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酌集

作者:止庵

分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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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酌集内容简介

本书收文53篇。其中包括:有关“可能发生的事”;面对历史的马尔罗;灵感之光;当愚昧疯狂变得有趣时;思考起始之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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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摘录

《废名佚文考》可以说是兴会之作,完卷之后却对“佚文”二字有些拿不准了。“佚”,同“逸”,散失、失传之意也。作者另用笔名,如果没人确定是其所写,文章对他来说也许算是“佚”了,然而其实还在那里,本身并未丢失。当然现在从旧杂志报纸上找出人家用本名发表,后来自己却不愿意收入集子的作品,也都说是发现了“佚文”;相比之下我的用法好像还不太离谱儿,虽则终究是有语病的。转念一想,倒不妨按照其本义,看看废名有没有真正的“佚文”,即曾经存在而已经不复存在的文章。也算是替自己找补一下罢。

“五十而知天命”乃接续“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而言。我曾说,“三十而立”是知道了有什么该做,“四十而不惑”是知道了有什么不该做。这样一反一正的意思,体现于孔子整个人生自述之中。“五十而知天命”则深入一层,归于使命或命运。及至“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说来亦不离此。

这些天我翻看谷林先生从前给我的信,其中说:“至于你为新作所定的那个集名,我用乡音念去,近似‘叽咕’,便联想到‘沾酒市脯不食’的夫子之言来。我们对于老夫子未必视若圣明,但也断不愿与之‘对着干’,而足下自斟独酌,细加品味,岂非有点乐此不疲的模样?”先生已归道山,录此一节,以为纪念。

“沽”,买酒也;“酌”,饮酒也。我取这个题目,好像做了酒鬼似的,其实不然。打个比方罢了。平生兴趣甚少,烟酒茶均不沾,也不喜欢什么运动,只买些书来读;但我觉得就中意味,与沽酒自酌约略相近。若说不足与外人道未免夸张,总之是自得其乐。至于偶尔写写文章,到底还是余绪,好比闲记酒账而已。

我学习写作不过十年光景,产量不算太多,大致分为两类,其一是“书”,都是专门写的;其一是“文”,写的时候没有计划,凑够一定数量就编本集子。前此的《樗下随笔》、《如面谈》和《六丑笔记》均是这样,这本《沽酌集》也不例外。所写的文章大多与书有关,或是书评,或是因读书而起的感想。写前两本集子时,读什么书都是自己定的,这几年略有不同,倒也没有多大区别,因为自有一条底线在,盖非什么书都肯读,什么话都能说也。

《达利的秘密生活》等与其说是在记录达利,不如说是在创造达利。我倒宁肯把它们和《小径分叉的花园》和《百年孤独》这类作品放到一起,而且说实话《达利的秘密生活》给我的阅读愉悦并不亚于《百年孤独》。

不同于卡夫卡的深刻,穆齐尔是博大,当然博大可能也包含着深刻。对卡夫卡我觉得契合,对穆齐尔则只能说是入迷了。博大是无边际的;如果以博大为边际,那么也可以说是饱满。说来这个人正是如此:随便出门一走,是有意义的;遇着什么事情,是有意义的;听到什么讯息,也是有意义的,……与世界的任何接触,都能引发一种“穆齐尔式的感受”。

往往我们以为讲的是自己的话,其实不过在重复别人已经说过的意思。抄书与之的区别,不过其一指明本主,其一有意无意地据为己有罢了。但是揭示这一点,可以用以否定对抄书的否定,却不能因此肯定抄书。问题很简单,既然别人都讲过了,我们难道不能不讲话么。所以抄书还应该有别的道理。

关键在于抄了别人的话之后,自己究竟说些什么。如果仅仅是表示赞同,旨在做一介绍,那我们真可以称之为抄书了;如果加以引申,发挥,修正,乃至消解,那么这就是自己的意见,所引用的话也就不能纯粹被看做引文,该说是不可或缺,融为一体了。这是对前引周氏说法的补充,而他的文章特色之一正在这里。真有见解的话,也就不拘引文之生熟,自可化腐朽为神奇,那么引用者未必非要领先于别人知道被引用者的存在,他找到一个由头足以发现自己就行了。

出版界面对的是现在的读者,读者面对的却不只是现在的出版界——他不一定非读新书不可;迄今为止出版的书,只要能找到的,都在可读之列。真正读书的人,什么书好才读什么书,并非什么书新才读什么书。

方才说不形容更难,其实形容也未必容易。通常所谓“滥调”,都是针对形容而言,不形容至少可以藏拙。难得有点新鲜感受,把这感受用自己的话说出来更见功夫。中国白话文章,做到今天差不多也是烂熟了,简直一下笔就落了俗套。而一落俗套,一成滥调,也就谈不上什么文章。我喜欢的两位散文家,周作人与废名,写文章都很少形容,其实他们对此并不加以排斥。

