陈亮的哺养教育之责,主要由祖父母承担,他们把复兴陈家的希望寄托在陈亮身上。陈亮说:“皇祖、皇祖妣鞠我而教以学,冀其必有立于斯世,而谓其必能魁多士也……少则名亮以汝能,而字以同父。倦倦恳恳之意”。
《宋史·陈亮传》说他“生而且有光芒、为人才气超迈,喜谈兵,议论风生,下笔数千言立就”,从青少年开始,就显示了他是一位聪颖精明,才华横溢和志量非凡的人。在18岁时,他就考查了历代古人用兵成败的事迹,写出了《酌古论》3篇,讨论了19位风云人物。当时的婺州郡守周葵看了这部书,对他十分赏识,赞誉为 “他日国士也”,并“请为上客”(同上)。然而,周葵所欣赏的是陈亮博通古今的才华,期望把这位有希望的青年人纳入道德性命之学的轨范中去。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周葵任参知政事,聘陈亮为其幕宾,“朝士百事、必指令揖亮,因得时豪俊尽其议论”。周葵授以《中庸》《大学》曰:“谈此可精性命之学”,但陈亮对此不很感兴趣,他后来说“绍兴辛已,壬午之间,余以报治兵事,为一时明公巨臣之所许,而反授《中庸》《大学》之旨,余不能识也,而复以古文自诡于时,道德性命之学亦渐闻矣。”经过学习,陈亮虽然对道德性命之学有所了解,但他却认为,那种空谈心胜的道德性命之学无补于实际,更不能解决抗金统一事业,所以没有按照周葵为他设计的道路去实行,而是继续研究前人的历史,并且又撰著了《英豪录》和《中兴遗传》两部著作,冀图从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中总结出中兴复国的借鉴。
乾道四年(1168年),陈亮24岁,“首贡于乡,旋入太学”。次年,朝廷与金人媾和,“天下欣然,幸得苏息”,独陈亮敢冒风险,认为不可,他以布衣身分,连上五疏,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中兴五论》。朝廷置之不理,陈亮回乡教书讲学,“学者多归之”。陈亮在青壮年时期,曾两次参加科举考试,都未得中。他说:“亮闻古人之于文也,犹其为仕也,仕将以行其道也,文将以载其道也,道不在于我,则虽仕何为” 。他出于一个爱国者的责任感,又于淳熙五年(1178年)连续三次上书,慷慨激昂地批判了自秦桧以来朝廷苟安东南一隅的国策和儒生、学士拱手端坐空言性命的不良风气,感动了孝宗,受其赏识,“欲榜朝堂以励群臣,用种放故事,诏令上殿,将擢用之”,但被陈亮拒绝。这是因为孝宗的宠幸大臣曾觐插手这件事,他想掠美皇恩,抢在孝宗颁发之前见了陈亮,借拢络陈亮以扩展个人势力,此事为陈亮所知,因而 “逾垣而逃”。由于奏疏直言不讳,遭到了当道者的忌恨。回乡之后,就有人向刑部控告了他,刑部侍郎何澹素忌恨陈亮,以“言涉犯上”之罪,逮捕了他,并施以酷刑“笞亮无完肤”。此事孝宗得知,下诏免死,陈亮回乡后,又发生了家僮杀人的事,被仇家控告为陈亮所指使,陈亮之父被囚于州狱,本人被下大理狱。这次蒙难,因丞相王淮和好友辛弃疾等人的营救,又得免死,回家后的三年中,同朱熹展开了“王霸义利之辨”的交锋。
经过两次下狱,经受严重打击排斥之后,陈亮并未对恢复中原之志有所改变,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年),亲自到建康(南京)京口(镇江)观察地形,作词《念奴娇·登多景楼》,对建康京口一带有如下描写“一水横陈,连罔三两,做出争雄势。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正好长驱,不须反顾,寻取中流誓”,主张不要把长江天险仅仅当做是隔断南疆北界的门户,而要把它作为北伐中原,恢复失地的跳板,长驱直入,不须反顾。并且再次上疏,建议孝宗“由太子监军,驻节建康,以示天下锐意恢复”。这时正遇孝宗决定内禅,奏疏未予上报,此次上书不但未到孝宗皇帝之手,反而因其内容指陈时弊,触怒了许多官僚,“繇是在廷交怒,以为狂怪”,“当路欲置我于死地”。陈亮回乡后,一次参加乡人宴会,有人在杯中放了胡椒末,同座的人回家暴风,他的家人诬告陈下了毒, 陈亮再吃官司,下了大理。其后因少卿郑汝谐在光宗面前求情,才免于死,这次下狱,从表面上看,属于刑事案件,实际在其背后隐藏着政治原因。陈亮出狱后说 “亮滥膺无须之祸,初欲以人残其命,后欲以受赂残其躯,拒狱反端,搜寻竟不得一笔之罪……可谓吹毛求疵之极矣。”
陈亮竭忧于国事,为国家民族的复兴尽瘁忧梦,多次上书中,向朝廷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虽也曾得到孝宗的赏识,但终未被任用。直到绍熙四年(1193年),陈亮五十一岁时,他参加礼部的进士试,考中了状元。他在中状元后的报恩诗中说:“复仇自是平生志,勿谓儒臣鬓发苍”。又在《告祖考文》中说:“亲不能报,报君勿替。七十年间,大责有归,非毕大事,心实耻之”。
状元及第后,陈亮被授职签书建康军判官厅公事,但因长期“忧患困折,精泽内耗,形体外高”,最终于绍熙五年(1194年)病逝,享年五十二岁。后来,吏部侍郎叶适特别请求为陈亮一子授官。
宋宁宗嘉定十四年(1221年),叶适撰《陈同甫王道甫(王自中)墓志铭》,以纪念陈亮。
宋理宗端平(1234年—1236年)初年,追谥“文毅”。
陈亮死后40年,他的著作被编辑为《龙川集》行世。
《宋陈龙川先生亮年谱》&《宋元学案·卷五十六·龙川学案》&《水心先生文集·卷二十四·陈同甫王道甫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