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唐代政治史述论稿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内容简介
这本书以陈寅恪执教期间备课讲义及其它零散史学原稿结集出版,为海内首次付印。遵作者生前愿望,全书采用繁体字竖排,人名、地名、书名均不加符号注明,一般采用通行字,保留少数异体字。这本书中纠正了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中王遵绝无功业之说。列举史实,证述遵在东晋初年,团结江东境内诸政治社会力量,共同抵御北方盛强胡族之侵略。当时中国之文化,因而得以保存,故其功实不可没。文中又分析南来北人之社会階層及居住地域,并论其与后来南朝史事之关系。篇末附载近年广州出土晋墓磗铭,亦可供治史者之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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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武周之代李唐,不仅为政治之变迁,实亦社会之革命。若依此义言,则武周之代李唐较李唐之代杨隋其关系人群之演变,尤为重大也。 唐代自安史乱后,名义上虽或保持其一统之外貌,实际上则中央政府与一部分之地方藩镇,已截然划为二不同之区域,非仅政治军事不能统一,即社会文化已完全成为互不关涉之集团,其统治阶级氏族之不同类更无待言矣。
然安史之乱之关键,实在将领之种族。
天下指河朔若夷狄然。 唐代中央政府若欲集结统治而求一武力与权术兼具之人才,为此复杂胡族方隅之主将,则柘羯与突厥合种之安禄山者,实为适应当时环境之唯一上选也。 有唐一代三百年间其统治阶级之变迁升降,即是宇文泰“关中本位政策”所鸩合集团之兴衰及其分化。
将相大臣与皇室亦为同类之人,其间更不容别一统治阶级只存在也。 皇室与外朝之将相大臣即士大夫及将帅属于不同之阶级。关陇集团本融合胡汉文武为一体,故文武不殊途,而将相可兼任;今既别产生一以科举文辞进用之士大夫阶级,则宰相不能不由翰林学士中选出,边镇大帅之职舍蕃将莫能胜任,而将相文武蕃汉进用之途,遂分歧不可复合。 宇文泰所创建之关陇集团完全崩溃,唐代统治阶级转移升降即在此时之征象。
诸侯世国,则有封建;大夫世家,则有宗法。
隋文帝继承宇文氏之遗业,其制定礼仪则不依北周之制,别采梁礼及后齐仪注。所谓梁礼并可概括陈代,以陈礼仪几全袭梁书之故,亦即梁陈以降南朝后期之典章文物也。所谓后齐仪注即北魏孝文帝拟采用南朝前期之文物制度,自东晋迄南齐,其所继承汉、魏、西晋之遗产,而在江左发展演变这也。
东汉末乱后,中原章句之儒业(俱关陇区域之人),自此之后已逐渐湘西北转移。 张掖、酒泉、敦煌、武威、金城,谓之河西五郡。
用关中地域观念级魏晋家世学术附和鲜卑六镇之武力而得成就者。
实仅利用其名号,以暗合其当日现状,故能收模仿之功用,而少滞格不通之弊害,终以出于一时之权宜,故创制未久,子孙已不能奉行,逐渐改移,还依魏晋之旧。
元魏刑律实综汇中原士族仅传之汉学及永嘉乱后河西流寓儒者所保持或发展之汉魏晋文化,并加以江左所承西晋以来之律学,此诚可谓集当日之大成者。
初观此有似隋制律时此点(捕亡律、断狱律名称沿袭变迁这一点P127)不因北齐而转承后周者,但详释之,则由北齐律合后魏之捕亡与断狱为一……实乃复北魏之旧......据此转可证明北魏、北齐、隋、唐律为一系相承之嫡统,而与北周律无涉也......
有唐一代三百年间其统治阶级之变迁升降,即是宇文泰「关中本位政策」所纠合集团之兴衰及其分化。
否則宇文出於邊裔,漢化至淺,縱有政事之天才,寧具詩書之教澤,豈可與巨君介甫諸人儒化者相比竝哉!然而其成敗所以與新宋二代不同者,正以其並非徒泥周官之舊文,實僅利用其名號,以暗合其當日現狀,故能收摹倣之功用,而少滯格不通之弊害。
故自宣武以後,洛陽之漢化愈深,而腐化乃愈甚,其同時之代北六鎮保守胡化亦愈固,即反抗洛陽之漢化腐化力因隨之而益強,故魏末六鎮之亂,雖有諸原因,如饑饉虐政及府戶待遇不平之類,然間接促成武泰元年四月三十日爾朱榮河陰之大屠殺實胡族對漢化政策有意無意中之一大表示,非僅爾朱榮、費穆等一時之權略所致也(見魏書柒肆、北史肆捌爾朱榮傳及洛陽伽藍記壹永寧寺像)。
《白氏长庆集》一六《重题〔草堂东壁)(七律)四首》之四云 途自此心长别,世事从今ロ不言。岂止形骸同土木,兼将寿天任乾坤。胸中壮气犹须遣,身外浮荣何足论!还有一条遗恨事,高家门馆未酬恩。
隋唐骘制度虽极广博纷复,然究其因素,不出三源:一曰(北)魏、(北)齐,二曰梁、陈,三曰(西)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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