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劫持的私生活
被劫持的私生活内容简介
性、婚姻(家庭)、爱情,作为人类最重要的私生活领域,它们与国家、部落、社会以及财产、道德、教会、巫术等是如何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的;人类历史上的聪明者们以道德和法律的手段,如何规定着各个时期人们对性、婚姻和爱情的态度;女人们在想什么、男人们要什么,在性道德日益宽松、人类流动性增加、离婚率越来越高的今天,什么样的两性关系设计才能更好地符合人类的期待?本书以生动、简洁而机智的文字,运用生物学、人类学、历史学、社会学等等方面的知识,对人类历史以来的两性生活作了很好的梳理、勾勒。
热门摘录
如果你在意鬼神对你的看法,你就有了宗教感;如果你在意别人对你的看法,你就有了道德感。
要知道,即使一个只爱自己丈夫,心无旁骛的妻子,也永远都只是为了丈夫之外的男人打扮。事实上,我们应该把薄伽丘的话做这样的改动:女人最大的心愿,就是尽可能要更多的男人,去爱她!
在接受调查的15000人当中,因为爱情而结婚的100%不幸福;因为利益而结婚的,70%不幸福;而那些很低调的人——因为别人都结婚了,自己才结婚的,反倒结果最好——觉得幸福的比例是45%——快到一半了。
正如李银河在她的《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一书中所说的那样:“中国是一个耻感的社会,而西方则是一个罪感的社会。”道德和宗教这两个东西,西方人选了宗教,中国人则选了道德。假设有一个男人向一位少妇求欢,如果这是位春心荡漾的中国少妇,她会一边挣扎着一边说:“让别人看见怎么办?!”而如果这位少妇是个西方人,她会一边挣扎着一边说:“噢,不!上帝会惩罚我们的!”
本属于大多数人意见的道德,如今却被少数人别有用心地反复言说,被灌输的对象自然是那些一声不吭的大多数。
因为我们已经知道: A)男人的天性是好色的; B)女人的天性也是好色的; 。。。
而压抑,正是人类文明与进步的基础。一句话:人类的文明史,就是欲望被压抑的历史。
在气质上,巫术与科学倒是十分相同的:二者是坚信因果律,并藉此面对它周遭世界的时候,表露出主人的心态。
我有个朋友,无意中说过一句至理名言:能够随心所欲的消费东西,不算发达;能够随心所欲的消费女人,才算是有一点发达;能够随心所欲的消费男人,那就是非常发达了。
所以,正是杂交使人变得聪明,而不是相反——每个男人都聪明的足以学会用板砖拍人,使得人类不得不杂交。
武术或称迷信,之所以造成危害并被官方严惩,原因在于它以鬼神的主人自居。官方不管和尚,是因为他们以鬼神的仆人自居。 在气质上,巫术和科学倒是十分相同的:两者都坚信因果律,并借此面对它周遭环境的时候,表露主人的心态。
既然一夫一妻制是男人出于经济目的建立起来的制度,而他们勇于压迫女性最有力的也是经济手段。
可见现行的婚姻制度,其核心是孩子和财产。不是性,更不是什么爱情。
卡尔詹戈说过一句不无道理的话:“夫妻双方的不忠,是美满婚姻的先决条件。”
看来美满婚姻是这样形成的:夫妻二人恰好都有一点儿自恋,还都有程度和类型正好相同的神经官能症,他们彼此通过移情,把情结恰好都投射到对方身上,并形成“固化”。于是,他们两人终生圆满,和谐和幸福了——整个过程,看上去像自由体操结束时那一串令人眼花缭乱的高难度筋斗。如此高难度的事情,凡夫俗子们也只有当观众的份儿了——体操在中央五台,美满婚姻在中央八台。
6000年的时间里,男人给了女人两样东西:一副枷锁和对丧失这副枷锁的恐惧。当枷锁被打开之后,恐惧却阴魂不散。女人在恐惧中嗫嚅着:“我要一个丈夫,我要结婚。”就这样,她光荣地成为一名已婚妇女,通过从属于某个男人,得到了这个男权社会的认可和接纳。
爱情和婚姻就其本质来看是不可协调的。其本源和规定相互排斥。
