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学术概论
先秦学术概论内容简介
本书论述先秦诸子学术,有三个特点:第一,全面分析先秦学派的源流,除道、儒、法、名、墨、阴阳等六家之外,兼及纵横家、兵家、农家、数术、方技、小说家、杂家。第二,着重分析各派源流和相互关系。第三,不仅分析各学派重要著作的内容,并论辨其真伪。本书在评论各个学派的著作中,颇多独到的见解。例如作者反对胡适的《诸子不出王官论》。又如近人都认为现在的《尉缭子》和《六韬》是伪书,作者却认为“此书义精文古,决非后人所能伪为”。现在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士了两书的残简,足证作者论断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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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耕之民,性多滞重。老子言“郅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盖在此时。此等社会,大抵自给自足,只有协力以对物,更无因物以相争。故其内部极为安和,对外亦能讲信修睦。孔子所谓达同之世,亦指此时代言之也。黄帝之族,虽以武力击而臣之。于其社会组织,盖未尝加以改变,且能修而明之。所异者,多一征服之族,踞于其上,役人以自养;而其对外,亦不复能如前此之平和;又前此荡荡平平之伦理,一变为君臣上下,等级分明之伦理耳。
然社会之组织,尚未大变;列国之竞争,亦未至甚烈;在上者亦不十分淫虐,则其民固尚可小安。是则所谓小康之世也。其后治人者荒淫日甚;社会之组织,亦因交通之便利,贸易之兴盛,而大起变化。于是此前良善之规制,荡焉无存。变为一无秩序,无公理,无制裁,人人竟图自利之世界。遂自小康降为乱世。
当此之时:老子,许行等,欲径挽后世之颓波,而还诸黄古。孔子则欲先修小康之治,以期驯致于大同。如墨子者,则又殚心当务之急,欲且去目前之弊,而徐议其他。宗旨虽各不同,而于社会及政治,皆欲大加改革,则无不同也。固非后世弥缝补苴,苟求一时之安者,所可同年而语矣。
古代学术,正在分道扬镳之时,其不能不有所蔽,势也。后世则诸说并陈,正可交相为用。乃或由不免自安于一曲,甚至于入主而出奴,则殊非学问之士所宜出矣。
“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实为道家最要之义。 “学无当于五官,五官弗得不治。” “君子以大德不官,大道不器。”此即清虚以自守之注脚。 世惟不名一长者,乃能兼采众长;亦惟不胶一事者,乃能处理众事。故欲求用人,必先无我。
司马谈称道家之善曰:“其术以虚无为体,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事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事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盖谓此也。 至于卑弱以自持,则因古人认为宇宙之动力为循环之故。 惟自然力之方向为循环,故凡事无不走回头路者,而盛强绝不足持
今乃欲使已进化之社会,逆行而复返于榛狉之境,此论者所以疑道家之说为不可行也。而不知此殊非道家之意。盖物质文明之进步,与社会组织之复杂,纯系两事,其间并无因果关系
现存而昌盛之社会,此两者之进行,偶尔相偕。其有不然者,则其社会或已覆亡,或尚滞于野蛮之境,世遂谓两者必相平行。其实物质文明之进步,乃人类知识之进步,有以致之。与其社会组织之堕落了无干涉。向使人类社会,永无阶级之分,一守其大同之世,“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货恶其弃于地,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不必为己”之旧,其知识亦未必不进步;知识进步,其制驭天然之力,亦未有不随之而进步者。且社会组织安和,则无阻碍进步,及毁坏已成之功之事;其进步必更一日千里,远胜于今。
盖立君所以为民,一人不容肆于民之上义,实赖孟子而大昌。数千年来,专制淫威,受其限制不少。岂徒功不在禹下而已。然此非孟子之言,乃孔门说也。 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乃生活之法式。惟有礼,然后“富不足以骄,贫不至于约”。非如后世,但有权力,有财产便可无所不为也。今人多以礼为邻于压制,殊不知,礼之所尊,尊其义也“。条文节目,本当随时变更,故曰:“礼,时为大。”后人执古礼之形式,以为天经地义,而礼乃为斯民之桎梏;逆人情而强行,非复因人情而为之节文矣。此诚为无谓,抑且有弊。然要不得因此,并礼之原理而亦排摈之也。
《春秋》者,史职,《易》者,巫术之一也。孔子取是二书,盖所以明天道与人事,非凡及门者所得闻。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文章者,《诗》《书》《礼》《乐》之事;性与天道,则《易》道也。孔子之作《春秋》也,“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子夏之徒且不能赞,况其下焉者乎?
大凡封建及宗法社会中人,严上之精神,最为诚挚;而其自视之矜重,亦异寻常。此皆社会等级之制,有以养成之也。人之知识不高而性情笃厚者,于社会公认之风俗,守之必极严。至于旷代之哲人,则必能窥见风俗之原,断不视已成之俗为天经地义。故言必信,行必果,孔子称为硁硁然小人。以其为一节之士也。曾子盖知识不高,性情笃厚者,故窃疑所操持践履,得诸儒家之旧风习为多,得诸孔子之新教义者为少也。
其书专明礼,而精神颇近法家。 荀子谓:“人性恶,其善者伪“,乃谓人之性,不能生而自善,而必有待于修为耳。 荀子之言治,第一义在于明分。 《富国篇》所谓”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除祸救患,则莫若明分使群矣。" 荀子所明,似偏于小康一派,故视隆礼为极则,虽足矫乱世之弊,究有惭于大同之治矣。 荀子专隆礼,故主张等级之治。 隆礼则治制必求明备,故主法后王。 有谓古今异情,治乱异道者,荀子斥为妄人。此似于穷变通久之义,有所未备者。
人之思想,不能无所凭藉,有新事物至,必本诸旧有之思想,以求解释之道,而谋处置之方,势也。古代之宗教及哲学,为晚周之世人人所同具之思想。对于一切事物之解释及处置,必以是为之基,审矣。此诸子之学,所以虽各引一端,而异中有同,仍有不离其宗者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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