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礼仪与经典诠释
皇权、礼仪与经典诠释内容简介
甘懷真:《皇權、禮儀與經典詮釋》,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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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会如此坚持礼仪的完整性,当肇因于他相信完整的礼仪才能达成神圣性的目的。或许我们可以如此形容礼仪,它们是解读神圣性的一组密码,礼仪的实行者必须完全按照这组密码以执行礼仪,即使他无法理解其意义。
由於《左傳》的作者將礼定義爲政治制度的合理規範,故將過去也被视爲礼的儀式、儀態,重新定義爲「儀」。透過此詮釋的活動,礼雖然也包括儀,卻不僅是儀。統治者須「合礼」當爲春秋以來的共識,但《左傳》作者爲推動一套新的支配理念與政治制度,藉由礼的新詮以賦與礼新的內涵。如上文所示(《左传》昭公五年女叔齐曰),即使魯國的統治者能執行合乎規範的儀式,統治者(如魯國國君)認真「习礼」,仍不能符合理想中的政治規范,即《左传》所謂的「禮」。此「礼所以守其國」的「礼」,不只是實踐狭義的礼儀規範,如儀式與身體的儀態。
西漢以來的「制礼」,不僅止於皇帝爲彰顯其權力而設立諸儀式,也是儒家官僚欲建立儒教國家所發起的運動,故其涵蓋面不僅止於皇權課題,皇權只是其整體人间計画的一部分,而此人間計畫則源自於一套表現在祭祀中的宇宙觀。目前對於西漢中後期的儒教運動中的儒生的宇宙觀的探究較少,有許多可討論的空間。
自战国以致汉代,礼制可以包含二種理念,虽然二者不互斥,但在分析的層次上,此二理念的對立仍是有意義的。ー,礼制作爲一套儀式,可以用來強調實踐者的教養、象徴其權力與標其正當性的來源,也可以承擔社會集體性的功能,如爲家族、政團等。二,礼制的主要目的是教化,雖然何謂教化本身也是一個値得探究的課題,但皆指在一套信念的引導下,改造人間以臻一合理的秩序。
總之,自漢初叔孫通制「朝儀」,以至西漢中後期的「改礼運動」,礼制建設是爲了「漢家礼儀」,即使改革派的儒者有其教化的理念,但實際的成就卻是確立了以漢天子爲頂點的国家礼儀。另一方面,这批西漢儒者的儒教國家理念中,並不包含制作一部國家礼典,他們認爲天子推動教化利用現有的官僚制度即可,故他們致力於改造漢國家的政治體制。
直至東漢白虎觀會議的召開與共同結論的獲致,漢代統治集團認爲经典本身,包括谶緯,可以直接作爲當代的制度依據,或謂國法,故國家所要作的是「減省」,即將之體系化並簡化,以作爲可實踐的教条。本文稱這種認爲經典可以直接爲國法的政治文化態度爲「經典主義」。從本文的課題立論,所謂「经典主義」的特色在於這派學者認爲古礼可以直接施用於當代,經典可以直接成爲律法。經典主義的力量貫穿整個中古,在白虎观會議之後,其勢不减。
總之,由曹褒制礼的事件可推知,國家礼典編纂的正當性有三來源:一是天命,二是祖德,三是當代儒家的經學共識。首就天命而言,由於「漢家」受命,故可以改制。且所謂改制,自東漢以來,其主要内容是制作一部國家礼典。次就祖德而言,開國皇帝之後代爲皇帝者,可訴諸其始祖有德受命,而以繼體之君的身分,依憑祖德而擁有制礼的權利。經學共識更是其中的關鍵。因爲天命、祖德之說也是出於經學,經學共識的獲致必須藉由當代儒者的集議,而非政治系統的獨断。
總結本節的論證,我們可以得到這樣的初步結論。首先,中古時期,國家一詞大量出現,它的原義是指某種集團或機構。其次在文獻的脈絡中,國家经常是用來指皇帝本人。这是因为臣民不敢直指至尊,故以國家爲避諱之詞。以某人所掌的機构來稱呼某人,除了避諱之外,也可以顯現这個機構的特色,以及領導人的權力特質。下文中將繼續討論爲什國會稱爲家。國家作爲一個家,其結構如何。
以君臣關係爲主軸的家內人際關係具有二種性質,且互相關聯。一,君臣的關係是一種儀式性的關係,即二者關係的缔構須藉由固定且具共識的儀式,如「策名委质」。此儀式的細节部分,待後文論及。藉由此儀式所建構的君臣關係是一种「礼」與「名」的關係。即藉由玉器等礼物的贈送或語言文字的交換,行礼的雙方締構了君臣關係;另一方面此儀式是爲臣者將其「名」獻給君主,且爲君主所接納。二,君臣關係是人爲的,它必須透過一定的儀式,通過這個儀式的媒介才能產生出君臣關係。
自東漢中期以來,君臣的關係被界定为「義合」,是通過特定的儀式所建立起的人際關係,其儀式即所謂「策名委質」,更重要的是當時人普認认爲沒有經過這些儀式便沒有君臣之「名」。既然雙方之「名」是通過儀式,因此雙方之「分」也應當受到儀式的規範。所以當我們在討論這個時期的君臣關係時,必須重视「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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