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教学案例

作者:张卫平

分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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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教学案例内容简介

《民事诉讼法教学案例》采用的体例是“案例:基本制度与法理案例评析”,在设计上比较注意案例分析与相应制度和法理体系的完整性,尽可能比较全面地照顾制度和法理的体系化、基础性,试图做到即使单独使用本教材,也能够让学习者结合案例对民事诉讼法有所了解。《民事诉讼法教学案例》这种结构设计的目的在于让学生首先对案例有所了解,在已知案件的情况下,去感知案例中的问题,并进一步了解相应的制度和法理,学生对相应罐和法理初步有所知晓的前提下,便会自然运用制度和法理对提供的案例进行分析,使学生们的实际运用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但要做到运用制度和法理对案例进行正确分析,还需要经过一定的训练,才能把握制度和法理的运用机理和方法。因此,《民事诉讼法教学案例》为学习者提供了具有参考意义的案例评析,以便指导学习者分析案例,学习者可以从案例廉政析中学习案例分析的方法,并进一步思考案例中所提出的问题。《民事诉讼法教学案例》作为一本基础性案例分析教材,紧扣民事诉讼制度和法理实践中的重点问题,选用的案例均为真实案例,因而在案例分析方面具有“实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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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卫平

张卫平

作者小传张卫平,男,1954年10月生,山东省莱芜人,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系,1986年毕业于该校研究生部,同年留校执教,1993年至1995年作为访问学者曾在日本东京大学和一桥大学学习研究,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法学》主编。主要著述有:《程序公正实现中的冲突与衡平》;《破产程序导论》;《中国审判理论研究》(合著);《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合著);《民事诉讼基本模式:转换与选择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辩论原则重述》;《论诉讼标的及识别标准》。陈刚,男,1965年3月生,安徽省合肥市人。199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至1995年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1995年春返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公开出版译作三本,发表论文三十余篇,民事诉讼法学方面的主要论文有:《证明责任概念辩析》、《论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直接开庭:民事诉讼体制改革的一大误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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