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集笺证(上中下)
刘禹锡集笺证(上中下)内容简介
刘禹锡(公元七七二——八四二年),字梦得,唐代著名文学家。洛阳(今河南洛阳)人。父名绪,天宝末避难举族东迁,尝为浙西观察使韦元甫幕僚。禹锡出生在其父迁徙之后,故童年时代曾生活在江南。禹锡弱冠即有文名。贞元九年(七九三),年二十二岁登进士第,复登拔萃科。授太子梭书。后渭南主簿。贞元十九年(八零三),擢监察御史里行,与王叔文、韦执谊等始有过从。德宗以贞元二十一年(八零五)正月卒,太子李诵即位,是为顺宗,改元永贞。时韦执谊为相,王伾、王叔文为翰林学士,叔文旋为户部侍郎、度支监铁副使。柳宗元、刘禹锡诸人均擢居要职,宗元为礼部员外郎;禹锡迁屯田员外郎,实掌度支监铁使之文案。正当吏治革新之时,宦官集团与藩镇势力内外勾结,逼迫顺宗逊位,拥立李纯为宪宗。于是,革新集团成员尽遭迫害。禹锡初贬连州刺史,再贬朗州司马。遂居朗州十年。元和九年(八一四),永贞时被贬诸人得以召还。禹锡于次年二月自朗州回京,三月复贬为播州刺史。播州远而请改连州,因复居连州六年。因长庆元年(八二一),得量移改授夔州刺史。长庆四年(八二四),转授和州刺史。大和二年(八二八),起为主客郎中,充集贤院学士,遂重返京师。未几,除礼部郎中,仍兼集贤院学士。大和五年(八三一)十月,为苏州刺史。八年(八三四)七月转汝州刺史,九年(八三五)除同州刺史。开成元年(八三六),授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三年(八三八)改秘书监分司之职。会昌元年(八四一),加检梭礼部尚书兼太子宾客。会昌二年(八四二)七月卒,年七十一岁,赠户部尚书。 刘禹锡生活的七十年,正值唐王朝经安史之乱而日趋衰败,藩镇割据、宦官擅权、统治集团中各种矛盾激化的时代。故其一生的进退出处,无不与当时的社会政治紧密相关。永贞革新失败后他颠沛困顿三十余年。然而政治上的失意,并未使这位才华出众的文学家有所懈怠。相反,在逆境中,他积极从事诗文创作,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著名的枞素唯物主义哲学论著天论三篇,即成于初贬朗州时。其“能执人理,与天交胜”的观念,是他对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深刻观察思索的结晶,也是他身历目击当时政治风云反思的悟徹,这使他对贬谪生活采取了不同流俗、超越同侪的态度,在愤懣中表现出豪健的气概,并贯串于其创作中,这在其诗歌中表现尤为突出。 朗州期间他还创作了不少寓言诗,诸如聚蚊谣、百舌吟、飞鸢操、秋萤引等,均寓托遥深,是发抒政见的怨诽之作,为集中之表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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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掩尋安道,詞勝命仲宣。從今紙貴後,不復詠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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