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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在斯宾诺莎那里具有双重形态:影像与观念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差异,影像是作为有限样式的人的思维,然而它是作为观念总体的无限世界的观念和片段。
诸多影像正是在灵魂中以一种无意识的方式被留存,而且彼此之间相互关联。 影像只担当一种偶因和从属的角色,即思维、符号的单纯协助的角色。
永远必须有一种心灵的专断建构以使精神能够承认它面对的是诸多对等的关系。
物理隐喻把影像变成“在使之诞生的刺激之后的震撼的幸存”并且把影像同化于钟摆的摆动,这种摆动在钟摆被其平衡位置的奇特力量所偏离之后仍然会长时间产生——这种隐喻以及其他的类似的隐喻知道一种罕见的财富。后来,穆勒、泰纳和高尔顿最终确认了影像的本性:这是一种再生的感觉,一种脱离外部世界的坚固碎片。
休谟认为,影像显现为知觉的一种削弱,是在时间中追随知觉的回应。
回忆和图画一样是孤立、脱离于其他影像的影像。任何实在都同时拥有这两种特性:它促使身体行动——又像静止的回忆那样沉积在心灵之中。
影像力图“自我推动直至光明”,而为了“抑制影像的显现”,必须要花费努力。稍有松懈,“不动的回忆——由于感到我刚刚避开障碍,去除了在意识下面维持这些回忆的挡板——就开始运动。
活生生的影像在再次显现的过程中从它在其中显现的心理生活的环节那里获取自身意义。感觉内容总是在那儿,但是它显示的形式无休止地解体并重建。我们于是相信,把影像从其过去解放出来,我们做得足够多了:事实上,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想象的创造功能,因为任何自发和不可预见的影像总的来说都是一种创造。
首先,而且恰恰因为这种颜色是纯粹的被动性,它始终是一种惰性成分。由此应该如何理解呢?颜色不可能自在地在自身存在的内在性中找到它显现的理由。它不可能自己再生、消失。它必须被异于自身的其他东西追忆或抑制。
“……一种强烈情感的感受和知觉与身体运动密不可分,同时,一种真正而又提前、最终没有对象的信仰产生了。由于身体的刺激,情感总体在某种意义上具有热切、想象而又是真实的期待特性……因此就有了身体的无序,心灵的错误,一个滋养另一个,这就是想象的真实。”
一句话,影像是微小的物。影像的存在论现在被完善、被系统化了:影像是具有本已存在的微小的物,它可向意识显现为任意什么东西,并且和它成其为影像的物保持外在的关联。
影象论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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