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
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内容简介
在这本挑战性和原创性的著作中,斯拉沃热·齐泽克对后现代世界中的人类力量问题予以审视。从泰坦尼克号的沉没到希区柯克的《后窗》,从瓦格纳的歌剧到科幻小说,从《异形》到犹太笑话,作者以其敏锐的分析,探讨了有关整体性和排他性意识形态幻象问题,而人类社会正是由之构成的。书中将关键性的精神分析概念、哲学概念与极权主义、种族主义之类的社会联系在一起,以探讨控制之幻象的政治蕴涵。《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代表着对精神分析的意识形态理论和重大贡献,同时也对大量当代文化现象作了精辟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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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已在其著名论文《何谓启蒙》中对这些母题作了令人不快和令人不安的补充,把某个裂缝置入启蒙运动事业的核心地带:“你想怎么运用理性就怎么运用,想运用多少就运用多少,但要服从!”也就是说,作为自主的理论反思主体,面对着已获启蒙的公众,你可以自由地思想,你可以质疑所有的权威:但是作为社会“机器”的一部分,作为另一种意义上的主体,你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你上司的命令。
意识形态的真实目标是它要求的态度,是意识形态形式的一致性,是“向着一个方向,尽可能地沿着一条直线,不停地走下去”这一事实;意识形态在为这一需求——使我们服从意识形态的形式——作辩护时给出的实证理由,都只是用来掩藏这个事实,换言之,掩藏意识形态形式特有的剩余快感。
意识形态的主体,即“迷失在森林之中”的旅行者,必须掩藏下列事实,进行自我欺骗:“那可能是一个机会,能够决定他们作出选择后的命运”。他们必须相信,他们的决定理由充足,他们的决定会使他们实现自己的目标。一旦他们认识到,他们真正的目标是意识形态态度的一致性,那效果就会自行消解。我们可以理解,意识形态的运作方式与流行的耶稣会道德观念截然相反:目的在此是用来证明手段的合理性的。
为什么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的倒置,必须处于隐秘状态?为什么一旦揭示了这种倒置,就无法达到目的?答案是,揭示这种倒置,会使在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放弃中发挥作用的快感原形毕露。换言之,揭示这种倒置会表明,意识形态只以自身为目的,只为自身服务。这正是拉康为原乐所下的定义。
things materially exist not when they meet certain notional requirements, but when they fail to meet them - material reality is as such a sign of imperfection.
因而崇高感既是不快乐感,同时又是被唤醒的快乐。它的不快乐感源于,在对数量的大小进行审美估计时,通过想象得到的小于通过理性得到的。它的快乐感源于,对最大感官机能( aculty of sense)的不足所作的判断与理性之观念( ideas of reason)相符。只要致力于对数量的大小进行审美评估对我们是规律,情形就是如此。(
用黑格尔的话说:透过对方身上已被觉察到的缺陷(per-ceived deficiency)这一视角,每一方都看到了但不知道自己已经看到一他或她的主体立场的虚假性( the falsity of his/ her own subjective po sition);对方的缺陷只是我们视点扭曲的客体化( an objectification of the distortion of our own point of view)
意识形态空间(ideological space)是由未绑定的因素构成的,是由“漂浮的能指”构成的。“漂浮的能指”以“开放”为特点,它完全受制于该能指在它与其他因素结成的链条中所处的位置。也就是说, 它的“ 字面” 意涵依赖于它的隐喻性的剩余— 意涵( metaphorical surplussig‐nification ) 。
你的正确位置处于交换过程的外在有效性之中;那里有一座剧院,在剧院里,在你认识到你的真相之前,它已经上演。与这个位置交锋,是难以承受的,因为哲学之所以为哲学,就是因为它对这个位置的盲目不知,哲学就是根据它对这个位置的盲目不知来界定的。哲学一旦考虑到这个位置,就会烟消云散,就会丧失其一致性。
一边是商品交换的社会有效性,一边是对这种社会有效性的“意识”,两者构成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悖论。再次用佐恩雷特尔的简明概括说,这个悖论就是,“对现实的这种一无所知,正是现实的本质的一部分”。交换过程的社会有效性是这样一种现实,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它才是可能的:参与交换过程的人并不知道交换过程遵循的逻辑。也就是说,交换过程的社会有效性是这样一种现实,它的本体性一致性暗示出参与者的某种“一无所知”。如果我们“知情太多”,如果我们看穿了社会现实的真实运作,这种现实就会自行消解。
马克思通过发现裂缝、非对称和“病理性”失衡“发明了征兆”(拉康语)。这些裂缝、非对称和“病理性”失衡证明,资产阶级“权利与义务”具有的普遍性是虚假的。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批判”的基本程序已经是“征兆性”的了:它努力寻找某个崩溃点,该崩溃点与既定意识形态场域大异其趣,同时又是这个场域寻求解脱、获得圆满所必不可少的。
等价交换成为对自身的否定,因为出现了剥削,出现了对剩余价值的占有。这里不能错过的关键之处是,等价交换对自身的否定恰恰出现在等价交换的内部,而不是从外部对它的简单反叛:劳动力被剥削,不是因为没有把全部价值支付给它;至少大体上,劳动和资本的交换是完全等价和绝对公平的。这里的迷人之处在于,劳动力是一种奇特的商品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创造了剩余价值,正是这个超出劳动力价值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占有了。
