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文选译

作者:王安石

分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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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文选译内容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出身于中下层官僚家庭。二十岁以前曾跟随做地方官的父亲王益,到过韶州、江宁(今江苏南京)、扬州、开封,以及今江西省境内许多地方。二十二岁考中进士,签书淮南府(治所在今江苏扬州)判官。此后,一直到四十岁入朝任三司度支判官,中间在长达十八年的时间内,做过鄞县知县、舒州(治所在今安徽潜山)通判、群牧判官、常州知州、江南东路(治所在今江苏南京)提点刑狱等职。由于王安石自幼好学,阅历丰富,有自比稷、契的远大志向,在历任地方官期间,又注意社会调查,作了一些兴利除弊的尝试,对造成北宋“积贫积弱”局面的种种社会弊害渐渐有了较深的认识,并酝酿了整治的方案,遂于嘉祐三年(1058),写了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针对北宋王朝“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的形势,大胆提出全面革新的主张。这次上书虽没有被仁宗采纳,但在社会上起了很大的影响。宋神宗即位不久,便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副宰相),又接受王安石的建议,设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于是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法,相继施行,展开了有名的变法运动。这次变法运动,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但由于触犯了豪绅大地主和富商大贾的利益,遭到代表他们政治要求的保守派官僚的强烈反对。加之当时吏治腐败,新法在通过官僚机构和一些投机分子推行过程中,实际效果与他的主观设想差距甚大。王安石自己也于熙宁七年、九年两度被迫罢相。后一次退休达十年之久。神宗去世后,新法很快便被全部废止,王安石忧愤而死。这本小册子选了王安石各类文章中比较易懂而又有一定代表性的作品二十四篇,原文以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一九五九年版《临川先生文集》为底本,用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七四年版《王文公文集》(龙舒本)进行了校勘。每篇除附有简要的说明和注释外,用现代汉语进行了翻译。因为所选文章除少数几篇外,其馀都不能考知作年,因此排列次序仍然依照《临川先生文集》,不再将编年与不编年的作品分开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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