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奴役之路
通往奴役之路内容简介
《通往奴役之路》一书在哈耶克的学术生涯中占有极其重要地位,这本书为他赢得广泛的注意,他的世界性声誉就是由此奠定的。他在这本书中论证道,当时正在计划中的福利国家不是为个人自由的战斗在和平时期的继续,倒是朝着专制的方向迈出了一步。因此,他认为追求计划经济,其无意识后果必然是极权主义。为了反对这种计划经济,哈耶克有力地重申了他一贯坚持的古典自由主义观点,同时,也允许适度的政府活动,但这仅限于符合他的法治概念的那些活动形式。应该强调的是,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包括对许多有用的社会制度的赞赏,但这些制度只能是人的自发行动的后果,而不能是人设计的结果。这一论点是从休漠、亚当・斯密和苏格兰历史学派那里继承过来的,它在哈耶克的著作中占据了重要位置。由此出发,哈耶克认为,良好的社会不是简单地依赖于在政府所提供的法律框架内追求私利,相反,它应依赖于一套复杂的法律、道义传统和行为规则的框架,这套框架的特点应该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所理解和认同。这部著作从问世直到今天,一直在学术界中存有争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本书本身的内在悖论。我们知道,哈耶克这本书的观点来源于关于市场和其它非主观设计的制度所具有的“自发秩序”的特性的思想。这种思想使哈耶克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使他不可避免地陷于社会进化和团体选择的争端之中。他对选择机制特点的论述与自由主义的关系并不总是清楚的。这些论点的非理性特征与其高度理性的几近乌托邦的新自由主义思想,形成鲜明的对照。《通往奴役之路》一书所存在的这种缺陷,日后也为作者本人意识到,他在后来出版的《自由宪章》和《法律、立法和自由》三部曲中,多处涉及这个难题,试图将古典自由主义与“进代”的主题结合起来。至于这一尝试成功与否,尚有待评说,但哈耶克及其著作无疑对学术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并对政治思想领域中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兴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热门摘录
一般说来,各个人的教育和知识越高,他们的见解和趣味就越不相同,而他们赞同某种价值等级制度的可能性就越少。这或许是事实。其结果必然是:如果我们希望找到具有高度一致性和相似性的观念,我们必须降格到道德和知识标准比较低级的地方去,在那里比较原始的和“共同”的本能与趣味占统治地位。
世界 的 现状 或许 是我 们 自身 真正 错误 的 后果, 对 我们 所 珍爱 的 某些 理想 的 追求, 明显 地产 生了 与 我们 的 预期 大相径庭 的 后果。
……一件人所共知的事實,即政府“計劃”得越多,個人要進行計劃就變得越困難。 只要政府……不是幫助他們朝自己的目標前進,而是為他們選擇目標……它就不再僅僅是一個供人民使用的工具,反而成為立法者為了他的目的而役使人民的工具。 ……在一個有計劃的社會中……當紙張的供應和發行機構都為計劃當局控制的時候,“新聞自由”如何才能得到保障……
經濟價值對於我們之所以較之許多東西為次要,正是由於在經濟事務上,我們能夠自由決定什麼對我們比較重要,什麼對我們比較次要的緣故。 在極權主義國家像俄國、德國或意大利諸國中,如何組織人民的閒暇時間成為一個計劃的問題,這並不是偶然的。德國人甚至為這個問題發明了一個可怕的和自相矛盾的字眼:“Freizeitgestaltung(意思是,利用人民自由時間的規劃)”
政府一經負起籌劃整個經濟生活的任務時……一切的經濟或社會問題都將要變成政治問題…… 對於“公道的價格”,或者“合理的工資”是什麼,我們不是都有一些概念嗎?……不幸的是……我們所有的標準是從我們所認識的競爭制度中得來的,並且在競爭消失之後,這些標準也必然迅速消失。
把僱用一百個人說成是剝削,卻把指揮一百個人說成是光榮的。 在那些擔任被委派給自己的任務比選擇自己擅長的工作被認為是更應受到稱讚的地方……想要有很多人都長期地寧願要自由而不要安全,這未免是奢望……事情一達到這種地步,自由在實際上就差不多成了一種笑料,因為只有犧牲世界上大多數的好東西才能買到它。