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了意识形态的普遍原则,即等价、公平交换的普遍原则;同时还看到了特定的悖论性的交换,即劳动力与工资的交。劳动力与工资的交换是等价交换,但这种交换充当着剥削之形式。
新商品代表着从内部对商品等价交换这普遍原则的否定。换言之,它带来了征兆。从马克思的视角看,乌托邦社会主义之所以为乌托邦社会主义,就在于它相信,建立这样的社会是完全可能的:在那里,交换关系已经普遍化,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也居于主导地位,但工人依然是生产方式的所有者,因而不被剥削。简言之,“乌托邦”传达了这样的信仰:没有自身的征兆的普遍性还是可能的,没有“例外点"的普遍性还是可能的,而征兆和“例外点”发挥着这样的作用一一从内部否定普遍性。
这也是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和黑格尔的社会观——社会即理性的整体——时所使用的逻辑:一旦试图把现存社会秩序设想为理性的整体,我们就必须向该整体注入一个悖论性因素,这个因素还要继续充当该整体的内在的构成因素,发挥征兆的作用,即颠覆这一整体的普遍理性原则。当然,在马克思那里,现存社会中这个“非理性”因素就是无产者,即马克思所谓的“理性自身的非理性",即这样的点位:在那里,在现存社会秩序中体现出来的理性遇到了它自身的非理性。
"人与人结成的社会关系没有显现为人与人相互间的人际关系,而是在物与物即劳动产品与劳动产品结成的社会关系的外表下,把自己伪装起来。”这就是癔症征兆的精确定义,是资本主义特有的"转移癔症"的精确定义。
“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清二楚,但他们依旧坦然为之。”......人们对意识形态的虚假性清二楚,也完全知道在意识形态普遍性的下面掩藏着特殊的利益,但依然对这种意识形态依依不舍。
甚至阿多诺也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他的前提是,严格说来,意识形态只是自称拥有真理的体系。也就是说,意识形态不仅是谎言,而是被视为真理的谎言,是假装着要被人们认真对待的谎言。极权主义意识形态不再拥有这种“假装”。极权意识形态不再期望得到严肃的对待,甚至这种意识形态的创造者也不再拿它当一回事。就其身份而论,极权意识形态只是操纵他人的手段,是纯粹外在性和工具性的;它的统治不是由它的真假值来保证的,而是由简单的超意识形态暴力和对好处的承诺来保证的。
意识形态不是供我们逃避残酷现实的梦一般的幻觉。就其基本维度而言它是用来支撑我们的“现实”的幻象一建构:它是“幻觉”,用来结构我们有效、真实的社会关系,并因此遮掩不堪忍受的、实在界的、不可能的内核。拉克劳和穆菲把这样的内核称为“对抗”,即无法符号化的、创伤性的社会分工。意识形态的功能不是为我们提供逃避现实的出口,而是社会现实本身,以供我们逃避某个创伤性的、实在界的内核。
当我们从梦中醒来进入现实后,我们通常对自己说,“只是一个梦而已”,我们因此使自己无视下列事实:在我们日常的、清醒的现实中,我们不过是这个梦的意识而已。只有在梦中,我们才能接近幻象一框架。正是幻象一框架,决定着我们在现实中的活动,决定着我们在现实中的行为模式。
律令的字符是无意义的,却又是构成性的。由此可知,我们必须服从律令,这倒不是因为它公正、优秀,甚至有益于人,而是因为它是律令。我们必须服从律令,因为它是律令,这个同义反复展现了律令权威的恶性循环,展示了下列事实一一律令权威的最终根基源于它的阐明过程。
律令为人接受,不是因为它是真的,而是因为它是必不可少的,也就是说,它的权威是“没有真理”的。驱使人们相信可以在律令中发现真理的,是必不可少的结构性幻觉。该结构性幻觉精确地描述了移情的机制:移情就是假定存在着真理,就是假定,在愚蠢的、创伤性的、缺乏一致性的律令事实后面,存在着意义。换言之,“移情”是对信仰的恶性循环的命名:我们为什么相信某人或某事?我们相信某人或某事的理由何在?这理由只能令那些已经相信的人心服口服。
剩余价值与剩余快感存在着同源关系:剩余价值是启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成因”,剩余快感是欲望的客体一成因。
一个普通的日常行为,一旦发现自己占据了原质的不可能的位置,并开始化身为欲望的崇高客体时,就变成了不可能实现的奢望。
那个公式,正如斯洛特迪基克所言,只能是这样的:“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清二楚,但他们依旧坦然为之。”犬儒理性不再是朴素的了,却成为已被启蒙的虚假意识的一个悖论:人们很清楚那个虚假性,知道意识形态普适性下面掩藏着特定的利益,但他拒不与之断绝关系。
这正是我们讨论的基本悖论:主体面对的场景是来自他想改变、掺和、介入的过去,他步入过去,干预其场景;这倒不是说“他无力改变任何事物”——与此截然相反,只能通过他的干预,来自过去的场景才会变回它本来的样子:他的干预从一开始就已经被囊括于其中了。
意识形态空间是由非绑定、未捆死的因素构成的,是由“漂浮的能指”构成的,它们的同一性是“开放的”,完全依赖于它们与其他因素之间的链接——即是说,它们的“字面”含义依赖于它们隐喻性的剩余蕴涵(surplus-signification)。 “缝合”发挥着集聚的功能,借助于此种功能,它们成意义的结构化网络的一部分。
“两次死亡之间”的位置,崇高美或者可怕的怪物所处的位置,正是原质的立足之地,是处于符号秩序中间的真正创伤性内核的立足之地。这个位置是由符号化/历史化所开启的:历史化的过程暗示出存在着一个空位,存在着一个非历史的内核,符号网络就是围绕着它编织起来的。换言之,人类的历史正是通过引证这一非历史的场所,与动物进化区别开来的。非历史的场所是无法被符号化的,尽管它是通过自身的符号化,被回溯性地创造出来的:一旦“残忍”的前符号性现实被符号化/历史化,它就会“隐匿”、隔离原质的、空洞的、“难以消化”的场所。
一个纯粹的空隙,却发挥着欲望的客体成因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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