至于他们自己,只有两种选择:得意时便做儒家、做统治阶级的宠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失意时便做道家、做统治阶级的弃妇——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躲的不远,嗓门却不小
妇女们在聚族而居的大房子里,总能找到干不完的活儿,她们再也没有机会出门了。《清明上河图》中画了上千个人物,其中只有几个中年以上的妇女,还都带着小孩儿——看上去像是保姆。所以缠足始于宋朝,是一点儿也不奇怪的
大猩猩后宫制的游戏规则,导致了雄性大猩猩体格的优势;而黑猩猩杂交的游戏规则,则导致了其智力上的优势。
只有四种人不会有痒的感觉:出生不久的小孩、老人、刚射完精的男人和刚经历了性高潮的女人。很明显,这四种人的共同点在于:他们对性没要求。弗洛伊德是对的:他认为,痒是“力比多”——即性欲——在皮肤上的一种表现形式。他据此推断,一个孩子从被胳肢后知道笑开始,便有了性欲。
所谓爱情——如果有这东西的话,是一定要建立在男女平等基础之上的。如果你的妻子是买来的,你又怎么能称得上爱她呢?在女性丧失了经济独立的地位之后,如果他们幸运地讨得丈夫的欢心,她们得到的绝不是爱,而只是宠爱——像一只宠物一样地——得到爱。
休谟认为,既然理性的作用是判别真伪,是用来判断实施以及事物之间的关系,然而任何实施本身却无关乎善恶,所以道德就只能是一种情感或主管感受了...... 据此,休谟得出了到的起源的四个原则:”对他人有用、对自己有用、令他人愉快、令自己愉快。“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仁者爱人“这四个字,从达尔文的角度来看,可以理解为群居性动物为了种群利益而进化出的”利他倾向“。在谈到道德的起源时,达尔文归纳出四条原因:认同感、群居的本能、人言可畏和习惯。
特权阶级和最贫困的下层总是热衷于谈论道德这个话题,然而,他们自己的操守确实整个社会最差的。更糟的是,这两种人还把道德的品质给弄坏了;前者让道德充满了微山;后者有让道德多了一份损人不利己的残忍。
套用弗洛伊德的学说,看来美满婚姻是这样形成的:夫妻二人恰好都有一点儿自恋,还都有程度和类型正好相同的神经官能症,他们彼此通过移情,把情结恰巧都投射到对方身上,并形成“固化”。于是,他们两人终生美满、和谐和幸福了——整个过程,看上去像自由体操结束时那一串令人眼花缭乱的高难度筋斗。如此高难度的事情,凡夫俗子们也只有当观众的份儿了——体操在中央五台,美满婚姻在中央八台。
宗教:这是希望和恐惧的女儿,它向无知者解说不可知事物的性质。
休谟得出了道德起源的四个原则:“对他人有用,对自己有用,令他人愉快,令自己愉快。”
对此,我们不应忘记的是:几乎所有的规律都是存在例外的。有资格成为故事的事情,本身就意味着它的发生概率是极低的。越是脍炙人口的故事就越是罕见,甚至干脆就是人们的杜撰。
男人的好色,是由生物本能所驱使的。男女双方生育潜能的巨大差异,决定了男人实现其遗传利益的唯一途径:追逐尽可能多的女性。没有人能够做到通过“思想教育”来让男人不好色,因为这种性取向,本就在思想范畴之外。男人只是简单的“为性而性”。在他们决定思考,甚至长出一个会思考的大脑之前,他们就已经好色了。从生物本性来说,男人们是极不喜欢一夫一妻这种婚姻制度的。可笑的是,一夫一妻制又是男人们费了好大力气才建立起来的。
这不由得让人想起李敖关于人和狗之间区别的一个妙论:“两条狗,只有在看到一根实实在在的骨头之后,才会打架;而两个人,会在脑子里想象出一根骨头,然后打架。”看来李敖对人的能力还是有所低估。因为,即便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也会在脑子里想出一个怪念头来,然后分别扮演正方和反方,自己和自己打架。人们往往将这个怪念头起名为“道德”。说实话,在“道德”这两个字的名义之下,人类的蠢行和恶行实在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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