私人的壟斷很少是完整無缺的,甚至更少是長時間的或者是敢於忽視潛在的競爭的。而政府的壟斷則是一個受到政府保護的壟斷——保護它不致受到潛在的競爭和有效批評。這在許多場合裡就意味著,一個暫時性的壟斷得到了長時期存在的權力——一個差不多一定要被利用的權力……如果批評壟斷的行為就等於批評政府,那末,想要使壟斷替公眾服務是很少(有)希望的。
要創造有利於進步的條件而不是去“計劃如何進步”。
那些最早把儿童纳入政治组织中去,以保证他们长大成为优秀的无产者的,不是法西斯主义者,而是社会主义者。那些首先想到在党的俱乐部里把运动和竞技、足球和徒步旅行组织起来,以使其成以使其成员不受其他观点传染的,不是法西斯主义者,而是社会主义者。那些首先主张应以敬礼的方法和称呼的形式来使党员区别于其他人的,不是法西斯主义者,而是社会主义者。那些通过组织社会“细胞”和设置装置来经常地监督私人生活,创造了极权主义政党原型的,也就是他们。
我们很容易这样认为,既然要求实行集体主义制度的愿望来自高度的道德动机,那种制度就一定会是最高品德的源泉,然而事实上却没有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任何一种制度都准能促进那些服务于这个制度原定目标的各种观点。那些起支配作用的道德观念将部分地取决于引导个人在集体主义或极权主义下取得成功的才能,还部分地取决于极权主义机构的需要。
集体主义者哲学的内在矛盾之一是,虽然它将自身建筑在个人主义所发展起来的人本主义道德基础之上,但它只能够在一个比较小的集团里行得通。社会主义只有停留在理论的层面上时,它才是国际主义的,但一经付诸实施,无论是在德国还是在俄国,它马上就会变成强烈的民族主义。这就从一个方面说明了西方世界大多数人所想象的那种“自由社会主义”何以是纯理论的,而各处实行的社会主义为什么却是极权主义的。
对于19世纪伟大的个人主义的社会哲学家们,如像阿克顿勋爵和像布尔克哈特那样的人来说,对于像罗素这样继承了自由主义传统的当代社会主义者来说,权力本身似乎就是首恶,而在严格的集体主义者看来,权力本身却是目标。罗素说得好,想按照一个单一的计划来组织社会生活的那种愿望本身基本上来自于一种对权力的要求。不仅如此,它甚至更多地是这个事实的结果:即集体主义者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必须建立起前所未有的巨大权力——人支配人的那种权力——并且他们的成功也取决于他们获得这种权力的程度。
没有人比德・托克维尔更清楚地意识到,民主在本质上是一种个人主义的制度,与社会主义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 (他在1848年说)民主扩展个人自由的范围,而社会主义却对其加以限制。民主尽可能地赋予每一个人价值,而社会主义却仅仅使每一个人成为一个工具、一个数字。民主和社会主义除了“平等”一词毫无共同之处。但请注意这个区别:民主在自由之中寻求平等,而社会主义则在约束和奴役之中寻求平等。
所有集体主义制度的共同特征,可以……描述为为了一个明确的社会目标而对社会劳动者的精心组织。 形形色色的集体主义,如共产主义、法西斯主义等,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它们想要引导社会努力所要达到目标的性质的不同。但他们与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不同,则在于他们都想组织整个社会及其资源达到这个单一目标,而拒绝承认个人目的至高无上的自主领域。
...那些无耻之徒和放荡不羁之人,才在一个趋向极权主义的社会里有更多的获得成功的希望。
如果在极权主义国家人民所感到的压迫,一般说来,远不如自由主义国家的大多数人民所想象的那样厉害的话,这是因为极权主义政府在使人民照着它所要求的那样去思想这方面取得了高度的成功。
What has always made the state a hell on earth has been precisely that man has tried to make it his heaven. F.Hoelderlin
The control of the production of wealth is the control of human life itself. Hilaire Belloc.
