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
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内容简介
《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无论是追溯学科之形成,分析理论框架之建构,还是评价具体的名家名著、学派体系,都无法脱离其所处时代的思想文化潮流。在这个意义上,学术史与思想史、文化史确实颇多牵连。不只是外部环境的共同制约,更有内在理路的相互交织。想象学术史研究可以关起门来,“就学问谈学问”,既不现实,也不可取。正因如此,本丛书不问“家法”迥异、“门户”对立,也淡漠“学科”的边界与“方法”的分歧,只要是眼界开阔且论证严密的学术以及思想史、文化史方面的著述,均可入选。也许,话应该倒过来说:欢迎有志于通过触摸历史、感受传统、反省学科进而重建中国学术的学人,加盟此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文化工程”。
热门摘录
天子抚天下而为之主,京师者,其择便而安居者尔。九州莫非其土,率土莫非其人,一邑未亡,则犹奉宗祧于一邑,臣民之望犹系焉,弗难改图以光复也。而以匹夫硁硁之节,轻一死以瓦解天下乎?
因吕留良狱,屈大均长子将其父诗文集版片向广府州投监,请正典刑 昔之雄辩如锋者,今之杜口无言者也;昔之攻人必胜者,今之自守不足者也……
这本是一个苛刻的时代,人主用重典,士人为苛论,儒者苛于责己,清议苛于论人。虽有“名士风流”点缀其间,有文人以至狂徒式的通脱、放荡不羁,不过“似”魏晋而已,细细看去,总能由士人的夸张姿态,看出压抑下的紧张,生存的缺少余裕,进而感到戾气的弥漫,政治文化以至整个社会生活的畸与病。“苛”,即常为人从道德意义上肯定的不觉其为“病”的病。
挥鲁阳之戈,返西崦之日,如醉如梦,以相从与危机……
清初的唐甄论高攀龙:“……君子之道,先爱其身。不立乱朝,不事暗君。”
在明清之际士人的议论中,“靖难”是作为明亡的前因来推究的。那事件也随即有了其所可能有的最称“严重”的意义。你又由此读出了明代士人深刻的命运之感。学术文化气运与国运、世道升降为盛衰,士的命运即在其中——在国初史中,在如建文事件这样的大转折中。对于士人,此即“前定”,是其无可奈何的“命”、“数”。而士人经由考辩国初史追究“命运”(国运、世运、士的命运),寻求对此后事态的解释,与此一时期言论界所热中的追原“祸始”、寻绎因果在同一语境。
王阳明就说过:“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已矣”(《传习录》)。吕坤的说法更有其透彻。他声称圣人并未穷尽真理(“道”),曰:“道者,天下古今共公之理,人人都有分的。道不自私,圣人不私道,而儒者每私之,曰‘圣人之道’;言必循经,事必稽古,曰‘卫道’。……然道无津涯,非圣人之言所能限;事有时势,非圣人之制所能尽(《呻吟语》)。
平居贫,临难死,且是可不贫之贫,非必死之死——似与生命有仇,非自戕其生即不足以成贤成圣。这里有传统儒家的“造人”神话;但在如明代这样严酷的历史时代,儒家道德仍不可避免地被极端化了。一种显然的政治虐待,被作为了士人被造就的必要条件;被强加的政治处境,倒像是成全了苦修者。这种准宗教精神,开脱了暴政,将施虐转化为受虐者的自虐(且以“甘之若怡”为高境界)。
自虐式的苦行以及自我戕害,更是明遗民的生存方式。受虐与自虐,在许多时候难以再行区分。至于遗民的“苦节”,甚至在形式上都与节妇烈女如出一辙……处“酷”固属不得不然,但将处酷的经验普遍化(也即合理化),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道德主义;更大的危险,还在于模糊了“仁”、“暴”之辨,使“酷虐”这一种政治文化内化,造成对士人精神品质的损伤。
由当时的文字可读出对残酷的陶醉——不止由野史所记围观自虐的场面,而且由野史的文字本身。那种对暴行的刻意渲染,正令人想到鲁迅所一再描述过的“看客”神情。这里有压抑着的肆虐、施暴愿望。在这方面,士文化与俗文化亦常合致。你由此类文字间,察觉了看客与受虐者的相互激发,那种涕泣号呼中的快感。这里有作为大众文化品性的对“暴力”、“暴行”的嗜好——弱者的隐蔽着的暴力倾向。
