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教学论

作者:高明

分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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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学论内容简介

《美术教学论》是受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委托,由陕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牵头,会同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西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西华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咸阳师范学院美术系、渭南师范学院美术系、皖西学院艺术系、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等单位共同编撰完成的。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突出以下原则:1. 科学性原则。内容精炼、简洁,体现科学性。对学科理论的阐述分析要以合理、适用为度,避免“学究式”的理论研究。内容上注重实用性,朴实直白地阐述理论,深入浅出,易被师范生接受。在理念形成上,使原生理论实践化、口语化,实践化理论接近教师的教学实践,以浅显的道理说明新课程实施过程的“关键”。美术专业师范生使用本套教材后,可以直接走进新课程教学。2. 创新性原则。力争结构创新,立意新颖,突出师范教育特色,具有时代性。结构内容方面,不是理论到理论的阐述,而是既有清晰的理论阐述、又有可实施的行动方略和自我实践的任务目标。在立意上,力求新颖,别开生面,追求师范生阅读、实践、培训三结合的。3. 实用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操作性。根据每章学习内容有针对性地插入案例或活动;每章节、每一行动步骤基本上都有相应的操作性强的表格和行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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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明

高明

高明,元末明初戏曲作家。名明,字则诚,号菜根道人,浙江瑞安人。约生于元大德年间,卒于明初。生于一个书香门第,祖父高天锡、伯父高彦都是诗人,受家庭的熏陶,高明在青年时期就以学识渊博著称,诗文之外,尤擅长词曲。曾受业于理学家黄晋。元至正五年(1345)中进士,先后任处州录事、杭州行省丞相掾、江南行台掾、福建行省都事等职。元至正八年(1348)当方国珍在浙东起义反元时,高明被任命为浙东阃幕都事,但到任不久,因与元人主帅论事不合,便致仕归隐。后来当投降元朝做了万户的方国珍要留他任幕僚,他力辞不从,隐居宁波城东栎社,闭门谢客,一心从事戏曲创作,《琵琶记》就是在这一时期写成的。明王朝建立后,朱元璋闻其名,征召其入朝,高明以疾辞。除作有《琵琶记》外,还作有南戏《闵子骞单衣记》,今已佚,诗文有《柔克斋集》二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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