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理解论(上下)

作者:洛克

分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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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理解论(上下)内容简介

“人类理解论”(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一书是英国著名哲学家、唯物主义者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的主要哲学著作。这部书从1671年写起,直到1687年才完成,在1690年出版。“人类理解论”这一著作在西方哲学史上曾经发生过承前启后的作用,洛克作为唯物主义路线上的一个哲学家是西方唯物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洛克在这部著作中所提出并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关于人类知识的起源,可靠性和范围。本书一开头他首先批判了笛卡尔主张知识起源上的所谓“天赋观念”以及莱布尼兹的所谓“天赋实践原则”这样一个在认识论上的唯心主义观点,并且从而提出了他的那个有名的白板论,即认识的唯一来源是经验这样一个有巨大意义的唯物主义论点。不过,洛克在经验论上的唯物主义是不彻底的,正如他的政治观点、阶级立场是妥协的一样。所以他的哲学观点不仅影响了后来的唯物主义者(特别是法国百科全书派的启蒙思想家),同时也被唯心主义者(特别是贝克莱和休谟)有隙可乘地加以利用和歪曲。本书的汉文译本早由本馆出版过,现在经原译者对照原文重加修改、校订,交由本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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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摘录

我就不知道,自然何以会确立了物种的界限;退一步说,自然纵然确立了这些界限,而我们的物种的界限,亦不能精确地同它们相契。 人们起初所以要捏造兽性,和人性这些字,只是因为他们相信所谓实体的形式说,只是因为他们强不知以为知,过分自信的缘故。 在这里,我们自然有模型可以依从;不过这些模型却能使它们名称的意义很不确定起来。因为外界的标准既是根本不能知道的,那么各种名称所表示的观念如果仍以它们为参照,则那些观念的名称当然不能有稳定而单一的意义。

我们对于自己的实在存在有一种直觉的知识,对于上帝的实在存在有一种解证的知识,对于一些别的东西的实在存在有一种感觉的知识。

一切人类并不都承认信心和公道是道德原则。 我们任何时候都可以看到一切人类具有这些恒常的普遍的倾向,不过这些心理只是趋向善事的一种欲念倾向,而不是理解上的真理印象。 人们所以普遍地来赞同德性,不是因为它是天赋的,乃是因为它是有利的。 良心不足以证明任何天赋的道德规则。所谓良心并不是别的,只是自己对于自己行为的德性或堕落所抱的一种意见或判断。 各人(民族、社会)的实践原则是相反的。

Quid est enim verius, quam neminem esse oportere tam stulte arrogantem, ut in se mentem et rationem putet inesse, in caelo mundoque non putet? Aut ea quae vix summa ingenii ratione comprehendat, nulla ratione moveri putet?

1.理解 我们对自己心灵所能采取的任何看法以及我们对理解所能得到的全部知识,不但会使人愉快,而且在探求别的事物时,也回在指导自己的思想方面给我们很大方便。

世上根本就没有真理,否则就是人类没有充分的方法来获得关于真理的确定知识。

人类理解论(上下)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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