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一卷)

作者:哈耶克

分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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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一卷)内容简介

三卷本的《法律、立法与自由》由“规则与秩序”、“社会正义的幻象”和“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三部分组成。本书是第一卷。尽管哈耶克费了很大的力气探讨法律与立法的关系,本书却并非是一部专业的法律学著作。他的法律理论是以解决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之关系的问题为旨归的。同时,法律理论在哈耶克的著作当中又成了理解个人自由与社会治学之关系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前提。哈耶克对于组织持悲观态度。他认为,所谓的秩序其实可分为“自生自发的秩序”与“组织秩序”,而这两种秩序是完全不同的。它们分别由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来支配。既然社会规则主要体现在法律,那么也就有自由的法律与立法的法律的区别。通常我们所说的“社会的”或者分配的正义,只是在组织秩序中才具有意义。而它在自生自发的秩序中,也就是亚当・斯密所说的“大社会”或者卡尔・波普尔所谓的“开放社会”当中,则毫无疑义且与之完全不相容。值得注意和警惕的是,即使自由民主制度模式占据支配地位,因为代议机构(比如议会)既制定正当行为规则(如立法)又指导或管理政府,而必定导致自由社会的自生自发秩序逐渐转变成一种服务于有组织的利益集团联盟的全权性体制。正是这样,民主体制一步一步远离了它最可靠地保障个人自由的初衷。在第一卷当中,哈耶克建构起他的自由理论,他重点论证了自由为什么是一个重要价值的问题,自由在哈耶克的整个社会哲学中具有支配性的地位。哈耶克指出,自由就是不受制于不正当的强制,这样,个人在社会当中必须具有确实地获得保障的领域。而法律就是自由的基础。但是有组织秩序的法律,也有自生自发秩序的法律。即所谓的公法与私法。为了防止混淆公法与私法,就得把法律与立法区别开来。它在学理上建构起了社会秩序规则的二元观,把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区分开来。肯定了“私益”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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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摘录

一切全权主义的教条都属于这种类型,而社会主义也只是其中的一种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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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耶克

哈耶克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是20世纪西方著名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当代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原籍奥地利,后于1931年迁居英国并于1938年获得英国国籍。他一生从事教学和著述,自本世纪20年代以来,先后执教于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美国芝加哥大学和西德弗莱堡大学等著名学府,主要著作有《货币理论和商业盛衰周期性》(Monetary Theory and the Trade Cycle,1928?)、《价格与生产》(Prices and Production,1931)、《货币民族主义与国际稳定》(Monetary Na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Stability,1937)、《利润、利息和投资》(Profits,Interest and Investment,1939)、《资本的纯理论》(The Pure Theory of Capital,1941)、《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1944)、《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1948)、《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和哈里特・泰勒》(John Stuart Mill and Harriet Taylor,1951)、《科学的反革命》(The Counter-Revolution of Science,1952)、《感觉的秩序》(The Sensory Order,1952)、《自由宪章》(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1960)和《法律、立法和自由》(Law、Legislation and Liberty,1973-1979)等。1974年,鉴于哈耶克“在经济学界自亚当・斯密以来最受人尊重的道德哲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和冈纳・缪尔达尔(Cunnar Myrdal)一起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哈耶克享有巨大的世界性声誉,然而,他的这种声誉却是随着时代倾向的变化经历了几起几落之后才得以确立的。作为30年代奥地利经济周期理论的杰出倡导者,他在关于凯恩斯《货币论》(1920)的论战中败下阵来,从此,他丧失了一流经济学家的地位。但这一经历却使他转向政治哲学、法律理论和思想史的研究,并在这些领域取得极大的成就,他作为一个“自由意志论者”名声又传播起来,其影响远远超出经济学领域,成为一名不容忽视的大思想家。不过,作为一名伟大的经济学家,其地位却是晚至70年代之后才得以恢复的。当时,凯恩斯主义在西方国家走向低潮,福利国家政策实践的结果令人反感,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凯恩斯主义坚定的反对者,哈耶克自然应运再起,他的经济学说也再度引起人们的重视。1974年哈耶克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就是以此为背景。此后,哈耶克无论是作为经济学家,还是作为政治哲学家,都一直处于一生中最辉煌的地位,而且他的新自由主义观点对西方思想界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在美国,他成为正在兴起的“公民拥有充分自由权”运动的领袖;在英国,连公认最保守的撒切尔夫人也自称是哈耶克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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