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法律
超越法律内容简介
《超越法律》是波斯纳的又一部重要的法理学著作,作者本人把该书连同他1990年的《法理学问题》以及1999年的《道德与法理学理论的疑问》一起称为自己的法理学三部曲,而《超越法律》更是进入了1995年纽约书评的学术畅销书之列。“这《超越法律》中不但有波斯纳到目前为止对自己的法律、特别是司法哲学以及思想来源的最系统阐述,而且就其所涉猎的学术范围和学术题目来看,也足以作为波斯纳的代表作”。诚然,对于已经习惯了教科书式法理学著作或典型“专著之范式”的读者而言,该书可能“有些奇怪和难读”,但破解之法在于读者要努力置身于作者的语境以及读者需要对西方与美国法理学和哲学传统有初步的了解。这样,或许在“某个不特定的时刻,你会猛然间把作者的关系同自己的关心连接起来”而实现所谓的“视野的融合”并恍然悟出无论是法律抑或学术的某些道理“甚至会对人生和社会有某种感悟”。因为,这不是一本工具性的法律书,“而是一本从法律问题切入的视野广泛的”著作,“正如其书名,是“超越法律的”。该书的译者认为法理学在中国法学界“面临着某种困境”。其实在实务界何尝不是如此。一旦涉及法理学问题,不少人言必称“法治、宪政、正义、公平”等等“高级理论”与“大词法学”。而法理学的深意于法官而言远非止于此,法官要褪去工匠的“俗套”而涅槃成为学者乃至“学家”,“必须开拓理论法学的研究视野”。
热门摘录
“所有的思想都是社会的”,其目的都是为了炎夏或未来的行动。我们并不是我们历史、传统的先驱者的奴隶;相反,它们是我们的工具。(P14)
自由主义隐含的是国家权力受限,而民主隐含的是多数规则,而多数人常常想强迫少数人。 有些民主制支持者试图跨越民主制与自由主义之间的这一鸿沟,他们的主张是,选民们永远都别自私地或情绪化地投票,或是——一言概之——不要非自由主义地投票。投票永远都应是他们知情和无偏见地深思熟虑的结果,只有这样,民主制(这些民主制的支持者辩论说)就会产生明智公证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 (然而,波斯纳同样认为,如果人民于其中并无利害关系就一定会漠不关心。)
在实际运作的民主制中,无知普遍存在,自私飞航显著,有时与自己的利益全然无关的憎恶也掺杂其间。我们汇编 的制定法中就有太多额度的、剥削性的、空洞的、徒劳无益的以及过分昂贵的法律,如果我们的民主制更民粹,法律汇编中这样的法律就会更多,而不是更少。
拒绝科学游戏的社会会遭受各种后果,包括极度贫困、疾病、以及为其他社会统治或摧毁等重大风险。对于实用主义者这些后果很重要,一个社会如果不理会这些后果,其人民就会遭受巨大痛苦,但一个社会这样做并不必然是它在“何为’真‘“等问题上出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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