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袭社会及其解体
世袭社会及其解体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非常精彩的书。作者者在融通古今中外丰富材料基础上立论,分析细致,论证确凿,显然是一位严谨治学、长于思考的优秀学者。“封建社会”一词早有解释定论,人所熟知习用,随处可见。作者却不跟随流俗,人云亦云,而是从另一种角度观察春秋时代中国社会的结构及其变迁,重新考察并质疑各期封建 说的共同前提或范式,弄清它的来龙去脉。
热门摘录
若求准确,则“查无实据”,若求笼统,则“事出有因”,即信其大概而不必拘泥于某些细节是否准确——尤其是在缺乏历史证据的情况下。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经济因素实际上变化的相当缓慢
在前述是否“太现代”的质疑中,就还隐含着是否“太西化”的质疑。
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社会中,由于有一种政治权力、经济财富与社会名望这三种主要价值资源联为一体的情况……
那些创造或改变历史的人常常并不理解他们的行动的深远意义。
周人封建制度的本意,是为了军事与政治的目的,颇不必用经济发展的理论当作历史演化过程中必经的一环。
当时的授土大概只是划定一个大致的范围,首先在这个范围内建立都城以及一些重要的据点,再慢慢地连点成片,最后蔚为大观
郡县制就意味着在两个方面与封建制相对立:第一是打破分裂割据而实现统一,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权力,第二是打破权力、财富、名位的世袭制而建立一种人员流动的官僚体制。
春秋时楚、晋、秦三国的县具有国军直属的边地军事重镇的性质,国君任命的县的长官是可以世袭的……开始郡的地位要比县的地位低……县之设,多由于吞并他国,而郡之设,则多由于开拓荒地。
秦以后的封建比之于西周的封建,只能说是一些回光返照,一点历史的惰性。
颜师古认为:“古今异俗,文质不同,不可空捋虚名,以乖实效”
自上而下的“封”是自下而上的“势”支持着的,各种名号常常只不过是对这种事实上的“势”的承认而已。
废除封建并不是要废除等级,而是要废除世袭,变封闭的等级制为开放的等级制。
顾亭林认为:“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
在古人所说的郡县制中,除了加强国家统一和中央权力这一政治的涵义外,还有一层变世袭为选举,变封闭为流动的社会涵义。
世袭社会及其解体书评
还没人写过点评,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