仅仅仇恨德国人的一切,而不仇恨支配德国人的那些特别的观念,也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它使满足于此的人看不出真正的威胁。恐怕这种态度常常不过是一种逃避主义,其原因在于不愿意认识那些并不限于德国的倾向,也在于不愿重新审查,并在必要时放弃那些从德国接受过来的信念,即我们现在仍和德国人过去那样沉迷于其中的那些信念。仅仅由于德国人特有的邪恶才导致了纳粹体制,这个说法可能会成为一种口实,把恰恰是产生那种邪恶的制度强加于我们头上,因而,它是加倍危险的。
首先,一般说来,各个人的教育和知识越高,他们的见解和趣味就越不相同,而他们赞同某种价值等级制度的可能性就越少。这或许是事实。其结果必然是:如果我们希望找到具有高度一致性和相似性的观念,我们必须降格到道德和知识标准比较低级的地方去,在那里比较原始的和“共同”的本能与趣味占统治地位。
如果我们大家过着这种俯仰随人的生活,那末只有少数人才不去牺牲自由以换取安全。一旦事势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则所谓自由也者,不过成一笑柄而已。因为,到了这个地步,所谓自由,只有牺牲世上许多美好的事物才能购得。在这种情况之下,无怪乎一般人越来越觉得,如无经济安全,自由是“不值得有的”东西,而且必须牺牲自由以获安全。
实际上,在共同目标对人们并非一种终极目标而是一种能够用于多种多样意图的手段的地方,人们才最可能对共同行动达成共识。
一般说来,各个人的教育和知识越高,他们的见解和趣味就越不相同,而他们赞同某种价值等级制度的可能性就越少。这或许是事实。其结果必然是:如果我们希望找到具有高度一致性和相似性的观念,我们必须降格到道德和知识标准比较低级的地方去,在那里比较原始的和“共同”的本能与趣味占统治地位。这不是说,多数人的道德标准就是低级的,而只是说价值标准极为类似的人数最多的集团,是具有低级标准的那些人。
因为立法者以及那些受委托执行法律的人都是不可能不犯错误的凡夫俗子,从而这个理想也永远不可能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但是法治的基本点是很清楚的:即留给执掌强制权力的执行机构的行动自由,应当减少到最低限度。
集体主义类型的经济计划必定要与法治背道而驰。计划当局不能约束自己只限于给事先未知的人们提供机会,使他们能够随心所欲地利用这些机会。
只有在自由主义时代,法治才被有意识地加以发展,并且那是自由主义时代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它不仅是自由的保障,而且也是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正像康德所说的那样(并且在他以前,伏尔泰也用非常相似的措词说到过),“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
很可能,希特勒是以严格的合乎宪法的方式获得无限权力的,因而在法律的意义上说,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合法的。但是,谁会因为这种理由而说,在德国仍然盛行着法治呢?
但是,有一点很容易理解:不管采取什么形式,任何对这种立法权力的公认限制,都意味着承认个人的不可让渡的权利,承认不可侵犯的人权。
从写作这本书开始,哈耶克也改变了他本人学术研究的兴趣和理论著述的方向,即从对货币与商业周期的纯经济学理论研究,走向了更多地关注和写作经济、政治、法学和社会方面的著作,以至到后来逐渐形成了其横跨经济学、哲学、法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诸多学科的一个宏大理论世界。
第一,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所能发现的最有效率且较为理想的一种资源配置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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