明儒有关“死”的谈论,其“恶趣味”,在我看来,也在那种意义、价值辨析中。读明人文集及有关传记,令你感到异样的,正是那些”当”否之类的谈论,是他人的生死以至“可”否“当”否的可资谈论。“士论”从来是一种权力,为“士流”认可的权力。决他人的生死,在士人,是极自然的事,是他们熟悉的一套话语。只是在数百年之后,你才会惊异于“士论”之作为道德力量,其实施道德判决的自信;你才不适应于那种有关“苦节”、“死”的不厌其细的辨析、品味,反感于其间的冷静——那确是一种冷静到残忍的理性。
不得语及官员贤否,及他人过失,不得语及朝廷公事,及边报声闻
士风的苛酷刻核,正与“朝廷政治性格”互为因果。 ⋯⋯ 正如暴力到明亡之际发展到了极致,士论之苛当此际也达到了极致。
同样显示着儒者本色的是,像是无可比拟的残酷,反而鼓励了明清之际的士人对于理想政治、理想人格的向往,甚至可能正是这种残酷,使有关的向往及其表达明晰化了。王夫之所向往的理想人格、理想政治性格,自然是“戾气”、“躁竞”、“气激”等等的对立物,如“守正”、“坦夷”、“雅量冲怀”、“熙熙和易”等等。
不妨如实地认为,即使在道学盛行的明代,有关“节义”有关“死”的话语,也未全失其丰富性。至于极端的道德论,势必导向其反面,确也是有些明儒所见未及的。
王夫之的“用独”非即“独善”;即使僻处穷居,他也仍以著述活动承担着他所意识到的儒者使命。“用独”正是王夫之作为儒者所认可的从事社会政治实践的原则与行为范式。
明清之交士人由士之为“群”中走出,由“义军”之为“群”中走出,“遗民”处境也鼓励了“精英意识”,此种自觉同时又成对“孤独”的慰藉与补偿——士也从来需要此类补偿。
最深刻的文化歧视,通常是由“政治”表达的。
士人的“文化自豪”从来基于认知(包括对其个人、对其与其地的联系)、出于文化自觉。不妨承认,由魏晋、南宋到明代,江左士人日益发展了的文化自豪,地域文化论中“江左文化论”的尤有精彩,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
令我尤其感兴趣的,是党争激烈、文化偏见深刻化的明清之际,南方人士对北方气象的倾慕,和北方学人所受南方学术文化的吸引——这或许更足以作为不为普遍文化偏见所囿的学者态度的例子。
由上文可知,尽管文化偏见多出自士人的表达,但超越此种偏见的眼光,也从来更属于士人,或曰更属于学人,每一时期的博学之士。“学术”固有地域性格,但学术也从来更是突破地区限囿的力量。
有明一代不同角度的言路批评者,几于一致夸大了“言”(在某种意义上也即“士”)在朝廷政治中的作用。明亡之际的追论,也沿袭了这一思路。即使最富于深度如王夫之的批评,也不包含对士的自我估量的反省。这里有士的顽强的思维定势。而以言论批评言论,亦难以避免悖论性质。当借“宋”说“明”,批评言论之病政、议论之多偾事本身成其为时论、常谈,其反思深度也随之丧失,当此之时,不同方向的思考转成新鲜。
值得注意的是,其时的论者对清议式的“道德法庭”,有可能成为施之于个人的暴政,却没有表现出敏感。清议作为士群内部的劝惩机制,固然体现了士群体自我净化的能力,显示了其所拥有的道德力量,还表现为士群体对于个体的支配。
如果你由撰写于明清之际及清末明初的明遗民事迹中,随处可见“传奇性”,当会想到“传奇化”正是遗民史通常的叙述方式。至于下文将要写到的遗民行为有意的传奇化(有时即出诸对“先正典型”的摹仿),也可以视为“遗民创作”。明代士人好奇——奇计、奇谋、奇行、奇节,士的趣味于此正与民间趣味合致。
也如上文已经提到的,“遗”本是对孤独的选择,当其成为群体行为时,真正孤孑的,只能是其中的杰出者,其人既拒绝顺民身份,又不认同于“移民社会”的一套概念、观念,不苟同于这社会的自我界说、诠释,其难以纳入“类”的描述,是不待言说的。
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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