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民法
万民法内容简介
本书为20世纪西方政治领域的一代宗师约翰・罗尔斯的90年代新作,集中反映了作者思想发展第三个阶段的面貌,同时也反映了作者在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方面的观点,是一部相关领域的学界人士期待已久的重要著作。
热门摘录
具备政治家资格的人的责任就是防止这样一些自然地、难以抑制的感情改变组织有序的人民在追求和平过程中应走的最佳道路。
也可以说,万民法收到尊崇,并不仅是因为权力达到了一种偶然平衡——仅仅因为推翻它不符合任何人民利益——而是因为,尽管不同人民之间的财富会变化,但所有人都被驱动去遵循他们的共同准则(common law),并将之看作是正义的、对所有人都有益的准则来接受。这意味着民主人民组成的社会的正义性,相对于它们之间财富的分配而言稳定的。
They cannot argue that being in a relation of equality with other peoples is a western idea! In what other relation can a people and its regime reasonably expect to stand?
因此,人权就有以下三个角色:
在这里,异议要在如下意义上得到尊重:政府的回应应该要解释清楚,它是如何既根据共同善好的正义理念合乎情理地解释其政策,又能将责任和义务施加到该社会的所有成员身上。
法律如果仅仅依赖强力来支持,那么这正是它遭到违反和抵抗的根源。
政治家虽然不必做到大公无私,在他们出人公职间也许有其个人利益,但是他们在对社会利益进行判断和评估时必须做到大公无私,并且不能被怀恨复仇这一的激情所控制。
如果一个从合乎情理意义上讲是正义的万民社会的成员,不可能使他们的权力服从合乎情理的目的;如果人类不能说意见无药可救地犬儒和以自我为中心,也已经大多变得无道德;那么,人们可能会与康德一起问道:人类在这个地球上的生活,是否还值得一过呢?
在当下的情形中,还存在着一个重大的问题。为什么我们要假设,自由人民的代表没有任何有关人民完备性善总念的知识?回答是宪政体制下的自由社会,作为自由社会,就不存在完备性的善总念。惟有国内情形中市民社会间的公民与联合体,才具有这样的总念。
万民法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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