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的精神
普通法的精神内容简介
本书深刻阐述了社会法理学说,主要把社会理想注入传说之中,坚持公共福利,蕴含有丰富的哲学和历史意义。
热门摘录
这正好可使法律工作者审视其所依赖的法律传统,确定它的构成因素,学习它的精神,透彻了解它何以发展形成,最后,我们才能懂得在当今法律发展的时代里,我们可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利用它。
全部理论就是除了维持和平的最低限度的必要之外,不应当对个人权利有任何限制。一切都留给自由人自由地订立契约。 很难否认,清教的理想国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世界,因为个人既听命于大量的规则而又不收强制,个人的自由活动只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和良知。
他们坚信,最高社会的利益就是保护每一个人的自然权利。因公众的首要利益真是维护这一相同权利。故他们不可避免地认为保护被告自出生时就享有的诉讼权利比防止违法行为更为重要。
正如在17世纪将公共利益以看作统治者利益的不当坚持,扼杀了个人道德和社会生活。以及《权利法案》和《权利宣言》中宣誓的个人利益。今天若不适当地强调社会利益一是同样危险的,而且政府中心主义将可能成为目的,而不是手段,同时会有损法律秩序的真正目的。
如果立法机关和法院都被法即意志的观念所支配,并进而制定似乎什么都是最善的东西,那是最不幸的。而且仅因这一点理由,立法机关和法院将必须根据在预决的前提下或以众所周知的技巧且沿着固定路线发展法律,而不受任何约束。 作为法律的一种形式,普通法之尊照先例原则之所以取得成功,主要在于它将确定性与发展全融合在一起。而没有其他原理能够做到这一点。
普通法的精神书评
还没人写过点评,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