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环境责任论
政府环境责任论内容简介
《政府环境责任论》以环境法的有效性不足作为切入点,探索环境法有效性不足的原因,指出政府环境责任不完善对环境法有效性的影响;在探求政府环境责任基础和现实基础后,研究设立政府环境责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寻找完善政府环境责任的关键,确定加强政府环境责任的若干重点领域,最后强调政府环境责任实现的保障是健全对政府的环境问责制。
政府环境责任论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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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环境责任论》以环境法的有效性不足作为切入点,探索环境法有效性不足的原因,指出政府环境责任不完善对环境法有效性的影响;在探求政府环境责任基础和现实基础后,研究设立政府环境责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寻找完善政府环境责任的关键,确定加强政府环境责任的若干重点领域,最后强调政府环境责任实现的保障是健全对政府的环境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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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伟,清华大学教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法先贤,求立言,望尘莫及矣。著有《从消极到积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认识相对主义与诉讼的竞技化》、《窦娥的“二度遇害”》、《阿Q之死的标本意义》、《法学之殇》等论文,以及《司法竞技主义——英美诉讼传统与中国庭审方式》、《刑事司法体制原理》等学术专著和《刑事诉讼法通义》、《证据法要义》等教材。学术随笔、杂文曾结集《法律皇帝的新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