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古建筑二十讲

作者:陈志华

分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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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古建筑二十讲内容简介

作者在这本《外国古建筑二十讲》中以讲座的形式,基本按历史顺序,介绍19世纪新建筑运动开始之前的外国建筑。全书共20讲,分上下两篇,上篇主要写欧洲,下篇主要写亚洲和上非洲的古代埃及。这不是一本完整的建筑史,而是择重点而述,以不同的视角,展现在历史的延承中建筑所反映的社会文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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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乱反正之后,我才有机会去亲眼看一看我讲过多少遍、写过多少遍的外国建筑。我曾经几乎为它们付出生命的代价。当我第一次登上雅典卫城的时候,泪流满面,咬紧嘴唇才没有哭出声来。连续在卫城上呆了整整4天,恍恍惚惚,好像什么都看到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看到。我在卫城所体验的,哪里只是一座天上宫阙般的建筑群,更是雅典公民为独立、自由、民主而进行的艰苦卓绝的放射着英雄主义灿烂光芒的斗争。正是他们舍生忘死的斗争,开启了西方辉煌的文明。

86页 市民文化改变了基督教,是从信仰钉在十字架上的救世主耶稣改成崇拜圣母。耶稣是严厉的裁判者,人们在他面前怀着犯罪感,怕被罚进地狱。罗曼时期和以前的中世纪基督教使人恐惧。圣母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大的,她是最仁爱的母亲,人们在她面前祈求得到保护。哥特时期的基督教还给人们以尊严,使人充满了得救的希望而向往天堂。基督教成了“无情世界的感情”。

它们被称为舱是因为基督教宣扬信徒们都要同舟共济,互相关爱。

古罗马建筑师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里说,一切建筑物都应恰如其分地考虑到“坚固耐久、便利实用、美丽悦目”。

公元前二千纪之初,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Hummurabi,约公元前1955-前1913)在法典里规定:对建筑场地上的每一栋建筑物,建筑师都有权得到法律所规定的报酬。但是,如果房屋倒塌压死了房子的主人,建筑师就要被处死。如果压死了房主的儿子,那就要杀死建筑师的儿子抵命。这个法律条文当然只会在营造企业已经相当发达的情况下才会制定。

外国古建筑二十讲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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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志华

陈志华

陈志华,1929年生于浙江。1947年考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1949年转建筑系,1952年毕业。当年留校任教,任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曾讲授外国古代建筑史、苏维埃建筑史、建筑设计初步、外国造园艺术、文物建筑保护等,1994年退休后一直从事乡土建筑研究。主要著作有《外国建筑史》、《外国造园艺术》、《意大利古建筑散记》、《楠溪江中游古村落》、《北窗集》、《北窗杂记》等,译有《俄罗斯建筑史》、《建筑艺术》、《走向新建筑》、《风格与时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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