我觉得二十世纪中国只有两个人真正写得好骂人文章,一为鲁迅,一为刘半农。刘氏又因对文字特别敏感,笔下另有一番特色,如《与张溥泉》中所说:“呜呼,政府尝以沉着诏吾民矣。证以事实,沉则有之,着则未见,是沉沦也。”即为一例。

鲁迅曾在私人通信中说:“疑古玄同,据我看来,和他的令兄一样性质,好空谈而不做实事,是一个极能取巧的人,他的骂詈,也是空谈,恐怕连他自己也不相信他自己的话,世间竟有倾耳而听者,因其是昏虫之故也。”(一九三○年二月二十二日致章廷谦) 终钱玄同一生,似乎所重视的是最终取得什么结果,他自己宁肯只起一点催化作用。对他来说更大意义在于发现。他诚然是“空谈”,但“倾耳而听者”未必不因此而“做实事”,而且鲁迅自己的《狂人日记》就是经由他催生而成。说来现代文学史和思想史上若干重要篇章都离不开钱玄同的“空谈”或催化。

鲁迅在《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中说:“批评必须坏处说坏,好处说好,才于作者有益。”这并非泛泛之论,而是有着切身感受;至少他觉得对于自己来说,批评家从来没有能够做到这一点。因此他树立一个原则:“我每当写作,一律抹杀各种的批评。”

而李长之的《鲁迅批判》,他也不大瞧得上眼:“李长之不相识,只看过他的几篇文章,我觉得他还应一面潜心研究一下;胆子大和胡说乱骂,是相似而实非的。”(一九三五年六月十九日致孟十还)总的来说,他始终坚持在《二心集·答北斗杂志社问》中表明的立场:“不相信中国的所谓‘批评家’之类的话,而看看可靠的外国批评家的评论。”

关于批评,我一向认为批评家不应该为作者设立前提,而只能在作者自己规定的前提之内,讨论他的目标究竟实现了多少,是否还不够完满。批评家只能批评作家没想到的,或想到而做不到的。对于鲁迅这样自觉的作家,尤其应该如此。别人有关鲁迅的批评是否确当姑且不论,至少那种超出其小说创作前提的批评是没有什么价值的。

读者”其实是个相当模糊的概念。读书是个体行为,读者与作者之间是以作品为媒介的一对一的关系。在这方面,个体彼此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差异不足为奇:这个人喜欢,那个人可能不喜欢;每个人喜欢与不喜欢的原因也有所不同。但是我们在电视或报纸上看见记者采访一二读者的意见时,总是忘记强调这一点,结果就造成一个“读者代表”或“整体读者”的印象。其实世界上根本没有“读者代表”或“整体读者”这回事。读者都是个人,他只代表他自己。当然有“人同此心”的时候,但是绝非一概如此。

鲁迅说过:“《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集外集拾遗补编·〈绛花洞主〉小引》)这里谁能代表得了谁呢;而几乎各种“看见”,都可以引发出欢迎、反对或不感兴趣的不同态度。每种态度都仅仅属于该读者个人。“老妪解诗”模式在这方面对于读者个性的抹杀,与前一方面对于作者个性的抹杀,是一致的。幸好对白居易来说,这只不过是个传闻而已。

几乎与诗并驾齐驱的是散文。徐志摩生前,已有人提出其散文成就在诗之上,不过他本人并不认同(叶公超《志摩的风趣》);死后,又有人说“散文方面志摩的成就也并不小”(周作人《志摩纪念》)。以我个人的口味,不大喜欢这一路文章,嫌它太过铺陈夸饰,也就是“浓得化不开”,作者还是拿写诗的心思来写散文。但是不能不佩服他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附带说一句,这种能力是为此前和此后大多数诗人所望尘莫及的。

张爱玲的晚年,与所获得的盛大声誉相比,生活与创作都是异常寂寞的。她把大量时间投入对一生钟爱的几部中国古典小说的研究中,写成《红楼梦魇》和国语本《海上花》,后者还有英译本,但是在搬家过程中遗失了。这些工作似乎是为了填补时间的巨大空洞,但是也可以理解为文学成就之后的追根寻源——张爱玲文学的根是牢牢地扎在文学史上的。给予她重要影响的还有《金瓶梅》和《醒世姻缘传》,以及张恨水,还有英国的几位作家,如奥斯丁、毛姆、赫胥黎等。而张爱玲对于鲁迅的承继关系,也曾被论家(其中第一位就是胡兰成)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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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止庵

止庵

北京人,做过医生,当过出版社副总编辑,传记随笔作家,周作人、张爱玲研究者,自由撰稿人。1979年开始发表作品,代表作有《惜别》《周作人传》《神拳考》等。止庵行文清淡如茶,无喧哗矫饰,落实细节处见其幽微,情感留白处恰当自然,耐人寻味,却不故作高深。《受命》系其第一部长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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